房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房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房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房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一、工程概况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渔塘社区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约450日历天。

施工面积:商业7868.82 m2,A栋22310.45m2、B栋10729.96m2。

总高度:A栋:93.200m、B栋:45.800m。

层数:A栋27层/吊2层、B栋13层/吊2层。

标准层高:3m

1、地形地貌

该项目区域原始地貌为原车站旧房地基,地形平坦,东面为抗滑桩毛石挡墙阶梯两台,西面为邻鱼塘街面,南面为居民住宅楼,北面为渔塘上红砖厂道路,

2、地质构造

拟建场地地址构造上位处郁山背斜西北翼,岩层呈单斜产出,岩层产状293度∠41度。场内及邻近未发现有断层,底层连续,岩层产状稳定。在场地及邻近基岩露头处砂岩中测得两组构造裂隙,其特征分述如下:①组产状48度∠80~85,微张~闭合状,延伸长1.5~2.5m,间距一般3~5m,局部充填泥质,结构面结合差;②组产状110度∠65~70,呈微张~闭合状,延伸长5~10m,间距一般1.5~2.5m,裂面平直,结构面结合差~一般。结构面为硬性结构面;③层面产状293度∠41度间距0.3~0.6m,层面平直,结合差。

3、地层岩性

据钻探揭露场地内底层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素填土、残破积含块石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为奥陶系下统大湾组页岩。

整个场地下伏层为下伏三叠系下统嘉陵江(T1J)组灰岩,灰白色、褐灰色,主要成份为碳酸盐类矿物,隐晶质结构,中厚层状构造,地表岩溶多以溶沟、溶槽为主,多沿构造线发育,规模大小不等,形态各异。

4、不良地质现象

根据现场地质调查及钻探揭露,场内及邻近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

5、持力层及基础形式

拟建场地内已经存在的人工填土和含块石粉质粘土在场地内分部较零星,且厚度变化大,不宜选作建筑物的基础持力层;强风化基岩厚度较小,不能选作基础持力层;中等风化基岩承载力高,是理想的基础持力层。各拟建物的基础持力层选择在中风化基础持力层,基础型式为机械旋挖孔桩和人工挖孔桩。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三、沉降观测的等级确定

该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均为机械旋挖孔桩和部分人工挖孔灌注桩,甲级基础设计。按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沉降观测,结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和《工程测量规范》有关规定,并参考同类工程经验,确定该项工程属二等变形监测等级,即: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0.5mm,相邻点高差中误差≤±0.3mm。

四、仪器设备及人员配置

1、DS1水准仪2台、2m铟钢尺2把、50m钢尺1把、线坠1个等。

2、人员配置:

现场技术人员1名;

测量员1~2名;

协助测量人员2名。

3、所用仪器设备均具有鉴定计量证书,测量工持证上岗。

五、监控网(基准网)的布设

根据对沉降观测点观测的需要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监控网拟布设成由3~4个基准点组成的一个环形的二等水准网。高程测量基准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或独立高程系统。基准点将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位置,基准点采用建筑物外固定地面或建筑上水准基点标石方式或直接打钉方式。墙柱式水准基点标石埋设在沉降稳定的建筑物上,其具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及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布点。

六、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根据设计及规程的有关要求,在各建筑物能反映变形特征的墙(柱子)上,如建筑物的四角、中点、沉降缝两侧,沿外墙每隔10-15m处或每隔2-3根墙柱等处,离楼(地)面500㎜左右布设不少于4个观测点。即采用Φ12L形螺纹或光圆钢筋作为点标记打孔埋设于结构柱(墙)上,拟以防冻胶、速凝剂结合水泥水浆进行固结(如图)。

该工程自吊二层开始观测,在吊二层主体施工阶段即着手进行埋点工作,测点均必须做到埋设稳固,不影响建筑外观,在点位附近编号并作上明显标记,以便长期保存。

并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观测点编号采用顺序编号法。

七、监控网的观测

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以闭、附合水准路线进行观测,附合差≤±0.3 mm,每站高差中误差≤±0.13mm,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

≤±0.5mm。

监控网为二等水准网(变形测量等级为二级)。高差观测采用经检校的精密水准仪2台,2m铟钢尺光学测微法往返观测各一次。

首次观测成果是计算沉降量的起始值,在水准基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即进行第一次观测,首次要进行两次观测,两次观测高程之差在允许范围内(±1.0mm)时,取其两次观测高程平均值作为基准点的原始高程数据。监控网零周期观测两次,一年内每六个月检测一次,一年后每12个月检

测一次,工程结束时进行最后一次检测。检测测段高差与零周期已测测段高差之差不大于1.5N mm (N为测站数)时,后续观测点观测计算时仍采用原观测成果做为基准值,否则经技术分析后,或改变观测路线,起用没有变化的基准点成果,或起用新的基准点观测成果。必要时(即当对变形测量成果发生怀疑时)报建设方后随时进行检测。

八、观测点的观测

1、沉降观测的精度指标:环线闭合差≤±0.6 mm,每站高差中误差≤±0.3mm,视线高不得低于0.3m。

2、观测: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在进行第一次沉降观测前,在户外通视效果好、固定不变的地面或建筑物上设置永久性水准点,并按附合水准路线测量要求测量出永久性水准点的高程数据(附合线测量必须经过监控网中的两个控制点),并将此水准点高程作为每次沉降观测的水准基点高程数据。在本工程进入吊二层主体结构施工时进行第一次沉降观测,观测次数以至少2个测回为宜,并取其平均值作为首次测点高程数据,之后的每次测量均以此首次测点高程为依据进行沉降观测。

九、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要求

在建筑施工阶段,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和加荷情况而定。基础之上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不均匀沉降或发现建筑物有裂缝时,在征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同意时立即进行逐日或2~3日一次的连续观测;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根据规范要求当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

速率大小而定。除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十、沉降观测精度

1、其他要求

使用水准仪、水准标尺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检验。当观测成果出现异常,经分析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检验和校正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的规定执行。检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于一、二级水准观测的仪器i角不得大于15秒,水准标尺分划线的分米分划线误差和米分划线间隔真长与名义长度之差,对线条式因瓦金标尺不应大于0.1mm。

(2)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或日落前约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时以及标尺分划线的成像跳动而难以找准时进行观测。

(3)观测前半小时,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设站时,应用测伞遮蔽阳光。使用数字水准仪前,还应进行预热。

(4)每测段往测与返测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在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5)对各周期观测过程中发现的相邻观测点高差变动迹象、地质地貌异常、附近建筑基础和墙体裂缝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画出草图。

(6)凡超出表1-1至表1-5规定限差的成果,均应先分析原因再进行重测。当测站观测限差超限时,应立即重测;当迁站后发现超限时,应从稳固可靠的固定点开始重测。

2、内业精度评定与数据处理

核对和复查外业观测成果与起算数据;验算各项限差,在确认全部符

合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计算。观测值中的超限误差,除在观测过程中严格

作业、认真检核随时予以排除外,在变形分析中通过检验将判定含有粗差

的观测值予以剔除。各期的平差计算采用统一的起算数据。平差计算采用

计算机条件法严密平差;内业计算观测成果计算和分析中的数字取位符合

下列要求:沉降值精确到0.01mm ,高程精确到0.01mm 。

验算项目及限差要求如下:

(1)按水准网环闭合差M W (mm)由下列公式计算每千米所测高差全中误

差M W (mm) 其绝对值应不大于方案所选用等级的精度要求(即测站高差中

误差);

M W ][1L

WW N ±= 式中: M W ―高差全中误差(mm )

W ―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

N―水准环数

L -计算各W 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

(2)按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由下列公式计算每千米所测高差

偶然中误差M △(mm) 应不大于方案设计所要求的往返测每测站高差全中误差的21

M △][41L

n ??±= 式中:M △―高差偶然中误差(mm)

△―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N―测段长度(km )

n ―测段数

建筑变形测量的级别、精度指标及其适用范围表1-1

水准测量的仪器型号和标尺的类型表1-2

二级水准测量观测方式表1-3

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m)表1-4

注:1、表中的视线高度为下丝读数;

2、当采用数字水准仪观测时,最短视线长度不宜小于3m,最低水平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5 mm。

水准观测的限差(mm)表1-5

注:表中n为测站数。

3、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为保证项测绘成果质量的可靠性,公司将对提交的测绘成果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一是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及人员对观测记录和计算、分析结果进行检查,二是公司质量安全科在项目部自查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复查,在确保测绘成果精度符合测量规范要求和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且

实体施工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之后,再提交甲方及监理组织验收。

检查验收标准执行CH1002-19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4、测绘成果及资料

本测绘工程测绘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每次观测结束后,对原始观测数据进行检查,经平差处理后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计算各点一个观测周期内的沉降量,计算各点的累积沉降量,填写沉降观测表,对所有现场测量数据及时绘制沉降曲线或图表。

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2、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3、沉降观测分析报告(必要时)。

附图

房屋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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