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卡引发的案例

违规办卡引发的案例

违规办卡引发的案例

一、案例介绍

客户咨询:需代理他人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在卡内存入款项,再将此款转入本人银行卡内,但本人没有代人的身份证原件,持复印件是否能办理。柜员即答复可以办理。客户未出示他人身份证件原件,持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即为他人代办了银行卡,经办柜员提示客户在《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等业务凭证上签他人姓名;随后经办柜员将客户携带的款项存入他人银行卡内,客户在此业务凭证上签本人姓名,但柜员未录入代理人信息;最后客户要求将他人卡内款项转入客户自己卡内,客户在此业务凭证上签代他人姓名。由此,柜员在办理客户开卡业务时违规操作,并违规办理后续业务,引发了一笔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代理办卡未录入代理人信息,未核实代理人身份,未填写代理开户核实单,申请书上所留信息均为代办人信息,且未留办卡人本人电话,经办柜员明知客户为代理人,却未按流程办理业务,不但不审核代理人证件,更未进行代理人信息的录入。客观上形成冒名办卡的事实,为今后的业务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客户签名是明确银行与客户之间契约关系的重要依据。办理大额转款业务要求代理人签本人姓名,与事实不符,因客户签名非本人,客户本人一旦追究,极易引发后续法律、资金风险。

三、案例启示

(一)这笔风险事件深刻反映出该柜员风险意识淡漠,没有意识到随意由他人冒名办卡,易引发客户和银行之间的纠纷。以上错误如果不能够及时纠正,将留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因代理客户虚假签名银行将负有不可推卸,后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二)经办人员客户身份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冒名办卡成功后若引发后续案件,客户本人极易追溯我行的开户责任,被客户投诉、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声誉风险也不断加大。

(三)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公民法制意识逐渐加强,且由于近年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公众服务机构,我们每天都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柜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在处理业务的任何环节均要做到对客户身份的识别。

逆向物流案例分析

逆向物流案例分析——沃尔玛的退货管理 沃尔玛物流管理的特点 沃尔玛于20世纪60年代创建,在20世纪90年代一跃成为美国第一大零售商。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沃尔玛的连锁店几乎已遍布全世界,并以其优质快捷的服务、惊人的销售利润、先进的管理系统而闻名全球。沃尔玛的快速成长,与其卓越的物流管理思想及其实践密切相关。 1.逆向物流的退货。沃尔玛十分重视其物流运输和配送中心,在物流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物流运营过程中,沃尔玛逐步建立起一个“无缝点对点”的物流系统。所谓“无缝”即整个供应链链接非常顺畅,沃尔玛的供应链是指产品从工厂到商店货架的整个物流系统,这种产品的物流应当是尽可能平滑。从1990年开始,美国的一些大型连锁零售商为了提高退货处理效率,按照专门化和集约化的原则,仿照正向物流管理中的商品调配中心的形式,采用逆向思维,累计在全美分区域设立了近百个规模不等的“集中退货中心”以集中处理退货业务。这成为逆向物流管理的开始。目前,美国通过集中退货中心处理的退货已占总数的6成以上,集约化处理已成为逆向物流管理的主导方式。集中退货中心的管理既提高了返品的流通效率,又降低了逆向物流耗费的成本,加速返品资金的回收。此外,集中处理退货还可以大大减轻零售店和生产厂家的工作量,充分利用零售店卖场空间,同时也有利于收集掌握与退货相关的商业动态。 2.逆向物流中的配送。沃尔玛施行统一的物流业务指导原则,不管物流的项目是大还是小,必须把所有的物流过程集中到一个伞形结构之下,并保证供应链上每个环节的顺畅。这样,沃尔玛的运输、配送以及对于订单与购买的处理等所有的过程,都是一个完整的网络当中的一部分。完善合理的供应链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加快了物流速度。 3.逆向物流中的循环。沃尔玛物流的循环与配送中心是联系在一起的,配送中心是供应商和市场的桥梁,供货商直接将货物送到配送中心,从而降低了供应方的成本。沃尔玛的物流过程,始终注重确保商店所得到的产品与发货单上完全一致,精确的物流过程使每家连锁店接受配送中心的送货时只需卸货,不用再检查商品,有效降低了成本。 4.海格物流试水沃尔玛逆向物流。在零售退货上,与零售采购有着惊人的相似,同样是不按规律变化的货物和提/退货地点,同样是零散货物的拼车与集装,并且利用Milkrun信息系统,能迅速而精确的测算出最优化的装车方案和运输路线,能以除法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节约物流成本--这也是逆向物流成本重中之重。海格物流惊喜于这种发现,将利用原本使用物零售采购中的Milkrun技术运用到逆向物流的方案称之为“逆Milkrun”。在充分测试其可行性后,海格将向所面临的1700余家沃尔玛供应商推荐这一方案。一旦实施,利用物流方案创造价值、追求最大利润化的神话将再次出现。 5.逆向物流的零售链接。供应商与沃尔玛的计算机系统互相连接,供应方可以了解其商品的销售情况,并对未来生产进行预测,来决定生产策略,从而丰富了供应方的市场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博弈成本。 公司采用逆向物流的原因--零售逆向物流中的价值产生 在对逆向物流的解释中,我们了解到,逆向物流不仅是对废弃物品的简单处理,它的最高境界是对商品的重新归类、重新加工和充分利用,使之重新回到正向物流中。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呢?首先,逆向物流能提高潜在事故的透明度。逆向物流在促使企业不断改善品质管理体系上,具有重要的地位。ISO90012000版将企业的品质管理活动概括为一个闭环式活动--计划、实施、检查、改进,逆向物流恰好处于检查和改进两个环节上,承上启下,作用于两端。企业在退货中暴露出的品质问题,将透过逆向物流资讯系统不断传递到管理阶

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思考

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思考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人们对房产信息的知悉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一则涉及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例,从政府信息的定义、申请资格、公开利用三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进行了浅析。 标签:政府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利害关系 1、案例分析 2016年3月17日,申请人俞某以其房地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中“原登记及权利书证号数”一栏记载“见更1623”为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更字第1623号的《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经查档案资料,俞某并非房地权利书证更字第1623号的权利人。 此案在办理过程中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因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系他人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应征求第三方意见后根据第三方权利人的意见再行答复。而另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俞某要求公开的《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虽涉及他人的个人隐私,但因其名下房地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中“原登记及权利书证号数”一栏有记载“见更1623”,故其对更字第1623号《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具备一定的“利害关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状况”。如果俞某的“利害关系人”成立,则应可以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然而,目前法律法规对利害关系人尚无明确的定义,在实际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利用时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佐证其利害关系人身份。 本案的争议在于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是应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免于公开,还是应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利害关系人”的概念予以开放利用。 2、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 从政府信息的定义上来看,《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不动产登记信息是指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和原始登记凭证。因此,不动产登记信息符合政府信息的构成要件,应该属于政府信息范畴。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郁雷德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一则案例] 某小区自行车停放混乱,小区要创建文明小区,要利用一块绿地来建造一个车棚。其中2000户人家同意建筑车棚,有1户人家不同意,因为车棚要建造在其房前。 [问题的提出] 以上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常见的民事纠纷,它向我们提出的是:一个社群的公共利益与该社群内部的私人权利发生冲突时究竟应当如何取舍?这种冲突不同于我们以往所熟知的冲突种类:它不同于单纯私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它也不同于国家公共权力在运做过程中与某社会利益共同体或私人之间的冲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翻开我们的法律,从中找不到明确的解决依据;翻开我们的法学论著,对此问题的阐释又像在打擦边球般无关痛痒。是这个问题本身缺乏深入探讨的价值呢?还是我们的学界缺乏发现和捕捉问题的眼光——而更多关注诸如公权力与私权力冲突等此类有关宏旨的议题,似乎只有它们才能根本上有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按照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在他的《自由秩序原理》中的核心观点,包含法律的社会秩序是原生自发形成的,而非立法者刻意构造出的,此种刻意为之的法律秩序往往会因缺乏社会或群体基础而不成功。如果哈耶克的观点是基本客观和正确的,我们就有理由得出结论:探讨公权利与私权利是如何冲突和解决的,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并不在探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问题之下。因为前者可以看作是后者在微观领域内的缩影和范式,而后者可以看作是前者在更广阔的国家生活及公共政治生活领域的延伸和放大。[1]以下部分将围绕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公益与私利的取舍两个方面来分析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的本质。 [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 在上述案例中,不同意建筑车棚的那1户人家在是否具有道德或法律上的义务服从小区绝大多数居民在其房前建造车棚的决定呢?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在这里究竟是分离的还是重叠的? 从内容上看,法律规范可以划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及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法律明确要求法律主体积极地为一定的行为;禁止性规范明确要求法律主体不得为一定的行为;授权性规范则是允许法律主体采取可供选择的多种方式之一处理其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包含了上述三种义务:强制性义务、禁止性义务、选择性义务。 道义或称道德义务,是指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所应遵循的基本的公共道德所强加于其内心的社会规范,它是有组织的社会共同体希望创造起码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必不可少的。[2]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一: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通过我行组织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 办法》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我行的规章制度办法不仅仅是工作的规范,更是涵盖了生活作风的方方面面。通过办法的学习,让我们体会到了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一个新兴农村商业银行在内控和风险防范上面所注重的程度与防范能力。 一、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 作为赣榆农商行的一员,点滴小事往往是最能够反映对相关制度办法的理解程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的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在工作上要对自己的工作,尽力做到让同事与领导满意,以合规、合法为基础;生活上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二、结合工作实际,领会学习内容 我行把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案件作均为重要工作之一,这也是规范办法中对业务上所要求的,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降低不良资产和防范案件“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在对存量不良贷款全力压缩的同时,加强对存量正常贷款和增量贷款的预警和基础管理工作,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严格履行信贷监管的职责,保证信贷业务稳健运行。同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基础管理和内控建设,为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此次的办法学习是对现实出现的案例的归纳与总结,对进一步加强工

作要求与规范行为、严格监督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赣榆农商行员工,要时刻以办法为行为规范,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按照办法上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努力做好工作、遵守纪律的想法,而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日久会产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导致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甚至是违法的案件发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使我深刻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赣榆农商行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这次活动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感到当前关键要加强约束机制,严格业务操作管理,加强业务监督,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交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二: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1282字)由总行编辑并下发全行员工学习的《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收集了近几年来全行发生的30个重大典型案例,通过讲述分析具体的事例,详尽地描写了案件的经过,深刻地剖析了案件的成因,同时也揭示出那些曾经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的同志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这本书印发得非常及时,有很强的真实性,警示性和可读性,对我们全行员工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

化工企业人地不安全系统行为造成地事故案例

实用标准文档 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部 二○一四年十一月

案例目录 1、设备、仪表工不熟悉系统擅拆阀门造成安全事故 (3) 2、夜间在反应釜旁睡觉造成安全事故 (4) 3、操作非自己分管的设备造成安全事故 (6) 4、交接班不认真,误将催化剂重复投料造成安全事故 (7) 5、向计量罐进料过程中操作工干其他工作,高位槽溢料引发火灾事故 (9) 6、受限空间作业未彻底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造成安全事故 (11) 7、登高作业未办理登高作业票证并不系安全带造成安全事故 (12) 8、高处向下抛掷物品,车间内未带好安全帽造成的安全事故 (13) 9、升降机违规载人造成的安全事故 (14) 10、缺乏责任心睡岗造成的安全事故 (15) 11、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安全事故 (16) 12、维修工粗细大意,对工艺及其维修过程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17) 13、系统开车时,操作工开启阀门的误操作,导致系统爆炸的事故 (19) 15、操作工操作时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而发生的人员受伤事故 (22) 16、员工站在围堰边上,麻痹大意发生的落水事故 (24) 17、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因违反安全制度厂区内抽烟火灾事故 (26) 18、物料腐蚀引起的火灾 (27)

1、设备、仪表工不熟悉系统擅拆阀门造成安全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11月12日,山东省淄博市某化工厂一脱砷反应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现仪表阀门无法调整反应器压力,便通知仪表工人到现场检修。 仪表维修工贾某到现场后,没有询问工艺技术人员管道压力以及内部物料性质,直接开排污阀检查,见无介质流出,怀疑是阀门堵塞,导致仪表失灵。于是贾某关闭了两侧导淋阀门,登上罐顶试图打开阀门法兰检查处理堵塞故障。 法兰刚一打开便喷出大量氢气发生爆燃,来不及做准备的贾某被这突发状况惊吓倒,从罐顶坠落摔成重伤。 点评:这是一起违章操作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仪表维修人员贾某在没有与技术人员沟通分析和确认故障的情况下,在不熟悉工艺流程、没有通知技术总工或车间主任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经验,贸然擅自打开带压阀门法兰,导致管内氢气外泄,遇热发生爆燃,导致事故发生;另外,在登高作业中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也是导致本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我们公司的设备或仪表维护人员,在维修设备、仪表过程中,对于自己不懂的工艺管道、设备、仪表一定要报告自己的主任或请教生产王经理,不能凭“自己的感觉、以往的经验”贸然行事,在打开法兰或设备、容器盖的之前,必须确认管道内物料是什么、有没有压力,自己不能确定的通知安全部进行确认,不能像案例中的贾某那样贸然打开法兰,导致物料喷溅给自己造成伤害; 另外,在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并按照“高挂低用”规范悬挂。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演讲范文

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之透视——由一则案例引发的 思考演讲范文 导读: 郁雷德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一则案例] 某小区自行车停放混乱,小区要创建文明小区,要利用一块绿地来建造一个车棚。其中2000户人家同意建筑车棚,有1户人家不同意,因为车棚要建造在其房前。[问题的提出] 以上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常见的民事纠纷,它向我们提出的是:一个社群的公共利益与该社群内部的私人权利发生冲突时究竟应当如何取舍?这种冲突不同于我们以往所熟知的冲突种类:它不同于单纯私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它也不同于国家公共权力在运做过程中与某社会利益共同体或私人之间的冲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翻开我们的法律,从中找不到明确的解决依据;翻开我们的法学论著,对此问题的阐释又像在打擦边球般无关痛痒。是这个问题本身缺乏深入探讨的价值呢?还是我们的学界缺乏发现和捕捉问题的眼光——而更多关注诸如公权力与私权力冲突等此类有关宏旨的议题,似乎只有它们才能根本上有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按照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在他的《自由秩序原理》中的核心观点,包含法律的社会秩序是原生自发形成的,而非立法者刻意构造出的,此种刻意为之的法律秩序往往会因缺乏社会或群体基础而不成功。如果哈耶克的观点是基本客观和正确的,我们就有理由得出结论:探讨公权利与私权利是如何冲突和解决的,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并不在探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问

题之下。因为前者可以看作是后者在微观领域内的缩影和范式,而后者可以看作是前者在更广阔的国家生活及公共政治生活领域的延伸和放大。[1]以下部分将围绕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公益与私利的取舍两个方面来分析公权利与私权利冲突的本质。[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 在上述案例中,不同意建筑车棚的那1户人家在是否具有道德或法律上的义务服从小区绝大多数居民在其房前建造车棚的决定呢?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在这里究竟是分离的还是重叠的? 从内容上看,法律规范可以划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及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法律明确要求法律主体积极地为一定的行为;禁止性规范明确要求法律主体不得为一定的行为;授权性规范则是允许法律主体采取可供选择的多种方式之一处理其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包含了上述三种义务:强制性义务、禁止性义务、选择性义务。 道义或称道德义务,是指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所应遵循的基本的公共道德所强加于其内心的社会规范,它是有组织的社会共同体希望创造起码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必不可少的。 回到上述案例,我们会发现法律和道德之间分野并不象它们的概念那样泾渭分明。 首先,该小区的2000户居民究竟有没有权利决定利用某一块绿地来建造车棚呢?我们看到,该小区是一个典型的松散型社群,尚未形成严密的组织机构,即使抛开具体的法律背景,建造车棚无疑符合

逆向思维的类型以及经典案例

逆向思维的类型以及经典案例 逆向思维法,就是指为达到目标,从相反的角度思考问题,然后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让孩子学会逆向思维是非常有用的。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逆向思维的类型以及经典案例,希望大家喜欢! 逆向思维的类型: 1、反转型逆向思维法。 这种方法是指从已知事物的相反方向进行思考,产生发明构思的途径。 事物的相反方向常常从事物的功能、结构、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作反向思维。比如,市场上出售的无烟煎鱼锅就是把原有煎鱼锅的热源由锅的下面安装到锅的上面。这是利用逆向思维,对结构进行反转型思考的产物。 2、转换型逆向思维法。 这是指在研究问题时,由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受阻,而转换成另一种手段,或转换思考角度思考,以使问题顺利解决的思维方法。 如历史上被传为佳话的司马光砸缸救落水儿童的故事,实质上就是一个用转换型逆向思维法的例子。 由于司马光不能通过爬进缸中救人的手段解决问题,因而他就转换为另一手段,破缸救人,进而顺利地解决了问题。 3、缺点逆向思维法。

这是一种利用事物的缺点,将缺点变为可利用的东西,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的思维发明方法。 这种方法并不以克服事物的缺点为目的,相反,它是将缺点化弊为利,找到解决方法。 例如金属腐蚀是一种坏事,但人们利用金属腐蚀原理进行金属粉未的生产,或进行电镀等其它用途,无疑是缺点逆用思维法的一种应用。 倒推型逆向思维法: 倒推型逆向思维法是指从已知事物的相反方向进行思考而产生发明构思的途径。这种类型的逆向思维首先要确定或设定一个可以达到的目标,然后从目标倒过来往回想,直至你现在所处的位置,从最终目标出发倒回来进行逆向思维,就能获得前进的路线图。 要获得事物的相反方向常常要从事物的功能、结构、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作反向思维。比如,市场上出售的无烟煎鱼锅就是把原有煎鱼锅的热源由锅的下面安装到锅的上面。这是利用逆向思维,对结构进行反转型思考的产物。 我们在中学时期就学过的数学证明中的反证法,也是应用倒推型逆向思维的典型例子。比如证明:一个三角形至少有两个角大于或等于60度。如果用正向思维,对每一个三角形都去进行证明,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采用逆向思维,我们可以把它的成立等同于其反问题的不成立(反问题即:一个三角形的三个角可以都小于60度)。 我们只要证明这个反问题的成立是错的,那么原题即可得证:如

成功者的逆向思维例子

成功者的逆向思维例子 成功者的逆向思维例子1、曼德拉曾被关压27年,受尽虐待。他就任总统时,邀请了三名曾虐待过他的看守到场。当曼德拉起身恭敬地向看守致敬时,在场所有人乃至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他说: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仍在狱中。 启发:原谅他人,其实是升华自己。 2、14岁的李嘉诚开始“行街仔”的推销生涯,从此渐入佳境,直至连续15年蝉联华人首富宝座。他这样工作:不论几点睡觉,一定在清晨5点59分闹铃响后起床。随后,他听新闻,打一个半小时高尔夫。他认为重点是打每一球时都保持冷静,有规划。一定在每天六点下班,回家后,除了拨打越洋电话,还有两件必修功课:跟着有字幕的英语节目大声朗读,以及夜晚的阅读。这两个工作都意味着一点:他最大的恐惧在于错过见证世界的变化。 启发:成功除了勤奋、创新,还有另一个朋友——危机感。 3、事业初创期,被女友劈腿;成立公司遭遇失败,被封“烂片之王”;即使这样,他从不放弃对事业的追求,就像一架永不停歇的发动机,今天的刘德华似乎已经成为了一面迎风不倒的精神旗帜。被所有的媒体神化的一个艺人,都说他勤奋、他努力、他不会干坏事、他可以不吃、不眠、不喝,光是呼吸就可以活到五十二岁。

启发:当前后左右都没有路时,命运一定是鼓励你向上飞了。 4、有个老人爱清静,可附近常有小孩玩,吵得他要命,于是他把小孩召集过来,说:我这很冷清,谢谢你们让这更热闹,说完每人发三颗糖。孩子们很开心,天天来玩。几天后,每人只给2颗,再后来给1颗,最后就不给了。孩子们生气说:以后再也不来这给你热闹了。老人清静了。 启发:抓住人性的弱点,无事不成。 5、夜市有两个面线摊位。摊位相邻、座位相同。一年后,甲赚钱买了房子,乙仍无力购屋。为何?原来,乙摊位生意虽好,但刚煮的面线很烫,顾客要15分钟吃一碗。而甲摊位,把煮好的面线在冰水里泡30秒再端给顾客,温度刚好。 启发:为客户节省时间,钱才能进来快些。 逆向思维的特点 1.普遍性 逆向性思维在各种领域、各种活动中都有适用性,由于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适用的,而对立统一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有一种对立统一的形式,相应地就有一种逆向 思维的角度,所以,逆向思维也有无限多种形式。如性质上对立两极的转换:软与硬、高与低等;结构、位置上的互换、颠倒:上与下、左与右等;过程上的逆转:气态变液态或液态变气态、电转为磁或磁转为电等。不论那种方式,只要从一个方面想到与之对立的另一方面,都是逆向思维。 2.批判性 逆向是与正向比较而言的,正向是指常规的、常识的、公认的或习惯的想法与做法。逆向思维则恰恰相反,是对传统、惯例、

违章作业案例分析

违章心理分析案例材料(一) 如何杜绝因人员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笔者通过收集事故快报以及自己日常从事安全监察过程的一些感悟,对人员习惯性违章的心理分析和预防对策的一些想法介绍出来,谨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 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结合日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我认为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 (一)侥幸心理 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分析,认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车的情况下处理机尾轮沾煤,违反了该厂“运行中的机器设备不许擦试、检修或进行故障处理”的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带机没有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尾没有防护栏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风险事件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风险事件 一、案例经过 某法院2名工作人员来网点要求冻结本地个人结算帐户*某人民币*万元。柜员在法院经办人员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受理了该业务,并按照业务操作指引对个人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处理的规定,使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交易,选择“个人帐户冻结”功能进行处理。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特殊业务凭证和通用机打凭证,打印帐务处理凭证及“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但柜员在实际操作中未正确选择个人帐户冻结,而是选择了冻结交易登记。当时帐户余额为1万余元,直到月底法院来进行扣划,才发现该帐户仍在正常进出,且当时该帐户余额仅有2千多元。为避免纠纷,经与法院协商同意,网点每日查询该帐户余额,如发现帐户有相当余额,及时通知法院,进行相关处理。于是触动了“柜员一定时期内屡次查询同一账户”的风险模型系统,引发风险事件一起,直到账户余额已达到5万余元,法院预进入扣划调解阶段,认为已达到较满意的结果。 二、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风险事件,上级行要求网点开展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摸清风险隐患,有效提高柜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杜绝此类风险事件再次发生。经核查分析,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柜员对版本升级过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复杂业务不够熟悉,操作时理解错误,本应选择“冻结账户”,实际却选择了“冻结登记”。 (二)远程授权未能及时发现操作有误。 (三)柜员在打印“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后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值班经理审核确认环节也未发现冻结金额有误。 (四)给法院执行人员双人签字确认时也未核对出来,只是给法院出具的手工回执是填写正确的。 三、案例启示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是一项高风险业务,稍有不慎就会因协助执行不当引发纠纷,影响银行声誉或导致资金损失。针对此类风险事件的发生,网点利用“三会”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对产生该类风险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逆向反转的例子

逆向反转的例子 【篇一:逆向反转的例子】 倒推型逆向思维法倒推型逆向思维法是指从已知事物的相反方向进 行思考而产生发明构思的途径。这种类型的逆向思维首先要确定或 设定一个可以达到的目标,然后从目标倒过来往回想,直至你现在 所处的位置,从最终目标出发倒回来进行逆向思维,就能获得前进 的路线图。 要获得事物的相反方向常常要从事物的功能、结构、因果关系等三 个方面作反向思维。比如,市场上出售的无烟煎鱼锅就是把原有煎 鱼锅的热源由锅的下面安装到锅的上面。这是利用逆向思维,对结 构进行反转型思考的产物。 我们在中学时期就学过的证明中的反证法,也是应用倒推型逆向思 维的典型例子。比如证明:一个三角形至少有两个角大于或等于60度。如果用正向思维,对每一个三角形都去进行证明,这是不可能 做到的,但是,采用逆向思维,我们可以把它的成立等同于其反问 题的不成立(反问题即:一个三角形的三个角可以都小于60度)。 我们只要证明这个反问题的成立是错的,那么原题即可得证:如果 这个反问题成立,则至少有一个三角形的三个角的和小于3 60度:180度,这与三角形的三个角的和等于180度的定理是违背的,因此,反问题不成立,原题得证! 逆向思维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分出阶段重点。这样,你不得不将长 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清楚地区分开来,然后再将逆向思维分别应用到 每一个目标中去。 20世纪60年代中期,当时在福特一个任副总经理的艾科卡正在寻求方法,改善公司业绩。他认定,达到该目的的灵丹妙药在于推出一 款设计大胆、能引起大众广泛的新型小。他认为,顾客买车的唯一 途径是试车。要让潜在顾客试车,就必须把车放进汽车交易商的展 室中。吸引交易商的是对新车进行大规模、富有吸引力的商业推广,使交易商本人对新车型热情高涨。说得实际点,他必须在营销活动 开始前做好小汽车,送进交易商的展车室。 为达到这一目的,他需要得到公司和生产部门百分之百的支持。同时,他也意识到生产汽车模型所需的厂商、人力、设备及原材料都 得由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来。艾科卡一个不漏地确定了为达到目标 必须征求同意的人员名单后,就将整个过程倒过来,从头向前推进。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案例

账户冻结操作失误引发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法院二名工作人员来网点要求冻结个人结算帐户存款。柜员在法院经办人员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受理了该业务,并按照业务操作指引对个人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处理的规定,使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交易,选择“个人帐户冻结”功能进行处理。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特殊业务凭证和通用机打凭证,打印帐务处理凭证及“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但柜员在实际操作中未正确选择个人帐户冻结,而是选择了冻结交易登记。当时帐户余额为1万余元,直到月底法院来进行扣划,才发现该帐户仍在正常进出,且当时该帐户余额仅有2千多元。为避免纠纷,经与法院协商同意,网点每日查询该帐户余额,如发现帐户有相当余额,及时通知法院,进行相关处理。于是触动了“柜员一定时期内屡次查询同一账户”的风险模型系统,引发风险事件一起,直到账户余额已达到一定金额后,法院预进入扣划调解阶段,认为已达到较满意的结果。 二、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风险事件,上级行要求网点开展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摸清风险隐患,有效提高柜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杜绝此类风险事件再次发生。经核查分析,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柜员对版本升级过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复杂业务不够熟悉,操作时理解错误,本应选择“冻结账户”,实际却选择了“冻结登记”。 (二)远程授权未能及时发现操作有误。 (三)柜员在打印“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情况确认书”后必须进行审核确认,值班经理审核确认环节也未发现冻结金额有误。 (四)给法院执行人员双人签字确认时也未核对出来,只是给法院出具的手工回执是填写正确的。 三、案例启示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是一项高风险业务,稍有不慎就会因协助执行不当引发纠纷,影响银行声誉或导致资金损失。针对此类风险事件的发生,网点利用“班会”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对产生该类风险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学习违规操作贷款案例的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操作贷款案例的心得体会 篇一:事故案例学习心得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我在学习了事故案例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

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篇二: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体会-ZY 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体会 近期,我行开展了银行内控案防教育月活动。通过学习,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 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1、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

防人因失误案例

1.事件描述 防人因失误工具在实际生产活动中没有得到广泛有效应用。 通过对现场生产活动中人员行为的观察,发现工作人员对防人因失误工具有一定了解,但是没有规范地应用在实际工作中。防人因失误工具应用有效性存在不足。 2.事件后果 防人因失误工具应用有效性存在不足,可能不能避免人因失误的发生。 3.事件分析 1)关于AFI中观察问题的分析: A)主控操纵员在启动KAA30泵的过程中未有效使用“三向交流”工具。例如:在执行启动泵的操作时,堆操口诵操作指令:“确认KAA10310关闭”,监护人没有重复指令,而是直接回答:“好的”,然后执行人员点击鼠标,执行了操作。两个人分别确认了操作后果后没有相互交流确认,结束了操作。 分析: 查阅了《运行人员行为规范》(P-IP-OPN-112)程序,第6.1.5条规定了三段式交流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中b)款规定下达设备操作指令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三段式交流。操纵员没有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执行是没有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的原因。 B)主控操纵员在启动KAA30泵的过程中未有效使用“遵守程序”工具。例如:反应堆操纵员在根据操作单进行操作时,执行完了几步后,再在操作单上一次划上几个“√”,没有使用“随做随记”,即Place Keeping 工具。 分析: 对于操作单《1KAA30通道投运(KAA30AP001启动)》(SOB-1-KAA30-802)中第四部分“操作细则”,每一条操作步骤后面都对应有方框,方便操纵员执行过程中划勾。同时查阅了《运行文件执行管理规定》(P-BP-OPO-122),其中6.2.3条规定“主控操纵员和现场操作员必须按照运行执行文件的要求按步骤顺序执行,必须切实一步一步操作到位,不能凭主观判断跳步,并在每步执行完后打勾确认。”程序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反应堆操纵员没有严格执行该程序的要求,没有完成一步划一个勾。 C)1#启动变切换操作“工前会”召开不够规范。例如:参加工前会的人数多达30人,这使得房间非常拥挤,沟通效果不好;开会时多数时间主持人独白,其他人员聆听,很少有讨论;主持人没有向各个小组的负责人员提问,要求反馈他们对风险和重要事项的理解;工前会没有使用确认单。 分析: 查阅了《运行人员行为规范》(P-IP-OPN-112)程序,其中6.1.1工前会c)条中提出了工前会的失效症状:“缺少提问、讨论和互动”、“会议环境容易让人分心”;另外查阅了《运行值班管理》P-IP-OPN-110,其中6.8条规定“满足条件e“需多部门配合的工作,需多地点相互传递信息的工作”条件时,工前会上必须填写工前会记录表格。因此程序是对防人因失误工具的应用有明确要求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执行,没有形成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的良好习惯。

逆向思维的类型以及经典案例

逆向思维的类型以及经典案例 逆向思维的类型: 1、反转型逆向思维法。 这种方法是指从已知事物的相反方向进行思考,产生发明构思的途径。 “事物的相反方向”常常从事物的功能、结构、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作反向思维。 比如,市场上出售的无烟煎鱼锅就是把原有煎鱼锅的热源由锅的下面安装到锅的上面。这是利用逆向思维,对结构进行反转型思考的产物。 2、转换型逆向思维法。 这是指在研究问题时,由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受阻,而转换成另一种手段,或 转换思考角度思考,以使问题顺利解决的思维方法。 如历史上被传为佳话的司马光砸缸救落水儿童的故事,实质上就是一个用转换型 逆向思维法的例子。 由于司马光不能通过爬进缸中救人的手段解决问题,因而他就转换为另一手段, 破缸救人,进而顺利地解决了问题。 3、缺点逆向思维法。 这是一种利用事物的缺点,将缺点变为可利用的东西,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 有利的思维发明方法。 这种方法并不以克服事物的缺点为目的,相反,它是将缺点化弊为利,找到解决 方法。 例如金属腐蚀是一种坏事,但人们利用金属腐蚀原理进行金属粉未的生产,或进 行电镀等其它用途,无疑是缺点逆用思维法的一种应用。 倒推型逆向思维法: 倒推型逆向思维法是指从已知事物的相反方向进行思考而产生发明构思的途径。 这种类型的逆向思维首先要确定或设定一个可以达到的目标,然后从目标倒过来往回想,直至你现在所处的位置,从最终目标出发倒回来进行逆向思维,就能获得前进的 路线图。 要获得“事物的相反方向”常常要从事物的功能、结构、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作反 向思维。比如,市场上出售的无烟煎鱼锅就是把原有煎鱼锅的热源由锅的下面安装到 锅的上面。这是利用逆向思维,对结构进行反转型思考的产物。

由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成人监护制度设立的必要性的思考

由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成人监护制度设立的必要性的思考[摘要]文章由一则案例引发对我国成人监护制度设立的必要性进行思考, 在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加快构建符合现代监护理念的成年监护制度,特别是老年监护制度,使法律更全面、有效地介入成年监护关系,更细致地区分被监护人的需求,尊重老年弱者的自我决定权,维持其生活的正常化,既契合全球的立法趋势,也是我国当前老龄化社会的需要。 [关键词]老龄化;成人监护;缺陷;必要性 一、问题的提出 2012年9月14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一则案例——《谁把老人推下楼?》,案情概况是说一位八旬老人在养老院坠楼身亡,进而引发老人子女和事发养老院就老人坠楼责任承担的诉讼纠纷。老人子女说是养老院未尽到看护责任而致使老人坠楼身亡,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养老院则声称是老人的子女违背老人意愿卖掉了老人的住房,强行送到养老院,老人自己不愿意呆在养老院,自行攀爬窗户从二楼坠落,并因医治无效导致身亡,养老院对老人坠楼身亡不承担法律责任。节目主持人针对该案例,从习俗、道德、法律等层面对我国养老问题进行了综合探讨,并提出了成年监护制度这个法律问题。 这个案件发人深省,促使人们深刻审视和检讨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特别是老年监护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资深的公民,他们已完成了自己对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尽的义务,理应安享余年,幸福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但在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独身老人、失独老人、空巢家庭不断增多,老人长期无人照料、生活极度困难、猝死家中数日未被发现等情况多发,说明当前我国老年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还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有力保护,修改完善成年监护制度,特别是老年监护制度,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迫在眉睫,并具有重大和深远的人权保障意义,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无疑是紧迫和必要的。 二、我国监护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现行监护制度概况 监护制度按照我国民法的通说,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父母以外的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三大类别。在我国民法体系中主要体现在如下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此四个条文分别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两种,并对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精神病人的宣告作了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还就《民法通则》中的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

期货违规案例汇总

期货违规案例汇总 一、期货从业人员违规案例 【案例1】作获利保证欺诈客户 某期货公司市场开发人员梁某,在开发客户过程中与客户李某私下达成代为操作并且盈利按比例分成的“全权委托”约定,但因市场风险,截止2010年4月底李某期货账户亏损100多万。由于心虚,梁某未向李某汇报真实交易情况,反而谎称盈利。后来李某在查询账单时发现交易亏损,便向梁某质问,梁某竟不辞而别,不知去向。为此李某以账户亏损,梁某控制和更改自己账户交易密码,未经自己指令擅自且频繁进行期货交易,有套取手续费之嫌为由,向期货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期货公司对其工作人员梁某的行为负责。 【评析】本案例中,期货从业人员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 1、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梁某违反此项规定,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 2、梁某违反中国证监会禁止从业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规定,私下代客户做单,交易过程中还企图隐瞒亏损事实,谎称盈利,严重损害客户利益。 3、梁某不辞而别,导致其所在期货公司蒙受损失,反映出梁某缺乏基本职业道德,期货公司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以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案例2】以客户为反向指标缺乏职业道德 某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人员马某同时为甲、乙、丙三位客户提供交易辅导。由于甲的交易水平较差,经常亏损,马某便以甲为反向指标,对乙和丙说:“甲做单亏损率很高,你们可以和他反着做。”乙和丙听从了马某的建议,于是在每次甲下单后,马某便将甲的头寸方向告诉乙和丙,乙和丙按照甲的反方向进行操作。不久,乙和丙小有收获,便到处炫耀,结果期货公司的所有客户都知道了此事,甲客户到期货公司大闹,公司业务受到了很大影响。不久,该期货公司辞退

柜员规避反交易并导致逆向操作的案例

柜员规避反交易并导致逆向操作的案例 一、案例简介 网点柜员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客户欲存现金5万元,取款6000元。结果柜员从该客户银行卡上存现金56000元,此时柜员发现操作错误,本应立即做反交易,而柜员为了规避反交易,逃避监督处罚,采取随即又从该帐户中支取12000元的错误操作。该柜员操作存在严重的规避反交易并导致逆向操作的为行,最终被确认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规避反交易导致逆向操作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列为重点查处的员工违规行为之首,银行对于柜员规避反交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规避反交易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不仅掩盖业务事实真相,也极易形成资金损失风险,加大了操作风险防范的难度,也给银行声誉带来不利影响。此案例中,柜员风险意识淡薄,办理业务精力不集中,发现操作错误,应及时做反交易处理。而该柜员未按操作流程办理,却是采取反方取款方式规避反交易以掩盖操作失误。整个违规操作过程违背了客户意愿,掩盖了业务错误处理的事实真相,导致了该笔业务规避反交易并逆向操作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启示 (一)强化柜员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应加强柜员对业务制度的日常学习,使柜员充分认识到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从而增强柜员风险防范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再次发生。 (二)加强柜员与客户的沟通。柜员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精力高度集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养成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并加强与客户沟通,及时了解客户办理业务的需求,做到心中有客户,心中有流程,规范操作,切实将风险防范渗透到实际业务操作中,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维护银行的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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