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转运制度

新生儿转运制度
新生儿转运制度

新生儿转运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新生儿转运制度

一、出、入院处病人的转送

1. 住院登记处应派专人陪送家长带新入院新生儿到科室。

2. 凡危重在急诊科经抢救后需住院新生儿,应提前通知住院登记处和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入院手续由家长或医院人员补办,并上报科主任或行政值班领导。

3. 由产科或产房入院新生儿必须由护士和家长陪送入院,交班者与接班者落实新生儿身份核对。

4. 新生儿康复出院时,认真核对新生儿身份后与父母或监护人进行交接。

二、手术新生儿运送

1. 凡手术新生儿或医护人员负责接送,双人核对新生儿身份,启用外出转运车,按需备氧气、监护仪、急救复苏盒,保证静脉输液通常。

2. 接送新生儿出入时应注意做好防护,防止坠伤或坠地,婴儿刹车锁灵敏,床身防止滑动,做好保暖措施。

3. 手术完毕,新生儿由经管麻醉医师及手术医师护送回病房,护送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情况。

三、检查、治疗及转科新生儿运送

1. 住院新生儿在院内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其病情,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

2. 进行特殊部位检查,事先通知家长陪同并认真核对身份,防范错失。

3. 病情不稳定或重危病婴须由医生或护士、家长参与护送检查,家长签署病情同意书。

4. 启用外出转运车,按需备氧气、监护仪、急救复苏盒,必要时开通静脉输液。

5. 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婴,防止碰伤或坠地,婴儿刹车锁灵敏,床身防止滑动,做好保暖措施。

6. 婴儿不能随意交给人看管,防止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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