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南通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一、海安县(29人)

丁孝平海安县供水公司

王生强江苏省电力公司海安县供电公司

刘进(女)中国工商银行海安县支行

尹丽萍(女)江苏万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孙德文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谢发群(女)海安县华强纺织有限公司

王卫东(女)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邰卫国江苏华艺服饰有限公司

黄鹏程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海安县分公司

崔世康江苏省烟草公司海安县公司

杨仲国海安县中山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丁凤喜海安县南莫镇黄陈村

杨国华海安县城东镇泰宁村

黄秀芳(女)南通市鹏腾园艺有限公司

程思荣海安县大公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仲跻和南通海迅实业有限公司

王志农(女)海安县人民医院

钱耀禄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王大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卢生海安县曲塘中学

马晓林(女)海安县农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朱丽华(女)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

瞿联霞(女)海安县中医院

崔小勇海安县交通局

顾延铁江苏省海安县国家税务局

章曙东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陶荣龙中共海安县李堡镇委员会

童明昆海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潘志立海安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二、如皋市(29人)

田国银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张旭平如皋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罗育皋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英琴(女)江苏力星钢球有限公司

陈湘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阚德华江苏昌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缪玉华(女)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范春泉南通锻压设备有限公司

朱张林如皋市丁堰纺织有限公司

沈世祥江苏江中集团

王飞云如皋市邮政局

徐群生如皋市万达特种轴承有限公司

徐政泉如皋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姜亚南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市供电公司

刘建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石明军如皋市草莓协会

冒军南通天盟养殖有限公司

张本荣如皋市袁桥镇浦东村

马斌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王志刚如皋市花木大世界有限公司

姜建如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吴道健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

吴剑平(女)如皋市人民法院

沈永祥中共如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如如皋市文化馆

周跃如皋市卫生监督所

田凤翔江苏省白蒲高级中学

陈德胜如皋市水务局

高国兴如皋市农林局

三、如东县(29人)

袁建梅(女)南通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陈杰江苏如石机械有限公司

王正美(女)南通利田化工有限公司

袁军江苏黄海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李文建南通市苏通化肥有限公司

戴志勤(女)中国农业银行如东县支行

周杨南通大东有限公司

高新俊如东县邮政局

蒋玉美(女)南通红蚁王鞋业有限公司

缪建忠如东县潮桥国家直属粮食储备库

刘允华南通辉煌彩色钢板有限公司

陈德明如东县铁链厂有限公司

杨广胜南通振新颜料有限公司

曹彩红(女)江苏如东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季学林如东县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费乃泉如东县马塘镇草绳业协会

于春山如东县洋口镇双灶村

黄继石南通市燎原针织有限公司

刘克泉南通五建金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南森如东县人民医院

周春林江苏省如东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印均江苏省如东县国家税务局

葛坤山如东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季峰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姚止平如东县?茶中学

袁新安南通市洋口港开发办公室

马金龙如东县岔河镇财政所

陈斌如东县公安局岔河派出所

徐建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通州市(31人)

何学周江苏省电力公司通州市供电公司

吴汉张通州市金沙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王孝明通州市平潮殡仪馆

季军通州汽车总站

邱敏松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

徐跃通州市邮政局

邵海荣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金永华(女)中国银行通州市支行

蔡飞通州市银河面粉有限公司

周焕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公司张慎建通州市金沙镇桂木桥村

周华通州市石港三黄鸡专业合作社

黄伟通州市三余镇红专村

王玉玉通州美食林食品公司

徐国华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

刁玉芬(女)通州市科学技术局

曹志荣通州市教育局

金美玲(女)通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曹星宇(女)通州市公安局

陈乔斌通州市人民法院

曹钰通州市人民检察院

陈伟平通州市财政局

沙竹山江苏省通州市国家税务局

方杏(女)通州市河道堤闸管理中心

张松年通州市文化局

季云山通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方淑琴(女)通州市环境监测站

顾成通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曹进通州市通州小学

曹向红(女)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

孙杰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五、海门市(31人)

季菊红(女)中国工商银行海门市支行

刘云标海门市环境卫生管理

黄小明南通市申海特种镀饰有限责任公司

季建忠南通健林鞋业有限公司

朱善忠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陆宗琴(女)海门市双爱黄金珠宝行有限公司陈丽娟(女)南通盐润水产有限公司

兰建伙江苏东洲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王凤林海门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秦健江苏省电力公司海门市供电公司

朱仲辉南通市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学平南通万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汤子康南通振康机械有限公司

顾云飞海门市京海肉鸡集团公司

王元南海门市德胜镇李彬村

李志强海门市四甲镇头桥村

黄元才海门市三和镇三江村

张建冲海门市刘浩镇周成村

郁志斌海门市万年镇农业技术服务站

翟春江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杨连飞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

张锡明海门市人民法院

范华海门市建设局

钱正才海门市货隆中心小学

邵伟林海门市水利局

蔡建新海门市审计局

沈怀义海门市司法局

张建华海门市正余镇人民政府

董森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海门分站

吴杰海门市人民医院

房月琴(女)江苏省海门市国家税务局

六、启东市(31人)

陈宇启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陆汉香(女)启东金鱼草陶瓷有限公司

沈辉江苏林洋电子有限公司

毛纪治启东江海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送变电工程分公司张雷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王林冲启东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周永坤启东市邮政局天汾所

沈卫忠江苏好收成韦恩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张爱东南通市南方润滑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陈菊(女)启东市南苑中学

尹宇江苏恒通电气仪表有限公司

黄善兵启东市捷捷微电子有限公司

朱振权启东市民主镇永丰村

龚惠忠启东市和合镇圩丰村

陆炳康启东市久隆镇义南村

顾亚萍(女)启东市吕四港镇斜河村

袁兵启东市南阳镇光明村

杜平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中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顾志平江苏东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曹建伟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丁国章启东市中医院

施东飞启东市大江中学

倪梅梅(女)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张永辉启东市人事局

陈陶阳启东肝癌防治研究所

张汉飙启东市地方税务局

尹陈飞启东市兆民镇人民政府

陈达冲启东市公安局汇龙镇城西派出所

陆洪兵启东市交通局

薛卫飞启东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瞿健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七、崇川区(24人)

吴晓纯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解建达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彭美娟(女)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斯华南通韬奋印刷厂

张群(女)南通摩登服装有限公司

吴元新南通蓝印花布艺术馆

季夕华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陈志祥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顾其林南通钢绳(集团)有限公司

吴志中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

顾树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管永华南通斯恩特化学品厂

翟美芳(女)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三里墩村

任淑芳(女)南通市菱光鞋业有限公司

葛蒋平南通永丰特种整理有限公司

孙德俊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百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锦锋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侯月芳(女)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

印华光南通市崇川区总工会

唐新华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顾洁英(女)南通市文亮小学

祁志刚南通市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汪维萍(女)南通市跃龙中学

周以林南通薄荷厂有限公司

八、港闸区(15人)

顾建林南通市闸东纱厂

沈美萍(女)南通天恒机械有限公司

严志发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陈志兵南通中集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

薛玉(女)南通惟越集团有限公司

吴玉祥南通精华制药有限公司

卞汉清南通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赵建飞南通亚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邢生华南通市幸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李家泉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幸福村

朱爱萍(女)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街道永兴村

冯汉明南通市科特佳精品厂

季军南通市九圩港小学校

须平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党校

秦慧菁(女)南通市港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开发区(12人)

陈惠平南通市神州钢绳有限公司

季惠德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

陆娟(女)南通升阳毛纺有限公司

徐洪江苏瑞雪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薛伟成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龚建军南通染之韵工艺服饰有限公司

袁惠松南通市新开镇鲍家圩村

施聪南通市巨力钢绳有限公司

王康力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一局

曹钤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沈良涛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陈建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兴派出所

十、市直(69人)

钱欣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

许兵南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所

朱小冬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

潘志远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吕云勇南通宝钢新日制钢有限公司

臧庆龙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

钱开荣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曹华东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李桂芳(女)南通市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费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刘凡南通烟滤咀实验工厂

陈玉书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孙治国南通电视台

夏勤(女)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孙卫国南通日报社

穆泉南通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沈波南通市水利局

薛林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彭长青南通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张鹏南通市气象局

顾忠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孙晔南通市商业银行

赵玉林江苏省烟草公司如皋市公司

吴建明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耿佩林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崔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

王灵平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戴慧(女)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

杨志南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炎清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倪春花(女)南通市紫琅医院

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

吴昊南通大众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韩天余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陆荣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杨明军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孟坚定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赵攸忠南通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

洪建忠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陈建云南通港务有限公司通吕河分公司

宋桂林南通江海通集团有限公司

张新生南通市交通局

顾永成南通市盐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洪斌通启高速公路服务总指挥部

曹建中南通市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

顾劲松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姜平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朱建军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蒋维(女)江苏省南通中学

石高峰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

黄中伟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崔志明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鄂惠(女)南通市中医院

赵佩瑚(女)南通市通济医院

朱琪建南通市信访局

姜荣芳(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蔡霞(女)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陈金平(女)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

陈树华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徐朝圣南通港口集团船舶服务公司

姜玉忠南通港口集团通州港务公司

吴琴(女)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方虹霞(女)南通英瑞纺织有限公司

刘淑军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石小强江苏南通二棉集团有限公司

张叶忠(女)江苏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曹健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平南通扬子碳素有限公司

韩继俭江苏省南通军分区民兵装备修理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苏州 https://www.360docs.net/doc/726459401.html, 苏政办发〔200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实行同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同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丛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劳动保障、财政、卫生、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江苏省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省政府批转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1999〕83号),结合目前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医疗补助的原则 (一)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二)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三)医疗补助办法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二、医疗补助的范围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国家人事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 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上述单位其他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国家机关其他人员),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0]216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16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线访谈”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互动性栏目,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为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在线访谈”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各部门、各单位

要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成公布政府信息、联系和服务社会公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努力促进“在线访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制订年度计划。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访谈工作计划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由市网管中心汇总,年底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全年访谈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市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访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访谈活动。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访谈活动前各单位应制定“在线访谈”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市网管中心。访谈方案应包括访谈主题、时间、内容准备、参与领导等。三要合理实施访谈流程。访谈活动时间一般安排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采用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民的提问。参与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回答网民所提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要在访谈后抓紧回复并在网上发布。四要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为扩大社会知晓面,市政府网站和南通电视台、南通电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主流媒体应同时发布访谈公告,积极报道访谈内容,扩大访谈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大力提高“在线访谈”活动质量。要选准访谈主题。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点,结合各自职能,主动思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访谈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访谈效果。各部门、单位要抓住访谈选题、发布预告、现场解答、访后总结等关键环节,做到访前准备充分、访中答复及时、访后整改落实,确保访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对“在线访谈”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在网上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一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与访谈活动,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做好访谈方案、背景材料、现场问题答复等各项准备工作。市网管中心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化工项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7]12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厅、安监局、省化工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化工专项整治办公室2007年9月) 为统筹兼顾化工产业的地域适宜性、产业集聚性、生产规模性和环境安全性,体现从严控制、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要求,现就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国内外资本和产业正在向苏北加速转移,苏北地区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防止污染严重的化工项目借机转移,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三年专项整治期间,要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推进苏北地区化工产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准入门槛。苏北地区禁止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设备、土建、环保及公用工程,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须达到25%以上。 三、严格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程序。根据国家现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管理程序,严禁分拆项目后违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新建核准制化工项目,按现行规定由省或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备案制化工项目,由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依照准入规定和权限核准、备案项目后,应将项目核备文件及相关附件及时抄送同级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负责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收到。备案类化工项目在项目备案并且完成环保、土地等相关批准手续后,由省辖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进行开工前会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对三年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期间批准建设的项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6]1 088号)逐项组织竣工验收,达不到项目批准文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产。严禁不具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的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批准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93号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3年9月10日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发[2009]4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7 【实施日期】2009.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通政发〔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水运具有运量大、能耗省、成本低、污染小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的绿色运输方式。南通滨江临海,水网密布,拥有独特的水运资源。为充分发挥水运资源优势,加快水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以沿江沿海开发为契机,抢抓水运发展机遇,统筹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和沿江、沿海港口建设,逐步建立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安全高效、文明环保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充分发挥水运在南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主要目标 大力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发展战略。以构建深水大港为重点,加快推进洋口港区10万吨级LNG码头、万吨级通用码头建设,吕四港区确保建成2个3.5万吨级散货码头,完成进港航道工程;进一步整合提升沿江港口功能,加快岸线开发,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港口体系,力争至2010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4 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50万标箱;沿江航道进一步提升通航能力,沿海航道加快深水航道的开发和研究,内河航道坚持省市干线航道建设共建,构筑以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为主,五、六级航道为辅的“三纵四横”市域干线航道网。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综合交通网络相衔接的现代化航运体系。 二、建设任务 (一)加快沿江沿海港口建设 1、坚持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功能。到2010年,全市沿江沿海力争建成生产性泊位100座以上,其中10万吨级3座,5万吨级34座,1-5万吨级28座,新增综合通过能力6600万吨。 2、继续抓好岸线资源整合、整治、开发工作。整合上,重点抓好三段岸线(天生港区通沙汽渡上游1400米岸线、南通港区任港河口下游280米岸线、任港港区姚港河口上游250米岸线);整治上,重点抓好三个沙洲(横港沙、如皋沙群、新开沙);开发上,重点抓好三个区域(通海港区、启海港区、如皋港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 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苏政办发[2009]14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颁布时间】2009-01-24 【实施时间】2009-01-24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2009年1月) 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放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具体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100元;省(部)级劳

动模范每月8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由农民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 二、建立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特殊困难指因病、因灾造成的生活困难。省(部)级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以每人3000元标准,按7%的困难面计提,由省财政厅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对低收入劳动模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省(部)级劳动模范在职、在岗,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企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补足;已退休,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的,按当地平均水平予以补足;下岗或失业,其生活补助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当地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农民劳动模范,其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按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予以补足。 以上所指的基本养老金、工资和生活补助等收入不包括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各市、县(市、区)工会和人事部门提出享受上述待遇的劳动模范人员名单和补助金额,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由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同级工会发放。 四、调整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标准。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由原来的每人300元调整为5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 省以上劳动模范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待遇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已出台的劳动模范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 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9 【实施日期】2013.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更高水平体育强市建设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加快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经市政府同意,今年4~10月份将举办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十运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南通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的总体部署和构建民生幸福城市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按照“精彩、热烈、圆满、节俭”的办会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推进实施,全力将市十运会办成“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展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持续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大力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竞赛内容和主要工作 (一)竞赛项目及部别设置。市十运会设40个竞赛项目,分中小学生部、职工部、市级机关部、老年部、农民部、大中专院校部和社体部7个部别。 (二)参赛分组及赛事组织。各县(市)、区分别组成代表团参加各部比赛,市级机关部门、各大中专院校分别以单位和学校名义参加机关部和大中专院校部比赛,市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以及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参加职工部(市直组)比赛。各部别比赛分别由市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市体育局统筹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三)比赛及开、闭幕式安排。市十运会相关比赛从4月份起由各部陆续举行(部分部别的相应比赛安排在市运会开、闭幕式期间)。根据赛事安排,报名分两次进行。

江苏省政府93号令

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政府第93号令) 《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政府第93号令),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 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 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类地区(见附表),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通政发[2008]66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8.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8〕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6年多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以“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为工作目标,践行“热情、周到、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拓展服务内涵,优化服务程序,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记三等功;授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个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等15个窗口“行政审批服

务工作先进窗口”称号;给李振冲等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授予陆伯新等30名同志“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应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理念,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附件: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1.记三等功集体(1个):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先进集体(14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9-09-14 10:21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网上潜水很长时间才找到的全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重点、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公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确保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同时,在改革中要力求协调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是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的关系。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改革,使人民群众看得到变化、感受到实惠,真正体会到医疗设施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寻医就诊方便了,看病费用降低了,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 《实施意见》分别确定了到2011年和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政府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实施,个人医药费用明显降低;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城乡居民平等获得安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明显改善。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比较科学,运行机制具有活力,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为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是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重点推进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苏办发[2011]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1.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办发〔2011〕41号2011年9月9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

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和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全局。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到坚持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南通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一、海安县(29人) 丁孝平海安县供水公司 王生强江苏省电力公司海安县供电公司 刘进(女)中国工商银行海安县支行 尹丽萍(女)江苏万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孙德文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谢发群(女)海安县华强纺织有限公司 王卫东(女)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邰卫国江苏华艺服饰有限公司 黄鹏程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海安县分公司 崔世康江苏省烟草公司海安县公司 杨仲国海安县中山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丁凤喜海安县南莫镇黄陈村 杨国华海安县城东镇泰宁村 黄秀芳(女)南通市鹏腾园艺有限公司 程思荣海安县大公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仲跻和南通海迅实业有限公司 王志农(女)海安县人民医院 钱耀禄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王大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卢生海安县曲塘中学 马晓林(女)海安县农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朱丽华(女)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 瞿联霞(女)海安县中医院 崔小勇海安县交通局 顾延铁江苏省海安县国家税务局 章曙东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陶荣龙中共海安县李堡镇委员会 童明昆海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潘志立海安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二、如皋市(29人) 田国银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张旭平如皋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罗育皋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英琴(女)江苏力星钢球有限公司 陈湘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阚德华江苏昌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缪玉华(女)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范春泉南通锻压设备有限公司 朱张林如皋市丁堰纺织有限公司 沈世祥江苏江中集团 王飞云如皋市邮政局 徐群生如皋市万达特种轴承有限公司 徐政泉如皋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姜亚南江苏省电力公司如皋市供电公司 刘建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石明军如皋市草莓协会 冒军南通天盟养殖有限公司 张本荣如皋市袁桥镇浦东村 马斌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王志刚如皋市花木大世界有限公司 姜建如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吴道健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 吴剑平(女)如皋市人民法院 沈永祥中共如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如如皋市文化馆 周跃如皋市卫生监督所 田凤翔江苏省白蒲高级中学 陈德胜如皋市水务局 高国兴如皋市农林局 三、如东县(29人) 袁建梅(女)南通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陈杰江苏如石机械有限公司 王正美(女)南通利田化工有限公司 袁军江苏黄海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李文建南通市苏通化肥有限公司 戴志勤(女)中国农业银行如东县支行 周杨南通大东有限公司 高新俊如东县邮政局 蒋玉美(女)南通红蚁王鞋业有限公司 缪建忠如东县潮桥国家直属粮食储备库 刘允华南通辉煌彩色钢板有限公司 陈德明如东县铁链厂有限公司 杨广胜南通振新颜料有限公司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长令9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93 号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9月10日 —1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2 —

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类地区(见附表),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 —3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1 【实施日期】2008.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 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南通市参加第四届

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二○○八年七月)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8年11月6~8日在连云港市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41号)文件精神及6月13日省政府相关筹备会的有关要求,制定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通市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缪三义和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振冲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发改委副主任李振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要求 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是省政府动员省内外各界力量,针对苏北区域特点举办的全省性大型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办好本届洽谈会,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更主要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的政治任务。本次洽谈会以“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产业转移”为主题,以投资贸易洽谈为主要形式,会议地点设在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省政府要求各地区组团要面向全社会,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组织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单位,准备一批有特色的合作项目带到会上,参加投资贸易洽谈和科技项目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苏政发[2004]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

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 (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 (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电子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电子印章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办发[2007]040号 【发布部门】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25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办发[2007]040号2007年5月25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安全、准确、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国务院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国办函[2003]65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公文是指在南通市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电子公文传输指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过程。 第四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保密局和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对电子公文传输、网络安全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地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市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第五条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电子公文的处理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电子公文须使用统一的版式公文格式(中文方正CEB。CEB:China E-paper

市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

南通市人民政府文件 通政发〔2011〕94号 市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 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根据《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科技进步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现决定授予“新一代自航自 —1 —

升式海上风电安装船的关键制造技术”等173个项目2011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00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同时,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学习,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1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获奖名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 —

2011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获奖名录 特等奖(2项) 1.新一代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船的关键制造技术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倪涛庄建军徐秀龙梁国明宗建岗宋杰 顾翔钱保义屠艳 2.高效过滤系列二醋酸纤维素丝束新品开发及配套技术研究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杨占平黄建新高春红黄建昌陆书明赵从涛 张丽沈达徐坦 一等奖(11项) 1.潮间带风电场施工技术研究及应用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洋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张钢高宏飙张乐平孟成君陈强郑永明 吴迪 2.太阳能集中供热成套设备关键技术与应用 桑夏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南通大学 —3 —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1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1〕19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南通市市级政府 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信息办、市财政局拟订的《南通市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1 —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入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市信息办市财政局2011年11月)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是指市级部门预算单位组织实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公共信息平台、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资源应用项目,包括新建、升级及改造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的设计、建设,必须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 涉密信息化项目使用的安全保密设施原则上必须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测评认证机构评测认证的国产设备,只有在无相应国产设备时,方可选用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外设备。涉密信息化项目建设前,应与有资质的承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 —2 — 有关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明确保密义务。 第六条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负责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的日常管理,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的论证、审核、验收和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性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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