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最全的问答题(已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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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述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个人。

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2)法人。

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厚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国际组织。

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

2-1.试述CFR术语买方与卖方的主要责任

CFR术语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

根据《2000年通则》,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如下:

卖方必须: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它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

3)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

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则必须:

1)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交纳进口的捐、税、费;

3)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

2-2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买方宣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1)根据公约规定,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所谓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2)根本违反合同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①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或交货不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②卖方声明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

③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

3)如果卖方己交货,买方则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

①在延迟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在得知交货后的合理时间内宣布解除合同;

②在交货不符的情况下,买方在检验货物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解除合同;

③在给予卖方做出履行合同或做出补救的宽限期届满后或在拒绝接受卖方履行义务后的合理时间内宣布解除合同。

4)根据公约规定,买方宣布解除合同的声明,只有在向卖方发出通知时才发生效力。

5)当卖方交付的货物中有部分符合合同时,买方应接受符合规定的部分;只有当卖方完全不交货或不按合同规定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能宣布整个合同无效。

2-3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要求卖方实际履行救济措施的主要规定

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问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买方并可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强迫卖方履行以上义务。

根据公约的规定实际履行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

(2)买方应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

(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而且应在发现交货不符时,将这一要求及时通知对方;

(4)法院是否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依赖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

3-1.试《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

其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2)承运人责任起讫;(3)赔偿责任;(4)货物;(5)赔偿金额;

(6)保函;(7)索赔与诉讼时效;(8)管辖权。

2-4试述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约才有效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

而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因为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所谓明确,即需要写明货物并明示或默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如果要约中伴随行要约人的保留条件,也不能算有效的要约,只能算要约邀请,因为即使对方表示了承诺,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或要约不是送达受要约人的,受要约人不知要约的内容,当然无法表示承诺,即使从其它途径得知要约内容,其发出的承诺也是无效的。

3-2.试述提单及其作用。

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根据这一定义,提单的作用有三点: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在班,轮运输中,当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已事先就货物运输订有货运协议(如订舱单、托运单) ,提单是双方运输合同的证明;如事先无货运协议,则提单就是双方订立的运输合同。当托运人把提单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如收货人) ,则在承运人和第三者之间,提单就是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在班轮运输中, 有权签发提单的是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 ,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签发提单,证明承运人按提单上所列内容收到了货物,日后按提单所载内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承运人在收到货物并签发提单之后,负有在目的地只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义务。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取货物。作为物权凭证,提单可以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

3-3.试述提单之种类。

(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前者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后者主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表明货物已收管待运的提单。

(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前者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后者指附有该类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

不记名提单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票人"字样,故又称作"空白提单"。

(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5)按运费支付时间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前者指托运人在装货港提交货物时即支付运费,承运人在提提单上载明"运费付讫"。在CIF和CFR合同中要求运费预付提单。

后者指货物到达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

(6)租船提单。

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不同而异:

①当租船人运送的是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的作用,提单要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租船人(即托运人)与船东(承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②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第三者即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 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4-3.试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一般保险条款与特殊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

(1)一般保险条款包括:

①平安险;②水渍险;③一切险

(2)特殊保险条款包括:

①一般附加险;②特别附加险;③特殊附加险。

4-1.试述承保风险种类与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熄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

②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

③外来风险。指由外来原因如偷窃、受潮、串味、钩损、玷污等外来原因,以及由战争、暴动、罢工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等。

(2)由这些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可分为两类:货物本身遭受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以及为营救货物支出的费用。

①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所谓实际全损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对于实际全损保险人给予赔偿。

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对推定全损由被保险人选择:按实际全损进行索赔,则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否则,按部分损失进行索赔。

②部分损失。即除了全部损失以外的一切损失。

4-2.试述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通常需承担以下义务:

(1)如实申报。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必须对货物、货物性质、价值等重要事实如实申报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不予赔偿。

(2)及时提货。

被保险货物抵达保单所载目的地,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

(3)保全货物。

对遭受承保范围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或防止货物损失。

(4)通知。

当获悉航线改变或发现保单所载货物运输工具、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在必要时需另加保费,保险单继续有效。

(5)索赔。

当发现货物遭受损失时,应立即向保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现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并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海关、地务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并以书面方式提出索赔。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要提供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等有关单据和凭证。

5-1.试述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主要方法之协商与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三种方法。

(1)协商。

协商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方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解决或达成谅解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

争端发生后,要求协商的申请人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协商申请的成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应做出答复,并在30天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于腐烂的产品)进行协商,60天内(紧急情况下20天内)解决争端。

收到申请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做出答复,或未进行协商或双方能解决争端,则申请协商一方可要求成立专家小组。

(2)斡旋、调解和调停。

在解决争端的60天期限内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是争端双方自愿执行的程序,可由任何一方提出,随时开始,随时结束。斡旋是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者提供有利于进行接触和谈判的条件,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意见,促使双方进行协商谈判或重开谈判,斡旋者自己不介入谈判的一种解决国际争端方式。

调解,此处调解概念不同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中调解的概念。是指当事方将争端提交由若干成员方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该建议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调停是第三方不但为争端当事方提供谈判或重开谈判的便利,而且提出作为谈判基础的条件并亲自主持谈判,提出建议,促使争端双方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

如果争端双方一致认为斡旋、调解和调停不能解决争端,则可提出设立专家小组的要求。

(3)专家小组。

当协商、斡旋、调解和调停均不能解决争端时,一方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设立专家小组的申请。

专家小组通常由3至5名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资深的政府与非政府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按照专家小组的工作程度和严格的时限对将要处理的申诉案件的事实、法律(协定)的适用及一致性做出客观的评估,并向DSB提出调查结果报告及有关圆满解决争端的建议,从报告提交DSB起60天内,由DSB会议通过此报告。如争端一方提出上诉,则报告不予通过。

5-2.试述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主要方法之上诉机构的审议与补偿和交叉报复、仲裁三种方法。

(1)上诉机构的审议。

当争端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持有异议并将上诉决定通知DSB、或DSB一致反对采纳专家小组的报告时,则由DSB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处理对该案件的上诉。

(2)补偿和交叉报复。

当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建议或报告未被DSB采纳或执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争端各方可就补偿办法达成一致协议。如在合理期限后20天内不能达成令人满意的一致,则援引争端解决程序的一方可要求DSB授权其中止履行对有关协议(协定)的减让和其它义务,除非 DSB一致拒绝该项要求。

(3)仲裁。

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另一种办法,是由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仲裁条约) ,直接将案件提交仲裁,并将结果通知DSB和有关协定的理事会和委员会。

6-1.试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巴黎公约》的首要原则,其目的是解决在工业产权方面外国人在本国的法律地位问题,即在成员国之间应给予何种保护。

《巴黎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包括以下方面含义:

任何成员国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应在其他成员国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只要遵守各该国国民应遵守的条件和手续即就应和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并在其权利遭受任何侵害时,可得到同样的法律救济。

被请求保护的国家不得要求成员国国民必须在该被请求国有永久住所或营业所才能享有国民待遇原则。

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凡在公约成员国领土内有永久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也享有与公约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

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明确地予以保留,即不给外国人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仅仅保证了缔约国国民在其他缔约国享受与该国国民同样的待遇但对于该国给予的保护的水平则不能约束。各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技术情况决定保护水平。巴黎公约规定了某些方面的最低保护要求

5-3.试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关于版权保护的主要规定。

(1)各成员必须遵守1971年《伯尔尼公约》实质规定,《伯尔尼公约》所定义的文学作品都属于TRIPS协议保护范围。但协议排除了《伯尔尼公约》第6条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

(2)文学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的权利为50年,自表演发生及录制完成之日起算(罗马公约规定保护期为20年)。广播权为20年,自播出之日历年底算起。

(3)协议明确把计算机软件和数据编辑作品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文学作品来保护,弥补了《伯尔尼公约》的不足,也有助于打击这类盗版侵权活动。

(4)协议允许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唱片作品的作者享有租借权,即允许或禁止他人向公众出租其原作作品和复制品的权利,这是多边国际公约中首次承认租借权。

6-2.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以及根据许可协议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进行的分类。

(1)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许可协议是指供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国际许可协议就是指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所签订的合同。

(2)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

(3)排他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使用权。

(4)普通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不仅可以使用某项技术许可方也可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某项技术。通常情况下,如果许可协议未明确性质,应视为普通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的许可方保有较多的权利,因此,转让费比独占许可协议和排他许可协议的转让费要低。

(5)交叉许可协议:指技术许可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规定,将其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此种许可可以独占,也可以排他,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交叉许可通常发生在双方存在合作生产或开发研究关系的情况、一方使用一项技术以另一方的技术互为前提、双方都有改进技术的情况。

(6)分许可协议:指协议中的受让方可以将其受让的技术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由于该类型的许可协议赋予受让方的权利较大,因此,转让费要高一些。

7-1.试述东道国对外国投资所采取的主要管制措施。

(1)对外国投资股权比例的限制

为了确保本国对外国投资企业的控股权及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方向实施有效控制,东道国一般都明确规定外国技资出资比例,明确外国投资的参与程度。一般来说,对于东道国越重要的行业,要求本国国民和公司控股比例越高。

(2)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

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是指资本输入国政府依据一定的程序、标准,对进入本国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批予许可的一种制度。审批制度是资本输入国管制外国投资进入的重要手段。

(3)外资及其利润转移的限制

外资及其利润能否自由转移到关系外国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兑现的问题。因此,各国原则上允许自由转移。但一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发展,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它们外汇资金短缺,往往都建立了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限制外资的自由出入和自由兑换。这种外汇管制措施会给外国投资带来风险。

(4)对外资经营活动的管理,例如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人员聘用。

7-3.试述国际投资法之特征。

(1)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投资关系,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即所涉及的只是外国自然人、法人,其它民间组织、企业团体及机构(其活动是以商业目的为基础)所作的投资,不包括政府间或国家组织与政府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如贷款、援助等。

(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国际投资法涉及调整的仅仅是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有较大控制权的投资,如合资企业、合作经营、外资企业等领域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国际间接投资关系一般不在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之列。

(3)国际投资法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规范,两者相互补充,构成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体系。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之一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手段。其内容主要包括外资的进入、待遇、管理、限制、保护、鼓励或优惠、保险、争端铿决等广泛领域,既有实体法规范,又有程度法规范;既有民商法规范,又有行政法规范。

7-4.试述海外投资保险制的概念与特征。

(1)海外保险制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2)海外保险制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不同的特征:

①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②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③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

④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一任务通常是结合两国间投资保证协定来完成的。

7-5.试述海外投资保险制的概念与海外投资保险人。

(1)海外保险制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2)负责实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相应担保机构,即保险人的组织形式大体有如下几种类型:

①政府机构作为保险人。

有的国家由政府机构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如美国在1969年以前是由机构作为承保者,现在日本、新西兰、瑞典等国仍采用此种做法。

②政府公司作为保险人。

如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作为本国私人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具有政府机构职能和法人实体双重性质。这种体制的优点是:作为公司法人,它可使投资纠纷非政治化。另一方面,由于政治风险保险的风险过大,私人保险公司不愿承保这种业务,因此,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又必须为政府经营。

③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

有的国家由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负责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例如德国和法国就是如此。

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是政府利益的代理人,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公司形式。原因在于,这种保险制度,国家不是直接的担保债务人,也不会在发生风险后直接向东道国索赔,而国家却可以对公司的活动保持指导和控制,并在必要时支持公司向东道国索赔。

8-1.试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及其法律特征。

(1)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它是国际贷款中最典型的贷款形式。

(2)其法律特征如下:①贷款人和借款人除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外,原则上不受特定身份的限制;②利息率通常以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为基础一般是按伦敦银行6个月期的同业拆放利率再加上一定的加息率或利差;③主要为定期贷款和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通常为一至十年;④贷款用途不受特定范围限制但往往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用途,以保证贷款偿还的安全性;⑤贷款协议首先受到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国家国内法的支配和司法管辖,其次考虑国际惯例的要求。

8-2.布雷顿森林制度主要包括那些内容?试给予评价。

(1)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②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③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④基金组织提供资金以调节国际收支;⑤实行外汇自由流通,取消外汇管制。

(2)评价:

①首次以多边国际法规范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体系;.②对战后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秩序相对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③不足是,使国际货币体系依赖于美元,使美元享有特权,而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8-3.试述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

(1)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

包括确定的依据、波动的界限、调整的幅度、维持货币汇率所采取的措施。

(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与对国际支付采取的措施。

如本国货币能否对外直接兑换,是否限制对外支付。

(3)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以及储备资产的供应方式。

包括使用什么货币作为国际间的支付货币,一国政府应持有何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维持国际支付的满足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

(4)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

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什么方法来解决,各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又如何互相协调。

(5)国际结算的原则。

是实行自由的多边结算还是实行限制性的双边结算等等。

8-4.试述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作用和局限性。

(1)布雷顿森林制度由于注重协调、监督各国汇率政策和国际收支调节,避免了国际货币金融领域的分裂和混乱局面,对战后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相对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第二,缓和国际收支困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了一套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对会员国提供各类短、中期贷款。这在很大程度缓和了会员国国际收支的困难。

第三,促进国际投资和资本国际化,有利于对外投资的收益。

第四,建立多边支付体制,加强国际合作。

实现了主要国家货币自由兑换和多边支付体制通过提供资金融通,调节国际收支和汇率,避免因一国经济发生困难引起连锁反应。

(2)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也存在根本的缺陷:

第一,储备制度的缺陷。

由于黄金生产的停滞,美元在国际储备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显着增加。美元充当国际储备资产必须做到美元价值的稳定和充分供应以满足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各国储备增长的需求,要靠美国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逆差来供给。但如果美国国际收支长期逆差,必然影响美元信誉,引起美元危机。如果美国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稳定美元,则又会断绝国际储备的来源,引起国际清偿能力不足。这是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称为"特里芬难题"。

第二,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缺陷。

由于汇率缺乏弹性,波动范围小,平价又不能轻易变动,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各国只能牺牲国内均衡来达到国际均衡,各国一般都不愿如此。

第三,由于美元享有一种特权,美国可以利用美元扩大对外投资活动,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和操纵国际金融事务。以上这些缺陷经过长时间的孕育和发展最终成为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原因。

8-5.试述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

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

(1)浮动汇率合法化。

各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适合本国经济情况的汇率制度。在制度上,基金组织承认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可以同时并存;在管理上,则要监督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有权要求会员国解释他们的汇率政策,并要求他们推行适当的国内经济政策以使制度稳定。将来世界经济稳定后,经由投票权85%的多数票做出决定,恢复"实行一个稳定但可调整的平价"的固定汇率制度。

(2)黄金非货币化。

黄金与货币彻底脱钩,它不再是平价的基础,也不能用它来履行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义务,成员国货币不能与黄金挂钩;基金组织将其持有的黄金总额的1/6(约2500万盎司)按市场价格出售,其超出官价的部分成立信托基金用于对发展中国家援助另外再拿1/6按官价归还各成员国。

(3)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修订特别提款权的有关条款以使特别提款权逐步取代黄金和美元而成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储备资产。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会员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作为各国货币定价标准,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基金组织的债务,可以用特别提款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4)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

各会员国对基金组织所缴纳的基本价额,由原来的292.11亿特别提款权增至390.33亿特别提款权,另外,在增加总份额的同时,各成员国的份额比例也有所调整。主要石油输出国增加1倍,即由5%增至10%,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变;主要工业国家除原德国和日本略有增加外,其余略有减少。

(5)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以出售黄金所得收益设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或援助协助他们改善国际收支。扩大基金组织信贷部分贷款的额度。普通货款额度由相当于会员国基金份额的100%增至145%;补偿性贷款则由50%提高至75%。

9-2.述居民税收管辖权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住所一般是指一个自然人的永久性居住场所。

凡在本国有住所的人不论其国籍如何,都属于该国国民。住所不在本国境内的,则为非居民。

(2)居所标准。

居所是指在一个国家虽非永久居住,但居住了一定时间的处所。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我国境内居住满365天但未超过五年的,其从我困境外取得的所得,仅就其汇入我国境内的部分征税;居住超过五年,从第六年起就应当就其从我困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征税。不在我国境内居住和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则是非居民。

(3)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我国税法也采用将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

(4)国籍标准。

根据国籍标准,一个自然人只要具有该国国籍,无论其居住在国内和国外,一律视为该国居民。

(5)意向标准。

该标准规定,如果一个自然人具有在该国长期居住的主观意图,则将它视为该国居民。

各个国家在确定本国的居民标准时,往往同时采用两种或多种标准,这样就能反映自然人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实际经济联系。

9-3.试述居民税收管辖权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1)①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根据该标准,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设在哪国,它即为该国居民,否则就是该国非居民。

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一般是指董事会,董事会所在地即为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

②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

该标准是指法人在哪国登记注册即为哪国居民。

③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总机构是指负责法人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法人盈亏的总公司和总店等。总机构设在哪国,即为哪国居民。

④控制选举权标准。

根据该标准,控制公司选举权的股东在哪国,即视为哪国居民。

⑤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即法人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在哪国即为哪国居民。

(2)上述几种确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各有利弊:

第一种标准虽为大多数国家采用,但由于实际管理控制中心这一概念不明确,在实践中有时难以确定。

第二种标准虽然比较容易确定,但很难反映法人的真实所在地。

第三种标准易使法人通过改变总机构所在地,达到变更原来居民身份从而逃避纳税的目的。

鉴于上述情况,许多国家开始采用两种以上标准确定法人居民身份,以确保本国的税收收入。

9-4.试述各国之间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发生冲突时,可以按下列原则解决:

(1)自然人居民身份冲突的解决。

一个自然人同时被两个以上国家认定为居民时,按下列原则解决:

①当纳税人在某一国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它是该国的居民。如果他在缔约国双方同时具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他是与其人身关系和经济关系更密切的(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的居民;

②如果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或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住所在国的居民;

③如果他在纳税国双方都有或都没有习惯性居所,应认为是其国籍国的居民

④如果他同时具有缔约国双方的国籍或者不是其中任何一国的国民,则应由缔约国双方的主管部门通过协商解决其居民身份。

(2)法人居民身份冲突的解决。

①如果某个法人依照缔约国双方的法律,同时被认为是双方国家的居民纳税人,应该判定该法人是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国的居民。

②如果国际航运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舶上,则由该船舶的母港所在国向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

③如果没有母港,则判定该企业的居民身份以这些船舶经营者的居民身份为标准,这些经营者是哪国的居民哪个国家就向这个企业行使居民管辖权。

9-5.国际双重征税的原因和国际双重征税的影响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税收。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这种冲突表现为,一方面,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另一方面,来源国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其领土内的所得进行征税。同一跨国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作为居民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同时又在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作为非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该冲突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有关国家制定税收居所的标准不一致,致使同一个跨国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被视为居民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都承担同一纳税义务。

(3)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此种冲突表现为,同一纳税主体的同一笔跨国所得被视为来源于两个以上国家,使同一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国家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国际双重征税的影响:

(1)损害跨国纳税人的经济利益。

(2)违背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公平税赋原则。

(3)影响发达国家剩余资金跨国流动。

10-1.试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约会受理涉外案件的范围。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第2条,其受理案件的范围为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包括:

①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

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

③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它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

④涉及中国法人、自然人及/或其它经济组织利用外国的、国际组织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资金、技术或服务进行项目融资、招标投标、工程建筑等活动的争议;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

10-2.试述国际经济仲裁之特点。

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经济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通过达成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适用的法律,限定仲裁事项的范围等。同时,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案件。

(2)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

当事人可以选择的仲裁机构可以是常设仲裁机构,也可以是临时仲裁机构,但多为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基本上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因此能够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同时,仲裁机构有权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对争议进行裁决,无须征得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3)国际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可以根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要求成员方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4)国际经济仲裁具有简单灵活性。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比诉讼方式简单的程序规则,有利于较快解决争议。

(5)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保密性。

国际经济仲裁通常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助于各方当事人的进一步合作。

10-3.试述国际经济诉讼之特点。

国际经济诉讼也称国际民事诉讼,它是指国际经济争议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某一国家的法院予以审理并做出判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国际经济诉讼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经济诉讼必须遵从严格的法律程序。法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2)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不依赖争议当事人的协议,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某些专属国法院管辖的案件则排除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具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职责。它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受理案件,并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决,无须当事人的事先协议。

(3)国际经济诉讼受国际经济仲裁的排斥。只要争议当事人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法院就无权受理。案件仲裁裁决做出后,法院也不再受理。

(4)国际经济诉讼具有公开性。大多数案件公开进行审理,个别情况下不公开进行。

(5)国际经济诉讼中的一方如对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 A. EXW B.CIF C.DEQ D.FAS 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 A.确定合同的效力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 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B.3月10日 C.4月1日D.4月6日 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 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 答案 中央电大开放本科国际经济法网考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注:部分案例题见补充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C.公平互利原则 D.最惠国原则正确答案:D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早期公开原则 C.优先权原则 D.独立性原则正确答案:ACD 3、《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正确答案:D 4、《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B.开航前

C.航行中 D.开航后至到达目的地时正确答案:A 5、《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年 A.半 B.一C.二 D.四正确答案:B 6、《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严格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正确答案:D 7、《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A.仓至仓 B.钩至钩 C.接到交 D.事故发生时正确答案:B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 A.货物质量B.货物的原产地证 C.交货日期D.货物数量正确答案:B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 A.船舶的买卖 B.电力的买卖 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 D.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正确答案:C 10、《世界版权公约》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1.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应依照反倾销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据此可知,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是构成倾销的前提。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C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

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 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 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不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但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

Removed_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2、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 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3、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5、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

本科毕业设计排版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一、毕业设计撰写内容及规范: 毕业设计可以是整厂工艺设计或一个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设计或某个重要工艺设备的设计,也可以是某种工业产品的设计或适用于本专业的计算机软件设计等。一般应包括若干张图纸(或程序)及配套的毕业设计说明书。 1、设计说明书 毕业设计说明书的书写格式可由学生自行创造,说明书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①题目:应确切、鲜明、简短,既概括全文,又引人注目。 ②目录:应列出各组成部分的大小标题、分章分节并逐项标注页码。目录按二级标题编写(即: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③摘要:应将全部设计说明书内容高度浓缩。摘要一般为200~300字。在摘要之后,要另行列出3~5个关键词。 ④绪论:是论文的开场白,应说明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前人相关成果和预期目标等。 ⑤正文:是设计说明书的主体,可分为若干章节,陈述设计过程及结果。一般应包括设计方案的比较与选择(或方案论证),设计计算,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等部分。 ⑥结束语: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分析,展望与建议等。 ⑦谢辞:为了尊重他人劳动,学生应感谢相关的教师和实验人员的帮助。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设计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⑧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罗列顺序号码应与绪论及正文中出现的参考文献编号一致,写法应规范。 ⑨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例如:公式的推演、重要的数据和测试结果、图表、编写的程序等;如果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便于读者查阅时,可以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 2、设计图纸 毕业设计图纸是体现学生设计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做到规范、准确、整洁和美观。每幅图纸布局应均称、运用的线条粗细要合理,尺寸要详尽准确,表达设计意图时要符合行业规范。各专业应参照行业标准或国标统一设计图纸标题栏格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计算机打印,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打印版面上空2.5cm,下空2cm,左空2.5cm,右空2cm(左装订),单倍行距,页码用小5号字页下居中标明。 1、标题 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一般不超过25个字。如果有细节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2、标点符号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 一、名词解释(4*4’):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 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 带有很大随意性。 3.要约:是向一个或—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 接受,合同即告成立。(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4.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 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5.根本违反合同:也称根本违约,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以至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或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7.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 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8.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 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9.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损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 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但委付 一经接受不能撤回。 10.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11.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买 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 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12.GATT国民待遇原则:一成员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境内时,进口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 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以及在执行国内规章方面实行 差别待遇。 13.最惠国待遇原则:国际经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 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14.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 当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 成实质阻碍时,进口国有权采取反倾销措施。 15.保障措施:是指当一成员发生了不能预见的情况以及因承担关税减让义务造成进口产品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评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2016年4月自学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表现为( B ) A、国家对领土的永久主权 B、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C、国家对国内经济事务的自主权 D、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自主权 2、下列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适用于供应尚待制造的货物 B、适用于电力销售 C、适用于补偿贸易 D、适用于来料加工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反合同和买方违反合同都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是( D ) A、减低价格 B、支付价款 C、要求交付替代物 D、损害赔偿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规则》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害的诉讼时效是(A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课本126页 5、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联运人对不同运输区段发生的货物损害,分别根据该运输区段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承担责任,这被称为( B)P139 A、统一责任制 B、网状责任制 C、推定过失责任制 D、单一责任制 6、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属于基本险的是( D) A、钩损险 B、拒收险 C、战争险 D、一切险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即予以付款,这种信用证是( B) A、迟期信用证 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解析;175页考信用证的分类。立即付款的为即期信用证。 8、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把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待遇成为( A ) A、最惠国待遇 B、对等待遇 C、国民待遇 D.互惠待遇 解析:课本165介绍了关于产品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203页介绍了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上述定义与本题的语言表达上有区别,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大家要理解最惠国待遇的本质就是给一个缔约国国家一种优惠待遇必须也同时给予任何其他缔约国。而国民待遇讲的是给外国人和本国人同样的待遇。 9、甲国进口一批标明一国制造的“克耐”运动服,因其原产地归属发生争议,经查,该批运动服由甲国股东在丙国投资的工厂完成原材料采购、制作成衣后运到丁国工厂,由丁国公认订上拉链,最后运到乙国工厂贴上商标并装箱后,出口到甲国。依据《原产地协议》,该商品的原产国是(C ) A、甲国 B、乙国 C 丙国 D、丁国 解析;课本175页原产地确定的规则。该题较难,属于实际应用的题目,要求根据课本上的原产地确定的一般规则分析确定题目中运动服的原产地。根据《原产地协议的》的有关要求,在过渡期后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应当是货物完全获得的国家。如果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那就按照对货物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题目中对于服装来说订拉链和贴标签都不是实质性改变,而将面料加工成服装才是实质性改变,所以衣服的原产地应当为丙国。 1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不能构成识别货

国际经济法真题-已整理汇总

以下内容包含了这个文档中所有涉及国经的内容 前半段涉及武大90-06年(缺04)国经真题 后半段是各名校真题 90 一、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大体上存在哪两派学说?你的看法 二、什么事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并分析说明国际投资法是 调整的那三个方面的方面关系 三、论国际货物买卖危险分担的法律问题 四、名词解释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成员国 91 一、试就一西德公司来华投资与一家总过公司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所 发生的这一具体投资法律关系,加以全面分析,论述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 二、 1990年2月9日我国签署了《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见投资争议 公约》,简要说明公约的基本内容并论述我国加入公约的积极

意义。 三、试说明主权豁免原则的基本内容,并论述我国对这项原则的态 度 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条(3)款有关实际上变更发 夹条件的规定,主要是指对发夹条件的那些添加和变 更?。。。。。。。。。某公司是否为有效接受?援引公约规 定加以论述 五、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8条第2节(b)项是怎样规定的?按照该 项规定,在确定汇兑契约是否违反有关会员国外汇管理条例时,你认为应当以该契约的签订日为准还是履约日为准,为什么六、 1,区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先的承包 范围 2,解释避税港(tax heaven) 92 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些,各自的法律地位如何 二、案例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分析是否违约,救济方法,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违约救济在那些方面与公约的规定时一致的 三,税法对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征税及法律依据(当年税法在此处有修改)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42 课程代码:00585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 16.先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17.倾销:倾销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上阻碍某一国内产业新建,则依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该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 18.托收:出口方在发货后开给进口方或付款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委托行)通过它在进口地银行(代收行)代其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方式。 1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即<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已经在联盟(即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的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向联盟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时,优先授予其工业产权。 2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 16.要约: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17.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遇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18.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指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可以转让,故又称作“可转让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使用。 19.补贴: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境内的补贴接受者提供任何形式的财政资助、奖励或价格支持。 20.BOT:即建设(Build)-经营(Operate) -转让(Transfer)的缩写,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010-2015年司考真题国际经济法有问题详解

单选题 2010 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选项B错误。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本题中,对第二份合同,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41.关于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的对象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B 【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B正确。在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对象;在权利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00001)

一、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 括弧中) 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 A.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成立 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 D.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规范是( ) A.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 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3.明确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国际货物买卖法律是( )。 A.《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D.《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4.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B险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保险的( )。A.-切险B.平安险 C平安险加一切险D.水渍险 5.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A.部长级会议 C.部长理事会. B.总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 6.WTO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不适用于( ) A.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服务B.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 C.国有银行的服务D.证券交易 7.针对跨国联属企业利用转移定价来实施国际避税的行为,各国通常采用下列哪一种原 则来实行反避税。( )。 A.正常交易原则B.固定基地原则 C.常设机构原则D.引力原则 8.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1997年lO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11月2日货物出 运,Il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12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下列哪一个时间转移至瑞士公司? ( ) A.10月2日B.11月2日 C.11月4日D.12月6日 9.我国参加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 )。

红头文件的制作标准和排版

红头文件的制作标准和排版 一、红头文件的制作标准 1、进行页面设置 选择“文件”——“页面设置”选择“页边距”附签,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选择“版式”附签,将“页眉和页脚”设置成“奇偶页不同”,在该选项前打“√”。选择“文档网格”附签,“字体设置”,“中文字体”设置为“仿宋”;“字号”设置成“三号”,单击“确定”按钮,选中“指定行网格和字符网格”;将“每行”设置成“28”个字符;“每页”设置成“22”行。然后单击“确定”按钮,这样就将版心设置成了以三号字为标准、每页22行、每行28个汉字的国家标准。 2、插入页号 选择“插入”——“页码”,“位置”设置为“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设置为“外侧”。然后单击“格式”按钮,“数字格式”设置为全角的显示格式,单击“确定”按钮,再次单击“确定”按钮完成页码设置。双击页码,在页码两边各加上一条全角方式的短线;并将页码字号设置成“四号”;字体任意;奇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右空一个汉字,偶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左空一个汉字。 3、发文机关标识制作 选择“插入”——“文本框”——“横排”菜单项,鼠标将会变成“┼”,在Word 2000版面上单击鼠标左键,出现一个文本框,在该文本框内输入发文机关标识,输入完成后,选中该文本框,单击鼠标右键——“设置文本框格式”,在这里来设置红头的属性。 选择“颜色和线条”附签,“颜色”设置成“无填充颜色”。选择“大小”附签,“高度”设置成“2cm”;宽度设置成“15.5cm”。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尺寸。选择“版式”附签,单击“高级”按钮,水平对齐:“对齐方式”设置成“居中”,“度量依据”设置成“页面”;垂直对齐:“绝对位置”设置成“页边距”,“下侧”设置成“2.5cm”——平行文标准,“8.0cm”——上行文标准,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解答题及答案+答案

试题1、2009 年 1 月初,甲建筑公司为乙单位盖厂房,甲、乙双方议定由甲建筑公司包工包料。7 月底厂 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经核算,盖厂房共使用建筑及装饰材料等150 万元。甲建筑公司向乙单位收取包 工费80 万元。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A、80 B、150 C、230 D、70 答案: C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建筑企业承接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150+80=230(万元)。 试题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没收违法所得 B、罚金 C责令停产 D吊销执照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责任的范围。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试题3、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个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由下列哪类人员担任()。 A、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B、企业的大股东 C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D当地财政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答案: A 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试题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有效的是()。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A 解析:选项A仲裁协议独立存在,仲裁协议有效;选项B抚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选项 C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D仲裁协 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试题5、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A、80% 5% B、80% 5%) C、60% 5% D、60% 5% 答案:D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D项正确。 试题6、某公司2006 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 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2006 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 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5 B、10 C、8.4 D、9 答案:C 解析:(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2)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500 X 0.5%+300X 0.3%=8.4(万元)。 试题7、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国际经济法练习题

国际经济法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 1.国际经济法 2.国际惯例 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要约 5.承诺 6.根本违反合同 7.EDI 8.汇付 9.托收 10.信用证 11.倾销 12.补贴 13.技术 14.国际技术贸易 15.国际许可贸易 16.国际特许经营 17.国际BOT 18.国际直接投资 19.双边投资条约 20.特别提款权 21.先决条件 22.约定事项 23.预期违约 24.国际税法 25.税收管辖权 26.国际逃税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A.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中国交通安全法规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中国海商法 2.国际经济法主体是( ) A.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B.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C.自然人、法人 D.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3.对根据信用证开出的汇票承担付款责任的是() A.议付行B.通知行C.开证行D.保兑行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卖方交付货物必须() A.与合同约定相符B.同时转移所有权

C.同时转移风险D.同时得到买方的货款 5. 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开证银行负次要付款责任,买方负首要付款责任 B.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单证是否实质相符 C.信用证受买卖合同制约D.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6. 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尚未发生效力,要约人() 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C.可以撤销D.不可以撤销 7. 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问题,联合国公约采取() A.发信主义B.到达主义C.了解主义D.投邮主义 8.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时间采用的原则是() A.所有权转移时风险转移买方B.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时间 C.支付价款时移转买方D.合同订立时移转买方 9.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称货交承运人价,是指() A.FAS B.FCA C.FOB D.EXW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调整的事项是( ) A.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缔结 C.船舶的销售 D.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11.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属于装运合同的是( ) A.C组和F组 B.F组和E组 C.D组和E组 D.E组和C组 12.营业地在甲国的商人G于6月1日向营业地在乙国的商人M发出一项要约,并注明要约 的有效期至6月20日,6月22日M向G发出承诺通知,该通知于6月26日到达G处,6月27日G电话通知M,表示接受M于22日发出的通知。请问依《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G与M间的合同何时成立?( ) A.6月20日 B.6月22日 C.6月26日 D.6月27日 13. 下列价格术语中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是( )。 A.CIP B.DES C.DDP D.EXW 1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要约发出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C.受要约人表示接受要约时D.合同成立时 15.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A.FOB B.CIF C.FCA D.FAS 16.属于GATS的“一般义务和纪律”的选项是() A.最惠国待遇B.国民待遇C.市场准入D.附加承诺 17.乌拉圭回合的新增议题是() A 国际服务贸易 B 国际投资 C 国际货物贸易 D 国际技术贸易 18.一成员的信息服务提供者通过该国电信网络将信息提供给其他成员境内的服务消费者,

盾构隧道管片拼装施工选型与排版总结[优秀工程范文]

盾构隧道管片拼装施工选型与排版总结 区间盾构结构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环形管片,外径6200米米,内径5500米米,厚度 350米米,宽度 1200米米.在盾构施工开工前,应对管片进行预排版,确定管片类型数量. 1)隧道衬砌环类型 为满足盾构隧道在曲线上偏转及蛇形纠偏的需要,应设计楔形衬砌环,目前国际上通畅采用的衬砌环类型有三种:①直线衬砌环与楔形衬砌环的组合;②通用型管片;③左、右楔形衬砌环之间相互组合. 国内一般采用第③种,项目隧道采用该衬砌环. 直线衬砌环与楔形衬砌环组合排版优缺点:优点—简化施工控制,减少管片选型工作量;缺点—需要做好管片生产计划,增加钢模数量. 盾构推进时,依据预排版及当前施工误差,确定下一环衬砌类型.由于采用衬砌环类型不完全确定性,所以给管片供应带来一定难度 . 2)管片预排版 1、转弯环设计 区间转弯靠楔形环完成,分三种:标准换、右转弯环、左转弯环.即管片环向宽度六块不是同一量,曲线外侧宽,内侧窄. 管片楔形量确定主要因素有三个:①线路的曲线半径;②管片宽度 ;③标准环数与楔形环数之比u值.还有一个可供参考的因素:楔形量管模的使用地域.楔形量理论公式如下: △=D(米+n)B/nR ①

(D-管片外径,米:n-标准环与楔形环比值,B-环宽,R-拟合圆曲线半径) 本次南门路到团结桥楔形环设计为双面楔形,楔形量对称设置于楔形环的两侧环面.按最小水平曲线半径R=300米计算,楔形量△=37.2米米,楔形角β=0.334°. 值得注意的是转弯环设计时,环宽最大和最小处是固定的 ,左转弯以K块在1点位设计,右转弯以K块在11点位设计,即在使用转弯环时,要考虑错缝拼装和管片位置要求. 2、圆曲线预排版 设需拟合圆曲线半径为450米(南门路到团结桥区间曲线半径值),拟合轴线弧长270米,需用总楔形量计算如下: β=L/R=0.6 ② △总=(R+D/2)β-(R-D/2)β=3720米米③ 由△总计算出需用楔形环数量: n1=△总/△=100 ④ 标准环数量为: n2=(L-n1*B)/B=125 ⑤ 标准环和楔形环的比值为: u=n2:n1=5:4 ⑥ 即在R=450圆曲线上,标准环和楔形环比例为5:4,根据曲线弧长计算管片数量,确定出各类型管片具体数量,出现小数点时标准环数量减1,转弯环加1.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A.CIF B.FOBC. DAF D. EXW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D)的是不清洁提单 A. 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 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溃 4.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A. 平安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水渍险D.水渍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平安险 C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D.一切险最大,其次是平安险,再次是水渍险5.WTO的最高决策是(A )A. 部长级会议 B. 总理事会C. 部长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6.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B )A.国际投资关系B. 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关系D.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应作为(C )给予保护 A.专利 D. 商标C. D.专有技术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A )A. 金本位制 B. 金汇兑本位制C. 金块本位制D. 金汇率制 9.教材中着重介绍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A ) A.FOB、C1F、CFR B.FOB、DAF、C1PC. CIF、DAF、CPT D.CHR、DAF、EXW 10.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B) A. 出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 B.进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C. 制造倾销产品的生产企业 D.出口国政府 1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B)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A.9 B.13 C.15 D.11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 A.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 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13.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A. 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 1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顺序,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B )组 A. 三 B.四C. 五 D.六 1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B ) A. 私人提供的服务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C. 未列入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服务 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 1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C ) A. 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 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

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3、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农产品,CFR价格条件。货装船后,乙公司因始终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办理保险。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暴毁损。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B.该批农产品的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给乙公司 C.乙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因此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D.海上风暴属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国际经济法07-08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信息来源:法大BBS 付姿祯搜集整理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经济法概论》(30303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国际商业惯例 2、UCP600 3、倾销 4、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5、国际避税 二、判断正误(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1分,共10分) ()1、跨国公司是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具有全球性经营战略的、由多个实体组成的一种企业。 ()2、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具有任意性的特点,只有在当事人明确约定选用时,才对特定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3、1968年的《维斯比规则》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4、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约定运费的书面协议。 ()5、对于推定全损,可由被保险人选择,或按实际全损索赔或按部分损失索赔。 ()6、在托收法律关系中,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书行事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 ()7、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的贸易政策定期进行审议,审议频率取决于各成员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8、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原产于东道国产品的投资措施属于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的投资措施。 ()9、特别提款权采用多种货币定值的方法使之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计价和定值单位在国际经济各个领域已经得到广泛运用。 ()10、税收饶让抵免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也是国际税收协定中采用最多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渊源,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中国女子麦冬对其父位于日本的房产的继承关系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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