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后勤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后勤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后勤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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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采购管理办法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后勤采购组织...................................... 第3章采购备用金管理.................................... 第4章采购实施.......................................... 第5章财务控制.......................................... 第6章附则.............................................. 附件:后勤采购业务审批权限列表...........................

第1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集团所属公司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业务的监督与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分子公司及工厂的后勤物资及服务的采购。

1.3 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分类

1.3.1 办公类:办公文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宽带、固话等。

1.3.2 宣传印制类:横幅、公司定制品(印有公司标识的名片、单据、信封、纸杯、信纸、笔记本、办公文具等)、广告、海报、宣传手册、DV宣传片、挂历、营销促销品等。

1.3.3 劳保清洁及宿舍用品: 手套、口罩、垃圾桶、垃圾袋、抹布、扫把、拖把、胶桶、床上用品、床、窗帘、柜子、工作服等

1.3.4 公共设施类:水龙头、水管、照明灯、电线、门、窗、玻璃、设施维护等

1.3.5 招待类:水果、零食、烟、酒、矿泉水、果盘、茶杯、茶、礼品等

1.3.6 技术检测类:容器、工具、仪器仪表、试剂、药品等

1.3.7 生产维护类:生产机器零配件、五金工具等

1.3.8 食堂物资:锅、碗、瓢、盆、油、调味剂、米、面、粉、菜、煤球、煤气等

1.3.9 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财险。

1.3.10 能源类:水、电、煤、气、生产用油等

1.4 不相容职务

1.4.1 请购与审批。请购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审批。

1.4.2 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选择供应商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审批。

1.4.3 采购合同的拟订、审核与审批。合同拟定、审核、审批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负责。

1.4.4 采购、验收与记录。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以保证采购数量的真实性和采购价格、质量的合规性、采购记录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1.4.5 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付款的申请人、审批人与执行人职务应当分离,避免因付款方式不恰当、执行有偏差,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第2章后勤采购组织

2.1 后勤采购工作小组

2.1.1 后勤采购工作小组机构

公司设立后勤采购工作小组,由各部门各派一人组成,组长由总经理任命。后勤采购工作小组不设专职,所有组员均为兼职。

2.1.2 后勤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2.1.2.1负责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当某项物资的选购需要专业性判断时,后勤采购工作小组应与需求部门协调,由需求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协助采购员采购,提供专业性采购建议。

2.1.2.2 协同采购,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2.1.2.3 负责后勤采购评估工作。

2.2 各部门职责

2.2.1公司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归口行政部门集中办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行政部门应分别设置行政内勤(兼任计划管理员)、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等岗位。

2.2.2 公司总部总裁办下设行政部,设置行政内勤及采购员岗位,负责母公司范围内的采购业务,八字门行政部安排保管员负责仓库物资保管及发放。其他子公司按2.2.1要求自行设置相关岗位,履行后勤采购职责。

2.2.3 各公司行政部下设食堂组,食堂采购员实施物资采购,食堂组长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和管理。

2.2.4 需求部门负责填制采购申请,并参与供应商甄选过程。

2.2.5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的监督、预算控制、报账审核及付款。

2.2.6 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存储与发放。公司分设后勤物资仓库、生产机器零配件仓库、技术检测物资仓库,分别由行政部门、生产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排相应仓库和保管员进行物资管理。食堂物资放厨房存储,不单独设立仓库,由食堂组长兼任保管员,负责食堂物资管理。

2.2.7 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的同时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3章采购备用金管理

3.1 备用金

3.1.1 公司采购采取备用金制,行政部门采购员备用金额度为3000元,食堂采购员备用金额度为5000元。

3.1.2 备用金采取借款方式,由采购员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交会计开具现金付款凭证,由出纳支付现金,账面挂采购员个人往来。

3.1.3 采购员可在现金交易范围内动用备用金进行采购。备用金如不足以支付采购款,可按借款审批程序临时借支现金。报账后再冲抵借支,并按额度补足备用金。

3.1.4 备用金一年一清,每年12月份还清备用金借款,次年1月再重新借支备用金。

3.2 现金交易范围

3.2.1 一千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3.2.2 供应商要求现金交易;

3.2.3 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银行支付手续;

3.2.4 除以上情况外,一律不得进行现金交易,均通过财务转账付款。

第4章采购实施

4.1 办公、宣传印制、劳保清洁及宿舍用品、公共设施类物资的采购

4.1.1 采购申请

4.1.1.1 需求部门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物资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

门。单件采购金额在500元以上要经总经理审批。

4.1.1.2 行政内勤在仓库保管员的配合下提出常备用料的采购申请。

4.1.1.3 采购申请应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质量要求、交货期等信息。如难以描述物资特征的,应提供样品;宣传印制品应提供设计样稿。

4.1.1.4 行政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申请的各栏填写是否清楚、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是否在审批范围内等。

4.1.2 采购计划

4.1.2.1 行政内勤于每月月底前根据各部门的采购申请汇总制定月度采购计划,经行政主管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1.2.2 行政内勤应审查各部门申请采购的物资是否能由现有库存满足。只有现有库存不能满足的请购物资才能列入采购计划中。

4.1.2.3 对于无法于需用日期内办妥的采购申请,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1.2.4 采购计划应同时报送财务部门,以便于公司资金的安排。

4.1.2.5 未列入采购计划内的物资不得采购。如确属临时性急需物资,应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及公司行政主管核准后才能列入采购范围,单件500元以上的物资要经总经理审批。

4.1.3 供应商及采购方式选择

4.1.3.1 采购人员应视采购量、金额大小及供应情况,分别采取定点采购、询比价采购、招标采购、网购(网上招标、定点网购或询比价网购)等不同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供应商及价格。

4.1.3.2 公司一次性采购量或金额大的物资实行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价格,由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招标事宜,财务部门参与招标过程。如全年耗用量大的办公文具、公司定制品、劳保用品;一次性订购量大的工作服、挂历、宿舍用品;全年耗费金额大的宽带、手机、固话等通讯网络设施等均可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4.1.3.3 日常采购量或金额较大的物资,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确定定点供应商,签订长期议价采购合同,实行定点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宣传印刷品、营销促销品、劳保用品、照明灯等物资均可采用定点采购方式;

4.1.3.4无法招标或定点采购的物资,可采用询比价方式采购,向三个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后填制供应商询价表,经行政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择优选购,如公共设施维护等物资。

4.1.4 合同的签订与撤销

4.1.4.1 采取招标采购及定点采购的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约定并准确阐述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供货方式、验收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结算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并按照规定的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双方必须签字盖章。零星采购可不签订采购合同。

4.1.4.2 采购合同由需求部门配合行政部门拟定,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金额较大、存在较高风险的合同应聘请律师进行专业审核。

4.1.4.3 采购经办人员应跟踪合同履行的过程(包括合同的执行、储运、交货、验质、入库、付款等),对可能发生异常的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4.1.4.4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方提出变更合同或撤销合同,行政部门应对供方提出的合同变更或撤销理由进行调查,经调查证实供方确实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后,由供方提出合同变更或撤销申请,经我方行政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或撤销。合同变更或撤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供方责任。

4.1.4.5 我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由行政部门与供方沟通协商后,提交合同变更或撤销申请,经行政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或撤销。为维护公司诚信的“金字招牌”,原则上不得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4.1.5 购买

4.1.

5.1 招标方式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后,由采购员负责跟踪供应过程。供方交货时,采购员要及时通知保管员到场验收。

4.1.

5.2 定点或询比价方式采购物资的,由后勤采购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陪同采购。如需提供专业支持的,由需求部门安排人员协助采购,提供专业建议。

4.1.

5.3 不论采取哪种采购方式,采购员都必须向供应商索要发票及购物清单,零星现金支付的需索要收款凭证,相关单据上采购员及陪同采购人员需签字确认。

4.1.6 验收入库

4.1.6.1 物资采购后,采购员将物资交到仓库。仓库保管员当面清点物资,对照采购计划表、供应商的销售清单与物资一一核对,检查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是否无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检查。宣传印制类物资应有需求部门协助验收,查验样式是否符合定制要求。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向采购员提出质疑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4.1.6.2 物资验收无误后,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并将采购付款联交给采购员,采购员及保管员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联系退换货或返工。

4.1.6.3 保管员分类别登记物资入库台账,将实物存入仓库。

4.1.7 报账付款

4.1.7.1 采购业务结束后,采购员将票据交给行政内勤报账。行政内勤应在一周之内报

账,按各部门的物资申购情况制作费用分摊表,将原始票证粘贴整齐,填好费用报销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

4.1.7.2 财务部门对报账事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附件及相关审批程序的是否完整、报账事项与附件是否匹配、各部门的物资耗费是否在预算额度内、超预算的是否履行超预算报批程序,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

4.1.7.3 财务审核通过后,行政内勤提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即可交财务部门制证付款。

4.1.7.4 报账的票据必须包括:费用报销审批单、供应商的销售清单、入库单(财务联)、有效发票、物资采购计划表、供应商询价表、费用分摊表,已现金支付的应提供收据,签订了合同的应提供合同。各类单据要齐全且相互吻合,并有符合程序的审批记录。4.1.7.5 合同约定了结算付款方式的,按合同约定办理。财务按报账结算金额挂供应商往来,行政内勤在合同约定付款时限内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入库单(采购付款联)及合同复印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交财务付款。

4.1.7.6 不在现金交易范围内的采购业务均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为单位的,采用公对公转账支付;供应商为个人的,采用公对个人银行卡转账支付。

4.1.7.7 签订了采购合同或协议的,采购员报账时需提供收款方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且收款方、开票方和合同签订方三方必须一致,以确保无资金支付纠纷。款项不得向非合同订立方进行支付,也不得将款项支付到供应商指定的其他单位户头或个人户头。4.1.8 物资管理

4.1.8.1 所有办公类、宣传印制类、劳保清洁及宿舍用品、公共设施类物资都必须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程序,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4.1.8.2 物资管理实行“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行政部门应分部门建立并实时更新各部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保管清单,落实保管责任。使用部门应建立并实时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保管清单,将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4.1.8.3 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至少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将盘点结果报送财务部门。盘点中如发现有盘盈、盘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盘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1.8.4 仓库保管员应分类别分品种登记物资入库台账和库存台账,物资发放要有领用记录,注明领用部门,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及时更新保管清单。

4.2 招待类物资采购

4.2.1 采购申请

4.2.1.1 招待类物资采购仅限于公司会议或活动、营销、客户维系、外部检查及日常接待需要。私人活动及招待不得申请采购招待类物资。

4.2.1.2 需求部门于每月25日前提交采购申请,临时接待采购由接待责任部门按需提请。采购申请需详细注明物资品名、数量、招待对象及费用预算,经请购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行政部门审批。采购金额在500元以上要经总经理审批。

4.2.1.3 行政部门对请购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申请的各栏填写是否清楚、招待事项是否属实、请购数量是否适度、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是否在审批范围内等。

4.2.1.4 行政部门在请购审核时,应对饮食品的请购数量从严控制,确保一次性消耗完,

宁可少买不要多买,避免节余。水果、零食不得节余,烟、酒、茶、矿泉水等保质期稍长的物资如有剩余,由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并保管,在保质期前耗用完毕。

4.2.2 购买

4.2.2.1 需求部门未请购的物资不得采购。

4.2.2.2 行政部门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实施采购,可视全年使用量采取定点或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如矿泉水、烟、酒等可采取定点采购,水果、零食可采取询比价方式采购。

4.2.2.3 采购时,由后勤采购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陪同采购员采购。水果、零食、烟、酒、矿泉水、茶等饮食品,要特别注意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保证饮食品的安全卫生。

4.2.2.4 采购员应向供应商索要发票、售货清单及收款凭证。相关单据上采购员及陪同采购人员需签字确认。

4.2.2.5 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将物资交给请购部门,请购部门负责验收,验收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

4.2.3 报账付款

4.2.3.1采购业务结束后,采购员将票据交给行政内勤报账。行政部门内勤应在一周之内报账,按各部门的物资申购情况制作费用分摊表,将原始票证粘贴整齐,填好费用报销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

4.2.3.2 财务部门对报账事项及相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费用审批单上签字。

4.2.3.3财务审核通过后,行政内勤提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即可交财务部门制证付款。

4.2.3.4 报账的票据必须包括:费用报销审批单、供应商的销售清单、有效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单、费用分摊表,已现金支付的应提供收据,签订了合同的应提供合同。各类单据要齐全且相互吻合,并有符合程序的审批记录。

4.3 生产维护类、技术检测类物资采购

4.3.1 采购申请

4.3.1.1 需求部门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物资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门。采购金额在500元以上要经总经理审批。

4.3.1.2 采购申请应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质量要求、交货期等信息。

4.3.1.3 行政部门对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申请的各栏填写是否清楚、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是否在审批范围内等。

4.3.1.4 无法于需用日期内办妥的采购申请,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需求部门。

4.3.1.5 需求部门未申请的物资不得采购。如确属临时性急需物资,应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及公司行政主管核准后才能列入采购范围,采购金额500元以上的物资要经总经理审批。

4.3.2 供应商及采购方式选择

4.3.2.1 公司一次性采购量或金额大的物资实行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价格,由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招标事宜,财务部门、需求部门参与招标过程。如贵重零配件、精密仪器仪表等。

4.3.2.2 用量小、价值低的物资由行政部门、需求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确定定点供应商,

签订长期议价采购协议,实行定点采购,如常用零配件、试剂、药品、容器等。

4.3.2.3 无法招标或定点采购的,可采用询比价方式采购,向三个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后填制供应商询价表,经行政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择优选购。

4.3.3 合同的签订与撤销

参见4.1.4

4.3.4 购买

4.3.4.1 招标方式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后,由采购员负责跟踪供应过程。供方交货时,采购员要及时通知保管员到场验收。

4.3.4.2 定点或询比价方式采购物资的,由后勤采购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陪同采购。考虑到生产维护类及技术检测类物资专业性较强,需求部门需安排人员协助采购,提供专业建议。

4.3.4.3 不论采取哪种采购方式,采购员都必须向供应商索要发票及购物清单,零星现金支付的需索要收款凭证,相关单据上采购员及陪同采购人员需签字确认。

4.3.5 验收入库

4.3.

5.1 物资采购后,采购员将物资交到对应仓库。仓库保管员当面清点物资,对照采购申请、供应商的销售清单与物资一一核对,检查物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是否无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向采购员提出质疑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4.3.

5.2 物资验收无误后,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并将采购付款联交给采购员,采购员及保管员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联系退换货。

4.3.

5.3 保管员分类别登记物资入库台账,将实物存入仓库。

4.3.6 报账付款

4.3.6.1 采购业务结束后,由行政部门负责报账。行政内勤应在一周之内填好费用报销审批单,将原始票证粘贴整齐,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

4.3.6.2 财务部门对报账事项及相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费用审批单上签字。

4.3.6.3财务审核通过后,行政内勤提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即可交财务部门制证付款。

4.3.6.4 报账的票据必须包括:费用报销审批单、供应商的销售清单、入库单(采购付款联)、有效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已现金支付的应提供收据,签订了合同的应提供合同。各类单据要齐全且相互吻合,并有符合程序的审批记录。

4.3.7 物资管理

4.3.7.1 生产维护类物资由生产部门安排仓库及保管员进行管理;技术检测类物资由技术质量部门安排仓库及保管员进行管理,容易变质或挥发的试剂、药品应在适温下储存。

4.3.7.2 所有生产维护类及技术检测类物资均应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程序。

4.3.7.2仓库保管员应分类别分品种登记物资入库台账和库存台账。物资领用要有领用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

4.3.7.3 在用的物资由使用人保管,备用物资由保管员保管。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物资丢失、损坏或失效,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4.3.7.4 生产部门及技术质量部门应定期对所保管的物资进行盘点,至少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将盘点结果报送财务部门。盘点中如发现有盘盈、盘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4.4 食堂物资采购

4.4.1 采购计划

4.4.1.1 食堂按周拟定每周食谱,报行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厨师按食谱制定每天采购计划,经食堂组长审核及行政主管审批后交食堂采购员采购。

4.4.1.2 食堂采购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物资的耗用量、保质期,避免物资存放过久变质导致浪费。

4.4.2 购买

4.4.2.1 食堂采购可确定相对固定供应商,通过定点获得长期供应低价优惠和免费配送待遇,同时也要勤跑、勤问以了解市场行情,精打细算,及时购进质优价廉的新鲜疏菜和肉类食品。

4.4.2.2 食物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4.4.2.3 采购的食品必须新鲜、卫生、清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肉类食品采购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明。包装类食品其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等,缺一不可,所购食物必须在保质期内。

4.4.2.4 食堂采购员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联系定点供应商送货或到市场选购,并向供方索要销售清单、发票、收据等凭证。菜价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财务可采取派人陪同采购或不定期到市场询价等形式进行监督。

4.4.3 验收

4.4.3.1 食堂仓库保管员(由食堂组长兼任)负责验收,对照采购计划单对所购物资一

一检查,称斤验量,并把好质量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4.4.3.2 验收无误后,保管员在相关单据上签收,将物资存入厨房,并登记采购台账。验收过程中发现物资质量不合格、缺斤少量的,由采购员负责处理。

4.4.3.3 食堂物资要注意存储,避免霉变、生虫、鼠咬,生熟食品要隔开存放,隔夜食物应冷藏。

4.4.4 报账付款

4.4.4.1 食堂采购由行政内勤按旬报账,报账时间为每月11号、21号、月底,遇假期顺延。

4.4.4.2 保管员将每旬的单据收齐后交行政内勤报账,行政内勤对单据进行审核,检查票据是否齐全(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发票)、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各环节经办人是否签字,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填制费用报销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

4.4.4.3财务部门对报账事项及相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

4.4.4.4财务审核通过后,行政内勤提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即可交财务部门制证付款。

4.4.4.5 报账的票据必须包括:费用报销审批单、供应商的销售清单、汇总表、有效发票、采购计划,已现金支付的应提供收据。各类单据要齐全且相互吻合,并有符合程序的审批记录。

4.5 能源采购

4.5.1 水、电

4.5.1.1 水电类能源可与供水、供电公司及银行签订托收协议,由银行进行托收。

4.5.1.2 已签订托收协议的,由出纳每月初到银行取回用水用电清单及发票,交行政部门物业组核对。未签订托收协议的,由行政部门物业组每月初到供水供电公司取回用水用电清单及发票。物业组应在每月底抄水表、电表,计算水电耗用量,并与供方提供的清单核对,允许存在合理差异,如差异较大,由物业组负责与供方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清单和发票上签字确认,并分摊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交行政内勤报账。

4.5.1.3 行政内勤将发票、清单收齐后,填制费用报销审批单,经行政主管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

4.5.1.4 财务审核通过后,行政内勤报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已托收的直接交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未托收的则交出纳进行银行转账付款。

4.5.2 天然气

4.5.2.1 行政部门与财务部门通过市场询比价或招标,共同确定定点供应商。

4.5.2.2 需求部门根据需求填制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门采购员采购。

4.5.2.3 采购员按需求量及定点价格计算采购金额,并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4.5.2.4 财务审核人对采购申请单和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检查审批流程是否完成(认签字)、付款对象是否定点单位名称,审核无误后交出纳转账付款。

4.5.2.5 采购员凭付款凭证到供方指定地点充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安排人陪同前往。充卡后将银行付款凭据交给财务部门。

4.5.2.6 采购事项完成后,行政内勤在一周内填制费用报销审批单,附上发票、清单、

采购申请单,依次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和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进行会计处理。

4.5.2.7 需求部门应根据天然气耗用情况确定每月定额耗用量,并交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以定额耗用量按月分摊天然气耗用成本费用。

4.5.3 煤

4.5.3.1 采购申请

(1)生产部门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燃煤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门。采购申请量应根据月定额耗用量、上月库存、安全库存量等数据来确定,采购数量能保证正常耗用即可。遇燃煤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适当形成较高库存。

(2)行政部门对生产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检查申购数量是否合理、审批流程是否完成,审核无误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4.5.3.2 购买

(1)全年燃煤采购量大的单位,应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招标事宜由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财务部门和生产部门参与招标过程。招标完成,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详细注明对燃煤质量要求(燃煤卡值等),合同签订事项参见4.1.4。无法招标的,采取询比价方式,选择三个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填制供应商询价表,经行政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择优选购。询价应由后勤物资采购小组安排人员与采购员共同参与。

(2)采购员应跟踪燃煤供应过程。供方货物到达时,司机将供货清单交给采购员,采购员开具信息通知单,分别通知磅房和生产部门。信息通知单上需注明物资名称及重量。

4.5.3.3 验收入库

(1)磅房收到信息通知单,对燃煤毛重(含车皮和燃煤)进行称量,登记称重记录台账。待汽车卸货后,再称车皮重,计算出燃煤净重(毛重减车皮重),并开具汽车衡称重记

录单。净重如与运货司机提供的数据有较大差异,应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汽车衡称重记录单上应列明物资名称、毛重、皮重、净重、车号等信息,并经司磅员和司机签字确认。称量完毕,司磅员将汽车衡称重记录单交给仓库保管员。

(2)在卸货之前,技术质量部安排人员检验燃煤质量,通过技术检测或燃烧时间检查燃煤发热量,具体检验方法由技术质量部门确定,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接收。

(3)检验合格后,生产部门安排燃煤存放地点,并由生产机器零配件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单,注明入库数量及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保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燃煤入库后,保管员将单据整理成财务记账组和采购付款组两组,并将两组单据交给行政部门。财务记账组单据包括:供方供货清单、信息通知单、汽车衡称重记录单(财务联)、入库单(财务联)。采购付款组单据包括:信息通知单、汽车衡称重记录单(采购付款联)、入库单(采购付款联)。

4.5.3.4 结算付款

(1)行政部门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确定价格、数量及结算金额,在入库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然后将采购申请单、财务记账组单据与合同复印件交至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审核相关单据及合同,复核结算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会计入库及供应商挂账处理。

(3)行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申请付款,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合同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申付金额、申付事项等要素,并附上信息通知单、汽车衡称重记录单(采购付款联)、入库单(采购付款联)、发票等票据。依次提请行政主管、财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其中,财务部门应重点核查申付事项与供应商往来账是否相符,附件是否齐全,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履行,收款方是否与合同方、开票方保持一致,如发现疑问有权拒付。

上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上市集团公司采购管 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试行)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采购管理 (3) 3.1采购员的责任范围 (3) 3.2申请部门责任范围 (3) 3.3采购的管控规则 (4) 3.4 采购流程控制图 (5) 3.5采购申请OA流程: (7) a)非招投标 (7)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监→总裁→采购员 (7) 3.6 采购审批OA流程 (7) a、非招投标的常规采购项目审批及合同审批OA流程(含在已签有特定采购项目年度合同前提下 的重复性采购订单) (7) b、特定采购项目的年度采购审批及合同审批的流程 (7) c、招投标的采购审批OA流程 (7) c、招投标的合同审批OA流程 (8) 4采购流程操作指引 (8) 4.1采购项目开发 (8) 4.2确定项目进度时间 (8) 4.3采购项目管理 (9) 4.4确定潜在供应商 (9) 4.5比价或招投标 (9) 4.6确定采购标的规格及技术指标; (10) 4.7采购订单/合同; (10) 4.8验收和付款; (11) 4.9供应商产品质量追踪 (11)

5文件管控 (11) 6附件 (11) 7附则 (12) 降成本保质量建体系提效益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的采购项目(物品或服务)。 3采购管理 3.1采购员的责任范围 -根据本公司申请部门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及策略; -根据本公司及集团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公司所有采购事项的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的选用、资质审核、比价议价、招投标组织、订单的跟进等; -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可追踪; -根据采购交易方式,负责申请采购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内、预算外、提前垫付、预付款、尾款及全款报销等; -建立及维护本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开发关键及后备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管理,促进供应商的优胜劣汰; -每季度出具本公司的采购分析报告,在每季度的第1周内完成上季度的采购分析,并提报给分管总监及、总裁及集团企管部。 3.2申请部门责任范围 -制定需求计划,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及服务基本要求、预计需求时间及费用,并将预计费用归口到采购员进行采购费用预算编制,报集团进行费用预算审批; -提出采购申请,项目需求应明确,采购申请需要预留采购周期; -协同采购员参与采购事项办理:评选供应商,关注产品及服务是否可以满足需求; -对申请采购的物资和服务负责进行验收及反馈; -对产品质量、交期及售后服务提出反馈意见。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宝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原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准确率。 以便有效地实施招投标和计算机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分厂的原料、辅料采购计划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采购管理程序 3.2 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程序 4、管理职责 4.1 使用部门 4.1.1 原料、辅料各专业的专业工程师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股份公司各分厂的主管 部门负责审核。 4.1.2 参与本单位库存量的控制。 4.1.3 参与采购资金价格管理。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确定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代储代销、零库存) 4.2.2 执行各类采购计划,负责计划价的控制。 5、计划管理 5.1 计划分类 5.1.1 类别: 5.1.1.1 原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铁水、铁合金、萤石、废钢、切头、冷条、钢渣等。 5.1.1.2 耐火材料:指股份公司使用的镁碳砖、钢包砖、中包涂料、水口、塞棒、连 187

铸保护渣等。 5.1.1.3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类、有色材、建材类、木材类、电线电缆类、二类机电、电器元件、交电、工具、小五金、水暖配件、标准件、阀门、输送带、橡胶管、三角带、化工、油漆、化学、玻璃器皿、密封材料、杂料、金属软管、劳保用品等。 5.1.1.4 能源材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水、氧气、氩气、氮气、电、汽油、柴油。 5.1.1.5 生产准备金: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满足生产正常运转所需预留的资金。 5.1.2 年计划: 5.1.2.1 年计划范围: a.每年都消耗且批量大的、短期不变的原材料。 b.通用、标准的原材料。 5.1.2.2 年计划申报时间:每年8 月20 日-9 月25 日。 5.1.2.3 年计划执行情况 a.原则上年计划均进行招投标。 b.年计划中要求分期、分批到的要写清楚。 5.1.2.5 年计划的审批、编制、审核必须由作业区专业技术员、生产分厂主任工程师、 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股份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1.3 月计划 5.1.3.1 采购周期:严格按股份公司制定的采购周期表中时间申报月计划。 5.1.3.2 审批:严格按股份公司统一表格中设置的栏目,签字、审核。 5.1.4 临时计划: 5.1.4.1 凡在年计划、月计划中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临时计划的采购周期为一年。 5.2 紧急计划管理 5.2.1 由于特殊原因如: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原材料采购计划变更或需要紧急采购物资,如时间紧张,可先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由生产分厂先到供应部门领用,但在两天内必须按计划申报程序补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 5.2.2 需到厂家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时间紧张,生产分厂可根据以前物资使用的情况, 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物资需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推荐的厂家等,由供应部组织协调紧急采购,但在电话通知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报供应 188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采购行为,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行为,是指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以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大额物资、设备及服务的行为(含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选定(建筑主体、分包、配套等),原材料、设备设施采购等,办公用品采购不在此制度约束范围内)。 第三条物品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要求注明采购事由、采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第四条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优先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或接受适用且性价优的设备、物资及服务。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采用非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直接委托三种方式。 第六条采用非招标采购的说明: 采购合同单笔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用招标采购的说明: 采购合同单笔价值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在第八条无法实施招标的特殊情况外,应采用招标方式。 第八条无法实施招标的情况包括: (一)采购标的具有垄断性的销售及后期维护服务; (二)采购标的由于特定专利、专用技术等不适宜招标采购; (三)应急采购行为;

(四)采购合同的延续签订; (五)经公司认定的无法实施招标的其它采购行为; (六)无法实施招标形式的大额采购行为需在流程中说明原因并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同时抄送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采用直接委托采购的说明: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一)相同项目的招标完成时间间隔较短,市场价格变动较小(5%以内)或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二)政府垄断(如:水、电、气、暖、人防等)项目,入围投标人只有一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 (三)技术(专有、专项、专利、专长等)、市场等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入围投标人只有一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 (四)合同额度在5万元及以内的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 3 —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 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 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 4 —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对于工程公司、商贸公司等企业由于采购、外协的管理的意义就更加重大了。下面为你整理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 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专业资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性文件; (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围的采购结果;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 (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 (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 (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 41 —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 .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 . .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 本办法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指的是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适用于:(一)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突发事故等情况下,造成物资需求计划不能及时报送,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等需要所进行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资紧急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响应、规范决策、备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 第二章适用情形 第五条物资紧急采购适用以下紧急情况: (一)因突发自然灾害对生产建设造成损害,为抢险救灾、保障人身安全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因生产建设中发现重大隐患,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因突发生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或限电、供热中断

及其他紧急情况,为尽快恢复生产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四)因主要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所需零星设备或备品无库存,必须立即安排采购,否则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中,为保障物资供应需紧急采购的。 第六条以上紧急情况下,应优先通过库存储备、协议库存、应急储备、紧急调拨等方式满足使用需求。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七条为提高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物资供应保障的需要,物资紧急采购一般由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需求单位在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紧急采购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予以协调帮助的,可向上级单位书面提出有关协调事项和要求。 第九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满足紧急情况下救援抢险需要,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或特别紧急情况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紧急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经主要负责人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听取采购承办部门汇报后予以确认,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决策会议审议后确认。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物资需求的计划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避免管理原因导致的物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集团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采购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工程产品或服务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保证质量和工期,体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用于房地产、旅游开发项目的设备、材料等工程产品以及策划、设计、咨询、监理、测绘等项目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 公司承建项目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主材、辅材等工程物资以及专业分包等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 3.机构及职责: 集团董事长负责重大采购决策。 3.1集团成立项目采购/招标决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小组是采购工作跨部门决策机构,起集体决策作用。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适用于分、子公司)、集团采购分管领导、集团采购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要时)、项目部经理(必要时)、营销策划负责人(必要时)等组成。小组负责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和审批合格供应商目录;负责编制和发放邀标书和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等。负责单项金额二十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购决策及合同审

批。 3.2采购专业小组(简称专业小组):各分子公司按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分别成立采购专业小组,由公司核心人员、采购部经理(如有)和相关业务部门经理等组成,根据不同的采购内容可成立不同的专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单项金额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决策及合同审核,报集团审批后实施采购。 3.3采购部门(具体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更新采购计划、负责经办单笔金额一万元以内的采购实施。 3.4工程部/预算部:负责提供项目开发作业计划、工程量清单、编制经济标书报价要求或标底参考造价。负责提供项目采购用图纸、负责确定设备材料样板的建筑性能、效果。 3.5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各自主管范围内单笔金额一万元以内的采购合同审批和合同签署。 3.6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按公司要求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3.7各业务部门:负责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详细的供应商信息库;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招标或采购工作,参与本部门有关的合同谈判,起草合同初稿、整理和发放标书,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4.采购/招标原则: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 1.1.1 企业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等(以下统称企业)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企业层面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为。 1.1.2 企业集中采购物资,是指在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外,由企业组织实施采购的生产建设物资。 1.1.3 企业集中采购按照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机制要求,执行统一的物资供应规章制度、流程,使用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1.2 管理原则 1.2.1 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原则。 1.2.2 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对外原则。 1.2.3 采购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原则。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是企业集中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2.2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是所属板块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3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含检维修和技术改造)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科技部是科研单位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

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 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4 法律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合同监管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集中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管。 2.5审计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2.6 监察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7 企业是企业集中采购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对企业集中采购物资实施集中采购。负责物资需求、供应资源、采购方式、价格、过程控制、合同、储备、供应服务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物资需求管理 3.1.1 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物资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提报、审核、审 批程序,严禁因设计指定、技术指定、使用指定、投资指定等导致提报生产建 设需求时,指定特定物资品牌、特定供应商、或仅为特定供应商设定技术参数(或资格条件)。 3.1.2 企业进行需求分析和消耗规律研究,把握需求特点,整合同类需求, 将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3.1.3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负责推进物资需求标准化,统 一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企业落实物资需求标准化,提高需求标准化水平。 3.1.4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定期对集中采购物资需求的准 确性、及时性及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监管。 3.2 供应资源管理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学院) 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防采购舞弊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以下统称集团系成员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和服务的购买、委托、雇用等活动。物资”是指非贸易业务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资产、经营(教学)用资产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物资及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包括设计、策划、审计等劳务或服务。 第二章采购的组织 第四条管理原则 采购实行分类管理、集中采购、公开透明、监督制约”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岗位分工 采购的申请、实施、监督、付款各环节不相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 理采购到付款业务的全过程。公司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组织,运营、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复核,财务部门负责付款。 各单位必须明确采购工作中各体系(或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集中采购部门 各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类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部门。原则上办公类资产采购由行 政部门统一组织;工程、设计、策划类由成本控制部门统一组织。不宜集中采购或紧急需求的特殊事项,可由该项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采购。 第三章采购业务流程 第七条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 由需求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将采购需求归类汇总,平衡现有库存后,统一安排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申请与审批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各单位必须制定各类采购申请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审批权限和流程,采购申请审批需在档案中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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