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2012-04-09 12:49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稽查部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税务稽查工作按照业务环节和特点区分,主要包括案源管理、稽查实施管理、审理管理、执行管理和协查案件管理、举报管理、大案要案管理、稽查与管理衔接等内容。

1.1案源管理

一、业务概述

案源管理是按照税务稽查计划,采用资料分析、指标计算等方法对税务稽查对象进行筛选和确定。主要包括稽查管辖、稽查计划、案件来源及确定、案源处理、案源监控、催办、督办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

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一)稽查管辖

1.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在所属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

无法根据前款规定确定管辖的税收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的稽查局查处。

2.对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案件查处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经协商无法确定的,逐级报各自所属的同级税务局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报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后确定管辖的稽查局。

3.上级国税局稽查局可以根据税收违法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复杂程度以及查处难度等情况,统一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下级国税局稽查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报请上级国税局稽查局查处。

4.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1)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金额;

(2)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

(3)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

(4)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5)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

(6)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

(二)稽查计划

1.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有计划地实施税务稽查,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次数,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检查计划。

2.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于年度终了前制订下一年度的年度检查计划,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稽查局备案。

年度检查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上级税务局的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结合本级税务局工作实际确定。

年度检查计划可以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

3.各级国税局稽查局依照年度税务稽查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按月编制具体实施检查的分户计划。

(三)案件来源

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选案部门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1)财务指标、税收管理资料、税务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2)上级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3)上级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4)税务局其他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5)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6)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7)社会公共信息;

(8)其他信息。

(四)案源确定

1、收集数据资料。案源管理岗确定稽查对象前,应收集以下与案源信息有关的数据资料:

(1)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2)内部管理资料。包括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收集的信息数据,征管部门反馈的纳税人异常信息,税源管理部门传递的纳税评估信息资料;

(3)以前年度税务稽查资料;

(4)金税协查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资料;

(5)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监控数据,各类选案分析评估

指标的预警值;

(6)从其他税务机关和外部职能部门获取的纳税人有关信息数据资料。

2、确定待查对象。案源管理岗根据案源信息资料,结合稽查线索资料、税收征管现状以及以往稽查情况,应当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待查对象。

(1)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

(2)人工分析筛选;

(3)人机结合分析筛选。

(五)案源处理

1.案源管理岗确定待查对象后,制作《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分析筛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各级国税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部门;移交信息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所属国税局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上级指定检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待查对象,应当立案检查。

2.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案源管理岗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相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六)案源监控

案源管理岗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稽查局局长报告。

(七)催办、督办

涉税案件的催办和督办,是指对已下达的税务稽查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催办和督办的一种制度。它是监督税务稽查任务执行情况的主要方法之一。

1.催办、督办制度的实施

催办、督办制度,是对涉税案件尚未查处和尚未结案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发出税务稽查案件催督办通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安排查处或结案。

税务稽查任务下达后,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应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稽查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具体原因和稽查的进度,向负责催督办的部门反馈;对超期不能完成又未反馈情况的,负责催督办的部门应及时了解情况,发出《税务稽查案件催办、督办通知》,督促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反馈情况并限期完成。

2.税务稽查案件催办、督办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涉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

(2)催办、督办的内容。

(3)催办督办的要求和时限,包括要求回复的时限和完成稽查工作任务的时限。

(4)催办督办单位和发文时间。

四、输入输出表证单书

(一)输入

1.《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2.《待稽查纳税人清册》

3.《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4.《交办(督办/专办/情报交换)案件登记表》

5.《税务稽查案件催办、督办通知》

1.2稽查实施管理

一、业务概述

税务稽查实施是税务检查人员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案源管理环节提供资料,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查对象进行检查的活动。稽查实施管

理主要包括待查案件接收与分配、稽查实施准备、稽查实施处理、稽查实施查结和移交审理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

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1.待查案件接收与分配

稽查实施管理岗根据案源管理岗转来的《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待稽查纳税人清册》及附列资料,将待查案件分配给由主查和若干协查人员组成的稽查组(稽查实施岗)。任务分配后,稽查实施岗在制作《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前如发现分配错误,应告知稽查实施管理岗。稽查实施管理岗核实后可以撤销,重新分配任务。

2.稽查实施准备

(1)稽查实施岗接收稽查任务后,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义务。稽查实施管理岗接到稽查实施人员和被查纳税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报经本级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审定后调整稽查人员。

(2)稽查实施岗接受任务后,应当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的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拟定《税务稽查检查实施预案》,确定检查期间、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检查重点和方法等内容。

3.稽查实施处理

(1)稽查实施手段

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使用实地检查、询问、调取账簿资料、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手段,调查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对其电子信息系统直接检查,也可以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检查。

(2)稽查实施文书使用

①税务检查通知。稽查实施岗接受任务后,可以在实施稽查前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稽查实施岗在实施检查前制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后,在检查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一)。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时,应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规定交被查对象签收。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一)。

②调取账簿资料通知。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后,根据需要实施调账检查。需要进行调账检查的,稽查实施岗制作《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规定将《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并按规定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被查对象核对后签章确认,调取的相关资料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整退还。

③查询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案件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储蓄存款的,稽查实施岗制作《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④询问通知。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就有关涉税事项询问有关当事人的,除在被查对象

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稽查实施岗制作《询问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

⑤外调或协查通知。稽查实施过程中,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被查对象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协查案件时,稽查实施岗制作《税务检查通知书》(二),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有关单位和个人。

⑥税收保全措施。稽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的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当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后,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依法需冻结被查对象存款的,应当填写《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冻结存款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分别送达被查对象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被查对象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依法需查封、扣押被查对象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应当填写《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被查对象,并附《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开具《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对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填写《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被查对象,通知被查对象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前来办理解除查封(扣押)手续;需解除冻结存款的,应当填写《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分别送达被查对象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通知被查对象以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解除冻结存款措施。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检查中,被查对象有规

定情形之一,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的,可以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⑦协助执行通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如发现当事人存在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不动产等情形的,稽查实施人员应当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有关单位,请有关单位协助执行,暂停办理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对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应当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送达有关单位,解除暂停办理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手续。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一并使用。

⑶证据底稿处理

实施检查时,稽查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取得的证据所记载和反映的情况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来源、内容、形式以及取得的程序应当合法,与证明事实之间要有一定的关联性。税务稽查中有关证据资料包括:税务稽查底稿、询问笔录,以及调查工作中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笔录、勘验和现场笔录等。

取证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稽查实施岗依法查询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①稽查实施过程中,需提取有关证据原件的,需被查对象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原件,检查结束后按规定期限归还,并履行相关签收手续。

②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调取空白发票原件,需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按规定期限退还。

③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调取已开具的发票原件的,需开具《发票换票证》。

④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提取证据且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我处”字样,并由提供人注明日期并签章。

⑤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以电子数据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将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资料,并注明数据出处、打印场所,签注“与电子信息核对无误”,且由当事人签章。

确需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应当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文件格式及长度等,签注“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

⑥稽查实施过程中,询问有关当事人必须有2位以上检查人员在场,并告知被询问人对检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当场向被询问人宣读;询问笔录有修改的,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捺指印;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章、捺指印;被询问人拒绝签盖章、捺指印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⑦稽查实施过程中,当事人、证人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陈述或者提供证言。当事人、证人进行口头陈述或者提供证言的,检查人员可以笔录、录音、录像。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也可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陈述或者证言应当由陈述人或者证人逐页注明日期,并签章、捺指印。

当事人、证人变更书面陈述或者证言的,检查人员应当就变更部分重新制作笔录,注明原因,由陈述人或者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但不退回原件。

制作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

调取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若无法调取原始载体或者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复制件,但应当说明复制方法、人员、时间和原件存放处所等内容。

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图像资料,应当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

⑧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派员或者发函委托异地稽查局调查取证。

受托地稽查局根据协查请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协查取证,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连同相关文书等一并作为协查案卷立卷存档。同时,应当将有关证据复制,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与相关材料一并移交委托地稽查局。

需要取得境外资料的,可以按照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程序获取,或者通过我国驻外机构收集有关信息。

⑨稽查实施过程中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

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可以要求加盖单位印章。

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如有其他人员在场,也可以由其签章证明。

⑩稽查实施过程中,稽查实施岗应按规定填写《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3)稽查实施其他审批事项

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审批管理。

①扩展税务稽查所属期间时段

如果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有连续性,并且涉及时间超过了“稽查所属期间”规定,稽

查实施岗制作《税务稽查所属期间时段扩展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可以扩展“稽查所属期间”,但需要重新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和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新下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一)与原《税务检查通知书》(一)一并组卷。

②初查后更改案源登记信息

经初查后,查明案源信息实际情况与案源登记信息不符,以稽查建议形式反馈主管税务局,更正案源登记信息。

③检查完成时限延期

一般情况下,稽查案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案件应在检查实施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案情特别复杂,确实需要延长完成时限的,由稽查实施岗在限定日期之前提出《税务稽查案件申请延期审批表》,提请审批。经本级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延期。

⑷稽查实施中关联业务事项

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实施岗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线索报告单》报送案源管理岗并案查处。不能并案查处的,由案源管理岗另行安排检查。稽查人员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报经所属国税局局长批准后,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⑸案件中止、终结审批事项

稽查实施过程中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致使税务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稽查实施岗制作《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有关证据资料,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可以中止检查。

中止检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制作《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按规定程序

和权限报批后,及时恢复检查。

稽查实施过程中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致使税务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稽查实施岗制作《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有关证据资料,移交审理部门审核,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可以终结检查。

4.稽查实施

稽查实施包括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案卷、提请审理。

(1)税务事项通知。稽查实施工作结束前,稽查实施岗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通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被查对象对检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口头进行陈述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2)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是稽查人员根据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通过全面审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全面反映税务稽查实施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总结报告。《税务稽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案件来源;

②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③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④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⑤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其性质、手段;

⑥被查对象是否有阻挠和抗拒检查的情形;

⑦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⑧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⑨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⑩检查人员的签字和报告时间;

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3)制作税务稽查案卷。税务稽查实施完毕后,稽查人员应及时审查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各种证据材料,并予以分类整理:

①审查程序、手续是否合法、完整;

②审查证据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③税务稽查实施中收集的资料经审查无误后,稽查人员应将所有的证据资料进行分类归集。凡与税务稽查实施的工作程序有关的所有税务稽查文书、手续以及与本案定性处理有关的所有证据资料(包括认定违法主体的有关资料)均归集于税务稽查案卷;与检查案件及纳税无关的资料,应及时退还给当事人;

④对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资料,稽查人员应另行归集,交由综合部门按照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移送手续;

⑤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税务稽查案卷的卷内资料一般包括工作报告、工作程序、证据资料和其他资料四大类;

对整理后应移交审理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制作《税务稽查案卷》和《税务稽查案卷目录》。

5.移交审理

检查完毕,稽查实施岗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连同案卷材料,于5日内制作《税务稽查案件提请审理书》和填制《税务稽查案卷交接单》移交审理部门。移交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须当场清点签字确认。

四、输入输出表证单书

(一)输入

1.《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2.《询问(调查)笔录》

3.《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样式待定)

4.《税务稽查所属期间时段扩展审批表》

5.《税务稽查实施延期审批表》

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

7.《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

8.《税务事项通知书》

9.《税收违法案件线索报告单》

10.《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样式待定)11.《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样式待定)12.《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样式待定)13.《税务稽查报告》

14.《税务稽查案卷》

15.《税务稽查案卷目录》

16.《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7.《陈述申辩笔录》

18.《税务检查案件审理提请书》

19.《税务稽查案卷交接单》

(二)输出

1.《税务检查通知书》(一)

2.《税务检查通知书》(二)

3.《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4.《调取账簿资料清单》

5.《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6.《询问通知书》

7.《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8.《冻结存款通知书》

9.《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10.《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11.《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12.《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13.《协助执行通知书》(一)14.《协助执行通知书》(二)15.《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16.《调验空白发票收据》

17.《发票换票证》

18.《税务检查专用证明》

19.《回避申请书》

20.《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复核决定书》21.《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审查决定书》1.3审理管理

一、业务概述

稽查审理是案件在稽查检查实施完毕后,由稽查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进行审核并做出处理决定的过程。由稽查审理人员对《税务稽查报告》中认定的被检查主体、涉税事实、主要证据、案件定性、有关数据、相关的证据资料、运用法律法规及其稽查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手续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税务稽查审理管理主要包括待审理案件接收与分配、审理处理、处罚程序、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移交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1〕21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1996]第63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听证实施办法》(国税发〔1996〕190号);

(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发[2001]310号)。

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3.3税务稽查审理管理—流程图

(一)待审理案件接收与分配

稽查审理管理岗接受稽查实施岗传递来的纸制案卷。交接完毕,由稽查审理管理岗将待审理案件分配给审理人员。

任务分配后,如在制作文书前发现分配错误,稽查审理管理岗可以撤消任务分配,重新分配。

(二)审理处理

1.税务稽查补正或补充调查

(1)稽查案件审理岗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制作《补充调查通知书》,报送审批。审批同意的,将案件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①被查对象认定错误的;

②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③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④税务文书不规范、不完整的;

⑤其他需要退回补正或者补充调查的。

(2)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直接提出或者变更检查部门提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建议:

①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的;

②数据计算错误的;

③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或者定性不当的。

2.税务稽查审理

案件审理岗接到检查部门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1)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2)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时限。

①一般案件审理

对于案情简单的一般案件,由审理岗提出审理意见,提请审批。

②重大案件审理

A.对于案情复杂、涉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检查环节与审理环节对事实认定及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由稽查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制作《提请集体定案申请表》提交本级稽查局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审理,最终形成集体审理意见。集体审理后应制作《集体审理纪要》。

B.对案情重大以及稽查局难以确定的疑难案件由稽查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过本局稽查局集体审理形成集体审理意见后,由稽查审理部门填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提请书》,经本级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提请所属国税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同时将案卷及有关资料移交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交接双方须当场清点签字确认。

3.审理报告

案件审理完毕,稽查案件审理岗应当制作《审理报告》。《审理报告》是审理岗审理工作结束的总结性文书,不论有无问题、是否涉及补税、采用何种审理方式,审理人员必须提交《审理报告》。《审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审理的基本情况;

(2)检查人员查明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

(3)被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情况;

(4)经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

(5)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6)审理人员、审理日期。

(三)处罚程序

1.处罚事项告知

审理完毕的案件,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税收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应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2)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告知书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6)其他有关事项。

2.陈述、申辩

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审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提出判断意见。对于口头提出的,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被查对象或者其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时,应办理送达回证手续,并归入涉税案件案卷存档。

3.处罚听证

对公民拟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及其他组织拟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被查对象或者其他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的,稽查局审理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受理、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案件审理人员担任。逾期不提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复议、诉讼相关事项

税务稽查内部总结

税局稽查后的内部总结 不管是被查过的企业,还是没有此经历的企业,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对的地方引以为戒!一、被税务稽查的几种原因 (一)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疑点,经税务约谈后,仍旧存疑的,会移交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先基于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通过同行业的各项指标与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对比,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是否异常。 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采用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并将评估情况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交由纳税评估委员会审理,并做出处理意见。对处理意见是无异常和继续监控的转评估部门存档,对纳税人由于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提出管理处罚的审理意见,由税收管理员、征收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改正,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审理认为纳税人有偷嫌疑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查实后,对需要查补税款的,按照稽查规程处理,并转税收征管部门组织税款入库,同时定期将处理结果向评估部门反馈。 信息采集阶段---案头审核阶段----筛选纳税评估对象----税务约谈与实地调查---评估委员会审核及评估结果处理(如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稽查 纳税评估纲目的是强化管理,提高税源,着重于纠错,调整,由管理机关执行,而稽查目的是打击,一般会罚款等,由稽查局执行 (二)按税务稽查计划安排的专项检查。一般会叫企业先自查,对自查阶段我们须注意的问题:稽查的另一目的也是收税,自查阶段先交多少会适应,没有标准,但一般不少于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如果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行业中做的较大的,很可能会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切不可轻视。同时,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应自查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使用、保存情况,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涉税情况,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另外,公司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满意,企业就可以顺利过关。如果不满意,税务部门则会进行全面调查或者继续自查。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 如国税稽查局《2013年专项检查自查事项告知书》中对处理处罚原则是:对此次能积极自查的企业,由其自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对于不进行自查和或自查不彻底,或情节特别恶劣隐瞒漏缴税款的,下一步将立案查处,从严处罚。 (三)税务机关根据举报、上级税务机关的安排及配合其他税务机关协查的,应当立案检查。(四)随机抽样而被稽查。 二、稽查接待及应对 1、平常须准备的基础工作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三(国税)含答案解析.-共22页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三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的答案填在答题纸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 1.税务稽查在引导纳税遵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般认为,税务稽查是实现纳税人纳税行为转变的“催化剂”。这里所说的“转变”是指(B )。 A.从“自律”向“他律”转变 B.从“他律”向“自律”转变 C.从“他律”向“他律”转变 D. 从“自律”向“自律”转变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B )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A.1个月B.2个月 C.3个月D.15天 3.纳税人对地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服,可以(D )。 A.起诉B.向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D.向省××局申请复议 4.税务稽查选案包括主动选案和被动选案。一般而言,下列案源中属于主动选案的案源是( A )。

A.日常稽查对象的确定 B.专项整治范围的确定; C.上级交办案件的确定 D.群众检举案件的确定。 5.税务稽查部门在某一案件的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其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涉税违法嫌疑线索需要依法实施税务稽查的案件,从案源分类角度看,这类被称为“案中案”的案件属于(C )。 A.交办案件 B.转办案件 C.拓展案件 D.协查案件 6.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C )。 A.永久 B.15年 C.10年 D.5年 7.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定为( B )。 A.永久 B.15年 C.10年 D.5年 8.A稽查局对张某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2008年8月16日之前缴纳罚款,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A稽查局可以在( C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当事人逾期后立即 B.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后 C.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之后 D.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之后 9.在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如发现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税收政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 2012-04-09 12:49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稽查部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税务稽查工作按照业务环节和特点区分,主要包括案源管理、稽查实施管理、审理管理、执行管理和协查案件管理、举报管理、大案要案管理、稽查与管理衔接等内容。 1.1 案源管理 一、业务概述 案源管理是按照税务稽查计划,采用资料分析、指标计算等方法对税务稽查对象进行筛选和确定。主要包括稽查管辖、稽查计划、案件来源及确定、案源处理、案源监控、催办、督办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 2001]49 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 2002] 362 号); (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 2009]157 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 2004] 123 号)。 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一)稽查管辖1.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在所属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无法根据前款规定确定管辖的税收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的稽查局查处。 2.对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案件查处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确定的,逐级报各自所属的同级税务局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报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后确定管辖的稽查局。 3.上级国税局稽查局可以根据税收违法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复杂程度以及查处难度等 情况,统一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下级国税局稽查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报请上级国税局稽查局查处。 4.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 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1)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金额; (2 )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 (3)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 (4)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5)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 (6)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 (二)稽查计划 1.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有计划地实施税务稽查,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 检查次数,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检查计划。 2.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于年度终了前制订下一年度的年度检查计划,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稽查局备案。 年度检查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上级税务局的税收专项检查安排,本级税务局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年度检查计划可以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 3.各级国税局稽查局依照年度税务稽查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按月编制具体实施检查的分户计划。 (三)案件来源 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选案部门对所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 (共80题,共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 1. 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1分 ] A 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B 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C 税务机关征税情况 D 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2. 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 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1分] A 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 B 决定受理 C 不予受理 D 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教师详解 3. 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 )。[1分] A 复制 B 没收 C 录音 D 记录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4.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 处理的行政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 )。[1分 ] A 县以上(不含县) B 设区市以上(不含市) C 设区市以上(含市) D 县以上(含县)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5. 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 )。[1分] A 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 B 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C 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 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6. 某县税务局稽查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终结执行,以下选项中有权做出批准决定的人是( )[1分] A 县税务局局长 B 县稽查局局长 C 所属市稽查局局长 D 所属市税务局局长 正确答案教师详解 7.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三国税含答案解析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 题三国税含答案解析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三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的答案填在答题纸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 1.税务稽查在引导纳税遵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般认为,税务稽查是实现纳税人纳税行为转变的“催化剂”。这里所说的“转变”是指( B )。 A.从“自律”向“他律”转变 B.从“他律”向“自律”转变 C.从“他律”向“他律”转变 D. 从“自律”向“自律”转变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 B )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5天 3.纳税人对地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服,可以( D )。 A.起诉 B.向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D.向省国税局申请复议 4.税务稽查选案包括主动选案和被动选案。一般而言,下列案源中属于主动选案的案源是( A )。 A.日常稽查对象的确定 B.专项整治范围的确定; C.上级交办案件的确定 D.群众检举案件的确定。

5.税务稽查部门在某一案件的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其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涉税违法嫌疑线索需要依法实施税务稽查的案件,从案源分类角度看,这类被称为“案中案”的案件属于( C )。 A.交办案件 B.转办案件 C.拓展案件 D.协查案件 6.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 C )。 A.永久年年年 7.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定为( B )。 A.永久年年年 8. A稽查局对张某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2008年8月16日之前缴纳罚款,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A稽查局可以在( C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当事人逾期后立即 B.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后 C.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之后 D.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之后 9.在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如发现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容易导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等问题的,税务稽查人员可应编制有关税务稽查建议,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种向主管领导提交的工作建议属于( A )。 A.汇报型建议 B.管理型建议 C.政策型建议 D.立法型建议

税务稽查培训班试题及答案(国税A)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A)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2小时,请在配发的《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 1.稽查局按上级税务机关统一部署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属于税务稽查分类中()。 A.日常检查 B.专项稽查 C.专案稽查 D.专项整治 2.下列哪些不属于税收实体法基本构成要素:() A. 纳税义务人 B.征税主体 C. 税目 D. 税收优惠 3.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公民拟作出()元(含本数)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含本数)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力,如果当事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A.1000 B.2000 C.50 D.5000 4 .根据《税务稽查规程》规定,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所辖税收的税务稽查工作符合税务稽查管辖原则的()。 A.属地管理 B.分税制管理 C.统筹协调 D.指定管理 5.按税务稽查选案基本方法的一般分类,抽签法属于随机抽样方法中的()。 A. 等距抽样 B. 机械抽样 C. 简单随机抽样 D. 分层抽样 6.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在()日内审理完毕。

A.15 B.7 C.10 D.30 7.稽查局拟对A个人独资企业罚款()元以上,A企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A.8000 B.10000 C.2000 D.5000 1 8.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为送达日期。 A.邮寄日期 B.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 邮戳日期 D. 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9.纵向比较分析是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常用方法。如果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特定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变化幅度,则应当运用纵向比较分析方法中的()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1.应对日常基础工作 规范经营,税收筹划 资料存档,规范管理 单独办公,资料分档 这是事前做好基本功,对公司现有业务运用扎实的财务知识,做好税务方面的筹划,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财务办公室应单独办公,特别是集团各公司财务不要放在一起办公,资料保存也应分开存档,也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上下班清理好桌面、抽屉的文件,不要把重要的东西乱放。俗话说:“不要把一筐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同样实用,不然人家会一锅端哦!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未经批准,拖延稽查 摆正位置,不得争执 面对举报,大度宽容 相信自己,沉着冷静 如果某天稽查人员出现在你办公桌面前,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给他们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等等,如果叫不要动,把凭证等拿出来的话,这时告诉他,我们公司有规定,未经某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调阅资料。东西都在这里,不能拿,如果我给你看了,公司会辞退我的。要不马上打电话给某总请示一下,这时你打打打。。。就是打不通或是关机,给检查留点回旋余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查、法院才有搜查权,并且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所以不给他看他也不能强求) 千万不要和他们争执,中国人嘛,以和为贵,人家也是奉命行事,让他们休息等等,通过其他方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有人举报说明人家看得起你,不要打击报复。 3、稽查前的准备事项 了解原因,有的放矢(了解来者为什么性质而来,参照上图) 对方实力,心中有数(来者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家住那里、家庭情况、他与那些人有关系,就是“查户口”,平时也要多积累点,以便做出神速应对)

重大遗漏,补缺补差 账面库存,是否一致 存款往来,对应收入 准备材料,以备查询 相关文档,入屉入柜 接待地点,远离账册(接待地点要求干净、整洁,远离财务科、档案室) 接待人员,礼貌谦逊(懂财务而非主办会计接待,一般副总接待等) 4.接待技巧 对等原则:税务稽查接待要按对等原则,公司负责人可礼节性出面应付,但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不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由财务总监与稽查人员接待。老板要当作稽查人员对财务总监说:要全面配合稽查工作,要什么拿什么,然后说还有什么会议要开等等,离开一会儿!(恐怕怎么配合应该早就知道吧,老板在背后周旋其他的东西,财务总监随时告诉老板情况) 陪同:税务稽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负责人陪同,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对税务机关人员的问题,先请财务人员解释,非财务人员只能含糊回答(这是因为财务负责人知道那些是有问题的,处罚力度如何等) 热情、多交流、大度 5.稽查资料提供技巧 依旧权限,有限配合(对检查权的正确理解,检查权不是搜查权) 财务资料,有限提供(谨慎提供各项资料) 非财务部门,适当规避(业务部门资料,不得适时提供) 电脑资料,及时备份(电脑资料的保密性管理) 6.稽查底稿核对方法 底稿要复印 核对要认真

税务检查方法有哪些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315291854.html, 税务检查方法有哪些 第一章税务检查方法与技巧概述 一、税务检查方法 税务检查方法,就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时,所采用的检查顺序、步骤、形式等程序的总称。 税务检查方法包括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核对法、审阅法、查询法、观察法、盘存法等。 二、税务检查技巧 税务检查技巧,就是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进行检查时,总结出的查账技术与窍门。

税务检查技巧分为涉税报表的分析技巧、账簿的检查技巧、凭证的检查技巧等几大类。 三、税务检查方法与技巧的关系 税务检查方法与检查技巧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 1、税务检查方法具有普遍性,不同人使用同一检查方法,其检查程序基本相同。税务检查技巧则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 2、在一项检查工作中,在同一检查方法下,可能使用不同的检查技巧。同一检查技巧,也可能在不同的检查方法下使用。 ★当前讲授★ 第二章税务检查方法 一、详查法 (一)详查法的概念 详查法是对被检查单位在被查期内的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信息

资料,进行细密周详的审核检查。 (二)详查法的优缺点 1、优点:能全面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能较全面的查出问题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2、缺点:工作量大、费时费力、查账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 (三)详查法的适用范围 详查法适用于经济业务少、会计核算简单的纳税人或者为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项检查。 二、抽查法 (一)抽查法的概念 抽查法是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资料中,有针对性的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 (二)抽查法的优缺点

税务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税务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一、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 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 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 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

进行比对分析。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三、税务稽查流程与稽查各阶段企业注意的事项 (一)稽查对象的确定(选案) 1、计算机选案指标: 增值税有关选案指标: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0连续超过三个月 销售税金负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低于同行业最低税负控制线) 销售税金与销售收入变化幅度不同步 销项税金与进项税金变化幅度不同步 企业所得税选案指标: 销售利润率(纵向比较大幅下降、横向比较明显偏低) 销售毛利率、销售成本利润率、投资收益率 人均工资额(=工资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本期折旧额÷平均固定资产原值) 综合指标:销售收入变化幅度>30% 六个月内累计三次零负申报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五(含答案解析)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模拟试题五(含答案解析)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1.税务稽查包括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工作环节,但从工作内容看,税务稽查执法的主要内容是( B )。 A.选案和检查 B.检查和处理 C.审理和执行 D.补税和罚款 2.根据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 B )。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根本法与普通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3.规定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应属于(C )。 A.根本法 B.特别法 C.实体法 D.程序法 4 .根据《税务稽查规程》的规定,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所辖税收的税务稽查工作符合税务稽查管辖原则的(B )。该题与A卷重复 A.属地管理 B.分税制管理 C.统筹协调 D.指定管理 5.按税务稽查选案基本方法的一般分类,抽签法属于随机抽样方法中的( C )。该题与A卷重复 A. 等距抽样 B. 机械抽样

C. 简单随机抽样 D. 分层抽样 6.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D )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 A.15 B.7 C.10 D.3 7.某稽查局决定于10月26日举行听证会,该稽查局最迟应在(C )日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注:10月17日、18日、19日、20日都不是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A.10月19日 B.10月20日 C.10月18日 D.10月17日 8.《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送达的对象是(B )。 A.被扣款项的当事人 B.当事人的开户行 C.被扣款项的当事人担保人 D.当事人的代理人 9.按照《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口径,“查补总额”指标值计算公式是(D )。 A.查补总额=查补税额 B. 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 C.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 D. 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10.税务信息化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其中,“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

税务稽查与企业税务风险

税务稽查与企业税务风险 一、偷税与偷税罪 1、偷税的含义:征管法63条(造成不交或少交应纳税款的后果、偷税罪构成要件) 2、基本表现形式:隐匿应税所得;乱列费用开支、虚增成本;账表不符进行虚假申报、不申报或少申报 ★问题:(1)关于偷税认定的期限问题 某企业将12月份开出的发票在次年2月份实际收到款项时入账并申报纳税,算不算偷税? (2)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少申报,算不算偷税?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3)由于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 由于计算错误造成多纳税款如何处理?(征管法第51条) (4)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 有人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利用税收征管的漏洞完全可以获取税收利益(有人认为这也属于纳税筹划内容),你认为呢? (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未造成少纳税的是否属于偷税? 案例:某公司为内资新办企业,所得税在免税期。经税务局通知在2005年份2月份将年度申报表申报完毕,亏损80万,并于2月底经税务通知进行了亏损审查认定。 该公司根据会计制度将开办费一次列支;房屋建筑物因属简易的搭棚按10 年计提了折旧,而税法规定20年.近日税务局来公司汇算检查发现未作纳税调整,故要求将多列支部分缴纳所得税及滞纳金。 (6)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是否属于偷税?

(7)由于纳税人对税法不熟悉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 ? (8)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在税务机关未检查(未处理)之前主动补交了税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偷税?税务方面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某生产企业2005年10月份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一批,合同总金额234万元,其中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合同约定2005年11月20日收款。但由于购货方到期未付款,企业就未作销售处理。2006年1月,购货方付款后企业作销售处理并于2006年2月份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税票所属期填写为2006年1月。某税务稽查局2006年5月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了企业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企业也做出了解释。[问题] 是否可以认定企业偷税? 补充申报对控制涉税法律风险爆发的积极作用(自查补税) 3、法律责任 二、税务检查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权利:税务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查核存款权、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权(提前征收、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阻止欠税者出境、暂停支付存款和扣押查封财产)、强制执行权(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可适用,但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收集证据权、依法处罚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 2、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权利:拒绝违法检查权、要求赔偿权、申请复议和诉讼权、要求听证权、索要收据和拒绝违法处罚权 3、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义务:出示证件、为纳税人保密、采取行政措施开付单据 4、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义务: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不阻挠即为履行该义务)、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四、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税务稽查 --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

税务稽查 --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计税方法的检查 (一)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 , 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①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是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③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①、②执行。 ④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⑤对无住所个人取得④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国税发[2005]9号) 2.常见涉税问题 1.一个年度内,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2.确定适用税率后,重复扣除“速算扣除数”,少缴个人所得税。 3.主要检查方法 核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表,核实是否按税法规定正确计算扣缴税款,是否存在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少计税款;是否存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所属月份分摊、重复减除费用、降低适用税率的现象。如某单位3月份发放孙某工资4200元,已按规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当月发放年度奖金60000元,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 [(60000÷12-2000)×15%-125]×12=3900元。根据规定,该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方法为: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应补扣=8875-3900=4975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分别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地税D)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地税D)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税务稽查业务试题试题(地税D) 特别提示:时间150分钟,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每题0.5分,共计10分) 1.税务稽查在引导纳税遵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般认为,税务稽查是实现纳税人纳税行为转变的“催化剂”。这里所说的“转变”是指(B )。 A.从“自律”向“他律”转变 B.从“他律”向“自律”转变 C.从“他律”向“他律”转变 D. 从“自律”向“自律”转变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B )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5天 3.纳税人对地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服,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D )。 A.起诉 B.向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D.向省国税局申请复议 4.税务稽查选案包括主动选案和被动选案。一般而言,下列案源中属于主动选案的案源是(A ) A.日常稽查对象的确定 B.专项整治范围的确定; C.上级交办案件的确定

当编写( A ),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A.汇报型建议 B.管理型建议 C.政策型建议 D.立法型建议 10. 电子查账软件系统是辅助稽查人员完成对不同税种稽查的信息化查账工具,一般情况下,一套完整的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应包括数据采集软件和( B )两个最基本的部分。 A.统计分析软件 B.数据处理软件 C.证据采集软件 D.税款计算软件 11. 在会计核算软件中最能反映企业资金运动轨迹的模块是( B )。 A.往来核算模式 B.账务处理模块 C.销售核算模块 D.会计报表汇总模块 12.税务行政诉讼中,( B )有举证责任。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知情公民 13.某运输公司当月联运业务收入为300万元,联运业务支出为50万元,则该运输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为( C )。 A.9万元 B.1.5万元 C.7.5万元 D.10.5万元 14.下列项目中,准予从营业税的营业额中减除的是( A )。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 (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 1. 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1分] A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B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C税务机关征税情况 D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 正确答案: C 教师详解 2. 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1分] A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 B决定受理 C不予受理 D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 教师详解 3. 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1分] A复制

B没收 C录音 D记录 正确答案: B 教师详解 4.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1分] A县以上(不含县) B设区市以上(不含市) C设区市以上(含市) D县以上(含县) 正确答案: D 教师详解 5. 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1分] A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 B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C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介绍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等内容。 (一)查账方法 查账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 (2)记账凭证的审阅 (3)账簿的审阅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5)其他资料的审阅 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进一步获取全面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应视检查的具体情况审阅有关资料。一般可审查以下几方面的资料:应注意:一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二是对于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应审核资料所反映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2.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1)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2)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 (3)证证核对 (4)账证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5)账账核对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等涉税问题。 (6)账表核对 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7)账实核对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地税A)20090215

税务稽查业务培训班 税务稽查业务入学测试试题(地税A)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请在配发《答题纸》上答题,否则视为零分)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中,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请将正确选项序号填写在答题中,每题0.5分,共计1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稽查局按上级税务机关统一部署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属于税务稽查分类中()。 A.日常检查 B.专项稽查 C.专案稽查 D.专项整治 2.下列哪些不属于税收实体法基本构成要素:() A. 纳税义务人 B.征税主体 C. 税目 D. 税收优惠 3.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公民拟作出()元(含本数)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含本数)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力,如果当事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A.1000 B.2000 C.50 D.5000 4.按照涉税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对于( ),应由案发地税务机关组织查处。 A. 重大偷税、骗税案件 B. 重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 C. 涉及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人员的案件

D. 发票违法案件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 B. 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 C. 纳税担保清单应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D. 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为有效 6.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日内审理完毕。 A.15 B.7 C.10 D.30 7.稽查局拟对A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元以上,A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A.8000 B.10000 C.2000 D.5000 8.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为送达日期。 A.邮寄日期 B.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 邮戳日期 D. 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9.运用纵向比较分析是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常用方法。如果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特定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变化幅度,则应当运用纵向比较分析方法是() A.趋势分析 B.波动分析 C.相关分析 D.弹性分析 10.关于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内涵,一般认为,除了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外,最为重要的是税务稽查信息化是() A.加快数据传输 B.加大数据存储 C.强化管理过程 D.提高运算速度 11.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

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i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1.应对日常基础工作 规范经营,税收筹划 资料存档,规范管理 单独办公,资料分档 u这是事前做好基本功,对公司现有业务运用扎实的财务知识,做好税务方面的筹划,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财务办公室应单独办公,特别是集团各公司财务不要放在一起办公,资料保存也应分开存档,也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上下班清理好桌面、抽屉的文件,不要把重要的东西乱放。俗话说:“不要把一筐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同样实用,不然人家会一锅端哦!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未经批准,拖延稽查 摆正位置,不得争执 面对举报,大度宽容 相信自己,沉着冷静 如果某天稽查人员出现在你办公桌面前,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给他们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等等,如果叫不要动,把凭证等拿出来的话,这时告诉他,我们公司有规定,未经某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调阅资料。东西都在这里,不能拿,如果我给你看了,公司会辞退我的。要不马上打电话给某总请示一下,这时你打打打。。。就是打不通或是关机,给检查留点回旋余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查、法院才有搜查权,并且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所以不给他看他也不能强求) 千万不要和他们争执,中国人嘛,以和为贵,人家也是奉命行事,让他们休息等等,通过其他方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有人举报说明人家看得起你,不要打击报复。 c3、稽查前的准备事项 了解原因,有的放矢(了解来者为什么性质而来,参照上图) 对方实力,心中有数(来者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家住那里、家庭情况、他与那些人有关系,就是“查户口”,平时也要多积累点,以便做出神速应对)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5)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5)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5)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0.5分,共10分) 1.为保证稽查局正确行使职权,还对其进行监督。其中司法机关监督属于()。 A.外部社会监督 B.内部行政监督 C.纪律检查监督 D.社会舆论监督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A.1个月B.2个月 C.3个月D.15天 3.纳税人对地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服,可以()。 A.起诉B.向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D.向省国税局申请复议 4.下列()的税务稽查案源一般采用筛选确定。 A.日常稽查 B.转办案源 C.交办案源 D.协查案源

5.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A.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单位介绍信 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6.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 A.永久 B.15年 C.10年 D.5年 7.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定为()。 A.永久 B.15年 C.10年 D.5年 8.A稽查局对张某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2008年8月16日之前缴纳罚款,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A稽查局应当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当事人逾期后立即 B.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后 C.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之后 D.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之后 9.在税务稽查中,如果发现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等综合性、较重大问题的,税务稽查人员应当编写(),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A.汇报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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