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具管理组织规定》

《小型机具管理组织规定》
《小型机具管理组织规定》

小型机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型机具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各类小型机具的正常、高效运转,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单位、各项目、各部门

第二条管理部门

财务部、物料部及各使用部门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财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原则

小型机具的购置、转让、报废等处理必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二)小型机具保值、增值的原则

使用部门有偿使用小型机具。小型机具转让、出售其价格要高于财务账面净值。

(三)采取三级管理的原则

1.财务部为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对小型机具的核算;

2.物料部为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小型设机具的采购、保管、调拨、收回等管理工作;

3.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负责小型设机具使用过程管理、维护。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一)财务部(一级管理)

1.根据小型机具的类别和特点,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设置“固定资产—小型机具科目”,构成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分别制定小型机具的目录及编码规则,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数量、原值、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

2.负责建立小型机具总账及明细账,对物料部及使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3.每年进行两次小型机具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果出现不相符的情况,在编制差异表,注明原因;

4.审核小型机具的增加、减少及调拨,并予以确认,按规定处理;

5.负责审批小型机具的使用费价格及扣款处理。

(二)物料部(二级管理)

1.负责小型机具的采购管理;依据经主管经理批准的材料计划进行采购,采购过程要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产品;

2.负责对所购置小型机具合格证、使用说明、配件清单、技术资料等验收、收集与保管;

3.负责小型机具的入库验收与保管。保管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检查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等是否完整、开机

能否正常运行,以确保小型机具出库时能正常使用;

4.负责小型机具的调拨出库。依据各项目使用申请单,办理小型机具调拨出库,并将随机资料提供给使用部门;

5.负责小型机具的使用后收回。退库要检查完好状态,确认无误后办理退库,发现坏损要求对方维修、或者赔偿;

6.负责建立小型机具台账,及时记录入库、出库、库存数量、调拨的动态、使用、送回时间及收费情况等信息;

7.对小型机具的在库管理,要落实责任人,确保小型机具出库能正常使用,如不能使用,其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8.负责对小型机具的增加、减少、出售、毁损、报废等鉴定、报批;

9.负责定期盘点小型机具,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10.负责确认小型机具的使用时间,按规定计算使用小型机具的费用,并负责将使用单位的扣款单及时送到财务进行结账。

(三)各使用单位(三级管理)

1.使用单位领用小型机具,需现场检查机具能否正常运转,零部件是否完整,说明书是否齐全,并双方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归还时对照;

2.小型机具的使用时要落实专人按说明书使用和保养,用后妥善保管。归还时要保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及赔偿。

第五条小型机具的范围

价格低于20,000元以下的小型设备、机具、工具等;如工程上使用的: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弯箍机、对焊机、电焊机、切割机、卷扬机、电动及手动工具、木工电锯、砂轮机、振捣器、空压机、手电钻等机具、机电设备。

第六条小型机具有偿使用

(一)使用部门有偿使用小型机具

1.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须到财务部交款;

2.在工程结算中支付租金,依据物料部提供的租金明细,财务部进行扣款。

(二)收费标准:新购入的小型机具租金价格每月按购入价格十分之一收取,使用期不足2个月,按2个月费用收取;使用期超过2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取费用;库存的小型机具,3000元以下按原值10%每月收取租金;原值3001~10000元的每天收取20元租金;原值10001~20000元的每天收取40元租金;

领用小型机具3天以内,不扣租金;3天以上不足整月,按整月扣租金;

(三)小型机具运费及装车费用由调入单位承担;

(四)小型机具的使用费价格由物料部按上述原则制定,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小型机具报废处理

(一)小型机具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且不能使用,可由物料部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经财务副总

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

(二)外阜小型机具宜就地处理,不宜再运送回公司物料库房的小型机具设备,处理前需经物料部上报公司按上述程序审批,批准后处置;

(三)处置收到的款项要求当天交财务部门,外阜不能当天交到财务部门的,可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缴存到财务部,缴存时间最迟不能超过3天。

第八条监督、检查

(一)监察部负责物料部对小型机具的管理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此部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全年不得少于6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披露,严重者依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罚;

(二)审计部负责对小型机具的财务管理职责进行审计、检查。并将此部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审计、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全年不得少于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披露,严重者依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罚;

(三)物料部负责对使用单位小型机具的管理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此部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全年不少于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披露,严重者依据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或处罚。

第九条处罚

(一)小型机具使用期未超过半年丢失或损坏,责任单位除租金照收外还要按原价120%赔偿;

(二)小型机具使用超过半年丢失或损坏的,租金照收的同时按原值100%赔偿;

(三)将损坏机具收回入库或在库里发生损坏,维修费用由保管人员承担;发生丢失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并追究物料部的管理责任,对部门负责人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四)物料部未按规定收取租金,除按规定补交外给予责任人一倍的罚款,性质恶劣者除罚款外同时予以除名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物料部未及时将收费单送至财务部扣款,令其补交的同时扣罚当事人200--500元罚款。

第十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物料部制定、修订、完善并解释;

(二)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执行。原企业内部2014年13号文件《小型机具管理制度》自本制度下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

1.小型机具登记表

2.小型机具报废申请单

3. 申请报废小型机具登记表

小型机具登记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

材料负责人:保管员:

小型机具报废申请单

申请单位:年月日

总经理

注:依据此申请单进行小型机具报废处理。

报告单填制壹式叁份,申请部门、鉴定部门、财务部各执壹份。

填报人:

项目负责人:材料负责人: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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