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维创景十大案例经典(之八)

绿维创景十大案例经典(之八)
绿维创景十大案例经典(之八)

《盐业百态图》:用国画的手法,把盐城的盐文化浓缩到一副艺术长卷中。

鲜明地方文化主题的商业步行街区,已经成为都市休闲旅游的核心项目,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名片,在城市建设中地位越来越高了。我们将这类项目,统称为“文化主题休闲商业街区”,是一种“休闲商业综合体”,是一种商业地产项目,同时又是一种“开放式休闲景区”项目。

文化休闲商街,难点在于文化的活化、休闲业态的市场化、商业地产的盈利化。文化活化是灵魂、休闲业态是关键、盈利模式是核心。绿维创景在本项目中,独创了“散点透视民俗画卷法”,运用中国国画画卷手法,将民俗风情布局于街肆;我们还运用了景区化手法、情境化手法等,以创新激活文化,以文化带动业态、以业态促进地产,综合打造盐镇水街的盐文化名片。

盐镇水街占地200多亩,地处盐城市南部新城区,也是行政中心区以及未来的文化核心区,所以被作为新城区中文化结合商业的龙头项目,以打造海盐文化主题为项目建设重点,同时作为承担城市特色商业、旅游观光、文化休闲等内容的城市功能区,盐镇水街因此受到了盐城市政府和当地市民的极大关注。盐镇水街一期项目,以水街建筑为主体,2008年10月已经基本完工,形成了仿古建筑街区。

2008年10月下旬,江苏盐城市政府邀请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专家组对盐镇水街项目进行了考察,希望结合旅游,对盐镇水街进行文化与景区包装。盐城市市长李强亲自牵头,各局及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一把手组成的市水街项目领导小组,深度参与并积极推进二期工程,我们承接了旨在打造海盐文化主题形成特色商业街区的水街二期项目设计的委托,要求通过创新,激活文

化、形成休闲景区、打造城市休闲文化名片。

百日内,水街一期的建设快速成型,我们感受到盐城市政府要把项目做好的决心;另一方面,盐城市政府认为水街项目内容还有很大缺失,一期工程并没有体现出海盐文化的鲜明主题和深刻内涵,这也是邀请我们的原因。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我们认为项目现状只有商业的规划,但是缺少文化内涵,结合一期工程完成的仿古建筑、贯穿始终的水系的现状,对海盐文化主题进行二次创意,完成水街项目的建筑、景

观、文化的提升,形成文化主题和商业街区的结合,盐镇水街会成为盐城市体现千年海盐文化同时承担特色商业、旅游观光、文化休闲功能的一张名片。

水街项目以古代盐城水街为范本,为海盐文化提供了很好的场地条件,但是如何在仿古的商业街区体现出文化,我们认为缺少一条深层次的文化脉络,这条脉络应该贯穿海盐文化的形态和情态——海盐文化应该从生产、行销、盐政管理一一有所体现。

结合场地的现状分析和对历史的研究,我们提出了海盐文化落地的四个概念,一是体现海盐生产方面,供盐民对行业之神进行崇拜的盐宗祠,二是体现海盐行销方面,为盐商捐建、互通信息的盐商会馆,三是体现官府盐政管理方面的盐政衙门,四是体现盐业的民俗文化方面,以情境化雕塑为主体的景观群落。

文化落地的四个概念创意得到了市领导小组的肯定,我们在形成创意的过程中也帮助甲方完成了对自己提供设计任务书的工作。

围绕盐宗祠、盐商会馆、盐政衙门、情境雕塑群落四个重点,要让概念创意由意象转化为具体的形象,包含了建筑、室内装饰、展览展示、景观、种植、雕塑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在盐政衙门的设计中,我们借鉴了最有名的盐官——范仲淹在当地曾任盐仓监官兼兴化县令的历史资料,盐政合一,于盐镇水街北部地块选正位设计复建盐政衙门。

在盐商会馆的设计中,我们按照旧时地方商人为祈求行业之神的护佑、共谋商机而捐资设馆的传统,合理设置了功能区域,力求复现旧时

盐商会馆商贾往来、共襄义举的情境。

盐宗祠因为盐城有着上千年的祭拜盐神的传统而更加体现出海盐文化的传承。项目通过对国内外海盐文化的研究,结合对淮盐地区和盐城本地的民俗历史考证,提出水街盐宗祠“同祭五宗”。正殿供奉产盐之宗——夙沙氏、经盐之宗——胶鬲、管盐之宗——管仲,左右两殿分别供奉当地两个盐神盐盘大圣和他的结发妻子——盐婆娘娘,本地的两位盐神还因为有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而被百姓传颂,而在一座宗庙供奉五位盐宗,在海内外尚属首创。

情境雕塑景观群落是整个项目里点睛之笔,也是让海盐文化在场地内实现情境化和动感化的主要手段,要展示源远流长的海盐文化主题,是以写实雕塑为主。根据雕塑在界限场地内的作用,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相对动态、融于环境当中,表现海盐文化情境的场景类雕塑,盐民劳动、市井生活这一类雕塑的形态和情态能让人嗅到“海盐”的味道;另一类是占据了界限场地核心位置的文化类雕塑,盐宗祠内的海盐五宗、盐政衙门前的范公雕像这一类雕塑为场地赋予了庄重威严的气质。

在设计内容投入工艺制作和建设后,我们往来于施工工地、制作基地等各个现场进行协调、指导以及各个阶段的验收,力求我们的设计得到充分的还原,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的落地。

从接受委托起历时6个月,盐镇水街二期的主要项目成功落成。

2009年5月18日,正值盐城市09年国际商贸交流会以及国际海盐文化节开幕之际,盐政衙门、盐商会馆、盐宗祠顺利揭牌。盐镇水街成为政府接待外宾、交流互动的一处平台,同时成为城市每年的海盐文化节的固定活动场地,也为当地市民百姓的休闲娱乐提供了一个好的去处。

以文化类主题结合商业将盐镇水街打造成为特色文化休闲商业街区,成为绿维创景诠释“创意经典,落地运营”理念的一个典型案例。

十大经典风险管理案例pdf

风险管理十大案例 案例1:法国兴业银行巨亏 一、案情 2008 年1 月18 日,法国兴业银行收到了一封来自另一家大银行的电子邮件,要求确认此前约定的一笔交易,但法国兴业银行和这家银行根本没有交易往来。因此,兴业银行进行了一次内部查清,结果发现,这是一笔虚假交易。伪造邮件的是兴业银行交易员凯维埃尔。更深入地调查显示,法国兴业银行因凯维埃尔的行为损失了49 亿欧元,约合71 亿美元。 凯维埃尔从事的是什么业务,导致如此巨额损失?欧洲股指期货交易,一种衍生金融工具 产品。早在2005 年 6 月,他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绕过兴业银行的五道安全限制,开始了 违规的欧洲股指期货交易,“我在安联保险上建仓,赌股市会下跌。不久伦敦地铁发生爆炸, 股市真的大跌。我就像中了头彩……盈利50 万欧元。”2007 年,凯维埃尔再赌市场下跌,因此 大量做空,他又赌赢了,到2007 年12 月31 日,他的账面盈余达到了14 亿欧元,而当年兴行银行 的总盈利不过是55 亿欧元。从2008 年开始,凯维埃尔认为欧洲股指上涨,于是开始买涨。然 后,欧洲乃至全球股市都在暴跌,凯维埃尔的巨额盈利转眼变成了巨大损失。 二、原因 1.风险巨大,破坏性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牵涉的金额巨大,一旦出现亏损就将引起较大 的震动。巴林银行因衍生工具投机导致9.27 亿英镑的亏损,最终导致拥有233 年历史、总投 资59 亿英镑的老牌银行破产。法国兴业银行事件中,损失达到71 亿美元,成为历史上最大规 模的金融案件,震惊了世界。 2.暴发突然,难以预料。因违规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受损、倒闭的投资机构,其资产 似乎在一夜间就化为乌有,暴发的突然性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巴林银行在1994 年底税前利 润仍为1.5 亿美元,而仅仅不到3 个月后,它就因衍生工具上巨额损失而破产。中航油(新加坡) 公司在破产的6 个月前,其CEO 还公开宣称公司运行良好,风险极低,在申请破产的前1 个月

浅析庞氏骗局原理与防范

浅析庞氏骗局原理与防范 刘嘉敏指导老师:崔彩周 摘要一夜暴富是许多人的梦想,正是人们追求一夜暴富的心态造就了庞氏骗局的产 生。庞氏骗局总是以复杂的数学模型、高额的收益回报以及低风险甚至零风险掩盖 其金融诈骗的本质。本文主要分析庞氏骗局用复杂的数学模型掩盖起来的简单经济 学原理、其骗局运作所需要的元素以及其收益的产生原理,为大众提供一些防范的 方法。 关键词庞氏骗局高额收益低风险防范 引言 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为传销,就是利用人们想一夜暴富和稳赚不赔的心理来骗取人们的钱财。面对这样的诱惑,许多人不懂得如何分辨真假,了解庞氏骗局的原理从而加强人们对这些骗局的的防范意识,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庞氏骗局的由来 “庞氏骗局”源自于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1882-1949)的人,他是一个意大利人,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世界经济体系一片混乱,庞齐便利用了这种混乱。受到美国发财梦几十年熏陶的庞齐便设计了一个高额投资计划,向美国大众兜售。开始人们并不相信,但是在庞齐向人们展示了第一批“投资者”在规定时间里拿到庞齐所承诺的报酬后,出现了大批的“投资者”跟进。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差不多有4万名波士顿市民,傻子一样变成庞齐赚钱计划的投资者,而且大部分是怀抱发财梦想的穷人,庞齐共收到约1500万美元的小额投资,平均每人“投资”几百美元。当某个金融专家揭露庞齐的投资骗术时,庞齐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反驳金融专家,说金融专家什么都不懂。1920年8月,庞齐破产了。他所收到的钱,按照他的许诺,可以购买几亿张欧洲邮政票据,事实上,他只卖过两张。此后,“庞齐骗局”成为一个专门名词,意思是指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给前面的“投资者”以回报。 二、庞氏骗局的原理 (一)、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 “庞氏骗局”的维持需要众多的投资资金,因此需要不断地发展“下线”来吸纳更 多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投资者的高额收益回报而形成的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往往 是通过亲戚和朋友来发展“下线”,就这样通过人传人的方式,一个“下线”成为 了另一个“下线”的“上线”,而位于金字塔上层的人或者知情人通过榨取金字塔 中层和底层投资者的钱。就是这种“下线”发展“下线”的模式构成了滚雪球式金 字塔模式。在本世纪最大的金融骗案中,即便是高深莫测的纳斯达克前董事会主席 麦道夫也免不了拉拢下线的俗套,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伙伴发展“下线”,有 的人因成功“引资”而获取佣金,“下线”又发展新“下线”,组成了麦道夫骗案里的庞 大投资者金字塔。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9.案例分析. 李力是某厂采购员,于1992年与本厂女工王燕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李力借工作之便,开始常驻外地,结识女青年吴芳。1995年李向吴隐瞒了已婚事实,私刻了单位印章,假造证明信,与吴在吴的所在地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二人感情也不是十分融洽,在2001年5月24日李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李又回到了原厂所在地,与王团聚。2002年5月28日案发。 问题:1.对李的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2.对李的行为是否应当追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构成重婚罪和伪造企业印章罪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2)应当追诉,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没有超过本罪最高为5年的追诉期限。 10.案例分析 魏某,男,育有两子一女,妻子早年亡故。长子魏成,因病去世,有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次子魏涛和女儿魏虹均已结婚成家。2004 年12 月,魏某病逝,留有存款、房产、家具等价值30 万元的遗产。在处理魏某丧事期间,魏虹遇车祸身亡。 问:魏某的遗产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魏某没有遗嘱,因此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长子魏成的女儿魏华代位继承魏某遗产的三分之一,次子魏涛第一顺序继承三分之一,魏虹的丈夫转继承三分之一。 11.案例分析 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

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为根据民法规定: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偿的。所以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 12.案例分析 甲,1986 年5月出生;乙,1987 年11月出生;丙,1989年4月出生。三人住同一家属院,经常一起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三人合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2002年7 月,三人将同院的7岁女孩小童绑架,向其父母索要人民币5000 元。在交款时,三人被警方抓获。 问:甲乙丙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承担刑事责任,丙不承担刑事责任。甲乙丙侵犯了一定客体,实施了绑架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方面:甲已满16 ,属完全刑事责任时期;乙15 岁,属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但是对绑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丙不满14 ,不负刑事责任。 13.案例分析 某幼儿园教师王某,女,28 岁。王某于6 月25 日上午10 时,带领4 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幼儿杨某(男,6 岁)失足坠入路旁鱼塘中。王某见状惊惶失措,尽管平日里知道这个鱼塘不是很深但还是不肯跳入鱼塘中救人,只是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已满16 周岁)路经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鱼塘边观看,并同王某在附近找到一根竹竿,探测鱼塘深浅,测得水深约75 厘米。但田某和王某均不愿下水救人,只是继续高呼求救。最后老农郭某赶来下水抢救。然

五个著名企业风险管理案例.doc

2006年五个著名企业风险管理案例1 2006年五个著名企业风险管理案例 1.芝华士风波:一场传媒与品牌的博弈 2.芬达美年达致癌风波:权威验证,化险为夷 3.丰田锐志漏油事件:出招缓慢,自食其果 4.博士伦眼药水风波:虽有瑕疵,值得尊敬 5.欧典地板风波:媒体与公众的狂欢 2005年度的中国市场对于众多知名商业品牌可谓多事之秋,肯德基、宝洁、强生、雀巢、高露洁、哈根达斯、光明……一个个叱刹风云的国际著名品牌陆续在中国市场上遭遇到空前的企业危机冲击。企业危机的类型也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形象方面:芝华士12年份门风波、丰田锐志漏油事件、博士伦护理液引发眼疾、欧典地板宣传欺诈…… 当然,不同企业对待危机事件的策略和技巧、对消费者的态度差异,直接决定了其危机公关的成败。我们也同时看到,包括国际著名品牌在内,很少有哪家企业能够在突如其来的危机风波中做到完美应对进而转危为机。危机管理,对所有企业组织和管理者们仍然任重而道远。聪明的企业经营者,应该学会让别人吃一堑,让自己长一智。 有鉴于此,我们选取了2006年上半年国内市场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危机案例进行回顾和剖析。 芝华士风波:一场传媒与品牌的博弈

——2006年上半年著名企业危机案例回顾系列之一 2006年1月20日,距离农历中国新年只有9天时间,在全球华人最重要的春节前夕,全国消费能力被空前放大,市场的繁荣和火爆令辛勤打拼一年的商家们露出难得的笑容。《国际金融报》刊登的一篇题为《芝华士12年:“勾兑”了多少谎言》的报道,却掀开了狗年中国洋酒市场第一场品牌信任危机-“芝华士风波”拉开序幕。 事件回放 《国际金融报》在异常醒目的头版位置刊登出这篇火药味道十足的曝光文章,文中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所了解的在华销售的国际知名酒类产品芝华士12的成本信 息,向欧盟最大的酒类公司保乐力加集团在华经销商-保乐力加中国公司发出四项质疑:芝华士12成本:“25元”缔造“亿元神话”?在华产品销售:大陆市场没有真正的12年酒?全体员工赴英旅游:暴利下的奢侈?品牌价值:“变了味道的水”? 一连串的极具挑战性的发问,将远离普通消费群体的洋酒奢侈品芝华士拉下神坛,一时间,芝华士成本谎言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传媒迅速传播扩散至全国。“芝华士风波”与其说成是新闻曝光,更不如视为传媒向洋酒品牌发起的挑战宣言,2006年度第一场国际品牌在华信任危机在狗年春节到来前爆发。 案例点评: 回顾保乐力加公司对芝华士产品危机的应对,其整体危机管理可以概括为:“亮点颇多,败笔不少”。 亮点一:迅速行动,快速反应。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史上最胆大包天的十大骗局盘点

揭秘世界十大诈取钱财骗局,庞氏骗局是骗术之根,查尔斯·庞兹制造的“庞氏骗局”是20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后来的许多骗术都是从“庞氏骗局”衍生出来的。自从钱被发明之后,骗子们就开始挖空心思从别人手中骗钱。2012年,英国约有2800万人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大约10亿英镑在金融诈骗中流失。有媒体罗列出史上最胆大包天的十大骗局,提醒世人警惕金融诈骗。 庞氏骗局 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

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彩票骗局 加拿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给一些英国家庭(通常是老年人)打电话,告诉他们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奖,而要兑奖,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尽管手段很拙劣,但仍有很多英国人上当,有人甚至被骗走4万英镑。 传销诈骗 2011年一个名为“女人授权给女人”的金字塔传销诈骗案成为世界报纸重点报道的对象,这一诈骗案席卷整个英国,令许多英国妇女遭受巨大损失。这一骗局采取缴纳入会费的方式,鼓励女性投资,许诺投资3000英镑就可以得到2.4万英镑的回报,还竭力从会员那里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很多人因此失去了3000英镑的入会费。 419诈骗案

你是否收到过一封英文电子邮件,写信人自称是尼日利亚政府某高官的家人,因政变或贪污行为暴露,其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有人帮助才能将数千万美元转移出来,然后要求你提供资金以及银行账号的细节,帮助他们转移这笔资金,并许诺给你丰厚的回报,但实际上他们会取空你的账户。这就是尼日利亚“419诈骗案”(419是尼日利亚刑典中的相关部分)。据调查,尼日利亚骗子每年在网上行骗钱财达4000万美元。 征婚骗局 人们常说,爱情会蒙蔽人的眼睛。这或许是越来越多爱情骗子通过互联网交友中心诈骗的原因。2013年初,一位名叫拉姆的新加坡已婚妇女因利用征婚骗钱而被判入狱6个月,她以结婚为诱饵,骗取了一名美国男子4.5万美元。 连环信 戴夫·罗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连环信的始作俑者。20年前,第一封格式化的连环信从邮局发出,连环信的标题是“快速赚钱”,信中要求收信人将一定数额的钱寄到信中列出的几个名字名下,然后将这封信复制寄到其他地址。连环信中许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用小投资赚大钱,在60天内就能赚到4万英镑。戴夫·罗斯是否真有其人,谁也无从知晓。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告牌”的特殊侵权问题 (2) 案例二、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 (4) 案例三、小区内交通安全案例 (6) 案例四、小孩小区爆炸死亡物业公司判赔近7万 (8) 案例五游泳池安全管理(体育健身设施责任) (10) 案例六小区化粪池炸伤人案 (12) 案例七5 岁独生子女命丧小区窨井案 (14) 案例八都是“李子”惹的祸(高空抛物责任) (15) 案例九、车场大树砸坏小轿车 (17) 案例十、楼梯积水湿滑住户摔成骨折物管赔偿2万多 (19)

案例一、“广告牌”的特殊侵权问题 某管理处在大厦入口外墙安装了一块广告宣传栏,宣传栏宽1米,长1.5米,重约8公斤。某天,气象台预报有台风,该市为台风预计登陆点,风力可能会超过10级,最高达12级左右。该天中午,台风登陆将宣传栏刮起,砸毁20米开外的奔驰车玻璃和窗户,经修理花费将近2万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经查,该宣传栏系事发3年前安装,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经台风长时间吹刮断裂,酿成大祸。 分析: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例中,台风信息已经提前准确预告,物业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应该预见到台风登陆所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好防灾工作,宣传栏被刮起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所以此案例中“不可抗力”并不能成为物业公司免责的理由。 2、对于建筑物等致人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国家相关法律通过专门条款予以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案例中,物业公司作为广告宣传栏的所有者,对宣传栏疏于检查,致使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并且在已经知道台风将至时未做任何检查和预防措施,所以应该承担责任。 3 、此案例也提示我们:在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应该忠于职守,做好设施设备巡查维修保养等常规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

中国庞氏骗局案例——德隆事件

中国庞氏骗局案例——德隆案 一、案例背景 1986年7月,唐氏四兄弟用仅有的400元钱在乌鲁木齐创办了一家名为“朋友”的公司,当年的彩扩业务净赚100万元。1992年,朋友公司开始进入证券市场,并淘到了第一桶金,新疆德隆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当时企业的发展方向是做实业。1997年由投资干项目向行业转型,通过收购法人股权,相继入主上市公司,拉开高速并购的序幕。2003年10月,唐氏四兄弟以其控制217亿元的流通市值巨国内资本控制力排行榜榜首。至此,该公司资产扩张了几千倍,核心思想就是以资本运作为纽带,通过并购整合传统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该公司核心是资本运作和产业整合,涉及的领域包括房地产、工业、农业、娱乐及金融。2004年已经拥有177个子公司和孙公司。如此大规模的扩张收购需要大量资金,早期做法是:先控股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这个窗口融资,投入产业发展,提高公司业绩,然后再融资进入下一个循环。后来该公司又采用多种途径融资,一是多方面的委托理财;二是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由上市公司担保向银行借钱,有多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超过了净资产的100%;三是以各种项目及关联公司之名从银行拿钱。 德隆集中大量资金,大部分用于产业投资没有直接记录,但主要投向之一是二极市场,这也是导致公司危机的直接原因。2003年该公司持有的股票股价比刚进入时涨了10倍多,市值达到200亿元。03年下半年共蒸发150亿元以上,该公司在二级市场全面崩盘,引起了信任危机,其资金提供者纷纷登门逼债。德隆系由此倒塌。 二、与庞氏骗局的联系 德隆最重要的融资平台有二:上市公司和各类金融机构。 1、上市公司除了从证券市场上融资之外,更多地是利用上市公司的信誉,以贷款、担保、抵押等形式从银行获取资金;而德隆控制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城市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更是将融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成为德隆得心应手的"提款机"。 2、利用商业银行的贷款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并控股,使股票价格保持在高位,利用较高水平的公司市值做抵押或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用更多的银行贷款购买更多公司的股票,控制更多的上市公司,再用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做抵押,获得更多的商业银行贷款,周而复始循环下去,一个企业帝国进而创建。 但这种资本运作模式的致命之处在于,一旦商业银行因宏观调控等原因停止贷款,控股集团的资金链断裂,股票价格就会迅速下滑,企业迅速出现流动性危机。 利用社会上的短期理财资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并控股,使股票价格保持在高位,给予短期理财资金客户较高回报,高回报水平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集团,用更多的短期理财资金购买更多公司的股票,控制更多的上市公司,维持更高水平的股价,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循环往复,雪球越滚越大,集团控制的金融资产越来越多。德隆集团在2000年前后的股市投机风潮中,过度依赖短期理财资金,给客户的回报偏高,在随后的证券市场大调整中,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长期维护二级市场股价高企。 同银行贷款的情形一样,在这种资本运作模式下,一旦理财客户出现了恐慌,开始抛售股票,就会造成股价跳水,企业出现支付危机,同时造成客户的财产损失。 三、后果 随着不断的扩张和融资,德隆系积聚了巨大的财务风险。 监管部门2002年末的调查显示,德隆在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额高达200亿元---300亿元。而且德隆大量采用第三方作用担保,这是银行业认为风险最高的贷款方式。更为严重的是.德隆把大量贷款挪用作了股权收购。 2004年3月,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传达风险提示,称当前有德隆等10家企业运用金融手段过度膨胀,可能会给银行造成大量不良贷款。德隆后来的命运,此时即已确定。就在证

水利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及处理

水利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及处理 案例:某河道下游地区因长年开采砂石资源出现相对丰紧缺,由因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的沙价看涨。对此,当地一村村民集体行动,非法开采河沙,并造成对堤防的严重破坏。 一、接案:在接到举报或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后,水政监察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依法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违法行为继续造成危害后果。并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水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此违法行为,应赴现场制止或者发出责令其停止非法采沙的通知书。 二、立案:若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应立案处理。具有违反水法规事实的;依照水法规应当给予水行政处罚的;属水行政处罚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的。经分析,此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应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受理、立案呈批表》,经市局水政处审查后,报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字批准。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应及时派出办案承办人,凡与案件有各种影响关系的本局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三、调查取证:立案后进行调查取证,应及时组织办案人员取证,查明案情,负责调查的办案人员应为二人以上。以掌握和取得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水行政处罚机关指派两名以上水政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调查人员在执行调查取证任务时,要出示水政监察证件,告知被调查人要调查的范围或事项,询问当事人、证人,按法定程序向有关当事人调取证据,并进行现场查看、拍照录像。证据要做到客观真实,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和情节。调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好《水事违法案件调查笔录》。 四、依法裁定:经立案调查后,承办人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水事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根据违法案件情节、性质、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水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水行政处罚的决定

十大创新型商业模式经典案例

在互联网思维被赋予多重定义的时代,商业模式和传统的商业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再是关于成本和规模的讨论,而是关于重新定义客户价值的讨论。商业模式就是如何创造和传递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的系统。可见,客户价值以及客户价值主张的重要性非同一般。 现在正处于万众创业年,众多创业企业爆发,各种各样的创新型商业模式出现在市场 中。 下面让行知优才来盘点一下十大创新商业模式代表案例,梳理2017年各行各业的创业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商业模式案例,供创业者们参考。 1.人人车——“九死一生”的C2C坚挺的活了下来 企业介绍:人人车是用C2C的方式来卖二手车,为个人车主和买家提供诚信、专业、便捷、 有保障的优质二手车交 易。 创新性:它首创了二手车 C2C虚拟寄售模式,直接对接个人车主和买家,砍掉中间环节。 该平台仅上线车龄为六年且在10万公里内的无事故个人二手车,卖家可以将爱车卖到公道价,买家可以买到经专业评估师检测的真实车况的放心 车。 点评:C2C虚拟寄售的模式被描述为“九死一生”,是因为:第一,二手车属非标品; 第 二,卖车人和买车人两端需求是对立的;第三,国内一直缺乏第三方中立的车辆评 估,鱼龙 混杂。因此二手车C2C 交易困难重重、想法大胆又天真。人人车不被看好却能逃过 “C轮 死”的魔咒,是因为其省去所有中间环节,将利润返还与消费 者。创始人李健说:“如果我能成功,B2C都要失业了。” 2.滴滴巴士——定制公共交通 企业介绍:20xx年7月15日,继快车、顺风车之后,滴滴快的旗下巴士业务“滴滴巴士” 也正式上线。目前滴滴巴士已经在北京和深圳拥有700多辆大巴、1000多个班次。 创新性:滴滴巴士是第一个尝试将巴士进行多场景应用的定制巴士。滴滴巴士是关于定制化出行的城市通勤定制服务。它根据大数据测算并推出城市出行新线路。滴滴巴士还将巴士进

庞氏骗局(证券投资)

庞氏骗局 (1)庞氏骗局-含义 (英语:Ponzi scheme),是层压式推销方式的一种。参与者要先付一笔钱作为入会代价,而所赚的钱是来自其他新加入的参加者,而非公司本身透过业务所赚的钱。投资者通过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付钱,以支付上线投资者,通常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但随着更多人加入,资金流入不足,骗局泡沫爆破时,最下线的投资者便会蒙受金钱损失。“庞兹骗局”称谓源自美国一名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 (2)庞氏骗局- 来源 旁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庞兹骗局”称谓源自美国一名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于1919年开始策划一个阴谋,成立一空壳公司,骗人向这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被戳破,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查尔斯·旁兹制造的“旁氏骗局”是20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后来的许多骗术都是从“旁氏骗局”衍生出来的。“庞齐骗局”如今成为一个专门名词,意思是指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给前面的“投资者”以回报。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 (3)庞氏骗局- 历史 查尔斯·庞兹在1903年移民到美国,从事过各种工作,包括油漆工等粗工。他曾经在加拿大因伪造罪而坐过牢,在美国亚特兰大因人口贩卖而进过监狱。庞兹发现最快速赚钱的方法就是金融工具,于是从1919年起,庞兹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并抵达波士顿,设计了一个投资计划向美国人兜售。投资计划为投资某样商品便可获得高额回报,但庞兹刻意将计划化简为繁,让一般人难以摸清。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甫结束,世界经济体系混乱,庞兹便趁混乱放出消息。他宣称购买欧洲的某种邮政票券,再转卖回美国便可以赚钱。国家之间由于政策和汇率等等因素,很多经济行为一般人难以得知实况。然而庞兹宣称,所有的投资在45天之内都可以获得50%的回报,且他给最初的一批“投资者”于规定时间内拿到了承诺的回报,于是后面的“投资者”大量跟进。 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差不多有四万多名波士顿市民变成庞兹的投资者,而且大部分是怀抱发财梦想的穷人,庞兹共收到共约1500万美元的小额投资,平均每人“投资”几百美元,

企业危机处理十大经典案例

企业危机处理十大经典案例 企业危机解决方案推荐: 在一个新的市场环境中,我们不应该将企业危机简单理解为利益上的冲突,价值观、情感方面的迥异及对抗都可能是引发企业重大危机的根源。在网络时代,便捷的网络传播环境为集结、扩散、煽动公众对企业或品牌的敌对情绪提供了最好的平台。这对企业而言,危机管理的重点或许就应该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同时,认真倾听、追踪公众舆论,并及时对舆论情绪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将危机的种子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或许就是十大企业危机管理案例给我们最好的启示。 企业危机处理案例一:新奥燃气政府公关泄密事件 1、企业危机经过: 2009年1月7日,一位网友在其博客中发表题为《山东聊城一燃气公司行贿官员预算表》的帖子,聊城新奥燃气公司拟维护的官员名字、职务以及费用款项一目了然。 这篇题为《山东聊城一燃气公司行贿官员预算表》的帖子热透了网站,舆论一片哗然。 2、企业危机处理方法: 在泄密事件发生之后,新奥燃气进行紧急危机管理: 一是在1月8日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新奥从未做过此计划,指责事件由竞争对手所策划,称已报警,并警告其他媒体不要盲目报道,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二是紧急开展网络媒体的负面报道的删帖处理。新浪、搜狐、网易等主流门户网站的新闻报道已大部分被删除。 三对事件更多内幕闭口不谈,所以对外信息披露均以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称此事乃对手策划所致。 3、事件启示: 新奥燃气所采取否认策略虽然不符合道德规范,但从危机管理的角度却是正确的。因为无论这份公共关系维护方案是如何被曝光的,企业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跨越了企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限,所以否认策略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苍白无力的否认尽管会到质疑与批判,但起码将事件框定在企业道德层面。如果承认则使事件升级至法律层面,既使媒体不再炮轰,聊城官员也会让新奥燃气吃不了兜着走。

预防旁氏骗局

预防“旁氏骗局”的再次发生 发布时间:2010-4-12 浏览数:449次 “旁氏骗局”是指以高资金回报率为许诺,骗取投资者投资,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去偿付前期投资者的欺骗行为。 “旁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手段,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很多金融诈骗犯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齐的投机商人“发明”的。查尔斯-庞齐(Charles Ponzi)是一位意大利裔投机商,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他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他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齐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简单说来“旁氏骗局”是指以高资金回报率为许诺,骗取投资者投资,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去偿付前期投资者的欺骗行为。不幸的是,近年来,“旁氏骗局”在中国也大行其道,受害者众多,如我市江干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近期办结的“荣鑫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其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受骗者达500多人。 最为著名的“旁氏骗局”案例莫过于2008年底浮出水面的“麦道夫诈骗案件”。现年70 岁的麦道夫是美国华尔街呼风唤雨的人物,曾任美国纳斯达克的主席,其所经营的投资公司曾是全美最为著名的投资公司,想要将钱交给他来进行投资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是做不到的。因此,想成为麦道夫的客户,有点类似于加入一个门槛很高的俱乐部,光有钱没人介绍是不能进的,在很多人看来,把钱投给麦道夫已经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就算加入后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投资策略到底是什么,麦道夫从不解释,而如果你问得太多,他会把你踢出局。麦道夫的“旁氏骗局”一直持续到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2008年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要求将债券赎回,同时新的投资又接近枯竭,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麦道夫发现他那“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于是让世人震惊的投资神话破灭了。 目前,全美都在反思着麦道夫旁氏骗局所给美国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教训,那么在中国,在我们周围是否同样存在着类似的“旁氏骗局”呢?答案不言而喻,“旁氏骗局”在我们身边已非新生事物,从过去的“万里大造林”到现在的“世界通”案,传销类案件这种典型的“旁氏骗局”案件在我国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于此同时,像“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丽水小姑娘集资诈骗案”等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新型的“庞氏骗局”案件在我国可谓是大江南北红极一时。此外,以“世纪黄金案”、“荣鑫洋黄金案”等为代表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在我国同样是泛滥成灾。据不完全统计,在互联网上存在过的各类黄金期货内盘总共有多达300余个,而被查处的案件仅仅不到十起,可想而知有多少骗子在攫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后依然逍遥法外。 综合分析中外各类“旁氏骗局”的欺骗手段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典型特征: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7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8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9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学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 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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