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道德与法制八下】全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教案
部编版中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学设计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公民权利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政
治
权
利
和
自
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
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除外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
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
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监督权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
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
举的权利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思考:(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2.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
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总结: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教师归纳: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五: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第3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提示:财产权。
活动六: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2.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3.总结:
我国
公民
的社
会经
济与
文化
教育
权利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
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
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教学
重点
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
难点
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教学
准备
课件
导入
一、导入新课
上海市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如图)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的确,老洋房是业主花8000万元买下来的,公民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公民行使财产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能够“无法无天”。
思考:王某是在依法行使财产权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不是。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新课
教学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活动一:角色扮演
江苏徐州的一位大妈火了。因为她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下,被告知需要“站岗”
后,多次爆出雷语:“我有心脏病,如果犯病你要赔我钱;不差钱,明天继续闯;我就教育孙子去偷,去闯红灯;我50多,不,我60多了。”一时间,网友热议不断。“闯红灯大妈”
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诸多层面的问题。闯了红灯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还如此蛮横……
学生分角色扮演,模拟这一情景。
1.思考:(1)对徐州大妈的言行,你是怎么看的?(2)如果你是现场的交警,会对她讲哪些道理?
起飞的飞机延误至11点59分起飞。吉祥航空公司对于此次航班长时间延误而耽误旅客的行程深表歉意,并表示,针对当日航班旅客的补偿工作已经启动。
1.思考:(1)假如你是这次航班的乘客你会主动维权吗?(2)维护权利时需要遵守程序吗?为什么?
提示:(1)会(或不会)。(2)需要。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四:探讨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怎么办
(阅读教材第42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1)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2)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提示:(1)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2)协商。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学生阅读教材第42—43页的内容,了解相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以及下列图片:
3.归纳总结:
维
护
权
利
守
程
序
原
因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
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方
式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又一方式
部编版中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学设计
第四课公民义务
(阅读教材第4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2.问题:举出你所了解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事例。(学生分组讨论回答)
提示:郑成功收复台湾,昭君出塞等。
3.归纳总结:
维护国
家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教师讲解:(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目标导学三:依法服兵役
活动四: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1.思考:(1)热血青年积极应征入伍的行为带给我们哪些启示?(2)公民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
提示:(1)要热爱祖国,积极报效祖国。(2)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活动五:探究逃避服兵役的危害
(阅读教材第49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你认为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你的理由。
提示:合理。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履行义务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3.教师讲解: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
导入
一、导入新课
思考:他们的做法对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不对。他们没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新课教学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权利义务一致
活动一:情景再现——不赡养父母,睡梦中被拘传
“带走!”随着执行员的一声令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赡养父母的鲁某被依法拘传。自鲁某结婚后,经常对两位老人非打即骂。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其他生活来源。法院判决鲁某每月支付父母500元赡养费。由于鲁某拒不支付,今年其父母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4次奔波都未找到鲁某,终于在一天凌晨将还在睡梦中的鲁某拘传。
1.思考:(1)鲁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2)鲁某被拘传说明了什么道理?
提示:(1)不对。他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2)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活动二:辨析权利与义务
男生: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女生: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2.问题: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以上两种观点说明你的看法。
教师讲述:观点一是正确的。这是因为:首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其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