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蒙阴县梓河一期综合治理工程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本项目主要位于蒙阴县梓河下游。梓河发源于蒙阴县岱崮镇后雪山,东流至上旺村后折向南流至尹家洼村入沂水县境,继续南流至高庄改向西南流至坦埠镇东坦埠村复入蒙阴县境,经故县村、北楼村、李家宅子村入岸堤水库。

本次治理范围自潘庄大桥下0.84km处~高庄大桥段(中泓桩号10+200~16+250)河道长度 6.05km,以及支流坦埠西河入梓河口~坦埠大桥段(长0.725km)。

1.2环境保护监理范围

本次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6.775km。本次环境保护范围为本工程实施段的地表水及施工区附近的大气以及各施工点施工场界200m范围内的噪声。

环境保护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以施工期环境保护为主,本工程总施工期为6个月。

1.3环境影响预测

梓河治理工程是一项非污染型公益性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少,工程以土方开挖回填为主,占压土地较多。

2环境监理依据及执行标准

2.1环境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算编制规程》(SL359-2006);

8、《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2 环境监理执行标准

1、水

施工期排放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二级标准;

施工人员饮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河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噪声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工程影响区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工程施工影响的农村区域环境噪声执行Ⅲ类标准。

3、大气

施工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施工生产工程中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处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要求,卫生设施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

置标准》(CJJ27-2005)。

3环境监理的目的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环境监理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特点引入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①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完全融入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助于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环境问题,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使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治理污染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②环境监理单位独立于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之外,所以能确保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公正地按照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

3.1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2环境监理作为经济独立的一方参与与工程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决策,实现决策的公正性,达到工程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

3.3环境监理通过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促进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实现环境的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的保护,使水利工程在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证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4环境监理的总体目标

环境监理目标是为满足工程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在既定的环境保护投资条件下充分发挥工程的潜在效益;监督工程招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条款及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实施情况;保证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人群健康;缓解或消除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认的不利影响因素,最后实现工程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3.1水环境:控制施工河段局部水污染,维持施工河段现状水质类别,避免因施工影响而进一步恶化。

3.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保护施工区大气质量,使施工区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标准,不因施工而下降。施工区位于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控制。

3.3声环境:主要为施工场区、集中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

3.4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工程对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影响,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不会因工程建设而衰退到低一级别的自然体系;保护河口生态。

3.5人群健康:加强工程施工期间的医疗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媒介生物,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检疫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保障施工人群健康。

5环境监理模式

5.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及实施机构体系

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与其它工程不同的特点,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是一般工程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理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总体可分为施工区环境监理和移民环境监理两方面。施工区环境监理主要负责监督施工区各承包商和业主的环境保护工作,移民环境监理则主要负责移民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这两部分监理工作又统一受工程主管部门委托和监督并对其负责。

5.2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

5.2.1施工区环境监理

施工区环境监理的工作性质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到施工区现场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要通知承包商环境管理员限期处理。同时,对要求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按期进行检查验收。

5.2.2移民区环境监理

移民安置区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可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自下而上是由移民安置所在地环保人员填写环境报表,总结移民安置过程中和安置后环境状况,并逐级上报,最终报送移民环境监理;自上而下的方式是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根据移民工程的进展情况,直接到移民安置点巡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然后

报告业主移民局,移民局再通知省移民办公室,由省、县、乡、村往下传送。

5.3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5.3.1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环境监理独立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是否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但在有违反环境保护情况或出现环境重大问题时要报告给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的总工程师签署修改意见,处理好后实施。另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可责令环境监理进行检查监督。

5.3.2环境监理与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

环境监理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两者之外的一方,同时与两者又有着一定的联系.一方面,环境监理与业主间是一种委托协作的合同关系,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与承包商是工作关系,监督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状况。环境监理在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纽带:业主对于环保条款的要求由监理负责监督承包商执行,而承包商的具体环保实施情况又经监理方向业主传达反映.由此,在环境监理的帮助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

6 环境保护措施

6.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

6.1.1生产废水

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废水中悬浮物应削减80%后排放。本工程利用沉淀池进行废水处理,废水在池内滞留2小时以上,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沉淀池采用简易沉淀池,左右岸各设一座,共2座。

6.1.2含油废水

为防止施工机械保养与冲洗的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与水环境,拟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内设置集水沟,收集机械冲洗、维修的含油废水。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机械较采取集中冲洗的措施,在混凝土加工区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进行含油废水的集中处

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滩地。含油废水的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含油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6.1.3生活污水

为了减少施工区生活污水对水质的污染,本工程对每个施工临时生活区都需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农田或滩地。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每个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1座化粪池,共设2座,处理工艺流程见图9.4.2。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6.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主要有:土方开挖产生的粉尘,水泥等运输装卸产生的粉尘,搅拌机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和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NOx、CO、SO2等。

6.2.1扬尘的治理

对土方工程等产尘量很大的工程采取湿法作业,为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等。减少粉尘对施工人员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运输过程中,砂石料、土方等散装材料运输应采取有效遮盖,并避免超载造成的洒泄现象;水泥类建筑材料,应设专门库房堆放,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应及时进行收集处理。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和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和清洁;施工区租用洒水车对混凝土装卸地点、施工营地、施工运输道路两侧有居民点的路段洒水,并对

施工运输车辆勤清洗。

6.2.2拌和系统除尘措施

根据拌和站实际情况,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20mg/m3以下。

拌和站应安装除尘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同时运转使用。加强除尘设备的效果监测,如效果不符合要求时,可增配高效除尘设备。除尘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按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达到控制标准。

6.2.3燃油施工机械废气控制

加强大型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单位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应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14761.7-93),若其尾气不能达到排放标准,必须配置尾气处理设备。另外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

由于本工程施工面积较大,施工期长,本工程每标段拟用1套洒水设备对大气环境进行保护,同时加强劳动保护,为施工人员配发口罩,工程施工区远离河道周边的居民点,并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

6.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的噪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固定、连续式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运输过程的流动噪声。为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从噪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这三者之间进行有效控制。

6.3.1噪声源控制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机动车辆的喇叭可选用指向性强、音色好的低噪声喇叭代替高噪声的电喇叭或气动喇叭。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临时生活区附近的综合加工厂、基坑开挖等应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施工车辆途径居民点时应减少鸣笛

次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道路车辆噪声扰民。

6.3.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车间和临时生活区的位置,将噪声大的车间及设备与居住区分开。在搅拌机高噪声源的施工区,应用隔声材料建隔声操作室和值班休息室。

6.3.3受影响者个体防护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噪声的保护对象主要为施工人员。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高噪音环境下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不多于6h。给受噪声影响大的作业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具,如耳塞、耳罩等。常用的个人防声用具及其重量和噪声衰减效果见下表

6.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在临时生活区,应设置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定点安放,每天对施工区进行清理,处理生活垃圾,改善施工区环境卫生条件。

生活区按每个生活区设3个垃圾桶的标准设置,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

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对收集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往弃渣场进行填埋。

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简易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并用石炭酸和生石灰对迹地进行消毒。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就近于弃土弃渣区填埋,其表面覆土应满足绿化要求。

6.5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施工人群健康防护措施主要有:

6.5.1施工人员进场前,对施工场区和临时生活区进行平整和清理,对可能的污染源采取喷洒石炭酸和生石灰的方法消毒,施工人员进入工区后,广泛宣传多发病、常见病(如流行性出血热、肝炎、食物中毒等)的预防治疗知识,加强群体防抗病意识。在生活区定期杀虫、灭鼠,选用灭害灵杀灭蚊、蝇等害虫,采用鼠夹法或毒饵法灭鼠。

6.5.2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检疫。进场初期全部人员进行卫生检疫,以后每8个月抽取施工人员的10%进行体检。检疫项目为:病毒性肝炎、疟疾等传染性疾病。一旦发现施工人员中有疫情,要及时诊治并将病人脱离现场,以避免施工人员中流行病和传染病爆发。

6.5.3对工地炊事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和卫生防疫知识培训。

6.5.4保护水源,消除污染,定期对饮用水质和施工人员食品进行卫生检查。

6.5.5生活区配备垃圾桶,安排清洁工,按卫生要求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及时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或者在选定的地方填埋。

6.6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期的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控制,在河道规划的水源地取水点上游1000m及下游100m的水域及其河道两侧各100m的区域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河道有污染的建设

项目,禁止放养禽畜和从事网箱养殖,对影响河道水质的污染源应调整产业结构或转产,并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和建设工作,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集中排放,运出库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理。

6.7生态保护措施

6.7.1施工准备期

1.工程施工前,应该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普及和讲解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乱砍乱伐,尽可能减小和消除对生态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在河道施工区做好施工公告,告知各相关部门及河道周边村民,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对河道水质及河道周边的林木等做好相关生态保护措施。

6.7.2施工期

1.主体工程建设区在设计阶段进行土石方优化平衡,合理利用开挖土石方,减少弃土、弃石、弃渣占地。河道断面采用浆砌石护砌;堤防迎水侧采用草皮护坡型式。建筑物工程区主要为穿堤涵洞、上堤坡道,主体工程设计中对边坡均已经护砌,处于工程安全和稳定的需要,在水土保持设计中,对建筑物开挖影响面采取植物措施防护。

2.施工生产和生活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毕后尽快采取翻土复耕、绿化等措施,恢复原有地表植被,恢复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6.7.3运行期

在工程竣工后的管理中,应大力加强河道水土保持建设工作,封山造林,涵养水土,以防止泥砂入河,减少河道淤积,延长工程寿命,并加强水质监测工作,严格控制废水排放,以保护好优质水源,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7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管理

7.1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主要为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大气质量监测,噪声监测。

7.2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主要是针对施工期饮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含油废水进行监测。施工区水质监测及监测项目、点·次见下表。

7.3大气监测

考虑到本工程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受气候影响的扬尘造成的污染,选择护岸工程、建筑物工程作为典型工程点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根据施工期产生主要污染物和空气质量的控制指标,监测项目确定为总悬浮颗粒和氮氧化物,同步监测气温、风速和风向等主要气象要素。

监测点次: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监测点及监测次数,施工期间共安排监测2点﹒次。

7.4噪声监测

为监控工程施工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结合《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工程中不同施工形式的主要施工点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B3095-1996)的规定方法执行。

监测点及监测频次: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的监测点及监测次数。施工期间共安排监测3点﹒次。

8监测制度

设专职人员,按照监测规范,定期进行各种监测,做好各项监测记录,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对于每次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和统计分析,做出简要评价,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环境监理规范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工作规范 (试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

第一部分环境监理机构职能、义务 一、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一)环境监理的定位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协议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二)环境监理介入阶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须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理。 (项目可研—环评及批复—初步设计—环境监理—批准试生产—竣工验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二、环境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须按照经备案的环境监理业务等级和范围开展相应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机构与环评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实行分离,原则上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应与环评单位相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环境监理业务继续教育培训。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应当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

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环境监理结论负责。 (三)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四)环境监理机构发挥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环境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以驻场、旁站及巡查方式实行监理。及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项目变更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以月报、日报的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进度和真实情况。 (六)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做到清正廉洁。 (七)环境监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装备,以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

高速公路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高速公路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1

目录 (二)工程进展情况 (4) (一)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 (二)工程质量指标 (5) (1)水环境影响 (6) (2)声环境影响 (6) (3)环境空气影响 (8)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9) (一)废水治理措施 (9) (1)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9) (2) 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10) (3) 生活污水、垃圾控制措施 (10) (二)废气治理措施 (11) (三)固废治理措施 (12) (四)噪声治理措施 (12) (一)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13)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3) (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14) (三)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4) (四)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14) (六)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15) 1、环保监理工作方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5) 2、环保管理制度 (16) (七)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16) 2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XX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265.462~ K1620+600,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K1592+265.462~K1593+830,起于思南至XX公路主线桥,止于XX县龙坑镇龙坑村西侧,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立交由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XX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XX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XX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XX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XX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7.8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3

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察

9 有关概念: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各自的定义,环境监察。 1.我国环境管理“老三项”制度是指:“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 2.我国环境管理“新五项”制度是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3.目前“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4.“三同时”制度在不同建设阶段的要求是: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 5.排污费的征收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对象不包括向环境排污的居民户和家庭。 6.排污费征收程序: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申报核定;计算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排污费结缴入库。 7.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执行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 8.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类型:通过行政机构逐层签订责任书;各个系统、各个部门都签责任书;政府直接与企业签订责任书;把环境效益与城市经济效益挂钩签订责任书。 9.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是:城市政府。从实施考核的主体看,可分为两级,即国家级考核和省、自治区考核。 10.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的考核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环境建设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 11.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工作步骤包括:排污申报登记、分配排污量、发放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12.排污许可证的审批,主要是对排污量、排放方式、排放趋向、排污口位置、排放时间加以限制。 13、限期治理的对象: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 14.限期治理的类型:区域限期治理、行业限期治理和点源限期治理。 15.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有关的人民政府。 16.限期治理的目标:一般情况下是浓度目标;对于实行总量控制的地区,还有总量目标。 17.限期治理的期限无统一规定,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3年。 18.环境监察的类型: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 19.我国环境监察机构分为五级: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中队。 20、目前我国环境监察任务:环境现场监察;污染源监察;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察。 简述“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时的不同表现和作用。 简述排污收费制度的基本政策。 简述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的基本做法。 简述我国目前推行的废水(或废气、或固体废弃物)集中控制模式。 页脚内容1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境监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行为,提高环境监理队伍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的运行,实现环境监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环境监理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一、环境监理员各岗位职责 (一)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并保证按合同要求规范地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审定环境监理部内部各项工作管理规定; 3、组织编写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4、组建项目环境监理部,调配监理人员,指导环境监理业务,并负责考核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审查、签署并汇编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等; 6、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工作; 7、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定期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0、完成本单位及建设单位委派、必须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对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程停工要求做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对确实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问题,在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和原因的同时,下发停工令,并抄送工程监理单位;

12、对环境监理工程师转报的环保工程复工要求,须在接到复工要求48小时内做出回复,对可 以重新开工的环保工程签署意见转报工程监理单位; 13、对涉及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应进行审查,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14、监督检查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环保工程选址确认工作。 (二)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具体环境监理任务; 2、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编写其分管的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3、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并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情况通报; 4、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月计划审核表、月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报告表,合理地安排环境监理计划; 5、深入现场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环保工程经科学合理的分析后,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申请下发停工令,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要求须在24小时内连同对复工意见一并上报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6、结合环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并在接到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后24小时内做出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者,施工单位可自行开工; 7、完成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环境监理员主要职责: 1、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认真阅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内容并牢记 二、了解项目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所在地? 2、项目规模? 3、项目性质? 4、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并绘制工艺流程图。 5、确定环境敏感点。 三、牢记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所要求的的配套环保设施与环保验收清单: 1、分别从水、气、声三个方面牢记以下内容: ①配套环保设施的型号? ②配套环保设施的处理规模? ③配套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的工艺流程?并绘制工艺流程图。 2、固废的处理: ①确定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②确定危险废物的种类?了解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3、生态恢复情况: 取、弃土场生态恢复情况?进场道路周边生态绿化情况? 四、确定并绘制工业场地平面布置图。 五、确定环境监理范围并绘制环境监理范围图 1、片状工程环境监理范围?

2、线状工程环境监理范围? 3、绘制环境监理范围图(在工业场地平面布置图上绘制)。 六、核查资料 在核查资料环节上,大致分为两部分: 1、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必不可少的; 2、与该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其他资料(依据公司制度中的项目核查资料清单)。 七、依据以上内容,开展环境监理的过程监理 1、首先编写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的框架; 2、核查项目资料的符合性; 3、发现问题后,应以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沟通,并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为后期结论性报告奠定基础); 依据环境监理规划与方案(监理要点)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做好环境监理日志、月报、季报、年报及现场调查表的记录,并按时上报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4、在现场工作中一定要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环保专业知识。 (二)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环境监察业务,掌握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三)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正确行使职权,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五)查处迅速,及时报告环境监察工作情况。 (六)履行工作职责,恪守环境监察工作范围,严守被监察单位业务技术秘密。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环境监察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环境监察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公开环境监察办事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包括内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公务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出示环境监察证件。 (三)公开环境监察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四)公开征收排污收费的法规依据、征收标准和征收、使用情况。 (五)公开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包括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 (六)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投诉档案,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归档。 三、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辖区内的重点、一般污染源的名录,计划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察频率。 (二)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3次,其中暗访不少于2次。 (三)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四)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五)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环境监察。 (六)现场环境监察要求两人以上,出示证件后进入现场,并说明检查事项。 (七)现场环境监察要求随身携带有关现场取证、勘查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携带必要的勘验、取证等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 (八)在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查询和取证,要向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询问笔录。 (九)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写明违法事实,履行告知制度。 (十)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或提出处理意见,权限内的及时处理,权限外的要及时上报。 四、现场巡视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现场巡视监察的对象、目的和任务。 (二)制订现场巡视监察计划,加强污染源现场巡视监察。完成现场监察所规定的各项监察频次,提高环境监察质量。 (三)执行现场巡视监察公务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携带取证器材,做好监察取证工作。到达现场后,应主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示环境监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四)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中考、高考期间,组织现场巡视监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主要排污企业不定期夜间巡视监察。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1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写: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2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目录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3、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4、工程位置、任务、规模 5、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量、开工和完工时间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环保投资 对照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投资,评述投资的到位情况 四、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 3、声环境影响 3 4、环境空气影响 5、陆域生态环境影响 6、社会环境与景观影响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8、………环境影响 9、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五、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5、……… 6、………

六、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和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工程环境监理涉及的环保管理体系 6、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4 7、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8、沟通协调 与地方环保局的沟通联络、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七、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成果和取得的环境绩效 (一)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2、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3、噪声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4、固体废物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5、………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6、事故应急措施 小结 7、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小结 8、其它环境恢复措施情况 5 小结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制度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环保局的委托,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省重点行业污染源、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现场环境监察主要对排污单位的以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处理: (一)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情况; (二)限期治理进展情况; (三) 污染物产生、排放及转移情况; (四) 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管理情况; (五) 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情况; (六) 缴纳排污费情况; (七)履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八)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现场监察的情况。 三、现场环境监察包括定期监察、专项监察、专案监察、日常巡查等形式。 (一)定期监察 各业务科室根据省环保局确定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名单、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单、

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名单等排污单位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1、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工业污染企业,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污水处理厂和SO2省控重点污染源,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2、对国家和省审批的建设项目中的工业污染型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对生态影响类项目,视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3、对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4、对试运转期间的污染源(即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5、对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的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 1次。 (二)专项监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省环保局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和流域、重点污染行业、重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察。 (三)专案监察。根据领导批示、其他部门移送、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报导等,对具体排污单位和具体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察。 (四)日常巡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四、现场环境监察必须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监察支队、大队的主观能动性,

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尤其突出事中监管事后执法,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是指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和指导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有关技术指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我省境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一)涉及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火力发电、农药、医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等建设项目;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主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要文件之一。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环境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预算。 第六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工程环境监理机构,签订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建设单位应将签订的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和工程环境监理方案报送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第七条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工程环境监理市场,工程环境监理机构须通过工程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三章工作内容

环境监理工作计划清单

洛阳环城高速公路 2015年度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计划 洛阳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洛阳绕城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2014年11月10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简介 (3) 二、监理依据 (3) 三、环保监理工作原理、目标、范围及内容 (4) 1. 环保监理工作原理 (4) 2. 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范围 (4) 3.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4) 4. 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5)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5)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5) (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6) 四、实施环保监理的方法 (6) 五、环境保护管理 (7) 1、施工环境保护总体控制 (7) 2、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8) (1)临时设施的环境保护 (8) (2)路基工程的环境保护 (9) (3)路面工程 (10) (4)桥梁工程的环境保护 (10) 六、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职责 .. 10 1、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10) 2、环境保护监理组织: (11)

环境监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项目简介 洛阳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路线全长约90km(分为主线和连接线)是洛阳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河南2010—2030 年公路网规划中提出的“三横两纵两环八通道”路网中“环一” 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建设项目共分三个合同段,洛阳中交安通工程 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三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第三合同段绕城高速新建段,本段路线起点与第二合同段终点相接。全线共设:大桥2500m/8座、中桥210m/3座、小桥47.5m/1座、涵洞23道、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7处、通道15道、天桥(跨线桥)50m/1 座。 二、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4、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5、工程设计文件

监理基本表格填写范例

监理资料基本表格填写范例 A1表:开工报审表 1)由总监最终签发; 2)承包单位自查认可后,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相关资料,现场核查各项准备工作,报项目总监审批。 审查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2)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3)施工组织设计批准; 4)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到场情况; 5)路、水、电、通讯、现场平整(四通一平)。 6)临时设施是否满足; 7)地下障碍物清除查明; 8)测量放线资料、控制桩、实验室等。 填写范例:专业监理工程师须逐项检查记录结果,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查结果,总监批复:“同意开工”并报建设单位或“不符合开工条件”并指出不符合开工条件之处。 2.工程复工报审表: 1)附件:承包单位应报告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承包单位仅提供工程暂停原因消失证明。 2)审查意见:工程具备复工条件,同意复工或不同意复工; 3)时效:48小时内完成对复工申请的审批程序。

A2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签认或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及内容: 1)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保证质量,总平图布置是否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 一致; 3)施工部署和程序应符合工程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工程质量、安 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4)进度计划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5)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6)主要内容齐全。 填写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合理、可行、审批手续齐全。 拟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方案组织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同意承保单位按该方案组织施工”。

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91)环监字第338号)

6.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91)环监字第338号) (1991年8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90〉65号文)中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的规定,为强化对工业污染源、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第三条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内设立环境监理员,在有条件的地方,乡镇、街道也应设立专职环境监理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量。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可按规定从环境保护补助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9、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环境监理工作需要,为所属监理机构配备监理车辆和通讯等设备、器材。 第七条环境监理员职责: 1、对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巡查、监督: (1)各种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2)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现场调查。

环境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环境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质量,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规范化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及《兵团环保局建设项 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必 须按照本规定申请并取得《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证书》(以下 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 第三条凡在兵团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省外环境监理单位,应持有当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并 经过兵团环保局审定和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四条兵团环保局负责统一核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在兵团管理范围内使用,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资格均受本规定约束。 第二章环境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申请与审查 第六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其中企业法 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

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调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三)具备10名以上取得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 (四)配备能够满足环境监理需要的仪器和设备(附件1),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五)具备完善的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第七条申请资质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证书申请书(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四)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兵团环保局,兵团环保局受理资质证书申请,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资质证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决定准予资质证书的,须在兵团环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决定不准予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环境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

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的规定,为强化对工业污染源、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三条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内设立环境监理员,在有条件的地方、乡镇、街道也应设立专职环境监理员。建立、健全环保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环保执法力量。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可按规定从环保补助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 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 工作。 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 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9、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环境监理工作需要,为所属监理机构配备监理车辆和通讯等设备、器材。 第七条环境监理员职责: 1、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巡查、监督: (1)各种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2)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现场调查。 3、超标排污费、排污水费以及与排污费有关的经济处罚款项的征收与催缴。 第八条环境监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亮点工程照片 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第A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2013 年1月8日 1

遵毕高速公路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报送:遵毕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工程进展情况 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声环境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五、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3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6、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六、项目建设情况结论 一、工程概况 4

(一)工程简介Array遵毕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 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265.462~ K1620+600,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 K1592+265.462~K1593+830,起于思南至遵 义公路主线桥,止于遵义县龙坑镇龙坑村 西侧,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 立交由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7.8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5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一、现场环境监理 1、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4、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5、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 6、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监理。 二、现场巡视监理 1、保证现场巡视监理次数,提高巡视监理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视监理。 3、现场巡视监理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现场监理记录》,经被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1、坚持分级处理,按权限回复的原则,做到件件复函。 2、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办件,一周内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办单位。 3、对来文、来函应按收文登记、领导阅示、专人处理程序办理,由主管领导签发直接复函。 4、来文、来函一般在15日内复函,对口头、电话报告,做好记录,一般不做正式复函。 5、对已函复的来文、来函,监理人员应按函复意见执行。 6、已来文、来函及函复件,全部资料应整理存档。 四、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1、环境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环保监理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423 环保监理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环保监理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设计措施到位、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弃渣、泥浆、粉尘、噪声以及各种工程、生活垃圾等的排放行为规范合理,耕地、植被的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3、审查承包人的环保工作计划; 4、检查承包人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保证措施到位,相应的配套工程质

安全环保监理管理制度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8、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办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做好每月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杨尊昭 1.1.1 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记录是工程信息汇总的重要来源,是环境监理工程师作出行动判断的重要基础资料。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情况作出工作记录,重点描述对项目 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描述当时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问题发生的责任单位,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有:历史性记录、质量记录、竣 工记录。 1.1.2 文件审核制度 文件审核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编制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专项环境 保护措施方案、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计划等,均应经环境监理单位审核。环境监理单位对 上述文件的审核意见,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批准上述文件的基本条件之一。 1.1.3 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确定的必须参加或组织的各种会议的规定。 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 环境监理专题会议。对环境监理例会,应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参加单位与人员、一般会议议程等。在会议期间,施工单位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环境监理工程师对该阶段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 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可随时召开会议。 1.1.4 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 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在现场发生环境紧急事件应采取的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环境监理单位应针对环境监理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紧急事件报告和处理 措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需要及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环境保护、公安、卫生 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并应明确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1.5 工作报告制度 环境监理报告是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报告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 对现场环境监理情况定期报告的规定,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环境监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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