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0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2010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2010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2010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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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及应用

第一章编制过程

为了配合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实施,适应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我站于2009年3月份开始《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经过省内外广泛调研,7月份提出《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随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议进行研讨,参加人员有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12月份形成初稿,再次召开小型会议进行讨论,于2010年2月上旬基本定稿,2月下旬到5月末进行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总说明

总说明中主要说明了费用定额编制的依据、费用定额的作用、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包括依据:

1.建筑法

2.合同法

3.招投标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7.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

8.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1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订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主要作用如下:

(1)是编制建设工程预(概)算的依据

(2)是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3)是编制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5)是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6)是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7)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第三章总说明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飞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各类工程;

(2)其标准应与省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定额或估价表(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第四章总说明

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本规定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1.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制定的。

本规定中检验试验费是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制定了企业管理费可浮动区间。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应当取得合理的利润,因此规定利润不低于下限。

第五章总说明

5、承包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制定的。

第六章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包括广场铺装,道路及结构层达到市政道路设计标准的厂区、住宅小区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燃气与集中供热等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本规定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7号2001年12月1日施行)(2004年1月1日起施工)第二条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

三费用项目的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电补贴、肉价补贴、副食补贴、粮油补贴、自来水补贴、粮价补贴、电价补贴、燃料补贴、燃气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集中供暖补贴、寒区补贴、地区津贴、林区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用。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措

施费用。

(2)材料费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耗费。

(2)材料费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耗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费。内容包括: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是指在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和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中(小)型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煤、木柴、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定额措施费

①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③垂直运输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费用。

④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⑤建筑物(构筑物)超高费:是指建(构)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6层)时需要增加的人工和机械降效等费用。

⑥《建设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各专业所列的各项措施费用(不包括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脚手架费)。

(2)通用措施费

①夜间施工费:是指按规范、规程正常作业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②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金属构件)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或无堆

放地点)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③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④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是指工程的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门窗洗刷、垃圾运输等费用。

⑤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在施工生产中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⑥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措施、排水、功效降低等费用。

⑦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施工时,为确保工程质量所增加的费用。包括人工费、人工降效费、材料费、保温设施(包括炉具设施)费、人工室内外作业临时取暖燃料费、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等费用。不包括电加热法养护混凝土、混凝土蒸汽养护发、暖棚法施工及越冬工程基础的维护、保护费,发生时另行计算。冬季施工期限:北纬48度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

北纬46度以北:10月30日至下年4月25日

北纬46度以南: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

⑧检验试验费:是指按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检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费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⑨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是指按规范要求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有关含量指标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⑩地上、地下设施,建(构)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构)筑物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1、赶工施工费:是指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承包人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各种措施(包括掺入的外加剂)费用。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通讯、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这个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用。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房产税等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

12、其他管理费: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防洪保安费、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等。

三、利润:是指区域完成承包工程所获得的利润。

四、其他费用

1.人工费价差:是指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实施期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与本费用定额规定标准的差价。

2.材料费价差:是指在施工实施期间材料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价差系数)与省计价定额中材料价格的差价。

3,。机械费价差:是指在施工实施期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机械费价格与省计价定额中机械费价格的差价。

4.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5.暂估价:是指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6.计日工:是指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7.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

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包括主要道路及材料场地的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土方作业采取的防止扬尘措施、土方(渣土)和垃圾运输采取的覆盖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混凝土搅拌所需费用、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的库房其地面应作的防渗漏处理费用、食堂设置的隔离池费用、化粪池的抗渗处理费用、上下水管线设置的过滤网费用;降低噪声措施所需费用等。

2.文明施工费:包括“五板一图”;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其他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防燃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及现场绿化费用。

3.安全施工费: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口)的封闭、防护栏杆;高处作业悬挂安全带悬索或其他设施,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而设置防护棚、防护门(栏杆);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设置企业为进行高处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费用。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地面的硬化和防滑处理、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厕所(水冲式或移动式、地面的硬化处理)、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场地)、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盥洗设施、诊疗所、仓库、加工厂、搅拌站、建议水塔等。

其他临时设施:包括单幢建筑物、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的临时道路(不包括场内运输的主干线道路)、供电管线、供排水管道,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和灯箱式安全门、门卫室等。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由场外水源、电源、热源敷设到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固定管线和施工现场必须临时设置水塔、水井、发电机等设施不包括在临时设施费用内,发生时另行计算,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临时设施全部或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时,承包人仍计取临时设施费,但应向发包人支付使用租金,各种库房和临时房屋租金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防护用品等费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费及摊销费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费用、监控费用、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系统费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以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6.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包括综合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 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 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 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 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0001000×%=15 1001-5000500015+(5000-1000)×%=63 5001-100001000063+(10000-5000)×1%=113 注:① 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Y=33/1000x 1500

2010版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图运输工程定额

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主编: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册数:共10册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12 定价:845.00 优惠价:580元 图书简介

为满足冶金矿山行业对造价计价依据的需求,结合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的情况,由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组织,冶金矿山行业有关单位编制的《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第三册《尾矿工程》、第四册《剥离工程》、第五册《总图运输工程》、第六册《费用定额》和第七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已经编制完成。经审查,已于2010年11月28日颁发,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加上2006年编制发行的《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和《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全套共计七册本套定额是编制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冶金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技术改造工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依据;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的工程,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指导性的计价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工程监理、咨询、审计、资产评估等单位开展工作的参考工具书。 第一册: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预算定额 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预算定额(井巷.机电设备安装部分) 第二册:冶金矿山工程井巷工程预算定额上直接费用下册冶金矿山工程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费用部分) 冶金矿山工程井巷工程预算定额上直接费用下册冶金矿山工程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用部分) 第三册《尾矿工程》

第四册《剥离工程》 第五册《总图运输工程》 第六册《费用定额》 第七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第八册《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 )(以下简称本定 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相 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 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GB50500-2008 )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 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 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 算。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1. 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 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废品率 4. 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 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 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三、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台班单价的确定 1. 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换算 (有注明者除外)。 2.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 年),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取定。 3. 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发生时按措施项目中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4. 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是按双锥反转350L编制,同时列出了500L混凝土搅拌机(未计价机械)台班量,可依据双方约定及现场实际情况换算,其台班单价执行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编 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项目清单编码一致,并附有定额编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文物局《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省为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 (三)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的款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为基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及应用周立人 第一章编制过程 为了配合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实施,适应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我站于2009年3月份开始《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经过省内外广泛调研,7月份提出《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随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议进行研讨,参加人员有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22月份形成初稿,再次召开小型会议进行讨论,于2010年2月上旬基本定稿,2月下旬到5月末进行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总说明 总说明中主要说明了费用定额编制的依据、费用定额的作用、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包括依据: (1)建筑法 (2)合同法 (3)招投标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7)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 (8)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1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订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主要作用如下: (1)是编制建设工程预(概)算的依据 1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 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所规定。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 (2)工程监理费 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

(2)人工日费用标准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3)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 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单位:万元

4、研究试验费 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预算定额总说明

《2010年最新电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工程造价计价、概预算定额统一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册数:五册光盘数: 定价:1590元优惠价:580元[详细内容] 《2010年最新市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工程造价计价、概预算定额统一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册数:五册光盘数: 定价:1590元优惠价:580元[详细内容] 《最新电力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及价款结算管理实施手册》册数:四册光盘数:1张CD 定价:998元优惠价:480元[详细内容] 《最新房地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工程概预算定额造价编制全过程控制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册数:全五卷光盘数:定价:1490元优惠价:650元[详细内容] 《2008版最新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册数:全七 卷光盘数: 定价:810元优惠价:680元[详细内容]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造价编制与建设施工质量监理规范》册数:三册光盘数: 定价:856元优惠价:400元[详细内容]

《水土保护生态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造价编制与建设施工质量监理规范》册数:三册光盘数: 定价:856元优惠价:400元[详细内容] 《矿山企业设备安装检修工程预算定额应用手册》册数:全六卷光盘数: 定价:1580元优惠价:780元[详细内容] 《最新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工程概预算定额造价编制全过程控制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册数:全五卷光盘数:1张CD 定价:1490元优惠价:690元[详细内容]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册数:13册光盘数:1张CD 定价:1750元优惠价:1380元[详细内容] 《风力发电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与工程技术标准使用指 南》册数:四册光盘数:1张CD 定价:998元优惠价:480元[详细内容] 《最新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竣<交>工资料编制、备案实务全书》册数:五册光盘数:1张

黑龙江省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总说明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 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 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人工单价按53.00 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浮动幅度值:上下20% 8、城市建设费 (2002年9月1日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

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下列城近郊区内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 (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它建设项目。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宿、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 (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 (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音、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 (五)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监舍。 (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 (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 (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 (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 (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十一)市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减、免、缓: (一)凡属征收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原则上均不减、免、缓。 (二)市政府现有文件规定减、免、缓的建设项目,经市计委审核重新确认后,继续执行。其中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第三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现有的优惠政策。 (三)有特殊情况需减、免、缓的建设项目,按京政发〔20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计划转正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一)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单位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部门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由市计委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开具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存一联,另一联作为办理计划转正的凭证。 (二)按照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分别由以下部门核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纳数额:中央及军队在京建设项目,由市建委核定;其它建设项目,由市计委核定。 今后,如遇市政府调整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征收程序随之进行调整。

2010年版定额使用要点(最新版)

QQ:344397995 新版定额主要特点及其使用要点 铁道部以“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23号)发布了新版《铁路路基、桥涵、隧道、轨道、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水排水、机务车辆机械、站场工程概预算定额》和《高速铁路路基、桥梁、隧道、无砟轨道工程补充定额》等27册工程定额及与预算定额配套使用的《铁路工程概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铁路工程混凝土、水泥砂浆配合比用料表》,与铁建设〔2010〕196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配套使用,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新版定额主要特点 1.内容齐全、一次发布 以往的定额修编成果一般是陆续发布,延续时间较长,造成新老定额交叉使用,对使用者带来诸多困惑,不利于工程投资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本次将铁路工程13个专业的预算、概算定额一次完整发布,同时兼顾了专业间的协调配套,对正确理解和使用定额较为有利。 新版预算、概算定额专业名称和被替代的定额及发布文号见下表。

2.体现了“四化”施工要求 随着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当前铁路施工企业已经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逐步向“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简称四化)等集约型管理转变。定额子目的设置和消耗量的确定也需体现施工技术进步和新的施工组织模式及工艺工法,新版定额较好地体现了“四化”施工要求。 2010年4月10日,卢部长在铁路建设管理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专题报告中明确,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手段,是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在铁路工程项目上应用广泛,具有标准化管理的共同属性,应作为推行标准化管理的支撑手段大力推广。 机械化:要求分专业按工作面配备成套机械设备,以高标准机械化程度提高工效。已陆续发布了隧道、桥梁等机械施工配置的指导意见。路基工程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桥梁工程按施工工序配备成套设备,长大隧道、重点及难点隧道工程根据地质条件,主要工作面配备成套设备,无砟轨道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 工厂化:随着铁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现场作业向工厂化作业发展是个大趋势,比如桥梁、无砟轨道板、混凝土、钢构件等,这些过去在现场生产的产品,现在很多都实行了工厂化生产。实施工厂化管理,能够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强化对工序的控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使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能够强化物资材料的管理,按需进行定时、定点、定量供应和控制,保证原材料质量,避免浪费现象,有效节约成本;能够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保证物料置放统一规范,营造良好作业环境。要按照设计先行、标准统一的原则,对于能够工厂化制作、现场安装的构配件,以及桥梁、无砟轨道板、混凝土、钢构件、水沟盖板等,要全面实现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习题-练习与(附答案)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了()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建设管理费 C. 建设管理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D. 建设用地费和研究试验费 1.A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分别由国家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照行业特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算粗编,在具体编制概预算时,应按照()的原则进行编制和管理。 A. 地方水平与全国水平协调 B. 社会平均水平与个别水平兼顾 C. 发生的计列,不发生的不列 D. 行业与部门统筹 2.C 3.建设管理费以建设投资中的()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3.C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预备费 C.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D. 企业管理费 4.C 5.建设管理费属于()。 A. 企业管理费 B. 规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预备费 5.C

6.已知工程费用为1000万元,建设管理费费率为15%,人工费用为200万元,则建设管理费为()万元。 A. 30 B. 60 C.100 D. 150 6.D 7.建设用地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企业管理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C 8.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中计算 A.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8.A 9.研究试验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机械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9.C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属于()。 A.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规费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 D. 企业管理费 10.A 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场地平整费 D. 预备费 11.B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费率+拆除清理费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12.C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黑建造价[2012]3号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和2004年颁发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部分。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和材料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承担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标准。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各类工程计算费用程序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 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2、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招标人应按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0]8号)和《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一、 1、工程勘察费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0.8%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

⑤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为1.1-1.4 ⑥其他设计收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10%;编制竣工图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8%; ⑦浮动幅度值:上下20%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整个设计阶段的4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阶段的60%,施工图预算费为整个设计阶段的10%,概算是初步设计的一部分。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2010预算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 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 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量≥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 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 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 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人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相定额乘以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套用定额。 八、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人机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总说明 一、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上、下册)》(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依据1995年《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编制的,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项目进行了修编和补充。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它主要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等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允许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等与本定额规定不同改变定额。 五、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针对工作物对象,按照机械容量或性能,综合配备的。台班用量中已考虑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在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有注明者及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机械停滞3个小时以者,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个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建设管理费=工程费用× 建设管理费费率 2、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属建设管理范畴。 如采用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具体 3、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4、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组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合同约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 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二)建设用地费 1、根据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省、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

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 营运成本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四)研究试验费 1、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五)勘察设计费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吉林省2014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一、编制说明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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