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初三第11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周村一中朱明

一、要点记忆

1、依法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目前,我国在教育方面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5项权利、4项义务。

4、义务教育的含义、意义。

5、义务教育具有3个基本特征: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6、免费性是指免收学费,不是免费教育。

7、义务教育法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二、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8、国家的责任;(略)。学校的责任:(略)。

9、社会的责任: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

10、家庭的责任: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1、国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最主要的是提供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12、物质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1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

14、国家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有三项:(略)。

15、青少年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和享有的受教育权利。怎样自觉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第一、要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第二、要全面发展自己;第三、要自觉的维护良好的学校教育环境;第四、要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二、课堂巩固与提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A.抚养子女

B.赡养父母

C.通信

D.受教育

2.义务教育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由_________保证推行和实施的。()

A.公民自觉性

B.社会舆论

C.说服教育

D.国家强制力

3.在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作为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也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是()A.义务教育法 B.教师法

C.教育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4.在我国,青少年上学读书,接受教育,这()

A.是权利,不是义务B.是义务,不是权利

C.既是权利,也是义务D.与权利、义务无关

5.以下选项不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的是()

A.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B.国家必须举办学校,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

C.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必须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D.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

1、D

2、D

3、C

4、C

5、D

(二)材料分析题:

1、材料一:在2005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突出强调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592个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目前全国共计有3000万贫困家庭学生,从2005年到2007年,国家财政将安排227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问题作为教育的一个难点,政府正在当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对待。

材料二:西部某乡在2005年春季开学时共有116名小学生和初中生辍学,对此,引起了乡政府的高度重视,该乡发起了“重返校园”的大行动。

材料三:2004年8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04年上半年价格举报六大热点,教育乱收费居首位。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先后下达的关于禁止学校乱收费的文件有270余份,然而乱收费却屡禁不止,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仔细阅读材料后,回答下列的问题:

(1)结合上述三材料分析说明党和政府为什么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问题?(9分)

(2)结合材料一说明国家采取了什么措施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2分)

(3)结合材料二,请你告诉那些辍学的中小学生,他们应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4分)

(4)针对材料三中的教育乱收费现象,你认为怎样才能杜绝这种现象?(4分)

答案(1)①是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

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③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

④发展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⑤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应创造一切条件使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⑥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是我们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⑦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⑧有利于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正,有利于加强和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⑨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⑩义务教育不仅是适龄儿童和少年应该履行的义务,而且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履行的义务。

(11)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免费性和国家强制性的特征。

(12)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首要原则和目的。(只要列举出上述任何9点,就可得满分9分)

(2)国家采取提供物质保障的方式来确保农村孩子受教育权的实现。(2分)

(3)①要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

②要全面发展自己。

③要自觉地维护良好的学校教育环境。

④要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⑤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靠知识改变自

己的命运,改变家乡落后的面貌。(每点1分,满分为4分)

(4)①改革教育体制;②加大投入,实现免费教育;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乱收费责任人依法严厉惩处;④实行政府问责制等。

(每点1分,共4分)

初三第12课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要点记忆

1、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民事法律手段是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

3、刑事法律手段是法律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最严厉、最有效的方法。

4、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依据法律规定,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5、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

6、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7、消费者应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8、税收的作用:首先,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组织各项建设,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救助自然灾害的财力保证;其次,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需要通过税收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三,国家通过税收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9、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违法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青少年应该从小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错误的观点是:自己一不生产,二不经商,纳税与自己无关。正确的认识是:青少年有义务宣传税收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协助税务部门维护国家的税收,坚决同偷税、漏税的行为作斗争。

二、课堂巩固与提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关于()

A 、是基承认的法律

B 、被继承人的法律C、财产所有权的法律

2、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的,即

()

A、法定继承和遗嘱

B、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C、法律继承和遗嘱馈赠

D、法律继承和遗嘱继承

3、某市一邮政局要求顾客发信时必须购买该局所售的邮票,否则,信件不给寄发。该邮电局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的()

A、知悉真实情况权

B、自主选择权

C、依法求偿权

D、公平交易权

4、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依法逮捕。这表明()

①我国税收具有强制性②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③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④偷税漏税者都应受到刑罚处罚⑤此事警告公民要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自觉纳税

A ①②③

B ②③④⑤

C ①②③④

D ①②③⑤

5、据报道:在防止“非典”蔓延期间,有的商店将一盒原价5元的板蓝根卖到50元,一瓶1.5元白醋卖到10元。工商部门依法对这些商家进行了严肃处理。由此可见()

A工商管理部门是司法机关B哄抬物价是犯罪行为

C消费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D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材料分析题:

1、材料一:2005年“3·15”的主题是“”。

材料二:中学生王某到一个副食店买了一瓶水果罐头,食后恶心呕吐,忙到医院检查治疗,证明是食用了过期变质的水果罐头所致,花去了550元的医疗费用。王某于是同家人一道去该商店要求赔偿损失,却遭到店主的拒绝。

(1)请将材料一的正确答案填入横线中。(1分)

(2)材料二中的王某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3分)

(3)店主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原则中的哪一条原则?王某最主要应该依据哪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

(4)假如你是当事人,你准备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4分)

答案:(1)健康·维权。(1分)

(2)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依法求偿权、公平交易权。(3分)

(3)①店主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的经济活动原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分)②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4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

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二、为什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其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完成三大历史任务的需要

5、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的;

6、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7、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8、只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才能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

9、是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10、是改革开放的要求;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直接动力

11、符合三个有利于

12、有利于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13、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14、有利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15、三个文明共同发展的要求

二、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材料二:200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什么(2分)?它符合教材中的哪些观点?(6分)

(2)怎样从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9

分)

(3)请简要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四位一体”之间的关系。(6分)

答:(1)坚持以人为本;(2分)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③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⑤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⑥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劳动者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⑦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只要答出上述其中任何五点,即可得满分6分)

(2)政治方面: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②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④必须坚

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经济方面:①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③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文化方面:①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②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其他符合题意的答案可酌情得分,每个方面3分,共9分。)(3)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分)②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为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1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1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可以为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1分)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1分)

2019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期中检测卷(2)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期中试卷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每题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它们的序号填入下表中相应的空格中。每题3分,共45分) 2 1.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一规定说明( ) A.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B.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C.宪法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D.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 2.右边的漫画说明尊重和保障人权( ) A.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B.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C.要求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 D.要求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 3.2017年7月25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主持会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国家的( ) A.权力机关 B.行政机关 C.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 4.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毛泽东曾给自己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②要用好权力,造福于民③领导干部必须放弃个人利益④要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权力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5.2017年9月5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广西调研时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积极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等领

国家法律对公民的受教育权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公民的受教育权有何具体规定 《宪法》第四十六条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原则性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3月18日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规定: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别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依照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进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进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进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青年就学。 适龄儿童、青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青年同意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进展并保障公民同意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舞进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同意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同意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同意扫除文盲教育。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青年、少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同意教育制造条件。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有依法同意职业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第三课公民权利课时练习

第三课公民权利 课时练习 姓名: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评价: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张先生在一家网红餐厅吃饭时发现餐厅服务员拿着手机拍录大家吃饭的视频进行直播,以达到宣传和招揽生意的目的,张先生立即与店家进行交涉。下列有助于张先生交涉成功的法律依据有( ) ①公民要有规则意识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③权利行使要有界限④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2.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31名救火英雄遇难。在网上的一片悼念痛惜声中,有一位网民却发表了一些诋毁烈士的不人道言论。目前公然侮辱英雄的这位网民已被绳之以法。这说明() ①公民的言论自由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②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言论自由在网上不应受到限制④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行使权利要有界限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②③ 3.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 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 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可是八年级学生小辉学习成绩不太理想,总觉得读书没有前途,还不如去打工挣钱,于是萌生了辍学的念头。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 A. 上学是个苦差事,还是打工轻松些 B. 受教育是小辉的权利,放弃是他的自由 C. 既然读书无望,早点打工也是不错的选择 D. 中学生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公民享有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也是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这项权利指公民拥有的() A. 人身自由权 B. 政治权利和自由 C. 社会经济权利 D. 社会文化权利 5.某校为了提高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的兴趣,举行了“权利知识知多少”竞赛活动。下面是四位同学对有关权利的认识,说法错误的是() A. 甲同学:“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B. 乙同学:“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是我国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C. 丙同学:“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D. 丁同学:“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6.熊某以搞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盅惑刘某等11人出资加入。刘某等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多次找到熊某想要回投资的钱,但均遭拒绝。于是,刘某等人强行闯入熊某住房并将其控制在其房内,不让离开。期间,刘某等人还多次对熊某进行殴打、威胁、造成其头部、手臂产、背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刘某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

浅谈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浅谈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有的初中生存在这样一些现象:不按时完成作业,迟到早退,旷课逃学,考试不及格。面对老师的教育和同学的劝说,他们却振振有词:“上学读书有什么用啊,再说,上不上学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我们应当帮助这些同学从以下三个方面转变认识。 一、认清教育的重要性 人的生命是短暂并且无法重复的。要想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教育是基础,教育能为我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在受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是我们将来独立谋生的基础,在知识密集化而且职业竞争异常激烈的现代社会更是如此。同时,对于我们将来的发展来说,潜力的开启、眼界的拓宽、精神世界和个性的丰富以及具有较广泛的选择机会和成功条件等,都离不开接受教育。希望工程第一个受助者张胜利、“大眼睛”女孩苏明娟靠知识改变命运的事例充分说明,教育对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 二、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将受教育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并从法律、物质、师资等方面

对中小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给予充分保障。比如,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部分地区免除了课本费、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教育公平;山东等地区专门立法规定“禁止开除学生”……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面对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中学生没有理由不拿认真学习来作为回报。 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无论是在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方面,还是在提高创新能力和提供知识、技术创新成果以及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教育都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从国家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为此,我们中学生应当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校规和校训,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爱护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校舍、桌椅板凳、文体器材、校园花木等。 同学们,昔日周恩来同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今天,我们更要为了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5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12.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才可以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不能以“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为由,强迫教师进行其义务之外的工作或解聘教师。 13.D【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4.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主体是教师。 1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而“私拆学生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行有偿家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职业道德问题。 16.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7.B【解析】依法执教的要求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中检测卷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期中检测卷 题序一二三四五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一规定说明( ) A.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B.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C.宪法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D.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 2.右边的漫画说明尊重和保障人权( ) A.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B.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C.要求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 D.要求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 3.2017年7月25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主持会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国家的( ) A.权力机关 B.行政机关 C.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 4.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毛泽东曾给自己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②要用好权力,造福于民③领导干部必须放弃个人利益④要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权力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5.2017年9月5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广西调研时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积极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等领域立法,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下列对上述材料理解最准确的是( ) A.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D.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和 6.右边漫画告诉我们( )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的基本权利》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集体备课

一、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针对刘斐趁假期回乡参加选举一事。 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条件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周岁是公民的一项基本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 一、知识结构 这一课与学生关系最密切。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 什么是受教育权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 民权利又是公我国公民受教育的主要内容: 的义务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 受教育既是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的基本权利又是 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 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我国普及九 年义务教育强制性 .我国实行义务教育的特征普遍性 九年义务免费性

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施行 普及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务教育 的法律国家的职责 保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社会的职责 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职责 家庭的职责 国家采取各种法律保障:——可靠保障 措施保障公民物质保障:——物质基础 的受教育权师资保障:——重要条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 教育权利,公民要自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履行 受教育的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义务青少年要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 自觉履行务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义务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法 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 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许多人士认为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创

新。 我国目前25岁以上劳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只有18%;接近9亿的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4年,还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提高25—64岁劳动人口的文化素质是终身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据联合国统计,中国对教育的投入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1998年—1999年,中国对教育的投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而对有形资产的投入大约是它的15倍。土尔其对教育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9%,印度为3.2%,菲律宾为4.2%,而美国是5%。 中国在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努力抑制伴随着经济发展常常出现的贫富不均现象。它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中国放弃了共产主义戒律,允许受过教育的工人拿到更多的工资。它一直容忍着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贫富差距过大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解决的办法就是教育。教育可以帮助那些落后者及其子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工资收入。 国家的持续繁荣有赖于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特别是贫穷人口的技术培训及其子女的教育;只有缩小孩子们受教育的差距,才能缩小孩子们今后收入上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就不仅仅是个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传授问题,也有今后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意义;要用国家的力量,以法律和政策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依学生就读学校的不同和学生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奖学金、贷学金的规定主要适用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学位证书的规定主要适用于高等学校的学生等。 与这些权利相应,为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如学校、教师应尽的义务(参见上一节的有关论述),没有相应的义务的履行,学生的权利是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地保障的。 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较详细地说明学生拥有的较易受到侵害的一些权利。 1.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就学的平等权、受教育的选择权和上课权等方面。 2.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学生也是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还规定了教师侮辱学生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学生的人格尊严等精神因素易受侵害,而且学生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有时也会受到侵害。这里的侵害主体主要是指学校和代表学校履行教育与教学职责的教师。 在学校中,对学生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和学校事故引起的。 4.学生的表达自由权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在法学理论上,言论自由通过扩充解释(与限制解释、字面解释不同)可被解释为表达自由。人表达自己意见的方式有多种,可通过语言,也可通过服饰、化妆、手势、表情、发型、书画等。既然表达自由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框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知识要点】 1、教育的含义(广义、狭义)及其作用 2、受教育权的含义、两个基本要素 3、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 4、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5、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6、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与基础 【知识网络】 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 条件 1、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权的主要内容继续深造的机会 、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 、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 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本知识点是第一框的重点和难点,是学习后面两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掌握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以及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把握这一知识点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把握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权实际就是公民通过上学这种作为获得利益,而且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提供条件(即作为),要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妨碍(即不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活动的权利。 (2)弄清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及关系。这两个要素中,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从公民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是从国家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保证。 (3)明确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在当代,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那么他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只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拥有知识,增加智慧,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因此,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接受教育。所以,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的角度来看,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4)明确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一个国家的公民接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民族素质的高低,主要是通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体现出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同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每个公民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和对公民的要求的角度来看,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金题解读迁移】 〖例1〗最佳选择题: 据调查表明,当前人们的就业、事业发展和收入状况与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程度成正比,“脑袋满,才能钱袋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3.1《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点梳理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第三课公民权利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点梳理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政治自由的内容: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8、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 (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0、网上评议政府的内容: (1)工作业绩 (2)工作效率

(3)执行力建设 11、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2、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3、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4、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5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

学校、教师、学生权利义务

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管理工作—处理权利和义务关系—需要明确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规定学校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教育法》规定学校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两种身份:公民与专业人员 《教师法》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 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 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两种角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 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

学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学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⑴、学校的权利学校作为依法成立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专门机构,为完成其基本职能,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利。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具体权利可以概括为如下方面: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规范性文件。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的职责和权利。③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聘请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⑵学校的义务学校有一系列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③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④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⑥依法接受监督。 4、学生法律地位的确立对保障学生的权利有哪些作用? ①使师生关系由尊卑发展到平等。学生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是学习的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实现和主体性的发挥。②

学生观的转变。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建立,学生逐渐被视为是有思想、感情、意志、需要的主体,并在法律上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界定。③学生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学校生活中,逐渐意识到他们是拥有权利的,而且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侵害。④通过立法确立学生的法律地位。法律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确立了学生的法律地位,使学生权利的保护有法可依。 5、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请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⑴学生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对学生具体权利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①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④享有申诉权;⑤享有人身权;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导入新: 学生阅读并分析教材上狼窝岭小学的材料 学生通过分析知道,他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受教育权问题。引出本框内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板书) 一、什么是受教育权(板书)

学生活动(一):分析两则材料,总结受教育权的含义和基本要素。 材料一;从1998年6月开始,九江市遭受了历史上水位最高、受灾面积最广、时间最长的洪涝灾害,8月初九江长江大堤4—号闸口的决口更是造成了巨大损失。据九江市教委的初步统计,全市有12个县的1317所中小学受灾,占全市学校总数的471%,全市倒塌校舍206747平方米、新增危房767103平方米,加上其他教学设施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496016万元然而,为了保证孩子们如期开学,国家拨款,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当地政府想法设法,搭起临时的帐篷小学,租民房、仓库改成临时教育,让孩子到城里学校免费借读……总之,一切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近30万名中小学生如期开学了。 材料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总人口23万系国务院18个贫困片之一,目前,有43万人尚未脱贫,有3万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全州中小学缺教室达10万平方米,危房达9万平方米,教育设施极为简陋,师资不足,以至于全州有0多个乡镇没条办初中,适龄少年能升入初中继续读书的寥寥无几。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材料一说明在洪水给九江市的教育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条下,国家想方设法为孩子们受教育创造了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保证了孩子们如期开学,获得了受教育权。 材料二说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目前仍有3万名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这些孩子因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丧失了受教育权;同时由于全州缺乏受教育的物质保障,0多个乡镇没条办初中,致使许多适龄少年升入初中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落空。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免费提供教科书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权力;享有课外活动时间,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的权力;享有不被歧视、不被体罚及变相体罚、不被侮辱人格尊严的权力。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受教育者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遵纪守法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即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的规章。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在于遵守法律、法规中有关学生的规定。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话,就会触犯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培养良好品德义务”。我国教育方针要求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里面一项重要任务是使学生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这既是学校的职责,同时也是受教育者的义务。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履行这方面的义务的标准是不同的。目前都制定有相应的学生行为准则,如《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努力学习义务”。学生进入学校就意味着承担了接受教育的义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种义务是强迫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是依自愿入学在享受教育权利同时应承担的义务。它

论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论述学习的权利: 根据我国《教育法》规定,凡经合法手续设立的学校,具有以下基本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章程是指学校为保证正常运行,对内部管理进行规范而制定的基本制度,是实行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确立其办学宗旨、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作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己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这是建立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前提。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这是学校的一项最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自行决定和实施自己的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置,决定选用何种教材,决定具体课时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3.招收学生权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招生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学校招收学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核手续。不得制发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 4.学籍管理权 所谓“学籍管理”,主要是指学校针对受教育者的不同层次、类别,制定有关入学与报名注册、成绩考核、纪律与考勤、留、降级转专业与转系、退学、休学与复学、转学的管理办法,并对其实施具体的管理活动。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籍的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具体学籍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奖励、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并可以根据这些管理办法,对受教育者进行具体的管理活动。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有权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学校作为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事业法人,法律授予了学校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利,这种权力是代表国家行使的在学位、学历证书方面的行政管理职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从本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能力和实际编制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可以制定本校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可以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教育机构在聘任、奖励、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时,应根据教师和其他职工的职责要求,重点考虑本人的表现及业绩。此项权利,是学校实施教育活动的保证,也是学校做为法人被法律所确认的权利之一。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学校作为其法人单位,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设备等设施、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用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学校行使此项权利,也应遵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经费投入及学校财务活动的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实现学校的办学宗旨,有利于合理利用教育资源,不得防碍学校教育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得侵害举办者、投资者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七年级思品学科导学案 执笔:蔡耀祥初审:审核:授课人: 使用时间年月日班级: 课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课时(课型:新授)累计**节次班级:姓名:小组:教师评价: 【学习目标】 1、知道公民受教育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重难点】 重点: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人的发展的重要性。 难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课前预习】 1、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增长,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享受。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 是我们每个人自身和的要求,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教育不仅能改变的命运,而且决定着的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数以亿计的、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和做出贡献。 3、在线播报:《放牛娃的愿望》 一位记者来到美丽的大草原,巧遇一个放牛娃。他们之间进行了如下一番对话: 记者:孩子,你放牛是为了什么? 放牛娃:赚钱盖房子。 记者:盖房子是为了什么? 放牛娃:结婚生儿子。 记者:那你儿子将来干什么? 放牛娃:放牛啊! 记者:…… 读了以上对话后,你打算用哪些词来描绘放牛娃的思想和生活:; 贫困地区的人们要跳出一代又一代贫困循环的“怪圈”,最需要的是。 【课内探究】 1、阅读课本41—42页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的事例,谈谈享有受教育权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2、列举我国取得的重大成就,谈谈我们为什么能够取得这些举世瞩目的成绩?

【能力提升】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进步的比例达70%--80%,而我国在“九五”计划期间的经济增长,只有35%左右依靠高科技,尚有大量科技发明未得到充分的应用。为了追赶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的高科技,我国于1986年酝酿实施“863”计划。该计划选择了生物、航天、信息、激光、自动化、能源、新材料等7个领域实施重点突破…… 只有初中学历的许振超是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的桥吊队长。30年来,他不断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紧跟当代产业技术飞速发展的新步伐,创造了世界一流的装卸效率,成为一流的桥吊专家,为我国集装运输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阅读以上材料,讨论回答:如果公民不能很好的接受教育,对个人有影响吗?对国家有影响吗?谈谈你的看法。 【达标测评】 1、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 A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B是公民的一项义务 C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义务 D既不是公民的权利,也不是公民的义务 2、我们今天上学读书,接受教育,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①仅仅是自己的事情②是享受和珍惜受教育权利的表现 ③是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表现④是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A①②③④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 3、文盲原指不识字的人。现代社会,不会外语、计算机的人,不能与人很好相处、不能与环境协调一致、情感缺乏的人,都可能成为21世纪的“文盲”,这告诉我们() A.读书识字不重要了 B.要对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C.注重情感的人不会成为文盲 D.会计算机的人不会成为文盲 4、小红是某校九年级学生,他家住重庆边远山区,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她不但每天照料母亲,还坚持到校上课,从不缺席。小红懂得() ①接受教育,才能应对未来社会的挑战②要想有出息,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上学 ③知识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拓展发展空间④接受教育即使自己的权利,也是应履行的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教育是基础。下列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A教育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B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 C只要发展教育,我们的国家就一定会强盛,社会就一定会繁荣 D教育仅仅对于国家的发展有意义 6、小辉是七年级的学生,爸爸开餐馆缺人手,非让小辉辍学到餐馆帮忙,并对前来劝说的老师振振有词:“孩子不上学,是我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我们应如何评价销毁爸爸的言行? 【(师/生)自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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