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房产变更税最新规定

2018房产变更税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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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房产变更税最新规定

买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些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房产税有哪些新规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也成为房产税的课税范围,具体是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收范围,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的。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从价和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房产税税率采用的是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百分之十二。房产税征收的意义

征收房产税,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而改革房产税的定价权是由当地政府来决定的,这样有利于充分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实施办法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以下简称《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第六条各级地税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充分获取各类涉税信息,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相关信息共享,构建综合治税机制。 第七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印花税政策,强化纳税辅导,及时解答纳税人关于印花税业务咨询,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第八条地税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确定凭证的应税税目和计税依据,依法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管理实行新规定 2017年1月1日起

印花税管理实行新规定2017年1月1日起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将于2017年1月1日期施行。那么本次印花税管理规程都有哪些要点呢?实际财务工作 中需要注意哪些呢? 1.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3.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

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4.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5.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6.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或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7.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8.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二)《登记簿》复印件; (三)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9.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内容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推荐: 央视财经报导财政部:到2020年培养3万名管理会计人才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房地产业.pdf》《房地产行业新收入准则培训材料.pdf》《税务筹划案例大全2017修正.doc》《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分立与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后最新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实操大全》2018版税法公式大全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对会计人真的是大有帮助公式大全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 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 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

2018年最新的印花税税率汇总表

最新的印花税税率 1、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3、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4、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6、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9、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11、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2017年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

2017年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 2017年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由518大学生网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下达后,各级地税征收机关应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对纳税人提出限期设置合同登记帐簿的要求,加强对应税合同的征管工作,组织好今年9月份省局部署的印花税纳税专项检查。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凭证登记薄》,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 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四)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其他需要核定计税依据的情形. 第三条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遵循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原则。第四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收支情况,对下列应税项目,按生产经营收支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应税项目当事人各方依率征收印花税; (一)工业企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二)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 务按实际采购金额的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 实际销售金额4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三)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 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 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 条例(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税目征收印花税; (六)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七)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

最新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内专利收费标准(2018年08月01日实施)PDF版

最新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内专利收费标准(2018年08月01日实施) 类别名目金额(无费减)金额(费减70%)金额(费减85%) 发明专利 申请费900 270 135 实质审查费2500 750 375 申请费+实质审查费3400 1020 510 复审费1000 300 150 专利证书印花税 5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无效宣告请求费30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第1-3年年费900 270 135 第4-6年年费1200 360 180 第7-9年年费2000 600 300 第10-12年年费4000 1200 600 第13-15年年费6000 1800 900 第16-20年年费8000 2400 1200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 申请费500 150 75 复审费300 90 45 专利证书印花税 5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无效宣告请求费15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第1-3年年费600 180 90 第4-5年年费900 270 135 第6-8年年费1200 360 180 第9-10年年费2000 600 300 新规:三种专利授权起10年内享受费减政策、停征公告印刷费和专利登记费。 其他费用 著录事项变更费2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3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附加费:权利要求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附加费:说明书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附加费:说明书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 不予费减不予费减 新规:停征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费;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关于印花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颁布时间:1988-8-6发文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2018年新修订会计准则准则变化

2018年会计准则又有新变化!会计人必须了解 做会计的都知道,在这个行业唯一不变的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政策变化,从2018年初的会计准则变化,到最近会计准则又有新的科目调整,并且伴随其他发票新政策的施行,会计人简直要忙疯了,根本学不过来,今天小艾一次给大家弄清楚,尽快学习哈。 一、会计准则新变化 这项调整其实是在2017年年末出来的,鉴于很多人已经忘记或者不知道,再次提醒大家的财务报表大调整!先盘点一下年对大多数企业普遍影响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 1、营业外收入大瘦身 政府补助、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都不能在营业外收入里面披露了。所以各位会计朋友,年末一定要检查一下你们的财务报表是不是已经将上面的2项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进行披露了! 2、四小税不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了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这些之前一定要强调的四小龙,现在改天换日必须通过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了。记住,一定要先计提,然后缴纳的时候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改成了税金及附加 这个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去掉了2个字。但是也要改一下,只是让人看到你是知道这个变化的。 二、财务报表新变化 1、《资产负债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利润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常见不交印花税项目明细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不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进行归纳总结。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明细)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 1、关于境处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公告)。 2、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3、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13号)。 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 5、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 6、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7、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8、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9、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 10、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 11、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 12、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13、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 14、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5、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 16、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 17、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18、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9、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20、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1、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22、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 23、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 24、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25、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26、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 27、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 28、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29、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30、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 31、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32、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2018年度新财税政策

2018每个财务人员必须要懂的:新出的财税政策 一、国地税合并 企业办事方面的影响: 1、不需要两头跑,一次性办完业务不费劲。比如说建筑企业去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如果涉及申报个税,则可能需要再跑一趟地税局,合并后一次搞定,为企业节约不少时间。 2、征管口径统一,减少争议。有的企业增值税在国税,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有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在国税,地税与国税局管理口径有所区别,合并后有利于减少争议。 二、财税〔2018〕32号:增值税改革三大举措 1、降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 2、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今年内一般纳税人可转回小规模。 3、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等18大行业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三、如何将留抵退回? 〔2018〕70号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纳税人名单及拟退税金额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工作。 四、小规模能够开具专票的: 住宿业,建筑业,鉴证服务业 2018.2新增: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意1:自开专票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超过9万元)。环环抵扣原理,上游交税下游抵扣,上游免税则下游不能抵扣。 注意2:如果未超过起征点需要专票怎么办呢?目前的结论是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3:如果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该怎么办呢?目前的结论是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4:七大行业可自开专票,并不是强制的,而是可选择自开。已经选择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五、财税〔2018〕77号:小型微利企业最新标准 2018年至2020年标准是: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工作生活中,很多东西是需要专业人士来设计的,例如公工程设计、房屋装修等。而委托他人来设计要签订合同,同时需要缴纳的。那么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委托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因此,你公司与建筑设计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设计合同的印花税直接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合同贴花只要是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不论是否贴在合同正面或者反面。需注意的是合同贴花后,印花税票一定要画销,画销了才算完成了印花税的缴纳。而且不能揭下重用。《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二、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委托设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2018财税新规

2018年实施的财税新规 一、2018年1月1日后,工商执照实行5证合1,所有企业一律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纳税人识别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执照将要作废处理。 二、2018年,税务局的金税三期将会更加严格,虚开将被一查到底。增值税发票不能再开具与货物名称不符的内容。 三、2018年起,做假账,隐匿毁坏凭证的会计将会被终身禁业。 四、2018年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税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部抵扣。 五、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六、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通行费将实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八、税收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九、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十三、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印花税减免规定

印花税减免税规定 一、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包括: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应纳税额的规定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三、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四、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国税地(1988)25号) 五、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六、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国税地(1988)25号) 七、设置在其他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账,如何贴花? 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八、对微利、亏损企业,可否减免税? 对微利、亏损企业不能减免印花税。但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九、银行的营业帐簿 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关于印花税、车船税的会计分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关于印花税、车船税的会计分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2016年我司在审计时,普华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不再管理费用列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按照这个要求,印花税等会计分录为:Dr:税金及附加 Cr应交税金-***? 我司一贯将印花税、车船税直接计入管理费,即: Dr:营业费用- 税金-车船使用税 Cr:银行存款 现在到底该怎样处理才是正确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不再在管理费用列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并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而是根据财政部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同时22号文件附则中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最新印花税收费标准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 采购、购销、结合 及协作、调剂、补 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2.加工承揽合 同包括加工、定作、 修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绘、测试 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 收入0.5‰贴 花 立合同 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 同 按收取费用 0.5‰贴花 立合同 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5.财产租赁合 同包括租赁房屋、船 舶、飞机、机动车 辆、机械、器具、 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 1‰贴花。税额 不足1元,按1 元贴花 立合同 人 6.货物运输合 同包括民用航空运 输、铁路运输、海 上运输、内河运输、 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按运输费用 0.5‰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 同包括仓储、保管合 同 按仓储保管费 用1‰贴花 立合同 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 同使用的,按合同贴 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 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 0.05‰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 同包括财产、责任、 保证、信用等保险 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 1‰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等 合同 按所载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11.产权转移 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 版权、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专有技术 使用权等转移书 据、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土地使用 权转让合同、商品 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 0.5‰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 簿,按实收资 本和资本公积 的合计金额 0.5‰贴花。其 他账簿按件贴 花5元 立账簿 人 13.权利、许可 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 的房屋产权证、工 商营业执照、商标 注册证、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责任编辑:第五种族精灵

2016印花税新政策

2016印花税新政策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不少纳税人也不会对印花税太多关注,对印花税知之甚少,但其征税范围却很广泛。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印花税并利用好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印花税新政策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贷款方面明确了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我国印花税概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

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1927年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条例。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8年简化税制时,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为了在税收上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 年8月国务院制订并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计算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第二种为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第一条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因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执行。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2018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按购销金额0.3‰贴立合同 1 购销合同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花人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立合2加工承揽合告、测绘、测试等合0.5‰贴花按收取费用0.5‰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3 花人同 按承包金额0.3‰贴立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4 花人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立合同税额不足1元,按15 财产租赁合同人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元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0.5‰贴立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按运输费用6 货物运输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花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立合同1‰按仓储保管费用7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同使用的,按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人贴花贴花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单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借款金额0.05‰贴立合同借款合同8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花人 包括财产、责任、单据作为合同使用保证、信用等保险合按保险费收入1‰贴立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同花人的,按合同贴花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按所载金额0.3‰贴立合同 10 技术合同同花人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立据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花 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立账簿的合计金额0.5‰贴12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人花。其他账簿按件贴元花5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使用证 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六十六种不用交印花税的情况

66种不用交印花税的情况!第1条就毁三观,第21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涉税金额小,可能很多会计不够重视,对印花税认知程度也不高!会导致很多多交、漏交的情况出现,所以还是需要多学习!文后还有宝哥以前发过的印花税相关文章链接推荐。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同时在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整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凭证性质。 1.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不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公司没有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 2.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

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签订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4.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5.现金池业务无需缴纳印花税 即以中国投资公司作为母账户,以各子公司作为子账户,依托银行系统每日自动化转资金,当子账户有多余资金时自动转入母账户,子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当子账户缺少资金时母账户自动补足,母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资金池时会和母公司签一份协议,但协议里没有金额和期限,协议长期有效。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6.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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