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选举办法

党委委员选举办法
党委委员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

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1、公布党委决定

2、党章第十一条

3、选举支部委员:发表意见、其他想法

4、履行选举程序

5、附件1、2

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党员大会材料七 中共XXX党员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20XX年X月X日中共XXX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XXX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中共XXX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党委委员)7名,选举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委员)5名。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委会根据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提出,报区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委委员候选人9名,应选7名,差额2名;纪委会委员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选票分别印制,同时投票、分别计票。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受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正式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0”,不同意或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画。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

的空格内画“0”,如只写姓名,不画“0”的不计得票。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六、选举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表决通过。 七、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九、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分别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分别宣布当选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单。 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共XXX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经审委员会选举办法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 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一人。 二、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建议名单,在民主协商基础上,提请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在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交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三、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四、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印制一张选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请假的委员不参加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其名额可以暂时空缺,待以后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 六、会议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交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

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被提名为主任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 七、选票上主任候选人按推荐名次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委员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 八、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笔或圆珠笔。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对不同意者,在其姓名上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要在后面空格栏内填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和选任职务(必须是市总四届经审委员),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同时,要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候选人。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监票人将实际收回票数报告本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计票完毕,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项,由选举主持人同各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国移动大兴安岭分公司X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需增补候选人预备名单,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

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委 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公司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公司委员会由公司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和选举的组织等工作,由国资委和天桥起重共同负责。 三、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及纪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一届委员会在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国资委党委审查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员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 五、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 六、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前,对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向参加选举的党员进行介绍。 八、党员大会选举时,给每位党员分发中共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选票一张,纪委委员的选票一张,在指定

的票箱内投票并计票。 九、选举应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侯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和因涂改、撕损而无法确认被选人的选票,均为无效票。对作废选票,剪角处理。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得票多的当选,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对其他候选人应进一步酝酿,然后再次选举,直到取足名额。 十一、党员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委从不是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提名,监票人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党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投票顺序是:监票人、计票人、主持人投票后,其他党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中共xxxxxxxx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应选举产生1名支部委员。根据有关要求,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共2名。 五、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或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党员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反对,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对现有一名或几名候选人投不赞成票(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且在选票右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书写选票要用钢笔、圆珠笔或墨水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本次党员大会的选票上均应盖有xxxxxx党支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为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选举中遇到特殊情况,由xxxxxx党支部视情况处理。 十、本次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由xxxx党支部提名。监票人建议名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本次大会设1个投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全体党员依次投票。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所投的选票张数,所投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十三、大会宣布选举结果,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得赞成票多少顺序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向大会宣布。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xxx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推荐样本,供各支部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

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XXXX党支部 二○一○年五月XX日

XXX公司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相关依据)

XXX公司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XXXXXX公司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选举制度,根据《XXX共产党章程》、《XXX 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XXXX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筹备阶段工作 (一)召开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在任期届满前3-6个月,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 1.确定大会的形式 2.确定召开大会的时间 3.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4.确定大会的主要议程 5.确定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 6.确定下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及书记、副书记提名和 选举产生办法。 7.确定筹备党员大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与上级党组织请示。党的委员会届满时间。 1.召开大会时间。 2.召开的会议形式。 3.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4.大会主要议程。

5.现有党员人数及参加党员人数。 6.下一届党委(纪委)的组成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形 式。 7.上级党组织是否列席党员大会。 (三)召开党委会讨论相关问题。形成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1.起草召开大会的请示。 2.拟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3.就如何筹备大会进行布置。 1)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大会主持词。 4)划分党小组,制定党员小组名册。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两个)。 6)大会计票结果报告单。 7)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推选大会监票人,指定大会 计票人。 8)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选 举办法(草案)、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其他会 务材料。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党员大会前,党委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内容:一是认真总结任期内党委(纪委)的工作,为起草工作报告统一思想;二是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正确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合作中心第一届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1人,工会委员会委员4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三、选举工作由中心党委书记主持。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合作中心工会主席人选由中心党委提出,经服务局党委批复同意,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和服务局工会酝酿协商产生。推荐的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五、选举合作中心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票分三张。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需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七、对于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其他代表,应在候选人后面

叮叮小文库 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名字下方的空格内画“√”。选票符号要求填写清楚。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中心党委决定。如果重选,不足的名额按不少于10%的差额(差额不足1人则按1人计)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重选。 九、大会选举设1个投票点。投票开始后,监票人先投票,随后中心党委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的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书记当场宣布。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心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工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心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本办法由中心党委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如果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中心党委依法作出决定。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司第二届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均由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二、经党委同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和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提出,经党委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在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全票书写模糊

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因故未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一五年九月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精)

一、工会委员会暨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女职工委员会委员7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教学科研委员会7人,生活福利委员会7人,民主评干委员会7人,提案委员会5人。 3、选举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大会直接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工委委员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步在各委员会中分别选举正副主席或各委员会主任;第三步将选举的工会正副主席和经审主任报省教育工会审批确定。 4、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只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补足所缺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选举候选人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党委会审定,其中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要报省教育工会同意确定。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提名,经大会通过。 7、选举符号。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 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8、本选举办法,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法作出决定。 二、湖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15名)朱培立现作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松庭现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授 黄自力现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高级政工师 陈意军现任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唐唤清现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 凌毅现任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高级实验师王迎旭现任计算机与通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王超英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副

选举办法(草案)

旗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八 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08年12月22日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提请2008年12月24日阿拉善右旗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在主席团主持下,选举下列人员: 选举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选举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旗长1名; 补选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第三条选举的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可以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条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然后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和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经全体代表讨论、酝酿、协商后如没有提出其他候选人,即进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出的候选人数超过了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是否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果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仍然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提出,并填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登记表》,交主席团,向代表介绍情况。如果被提名者拒绝接受提名,主席团将这一情况告诉提名的代表,则不列入候选人。 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同一候选人,只有一次联合提名权。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后,在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可以撤回联合提名或者个别退出联合提名,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各项候选人,在主席团会上一经通过后,主席团成员不能再同其他代表联名提候选人。 第七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八条印制不同颜色的选票,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为红色;旗人民政府旗长选票为红色;旗人大常委会委员选票为粉色。 选举时,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一

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公司 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批准,**公司第三届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 三、**公司第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上届党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提交本次全体会议选举。 四、**公司第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均采用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等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在委员中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名字上面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名字上面的空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面的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的他人如果不是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

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是否继续选举,请示上级党委决定。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未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选举前,在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2名监票人,经全体会议通过,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并负责计票,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公司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直选的方法。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x名。 三、团支部委员候选人,由单位团员和职工民主推荐,报经单位领导班子审查同意,提交团员大会选举。 四、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五、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参加本次大会选举的选举人,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团员。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的其他团员。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选票预留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只写姓名,不划“○”的无效。

七、划写选票一律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不是候选人的团员代写,代写人应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并负责保密。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不是候选人的团员中推选,经团员大会讨论后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由监票人将收回选票总数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委员选举产生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 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公推直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和《中共晋宁县委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意见》、《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单位)党总支(支部)进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方案》(晋教党〔2011〕4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选举工作由中共晋宁县二街小学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并负责。 晋宁县二街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委员初步候选人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公推大会推荐,并经县教育局党委审查及公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排列。 支部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并在县教育局党委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正式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不低于20%)。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在同一票箱投票,按实到会人数一人一票,请假或缺席的党员不得委托代投选票。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选票全部模糊不可辩认的,视为作废;部份书写模糊的,不可辨认的无效,可辨认的部份有效。 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从不是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计票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监、计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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