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的几点思路

城中村改造的几点思路
城中村改造的几点思路

城中村改造的几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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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建明, 颜 哲(重庆大学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重庆 400045)

摘要:分析了城中村发生发展的历史成因,指出造成城中村这种现状是制度与村民和政府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征地过程中政府对农民补偿方式的简单处理、对农民的智力支持和教育培训投入不够,是城中村形成的根源。针对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及改造的难点,提出了改造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改造模式;教育培训基金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329(2005)02-0095-05

So me I deas on Reconstructi on of Vill ages i n si de the C ity

Y UE J ian -m ing,Y AN Ze

(College of Constructi on M anage ment and Real Estate,Chongqing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45,P .R.China )

Abstract:I n this paper,the hist orical reas ons of f or mati on of the village inside the city are analyzed .It is in 2dicated that such situati on f or the villages inside the city are the result of j oint acti on of both the villagers and the govern ment .The foundati on of villages inside the city laid on the si m p le compensati on f or far mers in con 2fiscating the rural land and lack of intelligence aids .

I n this paper,the ideas and measures f or their recon 2structi on are put for ward based on considerati on of the reas ons of their f or mati on and difficulties in the recon 2

structi on .

Keywords:reconstructi on of villages inside the city;all ocati on and compensati on;type of reconstructi on;fund for educati on and training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较普遍现象,表现为在城市化加速期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使大量村庄包围在城市建成区内。这种村庄内仍旧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因此在建设管理、社区管理等方面出现真空,导致村内建设行为失控,建筑采光通风差、公共设施少、卫生条件差、道路标准差、缺乏基本的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大。此外,村内大量的出租屋与暂住人口缺少规范的管理,赌博、色情、偷窃等治安问题泛滥,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因此,许多城市已将城中村改造提上议事日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目前进行的改造尝试普遍存在对村民改造的忽视,改造后村民的生存技能、生存方式没有得到改变,这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改造过程中政策措施的制定不仅应关注如何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改变当前城市发展的环境、卫生、居住状况等问题,还应该关注如何筹集资金对村民进行教育培训,对自主创业提供扶持,引导村民走自食其力、自主创业的道路,实现村民生存方式的转变。

1 城中村历史成因分析

1.1 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原因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第27卷 第2期2005年4月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Journal of Chongqing J ianzhu University Vol .27 No .2Ap r .2005

3收稿日期:2004-12-18

作者简介:乐建明(1977-),男,江西省乐安县人,硕士生,主要从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

69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第27卷

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施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管理体制。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使得“城”与“村”分属不同的机构体系管理,城市在对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及建设管理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留用地等的管理无效,是造成城中村的根本制度原因。

1.2 城中村是城市化背景下政府行为短期化倾向的结果

政府行为的短期化倾向,首先表现为政府征地时出于对成本的考虑,保留村落的做法。目前许多的城中村基本没有耕地,除了保留的宅基地及村留地外,周围都是建设用地。政府出于对成本的考虑,采取迂回发展的城市发展策略,征地后,没有对自然村采取有效措施,只是简单地保留村落、辟出村留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征地后的开发建设,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大多只考虑项目本身。在这种种因素作用下,都市里的村庄,便成为城市用地包围下的孤岛,城中村的问题因此被积累下来。

其次是对农民补偿方式的单一化处理。大规模的征地后,许多农民实际已无地可种,而政府只是采取现金补偿或是村留建设发展用地的补偿,对农民的智力支持、教育培训投入不够。由于农民长期在土地上耕作,所具备的知识技能都与初级的耕作方式有关,这是中国基本国情。不管是购买保险、农转非就业安置、一次性现金补偿,还是村留发展用地,都没有考虑村民的长期发展问题。因此,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对农民采取何种补偿方式及现金补偿的使用如何管理,既要维护社会当前的稳定,又能使农民真正转变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摆在城市管理者及关注城市发展的学者面前急待解决的课题。

三是城市化背景下城市政府存在职能的缺失。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为几百万外地流动人员提供工作机会,但未提供其所需的廉价住房,在满足外来劳工住房需求方面,城市政府和开发商存在着职能的缺失。城中村提供的租金较低的住房符合市场的需求,为那些进城务工的外地流动低收入人口,提供了栖身之屋,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政府应承担的职能。

1.3 城中村是农民趋利性的产物

城中村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村集体分红和自建出租屋收入。村集体经济建立在征地补偿金及村留发展用地的基础上:依赖征地补偿金建立起一批集体出租物业;依赖村留发展用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收取土地租金。村集体经济丰厚的收入,为村民承担了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此外村民还可以从集体经济得到不菲的年终分红。位于广州CBD中心地带的石牌村拥有商铺、酒店、仓库、写字楼等物业20多万m2,村集体村收入9000多万元,除去税收、日常行政支出、社会公共支出外,尚余4000~5000万元供集体分红[1]。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中心地段的冼村,村集体经济收入4280万元/年,除去日常管理及村民福利支出950万元/年外,尚余近3000万元供集体分红①。

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能力低,就业门路少。海珠区瑞宝村3000村民中具有劳动力的有2200人,但就业人口仅为500-600人,就业率仅为22%~27%[2]。冼村户籍人口5526人,只有约200人在村企及村委会就业。由于村集体经济及私人出租屋经济的保障,村民就业能力低,对村集体经济及出租屋收益依赖程度大,村民依靠集体分红及出租收益就可以过上安乐的生活,村民就业意愿低,成为“主观剩余劳动力”,过无所事事、得过且过的生活。

此外,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民在市场化的激烈竞争中,无法立足。一不懂技术,二不懂管理,在产业层面上只能在一些劳动密集性企业、服务性行业从事一些低端的简单劳动。城市经济迅猛发展,村民的心理跟着膨胀,在就业无门、投资创业无力的前提下,私自多建房出租增收成为他们的主要投资方式,以致出现了城中村的建设管理混乱的问题。

2 改造的难点分析

城中村的改造不同于城市进程中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的转制、村集体和村民的出租屋问题,这些问题与村民的利益交织在一起,远比一般的旧城改造问题复杂得多。

①数据来源于冼村改造调查的洗村村委账目公开栏数据,2004.3.15。

2.1 改造成本高,投资回报小

城中村现有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社会管理问题严重,这也是使政府将城中村改造提上议事日程的原因。撇开城中村改造的社会问题,高昂的拆迁安置成本,巨额的投资,回迁安置面积大,可用于销售的面积小,投资回报小,房地产投资开发商鲜有涉足者。如何降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是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制约因素。

2.2 改造模式与改造主体问题

由于城中村所需改造资金数额巨大,因地制宜地设计好各村的改造方案,解决改造模式与改造主体问题,是改造计划制定的前提。现行的一般改造模式主要是下面三种模式:一是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指政府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难以做到资金的平衡,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大规模开展此类土地的开发。此外政府易采用行政手段干涉拆迁安置,而因损害村民的利益往往引起村民的对抗与上访;二是村民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这种模式政府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三是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局限性,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这种模式将会成为改造的主要模式,投资的开发商将会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主力军。

2.3 改造程序及优惠政策问题

城中村现有土地属集体所有,在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的转制,因此在改造过程中必须将土地所有制转成国有土地所有制,将城乡结合部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的统一体制,加强村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避免村民的建设行为再次出现混乱。

转制后,牵涉到开发用地合法手续问题。根据《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但城中村改造时开发商与村民的谈判协商成本较高,据测算,广东主要城市城中村现有建筑的容积率已达2.0-3.0,接近城市规划的控制要求,拆迁成本巨大。如果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模式,将增加开发商获取土地的成本,从而加大市场运作的风险。城中村改造还涉及村留地的优惠政策问题,许多城市在征地过程中给予了村留用地开发的许多优惠政策,如广州市《市府常务会议对珠江新城市中心规划的意见》,规定允许村与

开发商合作开发村留地,村自用部分免收地价,与开发商合作开发部分按每700元/m 2的标准收取合作

方的地价[3]。因此设计好改造的程序及优惠政策,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将有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2.4 村民的阻力问题

目前,城中村村民收入主要靠集体经济和出租屋收入,改造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成为制约城中村改造进程最大的障碍,村民现有出租屋经济收益是所有的出租屋这些房屋改造的机会成本,因而村民只愿意接收面积补偿。城中村现有容积率已接近或达到城市规划的上限,如果要使项目盈利,势必要提高容积率,而突破城市规划的界限。从目前一些城市的改造来看,改造后村民依旧过着以出租收入为主的生活,没有实现村民生存方式的转变。因此改造面临村民的意愿与改造最终目的相悖的困境。3 城中村改造的思路与对策

3.1 将村民重新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使其能够真正适应城市社会生活的转变

城中村改造不是单纯的城市建设问题,目前很多城市都存在重视城中村的景观改造而忽视人的改造的问题,改造后村民的生存方式根本没有得到改变,依旧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是城市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城中村改造应重新将村民纳入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村民就业技能与水平,为村民自主创业提供智力与资金扶持。

村民自主创业、自力致富需要好的带头人,改造后的城中村也需要合格的管理者,因此有必要加强

79第2期 乐建明,等:城中村改造的几点思路

“原村官”的教育培训,使其能够适应现代城市社区管理要求的转变。转变后的社区组织,负责原村委会份内的公共管理事务,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出去。对村集体经济实行现代股份制企业改造,政企分开,由具备专门知识的人员负责股份制企业的经营,采取市场化运作,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股份制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3.2 在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重新筹集村民的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培训基金及风险创业基金

对承担了村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功能的集体物业,建议采取实物补偿与现金补偿相结合的方式,重新建立起村民社会保险基金及风险创业基金。基金按3.1所述的现代股份制企业方式运作,盈利不再以分红的形式发给村民,而是为村民提供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子女教育等)及公共福利开支。这样既可以为村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又可以减少村民的阻力,最重要的是断绝村民对集体经济的依赖,鼓励村民自食其力,打破以往那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生存状态。村民风险创业基金采取市场化操作,村民取得风险创业基金的支持必须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此外村民的创业计划应当得到村创业风险基金的评估与认可,使村创业风险基金维持正常的运作。

村民私有物业实施分类指导的补偿方式:对自住部分采取实物补偿的方式;对出租部分采取实物补偿与现金补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村民接收现金补偿的方式,摆脱对出租收入的依赖。对于接收部分或全部现金补偿的村民,村民所获补偿现金一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村民,用于安置村民目前的生活,一部分交纳村民的教育培训费用(政府按比例补助该笔费用,以激励村民放弃实物补偿),一部分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发给村民,用作培训后的创业基金。政府将其纳入培训教育计划,创建培训教育基地,对村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基础培训。要求全部实物补偿的村民,采取完全市场化操作,教育培训费用全额交纳,接不接收教育培训全凭村民自愿。

3.3 因地制宜,制定出各村改造的优惠政策

对于城中村改造的高额成本,为使改造具有投资的吸引力,将土地市场价格作为取得土地的机会成本,将拆迁安置回迁成本作为取得土地的价格,在容积率和优惠政策方面进行调节,使改造项目具有竞争力。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市场楼面地价=拆迁安置成本/用地面积内最少新增建筑面积

临界容积率=(回迁面积+最少新增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回迁面积+拆迁安置成本/市场楼面地价)/用地面积

一般城中村现有容积率较高,仅采用容积率的手段来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则势必造成容积率居高不下的情况,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因地制宜在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建设配套费上给予优惠,使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条件下增加项目的可行性。

3.4 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发展建设年度计划,规范城中村改造

建议政府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及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改造进行立项,纳入城市发展建设年度计划,将城中村改造的土地供应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减少新增土地供应,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立项后,实施程序化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新的管理漏洞。

城中村改造程序设计如下

:

对于还未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房地产开发商已有投资意向的,政府必须做好基础性的调查工作,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参考土地市场价格及开发价值最大化的开发方案的经济指标,避免政府官员寻租行为的发生。

89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第27卷

3.5 改造过程中,采取有力措施,预防新的城中村产生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使用管理,从源头上堵住城中村。对城市建设征地过程中及近期列入城市建设范围内村庄的集体所有土地,提前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及城市建设管理的范畴,理顺农民宅基地及自留地的使用、规划和建设管理问题,解决滋生城中村的土地二元管理体制问题;二是政府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关注城市发展的社会问题。城市化发展较快地区的大量流动人口的安居问题是城中村出租屋经济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在城市扩展过程中,与被征地农民及其村集体合作建立起合法、规范、有序的城市廉租房供应机制。这样可以解决政府建设廉租房的资金问题,以及城中村乱搭乱建造成的居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现有出租屋管理混乱问题,还可以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参考文献:

[1] 闫小培,魏立华,周锐波.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J 〕.城市规划,2004,(3):30-37.

[2] 郑慧华,肖美平.珠江三角洲富裕农村地区的“主观剩余劳动力”问题研究———广州海珠区瑞宝村个案〔J 〕.青年研

究,2002,(5):19-23.

[3]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查设计研究院.GCBD21———珠江新城规划检讨〔Z 〕.2003.

[4] 郭艳华.论改造城中村的现实途径〔J 〕.探求,2002(4):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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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张驰,王芙蓉.“城中村”城市化的对策研究〔J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03,22(3):15-18.

[7] 赵小凤,李瑞雪.关于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若干思考城市开发〔J 〕.城市开发,2004,(3):36-37.(上接第94页)

与所有者一样,不仅关心眼前短期利益的实现,而且更关心长期利益的增长。所以,企业职工持股的制度创新,会使人们的目光不是单纯地盯在利润最大化上,而会像真正的现代企业一样,去追求在一定利润率基础上的企业成长最大化,或者说去追求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因为既是股东又是企业成员的员工的利益,主要是寄托在企业存续之上的。

国有建筑企业实行内部职工持股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既符合我国企业改制的要求,也符合职工的内在要求,激励效果是明显的。2001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职工持股要以职工出资认购为主,也可实行对职工奖励股份的办法。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作价入股,最高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20%。在英、美国家的公司企业中,将职工持股与雇员的退休金计划密切结合起来,被广泛作为一种职工福利收益制度。我国企业也可以通过建立职工持股制度,有效地建立起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具体做法其一是以个人出资投入为主,结合企业转移的盈余收益建立完善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其二是国家从企业现有存量资产中,通过量化为股份的形式给职工以适当补偿,补充职工养老基金。由此,构建起企业完善的激励机制框架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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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城中村改造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时间:2010-04-24 作者:韩斌,李笠来源:资源网 纵观世界城市发展史,城市贫困和贫民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或者正在面临贫民窟或者类似贫民窟问题的困扰。一个明显的规律是,发展中国家当前面临的贫民窟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曾在发达国家发生;同时,当今的发达国家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贫民窟问题,贫民窟并没有因为发达国家完成了城市化进程而消失。 正因如此,全球应对城市贫民窟挑战的政策具有了一定的延续性,并大致经历了几个“住房战略”演变阶段,即,住房供应和清除贫民窟→场地和服务→贫民窟的升级改造→使用权保障。 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最早的“城中村”现象开始出现,而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城市用地急剧膨胀,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土地获得扩展的空间,农村土地逐步被 蚕食,大量实行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村落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城中村”便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而随之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亦日益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健康和谐发展的痼疾。 在这个渴望和谐的时代,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城中村”作为与城市发展不和谐现象的缩影,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认识已成为我国城市健康和谐发展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1 国外城中村(贫民窟)改造历史和经验 1.1 巴西 在巴西,相当数量的城市人口居住在非正式的或不合法的居民区中,常常占用公共土地。据统计,贫民区人口约占里约热内卢全部居民人口的25%。这些贫民区是一些外来打工者的家园,但是其卫生条件极差,常常遭受自然灾害和犯罪的侵扰。 1.1.1在社会政治以及地理上把贫民区纳入这些城市。 80年代初期,许多城市努力规范或把贫民区纳入到城市有机体内,从法律上认可它们。巴西在全国范围实行了新的规划措施,允许把某些居民区指定为“特殊社会利益居住区”,以便于规划和对各个区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要求。 1.1.2保证投资支持贫民区的改造 政府改变了过去反对贫民区的做法,无偿向居民提供建筑材料和资金。巴西应用经济学会199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至少794个市政当局制定了贫民区或“非正规居民区”的改造计划,其中约506个市政当局的改造计划包括在不同形式上实现土地占有的规范化。

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讲话3篇

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讲话3篇 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特殊背景下,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出现的城市包围农村的普遍现象。城中村改造,是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在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体制中,存在的一种城镇化现象,目前,全国各地均普遍存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讲话,仅供参考。 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觉得非常有必要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动员各包村领导、责任单位及相关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负重加压,攻坚克难,迅速掀起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热潮。以上,通报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刘县长宣读了《关于成立阳信县城市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稍后,彭李办事处王主任就城中村改造工作还要作经验介绍,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战略的眼光纵观大势,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深刻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切实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城镇化的关键环节来抓,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大胆实践,深入一线做工作,吃了不少的苦、出了不少的力,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劳家小庄村顺利完成拆迁任务,引仙名郡小区已开工建设。 成绩予以肯定,但差距更要警醒。当前,我县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的情况可以用"形势异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压力空前巨大"三句话来概括。形势异常严峻:一是进展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 2.1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城中村是在我国特有的二元城乡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及其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由乡村向城市过度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遗留下的产物。 城中村的真正形成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城市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不断向外扩展而逐渐形成的。李俊夫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前纯粹的农村聚落阶段、80—90年代的城—村过渡阶段和90年代以后完全的城中村阶段。[9】从广州市城中村的形成与发展看,这个分析是符合广州市的实际的。 2.1.1 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性原因。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当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施“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体制。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使得“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体系管理,城市在对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及建设管理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留用地等的管理无效,这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制度原因。 2.1.2 快速的城市化发展是城中村问题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都进入了快车道,城市本身的扩展,尤其是大项目的建设带动了城市的向外扩张,加速了乡村向城市的过渡。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以面状外延式沿交通干道迅速扩展,越来越多原属于郊区的农村居民点被圈入城市发展用地范围,城市开始突破原有界限向外征地扩张,一部分城郊农村的土地被以国家的名义征用,受土地产权限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拆迁开发成本较高,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为降低补偿成本,在征地建设过程中只征空地,不征村落。致使农村土地转变成建成区后,农村人口、农村居住聚落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城中村问题。 2.2 广州城中村的发展现状

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

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广州市城中村旧村庄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城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

一、改造项目启动程序 (一)改造意愿表决。“城中村”改造之前应充分征询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改造意愿,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二)改造方式表决。纳入全面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自主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选择改造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所做决定应当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延续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选择合作企业程序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一)公开招标的方式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通过市政府公开招标平台选择合作企业。

(二)集体表决的方式 1.企业资格审核。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街道管辖办事处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有意向的开发企业其资金实力、拆迁安置能力、改造经验、商业信誉、以及时间精力等方面进行查核,确保数据真实。 2.确定候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需选择1至3家开发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3.集体表决。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应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报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备案。 4.表决结果确认。会议需当场记录和保留纪要文件,纪要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名。 5.表决过程监督。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应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 确定合作企业后,其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村社牌坊及村民主要聚集地等。公示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每天公示的情况以照片或影像的形式进行记录。 2.应公布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及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公示期满后,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

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 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 旧村改造作为广东省“三旧”(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改造的一部分,在各地市的更新改造过程中均占有一席之地,但旧村庄的改造一直存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在更新改造的进程中,各地纷纷发现,通过引入合作企业来进行更新改造是旧村改造的一大契机,本文就广州市旧村改造中村企合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不足之处敬请斧正。 一、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政策演变 自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以来,广州市就旧村改造问题曾多次出台相关文件1,从最初未涉及村企合作政策到如今对村企合作程序进行具体规定,从中可窥得广州旧村改造的政策脉络,相关政策列表如下: 1本文以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为起点,不赘言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前的相关“城中村”改造政策,如《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等。同时,为方便阅读,本文以文号简称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简称为“〔2009〕56号文”。

通过上述表格可见,广州市在旧村改造村企合作政策上产生过诸多变化,其主要演变趋势如下: 1、从无到有 改造伊始,政府并未对村企合作进行规定,〔2009〕56号文中,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仅规定了一种其他途径,即“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直到两年后出台〔2011〕51号文时,才引入“合作企业”这一概

念,但此时“合作企业”也仅是“自主改造”过程中的一种选择。而再往后,〔2015〕56号文中则直接把“合作改造”作为与“自主改造”并列的一种改造模式。可以说,村企合作本身在更新改造政策的不断完善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2、监管趋严 众所周知,目前的村企合作中选择合作企业仅能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选择,而上述政策文件中〔2011〕51号文却规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且该文件规定的集体表决方式并不复杂,仅需要各区对企业资格审核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1至3家候选企业,再经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得到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即可报改造主管部门备案。此种操作在今天已不再可能,根据最新的〔2018〕1号文规定,仅招商文件的制定程序都比以前选择合作企业的程序复杂,可见政府对于村企合作的监管在这几年间越来越严格。 3、企业进入时机趋前 严格意义来说,最初的几个文件并未规定合作企业在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哪个时间节点可进入项目,〔2015〕56号文第一次严格限制企业进入时机,即“合作改造类项目由区政府主导,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引进合作企业参与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引进合作企业参与改造。合作改造类项目可以一次性引入合作企业,也可按照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两阶段分别引入合作企业。”同时规定“合作改造类项目一次性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展合作改造方案的拟定和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确认工作。”,而〔2017〕6号文将合作企业进入时点提前到“基础数据经区政府审核公布后”,目前〔2018〕1号文更是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概念,同时规定“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旧村,应在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合作意向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此限制性规定变相说明,合作意向企业的引入可能在基础数据调查开展之前,否则也无需规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二、城市更新村企合作程序

《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几点建议》

《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几点建议》当前国家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历史性政策机遇非常难得,我市要充分借助“棚改”的政策支持、项目融资、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与积极因素,扎实有效地推进城中村改造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化解。省委、省政府开展“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也是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历史机遇。同时,当前钢材、水泥等建材价格较低,货币政策较宽松等,也是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有利条件。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的坎。尽管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存在投资巨大、存量土地盘活困难等问题,长期以来,城中村改造进展并不顺利。同时,城中村改造工作虽是民心所向、群众所盼,但真正实施、推进起来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阻力,未来几年还都将是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攻坚之年。 要继续保持高压姿态,坚决打赢城中村改造攻坚战,就要强化认识,加快提升主城区首位度,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常态化,用重兵、出重拳,克难攻坚,保持定力,力争城中村改造有一个质的突破与飞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推进,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强力推进各类疑难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坚定不移做好要素保障,拆建同步,最大程度减少资金沉淀,大力为百姓营造舒适人居环境。 加快城中村改造,首先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策平衡问题很重要,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一碗水端平,做到所有拆迁补偿协议都公

开,可以随时让其他拆迁户查阅,一旦遇到疑问,工作人员要及时正面解答。不让按时签约的老实人吃亏,不让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得益。 其次,应当更加倚重街道、村居等基层力量。因其对该村现状、历史矛盾等信息掌握更加全面,了解更加透彻,在做思想工作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各项具体工作时能更加到位。因此,要采取相应激励措施,突出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使城中村改造过程更加顺利。 再次,具体工作任务要落实责任到人、到单位,避免改造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不公平分配等现象。一方面,最好先安置再拆迁,在安置中做到再细致一点、再具体一点、再关爱一点。另一方面,要加大拆迁安置货币化分配力度,这种安置方式既能消减房市库存,又可解决拆迁户即时搬迁、马上入住之难,是双赢之举。同时,多渠道引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建设,推动城市整体面貌的改观。 内容仅供参考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一、珠海模式 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 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 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 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 附件1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 摸查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 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 范围和改造范围。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 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 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 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 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三)编制改造方案 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 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 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5、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纤细规划深度;同事明确改造规划

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与内容 一、 工作流程 与区、村委人员成立项目公司和工作小组 摸查采集基础数据 委托规划师出设计方案 评估经济技术指标 与村委研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与政策支持 召开村民大会或股东大会 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与村签订土地出让溢价分成协议 报方案予区政府,争取“一村一策” 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示 办理设计要点,拟定招拍挂条件 挂牌出让,办理国土证 办理总规方案批复和用地规划许可证 落实土地返还款到位情况 办理拆迁许可证,安置村民,动工拆迁 方 案 阶 段 谈 判 出 让 报 批 施 工

二、仑头村和登峰村改造的商业模式 1)与村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研究改造方案,前期报批工作以村 为名义主体,项目公司为操作平台,争取政府税费减免、地价 返还等政策,落实“一村一策”; 2)设定门槛,通过“招、拍、挂”方式委托土地开发中心出让土 地,由项目公司参与摘牌 3)若项目公司摘牌成功,并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我司与村协商的土 地成本,则底价部分按照政策返还村,并由村返还项目公司用 于建设,溢价部分按照2:8(暂定)比例双方分成,即村分 成20%,我司分成80%。 4)若土地出让超出我司所能接受的价格而最终未能摘牌,则我司 与村就土地溢价部分按照5:5(暂定)比例进行分成,用于 补偿我司前期投入成本。 5)项目公司中标后,由村负责完成动员、临迁、安置等工作,我 司负责设计、施工、融资、销售等工作。 6)项目开发建设后与村按照合同约定以利润或物业方式分成收 益。 三、仑头村和登峰村改造的前期工作内容 1)委派专职人员(3-4人)与区、村委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扎根 村委会办公,开始采集基础数据,包括摸查用地面积、拆迁面 积,违章面积、有证面积、商铺面积、户数、人口、用地范围 地形图、红线坐标、保留建筑等。 2)委托规划设计人员设计规划方案,研究经济技术指标,评估投

贵阳市云岩区城中村 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介绍

云岩区城中村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介绍 一、基本情况 我区抢抓“棚户区”改造及开发用地“净地”出让等政策机遇,以大营坡“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同步推进九华大院、上河坎街、毓秀路等45块地块的旧城改造工作,现正式推出12块成熟的地块 二、具体项目 (一)市北路地块说明 本地块位于贵阳市西北侧,紧邻已建成的市北路,地块东北侧主要有国安厅等单位,西北侧距保利云山国际住宅小区约500米,西南侧紧邻黔灵半山住宅小区,东南侧为绿化良好的自然山体,地理条件较好。 地块为西北至东南向的一狭长区域,西北至东南向约640米,西南至东北向最窄处约35米,最宽处约80米,用地面积约30000㎡。地块内主要为当地村民自建房,且密度较大,地块由西南至东北向标高逐渐降低。 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面积:30000㎡ 总建筑面积:328200㎡ 计入容积率面积:268200㎡ 其中 住宅:160000㎡ 办公:88200㎡ 商业:18000㎡ 公建配套设施:2000㎡ 容积率:8.94 建筑密度:30.5% 绿化率:35%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60000㎡ 地下车库:60000㎡ 总户数:1700户 (二)麻冲地块说明 本地块位于贵阳市西北,紧邻金阳大道,地块周边主要有国安厅,贵州大学小关校区,雅园小海螺饮食,小关汽车检测站等单位,西北侧与蛮坡世纪园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隔街相望,西南侧紧邻黔灵山脉,有绿化良好的自然山体,地理条件较好。 地块为西北至东南向的一不规则区域,西北至东南向约740米,西南至东北向最窄处约64米,最宽处约267米,用地面积约102000㎡。地块内主要有当地村民自建房,小关汽车检测站及一些小型家庭式作坊。地块由西南至东北向标高逐渐降低。 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面积:102000㎡ 总建筑面积:970000㎡ 计入容积率面积:830000㎡ 其中 住宅:480000㎡ 办公:320000㎡ 商业:20000㎡ 学校:8000㎡ 公建配套设施:2000㎡ 容积率:8.14 建筑密度:29.4% 绿化率:40%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40000㎡

最新智慧城中村改造解决方案

智慧城中村改造 解 决 方 案

目录 第一章系统设计综述 (7) 1. 项目概述 (7) 2. 本项目智能化系统需求分析 (7) 3. 综合功能要求 (8) 4. 系统总体框架 (9) 5. 适用标准及规范 (9) 1. 综合布线系统 (12) 1.1. 布线系统设计重点 (12) 1.2. 系统概述 (12) 1.3. 需求分析 (12) 1.4. 设备选型 (13) 1.5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14) 2. 广播系统 (16) 2.1. 系统概述 (16) 2.2. 设计重点 (16) 2.3. 需求分析 (17) 2.4. 系统设计 (17) 2.4.1. 系统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17) 5.4.2. 系统总体说明 (18) 5.4.3. 系统设备选型 (18) 2.4.4. 系统总体框架设计 (19) 5.5. 系统实现功能 (23) 1.6.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24) 3. 信息引导发布系统 (27) 3.1.LED 大屏幕系统 (27) 3.1.1. 系统概述 (27) 3.1.2. 系统设计 (28) 3.1.3. 系统总体说明 (28)

7.1.5. 系统初步点位设计 (30) 3.1.6. 主要设备介绍 (30) 第三章综合安防系统 (34) 1. 视频监控系统 (34) 1.1. 系统概述 (34) 1.2. 设计重点 (34) 1.3. 需求分析 (34) 1.4. 系统设计 (35) 1.4.1. 系统总体说明 (35) 1.4.2. 系统设备选型 (35) 1.4.3. 系统前端部分设计 (35) 1.4.4. 系统传输部分设计 (36) 1.4.5. 控制部分 (37) 1.4.6. 录像显示部分 (38) 1.4.7. 综合管理平台 (38) 1.5. 系统实现功能 (40) 2. 电子巡更系统 (41) 2.1. 系统概述 (41) 2.2. 系统设计 (41) 2.2.1. 巡更类型的选择 (41) 2.2.2. 巡更点布置 (41) 2.2.3. 系统实现功能 (42) 2.2.4. 系统主要特点 (42) 3.1. 单元门禁管理系统 (43) 3.1.1. 前端点位设计及设备选型 (43) 3.1.2. 通讯系统设计 (43) 3.1.3. 管理设置 (43) 3.1.4. 系统工作流程 (4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目标任务。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见附件)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审批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审批“城中村”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立实行定期联席例会制度,负责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制订“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集中、统筹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涉及的市级审核和审批事项,负责定期通报和考核各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整治改造领导和工作机构。 “城中村”整治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编制本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本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拟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统筹协调区各部门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审核和审批事项,督促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区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整治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改造模式 (三)全面改造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三、“城中村”全面改造政策 (五)改造的总体要求。全面改造的“城中村”按照“改制先行,改造跟进”的原则,将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土地转为国有,纳入城市管理和保障体系。 全面改造的“城中村”纳入市级整治改造目标责任管理。各区政府应当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部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快编制完成本区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城中村”全面改造专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应当充分听取改造范围内村民的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区政府报请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其中涉及完善征收土地手续的,需在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04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是很科学的。 二、试点先行。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武汉市将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0.5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同时确定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办试点;第二步是以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AB 类村

广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广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1/03/28 一、《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三个政策突破 (1)城中村可直接申请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只要三分之二的村民通过确认,村集体可以报给区办事处,再报给市政府,之后报给省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不用按照现在征地的手续,需经过公示、听证等程序,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2)小面积土地不超过10%可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还有一些未经使用且面积小的土地,被称为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如果少于三亩,且在改造方案中不超过10%的改造面积,可以连同改造方案一并报省政府审批,办理征用手续。 (3)土地收益可返还企业和农村集体 按照原有的政策,土地收益是专款专用,用作土地储备和征地费用,根据“三旧”政策,如果国有企业用地纳入“三旧”改造满园,在收购土地时行“招拍挂”后,扣除办证的成本,可以将不超过六成的纯收益返还给企业进行发展。

征收旧村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可按不高于六成的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土地出让收入可用于支付和抵押费用及其合理利润。 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四大优惠 (1)优惠一:登记国有土地按现状确定 《意见》对全面改造的项目给与政策“松绑”:允许土地直接登记为国有土地:允许现状出让和“熟地”出让:对符合省政策规定的城中村现状建设用地直接接现状确定地类,也就是说,在整体改造的城中村中,现状中用做商业用途的就按商业用地登记,用做住宅用途的就按住宅用地登记,从而让商业用地得到更合理的补偿。 (2)优惠二:村自主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首次明确,村自主改造可实行协议出让土地,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 在财税资金扶持方面,土地纯收益的六成将用于支持村集体发展。

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

富平县_______城中村改造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富平县_______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富平县城_______,西临_______,南临_______,东临_______,北临_______。 四、【承办单位概况】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于___年___月成立的___公司,隶属于___,注册资金人民币___万元,经营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公司资金雄厚,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备,下设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人事部、工程部、销售部。公司总部共有职工___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___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___人,对房地产开发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开发的项目有:______,于___年开发的___小区,位于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老百姓买的起的好房子”。 ______,于___年由我公司与___公司合作开发的多层住宅,位于___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附近企业“上班族理想的居住地”。 ______,于___年开工建设的高层住宅,位于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为国家公务员精心打造的官邸”…… 五、【项目定位以及建设条件】 1、项目定位:

富平县是渭南市西部的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关中经济区的辐射地带,处于西安地区的边缘。南部与西安市阎良区接壤,北依铜川,位于煤炭城市韩城的西南侧,处于西安、铜川、咸阳、渭南四市通衢的位置。山、水、皆俱,历史与生态资源十分丰富。 近年来,富平县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区域综合实力已迈入省市先进区(县)行列,城市空间也在快速拓展,城市建设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富平房地产市场发展如火如荼,城中村改造相对滞后,随着《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实施,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打造“城市核心、区域地标、宜居新低、绿意富平”城市居住环境发展新格局,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2、项目建设条件: 富平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中北部,面积1242平方公里,总人口81万,是陕西省第一人口大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国“奶山羊之乡”、著名的“中国柿乡”;是中国西部最大的早中熟苹果生产基地和酥梨、蔬菜、花椒、秦川牛、笼养鸡、生猪生产基地县。 富平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陕西省“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东翼,是关中通往陕北的要冲,是连接渭北东西的枢纽。县城位于西安、咸阳、渭南和铜川四个大中城市的交汇位置,距省会西安和咸阳国际机场各60公里,距中国飞机城——西安阎良仅12公里。境内有京昆、包茂两条高速公路;106、208两条省道;咸铜、西韩、梅七、西延四条铁路穿境而过。而今西安—富平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已经启动,融入西安都市圈步伐正在加速。

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反思与思考

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反思与思考 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专业:土木工程 班级:土综101 姓名:张晗 学号: 1016100030 日期:2011年05月01日 ~05月15日 指导老师:张丽璇 广州大学

目录 一、前言 (1) 关键词 (1) 二、广州城中村的基本情况与改造情况 (2) 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反思 (10) 三、城中村的文化 (12) 四、城中村的生态 (13) 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思考 (16) 五、改造案例 (16) 六、尾声 (19) 七、附录 (19) 调查问卷 (20) 八、参考文献 (21)

一、前言 目前,广州对城内的52条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正在进行当中,预计3—5年内完成基本改造任务。但我们有没想过,城中村的改造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或许城中村的改造会让广州变得更像一座“城市”,但是这真是最好的办法吗?这真是市民期盼的吗?本次调查报告,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通过对人们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看法的调查,了解、分析人们如何看待广州城中村改造这个问题,并通过此最后写出我对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反思与思考。 先说说调查问卷调查样本的情况(调查问卷见附录)。参加调查的人员男女比例相当,接近1:1,而他们的年龄段主要在21到30之间,占55.1%。其次是年龄段31—40和≤20的人群,比例分别为20.3%和18.8%。而他们文化程度则大部分都达到大专、本科水平。从地区分布来说,来自广东省内和国内其他省份的人员,基本上也是1:1,而广东省内的被调查者又有2/3是生活在广州的。还有就是他们从事的职业,如下图。 从调查结果来看,在他们当中,虽然只有半数左右是知道广州3—5年将基本完成52条的全面改造的计划的,但即使是没说听过这个计划,他们中绝大多数都还是多多少少了解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或许是因为城中村的问题,不只是广州一个城市的问题,而是我们国家发展当中一个典型的问题。 关键词:广州、城中村、全面改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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