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考高中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计划25690人.doc

南通中考高中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计划25690人.doc

2018南通中考高中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计划

25690人

2018南通中考高中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计划25690人

今天上午,市教育局公布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本着职业类计划与普高类计划大体相当的原则,今年全市普高招生计划确定为25690人,职业类(含师范)计划确定为25474人。

江苏省南通中学计划数795人,其中:普通班680人、航空实验班:55人、国际课程班60人。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中学计划数700人,其中:普通班600人、国际课程班100人。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计划数分别为600、400、540、450、600。(江海明珠网)

2019高中招生工作计划【精选】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高站位谋划,低重心运行”的管理方针。在招生工作中首先找好七中高中的定位,用发展的眼光看学校、看老师、看学生,七中是充满希望、富有潜力的学校。其次,争取质、量并举的良好生源。我们真诚为七中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不遗余力地引领适合的学生正确选择七中。第三,热情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对待学生、家长、老师都是好言笑脸,但对于不合学校招生底线条件的学生决不录取。招生工作本着早动手、早布置、早安排的原则,为把我校打造成为省级职业高中积极努力。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政策,按学校的要求全面完成招生任务。加强人员管理,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创造性地完成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的转学退费工作程序,做好科室工作,发挥好学校窗口的示范作用。 三、工作内容 1、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招生奖励政策及招生人员守则等制度。 2、编写招生宣传材料,及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深入基层学校,宣传我校招生政策。 4、组织考试,严格招生录取工作。 5、做好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 6、搞好学生转退学的办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招生宣传 ①及早安排,早动手,早布置,取得先机。 ②立足本校,搞好学校内部招生工作,选好突破口。 ③做到点面结合,努力扩大宣传力度和层面。

④充分调动招生办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的招生积极性。 ⑤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与美誉度。 ⑥最大程度地挖掘潜力,挖掘素材,对我校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追踪报道,加工成文字档案材料,加大我校招生宣传的说服力。 2、进一步完善招生网络,培养锻炼招生队伍 ①选准联系人、联系点,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招生工作。并建立联系人档案,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②加大招生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优质的招生队伍。 3、踏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办其它各项任务 ①定期组织考试,择优录取新生。 ②做好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③认真收集反馈信息,及时做好招生的计划总结工作。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二)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类别 我区两所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校下达。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两种类型,两种计划类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 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各初中学校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 3、鄂州高中“飞翔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 ]7号)精神,年鄂州高中继续按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学生。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意见。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0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三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

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考生报名时均须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报考普通高校。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以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二、建立和移交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招委[2004]22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020年青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0年青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6年青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9400人,其中市内三区毕业生158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0700人,其中市内三区普通高中计划 招生9500人。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具体要 求见附件2。 (二)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 以内,其他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 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2015年实际招生情况等 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 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县(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 到后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严格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 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办法。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 市内三区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 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至少将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 域内各初中学校。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 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要淡化纸 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自主招 生实施方案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经批准 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 后备人才。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 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 办字〔2015〕132号)。 4.局属学校面向驻地招生。青岛二中招收崂山区考生50人,青 岛六中招收黄岛区考生80人,青岛九中招收黄岛区考生100人,青 岛实验高中招收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考生80人,青岛十九中招收即 墨市考生80人,青岛三十九中招收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考生80人。上述招生计划由驻地区市教体局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市 教育局批准后由驻地区市教体局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阳光、公平、有序”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2、2014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按照市文件精神,实行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多元评价、择优录取,并将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1、我县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共10所,结合各高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等,按照每班50 人的标准,综合确定各高中2014年招生计划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渭南市指令性计划,不再增加。

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均为统招生计划。各高中择校生人数按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20%比例下达。 3、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我县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共有6所,即(各校开设专业见附件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4、我县各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在我县报名且具有我县户籍的考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所招收的外县区学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成绩单、户口本。 三、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以后,由考生结合自己的成绩及各高中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报考、限制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在我县具有招生资格的10所高中中按照第一、第二志愿各选填1所,并要认真核对,凡因不规范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安排由县招生办负责制定、印发。 四、新生录取

宜昌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doc

2010年宜昌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单 位招生班数下达招生计划人数班额备注合计计划生择校生宜昌市合计401 21000 15311 4339 52 含宏志班、阳光班、中英班各50人,改制学校400人,民办学校800人。夷陵区小计4926372105 532 54 宜昌市三峡高中15840588 252 56 省示范高中夷陵区东湖高中181000800 200 56

市示范高中夷陵区小溪塔高中16797717 80 50 宜都市小计3718801422 458 51 宜都市一中16820574 246 51 省示范高中宜都市二中13680544 136 52 市示范高中宜都市外校8380304 76 48 市示范高中枝江市小计532650 2120

50 枝江市一中18900630 270 50 省示范高中枝江市二中17850680 170 50 市示范高中枝江市三中10500450 50 50 枝江市五中8400360 40 50 当阳市合计432369 1799 570

当阳市一中18960672 288 53 省示范高中当阳市河溶高中5280224 56 56 市示范高中当阳市二中201129903 226 56 市示范高中远安县小计136*********50远安县一中13650455 195 50 省示范高中兴山县小计14690483 207 49

兴山县一中14690483 207 49 省示范高中秭归县小计3016841269 415 56 秭归县一中14784 549 235 56 省示范高中秭归县二中16900720 180 56 市示范高中长阳县小计31 1736 1417 319

2020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2020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全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将优质高中名额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的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在总结完善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继续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xx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xx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学生升学考试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录取依据的办法进行,同时,对农村薄弱初中学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照顾。 二、具体内容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等级确定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等级,根据初中毕业生参加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各学科总成绩,按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折算成相应的a、b、c、d等若干个等级。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学科成绩、总成绩均以等级的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布。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地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初中阶段学生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表现评为d等的应慎重。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 3.各县(市、区)教育(教科)局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委员会,制定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及以班为单位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制定出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评价程序,具体开展评价工作。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由各县(市、区)教育(教科)局评价指导委员会组织对全体评价者分级进行培训,保证各校评价工作严格、科学地进行,保证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公开。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5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概括。

XX南京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XX南京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篇一:XX年招生计划和安排 附件1 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附件2 XX年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5月19日(星期四)8:00-5月21日(星期六)20:00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和考生的其他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监护人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后不能再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

料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第一志愿学校录入。 5.考生如对网上报名系统信息有异议(不含普通高中志愿信 息),可在现场确认时提出,由第一志愿学校受理。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 2.时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5月23日(星期一)补充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普通高中招生情况调研报告

普通高中招生情况调研报告 一、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20881人,其中中考报名95543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6915人,其中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425人,各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490人。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内高中学校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强化招生纪律,全面加强高中学校的招生管理。 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修订)的通知》(冀教基[20**]1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邯教[20**]10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控制分数线招收学生。普通高中的收费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不能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容量,违规招收的学生将无法建立学籍,该部分学生将不能参加高考。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优化生源结构,保障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稳步提升。 三、推进招生改革,规范试点校自主招生行为。 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七中学、市钢苑中学、市滏春中学、市建安中学、武安市第一中学、县第

一中学等10所学校进行招生改革试点,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 四、明确办学方向,进一步深化高中教育改革。 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优质+特色”、市级示范性高中“特色+综合”、一般普通高中“普及+多样化”的发展目标,全面创新办学模式,以先进的办学思想、现代化的教育管理、高质量的办学水平赢得社会及家长的认可,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实施级部制管理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我市高中教育质量。

潜山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潜山县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精神,经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为做好2016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坚持“全县统筹、阳光招生、普职协调”的原则,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制度,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招生有关政策要求 1、普通高中只招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历届生,不招收无学籍档案的考生。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由县教育局确定并公布。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今年仍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中考报名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80%分配到各校的指标到校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继续停止招收“择校生”。 4、民办高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鼓励民办高中跨市县招生,但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县和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考生。安徽天柱山学校今年停止招收高一新生。

5、野寨中学今年继续开办“珍珠班”,招收50名家庭特困、品学兼优的学生。该班招生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文件要求执行。 6、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继续开办“温暖工程励志班”。其招生按照市教体局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志愿填报与建档 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实行知分填报志愿。7月9日至1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7月11日至12日集中上报志愿表和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志愿须由考生和家长自愿填报,由考生签名和家长签章确认,任何人不得干预。志愿表经上报并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须建立升学档案。档案材料内容为:(1)潜山县初中生学籍管理与素质记录册;(2)2016年中考准考证(原件)和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3)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建档工作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经考生所在的学校装入档案袋后密封(封口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本人在秋季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录取学校存档。民办高中在外县自主招生应提供符合我县招生政策条件的档案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和考生户口薄等四个佐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不办理高中学籍。 四、中考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