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111229(最新)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111229(最新)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111229(最新)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我司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以下简称停车场),维护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秩序,确保停车场管理经营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性停车场所收取的停车费指车位使用费。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停车场的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停车场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管理处主任(以下简称主任)。

第五条:分公司安保部负责协助停车场(含停车场管理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培训、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导处理停车场相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协助停车场收费监督、指导、检查。公司停车场监管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负责停车场收费的监管、指导、检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年审。

第八条:公司楼宇科技设备部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章车辆驶入管理

第九条:除救护、抢险、消防车辆外,其他任何临时车辆进入停

车场必须发卡,严禁手动开闸进场,做到一车一卡凭卡进入,救护、抢险、消防车辆进场需在交接班记录上详细记录进场时间及事项。

第十条:车辆进场前,车管员须检查车辆外观,若发现外观有损坏或滴漏油现象要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由车辆驾驶人确认)。

第十一条:超大型车辆、超载车辆以及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严禁驶入停车场。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二条:停车场应按规定制定限速、限高、不得开启远光灯、保持行车距离、严禁乱(急)按喇叭等规定或温馨提示。

第十三条:停车场巡查保安遇车辆停放时,应上前指挥车辆按车位线停放,不得压线、越线或一车占二位停放。

第十四条:停车场出入口以及小区交叉路口、路牙、绿化带、通道、紧急出口或告示禁止停车区(需划黄线)严禁停车。

第十五条: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准许擦拭方式清洁车辆。

第十六条:停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经管理处确认后车主应全程陪同检修人员至完成修复,并负责将场地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巡逻保安员须定时检查停车场车辆停放情况,并做好《车辆停放情况记录》(附表2)。

第十八条:发现停放车辆门窗未关或其他有异样时须及时告知车主,并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联系不上车主时需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发现违章停放车辆时须及时通知车主,并发放《车辆违章停放告知书》(附表3)。

第四章车辆驶出收费管理

第二十条:除救护、抢险、消防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出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凭卡放行,救护、抢险、消防车辆出场需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离开时间。

第二十一条:车辆出场时,向车主使用礼貌用语问候车主,严格核实出场车辆和进场的照片是否一致,核对无误的予以放行,发现有可疑情况或与车辆照片不符的严禁放行。超过收费时间,车管员须按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及时按照收费全额给车主发票,方可开启道闸放行,严禁少给发票或不给发票,(操作流程:收费→给票→开闸)。

第二十二条:遇车主交费却不要停车票时,车管员必须做好记录并将所得款项如实上交管理处收款员。

第二十三条:遇军警、O牌车、或出示深圳市税务局、工商局、交警局联合盖章的《停车场检查证》人员,收回停车卡,免收费放行,车管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填写《临时车辆免费登记表》(附表1)、《停车场交接班记录》(附表4),公司检查或办公车辆进出需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外来客户持有公司车辆放行条(要求注明车牌号、使用日期以及领导签名)的可免费放行。

第二十四条:遇拒交

停车费车辆,应不予放行,车管员须耐心解释,坚持原则,并报班、队长、主任,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主停车卡丢失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具停车卡时,车管员需确认是否发卡,核实车主身份,做好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证件登记,填写《无卡车辆放行登记表》(附表5),并收取每张卡不低于50

元工本费,经车主确认签名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六条:货车或人货车出场时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检查车箱,凡运出大型或贵重物品时需管理处开具放行条,放行条所注明的物品名称、件数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第五章车管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车管员统一纳入安保队管理。

第二十八条:车管员须经市交通警察局统一注册培训备案、考试合格后,持“停车场管理员”证,穿着市政府规定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才能上岗。

第二十九条:车管员交接班时认真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核对临时停车票、《临时车辆免费登记表》,查看电脑统计是否与实际收费数额相符;核对《无卡车辆放行登记表》确认场内临时车辆和发放的临时卡相符,防止临时卡的丢失。日常工作中发现丢失临时卡或收费出现异常的应向监管小组报告,由监管小组成员到场协助处理,填写《停车场收费异常情况登记表》(附表6)并签字确认,超出5天未出场的临时车辆,应及时上报停车场监管小组。

第三十条:严禁车管员恶意破坏道闸收费系统,车管员岗位纪律按保安员岗位纪律标准。

第三十一条:车管员要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使用税务局统一发票,所有发出去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

第三十二条:不准收费不给票或不按收款额给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收受贿赂、搞违规、违法活动。

第三十三条:车管员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机制,视车管员综合考核

情况实行轮岗。

第三十四条:停车场出入口分开的岗位,各停车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入口车管员实行定期换岗。

第三十五条:车管员会议每周由保安队长组织召开一次,每月由主任组织召开一次;车管员参加由市交通警察局和劳动局组织的培训,由分公司根据情况组织;岗位培训由分公司安保部协助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收款员按规定对发行的月卡、临时卡、免费卡进行登记。所有月卡、临时卡、免费卡车辆需建立台账,对所收取的临时停车费登记现金账,相关记录按财务规定存档备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车管员岗位检查班长每日不低于三次,队长每日不低于一次,主任每周不低于一次,分公司安保部经理(主管)每月不低于二次。监管小组每周不低于一次核对《停车场交接班记录》、《临时车辆免费登记表》、《停车场收费异常情况登记表》,查看电脑记录是否与实际收费数额相符;核对《无卡车辆放行登记表》确保使用的临时卡与发放的数量相符;核对管理处收款员发卡记录和收费记录相符;填写《停车场收费检查记录表》(附表7)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填写《停车场收费异常情况登记表》。

第三十八条:车辆进出场高峰期,保安班(队)长需在车管员岗位协助。

第三十九条:《车辆停放情况记录》每日凌晨由巡逻保安员负责检查登记一次,每周保安队长检查登记不低于一次,每月主任检查登记不低于一次,以便及时掌握停车场车辆停放情况。

第四十条:收款员每日应对停车场出入记录进行检查登记,并对车管员临时停车票、《临时车辆免费登记表》、《停车场收费异常情况登记表》、《无卡车辆放行登记表》、《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查看电脑记录是否与实际收费数额相符,及时收缴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督小组报告,由监督小组成员到场处理,填写《停车场收费异常情况登记表》。

第四十一条:收款员对月卡车辆充值使用大面额发票,发票应注明月卡卡号、车牌号码及充值期限。业主委托车管员办理月卡充值的,必须当日(非工作时间顺延)交管理处收款员,由收款员统一办理月卡车充值。收费及发卡记录必须与财务账相符。

第四十二条:每班车管员应使用独立账号及密码,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账号密码只允许收款员一人掌握,收款员换岗需及时变更密码,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密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收费及发卡记录必须与财务账相符。

第七章安全标识系统管理

第四十三条:停车场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需置于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停车场消防系统需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四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停车场地或停车场停放车辆内存放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

第四十五条:停车场出入口道闸需标识“车辆通道、行人禁行”及限速、禁行标识牌。

第四十六条:停车场收费处需标识“收费不给票或少给票属贪污

行为,投诉电话:(监管小组24小时值班电话)。

第四十七条:停车场电脑需标识“禁止下载、拷贝任何文档、图像等资料,禁止与任何存储设备连接”。

第四十八条:停车场岗亭内需悬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岗亭外需设置《停车场监督栏》,《停车场监督栏》内容需含停车场责任人、车管员相片、工作证号,投诉电话等。

第四十九条:停车场内标识系统需有限速牌、禁鸣牌、转向标识牌、禁行牌、禁停牌、限高牌(室内停车场)、限吨标识牌等,地面标识需保持清晰。

第五十条:停车场标识系统按公司统一标准制作。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一条:车管员在日常管理中遵守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为公司赢得声誉或利益的,按公司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车管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者、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给予扣10分、罚款50元。

第五十三条:班(队)长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者,给予扣20分、罚款100元。

第五十四条:停车场巡逻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者,给予扣5分、罚款25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五十五条:收款员利用停车场收费电脑上网、玩游戏等行为时,罚款100元,公司通报批评。

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停车场运营管理系统方案设计.doc

停车场运营管理系统方案设计1 X X 集团 停车场营运管理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目的(3)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3) 第三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4) 第四章车场进出动线(6) 第五章管理人员岗位职责(6) 第六章停车场使用守则(10) 第七章车场管理工作规程(12) 第八章停车场特殊事件处理程序(15) 第九章装卸货物管理规定(20)

第十章停车场清洁服务安排(21) 第十一章停车场系统维护保养要求(22) 第十二章车场日常安全巡查及常用表格(22) 第十三章停车场运作费用预算(26) 第十四章停车场其它服务管理规定(27) 第十五章停车场常用标志样式(31) 第十六章附加《商场开业期间车场收费优惠标准》(34) 第一章管理目的 为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规范停车场的日常经营管理,防止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以及让现场值班人员能对各项应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为顾客、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停车环境,特制定以下车场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一、停车场主管1人,负责停车场的整体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9名,早、中班负三负四层各一名,巡逻人员各一名,夜班2名,顶休一名。 三、消防中心监控岗负责停车场内监控管理,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现场车管处理。

四、停车场日常管理架构图如下: 第三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收费系统为车牌识别出入,微信扫码缴费系统,车场进出口不设人工收费。 二、场内停放的车辆设有月保、临保、VIP等三种形式。VIP 免费停车需经OA《免费停车申请》审批。 三、进入车场15分钟内不计时收费。 四、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可免费通行。 五、无特殊情况进出车禁止私自抬杆,出车禁止收取现金。若遇特殊情况需抬杆处理,需按如下流程: 1、出车操作 (1)车主已缴费,系统无法正常起杆,经核实后由主管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手动起杆,并通知信息部将系统恢复正常同时做好记录。 (2)车主未缴费,系统正常,为避免车道的堵塞可将车辆暂时引导到空置区域进行缴费后方可放行。 (3)如整套系统出现故障,人工及自动缴费无法正常进行,由主管报部门经理,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手动起杆免费放行,并通知信息部、财物部现场跟进并清理相关记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暂行版)

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暂行) 目的:为有效掌控公司内车辆秩序,防止出现交通问题而制定本办法范围:所有进入公司车辆 内容: 一、公司停车场划分 二、车辆种类划分 三、车辆归属区域及引导方向 一、公司停车场划分 目前公司专用停车区域共有4部分: 1、办公楼前松树以东至东平房通道处 2、办公楼东侧墙根处以及车棚 3、南传达宣传栏以西 4、南传达北侧停车场 二、车辆种类的划分 现在进入公司车辆共有4 种: 1.公司配发办公用车包括商务车 2.公司内部个人购买私家车 3.外来办公用车(特指排量较小,体积较小的轿车类)

4.外来送货车辆(特指大型货车及小型箱货) 三、车辆归属区域划分及引导方向 1)1号区域用于停放公司配发业务车辆,包括配发给个人专用车 辆和商务车。 2)2号区域用于停放公司内部个人购买车辆。 3)3号区域用于停放外来办公车辆,此种车辆限于体积较小的轿 车及面包车,但特殊情况(注释○1)及领导特别指示的除外。 4)4号区域用于停放外来送货车辆,此种车辆限于体积较大、车 身较长的大型货车及小型箱货。 5)办公楼前除赵总、徐总及特殊情况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该区域。 6)停即走类车辆(注释○2)必须停放至2号区域,如有特殊情况 另行通知。 7)1、2号停车区域的使用方法可以由公司统一发OA进行内部 通知,由驾驶员或车主自行遵守,3、4号停车区域由保安负 责指挥,当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时,保安人员严格按照《车辆、人员进出公司管理规定》内容执行,得到确认后指挥该车停放 到其所属区域。 注○1:特殊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A 赵总、徐总、李总、章总的客人可停放至2号区域,假如2号区域无空车位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城市公共停车场PPP项目运营实施方案

二、财务分析 (4) (二)产出说明 (12) 三、PPP运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2) (一)运用PPP模式的必要性 (12) (二)运用PPP模式的可行性 (13) 四、风险分配框架 (13) (一)项目风险识别与分析 (13) (二)风险分配原则 (16) (三)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16) 五、项目运作方式 (17) (一)模式构建原则 (17) (二)运作方式 (17) 六、交易结构 (17) (一)投融资结构 (17) (二)回报机制 (19) (三)相关配套安排 (20) 七、采购方式与评审办法 (21) (一)采购方式 (21) (二)评审办法 (21) 八、项目合同结构 (25)

(一)PPP合同 (25) (二)合资协议及公司章程 (31) 九、核心边界条件 (32) (一)权利义务边界 (32) (二)交易商务条件 (32) (三)履约保障机制 (33) (四)调整衔接机制 (33) 十、监督管理 (34) 十一、项目实施计划和责任分工 (3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某某市位于某某省东南部,地处长江和沱江交汇处,是某某省第一大港口和第三大航空港,是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成渝经济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世界级白酒产业基地,还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国内唯一拥有两大知名白酒品牌的城市、中国唯一的酒城。2015年,某某市城镇化率已达46.1%,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20平方公里、人口达120.1万人。随着某某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道路机动车保有量也日益增加,由于停车位严重匮乏,导致不同程度地发生占道停车、违章停车,进一步加剧了交通阻塞。为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某某市政府计划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三个主城区建设约41个停车场,停车位约15000个,以缓解某某市城区停车难问题。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模式将成为破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重要方式,中央和地方近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力度和速度前所未有。根据某某市实际情况,并广泛开展与社会资本的接触、沟通,了解社会资本合作意向和合理诉求,经深入研究后提出某某市城市停车场PPP项目实施方案,采用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建设,并授权某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建设和维护质量、提高项目的运营能力上均有较大优势,同时也大大缓解市财政当前的资金压力,确保城市停车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目前,本项目第一批工程已建设完成,这次是做第二批工程建设。 应某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内容与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了《某某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就本项目实施的若干关键问题提出了咨询意见与建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某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类型:新建 3、建设地点:位于某某市江阳区主城区、龙马潭区主城区。 4、建设规模与内容:共建设5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53866.89平方米(约80.8亩),总建筑面积143000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136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3850个,快速充电桩770个。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汇总表: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 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 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 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 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

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

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66358

X X 集团 停车场营运管理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目的 (3)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3) 第三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4) 第四章车场进出动线 (6) 第五章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6) 第六章停车场使用守则 (10) 第七章车场管理工作规程 (12) 第八章停车场特殊事件处理程序 (15) 第九章装卸货物管理规定 (20) 第十章停车场清洁服务安排 (21) 第十一章停车场系统维护保养要求 (22) 第十二章车场日常安全巡查及常用表格 (22) 第十三章停车场运作费用预算 (26) 第十四章停车场其它服务管理规定 (27) 第十五章停车场常用标志样式 (31) 第十六章附加《商场开业期间车场收费优惠标准》 (34) 第一章管理目的

为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规范停车场的日常经营管理,防止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以及让现场值班人员能对各项应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为顾客、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停车环境,特制定以下车场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一、停车场主管1人,负责停车场的整体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9名,早、中班负三负四层各一名,巡逻人员各一名,夜班2名,顶休一名。 三、消防中心监控岗负责停车场内监控管理,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现场车管处理。 四、停车场日常管理架构图如下:

第三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收费系统为车牌识别出入,微信扫码缴费系统,车场进出口不设人工收费。 二、场内停放的车辆设有月保、临保、VIP等三种形式。VIP免费停车需经OA《免费停车申请》审批。 三、进入车场15分钟内不计时收费。 四、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可免费通行。 五、无特殊情况进出车禁止私自抬杆,出车禁止收取现金。若遇特殊情况需抬杆处理,需按如下流程: 1、出车操作 (1)车主已缴费,系统无法正常起杆,经核实后由主管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手动起杆,并通知信息部将系统恢复正常同时做好记录。 (2)车主未缴费,系统正常,为避免车道的堵塞可将车辆暂时引导到空置区域进行缴费后方可放行。 (3)如整套系统出现故障,人工及自动缴费无法正常进行,由主管报部门经理,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手动起杆免费放行,并通知信息部、财物部现场跟进并清理相关记录。 2、入车操作 (1)车辆进入系统自动识别区已正常识别,自动起杆装置损坏无法正常起杆,由主管报部门经理及总监同意,可手动起杆放入,并通知信息部维修。 (2)车辆进入系统自动识别区,系统无法进行正常识别,报信息部恢复系统方可进入或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公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外(含地下)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使用的车辆停放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空置场所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场所,以及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扶持停车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其他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人防办、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通过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泊车信息。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情况,编制停车场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停车场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后,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扩建停车场,并不得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机场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定

社会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三、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六、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 五、大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停车场收费岗。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1 丢卡处理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新版1-(1)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停车场管理 方 案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制编:** 审核: 目录 1.停车场概况 2.管理目标 3.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4.车场进出流程管理 5.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6.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8.岗位工作流程 9.停车场使用守则 10. 收费标准及收支情况 11.停车场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概况 1、停车场地位置:******** 2、停车场车位:地上128 个,地下10个。 二、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三、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四、车辆进出流程管理: 1、进场

2、出场 五、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2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班长职责 1.1对秩序维护员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20161225

北京眼镜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眼镜城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收款员及公司员工均需按此此流程进行要求。 三、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款员工作细则,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及附则。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根据本大厦所在地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市场内垃圾清运车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免收停车费。 三、军车、警车、救护车、工商质监车辆及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进入停车场,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号,免收停车费。四、公司员工个人车辆因需要,可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办理。

第三章收款员工作细则 一、工作内容 1、岗亭收款员 ①、收款员每日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组人员收取的金额及明细进行校对审核。 ②、检查收费处设备是否正常。 2、总收账人 ①、每日晚六点前,由总收账人收取并结算当日应收现金,并对电子支付金额进行记录并拍照存根。 ②、每周?将本周收取的现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③、每周?将现金明细及电子支付存根明细交付财务部,校对并存档。 3、钱款当面点清,由总收账人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二、车辆进场管理 1、车辆凭ETCP系统识别入场,一车一牌。 2、入口识别系统故障时,应登记车牌号后放行。 三、车场出口收费管理 1、一般车辆管理 ①、对于无法识别车辆号牌,应比对图像,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

②、持盖有《北京成瑞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停车券,按相关规定执行。 ③、特殊车辆:特种车辆如军警车、公安、工商质监、消防车、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车场出口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2、长租车辆管理 ①、系统自动识别长租车辆号码库里的车牌,按相关规定执行。 ②、长租车过租期的,入场按计时收费处理。 ③、特殊情况请示车场主管同意,核实并记录车辆相关信息后放行。 第四章长租车辆办理 一、资料审核登记 1、办理长租车辆,需验看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并复印作为协议附件;签署《地下停车场维护服务协议》,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登记或更新《长租车辆台帐》 二、收费 1、长租车位信息由市场部办理登记后,到财务部进行缴费。 2、财务部按长租车位缴费标准收取费用。 3、办理长租车辆需先到公司市场部进行登记相关信息,租金交付财务部后再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信息录入。

停车场运营标准方案

停车场运营方案

目录 一、停车场项目的具体落实 (3) 1、项目管理说明 (3) 2、运营公司组织架构 (5) 3、车管保安员/收费员培训方案 (5) 二、项目服务增长点 (9) 三、关于公司 (10) 四、案例说明 (10)

一、停车场项目的具体落实 我司拟按照城市综合体的服务标准为停车场提供专业车场服务。根据停车场实际状况,我司在人员配备、管理方式、物资配备、岗位编制及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专业、细致、贴心、规范的车场服务工作。我们将以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停车场提供优质化、人性化的服务,满足停车场7*24小时不间断的工作性质和活动规律,我们的服务将会为顾客提供贴身管家式服务,为停车场的整体服务特色增光添彩。 1、项目管理说明 拟采取管理方式 针对停车场项目车场的特点,结合行业普遍规律,我们拟采取3班次24小时连续营业的方式,对停车场项目停车场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管理。 ?现场服务以三个统一要求员工,主管定时巡查,及时更正现场服务的不足。 ?培训员工上岗前需培训合格;上岗时有三天的岗上培训;正常工作后,有定时的补充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服务和客户的应知应 会,也包括服务技能的学习。 ?记录和单据我们负责各种车场所用单据的记录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出(入)场记录表、车况记录表、车场巡逻表、突发事件记 录表等。 ?沟通定时和客户沟通,就车场的运营情况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物资配备情况

须贵方按需提供物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 每个停车场项目人员岗位详细排班及说明

2、运营公司组织架构 区域情况不同,对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力要求不同。我公司这里以常 规模式为例: 树状组织结构图 停车管理公司 XXXX作为工作总部,全面负责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下属每个停车场各项工作。运营管理部在公司直接领导下,作为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的业务职责部门,具体分管各停车场的日常工作。 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作为XXXX的下属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对下属的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制订管理制度、下达工作任务、指导停车场工作,检查经营、服务、安全运营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停车场墙体广告招商和停车场配套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公共停车场项目部 简称项目部,接受公司运营管理部直接领导,负责按照公司及运营管理部 制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做好停车场运营的具体工作,其日常工作由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下设三个工作组及其它工作人员。 管理组 公共停车场项目部下设管理组,每个管理组均包含有:管理组组长、收费员、车管保安员、保洁员等。各岗位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接受管理组组长所辖,并按照停车场相关规定,开展停车场运营管理工作。 3、车管保安员/收费员培训方案 上岗培训 由XXXX培训承担,各级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实习、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聘为公司员工。上岗前培训应包括等。由培训讲师对课堂知识、设备运用、礼仪服务、消防安全户和实地上岗操作等专业课,使每个员工热爱停车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安全防护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掌握监控、电控、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考试合格后发放员工上岗证,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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