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教学文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 料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3.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5.全面促进职业健康,关爱劳动者。 6.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7.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8.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9.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10.关怀职工,重视健康,持续发展。 11.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12.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13.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14.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15.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什么是职业病? 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①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公共卫生服务宣传资料

公共卫生服务宣传资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免费内容 公示 为了全面落实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惠民政策,国家决定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现对这九大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作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建立健康档案的好处: 首先,可以随时到医院进行体检及咨询,免去挂号、排队等待等麻烦; 第二,首次建立个人档案的居民可以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及臀围,进行心肺等体格检查,医生会依据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对您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与干预,使您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及时予以消除,并将上述信息记录在案,当患病时可以直接使用,省去许多麻烦。如有慢性病,也可缴费进行血糖、心电图及尿液分析检查等; 第三,建档后为居民发放健康联系卡、配备责任医生,免费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治疗的指导工作,包括妇儿、老年人保健工作,还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第四, 65岁以上的居民和65岁以下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每年为其免费体检一次,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第五,对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社区居民免费进行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凤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与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并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及第3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7、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对辖区内孕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并开展至少5次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产妇进行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访视指导。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每3个月至少提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问答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 1.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3.什么是职业病? 答: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现有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 答: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7.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答: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答: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 答: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10.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 答: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答: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2.职业健康监护中健康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答: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分为五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3.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 答: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4.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用人单位。 15.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答: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6.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 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答: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8.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标语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标语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宣传标语 1.让人人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阳光。 2.预约健康让未来少些遗憾。 3.让百姓公平享有公共卫生的“阳光”远离疾病。 4.健康生命有约,真情服务无限。 5.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6.走进社区,深入家庭,服务百姓,健康人生。 7.身边的医生,健康的使者。 8. 老人、妇女、儿童、残障是我们的家人,宣传、预防、保健、医疗是我们的职守,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健康、幸福、欢乐、和谐是我们的追求。 9.用心服务,有爱相助,公共卫生铸就健康路。 10.公共卫生以人为本,关爱健康以情感人。 11.树公共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创居民就医暖心、舒心、放心、欢心的医疗氛围。 12.公共卫生服务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家家户户。 13.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14.家门口的贴心医护,社区里的健康卫士。 15.健康一个居民,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 16.贴心暖心与民心真情相映,便民惠民与人民健康相随。 17.让公共卫生与健康更近,让服务与百姓更亲。 18.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19.我当公共卫生服务使者,你享健康美好生活。 20.公共卫生齐参与,健康生活共受益。 21.均等化服务有情有义,健康生活无忧无虑。 22.卫生与社区时时相伴,健康和百姓息息相关。

23.预防为主,教育当先,博爱人间洒惠雨;扎根社区,造福民众,健康社会沐春风。 24.心系万千家庭,情牵百姓健康。 25.关爱传递真情,服务赢得健康。 26.健康人生路,卫生永呵护。 27.面向社区、面向居民、面向家庭;关爱生命、关爱健康、关爱百姓。 28.小家大家社区一家,千好万好健康最好。 29.用心服务,让爱导航,科学高效,保障健康。 30.防患未然,愿人人健康;雪中送炭,祝家家平安。 31.送健康到家,结关爱奇葩。 32.感受社区服务,享受健康无忧。 33.居民健康大管家,真诚服务为大家。 34.老弱妇孺皆受益,又防又治社区医。 35.社区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36.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37.居民的贴心人,健康的守门人。 38.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爱里。 39.关爱无处不在,健康实实在在。 40.卫生服务无限情,社区居民乐融融。 41.亲情的关照,真心真意守护百姓身体健康,规范化管理,尽职尽责奉献公共卫生服务。 42.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

2019年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与解读

2019年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与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 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试题及答案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28 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B )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 、2002 年 5 月1 日 C、2002 年1 月1 日 D 、2005 年 2 月1 日 2、职业病指(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的(A)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董事长 C 、总经理 D 、第一负责人 4、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 D )。 A、职业卫生危害 B 、职业危害 C 、职业危害因素 D 、职业病危害 5、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 A )保管。 A、用人单位 B 、职工个人 C 、专业机构 D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6、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C) A、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B、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C、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D、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7、国家规定每年(b )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A、3 B 、4 C 、5 D 、6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 、职业病病名 9、用人单位(A)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1.何谓职业病?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 2、我县目前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 苯中毒、正己烷中毒、铅中毒、尘肺等。 2、哪些行业最易发生苯中毒?苯中毒多发生在制鞋行业、树脂、陶瓷工艺彩绘、彩色印刷上光等行业,这些行业主要使用了含苯天乃水、清洁水、粘胶等,其他行业如使用含苯天乃水同样也会引起苯中毒,如电子器件清洗,家具、机械制造生产中的油漆、喷漆也用天乃水作为稀释剂等。 3、苯中毒可以预防吗?应如何预防?苯中毒可以预防。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预防:〔1〕主要应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排毒,最好的办法是在产毒作业点安装局部抽风罩,在含苯气体未进入呼吸道之前抽出厂外;〔2〕用低毒代替高毒,如天乃水中的苯可以用甲苯、丁酮、丙酮等代替;〔3〕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作业工作应佩戴过滤式防毒口罩;〔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血象低于正常、血液病、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的人不宜从事苯作业。 ◆什么叫尘肺病? 尘肺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大量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职业病,患者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劳力性呼吸困难、易感冒、呼吸功能下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而且每隔数年病情还要升级,合并感染,最后导致肺心病、呼吸衰竭而死亡。对此病目前世界上无特效药物。 ◆哪些行业易患尘肺病? 一些采矿行业矿工、搬运工,建材行业的采石工、板材加工工人、石雕工人,钢铁行业炼钢工人等相应行业的作业工人易患尘肺病。 ◆尘肺病可以预防吗?如何预防? 可以。预防措施如下: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采用隔室操作或计算机操作等方式避免接触粉尘。 2、采用湿式作业,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要加强抽风除尘或采取密闭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3、注意个人卫生防护,要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口罩。 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 ◆粉尘作业工人应做哪些健康检查? 粉尘作业人员应做就业前健康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尘肺患者及职业禁忌症。检查基本上应包括以呼吸系统为主的内科检查和高仟伏后前位胸片,必要时进行其他检查。 ◆我国目前法定的尘肺病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手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宣传手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手册 1.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1类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3.谁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主要由乡镇卫生院、乡镇防保所和村卫生室,城市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防治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4.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吗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5.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

职业病防治法(2020最新修正版)

职业病防治法(2020最新修正版) 1、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2、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三款修改为:“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3、删去第九条。 4、第六八条改为第六七条,将其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第七条改为第六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

2014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总结 今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14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由六合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宣传周广场义诊咨询活动,于5月16日在马鞍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活动现场,我中心卫生协管人员对现场的学生提供了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流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鉴定等咨询服务,同时还为前来咨询的教职工开展了血压测量、血糖监测等义诊服务。活动现场共咨询2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此次免费宣传义诊活动,不仅加深了广大学生及教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认知,也提高了大家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举措防控职业病,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仍未得到根本解决。2006年至2010年,江苏省每年新发职业病例数总趋势呈上升状态,尤以尘肺和急慢性职业中毒、职业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多见。据估计,我市约有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绝大多数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而大量的农民工等流动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

率较低,致使他们的健康没有得到有效地保障,加之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每年实际新发职业病数远高于报告情况,一些职业病未及时得到诊断治疗。通过本次宣传也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我中心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医院宣传栏,职业学校的义诊咨询、多样化的宣传,为广大职业人群,特别是弱势劳动者提供长期的职业健康指导,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职业防护意识,让他们真正做到平平安安打工、健健康康回家。 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时间是一切财富中最宝贵的财富,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材料

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在我县全面开展了。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国家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重大惠民措施,这些项目主要通过界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你们提供。全县居民可就近选择自己满意的基层卫生机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卫生局希望全县居民积极配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入户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样也希望全县居民监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现对这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作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提供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的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

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7、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试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监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9年起实施,免费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如下12项卫生服务: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健康教育服务; 3、预防接种服务;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2)2型糖尿现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9、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什么?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

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实施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技术培训与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通过团医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四、服务的对象及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五、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哪些具体的实惠? 可免费享受:建立和使用健康档案、获得健康教育信息、接种相关疫苗、儿童与孕产妇年度体检与健康指导、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年度体检和每年至少以上4次随访服务、传染病防治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六、居民如何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根据所在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安排, 积极配合,即可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参 与方法:一是接受上述机构人员上门登记建档;二是参与 上述机构建档;三是直接到上述机构要求建档等。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3.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5.全面促进职业健康,关爱劳动者。 6.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7.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8.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9.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10.关怀职工,重视健康,持续发展。 11.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12.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13.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14.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15.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什么是职业病? 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

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①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⑥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答题(附答案)

精品文档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答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 2011年12月31日通过施行。 2、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 132 种。 6、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7、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职业病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8、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9、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是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其中最常见和最危险的途径是呼吸道。 10、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品是:防尘口罩。 二、判断题:(每题3分,共18分,对打V,错打X) 1、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3、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 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4、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X] 5、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劳动者承担。[ X ] 6、普通纱布口罩就能防止有毒气体进入人体。[ X ]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选字母填入括号内)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D)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地方政府 B、用人单位 C、用人单位负责人 D、劳动者 2、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A)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 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化学、物理、生物 B、化学、物理、生理 C、生理、物理、生物 D、化学、物理、生化 3、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者是(A)。 A、单位负责人 B、劳动者 C、医疗机构 D、国家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职业病病名 5、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B)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A、员工健康检查 B、职业健康监护 C、定期健康检查 D、职业健康体检 6、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A)和有关部门。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公安部门 D、工会 7、劳动者离岗前( D )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 健康检查。 A、15 B、30 C、60 D、90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计划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宣传月活动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居民对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结合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以“我服务,您健康”为主题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制定本次活动计划: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社区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活动现场,设置有健康教育咨询区,家庭医生签约区、义诊区、健康讲座区,并张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宣传月主题宣传海报,播放国家卫计委制作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视频。多举措向辖区居民宣传国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的意义、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形式及公民健康素养等知识。讲座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公卫编织袋;义诊区医务人员为老年人免费测量血压、血糖并进行健康指导;家庭医生签约区医务人员向居民宣传家庭医生签约的好处并现场为居民办理签约手续,发放签约登记卡。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一)制作一个宣传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各种健康知识宣传、医生团队服务区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在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认识自己身边的医生,了解自己享受的服务内容,方便地到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手册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各种健康知识宣传、医生团队服务区域、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发放,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方便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项目的利用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标语最新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标语最新 (一)防粉尘,戴口罩。 (二)工作·健康·和谐。 (三)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四)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五)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六)防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七)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八)为了您的健康,请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 (九)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手段。 (十)女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 (十一)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十二)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十三)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十四)了解职业病危害是劳动者的权利。 (十五)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十六)保护劳动者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十七)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十八)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十九)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二十)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二十一)防治职业病危害,促进经济发展。 (二十二)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十三)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二十四)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十五)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二十六)关爱农民工,防治职业病。 >>>拓展阅读: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讯稿据悉,今年4月24日至5月1日为卫生部指定的2010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时间。这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颁布后迎来的第9个宣传周。今年的宣传周主题为:“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此,XX区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这一宣传主题,制作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免费向全区100个社区工作站发放。 据悉,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XX区卫生监督所各街道综合执法队还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及卫生知识培训,送法上门。 县卫生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讯稿 根据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x]283号)要求,XX县卫生局、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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