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负责制制度

两长负责制制度
两长负责制制度

张祠堂小学两长负责制

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开创学校教育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努力工作,特制定校长负责制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领导,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二章校长职责

第四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和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全面负责,承担学校全面责任。

第五条校长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重大事项决策,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有计划培养各级骨干教师,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学位;支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七)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服务于教学。

(八)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九)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团结协作。

(十)履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

第六条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

第七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教育教学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保证。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职责主要有: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二)建立党、政、工、团、妇等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四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九)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第五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十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民主治校原则。严格执行党支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六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变更和撤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

(四)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原则和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重大维修项目立项,重要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方案,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八)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学校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 3 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

河长制管理规定

河长制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乡7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河、****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乡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乡人民政府为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乡领导担任乡河长。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河道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及河道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河长)、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乘此奥

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工作职责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双龙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关于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分析

关于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分析 发表时间:2019-06-10T16:19:43.38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第5期作者:柏洋丽[导读] 是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去创新和完善的。管理河道不应该只是河长一人的责任,更是普罗大众共同的责任。 海门市正余镇水利服务站江苏海门正余镇 226153 摘要:“河长制”顾名思义就是对河水进行管治和保护。“河长制”从本质上分析,毫无疑问是利国利民的制度。站在长远的角度上来说,该制度是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因为工业发展所造成的河水污染,但实际与理论总是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制度在实施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问题,本文将着重对此进行论述。 关键词: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分析 引言: 人类科技文明的发展必然以一定的生态环境作为交换的条件。工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水污染的问题也在日益加剧,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也因此受到了威胁。工业污水的排放是导致水质破坏的重要原因,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治理江河湖泊的污染问题迫在眉睫。因此,“河长制”是顺应时代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利国利民的政策。通过近几年的观察发现,该制度在管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重视,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保护人类的宝藏。 一、“河长制”存在的积极意义(一)多部门共同合作,提升整治效率水资源的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这些部门之间是各自独立的,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该制度将党政领导作为管理的主要人员,使权力和责任集于一体,肩负着重大责任的同时,也掌管着重要的权利。河长能够随时调动各个部门的人员,能够将主要的工作合理地分配给各个部门,使部门的成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承担的任务,保障管理河道的工作高速运行,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相互推脱责任,很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的现象,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了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和谐。(二)权责明确,职权清晰通过对“河长制”的定义及相关内容的解读,不难发现这项制度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从最为根本的地方分析,它们都是将一项任务分配给了某个具体的人全权管理。通俗地来说:“河长制”就是将中国诸多的河流、湖水、江海等划分成成千上万个区域,每一个党政人员负责其中某一个区域水资源的防治和污水的处理,使其可以达到这条河道最初未收污染的清澈模样。(三)保护资源,净化环境“河长制”的出现就是因为当前中国的河水污染现象太过严重,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蓝藻出现在了太湖流域。毫无疑问,这是大自然给予人类严重的警告,告诫人们要好好保护人类所需的生态环境,否则将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最刻骨铭心的惩罚。自然界的水自身存在净化的能力,一些小小的污染,经过化学反应,都会烟消云散。但是由于人类过度的开发和利用,在生产制造和日常生活中不经过处理和过滤就像水中排放众多废物,大大超过了水自身净化的能力,使得水质急速恶化,原本清澈见底的湖水变得臭气熏天。工业未处理的废水和废渣、农业上的农药和化肥不合理的使用以及人类日常生活如使用含磷的洗衣粉等造成的废水都是导致水体受到污染的重要原因。而该项制度就是针对上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防治,以此保护水资源,净化水体环境,还给自然以清澈,还给人类以健康,为人类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1]。二“河长制”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一)考核没有一个标准的制度由于我国的形势复杂,河路众多且各自具有特色,因此如何去考核河长的工作成绩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大问题。上级在进行视察以及相关部门来验证成绩时,会发现不知从何下手。举个例子来说,有的河道处于偏僻的地区,由于没有收到开放并且当地的百姓非常爱惜,使得河道保护的很好。河长在管理类似于这种河道时就很省心,虽然没做什么具体的事件,但河水清澈。这样上级在考核时就会很容易的过关,河长也很有成就感。但是也有另一个极端,举另外一个例子:沿海或者内陆的一线城市或者主要是靠工业发展的城市来说,在“河长制”实施之前,河道就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污染,需要上任的河长下大工夫去处理这一情况。但是水污染的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成果,是需要循序渐进,一点一滴慢慢处理的。但是上级在验收成果时并不清楚之前的情况,认为没有达到明文规定的干净程度。即使河长已经尽心尽力,不辞昼夜努力整治了还是没达到考核的标准。长此以往,会让河长背负巨大的压力,也会因为没有成就感逐渐丧失整治的信心[2]。(二)太过依靠河长,适得其反“河长制”的制度是将管理这条河道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高度集中在某一个党政领导手中,这就有一种“封建皇权集中制”的错觉。河长手中把控着诸多的权利,可以随意地调动相关部门,甚至动用国家公用资源,这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党政人员思想再为先进,头脑再为活跃,知识再为渊博,在处理具体的问题时也会有判断错误,穷途末路的时候。在往坏的方向思考,河长也可能会被金钱等事物所诱惑,造成贪污腐败,包庇工厂使其往河道里排出未经整治过的脏水。因此,通过种种分析,不难总结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河道的治理程度与河长的综合能力、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是密切相连,相辅相成的。权利的高度集中到最后一定会迸发出更多难以控制的问题,与刚开始整治河道的初心大相径庭,最终落的适得其反的下场[3]。(三)缺少综合整治的思想根据上述的分析,会发现一个问题:整治水道的基本上都是相关部门和政府人员,却缺少平民百姓和专业人士的参与。水污染的治理不是只依靠河长一己之力就能完美快速的解决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为导致水体破坏的是工业、是农业更是平凡人的日常生活。因此在整治河道污染的同时,首先要向社会成员宣传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让人们在心里有个清晰地认识。其次,要颁布相关且完善的法律,以强硬的手段约束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最后,要让全社会参与进来,尽自己的一份力,一起承担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水资源的重任[4]。 三、结束语

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河长制管理制度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乡7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河、****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乡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乡人民政

府为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乡领导担任乡河长。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河道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及河道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河长)、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 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乘此奥的重要衡量 标准。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

河长制工作职责58156

. 双龙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政[2018] 号 某某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农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

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 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2 篇,缺一篇扣2分。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某某镇河长责任制度 (一)镇级“河长”职责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 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 (一)及时高效。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 (三)真实可靠。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专报信息 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

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 第三章通报信息 第七条通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涉及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市总河长会议研究 确定。 第九条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和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政务简报信息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

( 工作汇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4210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Please report the work of river chief system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示精神,3月21日至23日,海南省水务厅由厅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市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全面、及时掌握各市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20xx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督导检查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具体包括听取市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或乡镇(街道办)河长关于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公众交流座谈,查阅地方推行河长制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河湖现场。 主要从六个方面督导: 一是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各市县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提出需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情况。地级市、县(市、区)河湖分级名录应于20xx年4月底前设立并公布,乡镇(街道办)级河湖分级名录应于20xx 年6月底前设立并公布。

二是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各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任务细化等情况。地级市、县(市、区)工作方案应于20xx 年4月底前出台,乡镇(街道办)工作方案应于20xx年5月底前出台。市县要指导、督促所辖区、乡镇(街道办)出台工作方案。 三是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地级市、县(市、区)、乡级(街道办)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河长设置情况,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界桩的埋设及监督电话的畅通情况等。地级市、县(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级河长应于20xx年4月底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成立;乡镇(街道办)河长应于20xx年6月底前设立。 四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地级市、县(市、区)相关配套制度应于20xx年10月底前出台。 五是河湖治理任务和目标设立情况。根据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逐河逐湖确定的治理任务、时间表、阶段性目标和路线图等情况。工作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 六是市县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请汇报二 今年以来,灵宝市故县镇采取“五治”工作法,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变“河长制”为“河常治”,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故县。 该镇一是“河长主治”,确立党委书记为“河长”,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

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 (一)河长职责 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 (二)副河长职责 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 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 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道存在问题,在每年2月底前提出当年度建议计划,河长会议或河长例会审议后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河长办备案。 4、负责组织河流按实施方案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黑臭现象整治、沿河违章拆除、涉河旧村改造、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河流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河流建立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建“七无七有”(七无: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七有:有护岸、有绿化、有游道、有景观、有公园、有文化、有保障)的示范河道。 7、负责河流河长制手册编制并建立档案。 第二条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江店村河长制为“二纵一横”体系,“二纵”分别为:江店河长负责承接乡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河长办指导、督查、考核,完成河长会议或河长列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河长或副河长应通过巡查、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副河长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条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治管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实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对其责任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漏排等非法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各类直排口、涉水违章建(构)筑物。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由江店村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河长制”管理制度的评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52013234.html, “河长制”管理制度的评析 作者:李童玮王海阔 来源:《祖国》2019年第08期 摘要:分析了中国近几年河流情况,结合当时国情提出河长制,总结其他地区河长制推行情况,从河长制的创新性、多功能性和责任明确性等方面阐述河长制的优点,同时针对河长制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 ;管理制度; ;评析 据统计,在1983年,中国大约还有5万多条河流。然而,2013年,根据中国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其中的2.8万条河流不见了。这也就意味着,短短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一半以上的河流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消失殆尽。随着中国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水资源严重减少,包括过度使用和污染。一些主要江河的“消失”与工农业毫无控制和不可持续的水资源攫取直接相关,而这段时期,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迅猛发展的重要转型阶段。近年来,社会的高速发展更是使中国面临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灾害的四重流域水问题,造成中国当前河流污染原因复杂,治理低效,水治理体系已经不再适用,亟需一种制度来拯救河流[1]。 2007年5月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致使太湖水污染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当地市民的正常用水,为解决此类问题,提出了“河长制”。2007年8月,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自此,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干部分别担任了64条河流的“河长”,真正将各项河流治污措施落实到位[2]。“河长制”作为一项流域、水生态治理的制度安排,能够“临危受命”就表示它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经过了时间和实践的考验,散发了创新性和独特性,在延续中国政治体系的同时得到升华。然而,“河长制”诞生伊始,学者们便众说纷纭,一方面许多学者认为“河长制”的诞生有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中国河流污染的病情,而且这项政策有其自身的责任明确性,可以遏制责任的推脱,让责任暴露在阳光下,故它的优越性很明显。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此制度只是一剂“止痛药”,治标不治本,虽可以立竿见影,但不能包治百病。再加上它没有经过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检验,贸然使用恐怕会为后人诟病[3]。 2016年1—9月,在浙江省地表水省控断面中,77.4%为Ⅲ类以上水质断面,比2010年提升16.3个百分点;3.6%为劣Ⅴ类,比2010年减少了13.1个百分点[4]。2017年3月,无锡市提出:将升级河长制制度的管理,为走出一条具有无锡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道路而砥砺前行。提出“五联治水”策略来构成升级内核,持续推动无锡市的“生命工程”。上海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2017年5月份,上海市推行“八个一”,让河长制落到实处,其中包括建立“一河一档”,落实“一河一长”等详细政策。 (一)河长制创新性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强化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饮水质量,特制定**镇“河长制”工 作制度。一、“河长”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 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河段长不少 于每月3次,河道巡查员、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组级河段长 要求每日一巡。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 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每次巡 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 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报镇河长办公室。二、“河长”信息公 示制度结合治水村务公开,镇、村二级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情 况公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在河流(段)岸上显要位置设立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工作目标及任务、 举报电话等信息,信息准确。 一旦人员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河长”调整到位,“河长”明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报镇河 长办,由镇河长办更新到位。三、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各类投诉举 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各级河(段)长和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 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 回应。整改结果经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办。对于一 般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整改到位,并向镇河长办反馈处理 结果;对于需要综合性治理、工作量较大的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 3天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10天内整改到位或实质性实施整改计 划和措施。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镇、村两级河(段)长、河 道警长要按照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 保障措施与加强督促检查的要求,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

河长制“民间河长”工作管理办法

河长制“民间河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补充监管短板,建立健全民众参与机制,根据《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志愿服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及内容)“民间河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民间河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民间河长招募、管理、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三条(工作范围)“民间河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河长制知识普及、河长制公益活动,倡导生态环境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水护水行动,监督并举报企业、个人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河长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第四条(工作原则)“民间河长”开展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民间河长”依法开展的保护河湖志愿服务、生态宣传和河湖监督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招募 第五条(招募主体)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在市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招募“民间河长”。

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民间河长”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长期在本市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履行“民间河长”环保志愿者的责任,能长期坚持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4.具备河湖巡查的身体条件;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拍、发照片,发微信、微博和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 5.有环境保护工作经历或者熟悉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专业 知识的优先。 第七条(申报流程)申报“民间河长”,需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办法,同意并签署《个人安全免责告知书》后,根据河流名录,选择 1-3 条适合河流,填报《民间河长报名表》,报送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第八条(聘用程序)县(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严格筛选确定人选,通过审定和培训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颁发“民间河长”聘书,为期一年。 第三章管理 第九条(管理模式)“民间河长”管理遵循分层管理、自主管理的原则。市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民间河长”活动、培训、

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目录 一、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二、城关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三、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 四、城关镇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五、城关镇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六、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七、城关镇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八、城关镇河长制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制度 九、城关镇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十、城关镇河长制投诉举报制度 十一、城关镇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 — 22 — 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规范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建立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包含县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镇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总河长会议由镇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含镇级河长,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社区(村)河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确定全镇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确定河长制工作的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等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 23 —

第五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河长牵头调度,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镇责任单位及镇河长负责执行。 二、镇级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级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河道所经有关社区(村)河长、河长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负责河库的保护管理工作,确定工作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会议研究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社区(村)河长承办。 三、镇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 24 — 第一条镇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河长办公室主任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共享的规范管理,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河长制全方位工作动态的共享、发布通报机制,促进河长制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及时高效,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信息公开共享工作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二)主动。信息共享是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要本着规范公开的原则,主动共享信息。 (三)准确。共享的信息要确保实事求是,表述、用词、数据、分析务求准确。 第二章信息公开 第二条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等重要信息应在当地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发布。(二)公告河长名单。河长名单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公告采取下管一级的方式进行,即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公告市、区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公告区市及乡镇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

长。河长名单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的,应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更新。 (三)设立河长公示牌。各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名称,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管护起点、终点,联络员单位,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等信息。公示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全市河长公示牌的内容、格式、样式应相对统一,以保证公示的规范性、严肃性。 第三条信息公开流程。 市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区市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底前,将重要的政务信息、工作部署、工作举措、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保密规定;每年12月10日前,各区市河长办公室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拟对外公开的信息,须经市河长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通过水利网站、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向媒体公开涉及河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信息前,应与市河长制办公室沟通。 第三章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内容。第四条.

河长制工作职责

双龙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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