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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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新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里耶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为:北至里耶镇北界,东至里耶镇东界(酉水),南至里耶镇南界(酉水),西至龙岩村、米行沟、太平村、杨家村、上猫儿溪。保护对象为:古遗址、秦简牍、古墓葬群、历史文化街区和自然环境以及民族传统文化等。

第三条里耶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龙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里耶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里耶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里耶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具体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第六条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文物的保护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里耶历史文化名镇范围内的古城遗址、东汉城址、溪口遗址、大板汉墓群、麦茶战国墓群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

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古城遗址、秦简和其他地下遗存的文物进行研究,实行重点保护,确保其历史文化信息遗存。

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兴建秦简博物馆,加强对秦简牍及出土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以及战国秦汉文化的发掘与整理。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规划》所确定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并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第九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里耶古城遗址等国家级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从事以上施工作业时,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第十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不得损坏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存环境、自然环境及其历史风貌。

第十二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在里耶历史文化名镇区域内和依据《保护规划》划定的地下遗址范围内挖掘地下埋藏的文物,应当由具有文物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挖掘。

在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在进行工程建设或农业生产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要文物,应当立即上报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三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第十五条历史文化街区是指夹街、万寿街、河街、南街、中街、北街。在该区域外划定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

建设控制区外围边界线东起酉水河堤,西沿猫儿溪老河道接长青路;向东穿北街经长沙街连后坪路,至建设街以西到压龙庵;南沿杨家溪老河道达酉水河堤。风貌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区外围的其余规划建设区。

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的范围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禁止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不相适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调整或者外迁。

第十七条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缮、迁移和重建,其造型、体量、色彩必须保持历史风貌。建筑以一至二层为主,一层檐口高度小于三米,二层檐口高度小于六米。在外观造型上保持小青瓦坡屋顶、封火山墙、吊脚楼等民族建筑风格。色彩为灰褐色、原木色。建筑物外墙材料为土制火砖或天然木材。第十八条历史文化街区的街道、巷道应当保持原有的视线走廊及空间尺度,并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恢复石板路。

第十九条在建设控制区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屋顶形式采用青瓦坡屋顶,建筑色彩以灰色为主调,建筑高度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小于八点六米。外墙装饰禁止使用现代陶瓷面砖和玻璃幕墙。

第二十条风貌协调区新建或者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严格控制高度,新建建筑物不得超过四层,檐口高度限制在十二米以下;建筑屋顶形式采用青瓦坡屋顶,颜色以灰色为主调。

第二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市政工程管线应当下埋,垃圾站点、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应当合理布局。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禁止乱倒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放养牲畜,禁止设置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

第二十二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禁止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自然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加强里耶历史文化名镇周边的北碉堡、黄碉堡、码头山、压龙庵、吴家溪后山等山体及酉水河、长潭河、猫儿溪、杨家溪水体等自然环境和防洪大堤的保护。

根据各山体景物特点和自然条件搞好水土保持,有计划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止水土流失;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采石、取土、葬坟。

在各水体不得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对已经建成的有污染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或者搬迁;禁止向河道倾倒土、石、渣、生活垃圾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从事建房、开渠、挖窖、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流经里耶历史文化名镇的酉水河、长潭河河道段上,禁止经营水上餐饮业。第二十四条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发掘、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编制摆手舞、茅古斯、梯玛神歌、咚咚喹、打溜子、灯儿戏、西兰卡普、挑花、腊染、石刻、木雕、泥塑、银饰加工等土家族传统文化和民间工艺的发掘、收集、整理的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鼓励民间艺人收徒授艺,培养专门人才。

第二十六条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兴办传统手工作坊,开发民间工艺及旅游产品,开展传统娱乐、民间艺术表演及民间工艺品收藏、交易、展示活动,举办民族传统节日等方式,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里耶历史文化街区内乱倒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放养牲畜的,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设置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的,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1]

修改决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1年2月2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2011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批准,2011年4月1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议案,决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由2大类、13中类、24小类指标组成,是对历史文化村镇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的综合评价,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其填报的资料、数据、图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评定分值的必要依据。为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指标释义说明如下: 《指标体系》包括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2大类指标。 一、价值特色方面 价值特色是名镇(村)评价的基础和核心,由10个中类、17个小类指标组成,分别涉及名镇(村)的历史影响、古迹建筑、街巷景观、空间格局、文化民俗以及生活延续等方面。 (一)历史久远度 历史久远度反映名镇(村)历史形成发展的久远程度,具体评价由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来确定。 1、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1,且当前尚1评价范围: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均应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以下

存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遗址的最早修建年代(历史上经过部分或完全修复的,以尚能观察到和鉴别的建筑遗迹最早年代为准)。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的历史久远度。 (2)资料填报:注明古迹建筑具体名称、最早修建年代(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史志资料或文物行政部门的鉴定意见)。提供该古迹建筑的文字简介2、现状照片3。 (二)文物价值(稀缺性) 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拥有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以及稀缺程度,具体评价由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来确定。 2、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 同。 2文字简介:包括古迹建筑的地理位置、历史形成、价值特色、修复保存等情况,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word格式编 辑,300字左右。以下同。 3现状照片:能反映古迹建筑价值特色、现存状况及周围环境的彩色照片2-3张,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在500kb左 右。以下同。

湘西土家族情歌的语言艺术

第27卷第3期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5月V ol.27,N o.3 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 ocial Sciences Edition) May.2006湘西土家族情歌的语言艺术 Ξ 石雯丽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摘 要:湘西土家情歌是湘西主要的民间文学样式,它通俗质朴、风趣含蓄、富有韵律、形象生动,具有着浓厚的 艺术氛围。 关键词:湘西;土家情歌;语言艺术特征 中图分类号:I277.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06)03-0082-03 作者简介:石雯丽(1968-),女,湖南花垣人,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湘西土家情歌是民间文学中最早产生,又一直伴随土家人由远古走向今天的主要民间文学样式。“土司地处万山之中,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途相遇,不分男女,以歌声为奸淫之媒,虽亲夫当前,无所畏避。”[1](P170)湘西土家人“以歌为媒”,自由恋爱自古成习。要想成就一段姻缘,唱歌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彼此用歌声表情达意互诉衷肠。“好水洗衣不用槌,好姐连歌不用媒,阵阵山歌架起桥,情哥情姐桥上会。”[2](P50)只要遇到自己心仪的异性,不管是在日常生活或是在特定节日里(如土家社巴节)都会敞开歌喉,尽情表达爱慕之意,思念之情。“青山田园美如画,吊脚楼住毕兹卡,郎如青山妹似花,歌声恋情传佳话。”[2](P51)湘西土家情歌种类繁多,依据男女的相恋过程,可分为动心歌、试探歌、赞美歌、挑逗歌、初恋歌、迷恋歌、相思歌、反抗歌等等种类。湘西土家情歌以丰富多彩的内容、生动形象的措辞、真挚微妙的情感、富有音乐性的声韵等,展现出独特的生活情景及文化风情,因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下面 从其语言运用角度进行探讨。 一、通俗质朴 湘西土家情歌的语言,多是从口语中提炼出来的结晶,既通俗,又雅致,既质朴,又清新。因此,“其淡语皆有味,浅语皆有致”,平淡中见新奇,浅显里寓深意,质朴中含清新,清新里显质朴。不论是对唱、叙述、还是描写一件事、吟唱一个人,虽然用的都是通俗的口语,却如泥土般纯朴,绿叶上滚动露珠儿般清新感人,犹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般平易自然、质朴生动。如: 松柏生在大山坡,常年四季叶不落,一根青藤缠上树,扭来扭去解不脱。[3](P61) 我想阿妹想得呆,粪桶当作水桶抬,菜园当作内房进,衣柜当作大门开。[3](P60) 这些情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风花雪月的描写,有的是湘西土家山区人民常见常听的口语, Ξ收稿日期:2006-04-24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至201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2003)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2005)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2007)名单 1、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6、江苏省高淳县淳溪镇 7、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8、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 9、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 10、浙江省宁海县前童镇 11、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 12、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都镇 13、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 14、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 15、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区上清镇 16、河南省社旗县赊店镇 17、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 18、湖北省监利县程集镇 19、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 20、广东省开平市赤坎镇 21、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 22、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黄姚镇 24、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兴坪镇 25、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 26、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 27、重庆市江津市塘河镇 28、重庆市綦江县东溪镇 29、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镇 30、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 31、四川省合江县尧坝镇 32、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 33、贵州省黄平县旧州镇 34、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 35、云南省剑川县沙溪镇

湘西土家族

湘西土家族 土家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湘鄂川黔毗连的武陵山地区。即湖南省西部的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古丈等县;湖北省西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 、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等市县;四川省的酉阳、秀山、黔江、石柱、彭水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土家族人口数为8028133。使用土家语,属汉藏语 系藏缅语族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无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现在绝大多数人通用汉语;沿酉水(源自湖北鹤峰,注入湖南沅水)流域约20万人仍使用土家语,有的也兼通汉语。 土家族,史籍中称谓较多。秦汉时,以其崇拜白虎被称为“廪君种”,或以使用武器特征称为“板楣蛮”,或以其人呼“赋”为“赛”而称为“责人”;属巴郡南郡蛮”和“ 武陵蛮”的一种。次后,多以地域命族,被称为“溪蛮”,“楼中蛮”,“巴建蛮”,“信州蛮”,“阳蛮”等。宋代,出现了区别于武陵地区其他族别而专指土家的“土民”、 “土蛮”、“土兵”等名称。以后,随着汉人大量迁入,“土家”作为族称开始出现。 土家族的来源,目前说法不一。一说来源于秦灭巴后,定居于湘鄂川黔边的巴人;二说根据湘西龙山、泸溪、大庸等县市出土的新石器文化遗址和土家语地名,认为土家族主 要来源于湘西土著,与进入的巴人、汉人融合而成;三说根据《复溪州铜柱记》有关记载和土家族与彝语相近以及土家与云南部分彝族风俗相同等现象,认为来源于唐中叶的乌蛮 。 泰灭巴以后,生活在武陵境内的巴人,以火耕水耨、渔猎山伐为业,繁衍生息。其首领依靠其同种或同姓的种姓血缘关系进行统治,维持内部关系。西汉末年,“武陵夷”田 疆起兵反抗王莽篡权。以后“零阳蛮”、“漤中蛮”、“巫蛮”和“澧中蛮”都起兵反抗压榨。三国时,蜀汉与孙吴长期争夺夔、峡和武陵地区,土家族成为他们相互争夺的重要 对象。蜀吴的长期争夺,使武陵地区各族人民难以安生。这以后的南北朝和隋朝,武陵地区各部势力迅速发展,经常处于各自雄踞一方,中央控制松弛,战争频任,社会动荡。唐 朝开始,中央采取羁縻州县制度,任命归顺的地方首领以州县官职,治理其地,并准其世代承袭,使土家族日趋稳定,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日渐加强。土家族人民在抗击外敌入 侵、支援红军长征。打击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 此文献由湘菜连锁加盟品牌“湘西部落”提供。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 区大社镇 (4) ;井陉县天长镇 (4) ;涉县固新镇 (5) ;武安市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 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 年 3月 10 日,共公布 6批 25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按地区分布,名单如下(括号内数字为对应的公布 批次) 北京市( 1 处) 密云县古北口镇 (4) 天津市( 1 处) 西青区杨柳青镇 (4) 。 河北省( 8 处) 蔚县暖泉镇 (2) ;永年县广府镇 (3) ; 邯郸市峰峰矿 反映 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 截止 2014 第一批, 2003 年 10 月 8 日公布,共 10 处 第二批, 2005 年 9 月 16 日公布,共 34 个 第三批, 2007 年 5 月 31 日公布,共 41 个 第四批, 2008 年 10 月 14 日公布,共 58 个 第五批,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公布,共 38 个 第六批: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布,共 71 处

冶陶镇(5) ;武安市伯延镇(6) ;蔚县代王城镇(6) 。 山西省( 8 处) 灵石县静升镇(1) ;临县碛口镇(2) ;襄汾县汾城镇(3) ;平定县娘子关镇(3) ;泽州县大阳镇(4) ;天镇县新平 堡镇(5) ;阳城县润城镇(5);泽州县周村镇(6)。 内蒙古自治区( 4 处)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4) ;多伦县多伦淖尔 镇(4);丰镇 市隆盛庄镇(6) ;库伦旗库伦镇(6) 。 辽宁省( 4 处)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2) ;海城市牛庄镇 (4);东港 市孤山镇(6) ;绥中县前所镇(6)。 吉林省( 2 处) 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4)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 镇(4) 。 黑龙江省( 2 处) 海林市横道河子镇(3) ;黑河市爱辉镇(4) 。 海市( 10 处) 金山区枫泾镇(2) ;青浦区朱家角镇(3) ;南汇区新 场镇(4) ;嘉定区嘉定镇(4) ;嘉定区南翔镇(5) ;浦东新区 高桥镇(5) ;青浦区练塘镇(5) ;金山区张堰镇(5) ;青浦区 金泽镇(6)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6)。 江苏省( 27 处) 昆山市周庄镇(1) ;吴江市同里镇(1) ;苏州市吴中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 2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东侧的武陵山区,与湖北省、贵州省、重庆市接壤;境内居住着土家、苗、汉、回、瑶、侗、白等30个民族,总人口275.83万人,世居主体民族土家族占41.5%、苗族占33.1%。辖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七县,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是湖南省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唯一地区。 一、境域位置 地理位置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0'~110。22.5',北纬27。44.5'~29。38'。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蜿蜒境内,系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东北部,西骑云贵高原,北邻鄂西山地,东南以雪峰山为屏。东部、东北部与湖南省怀化市、张家界市交界;西南与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壤;西部与重庆市秀山县、酉阳县毗连,西北部与湖北省恩施州相邻,系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之地。 境域面积湘西州境域,南北长约240公里,东西宽约170公里,土地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占湖南省总面积的7.3%。州域耕地面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森林面积亦有降有升。 二、沿革区划 建置沿革湘西州域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唐虞之时,有“蛮地”之称,属“三苗”范围。夏,为“荆州之域”。商代,属楚“鬼方”地域。西周至春秋,属楚“黔中地”。战国时属楚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西晋、东晋属荆州武陵郡。隋唐五代时期属黔中道。朱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元为湖广行省恩州军民安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和四川行省永顺司。明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清置永顺府和风凰、乾州、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民国时期.1914一1922年为辰沅道。1938—1949年为第八、第九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凤凰、乾城(今吉首)、永绥(今花垣)、泸溪等县和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分属沅陵专区、永顺专区。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6县,并代管永顺、龙山、桑植、大庸(今张家界永定区)4县。年底,代管4县亦属直接管辖。1955年4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州府设吉首,辖吉首、泸溪、风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桑植、大庸10县。1982年和1985年,吉首、大庸先后改县设市。1988年,大庸市升为地级市(即今张家界市),是年12月31日,大庸市及桑植县正式划出湘西州。1989年至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8县市。 行政区划湘西自治州今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7县,截止2009年未,下辖90个乡、68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全州有172个居民委员会、1975个村民委员会。 三、自然环境 地貌湘西州域地处云贵高原余脉,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武陵山脉贯州境,北部多山,有大小山峰130多座。州内最高点为龙山县境内大灵山,海拔1736.5米,最低点为泸溪县上堡乡大龙溪出口河床,海拔97.1米。受酉水、猛洞河、武水、沅水、辰水等河流的影响,境内地面被切割成众多盆地、台地和高峰、沟谷及陡坡,相互交错,山峦叠嶂,千姿百态。境域碳酸盐岩广布,岩溶地貌发育充分,多溶洞、伏流。境域地貌大致分为三大区域:西北中山山原地貌区占州域总面积的22%,海拔800一1736米,地形切割较深,顶部岩溶发育,干旱少雨,光热偏低,土壤自然肥力较好,适宜发展林、粮、牧业生产;中部中低山山原地貌区面积约占州域总面积的59%,标高50一1000米,丘状起伏,岩溶发育,光、热、水、土条件较好,矿产资源丰富,适宜发展粮、林、牧、经济作物和矿业生产;中部及东南部低山丘岗平原地貌区面积约占州域总面积的18.98%,地势比较平坦开阔,光、热、水、土条件较好,为湘西州域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最佳区域。

重庆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及简介

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1、江津区石蟆镇 石蟆古镇自元末建场,至今已600多年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淀了清源宫、登云山寺、石蟆口古场、稿子坝老街、张氏祠、大佛嘴大佛、下雨仙佛慧寺等众多文物古迹。爬杆、钱枪、翻五台、川戏、灯戏、腰鼓、川祖会、灯杆会、清谯会、上九会等各种民间特色文化艺术活动更是历经数百年盛况不减。古镇现已形成古场、新区相协调的“三纵三横”、“七路一街”的格局,占地1.2平方公里。 2、江津四面山镇凤场乡(现双凤村) 四面山镇凤场乡(现双凤村)位于四面山镇背面,处于国家景区四面山主入口的前庭位置。凤场乡(现双凤村)会龙庄为江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系清代中叶的古建群体,是典型的南方花园式仿宫廷式建筑,风景秀丽,旅游资源丰富。会龙庄坐西南朝东北,复式四合院布局,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庄园总占地面积20468平方米。 3、江津吴滩 吴滩古镇位于璧南河、箭梁河汇合处,建场前方圆几里内一片荒芜,人称“芜滩”,明代建场后,以“芜滩”谐音为吴滩,镇因得名。吴滩镇是聂荣臻元帅的故乡,现存聂荣臻元帅故居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重庆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庆市青少年教育基地。 4、秀山洪安 洪安古镇有“渝东南门户”之称,是重庆、贵州、湖南交界之地,也是著名的红色革命老区,还是沈从文小说《边城》的原型。古镇古建筑群立,其工艺、造型独特,土家苗寨风情别具一格。整条老街长约千余米,两旁均有高大结实的封火筒子,造型独特,高过房顶数米,形成了古镇独特的风貌。 5、酉阳龚滩 龚滩古镇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被誉为“重庆市第一历史文化名镇”。古镇现存夏家院子、董家祠堂、半边仓、川主庙等众多历史文化遗存,蛮王洞香会、娘娘会、龚滩诗词等民俗文化使古镇别具风味。 6、酉阳县后溪古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土家族简史

土家族概述 作者:小敏彭彭 摘要:土家族是我国一个拥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中,形成了其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情和精神文化。 土家族形成 土家族的族源在史学界并没有统一的意见,大致有三种说法,一种认为她是古代巴人的后裔,第二种则认她是当地的土著居民,第三认为她是有贵州迁来的乌蛮族的后代。多源论和主源论者的学说认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是由纯粹的族源形成的,土家族也不例。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土家族是由古代巴人的两支——廪君蛮和板楯蛮为主源,融合了后来的众多的族群,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最终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 土家族的先民与古代巴人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山海经》记载“西南有巴国,太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始为巴人”。巴人分为板楯蛮和廪君蛮。 秦汉以来,以巴人为主体的又融合了彭、冉氏等其他民族成分的土家族逐渐开始形成。唐王朝在今土家族地区实行羁縻州制,致使向氏、彭氏、田氏、冉氏、覃氏、杨氏、白氏、张氏等等,纷纷涌现,得以壮大,从而发展成为上述土家族地区的主要姓氏,这也是构成今日土家族宗族制度突出的重要历史原因。 史籍中将湘鄂西一带土家族称为“土人”、“土民”等,清末地方志中开始用“土家”名称。2000多年前,他们定居于现在的湘西、鄂西一带,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宋代以后,土家族单独被称为“土丁”、“土民”等。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土家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土家族。彭、田、覃、向,冉、马六大姓氏首领世袭统治地位的确立,标志着土家族稳定的共同地域最后形成。 以后随着汉族居民大量迁入,清末地方志中开始用“土家”名称。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土家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土家族。 土家族的历史传承: 土家族是一个热爱祖国和富有反抗精神的民族。 早在殷商时期,土家族人的祖先巴人就积极参加反抗历代奴隶主和封建王朝的斗争。《华阳国志》已有关于巴国军队的记载在夏禹“会诸侯于会稽,执帛者万国,巴蜀往焉”。“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故后人称之为“武王伐纣,前歌后舞”。 周之季世,巴国内乱,将军巴曼子许楚三城以平乱,事平,将军不与楚城,自刎以谢楚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

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条例 (xx年8月27日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xx年9月30日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边城(即茶峒)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边城历史文化名镇实行分区保护。保护范围根据《花垣县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由花垣县人民政府设立标识、标志。 第三条在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边城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花垣县人民政府负责边城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工作,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工作。 花垣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文物、文化、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工作。 边城镇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所在的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引导村(居)民按照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七条花垣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的需要,可以与行政区域以外的相邻地区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协调处理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州人民政府、花垣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九条花垣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花垣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保护规划。确需调整或者变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保护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边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闲置的国有土地,由花垣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十二条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对象包括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边城历史文化名镇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等。 第十三条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拉拉渡口南部沿从文路经板栗溪至花垣县第三中学东南角,往北从民师懂山脚到马鞍碉山脚边缘。包括桥脚街、河街的全部以及沿清水江河岸、城内街的部分区域,面积为5.6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一)药王洞、古码头、国立茶师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 (二)古民居、老商铺等特色民居; - 1 - / 3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一-第六批)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11、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12、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 13、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14、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临沣寨(村)1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村16、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 17、广东省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18、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 19、四川省丹巴县梭坡乡莫洛村20、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21、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云山屯村22、云南省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 23、陕西省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24、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名单 1. 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 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 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 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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