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民法的基本原则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民法的基本原则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民法的基本原则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A.指导功能

B.约束功能

C.解释功能

D.惩罚功能

答案:D

[解答]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能够指导民事主体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对于民事主体乃至立法者、司法者的相关行为都有着约束作用,另外现行法有漏洞时也需要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补充。

2. 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对其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时应依照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进行,这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A.指导功能

B.解释功能

C.约束功能

D.补偿功能

答案:B

[解答] 民法基本原则是对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依据。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时,必须对其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阐明含义。如果在这一活动中,遇有多种解释,则应依照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进行取舍。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均不应与民法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就不得采用。这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是解释

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

3. 对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这体现了民法的。

A.平等原则

B.私法自治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B

[解答] 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的核心内容,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又是其应有之义。

4. 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座楼房,但是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在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

[解答] 甲明知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座高楼,装作不知,违反本应履行的告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5.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该规定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2020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学中的合同

2020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学中的合同 民法学中的合同是民法的一大内容,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考试出题人必然也不会忘记合同这个大块考点。而对于合同我们首先 要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 合同是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缔约过程而达成意思一致。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生效要件而取得现 行法的认可的效力。 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合同的生效肯定是与合同的成立 为前提的,为成立也就谈不上生效问题。但是,一个合同成立后,能 否生效,何时生效,则是一个复杂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下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类型。 一、绝绝大部分合同,成立即生效。 例如:甲乙于6月3日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甲将位于A城B区 的一栋房屋卖给乙,两人于6月15日办妥产权变更手续。问:甲、乙 合同何时生效?这个案例中虽然所有权的转移是在房屋登记手续办理以 后才发生转移,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是在6月3日就生效了。 二、成立时并不当即生效,过一段时间后才生效的合同 主要有两类: (一)以登记、批准为生效要件的合同。 例如中外合作经营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向外国人转让 中国专利合同等等。这些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此为生效条件。所以合同成立后并不马上生效,而是办理登记以后。 (二)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例如:甲乙6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能够搬进来住,那么这个合同签订以后就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因为所附条件并未成就。 (三)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例如上面的合同条件为,甲乙约定明年的五一时候乙能够搬进房屋居住,那么也是要等到五一的时候合同才生效。 三、合同虽然成立,最终不能生效的。 这种情况能够分为四类: 1.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2.能够撤销的合同撤销以后自始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被追认或者被撤销的 4.其他不能生效的合同。 大家心里要记住一个理念: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产生拘束力。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 4 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 a: 2 万元b: 4 万元 c: 8 万元d: 6 万元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 拒绝追认

c: 三十日/ 追认d: 十五日/ 拒绝追认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d: 专利权 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 律直接规定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 。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 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d: 父母

公共基础知识大全(2)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 律监督体系等。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 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附件三】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2010.12)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doc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吋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o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休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山、婚姻自山、遗嘱自山。 3.【答案】Bo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止确答案。 4.【答案】C。解析:甲、乙、内、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亨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止确。四人対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和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白然可以解决。 6.【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宙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捉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叩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止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止确。C 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 只能实施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如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比如: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 监护 1、概念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易考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民法是一个考察的难点,里面涉及的内容较多,本文就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易考易混淆知识点进行汇总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依《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不经人民法院认可,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2、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同未成年人基本相同,区别在于有监护资格的人的顺序和范围不同(第17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但是,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应适用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民通意见》第13条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人年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3、注意民法上“近亲属”的范围。(《民通意见》第12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民通意见》第34条规定宣告失踪案的公告期为半年,《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为3个月,存在着冲突,应以后者为准。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民通意见》第29条) 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由申请人决定,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一致的,则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9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 6、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日期是指该判决宣布之日(《民通意见》第36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7、依《民通》第43条及《民通意见》第58条,企业法人要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向第三人负责。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8、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中,单务、双务法律行为同无偿、有偿法律行为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即单务法律行为也可能是有偿的,双务法律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前一种情形如约定有利息条款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211条),后者如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合同法》第365、396条)。 9、特别注意《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专门法典,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海商法》、《著作权法》以及涉及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 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的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狭义的合同法:合同法典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调整范围:主体: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种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的地位是民法体系中重要的民事单行法 四、《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 终的根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二)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法律关系。 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1?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当事人取 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 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 合理分配。 2?公平原则的体现: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及答案解析.doc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是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I).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爭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山,自主实施民爭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爭活动白愿原则 0.民爭活动公平原则I).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冇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 一 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宜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白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冇民爭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网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0.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I).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谋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B.无效民爭行为 C.有效民爭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爭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窩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合同法知识点问题

合同法1.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此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

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当事人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因而,所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考点解析:合同的相对性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考点解析:合同的相对性 (一)合同相对性的内涵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与责任的相对性。在司法考试中需要把握的内容是:①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住);②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无权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③合同债务人因第三人违约的,仍应对合同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另行解决。 合同相对性原理的学理基础:①自我决定,自我拘束。合同债务人仅对自己愿意受到拘束的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枉。②维持合同当事人请求权与抗辩权之间的平衡。 (二)《合同法》总则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糾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法解释(二)》

第16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64条、第65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合同法》第64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虽突破了主体的相对性,但仍遵循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见例1和例2)。 例1董事长甲与乙花店约定:“甲支付乙10万元,乙选择上好红玫瑰999朵,于丙女生日当晚6时送至丙女宿舍”。结果,乙的雇员错将甲所订之花送给(丙女隔壁宿舍的)丁女,丙女生日当天不见—个花瓣,垂泪到天明。①甲、乙约定由债务人乙向第三人丙履行合同义务,乙违约的,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②第三人丙无权请求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2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约定于乙所在地交付。甲又和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丙运交乙。运输途中,丙因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严重。①运输合同中,甲、丙约定由债务人丙向第三人乙履行。丙违约的,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②第三人乙无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③乙只能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真题 〔I〕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年·卷三·5题一C)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3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答案解析]①赠与人是神牛公司,受赠人是S省红十字会。②S 省B中学只是利益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民法合同难点讲解

民法合同难点讲解 : 1.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考试必然会涉及到的内容。 其难点在于:第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关系。这里是很多同学容易迷糊的地方,正是由于对这个地方掌握不透彻,导致后面合同的效力学习有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生效并不是合同成立后的必然结果。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就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合同是否生效,要取决于合同是否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二,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根据合同的生效条件,成立后的合同区分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和无效合同。 凡是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相反,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分别为可变更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 考生要特别准确把握合同生效的条件、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以及它们的法律后果等。 2.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合同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其中不安抗辩权是比较难的一个,法律确定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意义是为了确实保障先履行债务一方的债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一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这里尤其要注意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考试常出的内容。 3.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涉及到许多不同的合同,内容较多,考生一般难以把握。考生在复习这一部分内容时,应该对各种合同的性质、成立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比如买卖合同,考生一般都会有比较直观的了解,但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应当有明确的认识。 其中,如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它们的具体含义和表现是什么,考生应当清楚。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习题带复习资料

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 1.下列各项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D.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债权 答案:A 2.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违法的有(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向某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10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形成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16万元 答案:ABCD 3.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继续执行 B.中止执行 C.终结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答案:B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A.税收债权 B.社会保障债权 C.职工劳动债权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答案:ABD 5.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BC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A.对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放弃自己的债权

民法合同法知识点整理笔记

民法合同法知识点整理

目录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3) 第一节合同概述 (3) 第二节合同关系 (3) 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 一、合同自由原则 (4) 二、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 (4)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5) 第一节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5) 第二节要约 (5) 第三节承诺 (8) 第四节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9) 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 (10)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1) 第一节合同内容概述 (11) 第二节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11) 第三节合同条款 (12) 第四节格式条款 (12) 第五节免责条款 (13) 第六节合同的形式 (14)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 (14) 第一节合同的效力概述 (14) 第二节合同的生效要件 (15) 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5) 第四节效力待定的合同 (16) 第五节无效合同 (16) 第六节可撤销合同 (17) 第七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8)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19) 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 (19) 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原则 (19) 第三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0)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0)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20) 第三节合同义务的移转 (21) 第七章违约责任 (22) 第一节违约责任 (22) 第二节免责事由 (22)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它反映的是等价交换的基本原则 特点: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付为标准) (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既是有偿合同也是无偿合同) (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依据名称是否确定分类)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除意思表示外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 (七)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以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是否确定为标准) 第二节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又称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三)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为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所指向的对象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合同知识)合同的概念

.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一种合意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 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 合同.主要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是相对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 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其它合同. .对 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 . ;② 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合同. ,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两种合同成立的条件.时间不同. .

. .在有 相互关联的合同中,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反之,必须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从合同.合同的这种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主合同的消灭,从合同也将随之消灭. :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式为自己设定 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人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发生第三人违约时,仍遵守合同相对性. .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合同主体的相对性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 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说,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励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人在 ,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合同法》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 ,其不同于其它民事法律关系的 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 法律或合同约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

公共基础知识大全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 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 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 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体系等。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 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 刑法等。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附件三】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 —2010.12)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七) 发布时间:2010-11-27 (来源: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创$创? | ◎ 1、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材料准备之简历无忌 2、必考题:请简单介绍一下你的简历和家庭情况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 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 )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及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8.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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