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文件收费标准

号文件收费标准
号文件收费标准

号文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

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

(21000-10000)×0.05%=5.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折后价格:21.68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

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

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

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

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

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

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

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

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

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

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对自愿或依法必须进行的技术服务,应由项目开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文件(云南省)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6-1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以下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仅供参考。

以下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仅供参考。 海南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海南省市(或县)(或区)路(或街)号大厦房(或室)。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

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 1、(如公司有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请法人股东填写全称) 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住所: 出资额:共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以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期限:

2、(如公司有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请自然人股东填写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出资额:共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以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期限: (备注:公司股东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须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由公司及其股东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造价收费标准141号文件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Word文档格式规范标准[详]

Word文档格式规 (2018) 封 面 编制单位:12346789 编制时间:2018年7月7日

目录 一、文档设置 (3) (一)页面设置 (3) (二)封面、标识、目录 (3) (三)文本标题 (3) (四)正文格式 (4) (五)字体、字号 (4) (六)段落 (4) (七)页码设置 (4) (八)打印 (4) (九)装订 (5) 二、以表格为主的文档设置 (5) (一)页面设置 (5) (二)标题字体、字号 (5) (三)容字体、字号 (5) (四)表单的设置 (5) 三、各类文件、电子文档格式要求 (5) (一)、工作简报 (5) (二)、会议纪要 (6) (三)、新闻稿 (6) (四)、工作总结 (6) (五)、办公室通报 (7)

一、文档设置 (一)页面设置 一般情况下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3.18厘米;右3.18厘米。(如一页篇幅仅有一两行文字,适当缩减整体文字页边距,将此页篇幅文字调至上一页。)文字材料有明确模板要求的,按要求设置页面。 (二)封面、标识、目录 封面:活动指南、专业性方案、报告等文字材料,在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可带封面。一般情况下,文字材料不带封面,看个人喜好, 标识:有明确要求的,在封面或材料首页的左上角添加标识。一般情况下,文字材料不带标识。 目录:两端对齐,美观大方,目录后在加页码。 (三)文本标题 1.当文档标题级别较多时,一级、二级、三级, .. 标题依次使用“一、(一)、1、(1)、①”,若文档标题级别较少,可直接使用“一、1、”。 2.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不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为36磅。 3.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粗,顶格对齐,段前段后0.5字符,段落行距固定值为28磅,序号为大写数字后加顿号。 4.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加粗,顶格对齐,段前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浙价服[2003]77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本规定标准的30%计收。原我局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表中第二项“工程预算、标底、报价编制”一栏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二、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编制单位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确定。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有关服务收费。 (一)对工程承包单位、中介机构、建材生产企业和经营商委托交易中心发布信息的, 交易中心可向委托方收取信息服务费;对提供交易场所的可收取设施租赁费;上述项目具体标准由同级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交易登记、咨询和发标、收标、开标、评标等交易服务的,承发包关系确定后,可对该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为:对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按交易额的0.30‰向承发包双方分别收取50%的交易服务费;对工程设计或监理等服务项目,按工程概算总价的0.1‰向发包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杭州、宁波、温州和省属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10%,其它市、县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25%,下浮不限。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收取。原我局《关于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浙价服[2001]18号)的规定同时废止。 四、上述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

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 计件收费序 号 服务项目名 称 计价单位 50万元 以下部分 50-100万 元部分 100-500 万元部分 500-1000 万元部分 1000-5000 万元部分 5000万元-1 亿元部分 1—5亿元 部分 5-10亿元 部分 10亿元以上 部分 1 财务报表审 计 年收费标准2000元2‰0.9‰0.7‰0.5‰0.3‰0.15‰0.1‰0.08‰ 2 资本验证次 货币出资 收费标准 1200元 1.5‰0.4‰0.3‰0.2‰0.15‰0.1‰0.08‰0.06‰其他出资 收费标准 按货币出资方式收费标准的120%计收 3 合并、分立、 清算审计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 4 经济责任审 计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 5 清产核资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 6 外汇收支审 核 按计时收费,不低于1000元。 7 特殊目的审计参照4、5收费标准计收或按计时收费。 8 医疗卫生机构、 大中专院校以 及基金会等非 盈利组织的财 务(会计)报表 审计;其他行政 事业单位财务 报表审计 定期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部分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部分下浮20%计收,资 产总额5亿元以上部分下浮30%计收;专项审计报告按财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 计时收费初级助理:300元/小时;助理: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1000元/小时;项目经理:1500元/小时;部门经理:2000元/小时;合伙人(主任)会计师:3000元/小时。 注:1.财务报表审计按被审单位资产总额与销售收入孰高分档累进计费;

Word文档格式规范

Word文档格式规范 (2018) 封 面 编制单位:12346789 编制时间:2018年7月7日

目录 一、文档设置 (4) (一)页面设置 (4) (二)封面、标识、目录 (4) (三)文本标题 (4) (四)正文格式 (5) (五)字体、字号 (5) (六)段落 (5) (七)页码设置 (5) (八)打印 (5) (九)装订 (6) 二、以表格为主的文档设置 (6) (一)页面设置 (6) (二)标题字体、字号 (6) (三)内容字体、字号 (6) (四)表单的设置 (6) 三、各类文件、电子文档格式要求 (6) (一)、工作简报 (6) (二)、会议纪要 (7) (三)、新闻稿 (7)

(四)、工作总结 (7) (五)、办公室通报 (8)

一、文档设置 (一)页面设置 一般情况下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3.18厘米;右3.18厘米。(如一页篇幅内仅有一两行文字,适当缩减整体文字页边距,将此页篇幅文字调至上一页。)文字材料有明确模板要求的,按要求设置页面。 (二)封面、标识、目录 封面:活动指南、专业性方案、报告等文字材料,在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可带封面。一般情况下,文字材料不带封面,看个人喜好, 标识:有明确要求的,在封面或材料首页的左上角添加标识。一般情况下,文字材料不带标识。 目录:两端对齐,美观大方,目录后在加页码。 (三)文本标题 1.当文档标题级别较多时,一级、二级、三级, .. 标题依次使用“一、(一)、1、(1)、①”,若文档标题级别较少,可直接使用“一、1、”。 2.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不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为36磅。 3.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粗,顶格对齐,段前段后0.5字符,段落行距固定值为28磅,序号为大写数字后加顿号。 4.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加粗,顶格对齐,段前

广东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意见稿)

广东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意见稿) 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35项) 序号项目单位指导价 (元) 释义及备注 1 早期尸表检验具2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 2 晚期尸表检验具3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 3 早期尸体常规 解剖 具8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 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 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 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 4 晚期尸体常规 解剖 具12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 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 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 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 5 特殊尸体解剖具15000 对特殊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特殊尸体包括高度腐败尸体、尸体发掘、碎尸等 6 乙类传染病尸 体解剖 具20000 对乙类传染病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 剖检验。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种类。 6 丙类传染病尸 体解剖 具15000 对丙类传染病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 剖检验。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丙类传染病种类。 7 尸体脊髓腔解 剖 例1200 对尸体脊髓腔部位进行解剖检验 8 单个器官肉眼 大体检查 个 1000/心脑 肺、500/ 其他 对心、脑、肺、肾、脾、肝等器官中的一 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对心或脑进行 肉眼大体检查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其他器 官。对多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的,每 增加1个器官,加收一定标准的费用,但 收费总额不高于全套器官肉眼大体检查的 费用。 9 多器官肉眼大 体检查 套7000/具 对一具尸体常规解剖的全套器官进行肉眼 大体检查 10 常规组织切片 制作和检查 张100/张 对器官取材并制作切片,进行组织病理学 检查。对一具尸体常规解剖的全套器官进 行组织切片检查的 11 组织切片特殊 染色检查 张600/张 利用特殊染色技术进行病理组织学切片检 查,包括脂肪染色、糖原染色 12 电子显微镜病 理检查 标本800/样 制备符合要求的样品,利用投射电子显微 镜或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检查 13 硅藻检查例1000/样本对尸体的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器官进行硅藻检查 14 尸体X光检查部位600/部位对尸体某部位,如头部、颈部、胸腹部、骨盆部、四肢,进行X射线检查。对四肢中的任何一肢、二肢、三肢、四肢进行检查,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 (21000-10000)×0.05%=5.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 折后价格:21.68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 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 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

推荐-建筑物可靠性鉴定收费标准 精品

中国劳动保护工业企业协会既有土木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建(构)筑物可靠性鉴定取费标准说明 一、本取费标准可作为具有建筑物可靠性鉴定资质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结构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取费参考和指导。 二、本取费标准以分类分级常规定额取费办法为主,辅以非常规条件下按工作实物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 三、本取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常规鉴定费:一般包括建(构)筑物初步调查、现场检测方案制定、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常规检测项目、现场检测结果分析、鉴定报告编写等工作的费用(具体取费见附表)。 2专项测试费:主要包括结构动静测、荷载试验、吊车梁轨道连接系统平直度测量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试验或其他专项测试工作的费用、应根据实际测试条件与工作量确定。 3特殊工作费:主要指委托方对鉴定项目有特殊要求时(如仲裁)的测试鉴定,或者鉴定深度超出国内现行规范要求,或者要求附加处理方案等工作的费用。 四、如果只委托做可行性研究时,可参考取常规费标准中咨询性一项计算取费。 如果原建(构)筑物资料部分缺损,可乘以1.3-1.5的调整系数;如大部分图纸丢失,则乘以1.5-1.8或以上的调整系数。 如果建筑物需进行改造或在技术改造项目中需结合设备改造,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特殊工作费的取费标准,根据具体的工作实物量,参照相关标准或工程经验,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如果工作时间要求很紧,则乘以1.2以上的赶工系数 五、本取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鉴定取费可与委托任务单位参照相关取费标准协商确定。 中国劳动保护工业企业协会既有土木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单层建筑物常规鉴定取费标准 注:1咨询性是指以委托任务方提供的资料为主进行的鉴定项目(不含现场检测)常规性是指按国家现行鉴定标准规范规定进行的常规现场检测及鉴定项目;高难度是指技术难度大或鉴定工期紧或处理建议有疑难的鉴定项目。 2烟囱、通廊、筒仓等构筑物鉴定取费标准一般可参考单体工程的取费标准。 3对于特殊构造物如周边面积较大的应按检测折算面积考虑计算。 中国劳动保护工业企业协会既有土木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损伤程度鉴定700-800元/例(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700-900元/例(3)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500-700元/项(4)性功能鉴定 800元/例(5)医疗纠纷鉴定2500-3000元/例(6)活体年龄鉴定 700元/例(7)劳动能力评定 500-600元/例。 热门城市:项城市律师新泰市律师思茅区律师江汉区律师龙泉驿区律师姑苏区律师武陵区律师香河县律师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也许很多人觉得自己不需要了解,但是如果我们平时花点时间去了解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自身是很有帮助的。今天,我们的在下面的文章中将为您带来比较全面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内容,大家可以学习交流一下。 一、法医类类别 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 备注 (一) 法医病理鉴定

1 早期尸表检验具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 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具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 致伤(死)物认定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 脏体硅藻检查例5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3000

各类业务收费标准文件

各类业务收费标准文件 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费用的通知 定价费〔1996〕1617号 1996-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认定合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评估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质量和价格一致的服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申请表》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人员名单》(副本)抄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三、资产评估收费,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格字〔1992〕625号)的规定执行。如果资产评估涉及房地产评估,则房地产应作为独立项目进行评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价格计算[〔1994〕XXXX 7月17号)执行 附表:基于房地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房地产总价格(万元人民币)低于100

元(含100元)且101年以上至1000年以上XXXX 1,00 1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已经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接受业务不受行政区域或行业的限制。在经济上,它是自给自足、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和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职业保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以各自的财产承担。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办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接受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二、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业务费用,分为计件和计时两种类型。承接具体业务项目,按计件标准进行;承接一般咨询业务,按计时标准执行。(一)计件工资根据受委托单位的经济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单位的收费标准详见表1。 2.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各种关联企业的收费。详情见表2。 3.上市(筹)股份制企业收费标准见表3。 4、本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外国或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每小时收费标准根据承包商的不同资质分为以下五类:1。总会计师和副总会计师委托的每小时人民币XXXX的会计咨询单位,可优先

公文、文件标准格式要求

公文、文件标准格式要求 【页面设置】: 页面方向:横向 页边距:上2.0cm 下1.0cm 左右0.9cm或0.91cm 页面居中方式:水平 边框设置:边框不包标题行、备注行、审批行 【行高列宽】: 行高:标题行高35磅,表头、内容、备注行高25磅,审批行高30磅 列宽:“重点工作”列宽4磅,“序号”列宽5磅,“工作内容”列宽40磅,“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列宽13磅,所有列宽为固定值 【字体设置】: 标题字体:黑体20号加粗 表头字体:横、竖栏标签设置宋体11号加粗,其中“重点工作”、“一般工作”单元格对齐方式选择“文字竖排” 正文字体:表内正文宋体9号,其中,“工作内容”文字设置上下居中左对齐,序号、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文字设置垂直居中、平行居中 备注行字体:宋体10号 审批行字体:宋体12号加粗 【内容要求】: 工作内容部分:标准行高25磅,如出现跨行,设置为自动换行,三行及以上,每增加一行,行高增加10磅 完成时间部分:预计本月内完成的工作,标准格式为“x年x月”,预计本月无法完成的,填“跨月”,完成时间具有前置条件限制的,填“xx工作完成后xx个工作日”,设置为自动换行 序号部分:序号要求左右对称,留白部分与有内容部分同步编号 【打印要求】: 纸张输出:多页打印设置为“双面打印,长边装订” 打印标题:多页打印页面设置中选择“顶端标题行”打印,选择标题行、表头(表格前三行) 跨页打印:如跨页行数在3行及以内,对全部内容行、备注行、表头行行高调整为20-24

磅之间,收为一页,如跨行超过3行,全部内容行、备注行、表头行行高调整为25-27磅之间,调整为多页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完整版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计价格[2002]1980号 (已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各类业务收费标准文件

各类业务收费标准文件

国家计委国家国资局 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 计价费〔1996〕1617号 1996-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评估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申请表》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人员单表》(副本)抄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房地产作为独立项目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作为整体资产的一部分,按整体资产一并评估的,收费标准按价费字〔1992〕6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资产金额(万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资产评估 收费 100以下(含100) 6‰ 国家物价局国 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2]价费字样 625号文 资产评估收费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 收费办法,即按资 产金额大小分五个 收费档次分档计算 收费额,分档相加 为收费总额 100以上-1000(含1000) 2.5‰ 1000以上-5000(含5000) 0.8‰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5‰ 10000以上0.1‰

挂靠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挂靠业务规定

挂靠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挂靠业务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挂靠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挂靠业务规定(一)、深圳建装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挂靠业务收费标准如下: 1、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下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 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2、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5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 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3、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500-1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4、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1000——3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5、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0-5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6、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 %,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 (注:单个项目,先按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对应的标准收取挂靠费。一年内有多个项目挂靠的,按累计合同金额对应的标准收取挂靠费,所有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都需针对每个项目与公司签订协议) (二)其他相关规定;

1、挂靠单位或挂靠人只领用公司资质装订本的,按 /套 2、挂靠单位或挂靠人自做标书,需公司完善、盖章、封装,每套收元 3、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需公司预算造价、并做好标书,按造价总额 %收费。(做造价前需挂靠单位或挂靠人先行按预估造价总额的 %支付一半); 4、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需公司人员前往的:一般人员每人每天元,中层人员每人每天 元,高层人员每人每天元。(出发前先予支付,差旅费全部由挂靠单位或挂靠人承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增项目收费标准

附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增项目收费标准 目录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三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及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五电梯 (4) (一)电梯类定期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4) (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三)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表六起重机 (7) (一)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7) (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7) (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8) (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 表七游乐设施 (13) (一)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13) (二)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 (20)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四)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八液压(气动)系统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九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5) 表十水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6)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27)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检验依据: ①《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 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 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2004 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G1001-2004 ⑤《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1985 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3 2.本表同时适用于热电(汽电)联产锅炉检验; 3.定期检验、安装监检资料审查不得收费;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 4.额定蒸汽压力P≥9.8MPa、P≥13.7MPa、P≥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检验费分别按表列标准的1.6倍、2倍和2.2倍收取; 5.产品制造监检费和设计文件鉴定中锅炉出厂价系指包括锅炉本体(含燃烧设备、烟道和风道、自控仪表)及钢架、平台、扶梯在内的设备出厂价,安装质量监检费中锅炉出厂价还包括炉墙、保温、锅炉辅机及管道附件的出厂价。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业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业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业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业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业务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业务的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业务招标代理业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业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业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业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业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业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