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雷山县西江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

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第三条: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第四条: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等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放置于废物房,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护长和卫生责任人为第二责任人。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必须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办公室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订,组织

实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临时贮存和外运处置工作,总体协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和追查工作,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控

、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医院感染或人员伤害时的紧急处理以及指导被污染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的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护理部和合同办负责组织各临床科室和其它辅助科室按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中的收集、运送、消毒工作及其它相关责任制的具体落实。供应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求中的物资供应。医院各出入口应加强检查工作,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品,查处医疗废物流失、盗窃等事件。

第七条:各科室和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工作的承包单位,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1)必须设置收集和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临时存放场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黄色”聚乙烯塑料包装袋或使用符合要求标准的专用容器。

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医疗废物塑料包装袋性能要求

1.用于医疗废物塑料包装袋生产的聚乙烯原料应符合

GB11115-89(低密度聚乙烯LPDE)、GB15182-94(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GB11116-89(高密度聚乙烯HDPE)的有关规定。

2.包装袋外观标准符合下表要求: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或容器的警戒线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7)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贴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的日期、类别,有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8)各科室对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应当及时消毒,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9)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废物的科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由病人所在科室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九条:各科室应当及时组织运送人员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及时送至医院垃圾场暂时贮存。运送人员同时应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戴口罩、戴手套、穿工衣和勤洗手等。

第十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到垃圾场。

第十一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运送工人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得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送,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流失和扩散,运送中不得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保证及时、完整地将医疗废物送至垃圾场。

第十三条:运送工人将医疗废物送至垃圾场后,必须时处理(烧毁深埋)。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贮存室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各科室和医疗运送承包单位必须加强对本科室所有人员的教育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留、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及其它废物废品。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或被偷窃,应及时向总务科报告,接报告后,总务科应及时追查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意见;

(2)医疗废物发生泄漏、扩散时,应确定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总务科报告,及时组织人员尽快对现场进行处理,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总务科和相关科室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十七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若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医院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院内通报或辞退,可以并处扣罚责任人或当事人100~500元;三次以上警告仍不改正的,扣罚科室质控分1~5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袋或容器包装医疗废物的;(三)没有按规定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的;

(四)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装混送的;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致使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事件的;

(六)对医疗废物放置场所、运送车辆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七)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未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而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对其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的;

(八)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中未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的;(九)擅自截留、转让、出卖医疗废物或其它废品废物的;(十)医疗废物发生丢失、被盗、泄漏、扩散等事件时隐瞒不报或没有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的。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院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医疗废物放置场所及其它物品消毒措施指引

2、医疗废物收送人员防护指引

西江镇中心卫生院

附1:

医疗废物放置场所及其它物品消毒措施

附2: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措施: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

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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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原则上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在现有条件下,医院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消毒后在24小时内彻底焚烧。 3、原则上清洁工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上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上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在现有条件下,将以上垃圾分类后彻底焚烧并做好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在24小时内消毒后进行彻底焚烧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由护士长签名后统一保存。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7)使用后的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采血后针头、玻璃安培等直接投放于锐器盒。 (8)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废弃的被服;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9)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感染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练习题★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何时颁布() A. 2003年6月16日 B.2003年7月16日 C.2004年6月16日 D.2004年7月16日 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指的是() A. 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危害性的废物 B.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 物C.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D.在日常公益活动中产生的废物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 A.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 B.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产 生的生活垃圾 C.医疗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弃物 D.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 4?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该是()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 会主任 5?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6?对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正确的是() A.使用单层专用包装袋,及时密封 B.置于专用容器内,及时密封C?使用双层专用包 装物,及时密封 D.装于黄色塑料袋内,扎紧袋口 7?在医疗活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防护服、鞋套等应投入以下哪种颜色的包装袋 () A.黄色专用包装袋 B.黑色专用包装袋 C.红色专用包装袋D。白色专用包装袋 8?对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处理正确的是() A.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B.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C.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密封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D.在产生地 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倒入生活垃圾中 9.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几类() A.3类 B.4类 C.5类 D.6类 10?以下哪类物品不属于病理性废物() A.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B.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C.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块 D.医学实验室动物的组织、尸体 11. 以下哪类物品不属于药物性废物(0 A.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B.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C.菌种、毒种保存液 D.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 12. 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属于哪类医疗废物()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

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本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1.分类收集方法见《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见附表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医疗废物桶:放置于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产生地且方 便收集的地方。⑴除了在处置室、换药室等常规放置医疗废物桶外,治疗室(仅限于治疗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床旁、感染性疾病科病室应放置医疗废物桶。 ⑵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生部令第36号 【发布日期】2003-10-15 【生效日期】2003-10-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36号)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 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 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 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 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 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 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 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目录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于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关联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关联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 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县级之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壹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壹监督管理。 县级之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于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和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壹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于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洛阳东方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本规定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病毒性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2、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3、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医疗废物处理。 4、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后,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5、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和卫生责任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盗窃事件发生。 6、各科室和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单位及运送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存放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7、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必须设置收集和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所,临时存放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黄色”塑料包装袋或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专业容器。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或容器的警戒线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粘贴标签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的日期、类别,有需要的特别注明。 8)各科室对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应当及时消毒,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9)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抗体和菌种、毒株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科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有所在科室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衣和勤洗澡等。 9、运送人员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垃圾场。 9、运送人员及时到各科收集医疗废物并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10、运送工具应当有警示标识,并且必须使用防渗漏、防抛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理的专用运送工具。 1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得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送,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流失和扩散,运送中不得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保证及时完整地将医疗废物送到暂存处。 12、运送人员必须做好医疗废物数量和重量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其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造成外泄。 13、医疗废物贮存地应保持干净无血水或其它污渍,医疗废物运走后,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

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9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10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0号 颁布日期:20030616 实施日期:20030616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臵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臵。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臵,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臵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臵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臵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臵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臵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臵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

郁南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题及答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试题 ( 2014\10\20) 一、单项选择(15) 科室: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何时颁布?(A)姓名: A 2003年6月16日 B 2003年7月16日 C 2004年6月16日 D 2004年7月16日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什么?(B) A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危害性的废物 B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 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危害性的废物 C 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危害性的废物 D 在日常公益活动中产生的废物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 D ) A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 B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C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弃物 D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收治 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4、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 A 法定代理人 B 法定代表人 C 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5、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 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48小时 D 72小时 6、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正确的是哪一项( C ) A 使用单层专用包装袋,及时密封 B 置于专用容器内,及时密封 C 使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及时密封 D 装于黄色塑料袋内,扎紧袋口 7、在医疗活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防护服、鞋套等应投入以下那种 颜色的包装袋?( A ) A 黄色专用包装袋 B 黑色专用包装袋 C 红色专用包装袋 D 白色专用包装袋 8、对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处理正确的是 哪一项?(A) A 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 收集处理 B 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C 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密封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D 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倒入生活垃圾中 9、《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几类?( C )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具体管理科室: 责任人: 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临床科室责任人为:护士长 医技科室责任人为:科主任 医疗废物管理员: 二、培训 1、加强对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自身防护等知识培训。 2、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医疗废物分类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防护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必要时戴手套、口罩、帽子、眼罩、围裙、防护服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四、医院应按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具体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各临床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可降解的垃圾袋或密闭的容器内。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放射性垃圾装红色袋。针头、刀片等锐器装入锐器盒。禁止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装,如发现混装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2、垃圾袋的外表不得沾有任何医疗废物。如发生垃圾袋的外表被污染时,必须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必要时再加一层包装。 3、对传染病区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 4、检验科的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送医疗废物暂存处前应当就地高压消毒,并做好登记。 5、对医疗污水、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运送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天下午4点将医疗废物袋封口并做好科室、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标志后放入医疗废物周转箱(黄色)内,然后进行登记、交接和签名并注明交接时间后运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地点。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XXX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指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第三条: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第四条: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等药品由药学部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登记后上缴办公室统一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允许,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相关科室必须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工作。院办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订,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临时贮存和外运处置工作,总体协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和追查工作,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医院感染或人员伤害时的紧急处理以及指导被污染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的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护理组及其它科室按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中的收集、运送、消毒工作及其它相关责任制的具体落实。院办加强检查工作,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品,查处医疗废物流失、盗窃等事件。 第七条:各科室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必须按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 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3.1 感染性医疗废物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④

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3.2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3.3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3.4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 回收暂存的管理 4.1 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4.2 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要求专职收集人员每天种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用1500 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一次。 5 进行全员培训,定期检查考核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学习各类人员职责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

国务院令第380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包括实验动物尸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见附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 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正式版)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 防止疾病的传播,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 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 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 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 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

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 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 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 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 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 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 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 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 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 穿好工作服, 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 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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