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认识和对策

精准扶贫的认识和对策

【篇一:浅谈精准扶贫的理性认知与现实对策】

浅谈精准扶贫的理性认知与现实对策

精准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各地大胆探索、强力推进,总结了经验、显现了成效。但在连片特困地区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冰点性认识和困境,需要从理性认识和制度设计上加以解决。

一、历史定位

实施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我国扶贫方式的重大调整,体现了新的历条件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在思维方式和实践方略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阶段变化的逻辑必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工作深入,我国贫困人口分布逐步从全国性的“面”向“带”

再向“点”的形态游离,扶贫工作任务呈现出阶段性变化特征。从七十年代末的整体推进到八十年代末的整区推进,从八七攻坚的整县推进到新世纪

的整村推进,目标越来越集中。新阶段,呈现出点面结合的

“片”区深层贫困,中央适时提出区域发展和精准到户两轮驱动战略。

实施精准扶贫是世界形势发展的科学应对。以欧美为中心的全球经济格局正加速向新兴市场国家为主的多中心转移,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贫困弱势群体如何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日益成为一个非常重

要的问题。美欧全球战略东移和大国“畸形崛起”的历史警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和更精准的方式,解决贫困问题。

实施精准扶贫是市场经济条件的正确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在新型市场化、城镇化强力推进的大背景下,不同群体受益完全不同,最容易分享到好处的往往是高收入阶层和少数权贵群体,贫困群体最难受益。精准扶贫切中时宜。

实施精准扶贫是历史经验教训的自觉吸取。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对象不准,容易出现人情扶贫、关系

扶贫,甚至滋生腐败;方式粗放漫灌,项目针对性不强、难以到户,多为扶农而非扶贫,容易出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制度设计存在缺限,以扶贫搬迁为例,应扶的搬不起,能迁的不贫困等。扶贫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

二、理论要求

精准扶贫是特定历史时期,针对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特定历史任务而制定的精准“制导”式的“靶向”治贫方式,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首先必须做好完备的顶层设计,做到设计理念科学、理论体系完

整、操作程序严密、实施效果可控。根据现代系统化、效能化、人性化、制度化管理要求,精准扶贫的理论设计应做到以下十个精准。思维认知精准是前提。广大干部群众,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以现代民主科学法治的思维、亲民怜弱济困的情怀、廉洁为民务实的作风对待精准扶贫,作为一号工程,以广乏的共识和高度的自觉践行精准扶贫。领导方式精准是首要。主要是指宏观权力运行方式,结合中国国情,按照特事特办和集中领导的原则,自上而下垂直示范,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对象识别精准是基础。贫困人口的识别和确定,在坚持现行规模控制、自上而下、逐级分解方法的同时,应注重突出逐户调查、排序分断的准确性

。帮扶责任精准是基本。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限时脱贫、考核有果。帮扶措施精准是重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一户一法制定脱贫计划,帮无定法、但要得法,重点是寻道增收。帮扶力度精准是要件。精准制导,责任人的引爆力和贫困户的自爆力都要够,干部的情感和精力投入是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保障力量精准是关键。后续政策项目支撑要跟上,足够的资金投入是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保障所系。评价体系精准是要务。当务之急,从上到下要建立一套

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并严格量化考核。考核方式精准是根本。以什么性质、层次及方式考核认定精准扶贫目标体系,是根本制度问题。考核性质要准,在连片特困地区,是经济社会综合目标即总考核;考核份量要够,是主体;考核层次要高,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的考核。结果运用精准是保证。考核结果必须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激励约束要足够。

三、现实问题

1、认知共识不深,践行效应较差。一些地方宣传学习不够、知晓不广、认识不深、共识不高、措施不硬,远未有把精准扶贫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

落到实处。一些部门积极性不高,按过去惯例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形势大于内容。

2、包保数量悬殊,责任落实较难。多数特困县,贫困面积大、人口多,而能参入帮扶的干部人数少,企业效益差、数量少、帮扶积极性不高,本地社会帮扶资源十分有限。以我县为例,现有贫困人口15万,干部仅3100人,包保双方数量悬殊大,帮扶责任很难落实。

3、后续政策不明,帮扶后劲乏力。各级召开了动员大会,行文安排并组织干部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但后续政策不明确。由于缺乏项目资金支持,工作队

和责任人没有硬性手段实施帮扶,精准滴灌的管道建立起来了,但有“管”无“水”,老百姓说:“云来了,雨下不来。”

4、资金投入不足,攻坚合力不够。由于受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条块分割、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涉农项目金融市场风险、扶贫部门协调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除重点贫困村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外,难以顺利整合到其他方

面的项目资金。资金严重不足,扶贫合力难以真正形成,攻坚气场有些短促。

5、扶贫部门弱势,统筹协调缺位。扶贫机构性质不确定,行政合法性受质疑。工作地处偏远、地域广阔、业务宽泛,与人员编制、专业技能、经费保障受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行政执行力低下。政府是扶贫开发的宏观责任主体,不具备直接落实责任的现实条件,扶贫部门抽调人员受各部门岗位编制限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又无专门力量,往往造成扶贫主体不明、统筹协调缺位。

6、考核措施不硬,结果导向不力。一些地方普遍存在考核定性不准、层次不高、分量不够等问题,扶贫考核往往变成考核扶贫部门,与主要领导的组织考核运用没有形成关联,对单位干部激励约束不够,考核导向力不强。

【篇二:浅析精准扶贫】

浅析精准扶贫

—政府如何改“漫灌”为“滴灌”

摘要: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了8个“新词”,其中就包括了“精准扶贫”这一词汇。所谓“精准扶贫”就是指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精准扶贫一改以前政府“漫灌”式的扶贫工作机制,确实体现了本届政府对于贫困地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本文通过对政府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分析,来进一步了解政府扶贫工作如何实现从“漫灌”到“滴灌”的创新与进步。

关键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转变创新与进步

一、精准扶贫的定义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

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简单来说,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谁的贫困程度深对谁的扶持就应多。

二、实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一)实行精准扶贫是我国国情的现实要求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比较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

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二)实行精准扶贫是扶贫工作创新的重要要求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

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精准扶贫如何实现由“漫灌”到“滴灌”的转变

(一)精确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

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

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法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是精准扶贫的关键

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

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遂宁市船山区唐春村的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南江县农村廉租房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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