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附件: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特制定《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专门履行残疾学生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公平公正,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

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学生权益,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

(三)能力为重

将学科知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突出特殊教育实践能力;研究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需

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和准入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制定特殊教育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特点,加强特殊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机构)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绩效管理机制。

(四)特殊教育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_New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已于1998年12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准则,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保障,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有助于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中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中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中学生,重视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 7.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 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中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中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中学生的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中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激发中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中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13.引导中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精选文库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8.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专业知识 (五)教育知识 19.掌握中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22.了解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中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24.了解中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 25.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6.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27.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七)学科教学知识 29.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 30.掌握所教学科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31.了解中学生在学习具体学科内容时的认知特点。 32.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八)通识性知识 33.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4.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35.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docx

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 围绕学校课程改革,强化各项管理,立足残障学生的发展,转变观念,优化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管理实效,才能够创办和谐的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学校。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一) 指导思想: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一比一访三走进》等活动为载体,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强化办学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探索适合我校校情的“医教结合”之路,强化个别化、生活化教育,为残疾孩子受到平等教育、将来走上社会做个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为深入贯彻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思想的引导,把学生自理能力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礼貌的培养、责任意识的培养、生存能力的培养等综合素质的达成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对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求各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具体落实。 2、加强教师校本培训。切实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助平时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在校本培训中,实行“全员培训与分层次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进程。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期每人进行示范引领课,并和新教师结成帮教对子。 校本培训的项目有:钢笔字(每周一次展示)、粉笔字(两周展示一次)、以业务学习和通识学习为载体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在集体备课过程中进行业务能力(手语、课件等)的培训。并结合教学设计比赛和教学叙事比赛,展示教师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成果。 二、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1.精细教学常规管理 坚持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以课堂为中心、课堂以效益为中心。以“有效教学”的研究为抓手,努力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课程管理意识,确保开全、开足、教好国家规定课程;二是进一步增强过程管理意识,按照科学、高效、规范的要求,关注每一个细节;三是进一步增强制度管理意识,完善考评机制,使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严把集体备课关。严把课堂教学关。严把作业批改、讲评关。周密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做到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了如指掌。挖掘教师教学风格,打造精品、高效课堂. 2.积极探索教改模式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7.尊重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13.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8.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专业知识 (五)教育知识 19.掌握小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22.了解小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小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24.了解小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 25.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6.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27.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特殊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细则2016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特殊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2016年3月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特殊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特殊教育就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得基本途径。为加强我校得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组织 (一)学校以校长为核心,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教学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教研网络,不断建立与完善高效得教学管理系统,全面计划、组织、指挥、调控、检查、总结与提高学校得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得教学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得意见》(国办发〔2009〕41号)与《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实施办学行为。 (三)学校得领导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引领教师务实、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制订学校得教学管理制度,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得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证。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学校管理得制度化、规范化。 2、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创建教师专业化成长之路。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校长要遵循残疾学生得自身特点,重视与加强教学支援体系建设,使符合条

件得残疾学生普遍得到教育、康复、职业培训,创设有利于师生发展需要得宽松与谐得支持性环境,提供师生最少限制环境。 5、在设计与实施特殊教育服务得过程中,学校必须加强与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合作,考虑家长得意见与愿望,在合适得时候还要考虑学生本人得意见与愿望。 (四)教务处承担学校教学计划得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得指导检查等管理任务。部门负责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校长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好课程表与教师任课安排表,开齐开足课程。 2、协助校长抓好教学检查。 3、加强教学策略研究。 4、做好教学档案与教学业务档案工作。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档案工作,不得更改、损坏、遗失各种档案资料,对师生档案材料要严格保密制度。要建立教师得业务档案,真实反映出每位教师成长得足迹。 二、教学实施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得基本性质,体现先进得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得基本规律与特点,遵循特教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既着眼于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得基本需求,又体现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为残疾学生得全面发展奠定基础。要根据教育部《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足、开齐、开好各门课程。 (二)课程实施 1、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编写得教材。无统编教材得,学校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使用其她省市教材审定委员会批准使用得教材。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双师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院校(机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依据《专业标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将《专业标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 2013年9月20日

特殊教育课程具体内容

第三讲特殊教育课程 一、特殊教育课程含义 1.广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科的总和,或者学生在教师教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 2.狭义:特殊学校中的各门学科。 课程的定义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课程即教材 课程内容在传统上历来被作为要学生习得的知识来对待,重点放在向学生传递知识这一基点上,而知识的传递是以教材为依据的。所以,课程内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上课所用的教材。这是一种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目的观的体现。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课程即活动 这种课程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杜威。杜威认为“课程最大流弊是与儿童生活不相沟通,学科科目相互联系的中心点不是科学,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通过研究成人的活动,识别各种社会需要,把它们转化成课程目标,再进一步把这些目标转化成学生的学习活动。这种取向的重点是放在学生做些什么上,而不是放在教材体现的学科体系上。以活动为取向的课程,注意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是一种探究性的教学。 课程即经验, 认为“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供学习经验,而不是向学生展示各种事物。”这种观点强调学生是主动参与者,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的质和量决定于学生而不是课程,强调学生与外部环境的互相作用。教师的职责是构建适合学生能力与兴趣的各种情境,以便为每个学生提供有意义的经验 5

二、特殊教育课程的历史发展 唯物论与人道主义的传播从思想上为特殊教育扫清了道路,康复医学的进步从科学上为特殊教育课程提供了依据,而盲文和聋人手势语的创造则从语言文字上为特殊教育课程做了准备。 课程的前提是语言文字,有了语言文字,课程才能提到日程上来。 2.第二阶段 养护机构的建立。由于尚未具备诊断测量的工具,受教育者的障碍程度无法分辨,只得不分障碍程度的轻重,一律加以教养,教学内容主要是以补偿或治疗缺陷,为残疾者参与和适应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养护也意味着慈善救济,反映在课程上就是只停留在生活适应的低水平,并且不分残疾轻重。 3.第三阶段 教育对象分化,引起课程分化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前: 1905年比奈-西蒙量表问世;普通中、小学特殊儿童班的大发展。这两件事也叫做特殊教育的里程碑。对弱智儿童的诊断更加科学,对弱智儿童的认识分化更详细。教育对象的分化,必然引起课程的分化。建立特殊班,逐渐推广到盲聋低视力肢体障碍等儿童也在普通中小学建立 1.第一阶段 第1页 特殊班,这样就使人们明确了特殊儿童在课程设置上,首先考虑的是学习普通教育学校相应学段的部分课程,以完成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 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完善阶段1960-至今 1975年美国94-142公法,促进了美国特殊教育长足发展,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公布的新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加以保障,据此制定的《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名称及工作阶段 项目名称: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 1.2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xxx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本报告由xxx投资咨询服务部编制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丙 61000737 1.4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及范围 1.4.1研究工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6、《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7、《“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教发〔2007〕20号); 8、《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12月1日通过); 9、《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1994年发布); 10、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有关规定; 11、《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 12、《陕西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13、《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2研究工作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规范及标准以及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设想,着重对工程建设进行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对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对校址选择及外部建设条件进行考察;对项目对周围环境及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价;对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进行设置和配备;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及进度进行安排;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及研究分析资金来源状况;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1.5 项目建设地址 xxx特殊教育学校选址于县城城市主干道西新街以南,凤凰西路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最新版)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 划(最新版) Through the work plan, you can make a plan for future work and work out a detailed plan; the work plan function greatly improves work efficienc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最新版)导语:通过工作计划,可以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规划,制定出详细计划;这样能让工作更有条理性,还能对工作进行全局的管理,可以更好的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计划功能对提升工作效率有很大提升。 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一) 指导思想: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一比一访三走进》等活动为载体,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强化办学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探索适合我校校情的“医教结合”之路,强化个别化、生活化教育,为残疾孩子受到平等教育、将来走上社会做个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为深入贯彻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思想的引导,把学生自理能力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礼貌的培养、责任意识的培养、生存能力的培养等综合素质的达成作

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对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求各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具体落实。 2、加强教师校本培训。切实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助平时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在校本培训中,实行“全员培训与分层次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进程。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期每人进行示范引领课,并和新教师结成帮教对子。 校本培训的项目有:钢笔字(每周一次展示)、粉笔字(两周展示一次)、以业务学习和通识学习为载体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在集体备课过程中进行业务能力(手语、课件等)的培训。并结合教学设计比赛和教学叙事比赛,展示教师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成果。 二、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1.精细教学常规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用标准化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所称特殊教育学校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盲、聋、智障学生的学校。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实施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和使用功能,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无障碍”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本建设标准将各类校舍面积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分为Ⅰ类和Ⅱ类。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建在县级城镇

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建在地(州)、市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九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盲、聋校为9班、18班、27班,12人/班。 二、培智学校为9班、18班、27班,8人/班。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四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一、盲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地理教室、小琴房。 二、聋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训小教室、律动教室及辅房、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语训小教室、职业技术教室。 三、培智学校:包括普通教室、唱游教室、心理疏导个训室、计算机教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家政训练教室、语训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律动教室及辅房、乐器室、情景教室。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盲校应增设风雨操场、心理咨询室、视力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贵州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范(试行) (未商省建设厅) 为规范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教育部2004年颁布)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育部1994年颁布,试行)》,结合我省现阶段以建综合类学校为主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范(试行)。 一、校址选择 学校所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校址选择应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 2、校址应选择在卫生、无污染的地区,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学校应选择在交通较为便利、公用设施较为完备的地区; 4、校园周边不应有无防护设施的河流、池沼、断崖及陡坡等地带; 5、校园用地不应有架空变压输电线及城市热力管等管线穿越校区。 二、班额 盲学校每班按14人、聋学校每班14人、启智学校每班12人计算。 三、学校用地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按功能来分,应按教学区、运动活动区、植物种植绿化区、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关系进行合理布置。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按下表执行(单位:㎡) 综合类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按不低于65㎡/生执行。 1、运动场地应根据学校规模设置:9—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及4—6股的100m直跑道的运动场;18—24班规模时,尚需增设1—2个球类场地。 2、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应包括:体能训练、盲学校定向行走训练、职业训练场等,其场地面积应为4㎡/人,但总面积不应小于400㎡。 3、学校绿地应包括校园绿地及植物种植园地等成片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5%。 四、学校校舍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的组成,根据学校类型、规模、教学活动的要求和条件,为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活动提供不同数量、不同尺寸、不同设施设备的用房,一般包括各类教学用房(普通教室、专用教学及公用学习用房)、生活训练用房、劳动技术用房、康复训练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等,其使用面积最低指标见附表。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

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

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条文说明) 一九九四年七月 北京

目录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 第二篇盲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三篇聋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四篇弱智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加速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必须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校舍建设标准,以便能够创造适合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和少年需要的、有利于补偿其生理缺陷,便他们受到全面的基础教育,并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校园环境,同时也使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中有所遵循,这是制订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的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乎,充分考虑残疾儿童和少年的特点,创造适宜的教学环境,配备必要的教学、行政办公和生活用房及场地设施。并在规划中预留必要的职业技术教育用房和勤工俭学用房的基地。各地在新、扩、改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时均应按本标准做好校舍建设规划。并可根据经济条件一次建成或分期分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南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问题: 1.特殊教育法制建设滞后。 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都涉及了残疾人儿童教育的一系列问题,《残疾人教育条例》对残疾人的教育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残疾儿童教育的顺利实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法。现行法律法规中,缺少更为详细的、具体的、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在残疾人教育上更为突出。缺乏相应的立法保障往往导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领导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不利于特殊教育发展。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数量极少,公办的只有8所,民办的也只有4所,这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2.政府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投入不足。 我国的特殊教育投入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数量极少,公办的只有8所,民办的也只有4所,这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并且经调查发现,县级的残疾人教育学校先进的教学仪器和手段没有配备,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教学设备、教学资料都缺乏。例如,学生没有起码的的上课的器材,更不用说聋儿有适用的助听设备、盲生、儿有适用的助听

设备了。另外,民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存发展状况更是令人担忧,甚至连教师、及最基本的教学设备都缺乏。 3.残疾儿童入学率偏低。 残疾儿童属于弱势群体,残疾导致的残疾人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是造成入学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其次,经调查,大多学校在招生时在年龄、户籍、身体状况上都有所限制。例如,智力学校要求只接收本地区内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儿童,另外在年龄方面也有阶段限制。这就使得多重残疾的、较偏远地区的以及大龄的残疾人没有获得特殊教育的机会,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化的实现。 4.民办与公办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1)从经费上看:公办学校各项花费全部由家承担,资金压力较小。而民办学 校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调查显示,学校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的捐助、 基金会以及企业的赞助、学生义卖所得及部分学员缴的学杂费等。 2)从硬件上看:公办学校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表现在学校占地面积较广、有 较多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残疾人康复健身设备。而民办学校在硬件设 施上就极为缺乏,表现为学校场地狭小,不具备相应的教学设备以及基本 的康复健身设备。 3)从软件上看:公办学校教师资源比较充足,教职工分工比较明确,层次等 级分,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水平都相对较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较 多。而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差强人意,教师水平不够高,教师资源缺乏, 教师百分之八十为非特殊教育专业出身。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教育教师常规是指教师必须遵守执行的势头规范。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的管理,有利于增强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使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Y 一、备课 备课是进行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1、教师应在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学习现状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中途变更授课计划须报教导处批准。 2、备课立刻银根趋利而无标的需求,一学生为主体学的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目标及学生认知规律教材;更新教学规律及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既能发电能力的实际需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师应将备课结果必须在教案之中,教案必须按课时认真编写,教案的详略应以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教龄在五年以内或新任教的教师必须写详案,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一周教案。 教师应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教导处和教研组长对教案的检查。教导处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教研组长要在教案上签字。 4、教案必须精心设计,与加利用已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练习设计

和师生活动设计等,提倡写教后感。 二、上课 上课是把教案转化成教学实践的师生双边活动过程,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正确过用教学方法,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1.目标明确。依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2.内容正确。讲究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做到紧扣目标,容量适中,难易适度,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讲有中心,练有目的,精讲精练,分析精当,寓德于教,教书育人。 3.方法恰当。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和教师自身特点,充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的手段,要废除注入式,运用启发式,深入浅出,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学生智力,使学生学得主动,学得积极。 4.基本功扎实。教师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具备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使用教具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语言要准确、规范、生动,具有启发性的引导力,要用普通话讲课。 手语要规范、准确、能辅助教学,但不能依赖手语教学。 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讲课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严谨。 5.讲究艺术。教学中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提问的艺术、板书的艺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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