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

一、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与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那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应急程序

①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③应急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④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组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⑤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

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要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⑥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规范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处理要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设法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条件和技术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离现场最近的医院,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的领导、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单位领导报告;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现场勘察。

②发生设备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驻地办、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报告;当设备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可紧急停止系统设备运行,撤离现场,然后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③发生交通、失火、失盗等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尽可能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向所在的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④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要再2天内上报总监办和业主。一般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4小时内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重大、特大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小时内速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

⑤各部(室)、工区、班(组)发生任何事故、故障、异常情况,都必须在事发的两个小时内向项目的负责人和领导班组汇报。

4、事故调查:

①一般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允许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场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按有关制度执行。

②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

5、事故调查的任务:

①了解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检查现场,寻找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②了解受伤人数、伤害部位、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的诊断报告、设备损坏的部位和程度、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的情况。

③调查事故的原因。

④向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前生产、设备

运行情况,受害人和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及操作方法等;了解事故设备有无缺陷、防护装置情况,操作是否正常,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措施。

⑤了解受害人以及事故直接相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等)。

⑥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和设备等资料。

⑦提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报告。

⑧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出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有关部门。

⑩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及通报发各单位学习,以便吸取教

训。

6、事故发生后,快速组成由安监、技术、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及时投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不能超过规定时限。

7、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不扰民措施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 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电工 1、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作业证。 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3、电气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4、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5、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6、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7、处理好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8、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9、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临时地线、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漏。

10、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二、焊工 1、工作前应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电焊工在潮湿地方作业要穿绝缘鞋,不要穿潮湿衣服工作。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或切割,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并经有关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才可进行工作,焊接工作要离开易燃、易爆物体10米以外。 3、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4、焊接工作时,先检查四周环境是否允许烧焊,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牢固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落雨时,不准露天或高空作业。 5、焊接密封容器时,要打开容器进行排气通风,人进入容器内工作,要加强通风设施,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6、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7、电焊工必须认真注意防火,焊条用剩部份不要乱扔,统一放置,下班前将焊机电源切断,焊把线绕好,个人所属工作面清理干净,露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最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其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 督促防范和整改: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 督促防范和整改;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止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除进行经常性的班中四查以外, 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 定期组织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 节日检查、月、季、年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和有关部门, 根据地理和气候特点、作业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节日前后应由矿组织有关科室进行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5、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并逐项记录。 二、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 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 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 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三定”、”四不推”( 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 工段、队) 凡车间( 工段、队) 能整改的不推给厂( 站) ; 厂( 站) 能整改的不推给矿; 矿上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 限期整改。 3、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 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 应订出计划, 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限期解决或停产。 4、对重大隐患项目, 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隐患项目, 整改意见和期限。整改单位和负责人。整改通知书由安技科填写, 经主管安全生产矿长签字后发出, 交由整改单位负责人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5、矿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应书面向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确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 2、将员工每次的体检表, 存入职工健康档案。 3、对因工作造成的职业致病、致伤、致残的员工, 按照劳动保护有关法规及其规定给予治疗和适当经济补偿。 4、对上岗前曾有过职业病史, 因本职业工作会引起职业病的员工, 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妥善安置。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岗位的员工, 按行业要求, 给予定期不定期的身体检查, 检查结果存档。 6、定期发放相关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2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证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各单位必须设立事故信息报告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的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三章事故等级划分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章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六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事故单位迅速封闭事故现场,及时疏导和转移现场周围可能波及的人员和设备。要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尽可能控制事故的规模和损失。并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 (二)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本单位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填写《交通运输行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 1、公司对项目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 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度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 按企业的要求和不同的情况需要设置专门的资金保障组织机 构,并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 2、 建立各级资金保障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 3、 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 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 4、 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支付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 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 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分,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 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分,另一分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 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分书 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 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 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 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 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 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 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 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 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 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 字; 5、 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的好经验,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消除安全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推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条、公司、项目经理部都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三条、各单位除了要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防暑降温、冬季施工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使其目的和要求明确、计划具体可行。在计划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亲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执行《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度》,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根据电力建设和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托电项目部。 说明: 1、本制度只限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2、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依照本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中的附带经济处罚依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或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4、党政领导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术语解释: 1.1记录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事故) 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轻伤及轻伤事故: ①肢体轻伤是指造成人员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害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②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及重伤事故: ①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②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①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最新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2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 文控中心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办公室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进行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技术部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2 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g.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文控中心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 评审 4.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文控中心、安全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4.4.2 由安全办公室记录评审结论。 4.4.3 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 修订 4.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修订)(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第一章基本制度 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将“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传达给本部门员工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3)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控制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它必须实行的要求。 4.2获取方法 安全环保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

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环保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公司相关“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相关的文件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隐患整改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培训记录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四、事故分类 (一)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环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总经理,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安环办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化工企业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工企业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工企业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新编版) 1、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所有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

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全套)

XXX上市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目录 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 (5) 1、目的 (5) 2、适用范围 (5) 3、职责 (5) 4、控制程序 (5) 5、相关的文件 (6) 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7) 1、目的 (7) 2、适用范围 (7) 3、职责 (7) 4、控制程序 (7) 5、记录 (9) 1-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0) 1、目的 (10) 2、适用范围 (10) 3、职责 (10) 4、控制程序 (10) 5、相关记录 (12) 1-4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3) 1、目的 (13) 2、适用范围 (13) 3、职责 (13) 4、控制程序 (13) 5、相关记录 (16) 1-5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7) 1、目的 (17) 2、适用范围 (17) 3、职责 (17) 4、控制程序 (18) 5、应用并持续更新危险因素 (22) 6、其它要求 (23) 7、相关记录 (23) 1-6风险评价准则 (25) 1、目的 (25) 2、适用范围 (25) 3、术语 (25) 4、职责 (25) 5、控制程序 (25) 6、相关记录 (27) 1-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8) 1、目的 (28) 2、适用范围 (28) 3、定义及分类 (28) 4、职责与分工 (29) 5、内容与要求 (29) 6、考核与奖惩 (42) 1-8安全隐患排查上报管理制度 (45) 1、目的 (45)

3、职责 (45) 4、控制程序 (45) 1-9变更管理制度 (45) 1、目的 (45) 2、适用范围 (46) 3、职责 (46) 4、控制程序 (46) 5、相关的文件 (49) 1-10供应商管理制度 (50) 1、目的 (50) 2、适用范围 (50) 3、职责 (50) 4、控制程序 (50) 5、相关记录 (51) 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53) 1、目的 (53) 2、适用范围 (53) 3、职责 (53) 4、控制程序 (53) 5、相关记录 (55) 1-12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6) 1、目的 (56) 2、适用范围 (56) 3、职责 (56) 4、归档范围 (56) 5、控制程序 (57) 6、相关记录 (58) 1-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1、目的 (59) 2、适用范围 (59) 3、职责 (59) 4、控制程序 (59) 5、相关记录 (60) 1-14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61) 1、目的 (61) 2、适用范围 (61) 3、职责 (61) 4、安全承诺内容 (61) 5、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62) 6、安全承诺的要求 (62) 7、其他 (62) 1-1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度 (64) 1、目的 (64) 2、适用范围 (64) 3、职责 (64) 4、内容 (64) 1-1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69) 1、目的 (69) 2、依据 (69) 3、适用范围 (69)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