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表是如何计算

残保金申报表是如何计算
残保金申报表是如何计算

残保金申报表是如何计算的?

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各类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该按规定比例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足社保,否则不算单位安排了残疾人就业。

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或没有达到规定人数,就要缴纳残保金。缴纳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比如,某公司2019年职工工资总额595万,上年职工平均人数70人,没有安置残疾人,当地的规定安置比例是1.6%。经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缴纳残保金9.52万元。

残保金计提与缴纳的

会计分录如何写?

1、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咋计算?

答: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非正常户以何种方式申报保障金?

答:转正常户后再进行申报。

4、残保金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2)缴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等

残疾人劳动法保证金

残疾人劳动法保证金 内容与通过时间 2007年缴纳2006年度的残保金,征缴标准为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19684元(即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2808元的60%)。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 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6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6年安 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7年应缴纳残保金16731.4元[19684(元)×50(人)×1.7%]。 残保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2007年征期为7月18日至10月 31日 流程: 一,北京市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区县到残联指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朝阳区1、朝阳审核中心高碑店兴隆家园5号楼102底座 2、酒仙桥税务所审核点 3、呼家楼税务所审核点团结湖东里甲10号 4、小关税务所审核点大屯东路358号85764250,85760843,85746499(可传真)

市残联直审点:亦庄开发区63294455-3118,63295881(可传 真)63294455-3118,63295881(可传真) 二,用人单位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地税机关服务大厅(征 收大厅)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核定的费额自行填写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 《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另外,对网上申报纳税的 用人单位,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 缴纳残保金外,还可以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费额由缴费 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一般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 行缴款。)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可以从残联和地税网上下载或从地税所、各街道、乡(镇)残联领取); 3、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职工上年度6月份和12月份工资表; 8、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缴费单位缴纳残保金,统一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该缴款书可在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领取。 《一般缴款书》中的预算科目按照每年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007年预算科目编码为“103014200”,名称为“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201X年残保金计算公式 201X年残保金的收取计算公式是如何的?下面就由网小编给大家讲讲关于201X年残保金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残保金收取公式 [职工总数*安置系数(地区差异)—安置的残疾人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调整系数。 注:安置系数根据地区不同而浮动,比例为:1.5%-1.7% 以北京为例: 200人的企业,未安置残疾人,应缴纳的残保金为: (200*1.7%-0)*69521*60%=141822.84元,平均每人709.1元。 用以上公式计算,录用一个残疾人约等于减免59人的残保金 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年的7月—9月期间到所属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和缴纳。 具体的政策,每年7月都有相关文件通知。 残保金的减免政策 1、市地方税务局下载《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到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符合比例的不缴纳。 2、用人单位每年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经过残疾人就业机构确认,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用缴纳残保金。 3、201X年10月31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经残联认定后免征残保金。

4、安排一二级视力残疾人,1人按两人算。通过公式折算下来,1个盲人可以冲抵118人左右。每人709.1元。 相关阅读: 201X年残保金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201X年1月1日执行的北京新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X年及之前执行的北京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60%(201X年标准是4.2万元)。 201X年北京残保金最大的变化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同样是500人规模企业计算,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因为企业本身薪资水平高低不同,201X年残保金差异较大。如果是薪资较高(年人均工资超过20万)的互联网企业,残保金从原来的35.7万飙升到170.0万,接近原来的5倍。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1X年北京市金融和互联网行业人均人工成本分别达到31.1万元、18.9万元,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考虑大部分企业平均13月薪+年终奖(平均大概15月薪),金融和互联网平均月薪分别是2.1万元、1.3万元,金融和互联网行业优质企业人均工资估计达到40万元、25万以上,对应的残保金是原来缴纳的9.5倍、5.9倍。 二、征收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201X年仍在7月份进行审核工作。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每年可分两次申报缴纳,每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缴保障金的一半,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到5月15日和9月1日到9月15日;在自愿的原则下,用人单位可在5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其全年应缴保障金。其中,201X年的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 三、征收机构

北京残保金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北京残保金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北京残保金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 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 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 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 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 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如何处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 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 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

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 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 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请问如果今年多缴了残保金,该如何申请退还?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规定:用人单位可以 申请退还多缴的保障金。申请退还多缴保障金的,应当参照《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16]61号)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北京市地 方税务局退款申请书》。 用人单位认为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先行到该机构重新申报审 核人数。审核通过后,持该机构出具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 人就业情况重新审核确定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还保障金手续。 2016北京残保金缴纳规定 昨天,记者在2016年用人单位申报审核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媒 体通报会上获悉,1至8级残疾军人首次纳入审核范围。此外,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再“一刀切”。 据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赵子龙介绍,《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日前出台。用人单位达 不到残疾人就业规定比例,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由原来 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年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改为按照企业本单位 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征缴标准,改变了原有标准“一刀切”的模式。 该办法对于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规定比例也进行了调整。今年首次将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纳入审核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纳入了就业审核范围,改变了以往 安排残疾军人就业不纳入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的规定。按照规定,

最全的残保金政策知识解答复习进程

最全的残保金政策知 识解答

最全的残保金政策知识解答 残保金知识系列之一 01 问: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02 问: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答: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是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倘若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就须缴纳保障金。缴纳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03 问: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04

问:地税部门征收保障金的行政依据是什么? 答:2015年9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5〕72号),其中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首次以行政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地税部门征收保障金的主体地位。将之前地税部门的“代征”变为“征收”,流程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 05 问: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保障金主要用途有: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支出;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4.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5.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助补助;6.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06 问:保障金由地税代征以来的效果如何? 答:湖南省地税系统自2006年开始代征保障金。10年间,湖南地税部门站在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着力发挥自身征管职能和信息管费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税收与保障金同征同管的新措施新办法,构建了政府主导、残联委托、地税代征、部门协控的保障金代征体系,保障金征缴面进一步扩大,征缴质效明显提高。10年来,湖南省地税系统累计代征保障金21.32亿元,为促进湖南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07 问: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原有政策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五个方面:一是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税务、残联的职责,确保保障金征

关于2014年度企业残保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关于2014年度企业残保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根据《关于2014年度萧山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和残疾人保障金征缴的通知》(萧残联[2015]53号萧财行[2015]301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1.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各类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全年21000元的标准缴纳残保金;单位2014年度应缴残保金金额=(单位2014年度残保金征缴计征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计征标准。 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为减轻企业负担,现对企业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作以下说明: 1、计征人数:单位2014年度残保金征缴计征人数=单位2014年度在职在岗职工平均总人数×90% 2、计算方法:单位应缴残保金金额=(单位2014年度在职在岗职工平均总人数×90%×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计征标准。 举例: 例1:某企业2014年度在职职工平均200人,已确认安置残疾职工1名,企业计算步骤: 单位2014年度应缴残保金金额=(200×90%×1.5%-1)×21000=(180×1.5%-1)×21000=(2.7-1)×21000=35700元 例2:某企业2014年度在职职工1人,未安置残疾职工,企业计算步骤:单位2014年度应缴残保金金额=1×90%×1.5%×21000=283.5元 3、小微企业免征政策执行口径 2015年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符合免征条件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 2015年1月1日前登记的小微企业,符合免征条件且自工商登记之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 残保金按年征收的企业,残保金免征政策期限按月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与缴纳方法,收藏备用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残保金的计算与缴纳,学完了记得点个赞唷~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四川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有关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政策以及缴纳方式等问题还存在一些疑虑。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 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所指残疾人的含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征收残保金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该缴纳保障金。第十一条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四、《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6〕1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 7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四川省范围内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残保金征收范围 在四川省范围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应当缴纳残保金。

2015年残保金申报计算方法

解答: 2015年残保金申报计算方法 青山 2015年9月 一、征缴范围、对象及标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在萧山区成立的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4年度安置萧山籍残疾人就业(必须经残联确认)未达到1.5%比例的,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按全年21000元的标准缴纳残保金。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度残保金征缴计征人数继续打折,折扣率为90%,即: 2014年度应缴残保金金额=(2014年度在职在岗职工平均人数×90%×1.5%-已安置残疾职工数)×21000。 二、计算方法如下: 1、2014年度在职在岗职工平均人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2013年底以前成立的老企业 = 2014年1-12月累计发放工资人数/12 (2)2014年新办企业 = 成立当月至12月累计发放工资人数/12 2、已安置残疾职工数: (以残联网上人数为准, 保留小数也以残联网上为准) = 2014年期初残疾职工数+ 2014年新安置的残疾职工数 其中: 2014年新安置的残疾职工数 = 2014新安置的残疾职工实际工作月数/12 3、应缴残保金计算:(中间计算过程小数全部保留,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014年度应缴残保金金额=(2014年度在职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90% × 1.5% -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 21000 (注:若出现负数,应缴残保金为零) 未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每人需缴纳残保金 = 1×90%×1.5%×21000 = 283.50元 三、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减免: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 (1)2012年1月-2014年12月成立的企业,全年免征。 (2)2011年2月-2011年12月成立的企业,按月计算免征,至36个月期满。 (3)2011年1月(含)以前成立的企业,已超过36个月,不免征。 注:计算小微企业平均人数时,新成立的当年,分子为累计发放工资人数,分母为经营月数。 四、“个转企”的企业自个体户转为企业的登记年月起免征三年残保金。 五、残保金在10月份申报期内通过《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计算申报,从“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 青山 2015/09/21

残保金文件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疾人联合会文件乌经开残﹝2015﹞6号关于审核征缴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全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地税局、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0〕177号)规定,社会各单位均须按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单位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就审核征缴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驻乌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均须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兵团单位请到兵团残联参加年审。二、年审、报缴时间2015年3月1日—5月31日为年审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为7月1日—9月30日。三、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保金政策(小微企业年审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按条件带齐第四项所带资料。)1、2014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后新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2%,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014年10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2%,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参加年审带下列资料1、2013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带201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原件(复印主表和附表五)、2014年5月、11月两个月的会计凭证原件(复印5月、11月工资表)。已缴纳2013年度残保金单位,须提交2014年度银行出具的残保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及2014年度残联出具的《乌鲁木齐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原件、复印件;未缴纳2013年度残保金单位,须提交2014年度残联出具的《乌鲁木齐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原件、复印件。2、2014年新注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原件(复印主表和附表五)、及12月份的会计凭证原件(复印12月份工资表)。 3、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除按上一条要求携带年审资料外,还需提交:①残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③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账单原件(加盖社保经办部门审核公章);④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福利企业提交福利企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只需复印福利企业证书编号页),残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账单(加盖社保经办部门审核公章),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5、无营业收入单位带201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原件(复印主表);2014年1—12月零税机打纳税申报表原件。 6、核定征收单位带核定征收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和2014年5月、11月会计凭证原件(复印5月、11月工资表)。 7、建筑行业还须提交本单位201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经办部门审核公章)。 8、劳务公司还须携带劳务派遣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9、行政事业单位带工资基金手册原件(复印表一)和2014年12月份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10、兵团单位到兵团残联年审。缴金后将年审认定书复印件和缴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地税条码章,交报税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在总机构合并年审的,须注明参审单位数及其缴款额。●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均复印在A4纸上,并在每页空白处加盖地税条码章。●参加年审须带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五、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保金年审地点及咨询电话年审地点: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西门一楼残联年审办公室咨询电话:3731317 3773011 3775937兵团单位咨询电话:4698529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须按当年差额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全额标准计缴。计算公式:●2014年度应缴残保

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

( 公文写作范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6522 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Calculation formula of disability insurance in 2020

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保金收取公式 [职工总数*安置系数(地区差异)—安置的残疾人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调整系数。 注:安置系数根据地区不同而浮动,比例为:1.5%-1.7% 以北京为例: 200人的企业,未安置残疾人,应缴纳的残保金为: (200*1.7%-0)*69521*60%=141822.84元,平均每人709.1元。 用以上公式计算,录用一个残疾人约等于减免59人的残保金 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年的7月—9月期间到所属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和缴纳。 具体的政策,每年7月都有相关文件通知。 残保金的减免政策 1、市地方税务局下载《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到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符合比例的不缴纳。

2、用人单位每年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经过残疾人就业机构确认,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用缴纳残保金。 3、20xx年10月31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经残联认定后免征残保金。 4、安排一二级视力残疾人,1人按两人算。通过公式折算下来,1个盲人可以冲抵118人左右。每人709.1元。 20xx年残保金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20xx年1月1日执行的北京新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xx年及之前执行的北京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60%(20xx年标准是4.2万元)。 20xx年北京残保金最大的变化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同样是500人规模企业计算,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因为企业本身薪资水平高低不同,20xx年残保金差异较大。如果是薪资较高(年人均工资超过20万)的互联网企业,残保金从原来的35.7万飙升到170.0万,接近原来的5倍。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

变频器购销合同

变频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内江市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变频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六千元整 注:以上价格含运费、税费。 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 三、运输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五、违约责任:如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内 可退货给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 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加条款:乙方承诺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2012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

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

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 20xx年残保金的收取计算公式是如何的?下面就由我给大家讲讲关于 20xx年残保金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残保金收取公式 [职工总数*安置系数(地区差异)—安置的残疾人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调整系数。 注:安置系数根据地区不同而浮动,比例为:1.5%-1.7% 以北京为例: 200人的企业,未安置残疾人,应缴纳的残保金为: (200*1.7%-0)*69521*60%=141822.84元,平均每人709.1元。 用以上公式计算,录用一个残疾人约等于减免59人的残保金 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年的7月—9月期间到所属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和缴纳。 具体的政策,每年7月都有相关文件通知。 残保金的减免政策 1、市地方税务局下载《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到地税残疾人就业机构申报。符合比例的不缴纳。 2、用人单位每年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经过残疾人就业机构确认,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用缴纳残保金。 3、20xx年10月31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经残联认定后免征残保金。 4、安排一二级视力残疾人,1人按两人算。通过公式折算下来,1个盲人可以冲抵118人左右。每人709.1元。 20xx年残保金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20xx年1月1日执行的北京新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

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xx年及之前执行的北京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60%(20xx年标准是4.2万元)。 20xx年北京残保金最大的变化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同样是500人规模企业计算,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因为企业本身薪资水平高低不同,20xx年残保金差异较大。如果是薪资较高(年人均工资超过20万)的互联网企业,残保金从原来的35.7万飙升到170.0万,接近原来的5倍。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xx年北京市金融和互联网行业人均人工成本分别达到31.1万元、18.9万元,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考虑大部分企业平均13月薪+年终奖(平均大概15月薪),金融和互联网平均月薪分别是2.1万元、1.3万元,金融和互联网行业优质企业人均工资估计达到40万元、25万以上,对应的残保金是原来缴纳的9.5倍、5.9倍。 二、征收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20xx年仍在7月份进行审核工作。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每年可分两次申报缴纳,每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缴保障金的一半,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到5月15日和9月1日到9月15日;在自愿的原则下,用人单位可在5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其全年应缴保障金。其中,20xx年的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 三、征收机构 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先到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残保金范文

残保金范文 引导语:国家印发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xx〕18号),重申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的规定,那么,什么是残保金呢?残保金应该怎么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没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安排使用,保证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由地方税务局代征,你们可以登录地方税务局网站,按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残保金如何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xx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xx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xx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xx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xx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xx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xx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xx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告(xx年7月24日) 为促进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市政府最近印发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xx〕18号),重申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的规定,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

附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缴纳范文

残保金缴纳范文 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缴纳方式如下: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附注: 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

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征收标准如下: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残保金问答汇总

1、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 答:2016年的申报缴纳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 答: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应当与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地点相同。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方式 答: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门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答: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816312129.html,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减免残保金 [2019年残保金政策解读,快速了解残保金减免政策]

2019年的残保金申报马上开始,按残保金政策规定,每个月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则节约一个月的残保金。 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收。 残保金计算方式 既然提到征缴方式的改变,就让我们谈谈残保金的计算方式。许多企业还是一头雾水,不太清楚到底怎么计算、需要雇佣多少人能够减免全部残保金、如果雇佣人数不够应该交多少? 您先别急,看看下面的介绍。 Q什么样的残疾人可以纳入计算

A(1)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Q特殊计算细则有哪些 A(1)1至2级残疾人或1至3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2倍计算); (2)3至4级残疾人或4至8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1倍计算)。 (3)可跨地区招用残疾人; (4)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5)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按月计入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Q计算公式是什么? A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Q有何优惠政策 A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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