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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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支管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枪支、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经警、枪支、金库、仓储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

(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二、支局(班组)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副支局长担任,无设副支局长的由支局长负责)及支局人员分工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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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

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一并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条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成绩的;

(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

(二) 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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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 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 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 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 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 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 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 、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 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 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 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 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 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件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医院财产、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部门、科室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医院及下属部门、科室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医院设保安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 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节安全防范制度 第七条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安全责任状》确定

各部门、科室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各级员工各自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第八条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状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第十条任何重要和具危险性的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否则,严禁上岗.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严禁将枪支弹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医院,发现他人带有违禁物品者,要立即报告保安部; 第十三条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第十四条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第十五条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第十六条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最新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具体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具体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含表格)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拥有健全的档案资源,对维护企业权益、开发新产品、开发人力资源、研究潜在客户、减少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都有重要意义。公司档案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集中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也必须逐步向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以后新开工项目或新成立公司的所有须存档的各类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管理员:专职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管理员(指在各部门中被指派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的人员)。 2.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图表档案、音像档案、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 四、档案分类及编号(文字、图纸、表格、音像、电子版) (一)立档单位划分及档案划分 1.行政部(办公室): 1)与公司业务发展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 2)各类诉讼档案; 3)公司工作报告、专题报告; 4)召开大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重要讨论稿,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与 工作计划,重要外事活动记录; 5)公司章程,升级认证、领导人更选、大事记、机构成立、合并、撤 消、更改名称、启用印章; 6)公司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批复,员工来信来访记录; 7)公司发出和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和题词,公司简报; 8)公司财产清理、统计、购物计划; 9)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0)公司各项活动形成的有关音像材料;

11)车辆管理相关文件; 12)网络通讯、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3)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文件。 2.人事部: 1)人事任免; 2)员工名册、考核、晋升、奖惩、劳保福利、职称考评、教育等文件。 3.广告策划部: 1)各类企划文件; 2)投放发布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各项活动形成的有关音像材料。 4.销售部(含客户服务): 1)买卖合同; 2)客户档案。 5.成本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施工文件、合同、结算书、招投标书,工作联系单及费用结算凭证,按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分类整理。 6.工程部: 1)前期文件(拓展、咨询、方案、勘察、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各种证书原件; 3)合同(设计、施工、材料); 4)施工图及电子版; 7.财务部: 1)执照、资质年检资料原件; 2)公司各种证书、合同的原件; 3)各类财务报表及文件等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二)档案编号:由资料员统一编号 公司代码—部门—年号—数字流水号 以行政为例:AJY—行—2010—001、AJY—行—2010—001—1 (如一份文件包含多少小项,在数字流水号后添加小编号)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保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集团公司、八院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及所属各单位的二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及所属各单位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八院行保部的指导下,****对各单位安保档案管理实施监督考评。 第六条****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 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总部归档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保卫责任人、专(兼)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工程师、保卫师、助理保卫师)名册。 (二)安全保卫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本单位与所属各单位、本单位与各管理部门内部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保卫检查;安全保卫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保卫教育,包括:安全保卫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保卫责任人、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保卫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保卫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保卫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保卫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GBT-50328-2014)》的最新规定等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公司档案指公司筹建以来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四条管理部门 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项目分公司经理领导,行政部直接负责各部门和所属各项目分公司的具体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职责 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履行管理职责。档案管理专员在档案工作上接受档案负责人的领导,档案负责人接受行政经理及总经理领导(部门及岗位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六条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按年度立卷。 第七条一项工作若涉及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立卷。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及各项目分公司应设专门的档案库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库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对应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行政部办理移交。工程档案按各单位工程完成后或在工期各节点分批移交。 第十一条公司行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附录A)。 第十二条行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第十四条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第十五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可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2、档案鉴定工作由项目经理、行政经理/副总经理、档案管理专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由行政经理写出鉴定报告,行政经理和项目经理注明鉴定意见,并注明日期。 3、销毁档案应严格把关,销毁前要造具清册,由档案负责人提出销毁报告经行政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总经理批准。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档案的移交 凡在本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移交归档。第十七条档案的借(查)阅 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的密级和查阅等级,严格执行借(查)阅制度,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携带到其他地方。 第十八条档案的保密工作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

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根据控股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六类。其中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处管理,其它五类档案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唐山生产区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档案员。 组长:主管档案工作的公司领导 副组长:行政管理处一级主管(正职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 成员:各单位一级主管(正职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专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项目部兼职档案员、项目部各专业组长、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管理职责 1、组长:负责审查批准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对企业开展档案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执行情况并对档案鉴定销毁审核把关。 3、各单位一级主管:对本单位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负总责,监督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开展工作。 4、专职档案员:贯彻执行控股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编制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兼职档案员开展工作,检查、评价其工作业绩,同时不断改善与优化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提供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负责,做好档案保密和“八防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销初步意见并组织好鉴定销毁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档案管理规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是指各行在经办和管理各类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依据作用和参考利用价值或史料价值的信贷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退回、销毁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由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部门(以下简称经营部门)、会计部门、档案部门负责管理,即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前,由经营部门、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由档案部门负责管理。经营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归档工作;会计部门负责重要档案的接收、入库保管、借阅、移交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保管及销毁。 第五条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录入和扫描进计算机进行电子化管理的经办机构,应保证其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善性,严格信息录入、查询、修改等环节的人员权限设置,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和排查病毒等工作,防止信息的丢失和泄漏。 第二章档案分类和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条个人住房贷款的归档范围包括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分为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重要档案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权利质押的权利证明、保险单等重要物品和单证原件;一般档案指除重要档案以外的所有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具体归档范围见附1)。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重要档案原则上由会计部门负责保管。经营部门如设立了专门的信贷档案库房和专职信贷档案管理员,重要档案可由该经营部门区别一般档案负责保管。 第八条各经办行的经营部门除对所有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以外,还需设立专(兼)职贷款档案管理岗,负责接收、审查信贷经办人员提供的档案资料,做好还款阶段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档案的日常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重要档案在经营部门负责保管的,该经营部门必须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档案部门负责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管理。 第十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从贷款本息结清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与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就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与。其构成就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 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 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与其她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就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就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与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与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与文书 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 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档案

内保档案: 卷宗号:()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档案 单位名称: 建档单位: 建档人: 建档时间:年月日 卷内目录

一、单位简介 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 三、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生产经营执照 五、单位平面图 六、保卫组织情况登记表(表一) 保卫人员登记表(表二) 基层治保组织成员登记表(表三) 七、消防组织、消防设备登记表 八、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 九、单位内部外国人情况登记表 十、工作对象登记表 十一、要害部位登记表 十二、贵重物品登记表 十三、危险物品登记表 十四、技术防范设施登记表 十五、不安定事端情况登记表 十六、出租(联营)情况登记表 十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十八、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表一)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定期演练情况登记表(表二)十九、保卫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二十、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奖惩情况 二十一、秘密力量登记表 二十二、单位重要情况登记表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推动单位各项保卫制度、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维护单位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以确保单位内部稳定和安全。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四、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五、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条例》第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终稿)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 此通知 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5.10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件资料 1、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通知、规定、员工奖励、处罚、公司法律纠纷、公司大事记、工商变更及年检资料等。 2、企业的重大决定文件。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3、请示性文件。包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市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请示、申请报告、说明、汇报、承诺等。 4、凭证性文件。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5、证件性文书文件。包括公司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房产五证,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证明等。 6、报告性文件。包括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报告书、预测报告、实测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审查报告、勘察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7、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各部门的员工档案,人事任免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员工培训、学习档案,流程管理资料,离职人员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社会异动资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8、土地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地籍调查表,土地他项权证明书,建设用地地籍测绘成果,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等。

关于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docx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确保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 3定义、缩写与分类 定义 安全保卫档案:是指安全保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 缩写 无 分类 1)综合文书类档案:是指在安排、部署和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 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事故案件类档案:是指在本行发生的事故案件(含已遂和未遂案件)过程中形 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3)枪支弹药类档案:指本行配备的枪支弹药数据资料,对枪支弹药和持枪、管枪 人员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4)安保人员类档案:是指在内部保卫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 值的文件材料。 5)安全设施类档案:是指在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

音像等文件材料(包括网点建设图纸及验收资料、公安、消防合格证书等资料)。 4 职责与权限 部门 / 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综合文书类、事故案件类、安全 安全保卫部门 / 安 设施类档案资料; 保管理岗 2)及时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岗。 安全保卫部门 / 枪1)负责收集、整理本行的枪械管理档案资料; 械管理岗2)及时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岗。 安全保卫部门 / 押1)负责收集、整理押运过程中的安全保卫档案资料; 运岗2)及时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岗。 1)负责接收、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本行的安全 保卫档案资料,指导本行的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工作。 2)确保本部门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系统、准确; 安全保卫部门 / 档维护档案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案管理岗3)接受本行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并按本行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移交档案; 4)按规定参与安全保卫档案销毁工作; 5)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办理档案利用手续。 分支机构 / 安全员1)负责收集、整理本机构的安全保卫档案资料。 岗2)对需要移交的档案资料及时上交安全保卫部门。 5原则与基本规定 原则

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 定实施细则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档〔2004〕17号 各区县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开发利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我市“三步走”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现将《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企业档案资源,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根据《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企业档案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企业对本单位档案有依法管理、保管、利用的义务和权利。任何个人不得将企业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五条企业档案工作要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集团内各类企业的档案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实行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 第七条企业要按照《档案法》的要求,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企业的规模,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模式: 1、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馆、科、室或档案资料信息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本企业档案,并对企业所属机构(包括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企业档案部门可集中保管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档案。大、中型企业要采用上述档案管理模式对档案进行管理。 2、建立相对集中的档案管理模式。即在统一执行企业档案保管、利用制度的前提下,因地域等因素,某些专业性较强且利用率较高的档案材料可由专业业务部门保管,但须向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案卷级或文件级目录。 3、建立企业档案委托管理的模式。企业可以采取委托具有资质的档案中介服务组织承担具体的档案整理、编目、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加工、档案代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是企业档案信息、资料的存贮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归档和各门类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监督本企业各部门和所属机构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人员应参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大、中型企业档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1.2 机关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真实记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机关各部门形成办理的应归档文件材料,须整理后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3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传承企业文化、信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1.4 机关档案管理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原则。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管理类档案管理; 人事部负责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期向办公室、人事部移交。 2.2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办法。 2.2.2 集中统一管理机关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2.3 积极开展档案实体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为机关和企业各项工

作提供便利。 2.2.4 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管理。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2.5 负责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2.6 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2.3 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处)主要职责: 2.3.1 建立部门处室归档管理网络,监督指导各处室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3.2 检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向办公厅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归档 3.1 归档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手册》和业务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在工作中形成办理的文字、电子、声像和实物等文件材料,依照归档原则要求,制定归档明细表(详见附件),各部门归档明细表每年修订一次。 3.2 归档时间 3.2.1 各部门管理类文件材料(文书、合同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重大及一般合同(协议)由合同主办部门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明传电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来文由办公厅(文件处)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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