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VS物业责任险详解

公众责任险VS物业责任险详解
公众责任险VS物业责任险详解

物管案例】公众责任险VS物业责任险详解

2017-10-30 22:53 物业/保险公司/保险

【案例简介】

某日,某一商业大厦的下水管道爆裂漏水,由于受污染水的浸泡,造成紧挨着下水管的两家商户电脑、取号机、银联机等财产损失12万元,该大厦的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商户就该事故造成的损失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索赔。由于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但未附加其他责任条款,于是就这一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索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就进行了现场查勘。为了减少保险索赔纠纷,聘请了保险公估公司进行核定损失和保险理算,保险公估公司理算后建议保险公司按照公众责任险条款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对这一案件的性质存有分歧,认为该事故不属于公众责任保险范围。

【案例评析】

本案是否应属公众责任保险,要根据公众责任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成立要件看,公众责任保险成立的要件包括:

1.在保险期限内;

2.列明的地点;

3.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4.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及诉讼费用等;

5.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险与物业责任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保险责任不同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

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或人身的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物业管理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在本保险期限内,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被保险人从事物业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保险标的不同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标的,为不确定性的标的,主要为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工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补偿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社会公众;而物业责任保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范围是有限的,相对公众责任险来说,是可以确定其最大损失,而租户承租其各店铺,说明各店主与物业在这一场所中已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整体,属于一个经营场所共同责任方,可以说是共同组成独立的一方,当第三者来这里消费所引起的损失理应由店主与物业共同承担,然后按责任分担。

物业公司只是对该大厦的财产进行管理,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各单位只收取管理费用,是受业主的委托对财产的使用、维修等进行管理,与各租户签订租赁协议,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而造成租户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属于合同契约责任。

该案从责任范围来说应该是物业管理责任,不属于公众责任保险,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业公司由于对下水管道没有及时疏通,以致管道弯口处堵塞,造成水管压力过大产生爆裂,致使各租户的固定资产、商品等财产损失,主要责任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另外,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也只是为了维持财产设备的更好使用,不存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利益。而各商户是承租方,共同拥有这一大厦的使用权,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在使用权上物业公司与各租户是并列关系,不属于第三者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公众责任险条款中规定: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属于除外责任。因此该案件不属于公众责任保险风险,保险人不应当对此进行保险赔偿。

物业管理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的关系及区别:

1、任何场所类责任险都是为了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是由场所的所有方或管理方对经营意外导致第三方损失赔付的转移;而物业管理责任险可以说是一种特定的公众责任险,是基于物业和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特定的责任负经济赔偿责任。当然,对于小区、写字楼,亦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来承保自身义务。

2、其依法依据略微不同,公众责任险更多的是依靠《侵权法》,是说如果你的经营过失行为侵害了第三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所有权等等),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经纪赔偿责任,当然某些公共场所可能是严格责任;而对于物业管理责任

险,依托的是《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合同》,更多的是为了转移物业方应该承受的对业主的经济赔偿责任(其第三方多为指业主,因为其主要责任就是这个)。

3、由上述可以理解公责和物业管理责任险的一些条款保障范围的区别了。

公众责任险: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及由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除外责任会对一些不受认为控制或赔付非常高的做剔除(由附加险承保),比如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停车场电梯造成的损失、及一些职业除外责任等等。

物业管理责任险: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过失导致的下列四点损失: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

(二)物业管理区域外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三)业主共有的物业财产的损失;

(四)其他未在本条款“责任免除”中列明除外的财产损失。

①第一点很好理解。

②第二点是说即使是在管理区域外,若因物业管理过失造成三者损失,也属保险责任,比如外墙装饰物坠落,如有物业责任就会赔付。这点和公责明显有区别,公责只保区域内的损失。之所以有这点规定,是想说在区域内业主自身财产损失是不在主险保障范围内的,虽然业主也是第三方。

③第三点、共有财产的损失,这个根据其依法依据物业合同及管理条例,很好理解。

④第四点、这就要看物业管理责任险的除外责任了,和公责相比:

Ⅰ自然灾害不再保障范围内,但若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善造成本不应发生的损失是属于保障责任的。比如暴雨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但若因物业没有尽到告知转移义务造成的损失就属于物业责任了(当然这点还要探究损失的直接原因及物业是否有重大过失,再决定是否赔付)。

Ⅱ电梯停车场不属于保险责任,和公责相同。

Ⅲ业主自身财产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Ⅳ火灾爆炸由出险原因来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可看出物业管理责任险不再对一些出险原因做剔除,而是看这个出险原因中物业是否有过失。

物业来投保公众责任险:对写字楼区别不大,但对小区可看出有很大区别,比如说物业共有财产不保,区域外损失不保,对于一些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保,而不会考究物业是否有过失。

公众责任险的保费如何计算呢?

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看,饭馆酒楼、游乐场、酒吧、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及大型体育场馆、大型游乐公园等公众场所的特点是人员高度密集、风险隐患多,属于保险公司谨慎承保的业务种类,承保条件较为苛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目前,公众责任险的保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

偿限额)为计算依据;二是按业务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费。保费因经营规模大小和保险金额的多少而不同,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

公众责任险的使用范围及赔偿金确定

公众责任保险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等--包括我们熟知的宾馆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等。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确定:1.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或索赔要求;2.核实责任事故的相关情况;

3.写出查勘报告,作为判定赔偿责任和计算赔款的依据;

4.进行责任审核;

5.作好抗诉准备,必要时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或同被保险人一起出面抗诉;

6.以法院判决或多方协商确定的赔偿额为依据,计算赔偿金。

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无固定费率表,而是根据具体的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从而保证费率与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

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按照保险期限不同,一般分为1年期费率和短期费率。如果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增减时,费率也适当增减。

如何写风险评估报告.解读

如何写《风险评估报告》和《保险建议书》 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业务顾问张清良 2013年11月4日

如何写《风险评估报告》 和《保险建议书》 大家好: 我是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张清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几年了,但是人没有离开,还在理赔部作顾问。 今天,根据保险协会的安排,我为大家讲一讲如何写《风险评估报告》和《保险建议书》。 一、《风险评估报告》的目的和作用 《风险评估报告》是提供给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承保师看的,是为承保师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投保、或开出什么费率提供参考依据的。 如果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受一个行业较特殊的企业的委托,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而保险公司对这家企业的情况不了解,对是否接受投保犹豫不定,或者认为风险太高开出很高的费率,这就需要经纪公司到这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写出《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看过之后,很可能就决定承保了,并开出比较合理的承保条件和费率。 如果基层的保险公司无权承保某个险种业务,需要向上级保险公司报批,报批的材料中有一份内容完整具体、分析合情合理的《风险评估报告》,这笔保险业务很可能非常顺利地被批准通过。 如果是保险公司自己直接做业务,对于一个情况不熟悉的企业承保,可委托保险公估公司或其它专业公司对这家企业的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查勘,写出《风险评估报告》。保险公司自己的有经验的业务员也可以自己到企业了解情况,写出《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给公司。 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分保,再保险公司可能会提出要看某家企

业的《风险评估报告》,保险公司需要请一家专业公司对这家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作出报告,提供给再保险公司。 现在,保险市场“盲目承保”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各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都很严格,有的保险公司对一些特殊的险种的承保权都上收到总公司。这说明,各家保险公司都在非常理性的做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特别是对物流、化工、纺织行业的保险业务,还有一些管理不太正规的乡镇企业的保险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小心谨慎地承保,避免承保一些不明的风险或太高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帮助保险公司了解要投保的企业的风险程度,提高保险公司承保的决心和信心,承保之后,也有助于保险公司有的放矢地采取防损防灾的措施,避免和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 对于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来说,如果你们有能力写出质量很好的《风险评估报告》,肯定会促使保险公司快速接受保险业务,有效地促进你们业务的发展。 二、如何写《风险评估报告》 要写一份对某个企业的《风险评估报告》,必须要有素材。素材是什么,从哪里来,必须要到企业去,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调查了解,对了解到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写出《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可分《财产风险评估报告》和《责任风险评估报告》,也可以在一份评估报告中既包括财产风险评估也包括责任风险评估。 从财产的可保风险来讲,企业的风险不外乎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对企业自身或第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自然灾害有地震、洪水、雷电、暴风暴雨、海潮、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意外事故有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碰撞、倾覆、液

大型商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方法及应用研究

大型商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方法及应用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大型商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方法及应用研究

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Research on Fire Risk Assessment method of the Large-scale Markets about the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of Fire Master Candidate:Luo Yongbo Major:Safety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Supervisor:Ding Xinguo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P. R. China

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我以诚信声明:本人提交的题名为“大型商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方法研究及应用”的硕士学位论文是在导师丁新国教授的指导下独立研究完成的,文中关于大型商场火灾风险评估结论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模型,系本人独立研究得出,不包含他人研究成果。文中所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法及认识均已经在文中标注,所应用他人之数据、图件、资料均已征得所有者同意,并且也有明确标注,对论文的完成提供过帮助的有关人员也已在文中说明并致以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米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格的物业管理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限内,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 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一)和第(二)项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第(三)项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累计赔偿限额的,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超过约定的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五)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 (六)地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等自然灾害,但因被保险人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除外;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第五条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参考借鉴范本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 参考借鉴范本 年月日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保险理赔程序及相关部门、人员职责,使该管理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整体区域内因物业管理工作疏忽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物受损而进行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 3.职责 3.1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物业管理处是本办法的主要执行人, 并负责与业主方办公室就理赔事宜的联络和洽商。 3.2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协助并按本程序要求操作。 4.工作程序 4.1第三方人员受伤保险理赔程序 4.1.1遇第三方人员受伤,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第三方人 员赴服务中心或医务室,并按《第三方人员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应急预案》处理。 4.1.2客服部主管或领班(当日当班负责人也可)应须及时与 业主方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发经过。 4.1.3安保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疏散围观者,由服务中 心服务员到现场拍摄取证。 4.1.4在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检查,并确定需要送医院诊疗的,

由服务中心负责陪同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4.1.5客服部主管协助业主方相关负责人与当事人商议索赔费 用。 4.1.6经业主方认可该赔偿费用并与当事人签署一次性赔偿协 议后,理赔程序结束。 4.1.7由客服部主管拟订事件经过的书面报告,并和附件(附 件包括病历卡复印件、诊疗发票原件等)一起交业主方主管部门。 4.2致残、死亡保险理赔程序 4.2.1若经医院抢救无效致使当事人残疾或死亡(经医院出具 相关验伤及死亡证明)的,应由客服部主管协助业主方在一周或保险公司同意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4.2.2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详细个人资料、事发经过、处理 结果、损失程度、病历卡复印件、法医鉴定单、见证人证明。 4.2.3正常情况下,赔偿金额可由当事人、业主方主管部门、 第三方人员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等商议制定。 4.2.4若商议未果,应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 4.2.5在三方共同认定并签署书面赔偿协议书的情况下,该理 赔程序结束。 4.3发生受伤人员有形物资损坏理赔程序 4.3.1遇第三方人员有形物资在游玩过程中遭损坏并告之现场

公众责任险模板

公众责任险保险方案模板 编号:? 1.?被保险人? 1.1?被保险人名称?? 1.2?被保险人地址 3. ?经营性质? 4.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5.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6. ?保险金额? 6.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2?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6.3? 累计赔偿限额:? 7. ?免赔额: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RMB???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8. ?保险责任? 8.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8.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 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9. ?责任免除? 9.1?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2?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3?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4?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9.5?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9.6?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9.7?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9.8?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9.9?火灾、爆炸、烟熏;? 9.10?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 9.11?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 9.12?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9.13?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浅析消防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关系

浅析消防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关系 [摘要]消防和保险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消防和保险存在发展的前提,针对当前我国消防和保险发展的规律性要求,本文通过阐述消防和保险两种行业职能作用,主要分析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定义、现状与对策,探讨了消防和保险两者之间互动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使两者在发展过程中达到"双赢"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消防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合作关系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78-1 1引言 消防和保险都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以预防和处理危险为任务,具有很强的相通性。消防部门是运用国家赋予的行政手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险行业是利用国家赋予的经济手段,对投保企业和单位积极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通过保险可以将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将个体对应风险转化为共同对应风险,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 2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1定义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2.2现状 2.2.1缺乏强制性的法律基础 从国际惯例来看,关系到社会公众安全利益的保险,可通过立法予以强制。从保险发源地的英国、民事法律体系完善的德国、经济最发达的美国等国家来看,通过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责任险,保障公众利益或善意第三方利益都是行之有效的。但是我国在法律法规中没有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强制性条款,如《消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鼓励和引导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各省(市、自治区)消防条例也无强制性条款,如《上海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也只明确鼓励、引导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 2004年2月23日19:20分左右,某小区业主开车驶入停车场入口时,车场值班员走出岗亭拔起地桩打开道闸,正在办理车辆放行手续时,一业主小孩(3岁)在保姆的带领下从岗亭经过,保姆未能妥善照顾小孩,小孩突然跑进岗亭按动了道闸的控制按钮,道闸突然放下,将正在驶入小车前挡风玻璃砸伤。事后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减少小孩家长(小区业主)的损失,隐瞒事实向保险公司理赔。注:该物业小区办理了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 1、物业管理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各项业务涉及面多、人广,直接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繁杂、多样,受环境影响大,处于随时随地的动态之中,可控性低,涉及的对象(人和不动产)都是金额巨大的标的物,但同时物业管理又是一个微利行业,物业公司多保本甚至亏损经营,合理的风险转移是必不可少的,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也就应运而生。 2、在现实工作中,个别物业公司在购买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后,出现思想麻痹,认为公司面临的的经济赔偿风险找到了转移通道,物业公司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从而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松懈。其实,购买保险,转嫁的仅仅是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管理品质下降、客户满意度下降的后果,物业公司仍然必须承担自己的管理责任,承担客户抱怨甚至流失的后果,长此以往,物业公司也只能被

市场抛弃。更有甚者出现在现实操作中为了取悦客户,不坚持原则、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的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此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不但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公司荣誉受到伤害的风险,若达到一定数额,符合一定条件,公司及法人代表要承担相应罚金甚至刑事责任。 3 、从维系客户关系角度来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建立在专业、优质的服务基础之上的,本案中的做法其实并不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反而可能会给日后处理类似问题带来困难。同时,为维护业主不当利益,却损害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也与公司一直强调的诚信、尊重顾客、尊重合作伙伴的原则不符。

责任险核保考试

2014年非车险核保人资格考试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根据保险法,对责任保险承保人来说,确定责任保险的(A)是至关重要的。 A.有效期间 B.中止时间 C.起始时间 D.终止时间 2、2013某厂为其生产的高压锅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下列各项中,(B)属于不能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 A.因高压锅爆炸,使用户面部烧伤,支付医疗费用2万元 B.高压锅因爆炸而报废的损失500元 C.因高压锅爆炸致使厨具损失2000元 D.厂家在这场高压锅事故诉讼中支付诉讼费500元 3、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是(B)。 A.造成损害应负的一切责任 B.造成损害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 C.造成损害应负的刑事责任 D.造成损害应负的合同责任 4、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不包括(B)造成的损害赔偿。 A.侵犯债权 B.故意行为 C.某些合同责任 D.侵权行为 5、关于责任保险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责任保险的直接赔偿对象是受害人 B.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先由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赔款 C.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先由被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赔款 D.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权向被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索赔 6、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分别为(C) A. 产品导致用户的人身伤害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B. 产品导致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产品担保责任 C. 产品导致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D. 产品导致用户的人身伤害和产品担保责任 7、责任保险的基础是(B) A.自然灾害的客观存在 B.法律制度的完备 C.侵权行为的发生 D.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 8、关于产品责任保险,下例说法不正确的是(B) A.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B.只有生产商和销售商可以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C.一切可能对产品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害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可以投保 D.产品责任保险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被保险人 9、一个人无论是否有过失或疏忽,只要致使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是(C )。 A.故意侵权 B.过失侵权 C.无过失侵权 D.违约侵权 10、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责任主要是(B)。 A.刑事责任 B.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合同责任 11、责任保险的法律原则中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是(B)。 A.合同关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疏忽原则 D.保证原则 12、忠诚保证保险的发现期从(B)开始。 A.损失开始时 B.保证合同终止时 C.保证合同开始生效时 D.损失被发现时 13、产品责任保险中,有些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得知或发现,例如药品,其承保基础宜采用(C)

平安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中列明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窃、抢劫;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但因被保险人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除外;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设施以及第三者电器设备本身缺陷所导致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非物业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七)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被资质审批部门吊销期间所发生的损失;

(完整word版)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 1、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万 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 2、电梯、机器及自动装置条款(包含无过错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有关客货电梯、自动装置、设施及机器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包含被保险方无过错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 (一) 由授权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 (二) 除非制造商或发证机构推荐其投入运行,否则本保险不适用。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装卸责任条款(含叉车装卸)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含叉车、手推车等流动机械设施)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烟熏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烟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火灾、水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火灾或爆炸。水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商场公众责任评估

火灾公众责任风险评估与 控制 (一)火灾公众责任评估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城市兴建了一批大商场,这些商场装饰豪华、功能齐全,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要,但是这些商场往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近年来商场事故频频发生。改革开放以来,商场、超市等在内的公共营业场所日益增多,发展数量极其惊人。这些公共营业场所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然而,当人们簇拥在华丽的商场、超市场所内享受灯光下扑朔迷离的生活时,并未在意这些场所内的火灾因素以及已经发生过的惊人的群死群伤和损失惨重的火灾事故。 而近年来,大型商场由于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特大火灾事故绵绵不断,如2004年2月,吉林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2006年3,兰州市大型商场华邦女子饰品广场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0万元。 因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应运而生,而科学地评估大型商场火灾风险状况,既有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稳定经营,也为核保提供技术支持。它是保险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为制定合理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和出具防灾防损建议提供科学依据。 作为保险部门,通过火灾风险评估可以全面考察商场的火灾风险状况,研究商场的火灾风险如何随外界条件的改变而变化,以便为寻求最优的安全投资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它的主要任务是准确识别系统中存在的火灾风险因素,并对这些火灾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做出恰当的评估,量化被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状况,为提出控制与处理事故的措施和方案奠定基础。可见,如何科学地评估大型商场火灾风险状况,既有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稳定经营,也为核保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它是保险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制定合理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和出具防灾防损建议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就以校附近的积家购物中心为例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 (二)大型商场火灾常见原因 大型商场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而且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都比较大,社会影响很坏,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畴。研究大型商场火灾原因有助于研究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的因素。经过调查研究表明,导致我国大型商场火灾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方案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方案 一、统保方案内容 (一)保险对象根据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至第五条所列一、二、三级物业以及经沈阳市房产局审批的暂定三级物业,均可作为本保险方案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险种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及相关险种 (三)保险方案 1、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责任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法律费用,因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3)施救费用,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物业管理责任险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执行标准如下 (1)住宅物业:100万; (2)商业居住混合物业:150万; (3)写字楼物业:200万;

(4)商业物业:200万。 3、保险条件 4、物业管理责任险费率 (2)住宅/商业混合物业费率表 (3)写字间物业费率表 (4)商业物业费率表 注: A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费 = 单项目建筑面积×保险年基准费率; B .附加停车场机动车辆盗窃、抢劫责任险保费 = 每车位保费 ×车位数(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20%)。 ★免赔额:绝对免赔额200元(仅限财产损失)或损失金额的 5%,以高者为准

5、其他险种费率 (1)财产一切险以及机损险 (2)雇主责任险(保洁、保安、工程人员) 雇主责任险(高危人群,例外墙施工、电梯安装等高空作业等) 6、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 7、物业管理责任险基本条款、附加条款及特别约定 (1)基本条款:《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如保险条款与本保险方案不一致,以本保险方案为准。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格的物业管理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物业管理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对比

物业管理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对比 一、物业责任保险与公众责任保险之比较 由于保险市场上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物责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公责险)都不止一种,在险种比较中,选取了两个最具有代表性、保障范围相对大的保险条款进行比较。物业责任保险主要是参照公众责任保险的基准,针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特点制作的,所以大部分条款是相同的,现仅针对两者的不同之处做详细地说明。 保险责任: 公责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外事故:指日常生活、生产中的疏忽大意、失职、犯罪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如失火、爆炸、碰撞等。意外事故必须是非所预见、非所愿意、非所期待的事故,亦即危险的发生一般应是事起仓促、猝不及防或事故的发生纯属偶然,非始料所及或事故发生虽属意料所及但不能确知其必然发生或确定其发生时间。 物责险——“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过失:应该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者预见到了却轻信能够避免。 疏忽:应当注意且能够注意,却没有注意。构成法律上的侵权。 除外责任1: 公责险——“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物责险——“被保险人根据非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且保险人未书面认可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除外责任2: 公责险——“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物责险——无。 除外责任3: 公责险——“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公众责任险中文版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出入酒店、超市、商场、影剧院、办公楼这些公共场所,享受便利的生活和乐趣。 但往往看似安全的地方,却发生着很多我们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 比如地面积水滑倒摔伤、电梯速降、落物砸伤,这样的“飞来横祸”俨然成为公众场合最大的安全隐患,而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将直接面临官司或索赔。 另外一个经常被我们忽视的高风险场所——教育培训学校。由于人员集中和环境相对封闭,如果发生意外则更容易造成大面积的伤害。 培训对象为儿童的培训学校,由于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一定要具备全面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而事故发生后也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但意外往往不可预测,在发生事故或伤亡前,场所经营者是否有更好的选择呢? 提前为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在经营者面临高额赔偿或巨大损失时,可以成为转嫁风险和弥补损失的有效方式。 什么是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此外,在一些并非公众活动的场所,如果公众在该场所受到了应当由致害人负责的损害,亦可以归属于公众责任。 因此,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物业管理的责任保险

物业管理的责任保险 人保财险由此开发了上海最早的一个物业责任保险条款。在这个险种的风险分析书上,列举了“因小区安全措施不当、或警告标识不明显,引起第三者滑倒、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时,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等11种可能存在的风险。 然而,这一新的保险产品,由于各种因素,一直难以在市场上普及推广。“尽管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经纪公司,都认为它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可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的确不被人重视。”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团险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成宝分析认为,主要还是物业公司投保意识薄弱。 业内人士分析说,“我国去年责任险保费收入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仅占3%左右,更何况是进入中国较晚的物业责任险呢。” “因为物业管理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很多,并且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很复杂,保险公司很难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进行量化,因此,由这些问题所带来的风险是保险公司所不能承担的。因而保险公司在对这一产品的宣传上,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一家保险公司的一位资深人士这样分析说。 去年下半年,天安在全国部分城市推出物业责任险。但据天安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部马国东介绍,与其他财产险险种相比,这一产品在全国卖得并不算好。“推出半年来,这一险种带来的全国保费收入仅20万元。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个产品在上海地区卖得不如长沙。”至于个中原因,马国东告诉记者,总公司目前正就此做分析。 物业责任险,似乎又注定成为一个“不叫座”的“玩意儿”。前一阵,被北京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新华联家园的退保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3年4月份,悦豪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新华联家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当地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达成物业管理责任险的投保协议,为期一年,投保额4.8万元。3个月之后,该小区出现一处因管道淤堵而使泥水倒灌的事件,业主损失极为惨重。但保险公司称最多赔付2万元,并在不久后提出退保。经过多次交涉,最终结果是保险公司以风险实在太大为由,退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 一、物业管理企业涉及风险分析 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业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对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权后果。实践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比较广泛,因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也具有广泛性,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使用者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方面。 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多样性的服务,项目繁多,服务对象广泛。涉及的风险主要有: 财产风险:物业企业以固定资产为主的财产,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对物业区域内的各种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进行管理,就可能面临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责任风险: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设施及设备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第三者在小区游泳池溺水、物业区域内运动设施由于失修或其他原因伤人等。 现金风险:物业公司的职员在从事本职或非本职工作时,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 餐饮风险:拥有餐饮场所的物业公司,可能因提供的食品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或一些食源性隐患,也可能因服务人员过失或餐具存在缺陷导致食用者人身伤亡。 车辆风险:物业公司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业主的机动与非机动车辆可能遭受损失及第三者责任。 总的来说,责任风险是物业企业主要承担的风险,因此物业公司在投保险种时首选责任保险。 二、公众责任保险内容 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它是投保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的险种,其最终目的是使受害的第三者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多为企业,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提供赔偿。按照承包范围,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几个险种。责任保险作为事故发生后的一种救助方式,虽然不能完全挽回损失,

公众责任险方案模板

公众责任险保险方案模板 编号: 1. 被保险人 1.1 被保险人名称 1.2 被保险人地址 3. 经营性质 4.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5.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6. 保险金额 6.1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2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6.3 累计赔偿限额: 7. 免赔额: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RMB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8. 保险责任 8.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 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8.2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 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9. 责任免除 9.1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 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2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 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3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 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4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9.5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9.6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9.7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9.8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公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保费的计算

公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保费的计 算 目前,公众责任险的保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二是按业务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费。保费因经营规模大小和保险金额的多少而不同,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 21世纪的今天,保险的种类层出不穷。为了在当今的社会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权益,我们不能只关注人身保险,医疗保险等,更要关注公众责任险。那么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它的特征有哪些?公众责任险保费如何计算?这些问题,小编来和大家聊一聊,希望能帮助大家哦。 一、公众责任险的概念及特征 公众责任保险是由经营者或组织者购买,将其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所承保的公众责任有两个特征,一是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特定的某个人;二是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损害。即实际上是对经营者或组织者之外的受害方即消费者和民众的补偿。 二、公众责任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看,饭馆酒楼、游乐场、酒吧、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及大型体育场馆、大型游乐公园等公众场所的特点是人员高度密集、风险隐患多,属于保险公司谨慎承保的业务种类,承保条件较为苛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目前,公众责任险的保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二是按业务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费。保费因经营规模大小和保险金额的多少而不同,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 三、公众责任险的使用范围及赔偿金确定 公众责任保险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等--包括我们熟知的宾馆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等。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确定:1.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或索赔要求;2.核实责任事故的相关情况;3.写出查勘报告,作为判定赔偿责任和计算赔款的依据;4.进行责任审核;5.作好抗诉准备,必要时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或同被保险人一起出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 〈案例1〉:2004年8月某日傍晚7点,某花园小区业主施某,与亲戚、同学三人,凭着小区管理处发放的游泳卡,兴冲冲来到该住宅区免费向业主提供的游泳池游泳。此时,游泳池内已有30余名泳客。一小时后,游泳池的纠察发现深水区水底下有一人"潜泳"了半分钟仍未露出水面,便急呼游泳池中的其他泳客将该人拉出水面,此人正是施某,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在场泳客对其采取人工呼吸急救措施无效,然后送入附近医院抢救亦于事无补。施某被认定溺水死亡。死者父母悲痛之余,把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开设花园游泳池,作为配套设施为业主提供健身服务,理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被告开设的游泳池缺乏必要的医疗救护和医护人员,场边救生员配备不足,巡视又不力,以致发生泳客溺水后未被及时发现导致死亡,被告应承担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补偿金28万元,并支付丧葬费、停尸费、交通费、误工费等2.9万元。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逐渐成熟和不断发展,业主认识的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物管企业在经营管理物业过程中经常遇到车辆丢失、危墙坍塌、水管迸裂、线路短路等意外责任事故,有的还付出了比较惨重的代价。面临行业不断增加的各种风险,再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很难避免因工作中的疏忽和过失对物业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如何降低或转移风险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研究的又一课题。因此业内人士纷纷将目光投向保险业,就目前的险种来看,公众责任保险对规避物业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是行之有效的。 一、物业管理企业涉及风险分析 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业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对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权后果。实践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公众责任险方案

公众责任保险承保方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二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目录 一、保险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理赔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公众责任险保险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公众责任险投保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保险方案一、投保险种 公众责任保险 二、及被保险人名称与地址: 被保险人名称: 地址: 三、投保类型及报价 方案1: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累计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费率℅,每年保费6000元 方案2: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累计限额100万元 费率1℅,每年保费10000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建议方案: 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累计限额1000万元 费率‰,每年保费21000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上方案不扩展停车场责任、电梯责任责任;

如扩展停车场责任、电梯责任 停车场按照25元每个车位、电梯200元/部收费加在主险中。 四、保险期限: 自2016年1 月日00:00时起———2017年1月日00:00时时止。 五、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区除外) 六、基本条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难点与途径

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难点与途径 摘要:火灾公共责任险的构建与发展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社会公众、消防部门、保险企业、政府的行政强制力等诸多因素。通过分析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重点与难点,探索推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发展的措施与手段。 关键词:公众责任保险火灾消防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繁荣,部分城镇闹市区出现了一些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这些场所普遍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加之人员密集、管理难度大,造成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触目惊心,并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由于绝大多数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没有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大量的善后处理事宜和费用不得不由政府或单位自身承担。造成的结果,一方面是受灾者所得补偿金额非常有限,另一方面,由于灾害发生后的救灾重担完全落到了政府身上,使得保险作为保障社会经济生活以及管理风险的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火灾公众责任险也正是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战略目标要求的新形势下发展起来的新险种。 一、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内涵及意义 保险是人类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的一种制度安排。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种类之一,是指以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发生火灾事故涉及的公共权益为被投保主体,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通过保险公司,或直接由保险公司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险。其核心是保护第三方权益,其标的为保险公司于发生火灾后对第三方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其它险种,特别是与财产保险的赔偿对象有明显不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针对的是置于火灾场所的受害公众,是对火灾受害公众专门设立的责任经济补偿。因此,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高风险性。在维护和保障公众权益方面具有政府的辅助功能,在火灾防治上具有监管职能,与消防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性。公众聚集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是共同规避社会风险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核心环节之一。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该险种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火灾责任风险,发生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承担灾后责任风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转移受灾单位火灾风险、保障公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有效地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实现消防事业与保险业、政府部门的双赢、多赢。 二、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难点 (一)法律与政策环境不完善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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