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男性为蓝色,女性为红色。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3)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禁止仅以床号或房间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家

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确认以上信息无误后方可接入手术间(意识清醒者,主动邀请患者参与核对)。

(6)腕带为固定式,伴随住院全过程,出院后方可弃除。患者转床、转科及时更改腕带相关内容。

(7)急诊手术患者由急诊科直接送手术室,由急诊科填写手腕带。

(8)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儿童患者需经常检查腕带的佩戴情况。

(9)医疗保险患者需核对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

(10)准确无误地填写患者的信息,必要时核对身份证;

(11)产妇入院时需提供产妇和丈夫真实姓名,并与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产妇或家属在入院证上签名确认。

(12)爱婴区携带婴儿外出,应填写外出报告卡,并有家属陪同,有护理人员签字,交保安确认后方可离开。

(13)为了保证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探视人员严禁携带婴幼儿入内。

(14)与父母亲有分离的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带双腕带(手腕或脚腕),男婴佩带蓝色腕带,女婴佩带红色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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