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及出口退税率

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及出口退税率
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及出口退税率

● 详细描述:

(一)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

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新增:营改增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也按照上述“免、抵、退”税办法。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

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新增:外贸企业外购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一般规定:除单独规定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征税率。

2.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

申报退(免)税;否则从低适用退税率。

例题:

1.下列各项中,除另有规定外,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的

有()

A.来料加工复出品的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D.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选项AB来料加工复出品的货物和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均为免税但不予退税的项目。

2.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办法的是()

A.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受托代理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

C.自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D.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出口增值税的退税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缴纳的增值税适用先征后退的方式。选项A为正确答案。

3.下列关于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连续生产的高尔夫球杆的消费税处理,正确的是()。

A.外购已税杆头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购进入库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B.外购已税杆头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C.外购已税杆头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高尔夫球杆出厂销售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D.外购已税杆身的已纳消费税不可以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正确答案:B

解析:关于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从依据上看,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4.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可以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下列货物属于视同自产货物的有()。

A.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牛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的产品

B.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的产品

C.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外商的,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零部件

D.委托加工收回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不同的产品,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的产品

正确答案:A,B,C

解析: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甩发票。所以,选项D不正确。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是()。

A.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FOB)

B.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C.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D.出口货物的到岸

正确答案:B

解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抵退申报(共享流程)

登陆系统,用户名sa,密码空,输入所属期,进入系统 第一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参照以前的录入规则录入,综合数据查询-出口货物明细查询。 注意:录入时,汇率要改成本月申报用发票上的,美元按报关单填,填好后,人民币金额与本单发票一致方能保存(允许有小数位差)外币必须一致。 第二步:数据一致性检查(如出现以前期间错误,是系统升级后有的,不用理),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 第三步:增值税申报表录入,本表参照当期“增值税日常申报表”填写。预审通过可以先填日常申报,再填本表。“免抵退销售额”金额的确定两种方法:1、导出当月录的申报明细汇总金额。2、先不录入,汇总表-增加-回车,RMB金额就出来了。 这三个数字是自动出来的,不得修改。

免抵退的这个“期末留抵税额”与“增值税日常申报主表”的期末留抵税额,一般一致,差异部分是没有审结的免抵退,都审结了,同期则两表一致。 直出的转出计算如下,在本表第三步,增值税申报表录入界面,填入当期免抵退销售额,不得抵扣税额先不输,填入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可以不输先,其他自动生成,然后进行第四步,生成汇总主表,会看到一个与纳税表差额,这个就是直出的转出,把这个金额填入申报汇总表,加上本月转厂转出。计算本月总转出,再返回修改免抵退系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不得抵扣税额和进项税转出,再次生成汇总主表,无纳税表差额,表示计算正确。 第四步:汇总数据采集,汇总表、申报资料录入,点增加,回车,保存,附表不用录入。 此步生成汇总表后记录“纳税表差额”返回“增值税申报表”录入不得免征……及进项税转出金额后,再回到此步,生成正确的,无差额的汇总表后保存。 第五步: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单证不齐,撤销申报,重新计算转出,并正式申报流程如“最下方”图所示。 第六步:把生成的申报数据,发国税预审。邮件注明“预审”,一般有单证不齐的信息,删除不齐信息记录,重新计算进项税转出,修改第三步“增值税申报表录入”的进项税转出、不得免征、当期免抵退销售额等。再次修改后,国税不再预审,可直接按修改后的数据,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也可以先交纸质资料,审核没问题,再报增值税。增值税日常申报结束,免抵退要把修改后,正确的申报数据发送国税,邮件注明“正式申报”,同时按以下目录准备纸质资料,签字盖章,装订成册,交过去。交纸质资料时,把上一期已审结的汇总表带回,交免抵额附加税。 第七步:打印申报表。 系统上面有数据的表格都打印出来,除了汇总表要4份,其他1份,以下目录选中的表格都要填写上交。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书.doc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书 【第 1 篇】增值税减免税申请书 ____市____区国家税务局: ________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纳税人识别码:,经营地址:,主营业务:种植、销售:花卉、 苗木; 20____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件的相 关条例规定,符合增值税减免税条件,并能分别核算应税和免税项目,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享受减免税政策,如无不妥,请温江区国税局给予审批。 特此申请。 法人代表:(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 2 篇】增值税减免税申请书 ____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是主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的注册地为,实际经营地址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 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我公司从事的种植和

养殖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特提 出能够给予减免增值税。 特此申请。 申请公司: ________ 申请日期: ________ 纳税人减免税办理需要的手续: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申请; 4 、土地证; 5 、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要认真填写申请表格。 【第 3 篇】增值税减免税申请书 xx国家税务局: xx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 xx年08 月xx日,纳税人识别号[内国税]15 xx235580248 ,现为小规模纳税人,法人代表:康xx,地址位于xxxx镇xx村,注册资本2000 万元,总投资 2788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 我公司主要从事煤矸石烧结砖生产、加工、销售,生产规模为年 产 6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砖,该项目对煤矸石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 、产品品种:主要有( 240 ×115 ×90 )mm多孔砖、(240×

免抵退税解释与案例分析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2003年1—3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①外购原材料、备件、能耗等,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5850000 ②产品外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0 ③内销产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

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 你知道税收增值税减免有哪些优惠政策吗?增值税减免税最近又有什么新的政策改革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最新版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仅供大家参考!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

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 白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须弄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 “免”即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即是指应退的税可以抵减当期内销应纳的税额 “退”即未抵减完的部分国家退还给企业 从理论上来讲,企业出口货物除了免征销售环节纳增值税,还应该退还购进材料时的进项部分。但我们国家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考虑到还有假账,错账等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可能直接按企业账簿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退税。国家就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用这种替代的方法来作为退税的依据,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一般为17%)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P55,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教材中P55当期应纳税额)。 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减,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 如果是负数,则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所以,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

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 P56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分析: 当期的进项税额34万,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第二部分就是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又可以分成两部分,即可以退税(13%)部分和不可退税(17%-13%)部分。 这样,我们就把进项税额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第二部分是出口可以退税的部分,第三部分就是出口不可退税的部分。对于这三个部分,前两部分都可以抵减当期的销项。第三部分是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上是转作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所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就必须在进项中扣除第三部分 即:当期应纳税额=内销100万*17%-(34-200*(17%-13%))-3=-12万元 中间的黑体部分就是扣除出口货物不可退税部分 这样,结果是-12,我们就要来分析这-12的性质: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财税[2011]10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办理程序 一、范围 (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软件产品符合下述规定: 1、持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 2、持由北京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小组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 3、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研制开发项目、任务书或计划,研制开发、生产,并具备部级(含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 4、购买软件产品的版权、使用许可权(指持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或购销双方签定的软件使用许可转让合同、协议的软件产品)自行生产,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

5、经北京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小组会同市国税局研究决定的经过本地化改造的进口软件产品。 ——京国税[2000]187号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财税[2000]25号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应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也应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国税函[2004]553号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税[2000]25号 (四)嵌入式软件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 ——财税[2005]165号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6种情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情形1 公司是一家燃油电厂,2019年6月我公司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10万元,那么,该补贴是否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文件规定: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2 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公司向患者提供后续免费使用的创新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 )文件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情形3 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的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4 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置换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乙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免抵退税办法.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三、有关计算方法(首先不考虑抵减额,简化计算的目的)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现就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近年来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利用政策进行了整合归一,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的查阅和适用。 (二)统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方式。原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分为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现一律调整为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 (三)设置了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和30%。 (四)增减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内容。 二、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吗? 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免税优惠政策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2015年7月1日起,需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资格备案,之后按照“入库减免退抵税”的征管规范规定,于每个申报期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生产混凝土的纳税人,如不符合即征即退条件的,是否可按照简易征收方式申报纳

税? 纳税人生产的混凝土产品如不符合78号文规定的技术标准,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应如何提供? 根据78号文及73号文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即征即退退税事宜时,应提供符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有关内容应根据文件要求逐项声明。其中有关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容应列明:其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其中有关环保目录的内容应列明: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其中有关危险废物的内容应列明:综合利用的资源,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 五、如按照《目录》的规定,仅要求产品原料比例达到一定比重,其相关技术标准材料如何提交? 如《目录》仅要求产品原料达到一定比例,且无明确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纳税人既可提供自主申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的书面声明材料,也可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的检测报告。 六、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三年内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应如何适用?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免抵退的计算理解(个人认为解释最透的)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最初是出于对付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而制定的一种特殊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后推广到所有的生产性的企业。该方法的采用一方面缓解了对国家退税的压力,又应对了企业利用虚假会计核算来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详细解释计算过程及其含义。 (一)资料: 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 0万(无进项税)。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额。 (二)解释 (1)如果政府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那么,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结果是: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00×40%×17%=3.4万 出口应退增值税=100×60%×15%=9万 征、退差额进企业成本:100×60%×(17%-15%)=1.2万 (2)政府实际的想法及其对策 第一、由于企业财会信息虚假普遍,因而导致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 第二、为了防止多退税,政府决定将所有进项税额先用于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如果抵顶完了就不再退税;如果抵顶不完,再来退税。如此可以减少政府支付的退税额。这就是所谓的“免、抵、退”。 第三、由于退税率只有15%,所以,在抵顶内销销项税额之前先要将征、退差额转出。但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资料,政府不可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成本来计算转出税额,因而缺少一个合理的计算转出税额的依据。对于政府来说,在上述所有的资料和信息中比较容易掌控和相信的只有出口的离岸价格。因此最后政府决定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作为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依据。但是,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这样就得出了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0-40)×(17%-15%)=1.6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5%)-40×(17%-1 5%)=1.6万) 因此: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7-1.6)=-5.2万 第四、如果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得出的结果是负数,意味着内销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并且还有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即教材中所称的“期末留抵税额”),因而可以进行退税。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剩余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都退给你,政府还得看看这些进项税额所代表的原材料你有没有用于出口货物的生产,只有用于生

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羁《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螆来源:时间:2011-11-7 点击率:55 莄2011年10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该通知自2011年1月1起执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肄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肈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蒈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膃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膃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葿(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羆(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膆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芃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 行)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以下简称零税率应税服务),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对应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 (一)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 1.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2.港澳台运输服务: (1)提供的往返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2)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出租方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二)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包括: (一)免抵退税办法。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第四条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退税率为其在境内提供对应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第五条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2020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最新

2020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最新 2016年四十种免征增值税情形 2016年5月开始营改增试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 渡政策的规定》的内容,有40中免征增值税的情形。这四十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 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 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 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

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 【学习提示】难点内容,注意公式的理解和记忆。 【适用情况】生产企业退(免)税计算 一、免抵退的含义 出口货物零税率:免销项税并退进项税 外销:销项免征进项退税 内销:销项-进项>0交税 抵税是为了减化征管手续,不用一边内销交税,一边外销又退税,而是合并考虑。 1.“免抵税”含义: 2.“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的销项税额 3.“抵”税是外销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4.“退”税是指外销应退税额超过内销应纳税的部分 二、公式推导 退税率通常小于或等于征税率,所以外销负担的进项税不一定全退。 征退之差=外销额ⅹ(征税率-退税率) 外销应退税额=外销进项-征退之差 内销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上期留抵 内外销综合考虑(外销应退抵减内销应纳) 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全部进项-征退之差)-上期留抵 =内销销项-内销进项-上期留抵-(外销进项-征退之差)

如应纳税额>0,则交税全部应退税额均已免抵免抵=理论退税额留抵=0 应纳税额<0,考虑退税但不一定全退(退税或留抵) 形成原因:内销进项大于销项或退税额大于内销纳税额. 内销进项大于销项,则留抵。 退税额大于内销应纳税额,则退税。 应纳税额为负数时才有退税可能性 (理论退税额)退税限额=外销额ⅹ退税率 比较应纳税额绝对数和退税限额,退较小者 如应纳税额绝对数>退税限额应退税额=退税限额免抵=0留抵=应纳绝对数-退税限额 应纳税额绝对数≤退税限额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绝对数免抵=退税限额-应纳绝对数留抵=0 【例题】假设计算得出应纳税额为-200万,退税限额为110万,则退税110万,留抵税额为90万,免 抵税额为0. 【例题】假设计算得出应纳税额为-200万,退税限额为210万,则退税200万,免抵税额为10万,留 抵税额为0. 三、免抵退税计算“四步骤” 第一步——计算征退之差 第二步——计算内外销综合考虑下的应纳税额 第三步——计算退税限额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及免抵或留抵税额 四、教材公式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0号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 为加快退税进度,提高纳税人资金使用效率,扶持企业发展,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即征即退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事后管理,根据以下指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 (一)销售额变动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2.本期累计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 3.本期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4.本期累计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 (二)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三、各地可根据不同的即征即退项目设计、完善评估指标。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企业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核实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于明年开展的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第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第三,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第九节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法定免税的项目有()。 A.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物品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C.国际友人无偿赠送的物资 D.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答案】BD 二、“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提示】这部分内容比较琐碎,但容易命制客观题。因此对易命题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归类,以方便考生记忆。 1.专项民生服务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2.符合规定的教育服务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2)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3)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特殊群体提供的应税服务 (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文化和科普类服务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

简单明了理解免抵退增值税

如何简单明了的理解“免、抵、退” 一,背景:自营企业 国家对出口实行零税率。对与出口对应的采购,比如采购加工费,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进行退回。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生产是一个连续过程,所以很难区分加工费、原材料是用于内销还是出口。所以用简易办法处理。即核定一个退税率作为一个区分标准来计算退税。标准内的可退,标准外的就不能再抵也不能再退(退税差)。 理解:退税率可以理解为区分原材料是内销还是外销的标准,标准内的可以退税,标准外的不能退税,也不能低税。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退税差”。即不能抵也不能退。二,理解“免抵退” 1,“免抵”同步:免了采购环节的增值税,如何免,用抵的方式免,抵内销销项的方式免。2,“退”:通过计算最后要退回给企业的税 三,计算方法: 1,统计出当期进项 2,统计出当期销项 3,计算出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额)理解:出口退税额 4,计算出当期免抵税额 5,计算出当期的出口退税差(无进口料的情况下就是退税差) 四,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销项-(当期内销进项-当期不得免不得抵)-上期期未留抵 理解:1当期应纳税额>0,即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0,即为当期期未留抵 2现实中理解为(现金交给税局的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3正常不能减全部进项,因为出口对应的进项是不能减的。这里减了,相当于国家要退的税已经提前给你抵了一部份。日后如果真金白银退的时候要把这部份扣除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退税率-(免税进料*退税率) 理解:如果没有免税进料,即为按出口计算的出口退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不得抵的税额=(出口*汇率-免税进料)*(征退税-退税率)理解:如果没有免税进料,即为“出口退税差” 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当期期未留抵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低退税额,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当期期末留抵税--当期免抵退税额,下月继续抵扣 五,实际操作系统: 1,增值税销售发票开票系统 2,增值税采购发票认证系统 3,出口退税系统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未留抵 六,举例(税率17%,退税率13%) 购料价100万,增值税17万 内销额58.5万,增值税8.5万 出口5万USD ,汇率8.3 1,购料: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 贷:银行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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