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离线作业

《经济法》离线作业
《经济法》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

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

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

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

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答: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4、准则主义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公司登记的准则主义。

5、国有企业答: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二、简答题

1、企业按组织形式分,可分为哪几类?各有什么特点?

答: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分类,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三类。公司企业是指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投资者以出资额或以认缴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由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2、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主要有:(1)法律的规定;(2)是否承担有限责任;(3)税负上的考量;(4)经营的集权化程度;(5)权益转让的便利性;(6)是否永续经营;(7)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案例分析题

A先生与B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B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30万元,A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B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取得60%的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A负担。随后,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C在收取人A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A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了B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问:(1)合伙企业设立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要件:(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3)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的份额、实物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合伙人应当向合伙企业投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作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组成部分。(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在其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只有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本案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应怎样处理?

答:本案有下列违法行为:第一,B只收取收益,不承担亏损,不符合合伙企业协议法律特征的要求,致使双方在权利义务的承担上显失公平,是无效的合伙协议;并且该合伙企业被违法批准后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符合合伙企业名称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具备设立条件,应予以撤销。第二,对于工商机关C收取贿赂,违法审批已构成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破产法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破产费用?构成破产费用应具备什么条件?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一般而言,构成一项破产费用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破产费用必须是在破产程序期间所发生;(2)破产费用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3)破产费用的目的在于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这是构成破产费用的目的条件。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需要聘任破产管理人,需要有效地管理债务人财产,这些都需要支出费用。

2、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答:破产管理人就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成立的专门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以及处理和分配的特殊机构。其具有以下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清理、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3)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4)撤销权的行使及对抵销权和取回权的承认;(5)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三、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答: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2、别除权答: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别除权。

3、取回权答:取回权分为一般取回权与特别取回权两种形式。一般取回权即上述的取回权,特别取回权通常是指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

4、债权申报

答: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重整

答:重整是指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

一、名词解释

1、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答:适用除外制度,又称例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政策的法律制度。适用除外制度对反垄断法的禁止垄断制度的放宽,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掠夺性定价

答:掠夺性定价又称劫掠性定价、掠夺价、有时亦称掠夺性定价歧视,是指一个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

3、垄断协议

答: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简答题

1、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包括两个方面,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

(1)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的申请,二是管理机关依据职权。当事人包括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社团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管理机关各军兵种综合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机关。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救济程序。法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规定了行政责任,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受到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求给予不正当竞争者以刑事制裁。民事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

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秘密性。其二,独特性。这实际上是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其三,价值性。商业秘密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其四,保密性。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业有如下表现形式:(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2)恶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人即直接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外的人,他已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咱商业秘密的侵权形式,主要是间接侵权形式,也是非法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三、论述题

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答: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

及要求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即: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利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它体现了人为了生存,维持生命的基本生存需求;体现为生理、安全的需求;体现为对作为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者通过交换,以商品和服务来满足这种需求,就意味着生存的实现,生命的持续就有了保障。它也是人的发展权。当人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或者基本得到满足后,产生的高层次的需求也通过购买来实现。从性质上说,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个体的私权利,这体现了消费者权益有民法权利的属性。消费者也有权作为消费者群体的代表,维护消费者的公权益,体现了消费者权利的经济法权利属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只规定了权利,对于经营者只规定了义务,体现了其作为经济法组成部分的保护弱势群体,平衡各方利益的理念。消费者的这九项权利是法定权利,生产者、经营者不得侵犯,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还需要消费者提高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国家有关机关、大众媒体、社会团体及个人都参与进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第九章(税收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简答题

1、简述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答: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所谓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销售收入额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营业收入额,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相应的,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

2、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

答: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确立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独立交易原则;(2)预约定价安排;(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4)防范避税地避税;(5)防范资本弱化;(6)一般反避税条款;(7)补征税款加收利息。

3、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经济法律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国家,一般是以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代表,称为出让人;另一方是自然人或法人,称为受让人。国家在此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双方必须遵守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为权利的有限性和有期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具有一定年限且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的规定。使用期满,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许多使用限制,如必须遵守出让方制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要求等方面的条件,不得随意更改。

二、案例分析题

张某发明一种节能设备,并获得专利。某月,张某将该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获人民币10万元,问,张某应纳税多少?

答:转让专利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转让专利应纳税额≡80000×20%≡16000元。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

综合练习:

一、解释名词

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调节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济法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企业准则设立主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公司登记的准则主义。

7.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适用除外制度,又称例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政策的法律制度。适用除外制度对反垄断法的禁止垄断制度的放宽,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

9.掠夺性定价:又称劫掠性定价、掠夺价、有时亦称掠夺性定价歧视,是指一个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10.市场混淆:市场混淆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其出现较早、危害极大而被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根据市场混淆行为的定义,应明确市场混淆行为范围、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界定标准。

1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12.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13.不正当有将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4.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5.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16.市场支配地位:又称控制市场地位或市场控制地位,是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使用的概念,其他的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则没有使用这一术语。

17.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合并,或者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影响力。

18.消费者: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

19.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

20.明示担保义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各种公开的方式(如订立合同,产品标识及说明书中的体现,展示实物样品,作广告宣传等),就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

21.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2.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

23.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24.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5.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之法,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26.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27.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也叫独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

28.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9.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0.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二、问答题

1、简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经济法以社会本位为价值取向,属于社会法,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正义、交易公平、宏观效率和公共福利。现代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要求上至国家机关,下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要对社会负责,即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负责。经济法正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利益的协调,来达到发展社会的目的。所以,经济法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和社会的关系,注重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在效率问题上同时注意个体、团体、社会乃至全人类的效率和利益,眼前、长远乃至子孙后代的效率和利益;在秩序问题上同时兼顾个体自由、权利与他人的自由、权利,以及与社会的正常运行发展之间的关系。

2、简述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经济法赋予竞争者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与公平的竞争环境。就如同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一样,经济法所要赋予市场主体的也是一种平等竞争的权利,从而营造出一个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而无论该市场主体之出身或资金来源于何处。这也可以说是公正、平等理念观由私法到社会法的一种深化。

历史告诉我们:物极必反,公平的自由竞争自身并不具备连续性,自由竞争按着优胜劣汰的法则进行最终会导致强大的垄断势力出现,而垄断则往往意味着不公平、不正当竞争的可能出现,而这正是经济法中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而为公平竞争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

3、试述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4、试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5、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它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它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也运行就是说经济法调整的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是有自己的特征的,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既不是交叉的,也不是重叠的。

6、简述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

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6.税收政策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企业所有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一人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7、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在界定该概念之前,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和反垄断法豁免之间是否存在区别做出说明。目前,在学界对此众说纷纭,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有人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区别,如:"严格而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与反垄断法上的豁免是有区别的。适用除外是法律上规定某些组织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而豁免是指对应当适用反垄断法的限制竞争行为或垄断,在特定的情况和条件下,出于国家、社会利益或其他考虑,免予追究。豁免是原则适用基础上的一种例外,它不同于原则上不适用反垄断法的除外制度";因此,笔者认为,在概念上,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可以等同反垄断法豁免,意即两者是可以混用的。

8、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秘密性。其二,独特性。这实际上是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其三,价值性。商业秘密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其四,保密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业有如下表现形式:(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2)恶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人即直接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外的人,他已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咱商业秘密的侵权形式,主要是间接侵权形式,也是非法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9、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包括两个方面,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

(1)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的申请,二是管理机关依据职权。当事人包括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社团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管理机关各军兵种综合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机关。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救济程序。法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规定了行政责任,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受到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求给予不正当竞争者以刑事制裁。民事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

10、简述虚假宣传与商业诽谤的关系。

虚假宣传一般是没有明确的针对对象的,所涉及的是同类竞争的多数企业。商业诋毁通常是有针对对象的,它以同类竞争对象中的某一个作为对比,而且一般采

取比较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

11、论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在法律条例中增加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办法,明确一般性条款,增强对各种新出现的或者将会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控制力。2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机构:设立公平竞争执法机构,并赋予这些执法机构较为宽泛的调查权、强制权、处罚权以及相应的准司法权。3加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2、简述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根源在于我国宪法和民法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哪些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争议解决途径。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规定。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法定义务: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15、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

(3)赔偿顺序不同:产品瑕疵的赔偿责任是先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对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向消费者赔偿后才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4)适用责任不同:产品瑕疵主要是适用违约责任,如果有侵害财产和人身权的事件发生,才适用侵权责任。产品缺陷则是既可以适用违约责任,又可以适用侵权责任,由受害的消费者选择其中之一。

(5)诉讼时效不同:产品瑕疵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而产品缺陷的时效则有所不同。

16、简述我国的税法体系。

税法体系指不同税收法律规范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构成的完备结构。鉴于与法律体系的

定义保持一致,税法体系应表述为:在税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一国不同的税收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各部分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7、简述我国流转税的概念和类型。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18、什么是税收法定?对我国实践有何指导意义?所谓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税收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它肇始于英国,现已为当今各国所公认,其基本精神在各国宪法或税法中都有体现。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税种法定、税收要素法定、程序法定。中国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都有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即将制定的税收基本法中亦应明确规定。

19、简述商业银行与一般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

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首先,它具有《民法通则》赋予一般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其次由于商业银行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商业银行又具有一般公司企业法人的特点,但商业银行和一般公司企业法人存在区别,主要表现在:

(1)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不完全相同。一般公司设立只需依照《公司法》设立,而商业银行还须依据《商业银行法》设立,并且需要经国务院银行监督部门批准。

(2)经营的商品不同。一般公司经营的是普通商品,而商业银行经营的是特殊商品,即充当一般等价货币。

(3)经营的方式不同。一般公司的经营方式,都是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交易同时转让出去,而商业银行经营货币时只转让货币的使用权,保留货币的所有权。

(4)经营商品的权益来源不同。一般公司企业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商品的价值增值,尔商业银行的主要来源于经营货币所获得的利息。

20、从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看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特殊保护的原则,运用多方面手段对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

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对消费者只规定权利,对经营者只规定义务。突破了传统法律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局限。食品卫生、药品管理、广告、商标等管理制度也主要规定了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对经营者的制约核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基本立场。其次,在归责原则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相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同时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

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最后,一切组织和个人均可就消费者问题进行监督。这也体现了一种特别保护。二、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和谐理念 1.经济法社会和谐理念的体现

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和社会本位原则是经济法社会和谐理念的核心体现。经济法追求的是社会整体利益至上,对市场主体个体利益的保护则放在次要位置。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指它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追求实质公平。经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从一开始就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以社会权利本位为宗旨履行着调控经济、平衡协调利益、缓和矛盾的职能。经济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在经济法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整合不是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社会利益决定个体利益只有站在共同利益之上,才能协调各层次利益关系而个体利益至上,必然破坏利益均衡与和谐。

2.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平衡协调,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它要求正确调处社会主义国家所代表的全民整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个人所代表的社会个体一致、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求正确调处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这些意志、行为、利益必然有差别、有矛盾,正如消费者群体与经营者群体由于利益需要不同而必然会产生矛盾。同时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的弱势地位使得这种矛盾单靠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民商法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通过倾斜保护的方法对两者的利益进行平衡协调,以达到利益兼顾,使各方都处于应有的位置和最佳的连接状态。经济法正是这样从社会整体利益和全局出发,对各类主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进行动态的平衡协调,以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3.消费者特殊保护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

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原则还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社会本位是指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它要求在权利义务设置时已社会整体利益为着眼点,在个体利益或某一部分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不相符合的时候运用公权力对其进行调节。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正是由于消费者处于弱势市的社会利益处于一种不均衡的状态时,经济法对其进行干预和调节,在对社会利益进行充分烤炉的前提下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

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不会破坏法律的平等原则,不会影响经营者的独立法人地位。相反,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同样,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不会破坏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的权利,本来就是其应享有的权利,而不是什么“特权”。给予经营者的义务,并非“额外负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排斥各自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实际上,对消费者进行特殊的倾斜保护恰恰是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所要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给与其特殊保护正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和谐理念。

经济法实务离线作业2

《经济法实务》8-19章案例作业 说明: 1、因法律课程的特殊性,故看书的同时必须看指定的法律规定。 2、习题答案在课本和指定必看的法律规定中都可以找到。 3、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并转任课教师。 4、必看法律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部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章 案例分析 案例1、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万元。 问:(1)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第十章 案例分析 案例1、2008年5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该商品为国内组装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价格销售。 2008年5月9日下午,乙到甲公司购置彩电,乙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丙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乙偶尔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产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乙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经济法B离线在线作业

经济法B 第一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2道小题) 1.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 2.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200 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二、不定项选择题(有不定个选项正确,共2道小题) 3.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C) 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C)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主观题(共3道小题) 5.某商场新进一批以前未经营过的照相机,定价1880元。售货员误将标价牌制作为880元。顾客甲来逛商场,发现在别处要卖近2000元的照相机在此只卖880元,便一下买了两架。此后售货员去库房再次提货时才发现实际价格为1880元。商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查找,总算找到甲。但甲称,这两部照相机已被他先后都转让给了乙和丙,共得款2400元,他已用此款买了一部录像机。如果商场要追回照相机,去找另外二位买这两架照相机的人。商场迫于无奈,只好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请求对这一买卖关系予以撤销。请说出你认为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 答:重大误解,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商店自身有过错。 6.甲服装公司产品积压,急于推销产品,便号召公司职工销售服装,并按销售量给予奖励。该公司职工A有一位朋友B在乙百货公司当业务员,于是A找B帮忙。按照乙百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凡进货都得经过领导批准。但B为了显示自己有本事,利用自己保留的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甲服装公司签定了一份购买甲公司7万元服装的买卖合同。A向公司交差后,领到一大笔奖金。不久,甲公司按这份合同给乙公司发去价值7万元的服装,并通知银行托收货款。乙公司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认为其从未授权B购买此批货,所以他们不能对此负责,并通知银行拒付货款。甲公司则认为,合同上盖有乙公司的章,坚持要求乙公司付款。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诉至法院。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7.甲与乙系朋友,1988年10月8日甲因家中买房向乙借款人民币2万元。当时,甲向乙写有借据,借据上写明在1989年10月以前还清。到还款时间,甲未向乙还款,也未提及此事。因和甲关系很好,乙也不好意思提及此事。直到1994年2月,乙见甲既不还款,也从不提及此事,只好向甲说明他等钱用,希望甲尽快还他。谁料,甲却声称并无此事。乙大怒,遂将甲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甲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归还的利息。区人民法院在对乙的起诉进行审查后,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区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

经济法作业-答案

《经济法》作业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 C )的当事人。 A.享有经济权利B.承担经济义务C.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2、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 C )主体。 A.民法B。民法和经济法C.经济法D。民法或经济法 3、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B )。 A.国家权力机关B。政府C.特殊企业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4、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D )。 A.企业内部组织B。私营企业C.个体工商户D。党团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ABCD )。 A.企业B。供销合作社C.国家机关D。个体工商户 2、以下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ABCD )。 A.经济性行业组织法B。中央银行法C.特殊经济组织法D。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是指反映国家协调、干预市场经济的各方面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其划分往往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相呼应。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应该采取如下结构:市场主体管理法、市场运行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经济法学体系。 2、经济法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由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不同的渊源,组成了经济法的形式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令、办法、规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参加签订的或者承认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等。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

经济法实务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1、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物权法的原则 3、简述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4、简述债发生的依据 5、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6、简述委托代理权的产生、行使和消灭 7、简述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8、简述诉讼时效和及其特征。 (二)案例分析题 1、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 年12 月4 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l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 年8 月4 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 年9 月4 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02 年2 月 3 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 试分析:(1)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2)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不受保护?为什么? 2、1998年,吴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银行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吴某即交出房产证,房产证记载吴某为产权人。银行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吴某因无力还款,银行正准备拍卖该房产时,突然接到一纸诉状,吴某之弟在诉状中提出,抵押房屋系其父母购置,应归他们兄弟二人共有,现在吴某私自抵押,请求法院判决该抵押关系无效。经查,该房屋为吴某兄弟年幼时其父母为其兄弟二人所购置,但只以吴某姓名登记,其间并无其他记载。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三、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1、简述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2、简述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3、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特殊性? 4、简述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5、简述特殊普通合伙的特征 6、简述有限责任合伙的特征 (二)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等八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在一次会计审计业务中,甲、乙暗中接受了申请人的5万元贿赂,出具了虚假的会计报告,致使该申请人的债权人信赖报告向申请人提供了50万元的借款。之后债权人得知该报告内容有假,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合伙企业法》第208条在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试分析,该会计师事务所中各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2、李某与郝某于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纪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请问: 1、纪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 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如何处理? 3、李某该怎么办? 第三章公司法 一、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第二次作业及参考答案

第二次作业及参考答案 1如何设计实验条件使欲了解的电极基本过程(如电化学反应过程)成为电极系统的受控过程? 答:设计实验条件使欲了解的电极基本过程成为电极系统的受控过程,需要了解该电极过程在电极总过程中的具体位置。例如对于简单电极过程,电极过程等效电路为: 要使电化学反应过程(等效电路元件为Rct)成为电化学测量过程中电极过程的受控步骤,即要使得电极过程的等效电路简化为 则应该设计如下实验条件: (1)采用鲁金毛细管、高导电率的支持电解质或断电流法、恒电位仪正反馈法等措施,以减小或补偿掉电解液欧姆电阻,电极的电子导体选用高导电率材料作电子导电物质,以减小或忽略掉电子导体的欧姆电阻; (2)电化学测量时采用小幅值外加激励信号,当外加激励作用于电极一段时间、双电层充(放)电结束但浓差极化还没出现时进行测量,以忽略双电层充放电过程和浓差极化的影响。 (3)当电化学反应物可溶时,可采用旋转圆盘电极、在适宜的高转速下对电极进行测量,以忽略浓差极化对电极过程研究的干扰。 2什么是支持电解质?作用是什么? 答:支持电解质:电导率强、浓度大、在电化学测量过程中承担溶液电迁移任务而不参与电化学反应的物质。可以使溶液的离子强度和电导率在测量过程中保持稳定,获得重现性良好的可靠数据。作用:(1)增强溶液导电性,减小溶液欧姆压降;(2)承担溶液电迁移任务,消除反应物或产物的电迁移传质;(3)支持电解质浓度大,离子迁移数大,溶液离子强度主要取决于支持电解质,可以忽略测量过程中因反应物或产物离子消耗引起的离子强度的变化,电极反应各物种扩散系数可近似视为常数;(4)有利于紧密双电层电容的构建,减小分散层电势(1电势)的影响;(5)加入支持电解质后溶液密度大,可以忽略因电活性物质浓度梯度引起的溶液密度差,从而减小或忽略界面附近的对流传质。 3 工作电极分类? 答:按电极是否作为反应物参与电极反应,工作电极分为两类:第一类工作电极和第二类工作电极。第一类工作电极可称为活性工作电极,电极既承担电子导电的任务,又作为反应物参与电极反应。第二类工作电极又称为惰性工作电极,

福师《经济法》在线作业

福师《经济法》在线作业一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试卷得分:100 单选题多选题 包括本科在内的各科复习资料及详细解析,可以联系屏幕右上的“文档贡献者” 一、单选题(共40 道试题,共80 分。)得分:80V 1. 西方国家中计划立法时间最早、历史最长、最具特色而且经济计划理论也最为完备的国家是( )A. 法国 B. 美国 C. 英国 D. 德国 满分:2 分得分:2 2. 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权力监督制衡理念以及宏观调控权行使的外部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 )A. 宏观调控指挥协调制度 B. 宏观调控指导协商制度 C. 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 D. 宏观调控平等协商制度 满分:2 分得分:2 3.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指()A. 中国银行 B. 中国建设银行 C. 中国人民银行 D. 中国工商银行 满分:2 分得分:2 4. 资本市场是指以为期1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市场,如( )A. 外汇市场 B. 黄金市场 C. 票据贴现市场 D. 股票市场 满分:2 分得分:2 5. 销售图书、报纸、杂志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A. 零税率 B. 13%的低税率 C. 17%的基本税率 D. 优惠税率 满分:2 分得分:2 6.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的( )A. 自由竞争阶段 B. 垄断阶段 C. 计划经济阶段 D. 管制经济阶段 满分:2 分得分:2 7. 作为国家计划管理、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计划形式是()A. 长期计划 B. 中期计划 C. 短期计划 D. 中、长期计划

满分:2 分得分:2 8. ()后,由德国学者归纳和提出的经济法,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A. 垄断阶段 B. 第一次世界大战 C. 美国大萧条 D. 第二次世界大战 满分:2 分得分:2 9. 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其著作是()A. 《公有法典》 B. 《自然法典》 C. 《拿破仑民法典》 D. 《汉穆拉比法典》 满分:2 分得分:2 10. 从经济法学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情况上看,经济法学在各市场经济国家是()。A. 普遍存在的 B. 多在制定法国家 C. 判例法国家少一点 D. 整体发展不平衡 满分:2 分得分:2 11. 税法上纳税人的遵从属于经济法运行系统中的( )A. 立法因素 B. 执法因素 C. 守法因素 D. 社会因素 满分:2 分得分:2 12. 证券业协会作为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其性质是( )A. 财团法人 B. 社团法人 C. 企业法人 D. 机关法人 满分:2 分得分:2 13. 经济法的内在价值又可称为( )A. 评判价值 B. 主观价值 C. 客观价值 D. 主观评判价值 满分:2 分得分:2 14.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附奖促销所附最高奖的绝对额度是人民币( )A. 1000元 B. 3000元 C. 5000元 D. 8000元 满分:2 分得分:2 15. 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A. 向权利人高价购买其商业秘密 B. 未经权利人同意披露商业秘密 C. 行为人正当获取商业秘密,但未经权利人允许而使用

2017版《经济法》离线作业及标准答案(浙大远程教育)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 学习中心:—————————————————————————————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 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 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 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

2014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2

2014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2

业分数为:98分 1.《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 A 王某 B 王某和李某 C 王某和于某 D 王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A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 A 销售货物 B 进口货物 C 提供加工劳务 D 提供运输劳务 正确答案:D 3.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10年 正确答案:A

4.恒大公司安排工人刘路春节期间上班。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原工资报酬的()。 A 150% B 200% C 300% D 100% 正确答案:C 5.“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D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的人。 A 最先完成 B 最先发表 C 最先申请 D 最先使用 正确答案:C

7.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开始计算。 A 申请日 B 专利申请文献公开日 C 实质性审查日 D 专利权授予日 正确答案:A 8.《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A 10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正确答案:C 9.根据我国商标法,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 A 核磁共振治疗仪 B 墙壁涂料 C 无糖饮料 D 烟丝制品 正确答案:D 10.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 A 7日内和10日内

《经济法》第二次作业参考答案

-我的作业列表-《经济法》第二次作业答案说明:每道小题选项旁的标识是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是()。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B.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 C.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D.董事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股东大会 D.监事会 3.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 A.应返还定金 B.定金应收归国有 C.定金不返还 D.应双倍返还定金 4.在合同主要条款中,一切合同必备条款是()。 A.标的 B.价款 C.质量 D.数量 5.依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 A.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C.50人以下 D.没有任何限制 6.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及变更公司的形式,必须经过哪种程序决议。 A.股东会的一致同意 B.股东会的过半数同意 C.代表2/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D.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以下不属于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 A.技术诀窍 B.发明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8.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 A.5年 B.8年 C.10年 D.20年

9.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采用()。 A.注册原则 B.使用原则 C.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选择适用原则 D.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折衷使用原则 10.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 A.20年 B.15年 C.5年 D.10年 11.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 A.让利 B.回扣 C.折扣 D.佣金 12.仲载实行()制度。 A.一裁终局 B.二裁终局 C.一裁一审 D.二裁二审 13.下列票据中没有保证关系的票据是()。 A.商业承兑汇票 B.银行本票 C.转帐支票 D.银行承兑汇票 14.以下关于支票付款的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有()。 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票据无效 B.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D.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15.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当然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16.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应确定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谁担当清算人()。 A.全体合伙人 B.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指定的人 C.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 D.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17.某甲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事项不是登记申请书中的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企业住所 B.某甲的居所 C.某甲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D.从业人员的人数 18.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经济法__ 华东理工大学在线作业

经济法(本) 单选题 必须由股东会中代表2/3以上绝对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D、公司分立) 不能够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主体为(B、债权人会议) 对(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D、300%) 法律事实不包括(A、经济权利)。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C、2000元)。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适用于企业法人)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 B、抽查 )为主要方式。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A、行贿)论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A、一倍)。 破产费用不包括(D、债权人为参加破产清算的开销。) 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为(B、上市公司)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十)元人民币。1775年,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的(C、《自然法典》)一书中。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B、16周岁) 下列哪一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A、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情形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D、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低价销售商品)。 依照中国现行公司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C、500万元) 依照中国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为(C、50人) 职员(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为:(B、男满60岁女满55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C、董事会) 多选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有(BCD )B、

19秋《经济法》离线作业1

任务一: 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8月2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货款总额300万元。同年12月21日,甲公司将设备运抵乙方,设备安装后,调试运转正常。乙公司即付货款280万元,双方同意剩余20万元待设备运转3个月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3个月后,乙未向甲提出质量问题,甲当天去函要求乙支付余款20万元。此后4年内,双方未再就此事交涉。2022年5月,甲公司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公司尚欠其20万元设备款,遂派人到乙公司追讨,经双方协商,于2023年1月30日达成书面协议,乙公司同意于2023年3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至3月30日,乙公司仍未付清此款。甲公司遂起诉于法院。假设现在时间已经到了2023年4月1日,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甲、乙于2018年8月2日所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何时? 答:上述案例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清余款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在此日期前,乙未向甲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截止时间应为2021年3月21 日。 (2)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20万元,这种意见是否对?为什么? 答: 本案的诉讼时效在甲方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因为诉讼时效到2021年3月21日到期,权利人甲方并未在2021年3月21日前起诉,而是一直未予交涉,所以诉讼时效经过。但作为权利人甲方,丧失的仅仅是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债权,乙方也有义务清偿。 (3)如何看待甲乙双方于2023年1月30日达成的协议? 答: 双方在诉讼时效之外的时间内达成还款协议,应视为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2015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8-19

2015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 单选题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A 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 B 超过2个月不满一年 C 超过3个月不满一年 D 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 2.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A 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B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商誉的行为,不以造成损害后果为条件 C 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 D 行为在主观方面为明知故意 3.“海燕”是甲公司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啤酒的注册商标,后乙公司将“海燕”使用在自己的产品电饭煲上。乙公司的行为()。 A 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 B 不侵犯注册商标权; C 只有在经过甲公司的同意才是合法的; D 应经过商标局的登记才可以

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初次从事某一工作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 A 2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 50% B 1倍 C 2倍 D 1~5倍 6.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1年 B 2年 C 5年 D 10年

7.“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起成立。 A 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之日 B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之日 C 用工之日 D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9.人民法院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的期间为立案之日起()。 A 3日内 B 5日内 C 10日内 D 15日内

《经济法》第二次作业答案

首页 - 我的作业列表 - 《经济法》第二次作业答案 说明:每道小题选项旁的标识是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4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是()。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B.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 C.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D.董事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股东大会 D.监事会 3.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 A.应返还定金 B.定金应收归国有 C.定金不返还 D.应双倍返还定金 4.在合同主要条款中,一切合同必备条款是()。 A.标的 B.价款 C.质量 D.数量 5.依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 A.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C.50人以下

D.没有任何限制 6.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及变更公司的形式,必须经过哪种程序决 议。 A.股东会的一致同意 B.股东会的过半数同意 C.代表2/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D.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以下不属于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 A.技术诀窍 B.发明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8.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 A.5年 B.8年 C.10年 D.20年 9.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采用()。 A.注册原则 B.使用原则 C.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选择适用原则 D.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折衷使用原则 10.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该专利申请 之日起()。 A.20年 B.15年 C.5年 D.10年 11.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 A.让利

经济法(第3版)在线作业_A

经济法(第3版)-在线作业_A 最终成绩:100.0 一单项选择题 1.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公有法典》 《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 《世界经济年鉴》 《自然法典》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自然法典》 知识点: 2. 监事会,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代表组成。 公司职工 董事代表 工会代表 社会代表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公司职工 知识点: 2.2 公司法 3. ()是城镇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它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职工(代表)大会 知识点: 2.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5% 10% 15% 20%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15% 知识点: 2.4 外商投资企业法 5. 企业法人不能(),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达到破产界限。 转产 清偿到期债务 获得贷款 继续经营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清偿到期债务 知识点: 2.5 企业破产法 6.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获得的贷款 所获得的利润 投入的成本 偷逃的税款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所获得的利润 知识点: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下列哪种说法错误 A、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人 B、物权的种类是法定的 C、物权的内容是法定的 D、物权属于支配权 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债权是相对权 B、债权为请求权 C、债权具有意定性,不需要 公示。 D、债权具有不平等性 3、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债权是相对权 B、债权的主体是特定的 C、债是能够以货币衡量的财 产关系 D、债权是支配权 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 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5、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A、知识产品 B、行为 C、房屋 D、土地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下列哪几项 A、非物质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期限性 2、债发生的依据包括 A、合同债 B、不当得利债 C、无因管理债 D、侵权行为债 E、缔约过错债 F、单方行为债 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 代理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 代理 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4、依照民法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 A、 B、 C、 D、 E、 F、 G、 H、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依据民法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正确错误 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同意和提起仲裁或诉讼 正确错误 3、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正确错误 4、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 正确错误 5、连带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是多数人、并且该多数人彼此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正确错误 《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D、由合伙企业所有 2、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 A、签发营业执照 B、出资完成 C、订立合伙协议 D、验资完成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己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的,当然退伙。

农大经济法在线作业1-4

经济法(第3版)-在线作业_A 一单项选择题 1.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5.0 分) 《公有法典》 《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 《自然法典》 《世界经济年鉴》 知识点: 用户解答:《自然法典》 2. 监事会,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代表组成。 (5.0 分) 社会代表 公司职工 工会代表 董事代表 知识点: 2.2 公司法 用户解答:公司职工 3.

()是城镇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它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5.0 分)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职工(代表)大会 知识点: 2.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用户解答:职工(代表)大会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5.0 分) 5% 10% 15% 20% 知识点: 2.4 外商投资企业法 用户解答: 15% 5. 企业法人不能(),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达到破产界限。 (5.0 分) 获得贷款 清偿到期债务

转产 继续经营 知识点: 2.5 企业破产法 用户解答:清偿到期债务 6.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5.0 分) 投入的成本 获得的贷款 所获得的利润 偷逃的税款 知识点: 用户解答:所获得的利润 7.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对以下三类产品进行日常的抽查: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的产品。 (5.0 分) 已经提起诉讼 正在试用 反映有质量问题 从未使用过 知识点: 5.2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用户解答:反映有质量问题

天大2019年秋学期考试《经济法》离线作业考核【第一组答案】

第一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专利申请的流程及对驳回专利的法律救济。 答: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 5 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 3 个阶段。专利申请的审查: 1、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局决定予以受理并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以后,即进入初步审查。 2、申请的公布专利局经过初步审查(包括经过补证或者陈诉意见),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的,自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 18 个月时,即将该申请予以公布。 3、请求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三年内,专利局应当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大体相同。但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等文件,应针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驳回专利的法律救济: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允许申请人对专利局的决定提出申诉,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明专利的种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问题。 2、试述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亮点。(举例说明,至少答出三点) 答: 2014年2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着眼事故预防,从企业责任、政府监管、问责惩处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隐患排查如实记录

经济法实务第1次作业答案

《经济法实务》作业参考答案 说明: 1、因法律课程的特殊性,故看书的同时必须看指定的法律规定。 2、全书共19章,除第11、18章外,其他各章均有课后练习题。 3、课后的练习题,必做作业自选:每章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自选2—5题;章后有案例分析题的,自选1-2题。 4、习题答案在课本和指定必看的法律规定中都可以找到。 5、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并转任课教师。 6、必看法律规定如下: ?1、xx民法通则 ?2、xx物权法 ?3、xx侵权责任法 ?4、xx合同法(总则部分) ?5、xx公司法 ?6、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7、xx产品质量法 ?8、xx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9、xx证券法 ?9、xx企业所得税法 ?10、xx个人所得税法 ?11、xx专利法

?12、xx商标法 单选题答案 第1xx 1—6DCDBCA7-11DDCDC12—16ABBAA第2章 1---4CDCC5—9CACBB10—14DBDCD15—16BC 第3xx 1—5CBADD 第4xx 1—6ACADBB7—11CCDCD12—16BCACB17—21DBABA22—23BD 第5xx 1—5BADCC6—10BBCDB11—15CDBBB1 16—20CDACB21—25CABCA26—27BB 第6xx 1—5BABBB 第7xx 1—5BACCA6—10CBBBC11—15CAAAA16—20DADBA21---B 第8xx 1—7ACDBABA 第9xx 1—5ACCDC 第10xx

1—5BDACC6—10CCDDA 第12xx 1—5BDBDB6—10CCDAC11—15CBCCA第13章1—5CDCBC6—10CBACD11—15CDDCA16—19BCCA 第14xx 1—5CCABA6—10CBBCA11—14CBBA第15章1—5CCCAA6—10BDABC11—12AB第16章 1 (ABD)此题实际为多项选择题2—5BBDD 6—10ACCBB 第17xx 1—4CAAA 第19xx 1—6BCCAAD 多选题答案 第1xx 1—5ABCDABCACABCABCD 6—10ABCABABCDABCABCD 第2xx 1—2ABCDABCD 2 3—7ACDADBCDABCDBC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