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宽带业务专线入网协议-

宽带业务专线服务使用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泰安壹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接入协议:

第一部分: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据FTTH技术宽带接入共享带宽100M业

务,下载速度为12.5M。

2.使用用途为:办公。

第二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信、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自愿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服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

3、有对乙方执行的资费标准进行保密,有权对乙方的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甲方要明确租用线路的用途,如果不做网站要明确坚决不做网站,如因甲方非法使用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电信和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除外)。

2、按照承诺的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在协议签订和甲方交纳一次性连接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路开通及数据调测工作。

4、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接入的终端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端机等),产权归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用户提供受理开通、调测及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方式

年网络使用费:20000元/年。甲方采取按年方式缴纳网络使用费。

第四部分:其它

1、协议约定:甲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甲方在申请业务时需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复

印件。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一__年,从宽带接入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3、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损害对方利益。

4、协议有效期间,如遇国家资费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5、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客观、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完全承担。

8、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联通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协议

中国联通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定.签约双方为: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 甲方因组建通信系统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IP专线实现因特网接入,提供 M出口。 2、乙方提供的线路应满足甲方整个系统承建的技术要求。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向乙方说明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提供项目进行中所需的工作环境和便利条件,并做好有关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与乙方共同营造文明施工的现场环境。 2、根据甲方的规划,乙方按甲方的需求进行施工,免收相关的工程成本费。 3、甲方提供接入的地点为:。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带宽IP专线上网费用及结算方式作如下规定: 1、免一次性连接费和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2、网络使用费: 3、计费周期:以实际开通日期开始计费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光纤包年周期费,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光纤线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用专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线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协议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有关费用的计费周期和缴纳费用的时间、方式等,按乙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2、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通信政策、法规、制度,不得妨碍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 利用因特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和侵犯国家、集团、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因特网查阅、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也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服务。 2接入单位(企业、个人)对接入的互联网站必须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交主办单位名称、IP、域名和备案号等备案信息。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主体或采取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4、甲方有责任保护好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并且在协议终止后须将完好的设备归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开户时所交的设备押金进行处置。 5、甲方如违反以上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停止相关服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受理甲方的宽带IP专线业务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该业务。 2、乙方承诺甲方能正常使用宽带IP专线业务。若甲方使用的宽带IP专线业务出现一般障碍,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12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若光缆中断,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不可抗力除外); 3、根据协议的规定,乙方按时收取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如甲方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进行催缴、并按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甚至终止所提供的通信服务,直至甲方交清所有欠款及按规定应支付的滞纳金。 4、如果甲方未交网络使用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其上网服务。 5、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封停甲方所租用的电路,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签订本协议之各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与 [ ] 签订本协议之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7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 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

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 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 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 (一)业务类型:2G、3G、4G、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_______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VIP服务、客户维系、其他___________ (三)资源授权:号码、SIM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________ (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iPhone销售等) 第四条乙方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为庆阳市。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内,提供以下资源用于推广 所代理的甲方业务: (一),于年月日开始代理甲方业务;

宽带客户三方协议(小区)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宽带客户三方协议(小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 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 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162 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261041 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三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_条服务项目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乙丙方为甲方业主提供光纤宽带接入服务。 第二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提供小区内通信管道、管井、楼内线路、信息面板等相关材料并负责为乙丙方提供设备安置地点。 2.1.2合理使用签订协议的宽带业务,不得经营、买卖、出租。 2.1.3在装机施工期间,甲方为乙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方便, 以加快工程速度,提高工程质量。 2.1.4依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资费标准以及三方达成的协议,按时向乙丙方缴纳各项相关业务费用。

2.1.5乙丙方为甲方安装的宽带业务,未经乙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使用。 2.1.6甲方应按本协议中补充协议之相关规定使用相关服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1.7甲方对服务的使用方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所有信息都具有合法的发布权。 2.2 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丙方负责投资主干传输线路、网络楼宇交换机至甲方楼内网络箱。 2.2.2乙丙方投资的设备产权归乙丙方,合同期内使用权归甲方。 2.2.3乙丙方负责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线路接入调测。 2.2.4初装工作完成后,服务正式开通。因乙丙方原因导致开通调测工作推迟或延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三条网络安全和合理使用 3.1各方应遵守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 3.2乙丙方为保护甲方网络的安全,当有合理理由相信甲方网络将要/正在受到来白对方或其他网络的安全威胁时及时通知对方,并有权切断甲方网络与对方网络的联接。 第四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4.1三方承诺严格履行本协议。 4.2乙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质量要求,保证甲方网络畅通。 4.3若协议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按新的法 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4.4乙丙方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乙丙方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

集团客户入网 服务协议

集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为满足集团客户的通信服务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成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优质、优先、优惠”的三优服务,应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配合乙方有关集团客户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及所能达到的经营区域内为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三优服务,并利用现有各项业务资源为甲方提供满意的通信服务。 甲乙双方相互信任,达成互利合作服务协议,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定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客户经理的沟通和业务联系,并保证甲方客户均知晓该虚拟网资费,联系人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乙方。 2.为便于乙方向甲方提供“三优”服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负责提供本单位员工花名册、

单位领导及联系人个性化资料;单位内移动、联通、电信客户名单;单位内享受话费报销的人数及相应金额;单位信息化普及情况等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集团的基本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对本单位的离网用户做劝留工作。 4.甲方每月产生的移动话费须按时缴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对甲方收取欠费违约金,甚至取消其优惠资格。若甲方所属单位内某移动客户产生欠费,甲方应当协助追缴欠费及违约金,对欠费号码和信誉度较差的用户,乙方有权取消其优惠资格。 5.甲方享受乙方优惠政策的员工手机号码发生变动,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到乙方办理更改手续,若甲方员工调出本地,则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三优政策。 6.甲方新增客户如需享受乙方优惠政策的,如新增客户属于中国移动的老客户可以直接通过乙方代办人登记加入该虚拟网,甲方代办人须告知客户该网资费,并取得客户本人确认签字。优惠从登记日起下月1日执行。老客户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注明手机密码;如新增客户属新入网用户从入网之日起开始执行优惠。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本单位内宣传和推广移动业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优质的通信服务: 1.实行集团客户经理服务责任制,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姓名,电话,设立客户服务热线10086,设立客户投诉电话:,随时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与 [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南宁市金浦路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

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一)业务类型:、、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服务、客户维系、其他 (三)资源授权:号码、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销售等) 第四条指定省份、指定地市、指定县区)(“代理地区”)。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入网协议书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登记表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入网协议书 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甲方)与乙方(宽带上网用户)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黄色淫秽等内容。 2、乙方在甲方所开设或由甲方委托授权开设的有线电视营业厅登记使用该业务。办理时,个人客户凭身份证,单位用户凭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经办人的有关证件。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介绍信等手续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乙方入网的一次性调测工作。乙方须做好电脑的购置、上网软件的安装等有关准备工作。信号安装调通后,需客户签字确认。 4、甲方的资费标准与乙方的“客户类型”(个人或单位)和业务类型有关。乙方必须在《业务登记表》中如实选择填写,若乙方错误填写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而造成甲方各种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宽带上网服务。同时向乙方补收当月应收费用并收取补收费用5至10倍的违约金。甲方发现“客户类型”与实际不符的,有权不予安装并要求用户改正。 5、甲方的网络是处在阶段性扩展过程中,对于甲方网络资源未到位的地方,甲方将不予以办理移机、过户等相关业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如经专属线路施工及设备安装可以办理的,要按有关规定收取调测费和手续费。甲方竭力保证网络的畅通,但是由于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网络暂时中断,甲方对乙方利用甲方的网络进行的股票交易、在线游戏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宽带线路滥发垃圾邮件和使用BT、电骡等工具大流量下载数据。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乙方应创造必要的条件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帐户进行强行下线等处理。 7、乙方应根据申请的入网终端数如实接入互联网。若发现乙方私自采用代理服务器或路由器等其它网络设备增加上网终端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擅自添加的上网终端台数向乙方收取每台每次1000-3000元违约金。 8、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贰年在网协议,甲方承诺免除安装费200元。乙方两年内不得退网。 二、业务收费: l、甲方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详见甲方业务通告)。停机保号业务1年只能申请1次,最长时间3个月。停机期间按规定收取停机月租费5元。搬迁费50元/户。甲方在初次安装时10米以内网线不收取费用,多余部分乙方需按每米2元的标准给甲方付费。 2、乙方要按时交纳业务使用费。乙方的付费方式目前只有去营业厅预付费,若有欠费,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机、拆机,以及进行欠费、违约金催缴等处理。 3、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两年内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500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 分 公司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用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网络服务 1、乙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 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客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合同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甲方若申请开通国际长途或国际长途漫游业务,需分别另外单独交纳开通国际业务的预存款,终止该业务的次月,用户结清话费后予以退回。甲方应及时咨询乙方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或通达的国家和地区。若甲方出国(境)且未开通国际漫游业务,但因国际漫游地网络设备等原因致使能够拨打及使用的,产生的实际费用甲方应全额交纳。 2、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3、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入网要求 1、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 及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 警官证、护照、回乡

中国联通专线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联通专线协议 篇一:中国联通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中国联通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市分公司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第一条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服务”)是指甲方以专线形式接入乙方的cncnet端口。接入的地点详见服务定单。甲方机房至乙方机房的市内引接工程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核配的ip地址资源详见附件。 第二条租用种类、数量 2.1甲方向乙方租用条速率为mbps的服务。 第三条租用期限 3.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开通日为甲方所租用服务的起始日,甲方租用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

年。 3.1因甲方原因未达到承诺的租期,其剩余月份,甲方需按月租金的%累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4.1自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接入服务预付款共计万元人民币,含一次性接入费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端口调试费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4.2甲方租用mbps服务的月租费为元人民币,一次性接入费为元人民币,一次性调测费为元人民币。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二十四小时的按一日计算。 4.3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服务下月租费的付款通知寄送甲方。甲方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4.4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如服务起始日早于首 个缴费日,则在首个缴费日按实际使用天数交纳本月及次月的租用费。如服务起始日晚于每月约定的缴费日,则当月租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转入次月一并交纳。 4.5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 要对租用的服务进行退租,但需在退租日期30日前书面通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合同模板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业务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乙方: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417000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经营者姓名: 注册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资金:万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拥有平方米营业场所用于经营甲方业务。 (五)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销商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补贴申请;

5.经销商现状描述(目前现状与主要经营业务、业务开展模式、经营思路等内容)。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娄底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个体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甲方为乙方单独设立营业点名称为;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经营任何其他电信企业的业务。 第七条专营店开办基本条件 (一)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二)必须配臵复印机、票据打印机 (三)必须按照VI标准制作时间牌、桌牌、业务资费、服务监督、服务承诺等相关流程牌; (四)必须订做并统一着公司营业员标准制服。 第三章代办内容 第八条代办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综合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填列。 .联通移动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2013版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2013版)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应经过其家长同意并确认。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操作过程中点击或回复“同意”等相关内容即表示已详细阅读点击或回复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 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点击或回复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以及资费标准请参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 1、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 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漫游服务。 2、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移动通信业务。 3、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套餐及固定费、套餐外语音通信费、套餐外上网费、 套餐外短彩信费等以及甲方申请或使用的其他业务的费用。计费周期从用户结账日0时起至到下一个结账日前一日的24时(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发生上一周期部分话费计入下一周期话费中收取的情况)。对于合户及他人/单位统付情况,当账户归属人或主号码调整结账日后,账户下所有用户、副号码的结账期需要同时调整,用户因结账日调整导致的业务优惠周期和下周期业务生效、失效时间也将相应调整。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乙方通过营业厅、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公布并提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话费信息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短信等。 4、乙方有义务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甲方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甲方。 5、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对用 户在异议话单产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账单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进行解释。 7、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配合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的工作要求。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资料,乙方承诺用于移动通信服务的全过程,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露。但法律、法规和政 府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9、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通话所在地(仅限国内)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等公益性电话接入服务。 10、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费用并申请开机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移动 通信服务。 11、乙方对甲方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时(以下简称停机),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甲方应提前通知;对使用“先付费,后使 用” 交费方式的甲方应进行余额提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或信函。 12、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通知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媒体公告。 13、甲方向乙方申告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交换设备或传输线路原因造成通信中断等现象,不包括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乙方 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48小时修复或者调通。 14、乙方应在承诺时限内为甲方开通其申请的服务(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 开通期间的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 份证件原件,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其家长应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如发现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通知甲方立即进行修改。 2、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在入网时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个人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甲方系本市未 成年人,无法提供本市有效身份证原件时,可用本市户口簿原件代替;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包括注册地为本市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具有单位公章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甲方为非本市户口入网的,可选择押金方式或信用卡担保入网,并适用以下条款: 甲方支付________元押金,申请以押金入网方式入网。甲方交纳的押金不能作为预存话费,押金在取消押金入网方式时退还甲方。甲方如需申请长期国际漫游业务需另外支付1000元押金。甲方如需办理协议类营销活动、家庭统付活动需根据具体活动要求另行办理担保手续。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二)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三)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审批表。 5、经营地址照片两张,室内室外各一张。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益阳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卖场。乙方在甲方系统中命名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以另开公司、另注册公司、入股等各种方式经营除甲方以外的任何通信网络服务商的业务。 开办基本条件 必须配置双屏液晶电脑。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146-12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乙方为方便甲方使用_____电信公众宽带综合城域网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特向甲方提供借用adsl设备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用条款 1.借用条件:甲方使用乙方的adsl宽带上网业务。 2.甲方借用乙方adsl设备(限壹台),设备具体描述如下:品牌:_____;型号:_____;序列号:_____。 3.该adsl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使用

乙方adsl宽带业务的前提下,乙方将此台adsl设备免费借给甲方使用。 4.借用期内,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停借请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归还adsl设备给乙方后双方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借用期内若甲方暂停使用adsl宽带业务,应将adsl设备归还乙方,本协议同时自动终止。用户恢复使用adsl业务后如需要再借用设备必须重新签定借用协议。 2.借用期内若甲方取消使用adsl宽带业务,将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必须将adsl设备及时归还给乙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保证所提供adsl设备的质量。在借用期内,甲方必须妥善保管adsl设备。 4.借用期内,如果adsl设备因质量原因发生故障,甲方可将设备带到乙方处更换。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甲方:(移动通信客户)移动号码: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分公司预印)分公司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二、入网登记 1.甲方使用乙方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甲方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甲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受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达到5个中国移动号码的,将无法再办理新的中国移动号码入网。 5.甲方入网后应立即设置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6.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在乙方登记的有效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受托人真实有效证件原件及委托书。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4.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费用(含通信费、套餐费、月租、保底等,下同)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办理或取消)当月的费用照常计收。若甲方参与乙方营销活动约定了最低消费,则停机保号跨整月按最低消费额收取,否则仅收取停机保号费。 6.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6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下同)。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7.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8.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订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9.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资费方案因国家政策、网络换代、市场发展等原因发生改变,乙方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无改变,则甲方可沿用该资费方案,并有权选择乙方的其他资费方案(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应持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仍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销户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5.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转入另一乙方本地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6.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7.甲方参与乙方入网优惠活动,或甲方与乙方签订有明确在网约定期限的书面或电子协议,在合约期内,本号码只能使用乙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受托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2.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4.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六、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3.为了更好的享受通信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发送话费赠送、流量赠送、促销活动等适配甲方消费特征的优惠信息。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停止发送前述信息,乙方接到申请后,即日起停止向甲方发送。 4.甲方过户或销户前,需自行在银行、网购等第三方取消已绑定号码,未及时取消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下列第(客户填写)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分公司预印)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分公司预印)进行仲裁。 (2)向(分公司预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3. 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或服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中国移动LOGO,分公司预印) (中国移动LOGO,分公司预印)

联通准入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综合通信项目准入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在湖南省株洲市签订。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乙方为中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如下内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进入甲方所开发或所管辖区域,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产品。 2、甲方开展的所有业务必须遵守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线路设备安装和调测。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提供通达国内外的通信网络,为甲方提供优质通信服务。除不可抗力和第三方电路原因外, 其服务质量达到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 2、乙方有权安排指定人员,按月收取甲方管辖区域内用户消费的通信费用和租金。 3、乙方负责提供甲方在的固定电话、宽带等综合电信业务,并委托湖南星通网 络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有关一切事宜。 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将尽量依照甲方要求,保障其管辖区域的整体美观。 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后,双方如没有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必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终止合同,提供变更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滞纳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或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解决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所有权和管理权变更: 甲乙双方各自保证其资源的所有权利,任何一方在合作期内发生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变更,影响该项目的合作和经营,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前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向所有权或管理权受让方移交本协议书,以继续履行本协议条款。 六、协议签章: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如本协议不完全则在双方共商后以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