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分摊

1、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行间接消耗的正常生活用水用电,还有一部分是直接消耗在建筑产品里面的水电费。在进行施工水电费用计价结算时,应当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约定的结算模式进行。一般可参考以下方式计量计价:

1)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水电费可按实计算(当然计取一定的用电损耗)。现行消耗量定额子母内包括水电费(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放在措施费里面),若建设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水电表用量乘以市场价格退给建设单位。其中定额字母水电单价比市场价格低的,应进行补差价(其中超出定额的部分按市场价全部退还给业主,定额以内的按实补差价给施工单位)。

2)全国建筑2000工程基础定额:若无条件装表计量的,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七退给业主(其中水占千分之二,电占至千分之五)。

关于第2条工程造价应明确:工程承包合同造价,还是工程结算造价。

2、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1)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2)一般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扣除都有一个系数规定,例如,某地区是这样规定的:土建工程按照直接费的千份之七扣除水电费,其中电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四,水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三。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百分之七点六口出水电费,其中电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四点六,水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三。

3、定额中电费是含在哪里的?应该如何计取?

1)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所用的机械台班消耗量计取的,具体包含在机械费之中。每个定额子目项所含的机械台班里,都有电费的含量。也就是说,电费包含在机械台班的单价里,不需要另外单独计取。

2)施工工地单独安装电度表,直接向电业部门交纳电费的,如果当地电业部门所收取的电费单价和定额中所含电费的单价不同时,可以向建设单位计取差价,电费的差价在税前计取,也就是说电费差价不参加取费,可以计取税金。

例如:某地定额中,每度(kwh)电的单价是0.63元,而电业部门收取的电费单价是0.85元,那么,每度电就应该向建设单位计取0.85-0.63=0.22元的差价。

4、关于施工水电费,我整理了下,分一下几种情况。

1)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由施工企业支付水电费。

-------施工企业按定额消耗量,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价目表中的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该差价计入工程结算。

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委托施工企业安装水电表并支付水电费。

-------需要进行一下相关工作后并计入相关费用。①、施工企业依据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者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安装水电表。②、施工企业按照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的有关规定,另行单独记取水电表的购置和安装等费用。③、施工企业按照水电表中的数量和实际单价支付水电费。④、施工企业按照定额消耗量,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水费单价和定额价目表中的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该差价入籍工程决算。

3)建设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建设单位支付水电费。

------建设单位供水并支付水电费,但未按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时,施工单位按照定额消耗量及叫目标中的价格记性结算后退款给建设单位。

4)施工与建设单位办公用水,电为一体,甲乙双方均未为施工单位单独安装水电表,使用院办公室楼水电表进行计量,有施工企业支付水电费。

------施工企业支付的水电费,不完全是施工用水电费,一部分是建设单位使用的,施工企业按照定额消耗量,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水费单价与定额价目表中的水电,取定额价格找补差价,该价差计入工程结算。施工企业按照实际缴纳水电费与决算计入费用之和的差额由建设单位支付,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有健身单位支付水电费。

-----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并支付水电费时,定额啊哈能量以内的,施工单位按照定额消耗量及价目表中的价格进行退款,定额含量以意外的,施工单位应氨水电表用量和实际缴费单价退给建设单位。

6)安装工程施工用水电费,还可以按照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千分之七到千分之十四结算。

7)施工用水电表的读数小于定额含量的情况。

------应按定额含量计入工程结算,不得进行调整。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查定额和招标文件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 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 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 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0.58元计入。 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我想问一下,在工程概预算中有没有关于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说法,在工程报价中属哪一类? 最佳答案 一般没有单独报价。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物业水电费公摊计算方法

物业水电费公摊计算方法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每月计算公式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5、公共用水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水电费分摊协议书

水电费分摊协议书 篇一:电费分摊协议 电费分摊协议 甲方: 乙方: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 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 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

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 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

基本电费收费标准

基本电费收费标准 关键词: 基本电费,收费,标准 其实“基本电费”的收取,早已从70年代起就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行了,今年,根据国家政策,在我省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中首次开始实行。 “基本电费”是按月收取的部分电费之一。其金额=基本电价乘以用电变压器容量(用电需量)。 电价标准迄今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并批准执行的,目前,我省销售电价执行分为两种。 一种为执行单一电价用户 如居民用电电价0.424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电价0.294元/千瓦时、商业用电电价0.76元/千瓦时等,像这样只有一个电度电价标准执行的称为执行单一电价的用户。该用户每月的电费,是按供电局安装在用户侧的电量计费表上记录数(用电量)乘以单一电价所得金额数收取的。 第二种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 如大工业用电户和自2004年6月25日起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户。 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力率调整电费组成。 即该类用电户每月电费是由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之和构成。 其中电度电费=用户每月实际发生的用电量×电度电价; 基本电费按月计算=用户所使用的变压器容量(用电需量)大小×基本电价。当前基本电价标准为:19元(28.5元)/千伏安(千瓦); 力率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用电的功率因数是否达标(功率因数标准为0.9)而制定的电费调整办法,换言之,该用户用电功率因数不达标,即加收力率电费。以此促进用电设备提高利用率,改善电压质量,保证电网安全。

“基本电费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收基本电费”?“基本电费”是补偿供电企业不随供电量多少而变动的固定成本和随供电量变化的变动成本。它主要有利于用户公平合理负担发供电成本,有利于促使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其中补偿固定成本主要指电网为可靠供电,所进行的电网维护费用,如变电、输电、计量设备的检修更换维护及固定资产折旧等。补偿变动成本主要指为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一方面随市场变化增加购电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还需不断增加投资建设电网、改造电网,以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保证供电要求等。例如:近年来进行的诸多变电所建设;海西、海南、黄南地区电网的延伸及无电区的用电;城农网建设改造(包括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等,这些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青海经济的发展和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 因此,国家制定收取基本电费的政策,仅是对电网企业长期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补偿。

小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邦嘉物业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结合各省物业小区公摊的收取方法,确定本物业下属各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按以下原则收取: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户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阶梯收费方式分摊。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新风系统)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6、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7、电梯用电 二、住宅小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动力系统 设动力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低、中区和高区(或低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或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低区1-4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6、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加装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7、电梯用电 小区电梯用电加装电表计量,各栋电梯用电根据电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该栋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或阶梯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2选1): ①按户均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②阶梯分摊:(以平均值做为基数,2-5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的70%收取,6-10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100%收取,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130%收取) 2 - 5层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0.7 6-10层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 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3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分摊 1、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行间接消耗的正常生活用水用电,还有一部分是直接消耗在建筑产品里面的水电费。在进行施工水电费用计价结算时,应当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约定的结算模式进行。一般可参考以下方式计量计价: 1)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水电费可按实计算(当然计取一定的用电损耗)。现行消耗量定额子母内包括水电费(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放在措施费里面),若建设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水电表用量乘以市场价格退给建设单位。其中定额字母水电单价比市场价格低的,应进行补差价(其中超出定额的部分按市场价全部退还给业主,定额以内的按实补差价给施工单位)。 2)全国建筑2000工程基础定额:若无条件装表计量的,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七退给业主(其中水占千分之二,电占至千分之五)。 关于第2条工程造价应明确:工程承包合同造价,还是工程结算造价。 2、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1)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2)一般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扣除都有一个系数规定,例如,某地区是这样规定的:土建工程按照直接费的千份之七扣除水电费,其中电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四,水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三。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百分之七点六口出水电费,其中电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四点六,水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三。 3、定额中电费是含在哪里的?应该如何计取? 1)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所用的机械台班消耗量计取的,具体包含在机械费之中。每个定额子目项所含的机械台班里,都有电费的含量。也就是说,电费包含在机械台班的单价里,不需要另外单独计取。 2)施工工地单独安装电度表,直接向电业部门交纳电费的,如果当地电业部门所收取的电费单价和定额中所含电费的单价不同时,可以向建设单位计取差价,电费的差价在税前计取,也就是说电费差价不参加取费,可以计取税金。 例如:某地定额中,每度(kwh)电的单价是0.63元,而电业部门收取的电费单价是0.85元,那么,每度电就应该向建设单位计取0.85-0.63=0.22元的差价。 4、关于施工水电费,我整理了下,分一下几种情况。 1)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水电表,由施工企业支付水电费。 -------施工企业按定额消耗量,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价目表中的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该差价计入工程结算。

购物中心共用水电费计算和分摊方案

购物中心共用水电费计算和分摊方案 特别是由于购物中心的体量大,少则上十万平米,多则高达六、七十万平米,每年产生的共用水电费往往高达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因此,对于该项不菲的支出,向谁收?怎么收?无论对商家还是对物业公司,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严峻问题。 01计算共用水电费应考虑的因素 对于不同的业态,计算共用水电费,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营业时间 由于业态不同,各商家营业时间不一,其对共用水电享用的程度和应承担的义务也不同。如购物类,其营业时间通常在9:00~22:00;美食类,营业时间大都在11:00~14:00和17:00~20:00;休闲娱乐业的营业高峰往往在每天的20:00后;而健身业又集中在每日早、晚两个时间段。加上在各个不同的时间里,由于消费群体起了变化,公共设施开启的范围和数量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业态在不同的营业时间里对共用水电费的消耗是不同的,这是计算共用水电费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的因素。 (二)区域位置 以万达广场为例,“百姓人家家常菜馆”位于万达广场东楼,原设计中未考虑电梯,与广场主楼中的众多公用设备相关不大;“欢乐年代KTV”位于万达广场五楼,顾客消费主要通过其门前专用观光梯直达五楼,与其他楼层不直接相通;“时代百货”位于广场主楼一至四层,

其占用广场的主要部位,垂直交通涉及到二十部扶梯,也是中央空调的主要辐射区域;而富春大酒店,巴黎咖啡,天元金店,大德生药店等均为临街商铺,顾客进出无须经由万达广场,也无须乘用电梯。因此,区域位置不同,楼层高低不一,应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也应有区别。(三)设施数量 不同的业态,由于经营的品种和所处的位置不同,顾客经由的公共部位的面积和享用的公共设备的数量也区别较大,因此商家为此所应承担的共用水电费也应不同。 (四)设备功率 公共设备的耗电量多少与设备使用的时间和频率有关,也与设备功率大小成正比,因此在讨论不同业态应承担的共用水电费时,应按不同业态所涉及到的不同设备和功率大小,逐一分类计算。(五)电价差异由于不同业态营业时间跨度较大,如娱乐休闲类,其经营的高峰时间往往在夜间,而白天高峰时期和夜间低谷时期的电价是不同的;同时对于用电类型而言,设备所用的动力电价低于公共部位的照明电价,其对共用电费也产生一定影响。 共用水电费由进场经营的不同业态和所有商户共同分摊。分摊按两个层次:一次分摊是将整个广场的公共设备机房、消防通道、消防系统等整体用电、变压器和线路的电能损耗、用于广场整体形象的夜间亮化用电、以及洗厕用水、保洁用水、消防用水等,根据各商家的面积大小,按比例进行分摊;二次分摊是在一次分摊的基础上,在考虑上

施工现场水电费协议

甲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乙方在XXX中心施工的顺利进行,本着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乙方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布置调整二级箱以下临电施工方案及临时用水 方案,调整后符合甲方临电要求。乙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采用包干形式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加强现场用水电管理,服从甲方安排,确保用水用电安排,严禁浪费,如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违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浪费水电情况,甲方有权视情况处以罚款。双方约定以上用水用电内容限于乙方开工至正式水电投入使用后,甲方临水临电设施拆除为止。 2、根据XX市环保部门收费标准,本工程应缴纳工程噪声排污费共计174800 元。由项目参建各方按合同金额分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定的分摊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 3、经协商,乙方不向甲方缴纳安全或质量以及任何名义的押金。乙方应加强本 单位在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事故。乙方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经协商,乙方在本工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和工程噪声排污费两项费用一起 的总包干价共计: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5、经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向甲方缴纳了上述施工用水用电费和工程噪声排污费 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在向甲方缴纳任何名义的其他费用。 二、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乙方分两次向甲方支付协议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于2018年4月30前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协议款计柒万元整(¥元);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第二笔协议款计陆万伍仟元整(¥元)元。甲方提供等额盖有财务章的收据。 三、协议生效与终止

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2014-10

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水、电费用的分摊. 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含楼道、监控室、电梯、绿地、水池、井等)和共用设施设备(含路灯、备用供电设备、增压水泵等)用水、用电应当安装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计费,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的,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使用人分摊。 第四条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抄表到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水、电费可向委托人适当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条下列范围的共用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业主、使用人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不能共同决定的,按如下方法分摊。 (一)住宅楼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实际使用电梯的业主、使用人按每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计算公式: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分类目录电价*电梯表计总电量/该幢住宅楼 内总建筑面积)*实际使用电梯的用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建筑物未建设有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的一楼业主、使用人不用分摊。 (二)物业管理区域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业主、使用人按用水量据实分摊。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计算公式为: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水表计总电量/物业管 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用户分表用水量总和)*用户表计用水量。 (三)物业管理区域的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以及喜庆、宣传、装饰等水电费用,要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

住宅小区共用电费水费如何分摊原则方法(附计算公式)

住宅小区共用电费水费如何分摊原则方法(附计算公式) 一、共用电费、水费的分摊方法遵循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公平合理分摊给使用的用户 二、共用电费的分摊分为楼道照明用电、路灯照明用电、夜景照明用电、电梯用电、生活水泵用电、监控室用电、差额电费等 三、共用水费的分摊主要为绿化用水和水损两项 四、分摊方法及比率 1、楼道照明用电 由该栋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栋的楼道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2、路灯照明、夜景照明用电 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路灯照明和夜景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3、电梯用电 由各梯住户按楼层系数及入住情况进行分摊,楼层系数的界定: 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 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 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 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 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4、生活水泵用电 由该楼栋的使用单元按各单元的用水量比率进行分摊。 5、监控室用电 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监控室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6、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该项用电由该区域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

施工现场水电费协议

协议书 甲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乙方在XXX中心施工的顺利进行,本着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乙方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布置调整二级箱以下临电施工方案及临时用水方 案,调整后符合甲方临电要求。乙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采用包干形式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加强现场用水电管理,服从甲方安排,确保用水用电安排,严禁浪费,如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违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浪费水电情况,甲方有权视情况处以罚款。双方约定以上用水用电内容限丁乙方开工至正式水电投入使用后,甲方临水临电设施拆除为止。 2、根据XX市环保部门收费标准,本工程应缴纳工程噪声排污费共计174800 元。由项目参建各方按合同金额分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定的分摊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 3、经协商,乙方不向甲方缴纳安全或质量以及任何名义的押金。乙方应加强本单位 在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事故。乙方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经协商,乙方在本工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和工程噪声排污费两项费用一起的总 包干价共计:135000.0丸(大写:壹拾参万伍仟元整)。 5、经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向甲方缴纳了上述施工用水用电费和工程噪声排污费

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在向甲方缴纳任何名义的 其他费用 二、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乙方分两次向甲方支付协议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丁2018年 4月30前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协议款计柴万元整(¥70000.0勿);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第二笔协议款计陆万伍仟元整(¥65000.0OX)元。甲方提供等额盖有 财务章的收据。 三、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终止。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北京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工程水电费计算

工程水电费计算 我们第一个工程是土建、装饰、安装总承包工程,所以产生争议的地方不多。当时投标时报价还是按定额走的,合同规定没有具体提到。不过我们跟甲方的关系不错,最后都按照市场价调整了。结算方法是按照水表电表的总数乘以市场价单价(电费不同时段收费是不一样的,甲方定了一个加权平均值)。不过怎样我们都不亏,因为扣除单价高,我们收入的单价也跟着调整,再加上取费,实际上是盈利的。当然也是我忽悠他们,这样我们只增加了十多万,其实是一个楼十多万,一共是叁拾多万。甲方分包的工程,除了2%的总包服务费,我们没有收取分包方任何费用。 第二个工程控制的要更好一些,不过结算的时候也是按照市场价扣除水电费。但是这个甲方最后知道扣除单价越高我们取费越高的道理,提出我们超出定额额度的水电用量,按照市场价计取,在定额范围内的水电用量,还执行原单价;或者就是收入多少全部扣掉,因为水电是甲方供给的,我们当然不干了,如果这样就该一开始合同说明,甲方又怕我们浪费,肯定不会在合同约定。最后各种原因吧,我们按照甲方的第一种方法结算。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收取了分包方一些管理费。 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简直了,没办法。甲方就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公司。我们只负责土建及部分安装施工(安装工程多数材料都是甲供)。而甲方分包包括装饰工程(其中还包括外墙玻璃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消防、地下室顶板防水,甲方分包造价比我们总承包造价还要高,估价约八千万。 问题 1.定额是以面积取费的,无法分辨出各个项目用工程水电费的比例,我们如何进行分包控制管理? 问题2.我们只收取总承包管理费1~2%,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又明确了不用再交纳总承包方工程水电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最关键的是合同中还说明了我们的合同价中含分包水电费,请问我还有争取的余地么? 问题 3.关于单价问题:甲方是否有义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水电费的市场单价?因为有一次听别人造价咨询,说工程水电费价格是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应按实际调整,是这样的么。而我们报价的水电费虽然也是市场价,但是明显低了,因为这里用的水电费贵不说,每月还要交8000元的使用费。这可以算是我们未考虑到的风险而清单中综合了风险么?我如何去争取?那次我听了一耳朵的答疑是否有依据?

电费分摊协议

电费分摊协议 甲方: 乙方: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

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173号

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 1997年8月1日粤价[1997]173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中央、部队、省属驻穗物业管理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粤价[1997]24号),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有关公共水、电费用的分摊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二、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三、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四、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用)户合理分摊。 五、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用)户合理分摊。 六、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的电费,暂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1997]52号文的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用)户合理分摊。凡电梯等公用设备没有独立设置用电计量表的,其电费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其他各市、县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是采取由住(用)户另行分摊,还是采取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的管理办法,由当地物价部门决定。 七、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中如果包括了公共电费的(即不另行向住户分摊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在执行省定高层住宅收费标准确有困难时,其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按实际情况从严审定。 八、为提高公用水、电费用分摊的透明度,减少价格纠纷,凡属向住(用)户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帐,向住(用)户公布费用分摊的办法和总金额以及各住(用)户应负担的金额等。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用)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本通知自1997年8月1日起执行。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查定额和招标文件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

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 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 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 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 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0.58元计入。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我想问一下,在工程概预算中有没有关于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说法,在工程报价中属哪一类, 最佳答案 一般没有单独报价。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辽宁定额: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当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或是使用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的项目,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于这部分的费用未予明确,从而导致在工程结算时,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调整容易引发各种争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标文件开始就应明确相关费用的计价方法。 在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是其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一、工程用水电的性质及内容 工程用水电包含施工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由业主承担,不同的是前者一般应按实际用量或定额分析用量进行计量,后者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 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定额含量计价并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建标(2003)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等,而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其中的燃料动力费包括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所以合理施工的施工用水电费(通常按定额含量标准计算)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应该由甲方承担 生活用水电费入企业办公用水电及工人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也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中规定工程造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即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等;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明确区分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内容组成。现场施工用水量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砌砖、楼地面、抹灰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用电内容则包括主要用电设

工程水电费及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

工程水电费及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 工程水电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消耗的全部水、电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机械施工中所消耗的电费,夜间施工和施工场地照明所消耗的电费。 措施项目是指为了完成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主要指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施工排水、降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4.9.1 工程水电费 1.项目划分 工程水电费包括:住宅建筑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两部分。住宅、宿舍、公寓、别墅执行住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项目划分:按全现浇、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划分,以檐高25m为分界线分为:25m以下五环以内及五环以外、25m以上五环以内及五环以外划分。 2.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附:定额摘录 住宅建筑工程

4.9.2 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 (一)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的概念 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操作的方便,搭设一种供建筑安装工人脚踏手攀的架子,就叫做脚手架,简称架子。脚手架由立杆、斜坡、平台、防风拉杆(仅高层建筑物有)、安全网等组成。工程完工后必须拆除脚手架,除一定等损耗外,其余材料仍留在下次施工时经修理补充完好后继续使用,所以脚手架材料又是周转性使用材料。 2.脚手架的分类与构造 脚手架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两类。 (2)按其所用材料分为木脚手架、竹脚手架、钢管脚手架。 (3)按其构造形式分为多立柱式、门型、桥式、悬吊式、挂式、爬升式脚手架等。 3.脚手架的项目划分

脚手架分综合脚手架,室内装修脚手架及其他脚手架三种。 (1)综合脚手架包括结构(含砌体)和外装修施工期的脚手架,不包括设备安装专用脚手架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防护架和防护网。 (2)室内装修脚手架,层高>3.6m时,执行层高4.5m以内的内墙装修、吊顶装修、天棚装修脚手架定额子目;>4.5m时超过部分执行4.5m以上每增1m的相应定额子目,不足1m时按1m计算。 室内装修工程计取天棚装修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墙装修脚手架。 (3)外墙装修脚手架为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使用,新建工程的外墙装修脚手架已包括在综合脚手架内,不得重复计算。 4.工程量计算规则 脚手架费用包括搭拆费和租赁费;按搭拆与租赁分开列项的脚手架定额子目,应分别计算搭拆和租赁工程量。 (1)综合脚手架的搭拆按建筑面积以100m2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架空层,设备管道层、人防通道等部分,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主体工程量中。 (2)内墙装修脚手架的搭拆按内墙装修部位的垂直投影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3)吊顶装修脚手架的搭拆按吊顶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以100m2计算。 (4)天棚装修脚手架的搭拆按天棚净空的水平投影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柱、垛、≤0.3m2洞口所占面积。 (5)外墙装修脚手架的搭拆按搭设部位外墙的垂直投影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6)脚手架的租赁按相应的脚手架搭拆工程量乘以使用工期以100m2·天计算。 (7)电动吊篮按搭设部位外墙的垂直投影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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