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行业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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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行业管理办法出台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一)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备件、废碱锅、废计算机、废打印机、废摄像机、废照相机、废复印机、废油印机、废传真机及其配件等);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

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

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 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

共享。

(三) 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

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

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

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

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第四章废旧物资管理内容

第十条修旧利废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

堆放区实行分区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

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

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

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

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运行处设备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

(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运行处

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已于1994年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

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第四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

废品收购站管理制度

废品收购站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废品收购管理条例

废品收购管理条例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1】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 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 第二条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文明办、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环保局、供销社、贸易局、开发区、各乡镇组成。 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 第三条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由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再生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组成,并聘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参与管理。 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行业协会,并交纳一

定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章程》) 第四条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 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 5、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须当地政府盖章同意。 第五条城区回收网络设置和管理。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 第二条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文明办、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环保局、供销社、贸易局、开发区、各乡镇组成。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 第三条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由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再生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组成,并聘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参与管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行业协会,并交纳一定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章程》) 第四条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 5、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废旧物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材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边角料等。 (一)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锅、废办公用品及其配件等); (二)废金属材料(废备件及废金属材料等); (三)其他废品(塑料制品、滤布、废轮胎、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设备处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五)对《废旧物资台帐》以及车间、中心《修旧利废台帐》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废旧物资,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仓储中心负责鉴定废旧物资工作。 (二)仓储中心负责对退回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建账、分类保存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四)财务处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第六条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上交工作。 (二)负责车间、中心内部的修旧利废工作。 (三)负责建立车间、中心的修旧利废台帐以及上报工作。 第七章维修车间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各车间、中心无法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向生产设备处提交事业部无法自行修复,物资需送外检修的证明。 (四)负责建立本车间《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中心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车间、中心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设备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本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车间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废旧物资库内,在事业部范围内共享。 (二)车间、中心无法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交至维修车间,修复后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设备处设备员、车间、中心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维修车间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附件: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利用废旧物资,节约成本,控制费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国电电力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润滑油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纪委书记 成员: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物资管理部、 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确定废旧物资处 置方法及细则;组织协调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审定 废旧物资中标单位。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成员: 组长:物资管理部负责人 副组长: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负责人 成员:纪检监察室、审计部、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 财务部、物资管理部、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废旧 物资产生部门的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 职责:组织公司废旧物资的鉴定、回收、移交、仓储、处 置工作;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流程;组织 (或委托)以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负责制定废旧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由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给出鉴定意见,部门主任负责进行审核。 第八条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与检修部、生产技术部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泰禾公司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1.目的 节约材料、盘活资金、降低生产成本。 2.适用范围 全厂全部下角料的回收、再利用,工序报废品和退厂报废产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废品区的定点、定位提供废品箱便于堆放废铁、废渣、铁屑。 3.2各工段配合生产部对下角料进行清理和废品回收,各工段将废品放在规定的地方分类倒入废品箱。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废品回收厂家的联系、运输的联系。 3.4财务部负责资金回收。 3.5综合库房负责废品的出库和票据的交付及废品的处理通知报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处理,回收处理。 3.6品管部负责工序报废品C类的鉴定批准,技术部负责报废品B类的鉴定和批准,顾总负责报废品A类的鉴定和批准。4.工作程序 4.1工段下料完毕,下角料专一堆放,由生产部废品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挑出可利用品另行存放,再利用,本厂不能利用的

料头,由品管部鉴定。分类放入指定地方,统一处理。做到物尽其用。 4.2工序中和退厂产品报废品和试验产品废品定期进行处理,废品处理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技术部审核。 4.3回收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选择与我厂有供货关系的厂家,可进行抵帐以盘活资金,其次可选择收购价格相应较高的收购商。 4.4废品管理人员监督过磅,磅单一式三份,自存一份,综合库负责开据出库单,返回出库单附过磅单红票交财物进行账物结算。 4.5除专职废品管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变卖厂内废料。 4.6废品管理人员须备齐废品清理帐簿,必须记帐清楚,便于财务核对。 5.废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敬业爱岗,公私分明,处处维护工厂利益。经常深入分厂了解废料的收集、保管情况,对堆放的废料进行管理。 编制:郑智慧审核:批准:顾乐 2010年09月25日

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办法出台

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办法出台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 (一) 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 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xxx矿井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废旧物品得回收管理,保证质量标准化得提高,采空区储水水质及环保需求,向矿区供应合格得生产、生活用水,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井下废旧物品就是指生产活动中产生得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主要包括铁器、垃圾、废旧、废弃得制品、破损工器具、残次品等。 第三条各区队根据管辖区域,落实相关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铁器及杂物得检查、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在矿内施工得所有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为了加强管理,矿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经营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信息中心主任及主管经营办主任及主管区队队长及核算员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 (一) 机电信息中心就是全矿废旧物资回收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得制定及更新工作;负责各队废旧物资回收得验收、接收、统计及奖励考核工作;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得监督检查工作。

(二)经营办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得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根据机电信息中心提供统计表兑现奖励工作。 (三)生产办质量组负责各区队现场文明生产、杂物管理得监督与检查。 (四)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回顺超前70米、运顺至拉移变列车绞及其范围内得联巷等地点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五)连采队负责本队在掘巷道及联巷(搬家倒面后未移交签字前巷道),与主运搭接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六)运转队负责胶运大巷及顺槽胶带机巷道(联巷至密闭及材料硐室)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七)机电队负责综采两顺槽辅运巷沿线、井下设有配电点、水仓得联巷、连采移交巷道及新启封巷道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八)准备队负责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联巷、调车硐室、垃圾回收点以及砼底板、挂网、锚杆支护等施工得区域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九)车队负责井底停车场、洗车点、排矸巷等地点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十)通风队负责风障、密闭施工点,风桥内、设有调节风窗得联巷以及进、回风立井井底至风桥段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十一)外委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得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拆除管路得连接螺栓、检修更换下得废旧螺栓及其它铁件、废旧橡胶、密封件、接地棒、电气焊作业产生得边角料等,均需

《生活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生活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按公司原则,各项目服务中心及外判单位一律不应享有承揽收集、出售项目现场所产生的生活废品。项目应将生活废品的收集、清运、出售进行管控,基于人文关怀考虑,把此项收入按比例作为环境人员的福利补贴,统一管理,平均分配。具体如下: 1.总则 1.1为引导环境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杜绝员工之间因生活废品起纷争、恶性竞争等现象,公司拟对项目的生活废品收集、贮存、出售过程进行加强管理,促进项目环境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现场服务质量,特拟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述生活废品指。纸皮、易拉罐、矿泉水瓶、泡沫塑料、玻璃、水泥袋等固状可回收出售的生活废品。不包括业主装修后的废金属、工业金属废品、电脑器材等贵重物品。凡是临将报废的设施设备,项目应严格按公司报废手续进行报废。 2.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2.1任何环境(保洁绿化)人员在当值工作时间内,见“可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品或物品”均应以本职工作为重,不得不得在岗位上私自暗藏、长时间分类整理或“自产自售”而影响工作。当天下班应及时收集清运到临时贮存点(废品房)存放,统一存放,统一管理。 2.2可疑废品处理。保洁员在履行保洁服务工作过程中,遇有“可疑生活废品”难以判断辨别时,不得擅自决定拆开、收集整理,应立即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处理。

2.3废品处理方式。易拉罐、饮料瓶应倒出里面的液体,用脚踩扁;报纸、纸皮箱应拆开折叠、捆绑;装修材料(如油漆桶)等废品容器内的液体,不得随意倾倒于洗手间、垃圾桶或绿化带、明沟、下水道等位置,包括天那水、腐蚀性液体铁桶等废品,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员,寻求方法(通过掩埋等方式)解决处理。 2.4对岗位上临时堆积的生活废品,不得藏于楼梯底、地下室、绿化带等死角位置过夜堆放,应在8小时内将其清运离岗位,下班时一律清运到垃圾中转站的临时贮存点(房)贮存,有可封闭式的贮存点(房),应上锁专人管理钥匙。 2.5废品贮存点(房)周边环境应道路通畅及整洁,必要时应配备消防瓶,并定期检查消防瓶确保其有效和可靠。 2.6废品贮存点(房)严禁人员睡觉、逗留、抽烟和明火作业,杜绝火灾隐患。 2.7出售生活废品,须先征得部门及项目领导同意,落实出售时间,并有专人监护及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操作。 2.8环境(保洁绿化)人员上下班提倡固定在某个出口进入,稍微成列队状,推车走出大门方可骑车离去,尽量不要一下班就呼朋引伴、四处飞奔。 2.9任何员工离开现场时,除携带生活必需品之外,不得携带过多的私人物品(如手袋、肩包等)上岗作业,下班离开项目现场时,自觉打开袋子,配合接受礼宾员的有关检查。 2.10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出售生活废品及将废品带离项目现场,一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回收利用为主,出售处理为辅的原则。对于能修复或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必须加以回收利用,不得对外出售。 (二)坚持内部优先调剂的原则。对于本单位能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及时挑选,不能利用的,由分公司进行内部调剂。对于无修复利用价值的,由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小组鉴定后,报上级废旧物资处理办公室办理手续,需要出售时,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比价出售。出售时,必须经分公司有关部门参与。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实行比价出售,杜绝 “喑箱”操作。 (四)坚持追究从严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实行回收制度,(按照供应量的2%修旧利废,3%的废旧物资回收)凡完不成指标的,要查明原因,如損自出售,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造价部、企管部、综合办、计财部、审计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废旧物资回收政策的制定,研究决定废旧物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日常监督工作由企管部(审计)部门负责。第五条: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造价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废旧物资处理的政策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回收、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范围 第六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基建、安装、维修、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报废设备残体、国家规定要强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积压多年不再使用的配件、包装物及其它有出售价值的废旧物资。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造价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协助,建立回收台账和原始记录。严格验收管理手续。 第八条:对进行回收的废旧物资,要进行拣选,能修复、利用及调剂的不得出售处理。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使用修复产品。 第九条:对本单位无修复利用的废旧物资,各单位应有固定场所存放。造价部、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门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各单位每季度末25号前编制《废旧物资库存明细表》报工程造价部。 第十条:造价部根据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表进行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利用的作出售处理。 第十一条:定期出售报废物资、废旧物资原则上每半年处理一次。由造价部牵头,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参与。组织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比价出售,并开出售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到计划财务部交款后方可出售发货。 第十二条:回收提成奖励标准,按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净值的10%提取奖励,用于奖励在回收过程中做出成绩的人员,其中5%奖励回收单位,5%奖励有关参与部门。其余冲减成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 一、目的 1-1为了使公司废品、废料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整体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1-2确保公司废品、废料得到一个较好的售价,为公司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变废为宝。 二、适用范围 湖北奥莱斯所有部门 三、职责 部门职责 总务部1、负责废料管理的制度制订及执行监督。 2、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参与废品的回收变卖。 3、负责无价值物品出厂开放行单。 生产部整理生产过程中的废胶料、PE等及其他纸箱等非生产废品,归类存放。 品质部负责界定生产废品 财务部1、监督、审查废品、废料出售价格。 2、收款。 3、账务处理。 采购部1、负责废料询价及买家的确定,确定回收时间及频率。 仓储部负责对废料(PE、胶料等)办理出库手续。有价物品开放行单。

内审对于废品处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和审核。 四、废品、废料定义与范围 类别定义范围 废料出现品质问题且无法修理的产 品 1、被品质部判定为作废的轮胎成品和半成品 2、被判定无法使用可以作废的生产胶料 3、被判定无法使用的生产辅料,如PE、钢丝等 废品1、外购物品的各类包装物 2、无法使用生产辅助物品 3、损坏无法使用的各类办公用 品及设备。 4、无法使用及维修的生产设备 及营建废品 1、如胶料包装袋、药品包装纸箱及各类胶袋 2、如木托盘、油桶、胶桶及其他液体包装物 3、如废弃打印机、食堂用具、桌椅沙发等 4、如无法使用的切割机等,大型设备的报废不在本方案内 说明。 五、废品、废料管理 5-1废品、废料的归集 5-1-1生产过程中无法再生的废料、废胶等 生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本单位的废料、废胶定点分班放置,每天及时称重做好统计(依品质部废料称重管理办法),并及时送往废料区整齐分类存放。 5-1-2外购物品的包装物: 按照包装中物品谁使用谁归集的原则,统一打包、整理好放置在公司废料仓库。 5-1-3报废物品 当废料及废品达到一定量或需及时处理时由总务部提请书面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废品(料)名称数量、重量(大约)单价经签核后通知采购部联系购买商进行变卖。 5-2废品、废料的处置 5-2-1收购商的选择确定 A、为了确保公司在处理废品、废料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加透明度,采购部应定期调查、了解相关废品、废料的市场行情和价格发展趋势,积极寻找联系买方。 B、由采购部负责联系收购商,经3~5家比价后选择最高报价的客户作为买方,在正式处理前,由总务部填写《废品废料处置申请单》(选定价格),待审批完后正式处理。 5-2-2废品废料的卖出 A、物品价格、收购商确定后,由保安员、仓库管理员、审计人员共同对所处置物品的数量或重量确认,严格禁止不过称估计数量和重量,采购部收集相关单据,财务凭出库单及放行条2天内负责账款的处理。 B、称重完成后,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出库单,经现场人员确认签字,总务部或仓库填写放行单(有价的物品由仓库开放行条,无价值垃圾由总务开方行条),经审计人员签字确认后,收购商方可拉走废品废料。 C、门卫须严格检查出门放行条记载内容与所装运的物品是否相符,并在出门放行条上签字,放行条当天转交财务。 六、废品处理负责人及监督人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一切以企业利益为重 2、不得收取和索要废品收购商任何形式的财务 3、定期询查具体废品的市场行情,确保企业成本最大限度的回 4、相互监督,发现其他人员有不当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品一律按要求由各单位负责自行收集。 2、收集要求:废纸箱一律拆散、捆扎;废包装塑料等一律装袋并将袋口捆扎;由各班班长负责将包装好 的物品统一运送到废品存放棚、物品摆放齐整。

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办法出台

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办法出台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已于1994年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 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第四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第五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第六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关闭、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时,应当在15日前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或者向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的备案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 第七条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第八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序等如实进行登记。 第九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下列金属物品: (一)枪、弹和爆炸物品; (二)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三)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废品回收区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废品回收区管理规定正式 版

废品回收区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安全、合法处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普通废弃物,避免对环境及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公司《废弃物回收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通汇公司所有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管理规定: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区域,转运时不得倾倒、洒漏。

3.2永通物流公司负责废弃物回收区的日常管理和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保证每班清运,保持区域内的干净、整洁。 3.3废弃物回收区严禁烟火,必须按照防火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状态完好。 3.4废弃物回收区要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分开存放,分类处置,以更资源的有效利用。 3.5废弃物回收区要采取防吹散措施,并及时整理,防止垃圾蔓延散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3.6废弃物回收区人员在搬运、装车作业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旧物资回收管理方案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旧物资的管理,规范旧物资管理行为,综合资源管理,合理开源节流,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定义、适用范围及职责 一、定义: 1、可回收再利用物料包含: A、生产及仓储供应链使用的卡板、天板、护角。 B、分纸剩余表膜不良纸张。 C、快递吹膜充机废料、剩余塑胶料(废料)。 D、生产剩余节约物料。 2、报废不可再利用物料 A、机械设备以及车辆维修更换下的废旧机械配件、废旧材料、废旧轮胎、废机油;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器具、废铁、废办公用品及其配件等);废金属材料、废旧钢铁; B、、积压三年以上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废品(塑料制品、编制品、五金配件、废PS版、废橡皮布、废电缆等)。 C、生产剩余废料(纸碎、生产不良品、生产消耗品等等)。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荣华印刷公司所有消耗及管理部门。 三、管理职责: 1 、供应链仓储运输部门负责回收出去可回收物料,包括胶框、卡板、卷芯、天板、护角等等。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辅助用品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包括生产剩余纸碎其他废品(塑料制品、编制品、五金配件、废PS版、废橡皮布、废电缆等),机械设备以及车辆维修更换下的废旧机械配件、废旧材料、废旧轮胎、废机油;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器具、废铁、废办公用品

及其配件;废金属材料、废旧钢铁等等)。计划部负责跟踪生产剩余物料再次使用,生产不良品报废程序,积压三年以上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处理工作。 2、财务部是废旧物回收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进行审批和监督。 3、行政部是废旧物料回收处置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废旧物料的处理行为进行审批和监督。 4、工程部和品质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回收的废旧物料进行鉴定。 5、各部门负责废旧物料回收、贮存保管、使用、协助公司办理处置工作。 处置程序 一、不可再次利用物料申报 1、负责处理物资的部门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填写《报废申请表》,由行政部、品质部、计划部、工程部、生产运行部组织对拟处置的物料进行现场鉴定,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或经过修复仍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内部调剂,无利用价值的进行处置。 2、处置收入交公司财务,财务部抵销各单位经营成本。 3、各部门将处置的见证性资料归档,并建立档案并保留。 二、可以再次利用回收物料的管理 1、仓库主管负责送货使用的卡板、天板和护角回收工作,运输人员每回收高露洁卡板一块公司补贴1.2元,回收好来化工卡板一块公司补贴1元,回收天板一块公司补贴0.8元,回收一个护角补贴0.1元。卡板回公司必须在公司门口登记数量,便于监督数据。 2、计划部主管剩余物料的优先使用顺序。分纸剩余表膜不良纸张及快递部充机料的使用途径。库存物料的消耗使用。

[练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练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

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除废钢铁外的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经理(场长)不必再打公文单上报,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缴存公司帐户。 第七条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四章违规处分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处理流程,提高使用率,最大程度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包括: 1、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 2、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 3、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 三、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四、管理办法 1、工程施工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安排在每天工程任务结束后,由现场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收集,存放项目指定地点,交由项目仓库管理员保管。 2、项目仓库管理员本着节约成本的目的,逐一排查,对鉴定后的废旧物资,予以分类整理堆放,登记造册,每月上报公司供应部。 3、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及废旧工器具由使用部门上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专职人员按照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工器具、低值易耗品、车辆分类进行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4、供应部、综合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置申请,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联合公司财务部组成废旧物资处置小组,由专业评估公司和回收公司现场确定处置价格,并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 5、所有废旧物资处理收入上缴公司财务部。 五、奖惩 公司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实行奖惩,公司要求废旧物资全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1、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扣除发生的费用后(含运输、税金、人工、机械费等),全部奖励给回收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员工对此项工作的贡献奖励员工,及用于工程部日常管理费用。 2、对于不回收或私自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公司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和相关绩效奖金的处罚。对多次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签发: 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回收范围 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边角料、包装物及容器。 3.2.各部门经审批后同意报废,以废弃物变卖的物资。 4.废品回收分类 4.1.纸壳类:主要是瓦楞包装箱、小纸盒、商标用后的黄纸、波音皮料背面纸。 4.2.塑料类:主要是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板边角料、PVC塑料型材头料、玻璃胶胶筒、塑料乙醇瓶。 4.3.玻璃类:大板玻璃边角料,玻璃瓶。 4.4.金属类:机修组下料的角钢、矩管边角料,设备维修拆卸下来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零部件。 4.5. 垃圾类:散落在地上的PVC塑料屑、压克力粉末、锯末灰,用于原材料包装的少量塑料薄膜、泡沫,地面的灰尘。 4.6.审批报废类:无法使用的工装夹具、零配件,不能再利用的废旧设备,有严重缺陷无法销售的有机缸体、玻璃缸体和地柜,外地发回来有质量问题的又无法退货的原材料。 5.回收方法 5.1. 瓦楞包装箱、小纸箱,折叠打捆后放在车间或库房规定的位置由外来回收人员拉走。其它废纸应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处理。 5.2. 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边角料要放入各车间的回收处理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3. 玻璃胶胶筒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4. 玻璃边角料要放入专用的玻璃回收箱内并定置,定期由外来回收人员回收。钢化玻璃、镜面玻璃和玻璃瓶要放在可回收垃圾场,不能放入玻璃回收箱。 5.5. 角钢、矩管的边角料、废旧零配件要放入金属回收箱内并定置,每天由外来人员回收。 5.6. 外来人员回收时,材料仓库库管员应确认是否是上述废旧物,确定后要和外来回收人员一起过称并详细记录物料的名称、公斤数及金额。 5.7. 回收地点:组装车间侧门外。 5.8. 需审批报废物料,要在《废品、废料审批表》或《不良固定资产处理审批表》上填写物料名称、存放地点、库存期(有必要的填上金额)交由品管部(固定资产需由设备科)相关人员确定责任部门、报废原因,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及时驳回,如同意,交总工判定,如同意但需改制或拆卸的须作书面的处理方案,物料类3000元以下的,总工审批;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需交副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不良固定资产类10000元以下的由总工复核,副总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物品保存部门按最终判定协助供应部处理。 7.回收管理 7.1 回收物料在车间现场的,必须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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