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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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1、总则

1.1 为规公司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相关税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1.2 本核算办法的适用围包括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的未完工在建工程。

2、在建工程的容

2.1 在建工程是指公司固定资产的新建、改扩建,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2.2 公司在建工程按照出包方式进行核算。

3、会计科目设置

3.1 设置“在建工程”一级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下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装修工程”、“前期费用”、“其他费用”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各明细科目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三级科目,三级科目分别按照项目挂辅助核算,项目按照各地块工程设置。

3.1.1 “建筑工程”包括在建建筑物工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物是指如办公楼、单独的配电中心、单独的锅楼房等独立存在、自成一体的在建房屋。如其中的几项功能房是同一栋房屋,则以建筑时约定的名称命名;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如置于房屋之外的冷却塔和排气用高烟窗、独立的大门、围墙等不同于房屋且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体。如果其中的某项或几项置于某一房屋中,且使用寿命基本相同,并在基建预算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包,则在转作“固定资产”时应作为一项房屋处理;否则应分开各自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处理。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下可按建筑工程的名称设立三级明细科目,如:“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楼工程”、“围墙及建筑物工程”等。

3.1.2 “安装工程”是指设备的安装工程。成本费用最终构成被安装对象形成的固定资产成本。“安装工程”下设置的三级明细科目的名称应与将来转为固定

资产的地点和名称一致,如:“在建工程---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在建工程---安装工程---主楼中央空调安装”等等。

如果安装工程由设备出售方全包(设备价值价格中含安装费),则不需要进行安装工程的核算。如安装要使用一部分公司提供的材料,就设置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1.3 “在安装设备”是指购回的处于正在安装状态的机器设备。为了在日后转入固定资产时不发生错误,应该对在安装设备标注其所处的地点,并在“在安装设备”下应按设备的名称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1.4 “装修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的初始装修和后续使用装修。房屋建筑物的初始装修如包含在建筑工程围,则不需要单独核算装修工程;如单独装修或者后续使用装修应单独设置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1.5 “前期费用”是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前期费用”按照费用项目设置三级科目;具体明细见附件。

3.1.6 “其他费用”是指用于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包括建设管理人员工资、用车费用、接待费用、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调试检测费、应负担的税费,利息费用、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益,其他费用最终分配进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其他费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2 设置“工程物资”总账科目。

工程物资是指非运营使用,专用于在建工程的物资。工程物资包括工程专用材料、未安装专用设备、为工程准备的专用工具、器具等。“工程物资”设置二级科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专用工具、器具”,按照工程物资名称和存放地点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4、在建工程核算的主要会计处理

4.1 工程物资采购的核算

(1)预付采购工程物资款时: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工程物资(发票和物资全部收齐)并已验收入库时: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材料(某仓库)

借:工程物资---专用设备---***设备(某工地)

借:工程物资---专用工具、器具---**工具(仓库)

贷:预付账款--- ***公司

贷:应付账款--- ***公司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工程物资,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时,月底根据入库单和合同估价入账。收到发票后,红字冲销原估价入账记录,再按上述(2)做正确分录。摘要栏注明是估价入账,或是调整入账等。

(4)发生的工程物资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应在物资入库核算时同步分配进入工程物资的成本,不另帐处理。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材料(某工地仓库)(按分配金额)

借:工程物资---专用设备---***设备(某工地)(按分配金额)

借:工程物资---专用工具、器具---**工具(五金仓库)(按分配金额)贷:应付账款---工程物资运输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5)工程竣工后将剩余的工程用材料转入原材料或者低值易耗品:借:原材料---***---(按存放地挂辅助核算)

低值易耗品——***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材料(按存放地挂辅助核算)(6)仓管员应该对工程物资分类造册登记进行明细管理,对入库和出库的工程物资按笔进行登记,期末汇总。财务定期与仓管员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4.2 建安工程的核算

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装,在会计上如电梯、中央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消防设施等自成一体的设备要单独核算并单独计提折旧。

4.2.1建筑工程的核算

(1)出包建筑工程如有预付款,支付后,

借:预付账款---预付建筑工程款---**工程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建筑过程中,如需领用公司特殊专项物资或公司原材料时,根据出库单和审批单,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物

贷:专项物资---专用材料---**材料(某仓库)

4.2.2安装工程的核算

(1)安装工程如有预付款,支付后,

借:预付账款---预付安装工程款---**安装工程队

贷:银行存款

(2)安装过程中,领取专用设备时,根据出库单和审批单,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电梯等

贷:专项物资---专用设备---**电梯(某仓库)

(3)领用其他专项物资或材料时,根据出库单和审批单,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

贷:专项物资---专用材料---**材料(某仓库)

贷:原材料--- **材料(仓库)

(4)按工程进度结算时,根据工程发票金额,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

贷: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安装公司

如果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后直接用于工程,也应办理验收出入库手续4.2.3装修工程的核算

建筑物的首次装修包含于建筑工程之,不单独核算。如单独装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单独核算并进入建筑物成本;后期装修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摊销。

(1)装修时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装修工程---**装修工程

贷:原材料---五金材料---**材料(五金仓库)

贷:在建工程---专用材料--**材料(某地方)

(2)支付装修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装修工程---**装修工程

贷:银行存款

4.2.4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工程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各种支出,根据可辩认原则进行核算和分配。凡是可辩认的工程支出直接记入所属工程项目,不可辩认的共同费用,进行分配后记入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车辆费、差旅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如搭建的另时工棚)、公证费、施工监理费、调试检测费、办公费、应负担的其他税费(如专用车辆的保险费、年检费、印花税)、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可作为工程管理费处理:

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费

贷:银行存款

(2)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

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3)建设期间正常发生盘盈盘亏或毁损,如有赔偿,按赔偿后净额记账;自然灾害导致的毁损列入营业外支出:

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工程物资盘盈盘亏

贷:工程物资---专用物资---**材料等

借: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非常损失或工程物资非常损失

贷:工程物资---专用物资---**材料等

4.3建筑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1)建筑工程在结转固定资产前,先按合理的方法(具体方法见附件2)分摊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物工程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建筑物附属设备

贷:在建工程---前期费用/其他费用等

(2)工程经过验收合格,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注意在会计上不单独核算的建筑工程附属设施随建筑的主体工程一同结转,如:

借:固定资产---主楼(按照不同建筑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主办公楼工程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主办公楼其他附属设备安装

贷: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主办公楼其他附属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等附属设备,在会计上需要单独核算的固定资产需要单独结转:

借:固定资产---办公用固定资产---***电梯/中央空调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主办公楼附属电梯安装/中央空调安装

贷: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在安装电梯/在安装中央空调如果工程已经正常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先按上述程序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及折旧。

4.4在建工程核算注意事项

4.4.1进行在建工程核算的会计人员要深入到建设工地,了解工程的进度,确定工程的名称,熟悉工程物资的种类、型号、用途、存放地点,以便做账时做到准确分类;

4.4.2 要及时催收工程和工程物资的发票,发票的标的物与工程物质必须一致;严禁以其他发票代替正规货物发票,严禁没有发票支付款项。

4.4.3 发生的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必须有完整的合法票据,否则不能计入在建工程。

4.4.4建筑物周围红线图以外的道路修建费用和部的花坛、绿化设施费用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部道路与广场建设费用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4.4.5对各项工程费用根据合同建立备查表,登记已付款项和未付款项。按客户设置预付工程款便于与客户对帐

5 附则

5.1 执行本办法时应将原有在建工程的记录按新办法重新分类结转。

5.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容:

(1) 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 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 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 “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5) 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6) 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7) 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附件2:建筑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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