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博雅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博雅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涡阳县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涡阳县牌坊镇博雅幼儿园

学校章程

(正本)

举办者:梁静

制订日期: 2015年4月18日

审批机关:

备案日期:

章程编号:

公示日期:

涡阳县教育局监制

涡阳县牌坊博雅幼儿园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健康活泼聪明可爱的下一代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梁静

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涡阳县教育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

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涡阳县牌坊镇博雅幼儿园。

第七条本校地址:涡阳县牌坊镇镇 (街道、场) 大梁村(居委会) 路号。

邮政编码:233 600 ;电话:0558- 7328009 。

第三章办学内容

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

(一)办学类型:民办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教

育;

(四)办学范围:依法开展办学活动,自觉规范办学行

为。;

(五)招生对象: 3-6岁适龄儿童。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9个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 180 人。

(三)年度班级数: 6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 3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涡阳县信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事务所验资,并于 2015 年1 月 21 日出具了编号为 0019

的验资报告。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

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杨丽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第十三条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五)项所列途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二)社会捐助;

(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

(四)银行贷款;

(五) 个人筹资。

第十五条本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标准如下,并逐年略有提高。

(一)月工资平均标准为人民币 2000 元,最低月工资为人民币

1300 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 2500 元。

(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 100 元。

(三)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其它待遇标准:住宿50元/月餐费300元/月。第十六条本校所有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所有支付项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报销项目必须有证明人签字,然后由

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十七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本校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年度净收益)

提取的百分之五作为学校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建设、维护和设备的添置、更新;提取的百分之五作为学校的公益金,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

利。

第十八条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均按照财务制度具实制定财务会计报表,并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学校按照财务公示制度公示学校主要

财务收支数据,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章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本校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建立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学校董(理)事会由 3名董(理)事组成(其中 2 名是学校教职工),董(理)事由举办者依法推选产生,每届任

期三年,报审批机关备案。董(理)事会在职人数少于二分之一时,即

宣布解散,并按照程序组建新一届机构。首届董(理)事分别是梁

静杨旺旺李丽等同志。

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关乎学校发展的其他重要决策;

(八)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一名,主持董(理)事会日常工作。设副董(理)事长名,协助董(理)事长开展工作,董(理)事长不能

履行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理)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首届

董(理)事会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理)

事长由梁静担任,副董(理)事长由杨旺旺

担任。今后各届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

(二)检查董(理)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董(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在董(理)事长认为必要召开或者三分之一的董(理)事提议的情况下也均应召开会议。召开会议,

董(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

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表决,委托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照出席会议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表决。

第二十六条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组成人员的1/2时方可召开董(理)事会议,会议决定必须超过1/2到会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但学校董(理)

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 学校其他的重要决议,决策。

第二十七条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六章法定代表人与校长

第二十八条本校首任法定代表人拟由梁静担任,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学校今石法定代表人变更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

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校拟聘请程喜担任首任校长,任期三年,报经审批机关核准后上岗。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依法履行校长职责: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七) 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合理回报问题

第三十条本校出资人按照下列第(一)项办法处理合理回报问题。

(一)本校出资人依法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

依法纳税,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各类基金及费用从年度净收益

中提取结束,由董(理)事会根据当年学校财务状况并由2/3以上组成

人员同意,决定年度净收益中给予出资人的回报比例,并依法将该决

定及相关内容公告社会,报审批机关备案。以上行为达到法定时效,

并没有异议,本校出资人则按照兴办学校时所出资金占学校总资产的

比例取得出资回报。学校依法代扣有关税金。

(二)本校属于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回报。

(三)本校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

(四)本校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需要取得合理回报时必须经全体

董(理)事召开会议、2/3组成人员同意给予合理回报,并依法修订本

章程,报审批机关核准,并由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按照章程修正案

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第八章学校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各类变更事项依法办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举办者的学校,其中有举办者要求变更举办者,该举办者必须先取得其他举办者

同意,再获得学校董(理)事会同意,并优先将举办权变更给已有的

举办者。

第三十二条本校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自行终止办学,并依法办理终止程序,停止办学,解散学校。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修改:

(一)学校出现变更事宜;

(二)符合本章程其它条款中的章程修改设定;

(三)国家法规调整涉及本章程内容与之相抵触;

(四)学校办学重大调整等;

(五) 其他不可逆的自然原因。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由全体董(理)事会召开会议,2/3的成员同意方可修改,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

全体成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15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 2015 年 1 月共同制定,已经首届董(理)事会全体董(理)事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时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董(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 2015 年 1 月日送审批机关备案,审批机关于

年月日向社会公示本章程,并于年月日时结束公示。本章程自结束公示后正式生效。

举办者签字(指印):

学校董(理)事会成员签字(指印):

签字日期:年月日 .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doc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基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和补充。 四、此文所指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 五、()部分为章程制定基本要求及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民办学校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学校类别组成。地名应使用学校所在地的县名;使用市名的必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省名的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作字号。学校

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以及政党、行政机关、军队、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字样。民办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第三条学校性质:(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办学宗旨:(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五常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市(区、县)XX街XX号)。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例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 第八条办学层次:。 第九条办学形式:。 招生对象为:。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办学校主要内容及样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 决策机构产生、人员构成、议事规则等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是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过程中,对民办学校决策机构采用何种称谓,曾有过争论。有的认为,民办学校具有非营利性,应当使用理事会这一称谓;有的认为,我国民办学校在长期发展中多使用校董会的提法,现实中也有许多使用这一提法的民办学校。最后,《民办教育促进法》将理事会、董事会并列提出来,由举办者自行选择,可见,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基于决策机构对于民办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要求章程必须明确理事会、董事会的下列事项:

一是理事、董事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办法,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二是理事会、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章程应当规定适当的教职工代表数量;三是理事、董事的任期。《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理事、董事的任期,但要求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借鉴这一做法,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任期也不宜过长;四是理事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即理事会、董事会讨论民办学校具体事项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法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教育法律和实践中,通常由校长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例如,《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就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但是,《民办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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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 学校地址:xxx 第三条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xxx。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礼仪 (四)办学区域:xxx (五)年招生规模:xxx (六)办学形式:xxx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七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 (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

学校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 (2013年第一次)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 记录人: 会议第一项会议讨论了关于设立民办学校的可行性和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实施进度。强调,各部门要按照计划安排,做好工作部署,做好每一项重点工作的充分预设。 会议第二项会议讨论了设立学校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等各项内容。强调对教学的各项软硬件要严格把关,尤其是师资力量和配套设施的完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并随时报告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展。 会议第三项会议讨论了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办学资金来源及数额。强调在资金管理和运作上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严格记录和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第四项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学校校长人选。

会议第五项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教学情况和经验,并对未来学校工作提出要求。 1、学校管理要接受巨大挑战。一是管理项目、内容、标准要在全校上下形成共识,二是能否坚守住,是高标准的管理常态化。 2、我们的生源基础仍然很薄弱,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但年需要实现新的突破。 3、能否持续提高的挑战。好的态势能否持续下来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4、队伍建设的挑战。优秀的学校,不仅要有大楼,还要有大师,大爱。这是学校的软实力,是内涵的建设,我们将面对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提升的双重挑战。 新学期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升常态教学标准,提高课堂的有效性,努力完成教学预定目标。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攻坚克难,精业敬业的强大团队,为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3、通过文化建设,内化办学理念、转化工作行为,并形成特有的人文精神。 4、继续细化、提升管理标准。通过品牌建设,凸显既严细、规范又包容、富有爱心的管理特色 5、分析生源的变化。遵守招生规则,用我们团队的实力,合力和执行力赢得家长和学生的信任,保持教学质量的良好态势。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章程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博罗县。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培养幼儿,服务家长,服务社会。 第五条本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博罗县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博罗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博罗县。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万元;出资者:,金额: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层次:。 (二)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划最大招生量为个教学班。 (三)办学形式:承担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采用全日制教学。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主要由三部分人员组成,即举办者(出资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教验。〔董事会成员为3-25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学校董事会成

最新版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

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 我们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____________颁发的筹设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批准书。经过____________的筹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筹设工作。现已具备办学条件,达到了设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签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有关材料。 3.资金、校产方面的有关材料。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完整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文化培训学校章程(样本)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范围:在哈尔滨市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培训对象:******办学的规模:******(办学面积、教学设备设施价值、教职工人数);办学的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南岗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每届任期***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经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 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法律、法规,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属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部门:。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 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类型:合伙办学、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

(四)办学区域: (五)年招生规模:人/次。 (六)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学校设置董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组成[另附交各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政治表现,工作简历等情况],任期年。其职权是:(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 第八条学校的校长: ,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其职权是: (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九条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 [校长的任期和通过何种程序产生,又在何种情况下通过何种程序予以罢免] 第十条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本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 (一); (二); (三);

北京市民办高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北京市民办高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高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民办高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由举办者推选。 民办高校设立、变更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报审批机关备案。经审批机关同意备案后,方可行使学校决策权。 第三条民办高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校级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校决策机构由五人以上人员组成,设理事长、董事长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负责人一人,组成人员人数应为奇数。 决策机构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经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高校决策机构成员。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原则上为三至五

年,具体任期由学校章程规定。 第四条民办高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按以下规定产生: (一)决策机构负责人依据学校章程的规定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校的举办者或其代表可直接进入决策机构。如举办者较多,则应推选代表参加,但其代表最多不超过组成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三)决策机构至少应有一名教职工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的学校教职工代表,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学校教职工公开推选确定。 (四)校长经审批机关核准后任职即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 (五)校级党组织负责人经上级委任或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设立党委的民办高校,除党委书记外,其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进入学校决策机构,以及进入决策机构的人数,由举办者商学校党委确定。 第五条民办高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备案时,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校关于变更组成人员的备案申请; (二)《北京市民办高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备案表》; (三)《民办高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情况表》; (四)决策机构关于变更组成人员的有效决议;

民办学校章程

文城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校特指文城学校。文城学校是文许投资举办、经许昌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小学民办全日制学校。 第三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细则》规定,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四条学校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与监督,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上,办现代化学校,育高素质人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学。 第七条本章程对学校、校长及所有工作人员均具约束力。

第二章 第二章 学校 第一条办学宗旨: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依法自主管理,创办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受教育机会,为高一级学校开辟广阔生源,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优秀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第二条培养目标: 铸魂育人,全面发展。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竞争意识、拼搏精神和创新才能的优秀人才;培养能够进入高一级学校具有发展潜力深造前景的优秀学生;培养能够适应现代社会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管理体制: (一)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三)全体师生员工和学生实行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学。 (四)接受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接受县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接受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检查、监督、评比、验收。 第四条机构设置: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完整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地址:______。 第三条本校为______举办,经______登记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办学机构。学校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学校法人。 本校的学校类型是________,办学内容是________。 第四条学校面向_______招生,招生对象为________,招生规模以________区(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民办学校,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通过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具体承担举办民办学校职责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者必须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登记证上或在学校章程上得到明确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有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制定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成立后,举办者对学校的生存、发展、稳定、延续和办学的质量负有重大而直接的责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引领、管理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办学和进一步发展。 多个举办者的学校,可以由举办者依法自行制定会议制度规划。 第七条学校举办者是: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法提出学校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移除、终止等,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三)监督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董事长董事理事长理事.doc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董事长、董事、理事长、理事、)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条件: 1. 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 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 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或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 应当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设董 事长或理事长一人。 二、申请材料: 1.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变更申请表 ( 原件 2 份) ; 2.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关于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 的决议 ( 原件2份) ; 3.修改后的学校章程 ( 含成员名单信息 ) ( 原件: 2 份) ; 4. 举办者未在决策机构内任职的,属社会组织举办的需 提供举办单位代表委托书、属个人举办的,需提供举办代表 委托书。 5.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申请变更学校举办者或法人代 表的, 须持有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6. 信用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到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 料齐全,服务大厅正式受理,审验材料合格后,备案存档。

民办学校董事会 ( 理事会 ) 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 民办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XX(董事长或理事长:下同 ) 原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XX(董事或理事:下同 ) XX( 董事)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XX(董事) XX( 董事) 新增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张 XX(董事长)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李 XX(董事) 赵 XX(董事) 刘 XX(董事长) 退出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王 XX(董事) 宋 XX(董事)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张 XX(董事长) 变更后的决策机构 李 XX(董事) 赵 XX(董事) 成员名单 齐 XX(董事) 于 XX(董事) (请全部列出姓)名 年月日经本单位董事会(理事内部履行程序会)第次(届)会议表决 通过 民办学校意见举办者意见备案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着“让全中国每一个学员的学习变得轻松快乐”,学校顺应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教学内容从开发学员大脑潜能入手。以速读、速记、速识、速算、特色英语、幼儿早期教育为载体,面向社会招收成人、青少年、幼儿等。培养学员适应学校教育和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基本学习能力,教书育人齐头并进。学校以前瞻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办学管理模式与企业接轨,突出个性化、特色化、企业化、信息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现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济南砺智速读速记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济南市大明湖路275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由田爱华 出资举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田爱华(身份证号 370 ×××××××××) 居住地:山东省桓台县刑家镇演马村

属民办公益性教育机构 第四条 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学校的登记管理部门:济南市民政局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速读速记、速识速算、特色英语、文化辅导(四)办学区域:济南市 (五)年招生规模:人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王福伟、于录艳、罗晓兵、崔静、尚道学等五人组成,任期为一年。理事长为王福伟。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订、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的章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_______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_______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_______。[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______。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______。[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元;出资者:__;金额:___元。[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范围;__________ (二)招生区域;__________ (三)招生对象;__________ (四)办学形式;__________ (五)办学形式;__________ (六)办学层次;__________ (七)办学规模;__________ (八)规章制度;__________ (九)教学管理;学校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达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教材依法审定。学前教育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必须具体明确,与教育局确认许可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民办中小学校建立流程 一、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的一般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 ×××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 (2)取名范围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名称要准确反映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的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的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办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的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要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相应的生源保证,(公司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的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的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与学校级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办学设施条件。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普通中小学必须分别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达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的举办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3145)

----- WORD格式整理 ×××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名称:×××培训中心。

地址:×××县×××镇××街××号。 第三条培训中心性质:由个人自愿举办、 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赢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办学宗旨:以《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实施条理》为准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新型的办学机制和管理机制,依法办学,以德治校, 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办教育”的办学方针,提高学生的各项知识基础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和特长的人才,为科教兴国作 出贡献。 第五条办学规模:以城区内6-12 岁的少

儿为招生对象。按6-9 周岁、 9-12 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分班,每个年龄段 设 4 个班,每班不超过25 个学生,计划 每年的培训人数为100 人。 办学形式、层次:办学的层次为非学历培训。以业余培训的形式进行。 以 4 个月,64 课时为一期,利用周一至 周五晚上或周末进行的培训。 学习参考资料分享 --- ----- WORD格式整理 第六条培训中心自觉接受×××县教育局 的审批,×××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本培训中心的举办者是×××。第七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培训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培训中心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出资金额:×第八条 万。×X

民办学校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二、民办学校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或理事会: 主要职责:一是选聘校长;二是决定重大项目的开支;三是在学校初创,还没有重大影响时筹措资金用以支出;四是根据校长建议决定收取学费标准。 2、校长(设一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选聘学校各中层领导;二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查各中层干部;三是确定各部门一般性开支,重大支出报董事会决定;四是协调、管理各部门工作。 3、教务处(可根据需要设一名副主任和1—2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一是选聘优秀且有培养前途的大学毕业生任教师;二是培养教师;三是公平、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四是评定教师的去留,报校长批准;五是配合学生工作处解决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的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上加以协调;六是合理设置课程;七是积极引导、培养教师的学习和辩论习惯。 4、学生工作处(可根据需要设一名副主任和2—4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一是培养学生的文明礼貌及行为规范;二是学生寝室准军事化管理;三是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开展课外活动;四是协调各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五是由女工作人员协助女生解决一些生活、思想上的问题; 5、后勤处(根据需要设2—3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一是一切为教学和学生服务;二是加强食堂、餐厅各方面管理;三是经常在校内查看,发现一切有损坏和不合理的设施要及时修理和更换; 6、办公室(根据需要设1—2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一是学校各种文宣工作;二是部分来客的接待工作;三主要是帮助学校教师解决一些家庭生活难题,(比如教师家有老人和孩子生病,帮助教师联系医院、医师,教师子女入学难,有红白喜事的给以帮助等); 7、招生选拔处(由教务和学生工作人员临时组成): 主要职责:一是选择优秀,有潜力的学生入学;二是一般学生在入学一个月后,基本上给学生家长一个比较明确的学生在校学习可达到某种程度的说法.

民办学校章程

北京市**区**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或中心、下同)定名为。 第二条本校由出资举办,是经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引进和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开发高质量的课程,为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 第四条本校接受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如不属民政局管辖范围的,此外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下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校地址:。 第六条董事长或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校办学范围(按专业划分); (1)英语 (2)语文 (3)数学 (4)艺术 (5)益智 第八条本校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 第九条本校办学对象为:学龄前,中小学生或成人 第十条本校办学形式为:短期面授(脱产、业余) 第二章举办者 第十一条本校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报请审批成立本校的申请和方案。 (2)组建第一届董事会。 (3)制定学校章程。 (4)举办者参与学校活动的,应当在学校章程中对权限与程序加以规定。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在申请办学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提供举办本校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3)联合举办应签署联合办学协议(规定各方出资额、方式、在总投入中的比例、以实物或其他方式出资的折算为相应的货币数额等) 3、联合举办各方共享举办者的权利、共同履行举办者的义务。 第三章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决策机构成员由5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第十五条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批准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6、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7、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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