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答辩状

网贷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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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客公司诉XX借贷合同纠纷一案

答辩状

答辩人:XX,,汉,年月日出生,住荔湾区西塱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深圳催客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住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白渔塘社区G栋504号,负责人:刘高峰。

一、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审查本案借贷信息中介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我贷公司”)有无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资质,如无资质,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涉案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诉请。

据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

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据此,被答辩人应提交你我贷公司具有相应资质的证据材料,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审查,依法确定本案合同效力。

二、涉案合同债权转让条款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本案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债权,系通过网络借贷的出借人按照《借款协议》无偿且无条件自动转让而来。你我贷平台和融信担保公司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服务方,在《借款协议》直接约定无偿且无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借人的债权,归结出借人的资金,该行为违反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间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的规定,其行为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该债权转让条款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且答辩人从始至终,未收到相关债权转让通知。故被答辩人不是适格的原告,贵院对该案也无权管辖。同时登陆裁判文书网站发现,你我贷公司在广东省揭阳市中级法院的130件执行案件均因违反此项法律规定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三、涉案合同属格式合同,实际利率远高法定标准,你我贷公司、被答辩人属于变相从事高利贷活动

本案中,涉案借贷合同属格式合同,你我贷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将大量不平等合同条款强加给答辩人,答辩人对合

同条款只有签字的权利,没有任何商议的余地。答辩人共向出借人借款210000元,借期12个月,偿还的利息金额高达46000元,其利息标准已员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属于变相高利贷。

四、被答辩人催客公司通过软暴力方式催收,给答辩人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建议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答辩人并非故意赖账不还,答辩人因家人生病、自己身体原因开支突然增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答辩人多次与催收方、平台方协商,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协商还款计划,但被答辩人却一再使用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电话内容多为侮辱、威胁恐吓语言,还频繁向答辩人手机通讯录中的亲人、朋友、同事发送威胁侮辱短信和拨打骚扰电话。平均每天接到威胁电话数十个,骚扰短信数百条,被答辩人的催收行为给答辩人带来极大精神压力,答辩人手机都不敢开机,不敢出门,甚至一度有轻生的想法。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被答辩人的催收行为,影响了答辩人正常生活、工作,属于软暴力行为。同时从最高法裁判文书网

站查询得知,被答辩人在2019年短时间竟有多达129个案件立案后又撤诉,其背后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秘密,请贵院明察。

五、答辩人对借款本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愿承担还款责任,但还款的对象是出借人。

综上,近年来,被网络借贷催收逼至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非法网络借贷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侵犯了借款人基本人权。当下,正值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之际,被答辩人依旧在实施如此疯狂的催收行为,置国家法律人民权利于不顾,必须依法予以打击。请求贵院依法查明事实,对被答辩人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答辩人将联合其他案外受害人向扫黑办举报涉案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答辩意见,请求法院采纳。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状要怎么写

答辩状要怎么写 答辩状 要怎么写?那么,下面就随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答辩状是什么?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 、反诉状、上诉状 、 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 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 文书, 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 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 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 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 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答辩状怎么写呢?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答辩状 答辩人: *** ,男(女),**岁,汉族,住**市**区*** 号。 因 ***诉本人****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 二、 三、 鉴于上述原因,请求人们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答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一、写答辩状前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

得丢脸。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 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 办法 来分清是非。如婚姻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本身说不上谁对谁错,由法官当 个娘舅,来判断是非,作个公断解决争议,有啥不好?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 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 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 答辩期在 15 天(简易程序),30 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 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 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 而 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 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 应诉, 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 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我这里需要说 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虽然你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何必多此一举 呢?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 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 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 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 而并非是客观事实, 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 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 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 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 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 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 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 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 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 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 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 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 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 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 的无奈吧! 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经典范文

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经典范文 范文一: 答辩人:廖某某,男,19XX年X月11日生,汉族,住贺州市新城六区XX号。 答辩人:黎某某,女,19XX年X月21日生,汉族,广西XX县人,住贺州市新城六区XX号。 被答辩人:李某某,男,19XX年X月8日生,汉族,广西XX市人,住XX市XX路50号。 答辩人廖某某、黎某某因李某某诉廖某某、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只是曾是答辩人位于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的住客,答辩人并不认识被答辩人,被答辩人承租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五楼一个单房是通过答辩人朋友何XX办理的(证据1)。被答辩人居住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五楼期间,答辩人正在忙于XX县的化妆品店经营。 被答辩人在本案中向法庭提供的《借条》需从答辩人的房屋发生入室盗窃(已向建中派出所报案并由公安机关立案)说起。 大约在2009年8月初,租住答辩人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6楼的何XX电话告知答辩人住处钥匙弄丢了。答辩人从XX县赶回贺州后发现,屋内被翻了个底朝天,答辩人的相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个人相片、答辩人于2007年6月向莲塘信用社贷款的个人借款合同及房产抵押材料等一些个人重要资料全被盗走。对通过房

产抵押向莲塘信用社贷款的事实,答辩人手头持有的《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授权委托书》(证据6)可以证实。答辩人向莲塘信用社贷款时,签有《个人借款合同》和用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作抵押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借款抵(质)押承诺书》(已被盗走)。 答辩人的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被答辩人李某某列为重点对象并决定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答辩人前往贺州市房产管理局查询,发现答辩人的贺州市XX路XX号房产再次被抵押。对此,答辩人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09)贺八行初字第47号],请求撤销房产抵押登记,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撤销了贺州市房产管理局对贺州市XX路XX号房产的抵押登记行为(证据2)。在行政诉讼案中,第三人提供了有关证据材料。这些材料有:《房屋抵押协议》(证据3)、被答辩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的《关于廖某某借本人现金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抵押房产证、土地证一事的情况说明》(简称《情况说明,证据5》和本案中出现的借条。这些证据都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却都是虚假的,到处都存在与基本事实不符的"硬伤"。主要有: 1、《房屋抵押协议》签订于 2009年5月23日,称抵押借款方为"贺州市星光硅业有限公司职工"。此时,答辩人廖某某早在2006年就自己经营化妆品店,既不是贺州市星光硅业有限公司职工,也不是临江地产公司员工(《情况说明》提到答辩人廖某某是临江地产公司房产主任)。 《房屋抵押协议》开头的抵押借款方(乙方)的身份证号码与落款

被告答辩状

被告答辩状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 答辩人针对吕向阳案进行答辩。 答辩请求: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原告与圣诞娱乐中心的服务合同已经结束,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切实际,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内在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方正特种设备公司跟原告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应当构成共同被告。 答辩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其一,本案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到底谁应当负什么责任。其二,本案三被告是否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三:如何划分三方的赔偿责任,被告有如下意见。 首先,针对焦点一,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应该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认为,原告是在跳舞结束后从楼梯上走下已经离开了圣诞娱乐中心,结束了本次合同,只是原告在回家的路上到了半路的时候,才想起有一件衣服掉在圣诞娱乐中心,于是再回头去拿而酿成的事故,他去拿衣服的行为,不属于消费的服务范围。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娱乐中心是该部电梯的使用者,对电梯有维修保养义务,保险公司对这期事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认为,本案属于是因为服务合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共同侵权,对方起诉第三被告,而且是共同被告,是不恰当的,最多是第三人。 针对焦点二,三被告是否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被告认为,造成吕向阳损害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被告宜兴市圣诞娱乐中心,发现电梯有可能损坏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兴市支公司签约的维修单位,宜兴市方正特种设备技术服务部前来维修,方正特种技术服务部派维修工葛根洪前来圣诞娱乐中心修理,当葛根洪拆开电梯坚持时,发现钢丝绳已经损坏,需要更换就离开维修现场前往服务部取钢丝违反了电梯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因此认为电梯维修方违规操作不负责任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吕向阳受伤的责任应该由方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针对原告对第三被告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准不足够导致事故发生的怀疑,第一被告认为,既然是维修的专业知识人员,就有挂牌的义务,怎样检修,怎样挂牌,怎样开始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且作为使用者来说,不可能把牌子始终准备在那里,因此认为维修工葛根洪对本案事故的造成有主要的过错。 第三被告认为,挂告示牌责任是谁的,应当是发现问题使用者应该提出挂告示牌。挂牌子的义务,不仅仅是修理人员的,应当最早挂牌的义务是电梯操作工的,以及告知人家电梯坏了,因此娱乐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疏于防范,未挂警示标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一般不是专业人员都不会写答辩状文书与不知道答辩状格式是怎样写的,如果写答辩状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答辩状范文格式让大家参考。 答辩状例文【一】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行政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二】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面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口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这是制作答辩状的法律依据。 一审行政答辩状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无须写被答辩人,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2.正文。 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 答辩状是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在掌握充足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诉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因此,作为被告应当向法院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1)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总是要依据一定的案件事实。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一一…=^M=?=^==…==^==…==.,==W=^?=!=W=…=_ I I 风险提示: i d I I ?I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 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 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 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I I 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 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厂—F —————M——F ———= ———… ———— I I I 风险提示: ■ I I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I I ? I 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 _____ 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 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______ 答辩人 ___________ 应该对 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 担任何法律责任。 被答辩人以“ ____________ ”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 法律依据。答辩人 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 的_______ 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_______ 并不会必然导致______________ 。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 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原告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对于从原告处借款______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二、答辩人对于原告主张的未支付利息_________元不予认可,答辩人在先后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计________元,同时因双方约定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答辩人恳请法庭能够依法予以确定利息金额,对此答辩人依法提出三点意见。 1、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合法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双方虽然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为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即月息利率________%,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答辩人对于双方约定期间内的利息已足额支付并结余为_________元。 2、原告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仍按约定期间的利息要求支付明显无依据。答辩人与原告在借据中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及支付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对借款期间内的利息作出了约定,并未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3、原告主张要求的逾期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于逾期后的利息支付应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更为合理合法。借款及利息约定期间届满后,原告依然以借款合同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

被告民事答辩状

四川省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民 事 答 亠 辩 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永城新兴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李华,男,一九XX年XX月X X日出生,住址:XX省XX村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被答辩人:王义,男,一九XX 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村XX号答辩人因原告王义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诉讼状》做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原告的要求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如下: 一、火灾原因不明,没有查清,且火灾发生在我方电源关闭状态,因此我方无过错。 1.根据永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对该火灾事故的认定,起火原因是我公司车间内电器销路故障,但该故障是否因我公司过错导致,线路故障因何原因引起尚未认定,原告却并没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不应当认定为我方过错。 2 .我公司对相应生产设施设备正常维护,火灾发生的时间在春节放假期间, 春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因此我公司并无工作人员工作并没有进行生产,当时电源处于关闭状态,通过查阅资料,电器出现电路故障在通电或未通电的情况下都可能发生。比如通电情况下的短路和断电情况下的短路。但是,电器在电路故障的情况下发生起火只能够在通电的情况下发生。 综上两点,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线路故障是我公司引起的,火灾原因不明,我方对事故无过错。 二、尽管发生火灾,但原告损失不确定。 原告在承租屋内存放的是瓷砖,火灾对瓷砖的损害并不是很大,根据原告证据三:(2014) X永证民字第XXXXXXt公证书原件,虽然原告在庭前进行过损失货物的价值评估,但该评估现场调查时未通知我方到场,因此评估结论无法保证客观性和公正性。公证书中附件照片明显可见对方的残值很多,因此火灾后对残值的评估必要性很大,但是在永城市价格事务所价格评估书中却明确注明未对残值进行评估,所以尽管发生火灾,但原告是否损失、损失多少无法认定,因此,不能要求我司承担原告仓库货物损失人民币1970865元,请求法院驳回诉求。 三?我公司安全意识强烈,有完善的消防制度。 1.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三:永城新兴机械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可知我公司对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员分工明确,严格管理员工,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增加消防知识,对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尽心尽责。 2.证据五:被告与被告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原件中和证据六:温馨提示原件一份,用以证明原告每年都提示承租户注意消防安全中可知因我方有强烈的 安全意识和制度,与原告达成增加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意识和对存品的保护,并尽到提示原告的职责。 3,根据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仓库承租协议中第八条,第九条等明确注明如出现暴雨等不可抗拒情形或被盗、失火等原因造成所租库房或乙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必须做好消防工作。 综上两点,我公司安全意识强烈,有完善的消防制度,且已经尽到提示原 告责任,因此,原告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1 答辩人:林西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林西县西街 法定代表人:xxxx 因中昊小区杨东辉诉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请求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3100.00元没有法律依据。 一、答辩人自接管中昊小区以来,一直严格按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小区业主提供着物业服务。 对于原告丢失电动自行车一事,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接到原告称电动自行车在本小区丢失开始,答辩人及当班门卫人员积极协助原告到公安机关做笔录,提供证据及相关线索,做到了应尽的义务。而且答辩人属于物业服务企业,门卫的任

务是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视小区人群居住情况指定管理制度,要求定时巡逻,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电动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答辩人属于原告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小区门卫的职责范围只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是安全、消防、交通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并且,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属于私有财产,答辩人没有与原告签订私有财产的保护合同,也没有与原告签订电动自行车的保管协议,对于原告将其所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在停放时,没有交给答辩人,也没有告知答辩人的工作人员所停放的具xx置,答辩人的工作人员也并不知情,所以,答辩人不知道所以没有法定义务对原告电动自行车进行保管,相应的也没有赔付原告3100.00元的义务。 综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原告的诉讼请求都是不合理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林西县人民法院 林西县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 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

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及《xx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答辩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为复议案件的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对复议案件材料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查阅的方式向申请人、第三人予以相应的公开。在本复议案件办理中,因案件适用的法律政策需向有关机关请示,答辩人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决定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书面通知案件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告知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相关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导语: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如果是因为案件原因出现了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就会出庭配合法院审理案件,但是第三人这时是需要提交答辩状的,那么,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大家可以阅读了解。篇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篇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10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

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致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篇三、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 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答辩人现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本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住址: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答辩人因与原告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答辩人对于从原告处借款______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二、答辩人对于原告主张的未支付利息_________元不予认可,答辩人在先后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计________元,同时因双方约定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答辩人恳请法庭能够依法予以确定利息金额,对此答辩人依法提出三点意见。 1、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合法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双方虽然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为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即月息利率________%,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答辩人对于双方约定期间内的利息已足额支付并结余为_________元。 2、原告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仍按约定期间的利息要求支付明显无依据。答辩人与原告在借据中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及支付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对借款期间内的利息作出了约定,并未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3、原告主张要求的逾期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于逾期后的利息支付应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更为合理合法。借款及利息约定期间届满后,原告依然以借款合同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仍包含和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三、答辩人对原告诉请中要求支付的违约金_______元,因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无约定,其主张无约定的事实根据,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主张也于法无据。

被告民事诉讼答辩状

被告民事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张xx,男,1963年生,x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公务员,住大理市满江片区“xx别墅区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被答辩人:xx,男,1978年生,x族,云南省弥渡县人,个体,住弥渡县弥城镇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 因原告xx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的全部诉求请求。 事实与理由 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有明确约定。 原告系专门从事家装业的个体人员,xx年9月经人介绍后拟为答辩人位于大理市满江片区“xx号”别墅房进行装修。经原告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测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答辩人进行装修,最初原告向答辩人的报价为8万多元。答辩人认为价格过高,就不打算让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测量,重新提出装修报

价为:62877.50元。答辩人认为该报价比较合理,遂同意将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施工。之后原告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对装修工程量和单价均予以明确。其中也明确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但同时也明确约定如有增加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工程变更单》确认工程项目及工程价款后,乙方再行组织施工。同时,原告还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室内装修施工工艺质量保证书》,其中还特别承诺所有施工工艺保证符合相关《室内装饰施工工艺验收规范》的要求。否则答辩人有权对其作出经济上的罚款及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因此,在原告装修施工之前,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原告开始施工之后,答辩人一直按照施工进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项工程内容,双方就进行计量,然后由答辩人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这有原告向答辩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据(共计63000元的工程款)为证,根本不存在原告垫付大笔工人工资维持施工进度的问题。另外,由于原告恶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胶漆工人的工资,导致承接该项工程的楚雄人xx二人生活困难,xx向答辩人提出请求之后,答辩人还替原

欠款民事答辩状范文

欠款民事答辩状范文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以上是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的信息。 借款民事答辩状范文【2】 民间借贷案答辩状 答辩人:XXX,XX,汉族,XXX岁,现住XXXXXX路(XXXXXX楼) 针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于XXXX年12月与合作伙伴投资经营"XXXXX托运部",在项目经营开始的时候由于缺资金,答辩人当时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资占股经营托运部,经协商,原告同意出资XXXX 元占托运部一股资金投入,同时借贷XXX元支持答辩人做入股投资资金。 在托运部经营期间,因合伙人(XXX)挪用资金,导致托运部资金运转不及,答辩人在跟原告商量后,原告人同意借款XXXX元支持托运部运转2个月。 事后,在XXXX年XXX月XX日,原告人XXX说干脆他不入股做托运部了,并要求答辩人将XXX元转为借款,由于托运部资金短缺,所以没有资金退股及归还借款,之后托运部于XXX年XX月结账亏损,由合伙人XX一人经营,但退股资金及借款结余XXXXXX元至今没有钱退给答辩人。 之后,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于当时是真诚合作,答辩人被逼同意转为个人借款,因为生意亏损,答辩人没钱还,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辩人付给其3%利息,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体的借款协议和情况说明,总计借款XXXX元,至XXXX年XX月开始收取XXX 元3%利息计算。 (另XXXXXXX元又从XXXX年加在原XXXX元并加3%的利息累计转为本金计算)之后答辩人分几次还款,至今已还款XXXXXXX元(见收条或收据)。

民间借贷案答辩状

民间借贷案答辩状 答辩人:常海,男,汉族,50岁,现住新城区艺术厅北街9号院23号楼5单元14号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资金,工地领导(另一被告王凯亮)当时说,他能帮其借到钱。在2011年7月6日,被告王凯亮说帮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宝)的钱啦,在王凯亮将7万元现金交到答辩人时,被告王凯亮让出具借条,并写明借到原告高宝现金7万元,但自始至终答辩人都未见过原告,都是由被告王凯亮所说。 在借款到期后,被告王凯亮从答辩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出具收条一份。并于2012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体的扣款过程和情况说明。 综合,答辩人虽然以原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具体的借贷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都与被告王凯亮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偿还被告王凯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凯亮所述与事实不符。 在本案上次开庭时,被告王凯亮讲答辩人出具的欠条在巴彦淖尔市顺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兑现,根据休庭后答辩人调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审理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巴彦淖尔市顺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曾向磴口县、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答辩状中明确谈到,该借条已兑现。也就是所被告王凯亮已拿

到了答辩人常海偿还高宝以及刘金翠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且被告王凯亮出具证明,上述两笔借款与答辩人无关,那么原告借款应由被告王凯亮连本带息全额偿还。 三、关于利息问题。 答辩人虽然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约定的利息并归还全部本金。但双方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约定为月利4分,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为6.10%(即月息为0.5083%),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借条利息约定,明显超出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那么本案答辩人已按约定实际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答辩人保留追回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就本案争议的借款已实际偿还,原告的诉求已无实际意义,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新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常海 2013年9月27日

被告答辩状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被告答辩状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状或民事上诉状单方面的内容,针对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复答,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的第一审被告人或第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是其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充分阐明答辩人的观点和主张,使人民法院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利于对案件的处理。民事答辩状根据提交的审级不同,分第一审答辩状和第二审答辩状两种。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答辩状由三部分所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事项与民事起诉状相同;其次要写明答辩事由。 (二)正文 主要在于阐明答辩的意见和理由,揭示对方提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的不当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自己行为的

合法性主张的正确性,并列举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求得人民法院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其中涉及到举证事项,还应当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尾部 应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由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答辩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清答辩状副本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三、注意事项 制作民事答辩状,特别注意的是要有针对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说明、反驳和答解;二是在答辩中同时阐明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根据;三是根据依法论辩,不能无理狡辩,如果对方的指控或上诉的确有理,并有事实根据,不应当一概否认,需要解释的可以作解释性说明。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注: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法人的项目填写 201*-08-09

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答辩状一 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湖南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原告李X与第二被告陈XX合同纠纷一案,将我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报酬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第一,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20xx年元月31号原告李X与被告陈XX签定协议,并协议约定由原告协助被告陈XX承揽建筑工程,被告陈XX向原告支付报酬,该协议充分表明当事人为原告李X与被告陈XX,并且该协议有且只有两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为原告李X,另一方为被告陈XX,我公司不是该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也未从委托任何人从事过居间服务。 因此该合同只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对性原理,原告要求我公司支付报酬及违约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二,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

人,接受他方所提供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从表面上看,本案中原告李祥为居间人,被告陈世奇为委托人,但是在对居间人的资格,什么人才能从事居间服务方面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著名的民商法专家XX民教授认为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但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因为居间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任何一种商业活动都要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的登记或批准,哪怕是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目前就这种观点理论界也基本上达成一致。 因此本案中的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值得商酌。 综上所述事实可以明确:本案的关键在于合同的主体是谁以及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以上事实和代理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核查认定,并慎重考虑,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XXX 二0XX年十一月十四日 民事诉讼答辩状二 郭年松,男,1928年生,1956年结婚生子,1958年得一子,名叫郭东民。 郭年松高中毕业后一直在xx镇小学任教员,后任校长,住xx县xx镇东大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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