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保险产品介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海外投资保险的概念及模式探讨

海外投资保险的概念及模式探讨的论文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investmentinsurancescheme)又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investmentguaranteeprogram),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或保证,投资者向本国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 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赔偿其损失的制度。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在获得批准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国际法条文中,通常用“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代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承保范畴的区别:海外投资保 险制度,是国家政府支持下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制度,承保范围只限于政府指定的政治风险;海 外投资保证制度,不仅包括对政治风险的承保,而且也包括对非政治性的商业风险的承保。 赔偿方式上的区别:投资保证,一般对所受损失进行全部补偿;投资保险,只按投资的一定比例 并且基于一定条件进行补偿。从功能的联系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鼓励、促进、保 护本国海外投资而建立的保障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几种类型介绍 (一)双边模式 双边模式是以双边保护协定的存在作为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即美国与东道国订有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者只有在于美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可以申请保险。当规定的政治风险出现,美国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后,就取得了法定的代位权求偿权。美 国政府就有权向东道国索赔。 (二)单边模式 日本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单边模式。即不以日本同东道国订立的双边保证协定为前提,只依据日本的国内法,就可以对海外投资进行保险。 (三)多边模式 多边模式又称混合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多边模式将双边模式与单边模式结合在一起,以 双边模式为主,以单边模式为辅,比单纯的双边模式和单边模式更具有灵活性。即与德国订 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双边模式,未与德国订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单边模式。将单边模式与双边模式结合在一起后者,交相为用,以便更好得促进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保 护海外投资。 三、关于建立我国海外头投资保险制度模式选择的几种学说 目前,过于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学界的学说基本可以归纳为三类: 第一种主张,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取日本式的单边主义模式。即投资保险制度 不以投资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制度为法定前提。主张单边模式的理由是,我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针对中国规模日益庞大的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专门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设了项目险——海外投资保险,目的是向其提供损失补偿、融资便利和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 但是,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在中信保各险种总承保金额之和中占比一直很低,无论是承保金额还是其在总承保金额中的占比,海外投资保险都远远低于出口信用保险,这表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受重视程度低。这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与存量、与中国在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现存地位严重不相匹配。 一、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 所谓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为鼓励本国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对投资者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汇兑限制、征收、战争、政治暴乱和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政策性项目保险业务。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不断增强,“走出去”战略孕育出的“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对外投资和贸易新形式、新机遇、新挑战的不断涌现,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也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过去六年间,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承保金额逐年大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势必会面临新风险和新情况,因此迫切要求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要与时俱进,在相关立法尚且缺位的不利环境下,积极思考应该如何完善海外投资保险

业务。本文正是从中国新经济时期的背景下,研究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现存问题、面临挑战和解决对策。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现存问题 有关专家预测,从2015年开始,中国将进入海外投资风险高发期,风险发生具有分散化和广泛性特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出现较晚,仍处于摸索经营阶段,主要现存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单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弊端显露 面对中国海外投资市场巨大的系统性风险,需要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制定的相关国际法与一国国内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效对接。对接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中的重要条款——代位求偿权能否顺利实现。 相对比美国使用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采用单边模式,其优点是,有利于扩大本国投资者在国际领域的投资范围,更好的保护海外投资者的利益,约束较少。 但问题是: 第一,在本国与东道国没有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情况下,一旦海外投资企业由于政治等因素发生巨额损失事故,本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对企业完成赔偿后,该机构在东道国的代位追偿工作将变得异常艰辛,通常需要依靠东道国当地法律和外交手段予以解决,这就使得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的经济问题上升到了政治层面。 第二,如果出险后代位求偿权的实现难度大或者根本实现不了,

中国人寿保险的企业文化.doc

中国人寿保险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或称组织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 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中越来越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经理人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那么,企业文化到底有哪些作用呢? 1、导向功能 企业文化能对企业整体和企业成员的价值及行为取向起引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成员个体的思想和行为起导向作用;二是对企业整体的价值取向和经营管理起导向作用。这是因为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它就建立起了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如果企业成员在价值和行为的取向与企业文化的系统标准产生悖逆现象,企业文化会进行纠正并将其引导到企业的价值观和规范标准上来。 2、约束功能 企业文化对企业员工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企业文化的约束不是制度式的硬约束,而是一种软约束,这种约束产生于企业的企业文化氛围、群体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群体意识、社会舆论、共同的习俗和风尚等精神文化内容,会造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群体心理压力和动力,使企业成员产生心理共鸣,继而达到行为的自我控制。 3、凝聚功能 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是指当一种价值观被企业员工共同认可后,它就会成为一种黏合力,从各个方面把其成员聚合起来,从而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企业中的人际关系受到多方面的调控,其中既有强制性的“硬调控”,如制度、命令等;也有说服教育式的“软调控”,如舆论、道德等。企业文化属于软调控,它能使全体员工在企业的使命、战略目标、战略举措、运营流程、合作沟通等基本方面达成共识,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企业人际关系的和谐性、稳定性和健康性,从而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正是由于有着坚定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使得日本大财团三井公司在经历二十多年的分崩离析后又重新聚合在了一起。 4、激励功能 企业文化具有使企业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的效应。企业文化把尊重人作为中心内容,以人的管理为中心。企业文化给员工多重需要的满足,并能用它的“软约束”来调节各种不合理的需要。所以,积极向上的理念及行为准则将会形成强烈的使命感、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探讨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探讨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探讨摘要: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投资者本国为了保护和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由于政治风险在东道国遭受损失时,予以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本文主要以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落脚点,研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况,探讨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问题以及建议。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承保机构;制度构建 Abstract: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is a system of compensation for their losses due to political risks in the host country when they suffer losses, in order to protect and encourage their private overseas investment. This article mainly take 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as a starting point, studying the overview of 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investigating china 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current situation, issues and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Political risk; The insurer; System construction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提高,以及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特别是我国在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逐步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更多的外国资本进入中国提供了机会,同时国内企业也面临了日益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的挑战,很多企业开始走出国门,进行海外投资,以寻求自身的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分析及国际比较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分析及国际比较 一、贸易风险与出口信用保险 贸易保险是参加交易的各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回避交易标的可能 发生的风险而进行的先期预防行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海上贸易保险发祥于中世纪的意大利,参加贸易的商人自发组织起来,共同投资保险活动,对早期国际贸易的发展起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这类保险的形式主要有: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等自然险。而本文中所要讨论的是与传统贸易保险所完全不同的信用保险范畴。信用保险最常见的是出口信用保险,世界各国为鼓励出口,专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收汇风险保障而开办了该险种,旨在保证出口企业的正常经营机能。它主要包括以下两类风险: 1.政治风险。又称国家风险。主要指贸易过程中发生的并非当事人责任,而是由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的风险。例如进口国发生国内战争、政治动乱、进口限制或者禁止、关税上调、外汇交易限制或者禁止等当事人无法控制或影响的国家或政府行为,由于进口国发生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出口国无法出口、不能回收货款,以及海外投资中购买的股票及投资实体等被强制没收等都属于此类。

2.商业信用风险。又称商业风险。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进口企业自身原因带来的危险。例如:由于进口方破产、亏损等经营方面的理由而使货款未能收回,接受买方信贷一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以及在订立合同并加工制造以后出口之前进口企业破产等原因导致出口中断等所造成的出口风险和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是与贸易信贷、贸易信贷担保并列的三大官方出口支持手段之一,用于帮助企业防范出口贸易过程中的意外和信用风险。投保企业一旦遭遇上述危险,并带来了实际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将支付保险赔偿金,以补偿企业损失。 1919年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英国。目前在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程度差异较大。日本目前的承保贸易额大约相当于贸易总额的25%左右,最高时接近30%,在发达国家中属于比较高的水平;发达国家平均大约在20%上下,世界平均水平是12%左右。而我国仅仅停留在1%的低水平上,甚至远低于韩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二、日本对外贸易保险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 日本在战后确立了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对贸易保险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加以保障,并通过对相关管理机构的不断改进来促使其运作的高效和顺畅。所以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成果显著。1950年3月,日本通过了“出口信用保险法”和“出口信用保险特殊会计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1.1公司基本情况分析 (1)公司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或“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作为《财富》世界500 强和世界品牌500 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本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国人寿的前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1949 年10 月,中央政府批准组建了国内唯一的保险公司,由此开启了中国人寿的发展元年。2003 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功改制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成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17 日、18 日, 中国人寿成功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创造了2003 年全球最大IPO。2007 年1 月9 日中国人寿成功回归A 股,在上海上市,成为首家在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 元。 多元的产品与服务 中国人寿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公司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逐步涉足于其它保险相关领域。 广泛的分销和服务网络 中国人寿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直销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分销和服务网络。 遍布全国的最广泛的分销网络 最大的代理人队伍最多的直销人员最广泛的代理网点 ?1,290,000 余名保险营销员? ?60,000 余名团险直销人员50,000 个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 ?174,000 名客户经理及保险规划师 无可比拟的客户服务网络 ? 1.8 万个营业网点 ?2600 多家客户服务柜面?专职客服人员?全天候服务热线“95519” 广泛的客户基础 中国人寿拥有最广泛的客户基础,是中国最知名的保险品牌之一。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中国人寿拥有约2.31 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持续优化投资布局,调整投资结构,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截至2016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24,044.233 亿元,较2015 年年底增长5.1%。 信用评级 穆迪投资给予中国人寿Aa3 保险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中国人寿亦获得惠誉国际A+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IFS) ,评级展望为稳定。标普确认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AA-”的长期本币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和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 本公司连续13 年入选《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2016 年位列第49 位。此外,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成员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14 年入选《财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演讲

我为国寿而自豪 是大病保险让我与中国人寿结缘,也是大病保险让我在心中默默的为中国人寿点赞!虽然现在工作有所变动,但我还是为曾经干过大病保险、为中国人寿感到深深的自豪! 3年前,我从洛阳离职回到家乡,恰逢我公司招聘大病保险服务专员,于是我便与中国人寿结下了不解的情缘。在此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和栽培! 清晰的记得经过市公司总经理室的不懈努力,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所有县区690万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紧接着,又于2014年12月3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52万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在全市八县两区成立10个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与当地政府部门、医疗经办机构的合署办公!且不说中国人寿世界500强的品牌、寿险行业的航空母舰,单单是上面这些数据足以见证我们中国人寿的雄厚实力,是其他保险公司望尘莫及的! 当我们耐心的给患者解释如何办理报销手续后收到赞许的目光时,当我们受理客户送来的辗转于北京301、武汉协和、郑大一附院等大医院的病历时,当我们给患者送去30万、20多万、10多万不等的补偿款时,顿时觉得我们的工作是多么的伟大!平时工作遇到再多的困难也是值得的,也

要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为客户送去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如今我站在新的工作岗位,更要带着这份深深的自豪感踏上新的征程。到罗山支公司后,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能更深入的接触学习寿险销售工作。 寿险是什么,打个比喻,上帝创造了人类,却没有办法保护每一个人,于是他创造了母亲;而母亲也没有办法陪伴孩子一生,于是有了人寿保险。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你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益人;你没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害人”等等都是从国家层面对保险的认可!也如同我们每次在会销平台上播放的暖场视频中唱的那样“你是众人点燃的篝火,你是沙漠蓬勃的绿洲……有你的相伴更温暖,有你的相伴心更甜,有你生活更安然,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我们从事保险工作,不为别的,只为对生命的尊重,对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医疗险,不为别的,只为住院时不用花自己的钱;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教育险,不为别的,只为您在与不在,都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养老险,不为别的,只为你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财富传承险,不为别的,只为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合同保险(2.0版)费率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特定合同保险(2.0版)费率表 、基础费率表 二、标准批注费率调整系数 结合实际业务经验,设定各标准批注对应的费率调整系数如下: (一)A1仅承保开证行风险 使用信用证支付且仅承保开证行风险,对应费率调整系数:0.5-1可根据开证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A2同一商务合同项下非信用证支付方式承保买 方风险,信用证支付方式仅承保开证行风险

在合同项下部分款项使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对于信用证支付部分仅承保开证行风险时,对应费率调整系数:0.5-1 可根据开证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A3 附加成本损失风险承保已确立债权的应付款损失同时对未确立债权部分加保成本损失,对应费率调整系数: 1.0-4.0 可根据买方所在国及附加成本损失的风险敞口进行相应调整。 (四)A4 仅承保政治风险仅承保买方项目所在国政治风险,不承保买方商业风险的情况下,对应费率调整系数:0.2-1 可根据买方所在国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B1、B2 担保在担保作为我公司承保前提的情况下,对应费率调整系数:0.6-1 可根据担保方实力进行相应调整。 (六)C1、C2、C3通过境外关联公司、一般代理出口、共同卖方 上述三个批注均为承保模式项下对应的批注,不涉及风 险变化,因此不涉及费率调整 (七)D1、D4 仅承保已确立债权的应付款(工程承包及成套设备适用) 该批注承保预付款保函被索回的风险,对应费率调整系数: 1.05 (八)D2、D5 仅承保实际投入成本(工程承包及成套设备适用) 该批注承保预付款保函被索回的风险,对应费率调整系数: 1.1 仅承保实际投入成本损失,在A3 批注费率的基础上调整系数:0.4-

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其前身是创立于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分设于1996年2月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6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同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 公司遍布全国的广泛分销网络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产品和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中国人寿拥有超过6554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1.5亿份个人和团体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保单,拥有和管理的有效长期寿险保单超过1.2亿份。 在美国著名财经杂志《财富》评选的2002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第290位,成为我国内地首家进入全球500强保险企业。 2003年度、2004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连续入选,排名分别为第241位、第212位。在世界著名金融杂志《欧洲货币》组织进行的 2003年度亚洲企业评选中,中国人寿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2004年9月1日,在《亚洲金融》评选的亚洲寿险公司50强(不包括日本)中,中国人寿排名第一。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中国人寿品牌价值从2004年的人

民币427.67亿元上升至2006年人民币486.67亿元,是我国保险行业的第一品牌,并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位。 [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双成”理念,倡导“求真务实、规范严谨、令行禁止、艰苦奋斗、创新争先”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外塑形象、内树精神”的文化建设工程,全面塑造“厚重诚信、自强致远”的企业品格。 中国人寿的十大优势 (一)历史悠久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国有独资的中国大陆最大的专业化商业寿险公司,隶属国务院领导,已有50多年的悠久历史,规模最大,客户最多,覆盖最广。据《亚洲周刊》最新公布的2001年度“亚太地区最大的100家人寿保险公司”排名显示,中国人寿排名第13位,是中国大陆排名最高的人寿保险公司。 (二)资金雄厚 2001 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2214.4亿元,占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的48.18%,资产规模占全国保险公司的半壁江山。2001年公司保费收入达到812.36亿元,占全国寿险市场57%的市场份额,始终是中国寿险市场的业界领袖,在我国民族寿险业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三)服务网点密布 销售网络分布广泛,遍及全国,共设有县以上48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城乡代理网点52500个,另有兼业代理机构12000个,聘用个人代理人员60万余人。在日本设有办事处。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c14624784.html,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作者:侯明利 来源:《大东方》2015年第08期 摘要: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在整个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框架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不仅直接决定着对适格投资东道国的范围和代位求偿权实现的渠道,而且也间接地影响着如承保主体、承保险别这些基本制度的规定。在类型选择问题上,不仅要综合考虑投资母国的国情、经济实力、国际政治地位,而且要考虑对外投资的目的,以更好地体现鼓励和发展本国海外投资事业的宗旨。本文通过对三种模式的分析,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单边模式;双边模式;混合模式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概述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国内法层面上的立法,目的是维护本国海外私人投资在资本输出国的安全。它事实上是一国的政策性投资保护制度,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不以盈利为目的,其根本制度价值在于通过保险制度模式保护本国海外投资正常、健康的发展。该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海外投资者的安全感,而且具有对本国投资者遭受的意外损失进行事后补救的作用。现今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促进和保护国际投资上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共识。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 1.双边投资保险模式 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作为适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前提。美国的海外保险投资制度就是建立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国内保险法的基础上,他采用的就是这种“双边模式”,即美国的海外投资者只有投资到与美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才能向美国的承保机构申请投资保险,否则,海外投资者不能投保。若约定的政治风险出现,承保机构向投资者理赔后,即可根据与该东道国订立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取代投资者的地位,向东道国代位求偿,但仅以向投资者理赔的数量为限。美国的这种“双边模式”将国内法与国际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将私人海外直接投资关系上升到两个政府间关系旳高度,因此私人海外投资进一步得到国际法的保护,保证了政府在政治风险发生后能有效的行驶代位求偿权。 双边保证模式的优点在于,美国政府摆脱了国际商事纠纷的困扰,不再直接参与对外投资争端的解决。同时,双边模式更加强化了美国政府对其海外投资保护的力度,并且对于东道国政府约束更大,甚至有被美国方面索赔的危险,因此东道国不得不更谨慎对待美国的海外投资。当然,这是以美国强大的国力和实力为后盾的。其次,承保机构在于海外投资者签订保险协议时,无一例外的规定约定的政治风险发生后其有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绝对权利,投资者负有配合的义务,这样就从事实上剥脱了投资者向东道国索赔的权利。因此,在国内法和国际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范文(标准版)

编号:YB-BG-0558 ( 实习报告)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范文(标准版) The internship report allows us to understand the society in practice, open up our horizons, increase our knowledge,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society.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标准版) 备注:实习报告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中国人寿台江分公司六个月的实习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以外的知识,也体会到了出来实习工作的艰辛,这六个月是我人生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我以后步入社会,走进职场做了很好的铺垫。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而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改制思考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改制思考 摘要:海外投资者在从事海外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仅凭自身的力量无法克服的政治风险。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发展,确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本文在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进行简介的基础上,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海外投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政治风险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基本情况考察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investmentinsurancescheme)是资本输出国为保护与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而建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内法制度。 由于私人直接投资的特殊性,私人向海外进行投资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最令投资者忧虑的莫过于与东道国政治、社会、法律密切相关的非商业风险,即政治风险(politicalrisks)。例如:投资东道国基于本国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实行的国有化或征收;为了维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行的外汇管制;东道国发生的战争、内乱等等,这些事故将使外国投资者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乃至经营不能继续。政治风险均基于东道国主权权力而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投资者只能望“险”兴叹,而无法放心大胆地把手中的资金投向本是广阔而具有巨大潜力的海外市场。 为消除投资者的顾虑,资本输出国政府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保护本国投资者。该制度的运行机制是资本输出国通过特设的或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投资所在国(即东道国)所面临的政治风险提供直接保险或保证,一旦海外投资者的投资与投资利益因东道国发生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即由该保险机构予以补偿,之后该保险机构将取得代位求偿权,由其代表国家替代海外投资者的地位向东道国代位索赔。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调整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之中,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在国内法方面,国务院1985年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授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有关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各种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据此颁布了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推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 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 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 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 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 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我的实习心得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人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用什么去打开别人的

海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浅议海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摘要】当前,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面临着多重风险,本文论述了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特点,并以投资尼日利亚为例,论述了海外投资的市场和非市场两类风险,并建议从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性、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汇率风险、建立财务预警系统以及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营运能力等方面来防范风险。 【关键词】海外投资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海外企业资金断裂以及人民币汇率的增强,都加快了我国企业近年海外投资的步伐,其中,非洲市场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市场。尼日利亚地处西部非洲,是英联邦国家之一,完全承袭了英国的全套法律体系,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产油国和第二大石油出口国,经济对外依赖性较大。了解了尼日利亚的经营风险对其他非洲英联邦体制下的国家的中国企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尼日利亚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近年来随着石油价格的高位运行,投资于道路、房建、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资额连年增长。而本国的施工力量和管理水平又不能满足该国强大投资需求,为此纷纷发包给外国企业。面对这种机遇,许多中国企业纷纷响应走出去战略,到尼日利亚从事工程项目的承揽。本文以投资尼日利亚为例对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做简单的分析。 一、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特点 1、客观性

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存在是因为有各种决定风险的因素存在,它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各个项目的寿命周期内,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只要存在海外投资行为,风险就不可消除。2、不确定性 风险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的存在是确定和可观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却是不确定。海外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投资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状态不确定以及海外投资风险的结果不确定。 3、海外项目投资风险的可变性 海外投资风险的可变性是指在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会随着项目的进行发生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风险可能会得到控制,有些风险可能会发生并且得到很好的处理,但是在项目的进行的不同阶段都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4、海外投资风险的多样性以及多层次性 海外投资项目一般周期较长、规模较大、投资涉及的范围较广、风险因素的数量较多并且繁杂,这些都使得项目在寿命周期内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风险。并且大量的风险因素有着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各个风险因素和外界产生交叉影响使得风险显现出多层次性。这也是海外投资风险的重要特点之一。 二、海外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与非市场风险两大类,其中,市场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的政策与法律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 欢迎下载支持版本可编辑.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款合同书(意向版)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传真:联系电话: 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传真联系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规、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下存款协议:第一条特别承诺、甲方以协 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保险企业的自有资金,1不提前支均为甲方保险客户保费和中间业务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担保,。取带代款额度80%、甲方以大额存款的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甲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2乙方也不得接受甲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存款所提供的担保。、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3扣划、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延迟支付本金利息等行为。、乙方是经批准合法成立并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本合同存4. . 欢迎下载支持.word版本可编辑.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入的款项将按国家的规定办 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运用。 5、乙方承诺在向监管部分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存款资金不用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甲方已获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存款金额及期限 1、甲方共分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亿元。 2、存款的期限均为年零天。 3、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款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该证书即大额存款凭证)。 第三条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划款期限内具体的划款时间及帐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第四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1、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份,金额各位当次划拨资金金额,存期为年零天,自每次划拨资金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算,本合同款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必须特别注明“大额存款”和按“年月日,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大额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上业务客户服务协议(2017版)

编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网上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了更好地为甲方提供金融保险及相关服务,乙方特开办网上客户服务业务(以下称“信保通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信保通业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信保通业务”指乙方利用“信保通”系统,通过互联网为甲方提供的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在线销售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二)“信保通”系统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的总称。“信保通”系统由业务操作系统、信息服务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在线销售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若干子系统构成。 (三)“电子业务指令”指甲方用户以注册号或数字证书及相应密码登录“信保通”系统,通过网络向乙方发出的申请、申报、查询等要求及乙方通过“信保通”系统,向甲方发出的业务处理结果。 (四)“融资业务”是乙方利用“信保通”系统,为甲方及甲方的融资银行提供的有关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等相关服务。 (五)“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甲方或乙方身份标识,并对甲方或乙方发送的特定电子业务指令进行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数字证书中载明的证书主体是认定电子签名业务中签名人身份的唯一依据。数字证书的认证服务由发放证书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提供。 (六)“电子签名”指甲方或乙方通过“信保通”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对特定电子业务指令做签名。签名文件是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电子数据,签名文件中的图章仅用于可视化展示。 (七)“EDI在线服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技术,实现乙方“信保通”系统与甲方的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线传输业务数据的服务形式。 (八)“中小企业网上服务”指乙方利用“中小企业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投保中小企业保险产品的甲方提供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九)“中小企业网上服务平台”是“信保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专为投保中小企业保险产品的甲方提供在线保险服务的平台。 (十)“第三方平台”指由第三方机构建立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可实现甲乙双方电子业务指令交互的平台网站。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的信保通业务。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办理信保通业务的变更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investmentinsurancescheme)又称海 外投资保证制度(investmentguaranteeprogram),是资本输出国政 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或保证, 投资者向本国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 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赔偿其损失的制度。投资者向本国 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在获得批准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 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国际法条文中, 通常用“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代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从严格意 义上讲,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承保范畴的区别: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国家政府支持下的一种 特殊的保险制度,承保范围只限于政府指定的政治风险;海外投资保 证制度,不但包括对政治风险的承保,而且也包括对非政治性的商业 风险的承保。赔偿方式上的区别:投资保证,一般对所受损失实行全 部补偿;投资保险,只按投资的一定比例并且基于一定条件实行补偿。从功能的联系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鼓励、促动、保护本国 海外投资而建立的保障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几种类型介绍 (一)双边模式 双边模式是以双边保护协定的存有作为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即 美国与东道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者只有在于美国签订双边 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能够申请保险。当规定的政治风险出现,美国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后,就取得了法定的代位权求偿权。美国政府 就有权向东道国索赔。 (二)单边模式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8个分支机构统一调整更名(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8个分支机构统一调整更名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毛晓梅)经财政部、保监会批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最近对现有18个分支营业机构统一实施调整更名。 这次调整将原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青岛、宁波、厦门、广州、深圳营业管理部分别调整更名为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宁波、厦门、广东、深圳分公司;将总公司营业部原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成都、重庆、西安业务处对应调整为总公司直属的营业管理部。 此次机构调整更名是适应当前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外贸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此为标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从组建布局阶段转向全面发展阶段。 作为我国惟一一家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2001年12月挂牌运营以来,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性公司、商业化运作”的定位,积极完善服务功能,扩大业务规模,2003年实现保险金额57.1亿美元,同比增长107.6%,为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分支机构的调整更名,是在该公司营业网络布局基本完成、业务基础初步奠定之后进行的,旨在进一步实现业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的支持功能,建立符合大型企业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业务平台。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若昕表示,这次机构调整更名后,公司实行的扁平化经营管理模式不变,风险集中管理模式不变,但分支机构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分支机构将不再仅仅是销售终端,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将日益多样化,部分分支机构还将逐步视市场需要承担原来集中于公司总部的部分低风险业务的承保及理赔职能。”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而采取的通行做法,是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外经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日益显现出来,成为我国外经贸促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8个分支机构统一调整更名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风险。“风险”一词来源于早期使用于海商和保险业的意大利语“rischio”,最初的意思是指风暴等自然灾害。海外投资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政治风险是指与东道国政治、社会、法律有关的、人为的、非投资者所能控制的风险。所谓‘人为的’,主要是指由东道国政府所为行为产生的风险。”1跨国经营中的政治风险传统上划分为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违约风险。我国约七成的海外直接投资集中在石油等资源性行业和制造业,这两个行业占了二战后全球所有被征收的外国企业的六成。我国投资较多的国家中,智利、秘鲁和坦桑尼亚分别征收过外国人财产26至35次,印尼、赞比亚和苏丹分别征收过15至25 次,阿根廷、缅甸、埃及、墨西哥、委内瑞拉、尼日利亚分别征收过5至10次)。数年前中国某大型化学工程建设公司承建前南斯拉夫化工厂,在执行期间遭遇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斯拉夫开战,工程项目遭到重创,数亿美元的工程款至今未能得到回收,项目的有关方损失惨重,也给国内贷款银行造成了几亿元人民币的长期不良贷款2。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面临的政治风险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由传统的战争风险转向和平环境中的政治暴力风险。和平环境中的政治暴力风险包括贸易保护主义驱动的政治暴力风险和劳工权益引起的政治暴力风险等。例如西班牙埃尔切事件就是东道国厂商出于竞争对中国企业采取的暴力行为。俄罗斯于2006年年底出台了关于整顿批发零售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外来移民就业等有关法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从事零售工作的外国劳务人员经营主体的比例不得高于40%,自2007年4月1日起,外籍务工人员不得在商亭里、自由市场内以及商店以外地点从事零售贸易。由于这项政策的出台,共有10万华商受到损失。3二是直接征收风险减少,隐性征收风险突出。例如有些国家以检查偷漏税、走私、卫生、安全条件为名,频繁搜查中国企业,动辄处以高额款、额外课税,干扰其正常生产经营,甚至以上述借口没收企业的财物。三是汇兑限制风险总体降低,但金融风险仍然较高。在非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如果其资本账户和国内资本市场开放较快,或外债负担较重,其爆发货币、金融危机的几率就较高。新兴市场就先后爆发了1998年俄罗斯危机、1999年巴西危机、2001年土耳其危机和2002年年初的阿根廷危机。违约风险集中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政治体制转轨国家。如在主要政党轮流执政、缺乏政策连贯性的国家,新政府上台后往往对上届政府执政期间签署的合同多方刁难,单方面中止上届政府签署生效并已实施的合同或协议,给中国在这些国家的投资项目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1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186页。 2李福胜.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国家风险研究[拉丁美洲研究, 2006, (6). 3吴莉婧:《我国海外投资企业面临风险与法律对策研究》,《学术论坛》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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