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五、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二)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三)制订、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

(四)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一票否决权;

(五)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六)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指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明确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应当做好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虫害污染。除虫灭害工作应当采取物理捕杀的方法。

四、食品销售设施设备应做到专区设置、专用标识、专人维护,确保设备设置能够正常运转。

五、各类食品销售设施设备使用后应当立即清洗,存放在清洁的容器或区域内。直接接触食品的应当消毒,非直接接触食品的适时消毒。

六、鼓励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对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的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

七、清洗消毒食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应当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渠道采购合格产品。

二、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证明,供货票据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查验食品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五、严格查验食品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三、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六、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七、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二、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四、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确保废弃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场。

二、应当配备专门的容器或场所存放废弃物,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液体废弃物、具有挥发性气味的废弃物等应当存在密闭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三、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署合作协议。

四、不得乱倒乱堆废弃物,不得将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应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处置单位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三、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恶化。

四、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一、食品批发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记录人等内容,或保存记载有上述信息的销货凭证。

三、应当查验所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批发销售台账,确保做到“账货相符”。

四、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2021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021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四、管理范围 1、由综合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袋,分类管理,专柜保存。 2、妥善保存职工上岗时,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 3、对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登记、积累编目及时更新

等,便于随时查阅。 4、职工健康档案由综合办负责保管并永久保存。 5、对每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等资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送保存。 6、每年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做好职工职业病健康资料的整理分析和统计工作,并装入档案保存。 7、实行档案查阅审批判,凡需要查阅档案者,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8、凡在院或手术治疗的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康复出院之后应将其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康复后证明合同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经卫生院审核后,送综合办归档保存。 9、档案管理人员应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方式管理好健康档案,做好防火、防潮、防霉变、防涂改、防丢失工作。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职工健康与生活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与生活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与目的 为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健康安全原则,保证职工健康和安全,以减少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在生活服务区及钻井服务现场的健康管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2. 职责 2.1综合办公室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及预防性体检,负责发生健康事故的处理. 2.2安全环保部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及影响健康安全的检查。 2.3项目部、钻井队负责发生人身事故的应急现场处理及报告。 3.工作程序 3.1职工健康的教育 3.1.1公司员工要进行三级培训:入公司培训、安全培训和项目部、钻井队现场培训,以增强职工健康安全意义。

3.1.2培训内容为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文件、健康常识及典型案例分析。要求职工遵守健康安全法规和文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2职工生活保障 3.2.1职工饮食、饮水、住宿、起居等,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由生活服务公司提供保障。公司应和生活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 3.2.2生活服务公司应具备饮食及住宿业的资质和管理制度,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保证不售有害食品、生活水。以防止食物或饮水中毒。 3.2.3职工应遵守和活服务公司的制度、规定和作息时间。 3.2.4职工住宿应按章执行,生活区有安全防火设备和逃生路线图. 3.3职工健康 3.3.1职工招聘时应进行体检,公司每年应进行体检,并将结果纳入职工健康档案. 3.3.2发生疾病应抓紧医治,如发现急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或打120求教。 3.4劳动保护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要作到夏防中署,冬防冻伤.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51-4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

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精编版

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第八条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习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第九条学生毕业体检后,学生健康体检表交教务处,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

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存放制度1、档案存放要整齐、整洁,注意防潮、防火。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楚。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目录,按时间顺序,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5、档案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补整、裁减、折叠,使其整齐划一。健康档案记录管理制度1、填写档案一律用碳素水笔或毛笔,禁止圆珠笔或铅笔,应清楚、准确。2、编制好案卷目录,档案袋或档案首页各项应记录完整,不准空项。3、严格登记,严格手续。各项内容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规定的内容执行。健康档案阅读管理制度1、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确需外借(本单位科室)得经办理登记手续。 2、阅读当事人不得将档案损毁、拆散、调换,如违反按《档案法》 有关规定处理。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健康档案调取管理制度 1、凡需调

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方能调取。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带离档案室。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实行计算机管理。3、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检 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4、档案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复制整理。5、资料管理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责任书及项目责任分解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第六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章………………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第八章………………公司对项目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九章………………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第十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工地临时住宿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三章……………人工挖孔桩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章……………施工用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五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 第十七章……………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十八章……………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标准第十九章……………灾害应急防范处置办法 第二十章……………分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章…………治安保卫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章…………食堂承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章…………危险源识别、评价标准(单行本) T: +86 21 62511689 Page 1 of 72 F: +86 21 62511279

第二十四章…………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施工现场分册(单行本) 第二十五章…………文件和记录台帐目录清单 第二十六章…………有效标准类文件目录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特区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到的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为:文件以A-W-XX(顺序号)为编号,记录(包括台帐记录)为: R/CX4.9-2- XX(顺序号)为编号,其他记录表格(如检查评分表、职业健康安全交底记录表等)按颁发部门制订的编号为准。 第五条:本制度由厦门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 T: +86 21 62511689 Page 2 of 72 F: +86 21 6251127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从事公路管理服务工作中,尤其是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臵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

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003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 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11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Health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四、管理范围 1、由综合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袋,分类管理,专柜保存。 2、妥善保存职工上岗时,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

3、对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登记、积累编目及时更新等,便于随时查阅。 4、职工健康档案由综合办负责保管并永久保存。 5、对每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等资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送保存。 6、每年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做好职工职业病健康资料的整理分析和统计工作,并装入档案保存。 7、实行档案查阅审批判,凡需要查阅档案者,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8、凡在院或手术治疗的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康复出院之后应将其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康复后证明合同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经卫生院审核后,送综合办归档保存。 9、档案管理人员应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方式管理好健康档案,做好防火、防潮、防霉变、防涂改、防丢失工作。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doc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DECLI.ZA.2012-005A 1 总则 1.1 为规范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以人为本、一岗双责、责权一致、责罚相当”的原则,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遵照《股份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编制。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程现场的管理要求适用于EPC项目,BTG项目应参照执行。 1.4 公司各部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1.5 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

际,强化日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与安全培训工作,持续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部门安全职责 2.1 为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2 在工程现场突发安全事故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事故责任部门负责 人,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2.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成员与职责 2.3.1 成员 主任:韩志桥 成员:郎国琪、兰泽海、蔡同舟、张国荣 任伟民、汝东、梁坚、易绛文、杨平 2.3.2 职责 2.3.2.1 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3.2.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的化妆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对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以及各部门与化妆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化妆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化妆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化妆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化妆品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化妆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行政人事部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公司质量技术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人员健康档案》。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化妆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行政人事部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 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 指定专人保管, 转诊、借用必须登记, 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 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 只写转诊单, 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只有在十分必要时, 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 动态管理, 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 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 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 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 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 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 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 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 以户为单位, 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 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 档案专柜存放, 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 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 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 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 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 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 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 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 并进行分析统计, 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员工健康与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修订年限:三年一次版本号:1.0 页数:1/4 发行日期:2019-04-01 修订日期:__/__/__ 已修订次数:0次 1.目的 保障员工的安全与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工作认可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 全院员工 3.定义 员工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员工环境安全、使用维护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预防或控制医疗相关传染病以及员工职业暴露及职业防护(如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配置与接触化疗药物人员的防护)、消防安全方面等的教育培训。 4.职责 4.1 医学教育研究委员会审议员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计划的实施。 4.2 医务科负责实施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4.3 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严格监察上岗前和在岗中体检。 4.4 后勤部负责员工防护用具管理及工作场所中暴力预防。 4.5 设备科负责设备的维护和培训员工对于设备使用。 4.6 感控办负责员工职业暴露及感染暴露防护。 5.标准 5.1 员工的健康 5.1.1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提供二级以上正规医院或正规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以排 除传染性疾病和国家规定不宜从事相应岗位的疾病。必要时,员工的健康状况 可作为岗位安排和工作指派的依据之一。 5.1.2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医院为特殊岗位的员工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掌握员工的健 康状况,并及时给予相应建议和措施。 5.1.3 对从事放射工作和接触放射线的人员提供放射防护措施,对个人剂量监测每季 度检查一次;每两年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必要时增加临时 性检查。对从事放射工作的哺乳期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的孕妇应尽量避免接 受放射线,必要时进行调岗。 5.1.4人力资源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岗位情况、健康体检情 况及免疫接种情况。 5.1.5对于重点部门进行免疫接种,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接受疫苗注射。 5.1.5.1对直接接触血液、传染病及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和从事医疗废物分类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理易感染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重点 部门:供应室、检验科、医疗及生活垃圾站、手术室、产房。 5.1.6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相关科室建设标准,配足、配齐医务人员,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存放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 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 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 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1、档案存放要整齐、整洁,注意防潮、防火。 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楚。 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目录,按时间顺序,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 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 5、档案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补整、裁减、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健康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1、填写档案一律用碳素水笔或毛笔,禁止圆珠笔或铅笔,应清楚、准确。 2、编制好案卷目录,档案袋或档案首页各项应记录完整,不准空项。 3、严格登记,严格手续。各项内容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0版)》规定的内容执行。 健康档案阅读管理制度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有关责 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 乱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3)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活动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集中管理,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安全和质量。我部针对各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硬件设 施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今年已对全县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下的单 位的公务员人事档案,全部收归我部档案室集中代管,对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上 的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我部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对单位档案库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 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实行跟踪管理。 1、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确需外借(本单位科室)得经办理登记手续。 2、阅读当事人不得将档案损毁、拆散、调换,如违反按《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 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健康档案调取管理制度 1、凡需调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方能调取。 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 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或 主管副院长。 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 不得带离档案室。 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 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90分以上。 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五、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一)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六、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

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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