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织金县滥坝煤矿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3年度

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滥坝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为保证矿井生产安全顺利进行,防止生产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及突出事故发生后灾害的进一步扩大,特制定以下处理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防突应急能力,按照“积极稳妥、科学高效、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原则,做到发生突出事故的统一指挥、分级分责、快速响应,特成立防突领导小组。

组长:谌继余

副组长:申洪波

成员:孟凡武、韩凤善、陈占国、王振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中心。调度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指导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

(4)对事故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干部、职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能力;

(6)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组织事故应

急救援技术演练。

3、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事故方面的通信联络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集团公司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及时组成抢险救灾专家组,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4、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机构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机构:技术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协调善后处理组。

(一)技术组

组长:孟凡武

副组长:姜启涛

成员:全体防突队员

技术组主要职责:

(1)分析现场情况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指导事故单位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完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勘察事故现场,确定事故原因;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技术总结报告。

(二)抢险组

组长:陈占国

副组长:救护队长

成员: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员

抢险组主要职责:

(1)侦察事故现场,分析有关技术资料,为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提

供决策依据;

(2)制定事故抢救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调配救护力量,实施抢险方案,抢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的蔓延;

(4)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度;

(5)编写抢险总结报告。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家奎

副组长:王叶洲

成员:供应、后勤、矿医务室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2)维护通讯(供电)设备、线路,确保通讯(供电)畅通;

(3)协调解决抢险人员办公、食宿等事宜;

(4)做好抢救伤员的医疗器械、手术室、病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5)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6)建立伤员医疗档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7)根据伤员情况决定是否外聘专家或转院治疗;

(8)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

(9)接受入井安全知识培训;

(10)编写伤员救治总结报告。

(四)治安保卫组

组长:蔡鹏

副组长:李波

成员:保卫部门全部人员

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1)维护事故期间治安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协助后勤保障组运送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3)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不受干扰;

(4)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五)协调善后处理组

组长:韩凤善

副组长:王振道

成员:后勤全体人员

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

(1)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

(2)协助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3)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4)按照规定通报事故情况。

二、可能发生突出的地点和突出预兆

1 可能发生突出的地点

11603回采工作面,23煤石门掘进巷,23煤轨道下山掘进,23煤运输下山掘进。

2、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声响预兆:打钻时喷瓦斯,出现哨声、风声、蜂鸣声;响煤炮,犹如机枪声、闷雷声、鞭炮声、断竹声、炒豆声;工作面顶板来压,支架断裂、片帮、掉碴、煤岩开裂、煤壁颤动;

(2)瓦斯预兆: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时喷瓦斯、喷煤、钻孔变形、垮孔、顶钻、钻机过负荷等;

(3)煤结构预兆:煤结构紊乱、煤体发暗、煤厚急剧变化;

(4)矿压显现预兆:片帮、煤墙外鼓、底鼓、顶(夹)钻;

(5)温度预兆:温度降低、煤墙发凉。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现场反应

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佩戴自救器按避灾路线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尽快向矿调度汇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受灾、汇报人姓名及单位等情况;调度员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并通知事故威胁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 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 版)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

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

XXX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结合的方针,规范我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增强我校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整体水平,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和师生遭到的意外的损失和灾祸,包括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溺水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师生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校园爆炸事故、校园周边安全事故、传染性流行疾病、洪灾、建筑物倒塌、雷击、电击、地震、校园暴力、拥挤踩踏、意外伤害等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第三条应急的基本方针是:以防为主、反应迅速、防救结合、减少损失、依靠群众、依靠集体、自护自救、互动互助、形成合力、妥尚解决、保持稳定。 第四条应急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配合的应急领导体制。

分工及综合协调的原则。要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突出重点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重点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安置师生和救护师生,同时争取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的支持,有组织地进行应急,把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章事故预测、预警和情况报告第五条事故预测。(一)我校地处城区和公路沿线易发交通安全事故,应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二)在旱季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应加强师生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在雨季,要防泥石流、建筑物倒塌、山洪、雷电、野生食用菌中毒等;(三)加强对溺水事故的预测,禁止师生到库塘、河道游泳、捕鱼、玩耍等,要加强学生汛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随意过河,确保路途安全;(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监控和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链条、钢管(筋)等凶器进入校园,积极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五)注意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校外饮食摊点、小卖部的管理,防止食品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六)规范有毒有害药品的保管及使用,在科学实验药品保管以及开展实验中,要注意防爆和中毒等。我校有高层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要维护好照明设施,疏通安全通道;(七)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室、歌舞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713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 Coal and gas outburst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概述 含义: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在极短的时间内(几秒到几分钟),从煤、岩层内以极快的速度向采掘空间内喷出煤(岩)和瓦斯(CH4、CO2)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危害:它所产生的高速瓦斯流(含煤粉或岩粉)能够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造成风流逆转;喷出的瓦斯由几百到几万m3,能使井巷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喷出的煤、岩由几千吨到万吨以上,能够造成煤流埋人;猛烈的动力效应可能导致冒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的机理 突出的机理是关于解释突出的原因和过程的理论。突出是十分复杂的自然现象,它的机理还没有统一的见解,假说很多。多数人认为,突出是地压、瓦斯、煤的力学性质和重

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突出的一般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后。每个煤层开始发生突出的深度差别很大,最浅的矿井是湖南白沙矿务局里王庙煤矿仅50m,始突深度最大的是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达640m。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数增多,强度增大。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附近,如断层、褶曲、扭转和火成岩侵入区附近。据南桐矿务局统计,95%以上的突出(石门突出除外)发生在向斜轴部、扭转地带、断层和褶曲附近。北票矿务局统计,90%以上的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区和火成岩侵入区。 3、突出多发生在集中应力区,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进工作面接近时,煤层留有煤柱的相对应上、下方煤层处,回采工作面的集中应力区内掘进时,等等。 4、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的危险性也愈大。 5、突出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之间没有固定的关系。瓦斯压力低、含量小的煤层可能发生突出;压力高,含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编辑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区域防突措施; 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工作面防突措施; 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安全装备,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效果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施,强化保护层开采、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第九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防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十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矿井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按突出煤层管理的,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将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或者认定结果、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情况,及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迅速、高效和有序地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公司需制定的应急预案有:火灾和爆炸,机械伤害,高空坠落,重物打击,电伤害,坍塌,食物中毒,中暑,挖断地下管线、恶劣气候造成的事故及文物保护等。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设置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长:副总经理 成员:工会主席 安全科长 材设公司经理 工程科副科长 保卫科长

财务科 卫生所所长 职责:负责领导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确保总体决策和救援方案,调集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科。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处理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及时向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向下传达总指挥部的抢险救援指令,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完成指挥部和上级交办的指令。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安全管理科科长 成员:工程科、安全管理科、财务科及有关专业负责人、事故单位 项目经理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及抢救请况,提出相应措施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和人员组织分配,协调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选择最佳抢险救援方案,及时调整或做出作战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请求调集,水、电、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有关外单位增援。根据需要,决定截断事故现场电力、可燃气体等的输送。 3、警戒组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富源一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 由于我矿井田内各煤层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已经开展了一部分,得到的结果是C2、C7+8煤层具有突出危险,C8+1煤层正在鉴定中,已经在主斜井打了两个测压钻孔,有一个孔的瓦斯压力已经达到2.92MPa,另一个孔已经达到2.8MPa,达到2.92MPa的钻孔瓦斯流量为0.5L/min,且根据我矿煤层的物理性质及瓦斯含量来看,煤层瓦斯压力和地应力大的块段具有突出危险性。在矿井生产、开拓过程中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巷道反复揭开C2、C7+8、C8+1煤层以及在C2、C7+8、C8+1煤层中掘进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富源一矿正在进行基建施工,其前身白龙山煤矿自2005年揭穿和进入煤层以来,在C7+8和C2煤层中已发生了16次煤层瓦斯动力现象,抛出煤炭最多达700t,严重影响了矿井的建设速度,并对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为了准确认定煤层瓦斯动力现象的性质、合理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富源一矿的前身白龙山煤矿项目部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以下简称重庆分院)对所发生的煤层瓦斯动力现象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认为C2、C7+8煤层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均为煤与瓦斯突出(以下简称突出),C2、C7+8煤层定为突出煤层,该煤矿定为突出矿井。 第二章:应急救灾步骤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重要人员名单(见表一)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生产。具体救灾指挥程序为: 1、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并派有关矿级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去主抽风机房、副井、压风机房督促工作,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 2、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考勤站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人数及姓名,以便对灾区人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矿长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和副井口: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 (1)井下救护基地的选择应由矿井救灾总指挥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类别以及通风、运输条件等予以确定,满足以下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考试题及答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 1、压风自救装置吊挂高度为距巷道底板( B ),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A、— B、— C、— D、— 2、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C )。 A、2m B、3m C、4m D、6m 3、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 B )。 A、50m B、100m C、150m D、200m 4、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必须立即( B ),并向调度室汇报。 A、加快工作 B、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C、正常工作 5、瓦斯突出时,瓦斯浓度达到( A )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A、5%-16% B、0、1%-64% C、5%-12% D、16%-40% 6、矿井瓦斯是井下从煤岩中涌出的以( D )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A、一氧化碳(CO) B、氮气(N2) C、一氧化碳(CO) D、甲烷(CH4) 7、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和( C )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碳 C、瓦斯 D、氮气 8、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 A )。 A、4m B、5m C、6m D、8m 9、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 A )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A、10m B、15m C、20m D、30m 10、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 D )。A、2m B、3m C、4m D、5m 11、煤与瓦斯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危险性也( B )。 A、愈小 B、愈大 C、没有明显 12、下列现象中煤与瓦斯突出的前兆是( A )。 A、瓦斯涌出量增大,工作面温度降低 B、有水气 C、煤壁挂红 D、钻孔有水流出 13、回采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浅孔卸压抽放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 B ),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A、40~65mm B、75~120mm C、130~160mm 14、回采工作面中高压注水措施注水参考的参数值为:钻孔间距 3.0m,孔径42mm,孔长( C ),封孔深度2~4m,注水压力8~12MPa,并以注水时煤壁或相邻钻孔出水为准。 A、~ B ~ C、~10m 15、煤与瓦斯突出频率低而强度高,下列选项哪个不是可能的原因( C )。 A、围岩破碎不严重 B、地应力相对集中 C、煤层酥松 D、煤质坚硬 16、矿井瓦斯积聚常常在巷道上部是由于( C )的原因。 A、风流速度小 B、巷道有冒高 C、瓦斯比空气轻 D、风流速度大 17完整可靠的( A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A、通风系统 B、机电运输 C 、防治水系统 18、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下列哪项不是( C )。 A、响煤炮 B、机枪声 C、水叫声 19、瓦斯是( B )、无毒、无嗅的气体。 A、有色、无味 B、无色、无味 C、臭鸡蛋味 20、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 B ),防突门不应小 于。 A、 B、 C、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45分) 1、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ABCD )。 A、突出煤流充塞巷道,能摧毁巷道设施,机电设备,破坏通风系统,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B、突出煤流埋人死亡,高浓度瓦斯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C、遇火源引发瓦斯燃烧和爆炸 D、污染环境 2、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爆炸的条件是( ABC )。 A、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 B、瓦斯浓度达到5%至16%之间 C、是遇到明火,点火温度达到650度以上 3、煤与瓦斯突出的无声预兆为( ABCD ) A、气温降低 B、硬度降低、光泽暗淡 C、煤体干燥、煤尘飞扬 D、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 4、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为: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 B );煤层产生震动( A );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 D ) A、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 B、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 C、瓦斯含量超过0、5%; D、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 5、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的是( ABCDE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分析讲解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分析讲解 第一章、总则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施行时间:2009年8月1日,《防 2、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时间:2009年8月1日。 3、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 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区域防突措施;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4)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工作面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5、鉴定煤厚的确定: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6、突出煤层管理的确定 <1)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3)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7、突出煤层鉴定的两个指标: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 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f 等指标进行鉴定。全部指标均达到或者超过表1所列的临界值的,确定为突出煤层。 鉴定单位也可以探索突出煤层鉴定的新方法和新指标。 表1 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1、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 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 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2、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 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 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表2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单位职工对突发火灾事 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 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预案。 1、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权利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公司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机动五个职能部门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部:平时指导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 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

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具,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0”接警中心,及时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开启广播,告知火灾信息;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消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畅通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⑥机动组:根据灭火、通讯、疏散等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应保障,或适时增援。 3、灭火战斗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到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消防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技术措施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技术措施 防突措施分类: 区域性防突措施:实施以后可使较大范围煤层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称为区域性防突措施; 局部防突措施:实施以后可使局部区域(如掘进工作面)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称为局部防突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种。 1、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在突出矿井中,预先开采的、并能使其它相邻的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受到采动影响而减少或丧失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保护层。 被保护层:后开采的煤层称为被保护层。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上方的叫上保护层,位于下方的叫下保护层。 1)、开采保护层的作用 (1)地压减少,弹性潜能得以缓慢释放。 (2).煤层膨胀变形,形成裂隙与孔道,透气系数增加。所以被保护层内的瓦斯能大量排放到保护层的采空区内,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都将明显下降。 (3)煤层瓦斯涌出后,煤的强度增加。据测定,开采保护层后,被保护层的煤硬度系数由0.3~0.5增加到1.0~1.5。 2).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指保护层开采后,在空间上使危险层丧失突出危险的有效范围。划定保护范围,也就是在空间和时间上确定卸压区的有效范围(1)垂直保护距离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间的有效垂距 表8-5-2保护层与被保护层间的有效垂距 名称上保护层,m下保护层,m急倾斜煤层 缓倾斜与倾斜煤层 (2)沿倾斜的保护范围确定沿倾向的保护范围就是沿倾向划定被保护层的上、下边界。 ψ1=180°-β-δ-α (8-5-1) ψ2=180°-g-δ+α (8-5-2) 式中ψ1、ψ2──岩石冒落角; β──倾斜方向采空区下边界岩石移动角,参见表8-5-3; γ──倾斜方向采空区上边界岩石移动角,γ=90°+α/2; δ──冒落角与移动角之间的夹角,参见表8-5-3; α──煤层倾角。 (3)沿走向的保护范围。超前距一般不得小于两个煤层之间垂直距离的两倍,至少不小于30m。 (4)煤柱的影响 2.预抽煤层瓦斯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正式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9年5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河海龙湾四期工程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批意见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方针。为了迅速有效地做好安全施工中所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和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施工正常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原则 本预案以“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优先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优先保护重要财产和重要部门以及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原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海龙湾四期工程项目,包括1个地下车库和10栋多层住宅(H15~H22、H23A、H223B),总建筑面积40483m2。 其中,单体楼建筑高度为18m,地上5层,层高3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334m2,可停车239辆。±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9.850m。地下车库及单体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录1)。指挥部各成员联系电话见附录2。 四、职责 1、项目经理任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现场抢救及有关协调工作,并监督落实应急“预案”的贯彻情况。 2、项目负责人负责维护应急现场的秩序,及与当地公安、消防

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安全员任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具体监督落实“预案”及现场抢救与协调工作。 4、各处负责人任组长,指挥、协调现场救援的具体工作,调派救援人员,联系车辆并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5、经理部其他人员有义务参加紧急情况的救援抢救工作。 五、工作流程 见附录3 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1、施工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群塔碰撞、触电伤害、基坑坍塌、火灾、爆炸、中毒等。 2、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场所;脚手架工程、洞口及临边、高处作业所用物品、构件等。 3、容易发生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的作业;吊装作业,人员或物资运输过程等。 4、容易发生触电伤害、火灾、爆炸的作业地点和物品;用电设备、动火地点、可燃物品堆放场所、压力容器、油库、乙炔充瓶等。 5、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雷电、暴雨、大风等。 七、紧急事故处理 1、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按工作流程图所示的程序进行处理。所在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以最快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专家解读.doc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专家解读 煤炭工业出版社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三节防突管理及培训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第五节区域验证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第四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附录A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B 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 附录C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 附录D 保护层保护范围的确定 附录E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流程参考示意图

前言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9年4月30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规定》是我国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规章之一,是指导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的一部专项的权威的技术规章。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和管理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同时也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1988年原煤炭工业部颁发实施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是我国煤炭行业第一个关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的专门文件,并在1995年修订后再次颁发。《细则》的颁发,是对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学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的总结,为推动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和科研的深入起到了很好的指导的作用,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定》的颁布,既是对《细则》颁发以来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总结,同时在《细则》的基础上提升了法律约束力,对防突工作将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能源发展战略。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概述 根据本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部工地伤亡事故的类别如下: 1、物体打击,包括落物、锤击、碰伤等 2、机具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戳等 3、起重伤害,包括起重设备或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等 4、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火灾 6、高处坠落,包括从脚手架、四口五临边坠落和从平地坠入地坑或桩孔内 7、坍塌,包括建筑物、脚手架、堆置物等 8、其它伤害,包括扭伤、跌伤等 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二、应急组织 应急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为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工作; 应急小组成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以及协调指挥工作;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手机24小时开通。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负责交通车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三、基本原则与方针 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四、施工现场安全急救、应急处理和应急设施 (一)现场急救概念和急救步骤

1、现场急救概念 现场急救,就是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例如呼吸、脉搏、血压等。现场急救是否及时和正确,关系到伤病员生命和伤害的结果。 现场急救工作,还为下一步全面医疗救治作了必要的处理和准备。不少严重工伤和疾病,只有现场先进行正确的急救,及时做好伤病员的转送医院的工作,途中给予必须的监护,并将伤、病情,以及现场救治的经过,反映给接诊医生,保持急救的连续性,才可望提高一些危重伤病员的生存率。伤病员才有生命的希望。如果坐等救护车或直接把伤病员送入医院,则会由于浪费了最关键的抢救时间,而使伤病员的生命丧失。 2、急救步骤 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急救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你、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或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及时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失、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二)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1、施工现场的火警火灾急救 (1)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在消防部位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的选择灭火器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1)、关于保护层的开采 开采保护层是目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93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本矿井为煤层群开采,主要开采3、5、7、9、12、17、19、26煤层,所有煤层均按突出煤层设计。煤矿对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设计首先开采最上面的3号层,然后开采依次5、7、9、12、17、19、26号煤层,矿井设计开采顺序由上至下较有利于瓦斯的释放和对下部主采煤层的保护。 2、瓦斯预抽放 根据瓦斯涌出来源和涌出量构成,设计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方法,具体为: (1)利用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在工作面的回风顺槽埋管抽放

采空区的瓦斯。 (2)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主要依靠加强通风来解决,但当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时,特别是根据防突的需要,应采取“四位一体”、“先抽后掘”的瓦斯防治措施,打超前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前方煤体内的瓦斯,接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预抽。 (二)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时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032石门揭煤地点,其瓦斯压力,应力都处于原始状态,且揭穿煤层时,工作面由坚硬是岩层突然进入较松软的煤层,工作面前方是集中应力容易发生突变。上述条件,都为发生突出提供了必要的有利条件,在掘进过程中,对于石门揭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揭煤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1)、及时打钻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 1032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直距离10米(地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c2942719.html,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作者:常建飞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1年第04期 [摘要]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也是煤矿中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从1950年至今,在我国不同类型的200多个矿井中已发生了一万多次突出,约占全世界总突出次数的三分之一.其强度最大的一次,突出煤量12780吨、瓦斯140万米~3.我国已成为突出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因此, 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键词] 煤与瓦斯突出;突出机理;防治 0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采煤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煤与瓦斯的突然运动,是一种伴有声响和 猛烈力能效应的动力现象; 可在极短的时间内, 由煤体内部向采场、巷道等采掘空间喷出大量 的煤和瓦斯。突出物会造成埋人,破坏设施,突出的瓦斯使人窒息,甚至引起瓦斯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矿井损毁事故。我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分布范围广, 并且突出频繁, 突出后,在 煤体内形成各种奇异分岔形的突出空洞。不同类别的突出,起主要动力原因不同,表现的特征不同,采取的防治措施也不同。因此深入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是非常必要的。 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类型与一般规律 1.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我国根据现场资料和试验研究对突出机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新的见解和观点,特别是近 几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及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产生了许多新认识。目前已能对突出发生的原因、 条件、能量来源作出定性的解释和近似的定量计算,为防治措施选择及效果检验提供理论依 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中心扩张学说、流变假说、二相流体假说、固流耦合失稳理论、球壳失稳观点。 国外关于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的认识可归为4种观点:地应力假说、瓦斯作用假说、化学本质假说和综合作用假说[1,2]。 1.2 煤与瓦斯突出的类型 煤与瓦斯的突出包括:煤与甲烷突出、岩石与甲烷突出、煤与CO2突出、岩石与CO2突出等。由于突出时的原动力和表现现象不同,煤与瓦斯突出可分为突出、倾出、压出等3种情 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等)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遂级上报遭到困难时可越级上报。 二、发生四级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报至省建设厅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三、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将《重大事故报告书》按规定的程序报至省建设厅,事故发生4日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省建设厅汇报,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省建设厅领导一同赴建设部汇报。 事故发生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厅汇报时,应呈报如下资料: a、《重大事故报告书》 b、事故分析原因、事故详细进过、已采取的措施。 c、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三级以上事故必须提供不少于15分钟的录像)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不少于15张)或摄像(不少于15分钟),进行初步调查取证。 五、重大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由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发生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发生三级重大事故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人民政府批准。 六、重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十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的其他成员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可宣告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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