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职业卫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职业卫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职业卫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专家库专家申报表【模板】

附件2 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填表说明 请务必遵照本填写规范如实填写 1.专家基本信息 (1)性别:选填“男”或“女”。 (2)民族:填写本人所属民族,如“汉族”、“蒙古族”等。 (3)出生年月:参考格式为“1970.03”。 (4)职务:填写目前所担任的最高职务,没有则填“无”。 (5)职称:按本人所属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填写,如“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6)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7)担任导师:选填“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无”。 (8)办公电话及传真:参考格式为“区号-固定电话号码”,没有则填“无”。 2.教育信息 (1)时间:参考格式为“2010.09-2011.10”。 (2)就读学校、院系、专业:请规范填写学校、院系、专业的全称。 (3)学历:选填“本科”、“研究生”。

(4)学位:选填“学士”、“硕士”、“博士”。 3.工作经历 (1)时间:参考格式为“2010.09-2011.10”。 (2)工作单位、所在部门:请规范填写单位、部门的全称。 (3)所任职务:填写现(曾)任职务,职务数不限,完整填写职务全称。 (4)是否现所在单位:选填“是”或“否”。 4.社会兼职(非必填,请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写,相关格式规范参照“工作经历”) 5.著作出版情况 (1)书名:请填写完整书名,包括主标题、副标题。 (2)作者姓名:本书的全部作者,按排序依次填写,作者间以“;”隔开。 (3)作者单位:本书作者的所在单位,单位间以“;”隔开。 (4)出版日期:填写出版年份。 6.期刊发表情况 (1)题名:期刊文章的完整名称,包括主标题、副标题。 (2)作者姓名:文章的全部作者,按排序依次填写,作者间以“;”隔开。 (3)作者单位:文章作者的所在单位,单位间间以“;”隔开。 (4)刊名:发表期刊的完整名称。 (5)年/卷/期:参考格式为“2010.02(1)”。

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特长 联系方式 谢洪波 青岛市表面工程协会 秘书长 表面处理工艺、设备,电镀三废处理工艺的研究,手机:办公室: 邮箱: 王建华 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 中心副主任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徐述铎 青岛光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溢油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宋华福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安处处长化学工程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彭人勇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

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 三废处理、危险化学品处理、 安全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王犇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 安全工程学院副教授 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评估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宋蓬斌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部长石油炼制 手机:办公室: 邮箱:

马艳 青岛市气象局研究员 城市气象、数值模式的开发与应用手机: 办公室: 邮箱: 李悦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与 环境学院院长 海洋地球化学、环境评价、 环境规划与管理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盛立芳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

环境学院系主任 大气气溶胶物理和化学特性, 大气边界层湍流特性 手机:办公室: 邮箱: 拾兵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副主任 水力学、河流及河口动力学及工程应用,生态河流与生态海岸工程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陈锦年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海洋气象学 手机:办公室: 邮箱:

左华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与处理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陈国丽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院总工 环境评价与环境科研 手机: 办公室: 邮箱: 高旭光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总工危险废物处置 手机:

应急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应急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1、应急通知及建立应急现场监测数据库 应急事故发生后通过应急短信快速有效的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建立健全应急现场监测数据库,应包现场监测因子、现场实验方法、原始结果快速计算、相关曲线图等,存储相关现场监测结果以及自动产生对应报表,以供其它人员进行分析; 2、现场紧急情况上报 将现场采集监测的数据及应急监测现场视频、声音、图片、文字等多种类型文件通过卫星通讯管理系统上传至本数据库,以供专家领导对现场进行判断做出正确决策; 3、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空间管理平台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和操作平台,通过应用软件可以实现空间数据的管理与访问、空间查询分析、缓冲区分析、专题分析与专题图定制等基本操作。 4、建立危险品管理体系 1、危险品管理应涵盖了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1361种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其与周围环境水、气或其他产生化学反应的衍生物的信息,应包含危险品与衍生物的名称、CAS号、外观形状、属性类别、应急监测方法、实验室监测方法、应急处置方法等; 2、对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信息应提供综合查询、分类查询等多种不同方式的查询; 3、应涵盖应急事故录入、维护、应急预案、污染事故案例 5、建立应急专家预案库 6、建立健全市属危险源信息 危险源的管理是对属性和空间特征的统一管理,一方面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中可以进行多种危险源的信息查询,另一方面针对已知的危险源可以准确定位危险品的属性和空间,所以要建立健全市属危险源信息,对其排放危险污染物、危险化工原料等企业排放情况、生产工艺相关信息进行整理登记;并与“危险品管理子系统”联动,提高应急反应速度。 7、建立大气污染扩散模拟功能 大气点源扩散模拟系统是对点源污染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分别进行数据分析、预报及预警,从时间上可分析任何时间污染到哪些区域、扩散到任何一个区域需要的时间等,从空间上可实现污染区域涵盖空间的数据信息查询市及分析等,可将模拟数据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渲染,并可对模拟数据进行存储和动态回放演示。 8、建立水体污染扩散模拟功能 水系污染扩散模拟系统可以根据河流上发生污染事故的排放源的源强,结合水文参数(河流流向、流速等),对河流(主要是排放源的下游)的污染状况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并将模拟分析结果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各种表现形式进行展现,用户能够直观地了解到河流的污染进度和污染情况,为环境污染事故指挥提供预警决策支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办[2007]6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6 【实施日期】2007.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7]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26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大类。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成员(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括号内为其主要研究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10名) 丁学仁省地震局科技委主任、研究员(地震预测预报、工程地震)

刘爱鸣省气象台副台长、正研级高工(天气预报) 陈以确省水利厅总工程师、高工(江海堤防、水库大坝) 张闽生省水利建设中心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水利、围海工程) 林庆源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站长、教授级高工(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测报) 周秋麟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海洋生态、海洋管理) 黄建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院长、教授(植物保护、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黄金水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所长、教授级高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 黄毓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高工(环境地质) 潘沧桑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植物线虫及其生物防治) 二、事故灾难类(9名) 王玉宝福建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教授级高工(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 边归国省环保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调研员、高工(反化学和生物恐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 杨圣云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海洋生态、海洋管理、海洋渔业资源) 沈斐敏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教授(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系统工程)陈榕光福建永安化工厂副厂长、高工(民用爆破器材技术安全) 郑忠惠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高工(采矿安全技术管理) 游仁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主任、高工(电力系统安全生产) 董声雄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学工艺、功能高分子材料、膜科学技术)魏木水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辐射防护剂量与安全、放射诊疗技术准入)

专家库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专家库管理制度 1.总则 1.1公司为适应节能评估、能源审计工作的要求而建立专家库 1.2专家库的管理包括专家资格认定、入库、专家资源使用已经专家的日常管理(培训、注册、考核等)。 1.3为建好、用好公司的专家库,特制定本制度。 2.专家库组建 2.1公司依法自主组建专家库 2.2公司专家库的使用不受本办法外任何名义干预、影响及非法控制 2.3专家库包括技术、管理、财务等各领域的专家。 3.专家资质 3.1 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3.2对节能评估、能源审计等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3对被评估、审计项目所属技术领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国际和国内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深入的了解;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了解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规。

3.4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有多个节能评估、审计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4专家工作纪律 4.1专家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客观、公正、科学的对被评估审计项目进行评估,审计。 4.2工作人员不得为得出主观结论而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的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合的评估结论。 4.3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披露、使用被评估单位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 4.4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受评估单位和企业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等“好处”。 5.专家库管理 5.1资格评审: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专家评审;对入库者颁发证书。 5.2专业分类:按行业和技术领域进行分类 5.3专家培训:对入库专家进行必要的、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 5.4专家档案:建立专家工作档案,详细记载专家的具体情况。 5.5专家考核:对入库专家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专家的身体健康状况、业务能力、工作效果、顾客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

广东省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

广东省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85名) 一、水污染防治组(10名) 许振成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李开明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曾凡棠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心主任(正处级)、研 究员 董林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处长、研究员 李学灵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所长、主任、教授级高工 朱远生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副所长、高工 吴世良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教授级高工 许扬生广东省水文局副总工、教授级高工 周买春华南农业大学水利与水土工程学院教授吴野河源市水务局总工、高工 二、大气污染防治组(4名) 范绍佳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气象研究所所 长、教授 熊建文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处长、教授

邓雪娇广东省气象局学科带头人、团队首席(兼任科室主任)岑超平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工程中心副主任、 研究员 三、生态污染防治组(15名) 韩博平暨南大学水生生物研究所所长、教授 杨扬暨南大学水生生物研究所热带亚热带水生态工 程教育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尹华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系主任、教授 潘伟斌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 章家恩华南农业大学生态学系主任、教授 于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调研员、教授王继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 郭振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总工/主任、研究员张茨林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主任、高工 梁承丰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总站教授级高工 何克军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正处级、教授级高工 黄茂俊广东省森防检疫总站副站长、高工 李传红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总工、教授级高工 郭庆荣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长、研究员 杨立辉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副科长、高工 四、海洋和船舶污染防治组(9名) 黄小平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关于推荐项目审批专家库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项目审批专家库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局项目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决定建立**局项目审批专家库(**类),现请你们推荐专家库(**类)评审专家人选,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主要责任事故。 (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服从**局的评审工作安排,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管理理论,具有较深造诣,熟悉**领域的国内外动态;能够深刻领会**类项目评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评审工作经验。 (四)具有**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周岁为宜。 二、入库专家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局的委托,服从**局的管理,参加**市范围内**类审批项目的现场评审(审查)工作,如与申请业主存在利益关系或其

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应事先主动向**局提出回避。 (二)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涉及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独立发表评审(审查)书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并对本人作出的意见负责。 (三)接受被评审(审查)单位提出有关评审标准的咨询。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为项目的关键数据信息保密。 (五)积极参加**局组织的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入库专家的报酬 对参加评审(审查)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支付评审劳务费。 四、入库程序 (一)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由工作单位(机构)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含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相关材料由工作单位(机构)收集,核对相关证件原件后复印并加盖公章,送至**局。 个人自荐:由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推荐。相关材料由本人送至**局,**局收取材料时核验相关证件原件。 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局项目审批专家库(**类)评审专家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类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最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 荐表

附件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附件1: 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结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建设行业资质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园林施工、市政施工、市政公用、城乡规划编制、燃气经营、供热经营等类型单位资质资格。 审查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参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查的人员。 第三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建设行业资质类别建立统一的审查专家库,并负责审查专家的选聘、考核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资质审查专家库的建立以及审查专家的选聘、考核和使用接受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和厅法规处的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与选聘 第五条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纪律性强,个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建设行业从事企业综合管理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专业资质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熟悉行政许可、建设行业资质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适应评审工作需要。 第六条资质审查专家库的建立: (一)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建设主管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学会)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推荐专家人选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厅各主管处室(单位)会同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予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入选专家库。

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XX 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市环境应急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入选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 第三条XX市环境保护局领导专家组工作,决定专家的聘任和离任,委托专家开展工作,并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场地、经费保障。 XX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中心”)具体负责专家库的建设、联络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审核专家后备人选信息,建立专家信息库,更新专家信息,记录专家的环境应急工作; (二)负责办理专家聘任、离任手续; (三)组织开展专家组例会、研讨会等日常工作; (四)组织和协助专家完成XX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环境应急管理咨询工作;

(五)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 (六)联络专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环境应急专家由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市内(如果需要可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第五条环境应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除外),在其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或特殊行业专家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五)在XX市内居住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环境应急专家聘任程序: (一)市本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根据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0]105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 现将《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应急专家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附件: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应急专家是指入选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 专家组和专家库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专家组由环境保护部按本办法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家组和专家库的建设、联络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立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的主要学术活动、学术研究成果和环境应急工作; (二)协助专家组组长组织和召集专家组专家会议; (三)组织和协助专家完成环境保护部委托的工作; (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 (五)联络专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环境应急专家由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国内知名学者组成。 第五条 环境应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第六条 入选专家库及专家组成员聘任程序: (一)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第五条之规定向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推荐专业领域专家的后备人选名单。推荐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并且在入选专家库的人员中遴选出专家组专家,报环境保护部批准。 专家组专家最多不超过30人。 (三)经批准后的专家组和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分别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和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司函的形式公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附件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姓名出生年月 性别职称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目前从事专业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传真 单位地址 本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本人手机电子邮箱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包括参加过何种资质管理工作):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 (公章) 各市工程造价管 年月日 理机构审核意见 (公章) 省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审定意见年月日

(公章) 附件1: 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结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建设行业资质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园林施工、市政施工、市政公用、城乡规划编制、燃气经营、供热经营等类型单位资质资格。 审查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参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查的人员。 第三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建设行业资质类别建立统一的审查专家库,并负责审查专家的选聘、考核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资质审查专家库的建立以及审查专家的选聘、考核和使用接受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和厅法规处的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与选聘

第五条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纪律性强,个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建设行业从事企业综合管理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专业资质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熟悉行政许可、建设行业资质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适应评审工作需要。 第六条资质审查专家库的建立: (一)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建设主管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学会)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推荐专家人选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厅各主管处室(单位)会同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予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入选专家库。 厅各主管处室(单位)对取得审查专家资格的人员,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审查专家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审查。

关于请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确保突发环境时间处置效能,我部拟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全国同意的环境应急专家库。现就推荐环境应急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成与管理 (一)专家库由在化学、应用化学、精细化工、地球化学、生物科学、大气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制药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给排水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三)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要求保守秘密。 2.熟悉政策,科学严谨。熟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3.业务过硬,身体健康。在本领域有较深造诣,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情况和动态。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

(四)环境保护部将根据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并将专家库名单对外公布。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实行聘任制。随时吸收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并对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备案记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专家将不再聘用。 二、申请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应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专家个人信息要填报完整,并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我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毛剑英 电话:(010)66556461 (010)66556454(传真) 电子邮件:jianyingm@https://www.360docs.net/doc/7c3915043.html, 附件:国家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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