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律师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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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律师婚姻家庭业务技能-仅供学习

律师婚姻家庭业务基本技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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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杨晓林引言

(一)《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来源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8月版。

(二)本课提纲: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的特点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

一、接待咨询

二、接受委托

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委托手续的办理

四、收费

第二讲立案前的准备

一、立案前准备工作的内容

二、证据的收集整理

三、调解

第三讲立案及开庭前阶段

第四讲一审

第五讲二审诉讼程序

第六讲其它特别程序

第七讲结案工作

第八讲婚姻家庭案件的非诉讼业务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1.诉讼业务的委托人为自然人。

2.某些业务中律师的代理授权受到限制。

3.当事人情感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二)工作原则:

1.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3.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结合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将心理疏

导方式适当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协助当事人冷静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三)举例:影帝王学圻起诉离婚(来源:《新京报》

20XX-03-30)

(四)操作指引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2.继承业务及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等刑事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条款未列入本指引内。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

一、律师接待咨询

1.在案件受理前,律师以面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时,可先了解案情概要,并提前告知当事人备齐书面材料,告知咨询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2.由于婚姻家庭事务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咨询时若律师安排其他律师或人员在场,应注意在提供咨询前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律师咨询时应当首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婚姻家庭基本信息,双方纠纷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双方争议焦点及咨询者寻求律师帮助的主要目的。但当事人出于个人隐私原因不愿透露给律师的信息,律师应予尊重。

4.当事人咨询内容涉及到财产纠纷时,律师对财产情况可从哪些方面了解。

5.房产情况

6.存款情况

7.股票情况

8.双方名下汽车拥有情况

9.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情况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接)一、律师接待咨询

10.家具家电方面:律师可以视具体需要询问家具电器情况,包括购买金额、品牌、数量、出资来源,以及了解家具电器的大约现值。(诉讼时应准备清单)

11.金银首饰方面:双方持有贵重金属、贵重古董及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动产财物的情况,了解是否有继承或接受赠与具有特殊意义物品的情况。

12.对于当事人名下的保险利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未来确定应获得的收益,由律师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详细了解。

13.律师在了解上述财产信息时,还应当了解财产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以便为当事人纠纷解决涉及的管辖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14.律师在咨询中对有可能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应详细了解纠纷案情,确认案件管辖地,是否符合法院立案条件,

能否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尽可能告知当事人其它解决矛盾的途径。

15.律师接待咨询,可以填写《律师接待咨询记录表》,以便为委托人提供后续法律服务时保持对基本案情的了解,并方便当事人查询。

16.对于某些正处于激烈矛盾冲突中的当事人,律师应当从自己的职业道德出发,对当事人的目前婚姻家庭纠纷做出理性分析和建议,对于过于冲动的当事人,应当善意提醒当事人冷静处理问题。经告知诉讼风险,当事人仍坚持提起诉讼的,律师可考虑接受案件的委托。

17.除回复当事人直接咨询的问题外,律师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

(1)以当事人告知的信息为基础,为其分析该案例可能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

(2)结合实际操作来看,法律理论分析与实际操作结果可能会有哪些差异,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当事人应报有怎样的态度和心理准备;

(3)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当事人需要做好哪些准备、解决问题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哪些阶段、可能会付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社会成本。

二、律师接受委托

1.当事人要求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代理

律师事务所介绍方案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关于保和 保和特色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新三板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历经多年积累和开拓,业务已并不断拓展至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劳动法等专业领域。 “保和律师,放心选择”,保和律师愿和新老客户一道发展、成长,为理想和梦想护航,共同铸就新的辉煌! 保和解读 “保和”,出自《易经》,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也就是神志得专一,以保持宇宙间万物和谐。在为人方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低调做人,谨慎行事;在业务层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专一、专业,行为合乎法律,保持社会和谐,并通过律师执业,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这也是保和人一贯的思想追求和行为风格。 执业理念 保和律师秉承“至诚至信、优质卓越”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二、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是保和核心业务领域。保和律师曾为众多房地产和建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投融资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并购 ■物业运营与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施工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保和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四个方面: ■ 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资金募集 ■ 私募基金对目标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 私募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整体出售、转让和赎回等 ■ 募资公司在不同阶段吸收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 ■ 募资公司并购、重组及境内上市 ■ 私募基金的清算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是保和另一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前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再融资计划 ■ 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 法人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 ■ 新三板上市 ■ 各类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 保和对于各类公司并购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 ■审慎性调查 ■法律咨询 ■参与谈判 ■起草收购法律文件 银行与金融 保和律师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银行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合规性审查

律师婚姻家庭业务基本技能

目录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的特点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 一、接待咨询 二、接受委托 三、证据的收集整理 四、调解 第二讲立案及开庭前阶段 第三讲一审 第四讲二审诉讼程序 第五讲结案工作 第六讲婚姻家庭案件的非诉讼业务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1. 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人身关系的属性,且受委托人感情因素影响较大,建议代理律师通常情形下只接受一般授权代理。 2. 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当事人甚至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因素较多,因此要求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特别注意当事人心理状态和情绪表现的变化,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将法学的技能与其它的社会学知识综合运用来办理法律业务。 (二)工作原则 1. 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3. 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结合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将心理疏导方式适当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协助当事人冷静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 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三)举例:影帝王学圻起诉离婚 内地著名男影星王学圻近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该案已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王学圻在起诉书中称,1969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孙XX并确定恋爱关系。1971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于1973年11月,育有一子名王XX。 后由于孙XX经常到国外出差,王学圻工作较忙,双方平时很少联络,感情逐渐淡漠,并且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发生争吵。自1998年至2006年的八年时间里,孙XX在国外工作,2006年被告回国后双方分居至今。 王学圻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诉至法院,要求与孙XX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诉状简单叙明,是为双方的调解打下伏笔。事实写的过细容易导致双方情绪对立。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修订稿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 务范围介绍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 一、企业法律顾问领域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 3、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 4、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顾问单位引进人才、资金、设备、项目和技术;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房地产、商业保险和环保法律事务; 7、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8、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见证或公证等法律事务; 10、就顾问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法律意见; 11、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股份制改造、股份公司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事务; 12、受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律师声明; 13、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劳动关系; 14、对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5、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改制、拍卖、清算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 11、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民事领域 (一)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业务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 、产品责任纠纷5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6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7 、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特殊侵权纠纷 (二)婚姻家庭、继承法律业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目录 总则 第一章案件的受理 第一节律师接待咨询 第二节律师接受委托 第三节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委托 第四节收费 第二章立案前的准备 第一节立案前准备工作的容 第二节证据的收集整理 第三节调解 第三章立案及开庭前阶段 第四章一审诉讼程序 第五章二审诉讼程序 第六章其他特别程序 第七章结案后的工作 第八章非诉讼业务 第一节律师代写法律文书 第二节律师提供其他非诉法律服务 附则

总则 第1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行为,为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性规定,仅供律师在执业中参考与借鉴。 第2条指导思想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过程中,应当以构建和谐家庭及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 第3条行为规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首先要遵守《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等规性法律文件,在此前提下结合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专业特点参考以下操作指引。 第4条业务特点 4.1诉讼业务的委托人为自然人。婚姻家庭案件是与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案件,案件性质决定了委托人为自然人而不能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

性。 4.2某些业务中律师的代理授权受到限制。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人身关系的属性,且受委托人感情因素影响较大,建议代理律师通常情形下只接受一般授权代理。 4.3当事人情感因素影响业务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当事人甚至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因素较多,因此要求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特别注意当事人心理状态和情绪表现的变化,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将法学的技能与其他的社会学知识综合运用来办理法律业务。 第5条工作原则 5.1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5.2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秘密。 5.3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结合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将心理疏导方式适当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协助当事人冷静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5.4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第6条适用围 6.1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包括代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婚姻效力及撤销婚姻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纠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 (八)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 (九)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制作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一)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二)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 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三)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四)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一)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二)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三)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

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第十条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律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的,在规定禁入或者停止执业的期间不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第十一条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在其他同一证券业务活动中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 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第三章业务规则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依法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在进行核查和验证前,应当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明确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并根据业务的进展情况,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任照片 ——律师是在野的法袍,是社会民主与正义的扞卫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在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及责任举足轻重,可以说“律师兴则国家兴”。 *王红兵: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擅长企业诉讼及非诉讼相关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房地产项目收购、房地产项目融资和信托、商品房预售、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流程;多次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金融、保险、政府顾问法律服务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职律师30余名,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4号楼11层 自成立以来,全所在王红兵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聚轩律师始终致力于房地产、金融、保险法律的研究和服务多家省、市机关、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是济南市财政局首批确定的服务于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八家律师所之一。在这些领域内聚轩律师不仅提供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在全省领域内各级法院进行的诉讼代理和在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代理。

随着聚轩律师在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日臻细致和深入,聚轩律师团队在上述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成熟经验,并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忠诚、卓越、勤勉”是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聚轩律师将遵循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并终将成为律师业界最强有力的一员。 聚天下之名士,达法律之轩辕! 业务领域 聚轩作为一家拥有专业资质和优秀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立足传统的民事、刑事与行政诉讼业务的基础之上,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和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在所从事的各个业务领域包括公司、知识产权、房地产、保险、银行与金融、政府行政法律服务等,都有专业的律师和顾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聚轩主要业务领域如下: 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劳动人事调查见证 保险、银行与金融 (一)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 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聚轩主要专业领域之一。 聚轩律师对公司法具有深刻的理解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建设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为国内外众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聚轩积累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 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一、公司业务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 等劳动人事管理;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二)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 ?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 相关法律文件; ?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创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简介(2005.09.19)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简介 2005.09.19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电话:(21)5887 9631 传真:(21)5887 9636

目录 一、序言 二、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概况 境内证券业务 境外证券业务 三、证券法律业务特色 四、主要律师简要介绍

一、序言 创远律师的理念: 〃新世纪需要团队之合作精神 〃新纪元之机会属于勤奋的人 〃创远律师将以专业分工的原则服务于客户 〃创远律师将把握住每一个属于自己的机会 〃我们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创远律师将以新的世纪为起点去“追求第一”,创远将不断“重组”自己的资源,多梯队配臵“人才之库”。我们将以专业知识多元化地服务于客户,帮助客户挑战未来。为此创远律师需要一个团队,需要更多的中介机构的相互倚赖,创远律师努力地去思考、去奋斗,是因为我们坚信----“天道酬勤”。

二、证券法律业务概况 (一)境内证券业务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主要来自积极参与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敝所近年来作为担任了以下A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公司法律顾问: —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92) —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34) —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3) —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67) —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71) —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97) —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50) 同时,敝所还为下述已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收购提供过全程的法律服务:—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配股 —东街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配股 —盈榕投资收购大通机电股份 —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福建汽车集团收购厦门汽车 —福日股份收购皇嘉电子 —PT闽东电机债务重组 —福日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运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不仅于此,敝所律师近年来还积极为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与其他中介机构紧密配合,共同帮助这些准备在境外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客户完成资产、债务及股权的重组。这些客户有: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浅析心理咨询师以及咨询技术对现代婚姻家庭律师的启示

浅析心理咨询师以及咨询技术对现代婚姻家庭律师的启示 在婚姻家庭法领域执业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我们处理过无数离婚案件。如果有人为类型众多的法律纠纷进行痛苦指数排名,那么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将名列前茅,此外,在生命遭受不幸的事件当中,因离婚带来的伤痛,仅次于丧偶或丧子之痛。目前已有相关研究证实,离婚不仅对反目相向的配偶双方造成伤害,其深入的负面影响也会对离婚家庭的子女给予重创。所以说婚姻纠纷的良性解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作为传统的婚姻家庭律师,所能做的通常是协助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案件中获得较多的财产分配或较有利的子女监护权。但往往我们和当事人在面对这些“胜利”时,却没有太多的兴奋之情。其原因是我们在以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非法律问题。我们更多地关注婚姻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而忽视如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伦理、情感等心理方面积累的矛盾。由于婚姻家庭生活蕴含着丰富的伦理与感情等多方面因素,夫妻矛盾的产生和积累也会表现出特有的心理规律,为了有助于彻底化解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高办案质量,有必要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来提高工作效率。 一、心理咨询师给婚姻家庭律师带来诸多的启示 2001年8月,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国开始启动心理咨询师的职业化工作。由国家颁布《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并对心理咨询师的职业给出定义:“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更关注于精神层面。人们对于自身的要求已不再是身体健康好,而是身心的健康。因此近年来,心理咨询师这一职业逐渐走红,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这一行业中来。 对于我们国家的心理学发展而言是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的,然而社会的飞速发展,现代社会人们的婚恋行为方式表现的多样化,如同居、试婚、同性恋、丁克家庭、恐婚、闪婚、闪离等,迫切的需要一些专业的机构为这些现象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在美国、英国等国家,他们大都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一是依靠社区的社工、宗教人士等义务工作人员,另一种是专业的商业机构,这样的机构有专业的婚姻咨询公司,有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一些专业的婚姻咨询公司拥有一些经过专业培训的家庭关系治疗师,他们主要的作用是帮助客户化解家庭矛盾、调适亲子关系,处理家庭变故,维系原生家庭与其他亲属关系,对求助者进行心理疏导,对夫妻关系进行婚姻维护等培训,包括离异后的心理疏导,单亲家庭治疗等。这一系列的机构将从人们的恋爱阶段一直贯穿到遗产分配。相比起我国,相应的服务目前正好处于摸索发展阶段,一边是大量的家庭矛盾产生,得不到专业人士的疏导和培训,另一方是社会上各个不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公司以及一些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的应运而生,却鱼目混杂,在实践过程中,并未有很好的行业监督机制使其规范化。所以很多受到婚姻家庭矛盾困扰的人,找不到更好的机构来化解这样的矛盾。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一、公司业务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 等劳动人事管理;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 到贯彻执行; ·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二)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 ·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 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 ·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公司投资活动法律服务 ·规划咨询,行业规划、专题调研投资机会研究; ·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评估论证; ·招、投标咨询;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的主要业务

律师的主要业务 从一定意义上说,律师是自由法律职业者,其工作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讲,凡是有法律存在的地方,便有律师的业务工作,律师与法律是并存的。很难想象,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在法律及其制度日益健全的条件下,没有律师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其司法体制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法律生活能够得以有效地运行。 我国正置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历史时期,极其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都将或已经制定、颁布,与其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有关行政执法体制也将随之健全完善。在国内经济贸易迅速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逐步加强的情势下,我国律师的业务范围也将更加广泛化。就现行《律师法》规定,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主要包括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与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与临时法律顾问以及担任综合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的法律顾问。其工作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起草、审核合同、重要的规章制度等有关法律文书,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及有关重要的经济活动并对有关重大事宜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代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代理诉讼、仲裁和调解。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此类案件包括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经济案件,主要有合同纠纷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侦查阶段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审阅案件材料,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二是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公诉案件中除公诉人代表国家公诉外,被害人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揭露犯罪。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无论刑事案件、民事(经济)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最新版】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程

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约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场所 名称: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 英文名称: 执业场所: 第三条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 1. 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2. 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3. 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第四条本所是由上条所列合伙发起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开办的社会法律服务 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本所经市司法局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 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律所宗旨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七条律所业务范围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第八条本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九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十条本所设行政办公室,设行政主任一名。 第四章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第十一条本所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大写)(¥元),由合伙 人自有资金出资,按以下比例出资:

律师事务所内勤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勤岗位职责 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 1.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事务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3.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需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I”韦丨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4.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枵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朽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纸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 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他的公共物品. (3)内勤每天上午8:30之前应将律师考勤簿收回.对律师考勤情况次月5日之前上墙公布. (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合伙人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 (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 (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査更换. 5.内勤应做好登记工作. (1)每位律师收案、收费情况登记.

律师业务范围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d14297269.html,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

律事务提供指导;·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二)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四)公司融资活动法律服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设计项目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信贷融资等不同的融资方案;·引荐国际国内的投资或信贷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从融资角度对项目全面评估并制定融资策略融资方案;·根据投融资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助撰写个性化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等;·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 2、引入权威机构进行专家论证、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 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主任照片 ——律师是在野的法袍,是社会民主与正义的扞卫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在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及责任举足轻重,可以说“律师兴则国家兴”。 *王红兵: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擅长企业诉讼及非诉讼相关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房地产项目收购、房地产项目融资和信托、商品房预售、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流程;多次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金融、保险、政府顾问法律服务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职律师30余名,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4号楼11层 自成立以来,全所在王红兵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聚轩律师始终致力于房地产、金融、保险法律的研究和服务多家省、市机关、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是济南市财政局首批确定的服务于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八家律师所之一。在这些领域内聚轩律师不仅提供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在全省领域内各级法院进行的诉讼代理和在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代理。

随着聚轩律师在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日臻细致和深入,聚轩律师团队在上述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成熟经验,并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忠诚、卓越、勤勉”是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聚轩律师将遵循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并终将成为律师业界最强有力的一员。 聚天下之名士,达法律之轩辕! 业务领域 聚轩作为一家拥有专业资质和优秀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立足传统的民事、刑事与行政诉讼业务的基础之上,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和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在所从事的各个业务领域包括公司、知识产权、房地产、保险、银行与金融、政府行政法律服务等,都有专业的律师和顾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聚轩主要业务领域如下: 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劳动人事调查见证 保险、银行与金融 (一)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 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聚轩主要专业领域之一。 聚轩律师对公司法具有深刻的理解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建设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为国内外众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聚轩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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