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试卷三答案解析

2007年试卷三答案解析
2007年试卷三答案解析

2007年试卷三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解析:本题中,因为甲乙两公司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所以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另外,甲公司的行为也不构成缔约过失,因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项错误。[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却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医院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由于医院的违约行为,致使王某花费的医疗费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换言之,该医疗费属于王某的损失,医院应予以赔偿,也即应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因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两项错误。《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项错误。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考点: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D项正确。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

9.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10.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A项符合该款规定,构成善意取得;D项不属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应选D.《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见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BC两项均为质权的善意取得。

11.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因此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1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64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甲公司已经将房屋售出,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因此转移给了小区的业主,而地役权作为从物权,随之转让,所以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物,答案A是正确的。

1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A.2007年12月2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到2009年3月6日截止,所以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到2009年3月6日止,答案C是正确的。

14.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

答案:B

解析: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属于创作艺术作品的行为,甲依法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相反这正是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因此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

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了对甲的著作权的侵害,因此C项错误。《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所称“在先权利”就包括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权利。因此D项错误。

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可见ABC三项均不正确。《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丙和丁如果能够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用承担责任,但是乙是构成侵权的,因为《专利法》第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乙的行为不属于这四种行为之一,所以其行为是构成专利侵权的,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本题正确答案是D。

16.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可见,判断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项收益的取得或明确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为标准,而不应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为判断依据。就《昨天》而言,虽然著作权是婚前取得,但其财产性收益(稿费)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A项错误。就《今天》而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意味着已经明确可以取得财产性收益(稿费),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B项正确。就《明天》而言,虽然著作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该小说在离婚后才发表,也即离婚后才确定并实现了其财产性收益,则该稿费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因此C项错误。

17.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庞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答案应选D。

18.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适用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甲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采取了安全措施,那么甲就可以免责。本题中,因为甲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所以甲是免责的;而乙因为过错撞倒全部标志,所以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丙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所以答案A是正确的。

19.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中作出的“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无效,黄某不受其约束,因此A是错误的,B是正确的。《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我们知道,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题中飞跃公司并无欺诈行为,黄某无权获得双倍赔偿,所以C是错误的。该软件质量存在瑕疵,黄某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该软件运行中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构成对黄某财产权的侵害,黄某有权提起侵权之诉。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黄某可以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中选择一个,而不能同时提起,所以D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B。

20.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题中,郭某作为甲公司的雇员,在从事搬家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该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郭某本身也有重大过失,所以应该和甲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是正确的。

21.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冯某的车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且也并非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他因此要求文某赔偿精神损失是不可以的,所以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冯某的车被文某撞坏,可以要求文某承担全部的修车费用,赔偿一辆新车没有必要,所以本题A是错误的,应该是选择D。

2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

C.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姓名权

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

答案:D

解析: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题中媒体对小兰的报道并未侵害到小兰的健康,因此B项错误。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媒体的行为不构成“干涉、盗用、假冒”,未侵犯小兰的姓名权,因此C项错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媒体的报道公开了小兰的隐私,对其造成了较大的损害,构成了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23.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但是遗赠扶养协议自依法签订时生效,所以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A是错误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双重属性,一经有效成立,就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遗赠方和扶养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B是错误的。《继承法》第21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

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解释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由此,本题中,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经过甲诉请,法院应该判决乙返还甲的房屋,答案C是正确的,D是错误的。

24.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考点:

答案:D

解析:陈某只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如果陈某未尽到自己的职责造成了学生的损害,应由学校而不是陈某对该学生承担责任。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小杰的父母是小杰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对小杰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小杰在学校上学并不意味着监护职责的转移。因此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见,学校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25.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

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

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

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

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超过50人,最少须有一人,所以选项A、D不能选。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此,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由此可以推断出,企业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C是错误的,不能选。

26.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

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

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

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出资后,其对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股东本人只享有股权,本题中,丙以专利出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丙不可以再继续使用,即使继续使用,也应该支付费用,所以本题B是正确的。

27.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7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也就是说,丙、丁作为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利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是该法第76条同时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所以本题所述的情况,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丙因为没有第76条规定的情形,所以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8.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答案: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依据该条规定,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不能胜职务管理人的权利。管理人有取得报酬的权利。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表述正确,不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的表述错误,是本题的正确答案。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法院更换不能胜任职务的管理人,而不是自己有权直接作出罢免的决定;《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依据该条第6项的规定,选项B表述正确,非本题正确答案。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保持中立地位,选项A所表述的行为,看似有违其要求,但是就本题所给信息很难判断其违反了破产法的规定,且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最佳答案是选项D。

29.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考点:

答案: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

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由此,ABC都属于绿杨公司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由此,D项中,除非管理人支付全部价金,否则绿杨公司对该批货物不享有所有权,发货人可以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本题正确答案是D。

30.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

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

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2∶1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代表半数以上的股权)起初表示不同意转让,则应该购买乙预备转让的股权,但是甲本身又不愿意购买,所以视为甲同意转让,甲和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A、C的说法是正确的。后来,甲表示愿意购买,却主张分期付款,跟丙的一次性付款的条件相比,后者更优越,因此不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规定,所以甲不享有优先购买权,B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应该协商确定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2:1进行购买,D的说法是正确的。

31.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考点: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B 的说法是正确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言外之意,其他企业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所以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32.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考点:

答案:C

解析:《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因为朱某是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与银行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所以银行可以对朱某进行抗辩。另外,这里注意区分对人抗辩和对物抗辩。[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所谓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本题中,因为朱某跟银行之间有贷款纠纷,跟票据本身没有关系,所以银行行使的抗辩权是对人的抗辩而不是对物的抗辩,答案C是正确的。

33.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所以D是正确的,A、B是错误的。

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C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D。

34.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答案:A

解析:《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更不能公告送达。因此,B项错误。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内,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诉法》第192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在此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可见,支付令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因此,异议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不能口头提出。因此,D项错误。

3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ACD是正确的;第134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由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开审判并不要求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36.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无限的

B.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C.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还是不服裁定一律都是30日

D.对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我国住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答案:B

解析:我国的司法豁免不是无限的,A的说法错误。根据《民诉法》第244条的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B的说法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311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为民事诉讼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期限;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为三十日。双方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的说法太笼统,是错误的。根据《民诉法》第247条的规定,由使领馆代为送达的对象只能是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而不能是外国当事人,所以D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B。

37.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这里要注意区分原告与第三人。所谓原告是指为了维护自己的或自己管理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共同诉讼人(原告)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原告)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原告),在共同诉讼中只要原告一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者是同一种类,那么该些人就是共同诉讼人(原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结合本案,对乙、丁争议的标的物房屋属于乙、丙共同共有,乙擅自处分,侵害了丙的所有权,其参加诉讼当然不是为了支持乙、丁的诉讼请求,而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他和甲、丙的诉讼标的既不是同一的又不是同种类的,而对乙、丁争议的诉讼标的物有独立的请求权,所以丙在诉讼中处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此得出ABD选项错误,C项正确。

38.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A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的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本题中,乙是负有赡养义务的被告,所以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对乙,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拘传;但是本题中,由于题干并没有说明传票传唤的次数,所以一般理解为只传唤了一次,此时,属于“企业可以延期审理的理由”,法院应该延期审理,继续对乙进行传票传唤,如果两次传唤之后,乙仍然不到庭,则可以拘传乙。通过以上分析,本题正确答案是A。

39.根据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状告同事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因甲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应退还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B.乙因一起债务纠纷案,二审败诉,想申请再审,某律师告诉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一律不需要交纳受理费

C.丙向法院起诉与丁离婚。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而结案,法院应当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D.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受理费、申请费应退还给当事人

答案:C

解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8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这里不包括驳回诉讼请求。由此,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当事人起诉时应交纳诉讼费,驳回后也不应该退还,A的说法是错误的。第9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所以B是错误的。第15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C是正确的。第26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所以D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C。

40.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ABC都是正确的,D管辖权异议,法律没有固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所以D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41.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答案:C

解析: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的客体为法律关系。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包括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和财产,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既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据此,本题中甲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属于给付之诉,因此C项正确。

42.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和解协议无效,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B.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C.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应执行回转

D.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本题中,因为和解协议已经执行完毕,所以法院应该作执行结案处理,不能恢复执行原判,D的选项是正确的。这里注意,如果和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则B就是对的。

43.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1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二审法院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地位?

A.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列为原审原告

B.报社是上诉人,甲、乙、丙是被上诉人

C.报社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被告

D.报社和甲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民诉意见》第177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题中,甲和报社共同侵权,为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报社上诉,仅对其和甲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未涉及对方当事人乙和丙,因此,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依原审列明,即列为原审原告。A项正确。【注】司法部给的参考答案是B,将甲、乙、丙列为被上诉人,老师认为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报社的上诉请求只牵涉到了和甲之间的义务承担的问题,没有牵涉到乙和丙。法院判决的两项义务:赔偿原告4万和报上书面道歉。而报社并没有对这两项义务的承担有异议,而只是对和甲之间关于义务的分配有异议。

44.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答案:D

解析:《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本题D 是正确的。

45.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就乙受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B.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C.乙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D.乙应当就自己受到甲的宠物狗伤害以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

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本题中,甲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该就受害人乙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答案B是正确的。

46.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

A.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D.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票据的利害关系人)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第198条,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本题B是正确答案。

47.甲向乙借款20万元,后未能按期还本付息,乙诉甲还款。在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丙为该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但在法院送达调解书时,丙拒不签收。关于丙拒签行为对调解书效力的影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

B.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C.调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D.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

答案:D

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由此,我们可以知道D项是正确的。

48.A市水天公司与B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A市的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C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A.应当裁定中止仲裁程序

B.应当裁定终结仲裁程序

C.应当裁定驳回仲裁申请

D.应当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法解释》第13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既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就继续有效,既然仲裁协议继续有效,则C 仲裁庭仍应继续审理。所以本题应选D。

49.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

答案:C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28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刘某请求不予执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是应该继续执行,所以C是正确的。

50.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兰屯公司与九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九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被要求予以回避,仲裁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答案:D

解析:《仲裁法》第37条,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解析: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本题中A项请人喝酒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不能选。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它是一种针对不特定人而发出的要约,属于意思表示,因此B是正确的。《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而遗嘱本身就是遗嘱人本身的意思表示,C是正确的。另外,自动售货机的设置本身是一种要约,也属于意思表示,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52.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CD

解析:并非所有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况且某些事业单位,除了接受国家财政拨款外,也可自筹经费。所以A的说法太绝对,不能选。《民法通则》第2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B的说法太笼统,也是错误的。另外根据《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

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享有所有权,一般认为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国家,单位只是国有财产的管理人。所以C的说法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D的说法也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53.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答案:ABC

解析: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其构成要件有三个:(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本题中乙代甲出卖鲜鱼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A是正确的。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孳息应交付本人,乙将多卖的1000元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B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本题中,乙因急赴喜宴将100斤鱼贱价出卖构成不当管理,应向甲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C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无因管理人的权利仅为要求本人偿付必要费用,另外,管理人的权利还包括:请求清偿必要债务;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不包括报酬请求权,D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54.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答案:BCD

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帮丙公司清偿贷款后却不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A的说法正确。《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所以B是错误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恶意串通,所以不可以认定合同无效,C是错误的。《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因为债务人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半以前,那时甲公司尚未对乙公司负债,所以不属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所以D是错误的。本题司法部给的答案是ABCD,但是我们认为符合题意的选项是BCD。

55.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

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

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供电人中断供电应事先通知用电人,否则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BC三项正确。《合同法》第181条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D项而言,供电人事实上不可能事先通知用电人,无须承担事先通知义务,而只须承担及时抢修义务,因此D项不正确。

56.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约定首付2万,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万、3万、3万,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2000年8月甲以2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

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丙2万元购买费用

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所以AB是正确的。《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乙约定全部款项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所以甲将该设备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乙有权追回;而且因为甲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了10万元的设备,不属于合理价格转让,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不构成善意取得,所以C 是错误的。另外,因为甲丙进行潜水器材的买卖,买卖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跟甲是否有所有权没有关系,买卖合同成立有效,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57.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B.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

D.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

答案:ABC

解析:《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乙是该台笔记本电脑的权利人,所以AB正确。《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丙虽然没有该台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但是丙是占有人,其占有的标的物被侵占后,丙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此C项正确。另外,丁趁丙不注意拿走该笔记本属于违法取得,D是错误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58.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设计并制作产品包装盒,未签订书面合同。丙在市场上发现该产品包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如果该产品包装盒的整体设计也构成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A.产品包装盒的版权属于甲公司

B.乙公司侵害了丙的复制权

C.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不知情,但仍构成侵权

D.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答案:BCD

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乙公司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素以产品包装盒的版权属于受托人乙,A项说法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公司制作的包装盒上未经丙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乙的该行为侵害了丙的复制权,所以B是正确的。甲公司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产品包装盒投入市场,尽管甲并不知情,但仍然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依然构成侵权(侵权是事实行为),所以C是正确的。《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题中,由于该产品包装盒上使用了他人的作品,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因此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59.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

A.信息网络传播权

B.广播权

C.表演者权

D.发行权

答案:AC

解析:《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乙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甲的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不涉及广播权,也未侵害甲的发行权,因此A的说法正确,BD是错误的。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基于其表演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其中就包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乙的行为构成了对甲表演者权的侵害,C的说法是正确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60.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

B.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答案:ABC

解析:《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创作”两个字。本题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二人均参加创作,所以他们是作者,且属于合作作品的作者;甲仅仅提供资金,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乙作为组织者,也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戊仅仅提供生活素材,也未参与创作,同样不是作者。因此ABC本身的说法都是错误的,符合题意,应该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小河弯弯》的作者是丙、丁二人,丁有权自行将小说发表,只不过取得的收益应与丙分配,所以D本身的说法是正确的,不符合题意,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61.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答案:ABD

解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本题中,乙公司将“茉莉花”图形使用在其纸手帕的包装上,容易误导公众,因此构成侵权,A项正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也是一种变相的销售活动,已经构成了侵权,B项正确。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只是说明产品的特性,不构成商标侵权,所以C是不能选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反向假冒,构成侵权,因此D是应该选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62.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注册申请?

A.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

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

C.将“光明”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

D.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

答案:BD

解析: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用“红旗”作为文字商标应当是允许的,因此本题不能选A.《商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敌尔蚊”仅仅直接表示驱蚊商品的功能、用途,不得作为商标注册,B项可选。“光明”并非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不能选C项。“红高粱”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项可选。

63.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答案:B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题中,乙是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非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的商业秘密,不属于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大学英语三模拟试卷和答案

Network Education College, BLCU 《大学英语(三)》模拟试卷一 注意: 1.试卷保密,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撕页,否则成绩作废。请监考老师负责监督。 2.请各位考生注意考试纪律,考试作弊全部成绩以零分计算。 3.本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90分钟。 4.本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卷,所有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卷上,答在试题卷上不给分。 I.Multiple Choice. (1 point for each, altogether 30 points) Directions:There are 30 sentences in this section. Beneath each sentence there are four choices respectively marked by letters A, B, C and D. Choose the word that you think best complete the sentence. Write your answers on the answer sheet. 1. There is no_______in insisting on his agreement. [A] meaning[B] sense [C] mine[D] benefit 2. We_______to get what we want, anyway. [A] managed[B] believed [C] handled[D] operated 3. It is beautiful when many birds_______the island during the autumn months.

自考2007年7月计算机系统结构试题及答案

做试题,没答案?上自考365,网校名师为你详细解答! 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计算机系统结构试题 课程代码:023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对计算机系统结构透明的是()1 A.VLSI技术B.虚拟存储器 C.字符行运算指令D.是否使用通道型I/O处理机2.下面说法中不.正确的是()1 A.软件设计费用比软件重复生产费用高 B.硬件的设计费用比软件的设计费用低 C.硬件的生产费用比软件的生产费用高 D.硬件功能只需实现一次,而软件功能可能要多次重复实现 3.堆栈型机器比通用寄存器型机器优越的是()2 A.能更好地支持向量的运算 B.能优化存储器的空间利用率 C.支持先进先出类解题算法的求解 D.支持由逆波兰表达式将高级语言多元赋值语句直接编译生成堆栈指令程序4.尾数下溢处理平均误差可调整到零的方法是()2 A.截断法B.舍入法 C.恒置“1”法D.ROM查表法 5.中断响应由高到低的优先次序宜用()3 A.程序性→I/O→访管B.外部→访管→程序性 C.访管→程序性→机器故障D.访管→程序性→重新启动6.不.属于堆栈型替换算法的是()4 1

A.先进先出法B.近期最久未用过法 C.近期最少使用法D.页面失效频率法 7.块冲突概率最高的Cache地址映象方式是()4 A.直接B.组相联 C.段相联D.全相联 8.指令间“一次重叠”是指()5 A.“取指k+1”与“分析k”重叠B.“分析k+1”与“执行k”重叠 C.“分析k”与“执行k+1”重叠D.“执行k”与“取指k+1”重叠9.16个处理器用单级网络互连,将9号连到13号处理器,可用()6 A.Cube3B.PM2+4 C.PM2+2D.Shuffle 10.多端口存储器适合于连接()7 A.松耦合多处理机B.紧耦合多处理机 C.机数很多的多处理机D.机数可变的多处理机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1.系列机软件兼容必须做到向______后________兼容,尽可能争取向_______上_______兼容。1 12.仿真和模拟的主要区别在于解释用的语言。仿真是用微程序解释,其解释程序在_______控制存储器_______中,而模拟是用_____机器语言程序_________解释,其解释程序在主存中。1 13.浮点数阶码位数影响数的可表示________数的范围______大小,尾数位数影响数的可表示______精度________大小。2 14.集中式总线控制根据优先次序的不同可以有____串行连接________、定时查询和_____独立请求_________三种不同方式。3 15.程序的局部性包括______时间________上的局部性和_____空间_________上的局部性。16.为提高页式虚拟存储器内部地址变换的速度,可将其内部映象表又分成由____快 2

2019全国一卷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4.据学者考订,商朝产生了17代30位王,多为兄终弟及;而西周产生了11代12位王。这反映出 A.禅让制度的长期影响B.王位继承方式的变化 C.君主寿命的时代差异D.血缘纽带关系的弱化 【答案】:B 解析:商朝兄终弟及的传位制度较为普遍,导致出现了同代的王很多,西周这种现象基本杜绝,反映兄终弟及逐渐被父死子继取代,因此选B。禅让制是早期的一种按才能和威望而非血缘来继承的制度,与材料不符,A错。C选项与材料的变化无关。血缘关系弱化无法体现,材料反映的是父子血缘关系(嫡长子继承制)更加受到重视,兄弟血缘关系不受重视。 25.汉武帝时,朝廷制作出许多一尺见方的白鹿皮,称为“皮币”,定价为40万钱一张。诸侯王参加献礼时,必须购皮币用来置放礼物,而当时一个“千户侯”一年的租税收入约为20万钱。朝廷这种做法 A.加强了货币管理B.确立了思想上的统一 C.削弱了诸侯实力D.实现了对地方的控制 【答案】:C 解析:白鹿皮币定价40万一张,诸侯王参加献礼必须购买,而一个千户侯一年的租税约20万,因此,诸侯王需要耗费两年的租税才能买一张白鹿皮币。这一做法加强了中央的财政收入,削弱了地方的经济实力。因此C正确。A,B不符合题意,D选项“实现了”过于夸大了其作用。 26.唐代之前,荆楚民间存在一种祈求丰收的“牵钩之戏”,至唐代称作“拔河”,广为流传。唐玄宗《观拔河俗戏》诗云:“壮徒恒贾勇,拔拒抵长河。欲练英雄志,须明胜负多……预期年岁稔,先此乐时和。”据此可知,在唐代 A.江南文化成为主流B.耕战结合观念深入人心C.阳刚与力量受到推崇D.诗歌以描写宫廷生活为主 【答案】:C 解析:唐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仍然在北方,一种体育娱乐活动不能说明江南文化成为主流,A错。耕战结合是一种兵农合一的体制,北魏到唐初的府兵制就是一种典型的兵农合一体制,但后来逐渐没落,到唐玄宗时完全废除,取

保险试题及答案模拟试卷三

全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三) 姓名:__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___ 一、是非题(10分)每小题1分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若要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由保险公司董事会决定即可( )。 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身体及有关价值( )。 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外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 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 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 6: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应付保险费与实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 7: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 8: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收取保险费,按照合同规定,扣除保险合同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的应收的保费后,将剩余的现金价值退还投保人( )。 9: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0: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二、单选题:(共90题,每小题1分,共90分。每题的被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得0分) 11: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这一解除形式属于()。 A、法定解除 B、约定解除 C、协商解除 D、裁决解除 12: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之一是委托人不同。其中,保险代理人的委托人是()。 A、保险人 B、受益人 C、投保人 D、被保险人 13:诚实信用作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原则,其要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对()。 A、保险人做到诚实信用即可 B、投保人做到诚实信用即可 C、被保险人做到诚实信用即可 D、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做到诚实信用 14:在风险管理中,主体可以采取主动放弃,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

(完整版)C语言试题及答案解析

C语言 一、选择题(第题2分,共20分) 1.一个C程序的执行是从 A 。 A) 本程序的main函数开始,到main函数结束 B) 本程序文件的第一个函数开始,到本程序文件的最后一个函数结束 C) 本程序文件的第一个函数开始,到本程序main函数结束 D) 本程序的main函数开始,到本程序文件的最后一个函数结束 2.若x、i、j、k都是int型变量,则计算下面表达式后,x的值为 C 。 x=(i=4,j=16,k=32) A) 4 B) 16 C) 32 D) 52 3.设C语言中,一个int型数据在内存中占2个字节,则unsigned int 型数据的取值范围为 C 。 A) 0~255 B) 0~32767 C) 0~65535 D) 0~2147483647 4.设有说明:char w; int x; float y; double z;则表达式w*x+z-y值的数据类型为 D 。 A) float B) char C) int D) double 5. putchar函数可以向终端输出一个 D 。 A) 整型变量表达式 B) 实型变量值 C) 字符串 D) 字符或字符型变量值 6. printf函数中用到格式符%5s,其中数字5表示输出的字符串占用5列。如果字符串长度大于5,则输出按方式 B ;如果字符串长度小于5,则输出按方式 C 。 A) 从左起输出该字符串,右补空格 B) 按原字符长从左向右全部输出 C) 右对齐输出该字符串,左补空格 D) 输出错误信息 7.判断char型变量ch是否为大写字母的正确表达式是 C 。 A) ‘A’<=ch<=‘Z’ B) (ch>=‘A’)&(ch<=‘Z’) C) (ch>=‘A’)&&(ch<=‘Z’) D) (‘A’<= ch)AND(‘Z’>= ch) 8.已知int x=10,y=20,z=30;以下语句执行后x,y,z的值是 B 。 if(x>y) z=x; x=y; y=z; A) x=10, y=20, z=30 B) x=20, y=30, z=30 C) x=20, y=30, z=10 D) x=20, y=30, z=20 9.以下程序段______C__. x=-1; do{ x=x*x; } while(!x); A)是死循环 B)循环执行二次 C)循环执行一次 D)有语法错误 10.以下正确的描述是___B____. A)continue语句的作用是结束整个循环的执行

全国高考理综试卷含解析

绝密★启用前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理科综合能力测试 全国卷Ⅰ(适用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山东)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学·科网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Li7C12N14O16Na23S32Cl35.5Ar40Fe56I127 一、选择题:本题共13个小题,每小题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 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存在密切的联系。下列有关叙述错误的是A.叶绿体的类囊体膜上存在催化ATP合成的酶 B.溶酶体膜破裂后释放出的酶会造成细胞结构的破坏 C.细胞的核膜是双层膜结构,核孔是物质进出细胞核的通道

D.线粒体DNA位于线粒体外膜上,编码参与呼吸作用的酶 2.生物体内的DNA常与蛋白质结合,以DNA—蛋白质复合物的形式存在。 下列相关叙述错误的是 A.真核细胞染色体和染色质中都存在DNA—蛋白质复合物 B.真核细胞的核中有DNA—蛋白质复合物,而原核细胞的拟核中没有C.若复合物中的某蛋白参与DNA复制,则该蛋白可能是DNA聚合酶D.若复合物中正在进行RNA的合成,则该复合物中含有RNA聚合酶3.下列有关植物根系吸收利用营养元素的叙述,错误的是 A.在酸性土壤中,小麦可吸收利用土壤中的N2和NO-3 B.农田适时松土有利于农作物根细胞对矿质元素的吸收 C.土壤微生物降解植物秸秆产生的无机离子可被根系吸收 D.给玉米施肥过多时,会因根系水分外流引起“烧苗”现象 4.已知药物X对细胞增值有促进作用,药物D可抑制药物X的作用。某同学将同一瓶小鼠皮肤细胞平均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置于培养液中培养,培养过程中进行不同的处理(其中甲组未加药物),每隔一段时间测定各组细胞数,结果如图所示。据图分析,下列相关叙述不合理的是 A.乙组加入了药物X后再进行培养

模拟试卷三及答案

励才九年级思想品德试卷2015.5.3 (考试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50分考试形式:闭卷)友情提醒: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请同学们务必做到:仔细审题, ....。 ....,卷面整洁 .....书写工整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题号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1.“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从认识自己的角度看,这首诗给我们的启示是 A.只有多角度欣赏庐山,才能获得对庐山的客观全面认识 B.要更客观地认识自己,应参考他人和集体对自己的评价 C.角度不同,产生的认识就会不同,因而人无法认识自己 D.我们应用发展的眼光认识自己,不断改正缺点完善自己 2.尊重他人人格的前提是 A.经济地位的平等 B.智力水平的平等 C.认识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D.受教育程度的平等 3.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标志线”是 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②施工现场的警戒线③银行窗口的一米线④火车站台的候车线 A.①②③ B.②③④C.①②④ D.①③④ 4.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 A.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C.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D.既不是公民的权利也不是公民的义务 5.“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承诺时应量力而行 B.一诺千金,只对好朋友兑现承诺 C.承诺后要尽力而为D.许诺后应不惜一切代价兑现承诺 6.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逐步强起来”的发展历程。我国实现由“富起来”到“逐步强起来”的根本保证是 A.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坚持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C.坚持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D.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7.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便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更多的民众认识到,丰富的表达渠道不过是“麦克风”,要想发出“好声音”,还要练就“好嗓子”。作为公民,在网络世界练就“好嗓子”必须 A.坚持依法治国,治理网络谣言 B.创造多种条件,畅通表达渠道 C.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D.完善监督机制,提高道德素质 8.媒体人柴静自费拍摄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引发热议,有网友评论:“这里涵盖了17条与雾霾相关的常识,这是全民第一次如此严肃的看待空气问题”。柴静的这一行为 A.是公民依法参与经济生活的表现B.是公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C.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D.能够彻底解决我国大气污染问题 9.作为学生,我们的根本活动准则是 A.《中学生守则》B.《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C.《宪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全国2007年7月自学考试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试题 课程代码:023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面关于软件概念表述正确的是() A.软件就是程序B.软件是程序加说明书 C.软件是程序加文档D.软件是程序加数据 2.描述客观事物的数、字符和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能被计算机程序加工处理的符号的 集合称为() A.数据元素B.数据 C.数据项D.数据对象 3.由3个结点可以构造出形状不同的二叉树的个数共有() A.2个B.3个 C.4个D.5个 4.二维数组A的每个元素是由6个字符组成的串,行下标i的范围从0到8,列下标j的 范围是从1到10。存放数组A的全部元素所需存储空间的字节数至少为()A.90 B.180 C.240 D.540 5.一棵n个结点的满二叉树,有m个叶子结点,t个分支结点,则下面所给的关系式中, 正确的是() A.n=2m-1 B.n=2(t+1) C.n=2t-1 D.n=m+t+1 6.下列查找、排序方法中时间复杂度为0(nlog2n)的方法是() A.直接插入排序B.线性查找 C.二分插入排序D.二分查找 7.在采用虚拟存储技术的系统中,由于受到某个限制,用户的虚拟存储空间并不能无限增 大,这种限制来自() A.外存储器大小和指令中允许的地址长度B.指令中允许的地址长度和内存大小C.外存储器大小和内存大小D.内存大小和指令中允许的地址长度 8.在页式存储管理中,完成用户程序的逻辑地址转换成内存的物理地址这一工作的是 ()A.用户程序B.操作系统 C.地址转换机构D.工具软件 浙02365#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试题第 1 页共 6 页

英语试卷及答案解析

英语试卷及答案解析 【篇一:2012年高考全国卷(新课标)英语试卷答案及解 析】 xt>第二部分英语知识运用(共两节,满分45分) 第一节单项填空(共1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从a、b、c、d四个选项中,选出可以填入空白处的最佳选项,并在答题卡上将该项涂黑。 例:i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unwise to give a childhe or she wants. a. however b. whatever c. whichever d. whenever 答案是b。 21. — which one of these do you want? — a. i dont mindb. im sure c. no problem d. go ahead 【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情景交际 【解析思路】--你想要这些中的哪一个?--我不介意,都可以。 22. sarah looked at finished painting with satisfaction. a. 不填; a b. a; the c. the; 不填 d. the; a 【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冠词 【解析思路】第一个是特指完成的画,第二个是相当于副词,满意地。 23. life is like walking in the snow, granny used to say, because every step . a. has shown b. is showing c. shows d. showed 【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一般现在时 【解析思路】每一步都留下痕迹,讲的是一般情况。 24. it is by no means clearthe president can do to end the strike. a. how b. which c. that d. what 【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主语从句 【解析思路】后面从句缺少宾语。 25. i dont believe weve met before, i must say you do look familiar.

(完整版)历届高考漫画试题解析

历届高考漫画类试题解析 一、类型特点 漫画题也是以图形提供的信息为载体来考查考生所学知识及各种能力的,只不过前者的图形是以科学的形式出现的,而后者的图形是以艺术的形式出现的,这类题早在原来的高 考政治卷中就曾大量应用,在近年来的高考文综卷中也大量出现,所以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 关注。 漫画类试题是指以漫画画面的情景及其深刻内涵作为载体,用以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运用等多种能力的试题。这类题具有如下特点:(1)画面情景往往并不复杂,有的仅寥寥数笔,但内涵十分丰富,寓意十分深刻。命题者抓住其中的一点或几点结合所学知识设置问题,用以考查考生的观察、思考等多种能力,具有一定的难度。(2)画面往往采用夸张的艺术手法,用以讽刺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不良现象,或者用以说明深刻的道理。命题者以此为载体设置问题,有利于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认识现实问题的能力。(3)这类题阅 读量(字数)虽小,但思考量较大,考查的能力层次也较高,多用来考查考生的哲学知识,也可用来考查多方面知识的综合运用,因而在高考文综卷中也大有用武之地。 二、思路点拨 目前我们在各类高考中见到的漫画题,一般仅限于选择题。解答这类题首先是要仔细观察画面显示的情景,读懂漫画反映的内容。为此,除了仔细观察画面本身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外,还要注意画题及画中的文字说明,以便从整体上把握作者作画的本意,这是能否正确解答这类题的前提。 其次,在准确把握漫画本意的基础上,还要按照题目设问的指向(比如,是哲学还是经济学,是唯物论还是辩证法,等等),深入挖掘漫画所蕴涵的深刻道理,从而明确命题者的 考查意图。 最后,要根据设问的指向,找准漫画含义与所学知识的结合点,并运用有关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完成题目的解答。 三、范例解析 例1 : (2005年高考文综全国卷I第28 —29题) 图6是比利时画家马格利特的作品。画面上明明画了一只逼真的烟斗,而画上的法文写 的却是“这不是一只烟斗”。回答28~29题。 28.在画面情境中,烟斗的形象与文字含义之间的关系属于 A?自相矛盾的关系 B ?辩证法的矛盾关系 C.诡辩的关系 D .辩证否定的关系 29?当我们面对这幅画的时候,图形与文字共同组成的 这幅画又启发我们思考艺术作品与现实对象的关系。 下列叙述正确表达两者关系的有 ①艺术作品是不依赖原型的主观创造 ②艺术作品体现了对原型的摹写与创造的统一 ③艺术作品是对原型的审美再现 ④艺术作品应不断追求更逼真地反映原型 A .①② B .②③C.③④ D .②④ [解析]这组题与往年的同类题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往年作为载体的漫画是中国作品, 而今年却是一幅外国漫画作品。可见,这组题将漫画题材的内容拓宽了。

模拟试卷三及答案分析解析

汽车理论模拟试卷三 班级学号姓名 考试科目汽车理论 A 卷闭卷共页 10题,每题1分) 1.一般汽油发动机使用外特性的最大功率比外特性的最大功率通常约小 【】 A.25% B.15% C. 5% D.35% 2.从汽车功率平衡图上可以看出,各档发动机功率曲线所对应的车速位置不同,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低挡时车速低,所占速度变化区域宽 B.高挡时车速高,所占速度变化区域宽 C.低挡时车速高,所占速度变化区域窄 D.高挡时车速低,所占速度变化区域窄 3.关于附着率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驱动轮的附着率小于等于地面附着系数 B. 驱动轮的附着率是驱动轮不滑转工况下充分发挥驱动力作用所要求的最低路 面附着系数 C.附着率是表明汽车附着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D.汽车的动力性好坏与驱动轮上的附着率无关 4.装有液力变矩器汽车的动力性能,表述错误的是【】 A.通常和液力耦合器或锁止离合器组成综合液力变矩器 B.汽车采用的液力变矩器通常透过性的 C. 液力变矩器能够改善汽车良好路面上的动力性 D.采用液力变矩器的目的通常为了操作简便、起步换挡平顺 5.汽车在哪种车速行驶时,虽然发动机负荷率较高,但行驶阻力增加很多而使百公里油耗大大增加【】 A.低速 B.高速 C.中速 D.减速 6.汽车在循环行驶工况下的燃油经济性更能够反映实际工况,以下哪种工况不是循环行驶的基本工况【】 A.匀加速B.匀速

C.怠速D.减速 7.现代中型货车的比功率一般为【】 A.小于7.35kW/t B.10kW/t左右 C.14.7~20.6kW/t D.大于90kW/t 8.变速器档位数增多后,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动力性下降,经济性下降B.动力性提高,经济性下降 C.动力性下降,经济性提高D.动力性提高,经济性提高 9.汽车制动过程中,弹性车轮作纯滚动时,滑动率通常为【】A.15%~20% B.0 C.50% D.100% 10.关于制动器制动力、地面制动力、附着力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A.地面制动力等于附着力B.制动器制动力大于附着力 C.制动器制动力总是大于或等于地面制动力 D.制动器制动力总是等于地面制动力 5题,每题2分) 1.汽车在水平良好路面超车行驶时,受到的行驶阻力有【】 A.驱动力B.加速阻力 C.坡度阻力D.空气阻力 E.滚动阻力 2.能够改善汽车燃油经济性结构方面的因素有【】 A.保证发动机与底盘良好工作状态B.采用子午线轮胎 C.减轻汽车的总质量D.尽量在高档位行驶 E.采用多档手动变速器或高效率无级变速器 3.在初选传动系最小传动比时,以下原则正确的有【】 A.满足汽车的最低稳定车速B.满足最大爬坡度 C.满足最高车速的要求D.满足后备功率的要求 E.满足驾驶性能的要求 4.下面说法中,可能发生汽车后轴侧滑的有【】 A.前后轮同时抱死B.汽车后轮先抱死,前轮再抱死 C.前轮抱死,后轮不抱死D.后轮抱死,前轮不抱死 E.前后轮都不抱死

2007年7月自考管理会计(一)试题及答案

2007年7月管理会计(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现化管理会计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它的基础是( A )A.现代管理科学 B.财务会计学C.微观经济学D.统计学 2.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在产品成本组成上的差别,表现在所处理的不同的成本是( A ) A.固定性制造费用 B.变动性制造费用 C.混合成本D.差别成本 3.下列项目中,属于管理会计定性分析方法的是( D ) A.算术平均法B.平滑指数法C.回归分析法D.判断分析法 4.在A、B、C三个方案中,分别取最大收益值为300、500、600。若按照大中取大决策方法,应选取的决策方案是( B ) A.A, B.C, C.B, D.均不可取 5.一般地,弹性预算的业务量范围可定在正常生产能力的( D )A.60%-100% B.60%-110% C.70%-100% D.70%-110% 6.某企业生产甲产品的实际耗用工时为45125小时,实际产量标准工时为47500小时,预算产量的标准工时为50000小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为0.64,则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为(B.) A.-2000 B.-1520 C.1600 D.3120 7.以下关于长期投资决策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A.增强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B.以新设备更新旧设备时,应将新、旧设备的购买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C.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进行长期投资方案选择时,运用净现值法和内部收益率法均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D.投资项目要求的收益率只取决于“资本成本”,与项目风险大小无关8.按预算期内可预见的多种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水平为基础编制的预算,称( C ) A.固定预算 B.静态预算 C.弹性预算 D.滚动预算 9.某企业生产甲产品的单价为10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80元,乙产品单价为3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8元。甲、乙产品的产量分别为4000件和8000件。 综合贡献毛益率为( B ) A.20% B.27.5% C.40% D.60% 10.企业制定数量标准的部门主要是( D ) A.生产部门 B.会计部门 C.采购部门 D.技术部门 11.在差量分析的具体方法中,联系产量与成本的增减动态进行差量分析的方法是( D ) A.差量分析法B.本·量·利分析法C.边际分析法 D.成本性态分析法 12.以下公式中错误 ..的是( C ) A.预计利润=(预计销售额-保本销售额)×贡献毛益率 B.预计利润=(预计销售量-保本销售量)×单位贡献毛益 C.销售利润率=安全边际率÷贡献毛益率

数学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4 ---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数学分析2》A 试卷 一. 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21分)(正确者后面括号内打对勾,否则打叉) 1.若()x f 在[]b a ,连续,则()x f 在[]b a ,上的不定积分()?dx x f 可表为()C dt t f x a +?( ). 2.若()()x g x f ,为连续函数,则()()()[]()[]????= dx x g dx x f dx x g x f ( ). 3. 若()?+∞a dx x f 绝对收敛,()?+∞a dx x g 条件收敛,则()()?+∞ -a dx x g x f ][必然条件收敛( ). 4. 若()?+∞ 1dx x f 收敛,则必有级数()∑∞=1 n n f 收敛( ) 5. 若{}n f 与{}n g 均在区间I 上内闭一致收敛,则{}n n g f +也在区间I 上内闭一致收敛( ). 6. 若数项级数∑∞ =1n n a 条件收敛,则一定可以经过适当的重排使其发散 于正无穷大( ). 7. 任何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上存在任意阶导数,并且逐项求导后得到 的新幂级数收敛半径与收敛域与原幂级数相同( ). 二.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若()x f 在[]b a ,上可积,则下限函数()?a x dx x f 在[]b a ,上( ) A.不连续 B. 连续 C.可微 D.不能确定 2. 若()x g 在[]b a ,上可积,而()x f 在[]b a ,上仅有有限个点处与()x g 不相 等,则( )

A. ()x f 在[]b a ,上一定不可积; B. ()x f 在[]b a ,上一定可积,但是()()??≠b a b a dx x g dx x f ; C. ()x f 在[]b a ,上一定可积,并且()()??=b a b a dx x g dx x f ; D. ()x f 在[]b a ,上的可积性不能确定. 3.级数()∑∞=--+12111n n n n A.发散 B.绝对收敛 C.条件收敛 D. 不确定 4.设∑n u 为任一项级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0lim =∞→n n u ,则级数∑ n u 一定收敛; B. 若1lim 1<=+∞→ρn n n u u ,则级数∑n u 一定收敛; C. 若1,1<>?+n n u u N n N ,时有当,则级数∑n u 一定收敛; D. 若1,1>>?+n n u u N n N ,时有当,则级数∑n u 一定发散; 5.关于幂级数∑n n x a 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n n x a 在收敛区间上各点是绝对收敛的; B. ∑n n x a 在收敛域上各点是绝对收敛的; C. ∑n n x a 的和函数在收敛域上各点存在各阶导数; D. ∑n n x a 在收敛域上是绝对并且一致收敛的;

2017年生物高考试题答案及解析-新课标

2018年高考理综生物卷答案及解读<新课程word版)1.同一物种的两类细胞各产生一种分泌蛋白,组成这两种蛋白质的各种氨基酸含量相同,但排列顺序不同,其原因是参与这两种蛋白质合成的< )98字 A.tRNA种类不同 B.mRNA碱基序列不同 C.核糖体成分不同 D.同一密码子所决定的氨基酸不同 【解读】本题以细胞的成分为切入点,综合考查蛋白质的组成、结构、转录、翻译等过程,但比较基础,考生容易得分。在两种蛋白质合成过程中,tRNA种类、核糖体成分、同一密码子所决定的氨基酸均相同。hQvEoS10kB 2.下列关于细胞癌变的叙述,错误的是< )86字A.癌细胞在条件适宜时可以无限增殖 B.癌变前后,细胞的形态结构有明显差别 C.病毒癌基因可整合到宿主基因组诱发癌变 D.原癌基因的主要功能是阻止细胞发生异常增殖 【解读】本题主要考查细胞癌变的知识。原癌基因主要负责调节细胞周期,控制细胞生长和分裂的进程;而抑癌基因才是阻止细胞不正常的增殖。hQvEoS10kB 3.哺乳动物长时间未饮水导致机体脱水时,会发生的生理现象是< )74字 A.血浆渗透压降低 B.抗利尿激素增加 C.下丘脑渗透压感受器受到的刺激减弱 D.肾小管和集合管对水的重吸收作用减弱 【解读】本题主要考查水盐平衡的有关知识。哺乳动物长时间未饮水导致机体脱水时,会导致血浆渗透压升高、下丘脑渗透压感受器受到的刺激增强、抗利尿激素增加,进而导致肾小管和集合管对水的重吸收作用增强。hQvEoS10kB 4.当人看到酸梅时唾液分泌会大量增加,对此现象的分析,错误的是< )96字 A.这一反射过程需要大脑皮层的参与 B.这是一种反射活动,其效应器是唾液腺 C.酸梅色泽直接刺激神经中枢引起唾液分泌 D.这一过程中有“电—化学—信号”的转化 【解读】本题主要考查反射、条件反射及兴奋产生、传导等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当人看到酸梅时唾液分泌会大量增加这是条件反射,反射路径是酸梅的形态、颜色等条件刺激物→眼睛上的感光细胞→传入神经→脑干→传出神经→唾液腺。这一过程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反射弧,肯定有“电—化学—信号”的转化。由于条件反射是后天获得的经学习才

模拟试卷-职业道德模拟试题三及答案

职业道德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共20分,每题2分) 1.学习职业道德的意义之一是() A 有利于自己工作 B 有利于反对特权 C 有利于改善与领导的关系 D 有利于掌握道德特征 2.属于职业道德特征的内容是() A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B 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C 具有很强的立法性 D 具有很强的监督性 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思想是() A 集体主义 B 为人民服务 C 立党为公 D 执政为民 4.职业义务的特点是() A 无偿性和奉献性 B 利他性和自觉性 C 尽责任和不计报酬 D 利他性和无偿性 5.正确行使职业权力的首要要求是() A 要树立一定的权威性 B 要求执行权力的尊严 C 要树立正确的职业权力观 D 要能把握恰当的权力分寸 6.办事公道要求做到() A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B 公平交易,实行平均主义 C 一心为公,不计较他人得失 D 办事以本单位利益为重 7.酒店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条款中有() A 满腔热情,多劝饮酒 B 保持房间卫生,陪客人聊天 C 工作负责,不断纠正客人错误 D 宾客至上,优质服务 8.职业道德行为的特点之一是() A 认真修养,才能成为高尚的人 B 对他人和社会影响重大 C 不管行为方式如何,只要效果好 D 在职业活动环境中才有职业道德 9.职业道德行为评价的根本标准是() A 好与坏 B 公与私 C 善与恶 D 真与伪

10.职业道德行为修养过程中不包括() A 自我学习 B 自我教育 C 自我满足 D 自我反省 二、多项选择题(共20分,每题2分) 1.本职业道德教材的特点有() A 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B 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C 突出重点,兼顾其他 D 针对性强,创新点多 2.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有:() A 有利于处理好邻居关系 B 规范社会秩序和劳动者职业行为 C 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D 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3.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的关系有() A 互不相关,彼此独立 B 互相转换,唇亡齿寒 C 互相影响,互相渗透 D 互为基础,互相促进 4.职业责任的特点有() A 差异性 B 自律性 C 独立性 D 强制性 5.遵守职业纪律要求做到() A 熟知职业纪律,避免无知违纪 B 严守职业纪律,不能明知故犯 C 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养成严于律己的习惯 D 认真履行职业责任,搞好本职工作6.正确行使职业权力要做到() A 要树立正确的职业权力观 B 要正确使用手中的职业权力 C 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D 要互相监督,互相抵制滥用职权之风7.职业道德行为基本规范的内容有() A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B 诚实守信,宽厚待人 C 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D 以身作则,奉献社会 8.属于职业道德的特殊行为规范的是() A 遵守法纪,文明安全 B 人道主义,救死扶伤 C 准班正点,尊客爱货 D 关爱学生,有教无类 9.职业道德行为评价的类型有() A 社会评价

2007年7月自学考试 劳动力市场学试卷和答案

2007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力市场学试卷 (课程代码813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工资按分为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 A ) A.表现形式 B.分配形式 C.运用方式 D.性质 2.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是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有偿转让劳动力的( A ) A.使用权 B.所有权 C.转让权 D.处置权 3.在工资率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力需求由于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变动是( D ) A.劳动务需求量的变动 B.劳动力供给的变动 C.劳动力代给量的变动 D.劳动力需求的变动 4.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越大,则劳动力需求的弹性( C ) A.为0 B.越小 C.越大 D.不变 5.一肌情况下,一个人的时间密集型闲暇消费活动主要发生在早年和晚年,而在工资率较高的中年阶段,人们往往会把较多的时间用在有报酬的工作上,这种现象是( D ) A.附加的工人效应 B.灰心丧气的工人效应 C.劳动力供给的条件反应 D.劳动力供给的生命周期 6.下列关于垄断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均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 A.只存在买方垄断的条件下,劳动力市场会出现短缺的劳动力 B.双边垄断条件下,垄断的工资率和就业量都会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 C.只存在卖方垄断的条件下,可以降低劳动力的雇佣量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D.只存在卖方垄断的条件下,可以降低劳动力价格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7.在劳动力流动的理论模型中,把经济发展过程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的是( B ) A.二元经济结构模型 B.拉尼斯——费景汉模型 C.托达罗模型 D.哈利斯对托达罗模型的修订 8.劳动力流动的原因很多,但是其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 B ) A.年龄因素 B.经济因素 C.地域因素 D.爱好因素 9.在所有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因素中最为基本的制度约束是( A ) A.户籍制度 B.地方性就业政策 C.城市福利制度 D.社会保障制度 10.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选择,对经济进行干预,以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 D ) A.政府的收入水平 B.政府的转移收入水平 C.政府的支出水平 D.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水平 11.在条件下,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劳动安全水平与社会最优的保护水平相同。( C ) A.政府监督 B.信息不完备 C.信息完备 D.工会监督 12.就业对劳动者个人而言,最基本的功能是( B ) A.自我价值实现 B.生活保障功能 C.养家糊口 D.服务社会 13.在解决弱势群体总是的过程中( A ) A.政府是主导性的力量 B.个人是主导性的力量 C.家庭是主导性的力量 D.社会是主导性的力量 14.农村中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农民流动自由度的提高形成了农村中的贫困阶层和农民群体。所有这些造就了弱热群体的( C ) A.同一性 B.异质性 C.同质性 D.单一性 15.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其所占用的资金与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相比居于首位( A ) A.社会保险 B.养老保险 C.失业保险 D.医疗保险 16.80年代初,在我国作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雏形应运而生的是( C ) A.职业介绍所 B.职业培训机构 C.劳动服务公司 D.政府就业部门 17.凯恩斯认为解决失业问题最主要的政策手段是( D ) A.货币政策 B.减少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 C.提高工资弹性 D.财政政策 18.凯恩斯认为在一国的国民经济中,任何一个时期都有一个唯一决定性的就业量,这一就业量是由( B ) A.产品市场的均衡决定的 B.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决定的 C.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决定的 D.单一市场均衡决定的 19.新古典综合派认为工资对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是( C ) A.滞后的 B.缓慢的 C.迅速的.及时的 D.表现为一种粘性特征

化验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化验员考试试题 姓名________ 工号________ 分数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每空1分) 1、化学试剂分为五个等级,其中GR代表,AR代表,CP代表。 2、1%酚酞的配置方法是:将 g酚酞溶于60ml乙醇中,用水稀释至 ml,配置100ml0.1%的甲基橙所用甲基橙质量为 g,溶剂为。 3、配置500ml 1:1的氨水,所用浓氨水量为 ml,用蒸馏水量为 ml; 500ml 1:1的盐酸,所用浓盐酸量为 ml,用蒸馏水量为 ml。 4、分析人员在进行称量试样的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白细纱手套。用电子天平称量时,试剂或待测样易受空气中水蒸气的影响或试样本身具有挥发性时,应采用称量;待测样品为非吸湿或不一变质试样,可采取称量;要求准确称取某一指定质量的试样时,所采用的方法为。 5、待测的样品必须有样品标识,标识内容必须有样品的:、。 6、数据2.60×10-6、pH值为10.26、含量99.25%有效数字分别为位、位和位。 7、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8、用25 mL的移液管移出溶液的体积应记录为 ml;用误差为0.1mg的天平称取3g样品应记 录为 g 。 9、欲使相对误差小于等于0.01%,则用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称取的试样量不得小于克,用千分之一分析天平称取的试样量不得小于克。 10、新员工上岗应掌握的“三会”知识是:1)、会报警; 2)、;3)、会逃生自救,掌握各种逃生路线,懂得自我保护。 11、大多数有机溶剂具有易发挥、易流失、、易爆炸、。 12、《药典》中使用乙醇,未指明浓度时,均系指 %(V/V)。 13.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样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以下的重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