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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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苦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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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采收 (1)

5 加工 (1)

6 包装 (2)

7 贮藏 (2)

8 运输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永刚、宋芸、牛颜冰、梁建萍、王玉龙、王德富、曹亚萍、王勇飞、贾孟君、贺嘉欣、李政、张鑫瑞。

苦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苦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采收,产地初加工,分级,包装,贮藏与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苦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T/CACM 1021.143-2018 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苦参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苦参

本标准指为豆科植物苦参(Sophora flavescens Ait.)的干燥根,春、秋二季采挖,除去根头和小支根,洗净,干燥,或趁鲜切片,干燥。

4 采收

4.1 采收年限

采收3 a~5 a生苦参。

4.2 采收期

春、秋季均可采收,生产中通常于秋季地上部分枯萎后采收,也可于春季植株萌动前采收。

4.3 采收方法

可以采用人工和机械方法采挖苦参根部,采挖深度根据机械性能确定,一般为30 cm~50 cm。

5 产地初加工

5.1 清洗与去杂

采挖后及时去除泥土及其他杂质,趁鲜水洗,沥干,将地上部分及细小侧根去除。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5.2 晾晒

选择晴天将苦参根置于洁净的地面或操作台上进行晾晒,使水分含量下降到50 %~60 %。晾晒过程防止雨淋、雨水浸泡。及时剔除破损、腐烂变质部分。

5.3 切片

将晾晒后的根条用切片机切制苦参根圆切片,切片厚度为3~6 mm。

5.4 干燥

切制后及时干燥,可采用自然干燥法与烘干法,干燥后的苦参切片含水量≤11 %。

5.5 分级

5.5.1 分级方法

干燥后的切片以人工或者机械方法利用不同直径的筛孔筛选出切片。

5.5.2 规格等级

苦参商品规格等级参照T/CACM 1021.143-2018执行。

6 包装

选择不易破损、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包装袋包装。每个包装袋上贴好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基原、批号、规格、产地、重量、采收日期、加工日期、加工企业名称等信息。

7 贮藏

药材切片经包装后置于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贮藏。

8 运输

运输时包装应完好,运输工具必须清洁、防晒、防雨水、干燥、无污染,具有较好的通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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