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一、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应做好签证前的准备工作和鉴证工作,保证每项合同的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做到“三审查”,(1)送交有关部门初审;(2)送财务部门复审;(3)送领导审批敲定生效。

三、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经济合同文本。

四、签订合同当事人,必须思想正派,业务熟悉,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牢固树立重信守约意识,言必信、行必果、信得过。自觉把重信守约贯穿于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签约率、合格率、履约率均达到100%

五、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全面熟悉各项条款的内涵,做到条款齐全,可行,用语恰当,字体工整。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或企业行政公章,不得以签

字代章。

六、在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基础上,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法规学习制度;合同会签,会审制度;合同管理员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台帐、档案统计汇总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

七、大力加强内部基础建设,逐步建立两个经济合同管理行为机制:对外经济往来,建立健全一整套市场竞争的行为机制;内部建立一套确保履行合同义务的自我约束机制。

经济合同评审制度

一、经济合同评审由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与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为使合同满足规定要求,在经济合同签订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包括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审的内容:1、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要求;2、工程造价计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办法是否可以接受;3、技术力量劳动力及物资设备供应是否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4、工程发包方的其它条件能否接受。

四、合同一经签订后,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应进行重新评审,并将修改内容正确传递到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

五、合同出现重大变更,应进行重新评审。

六、对经济合同的评审,应作详尽的《经济合同评审记录》,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应在《经济合同评审记录》中签字。

七、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对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作出评审结论。

八、《合同评审记录》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2、组织学习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全员素质。

3、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一定合同知识、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工作。

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适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如: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登记保管制度,经济合同履行定期检查制度、经济合同统计制度、经济合同归档备案制度等。

5、聘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协助订立、审查和管理经济合同。保证经济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6、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和其他部门,搞好经济合同管理。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主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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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院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保障我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我院对外开展经济业务与其他法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书面签订的协议。 第三条院属各单位(部门)以院名义签订的合同,适用本办法。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四条合同订立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第五条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均须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合同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承办部门人员负责。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互利平等、措辞精当、条款严密、内

容全面、责权明确、把握风险。 第七条合同应由我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订。院属法人实体的经济合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凡法定代表委托人受委托签订的,合同应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期限等。 第八条院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得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后,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 签订的合同有格式合同的应尽量采用或参照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具体条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可行,一般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名称及编号 2.合同方的称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合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4.数量、质量及标准、规范条款; 5.价款、报酬及支付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因素的范围;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典型材料【可编辑版】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典型材料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典型材料 近年来,XX区经管站积极落实市农经办提出的“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爱岗敬业、当好管家”的工作要求,自201X年6月起,立足地区实际,紧抓大兴新区发展历史机遇,积极履职,拓展作为,从保障民生、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农村经济合同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合同期限 XX区处于平原地区,地类简单,无山场、无草场、无四荒,为了避免长期限合同超出法律规定不受保护,也为了避免长期限合同纠纷引起的矛盾增加,因此全区出台了统一的农村经济合同期限的上限标准:村集体为主体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农户确权土地对外流转不超过剩余期限,且最长不超过 30年。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新合同签订严格依照上述标准期限。以前签订的长期限合同,按统一上限标准做缩短调整。 规范民主程序 201X年后,随着国家农村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随着XX区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议定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项须经镇级事前咨商等文件的出台,XX区在处理201X年以后签订的逾越村级民主议定程序民主决策程序的,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逾越镇政府批准程序的,原则上视为未生效或无效合同。但在清理当中,尽量维持原合同关系的稳定,通

过接转方适当提高租金,村干部做成员代表工作,通过民主程序,达到规范要求。 如果双方仍协商不成的,参照租赁合同无效或未生效处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过错的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租赁方的合理投入及预期利益要予以保护。 对于农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区分农户流转农地的四种不同情况:农户直接流转、农户委托发包方流转、农户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户通过确利确股流转等,分别制作了规范的流程,能够让村集体、当事人对于合同签订的程序,需准备的材料、注意的事项等一目了然,轻松掌握。 规范合同形式 原为口头合同所经营的农地,大多数属于集体的拾边地、闲散地,或是延包确权时农户多出人均占有的土地。对于口头合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从未对村集体上缴过租金,群众反映强烈的,可以废止、解除合同,恢复原状。原为口头合同,双方认可且实际履行的,补上民主程序后,根据区级合同规范文本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针对清理前存在的合同文本不统一问题,XX区在清理过程中相继出台了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合同、集体对外租赁合同、集体建设用地合同,厂房场地出租合同及区级其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共十一个。去年又根据绿化造林实际需要,补增了平原绿化造林合同示范文本。 另外,对于农户直接对外流转合同,还增加了村集体作为丙方。并赋予丙方也就是村集体“两责三权”:负有对接转方经营能力和履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IPT/AD-CON-01 有效版次:第A版,第1次修改 受控状态: 江西智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拟制:日期:2016.08.30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1日实施日期:2016年09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管理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按制度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 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订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认真了解对方公司及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公司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 章或业务章。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 我方所在市任命法院管辖。 第八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从严惩 处。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 第九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条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一)打印合同合规单,按要求填好合规单后交至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遇到总经理或董事长出差的情况,可走“钉钉”审批); (二)将审批通过的合规单附在打印好的合同上送至合规部,由合规部签好审批意见及盖好合规章后,方可走“钉钉”用印审批;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镇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拍卖、转让及工程项目等所签订的经济合同。 二、签订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三、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主体 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出售、转让方为村民委员会。相对方是本村村民,也可以是本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与所订合同相适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双方的名称和法定代表的姓名; 2、土地使用性质; 3、数量、质量、用途; 4、价款和付款方式; 5、履行期限,起止日期;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三)合同订立应履行的程序。 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符合村集体意愿、利益。 1、由村党支部召集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集体资产发包或出租初步方案; 2、将初步方案提交镇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将具体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并公布; 4、通过招投标实施方案; 5、由镇经管站对合同审核后,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并将其中一份送镇经管站。 (四)合同的签证。 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为成立。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除属于家庭经营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进行鉴证外,其它经济合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也可以申请鉴证。鉴证单位为平谷区经管站。申请合同签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书(4份原件); 2、经本村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书面证明材料; 3、合同双方当事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4份复印件); 4、签证机关认为应由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承包、承租经营权的流转 (一)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形式流转。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 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 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 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 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 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

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 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 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 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 生产、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 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億、运输方式及运费 负责应具体明确;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 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 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 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合同协议签订管理制度

合同协议签订管理制度 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本部门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4、各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合同的签订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包括: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八、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的评审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镇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镇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 定 一、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是指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适用于本村耕地、林地、水面等的发包、承包,厂房、设备租赁,工程建设,内外资投资项目及其他各类合同。 三、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按有关规定到镇农经办立项。 四、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按规定需通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办理资产评估、产权公证等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级已经制作规范经济合同文本的,应采用该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尚未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照平等有偿的原则,公平拟订条文。 六、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前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

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涉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的,一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按年收取承包费、租赁费,也可在签订前一次性收取。确需期限超过三年的,应事先向镇经管站说明情况并经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的,应提前告知镇经管站并取得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报经管站备案。 九、各村应在签订经济合同10天内将经济合同原件一份送镇经管站备案待查,经管站应在XXX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到村。 十、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双审制度,审查同时经须镇经管站业务审查和镇法律顾问法律审查。 十一、镇经管站是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等经济行为,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应当报农经办批准立项的项目而未报、应提交审核备案的合同文本未按期审核备案的,要追究村主要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十三、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做好合同履行的督促工作,对合同履行不力的情况及时提醒、定期通报。 十四、村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对本村集体经济合同负总责,村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规范工作。履行情况与各村“三资”考核挂钩,与村主要干部“工薪”考核挂钩。对因合同签订违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台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 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 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一条签订购货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供货商资质条件、产 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比价竞价,择优选定,以现货交 易为主,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融创: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运营中心、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 确造价取费原则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 程,经过各级审批后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 缘由、合作方选择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 集团运营中心备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 办手续。但由此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 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 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 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

管理制度-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 精品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

镇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镇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是指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适用于本村耕地、林地、水面等的发包、承包,厂房、设备租赁,工程建设,内外资投资项目及其他各类合同。 三、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按有关规定到镇农经办立项。 四、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按规定需通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办理资产评估、产权公证等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级已经制作规范经济合同文本的,应采用该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尚未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照平等有偿的原则,公平拟订条文。 六、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前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

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涉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的,一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按年收取承包费、租赁费,也可在签订前一次性收取。确需期限超过三年的,应事先向镇经管站说明情况并经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的,应提前告知镇经管站并取得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报经管站备案。 九、各村应在签订经济合同10天内将经济合同原件一份送镇经管站备案待查,经管站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到村。 十、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双审制度,审查同时经须镇经管站业务审查和镇法律顾问法律审查。 十一、镇经管站是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等经济行为,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应当报农经办批准立项的项目而未报、应提交审核备案的合同文本未按期审核备案的,要追究村主要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十三、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做好合同履行的督促工作,对合同履行不力的情况及时提醒、定期通报。 十四、村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对本村集体经济合同负总责,村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规范工作。履行情况与各村“三资”考核挂钩,与村主要干部“工薪”考核挂钩。对因合同签订违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发现相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损失的,由镇纪委牵头查处;涉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发包和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合同签定等程序~减少工程发包和合同风险~增强公司经营能力~根据集团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招标管理 第一条本章节内容条款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拆除、修缮等,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的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第二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履行完成公司立项审批手续~且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也可根据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招标时~须按招标权限进行报批。 第四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接受集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对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和材料~由工程部负责起草招标文件~按以下程序报批后执行:工程部经办人——工程部长——预结算部长——财务部长——公司副经理——公司经理——集团分管领导——集团总经理。 第六条工程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格额在10万元以上~应进行招标~工司招标小组负责~公司经理审批,工程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额在20万元以上~进行招标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公司所有与建筑劳务工作相关的工作必须要由劳务资质,合格有效,的队伍施工。工程部长、公司经理对资质审查的负责任。以上规定金额以下的工程、设备设施和材料可不招标。零星工程以请示形式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七条招标小组招标程序

,一,属招标小组组织招标的项目经过内部审批~经办单位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进行招标工作~评标结果向集团报审,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包括标书审核、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标或邀标。公开招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执行。除下列情况可以邀请招标的~均应公开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项目建设工期短~急需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九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组成招标领导小组, ,二,提出招标申请,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公开招标的~发布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五,分发招标文件, ,六,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七,成立评标成员, ,八,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投标文件, ,九,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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