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制定本基本规范。ⅴ

一、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政企分开。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

(四)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独立工矿区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五)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规模较大、公司制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经政府授权,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中央管理的企业由国务院授

权,地方管理的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其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政府与被授权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以下统称被授权企业)签订授权经营协议,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被授权企业应当有健全的资产管理、股权代表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和监督管理制度,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并承担国有净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六)实行股份制改造。除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改制为多元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七)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明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并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董事会中可设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

(八)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不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派出,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监事会中的国有股东代表半数以上应由不在企业内部任职的人员担任。

(九)建立母子公司体制。企业集团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对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应依法改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大型企业内部管理层次要科学、合理,除极少数特大型企业集团外,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结构一般应在三个层次以内。

二、发展战略

(一)加强发展战略研究。企业应了解经济全球化及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切实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本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方向、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和变化趋势,全面分析、掌握自身及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

(二)确定科学合理的战略目标。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应将研究发展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战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主业的发展、核心业务能力的培育和整体优势的发挥,有利于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形成本企业的竞争优势,并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

(三)做好重大决策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内上项目,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四)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对于重大投融资项目(包括兼并收购企业),公司制企业由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其他企业由经理(厂长)会议等形式集体决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必须对所作出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人员签名确认。对于违反法律、国家产业政策致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的决策,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技术创新

(一)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切实把技术创新作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措施。以市场为导向,从企业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技术创新的方向、目标和规划。引进技术应注重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并做到消化吸收。积极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开发方式,跟踪国际上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

(二)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中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必须建立技术中心,并达到《关于印发〈企

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经贸技术〔1998〕849号)规定的要求。其他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及其人员、装备、经费等也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研究开发费用。通过技术创新,属于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企业应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属于传统产业的企业要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技术。

(四)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关键技术人才的引进不受地域、国别的限制。对科技人员可实行项目成果奖、新产品新增利润提成、技术折价入股或实行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要求,对科技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大专院校联合培训,不断更新科技人员的知识。

(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防治污染、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进行技术改造,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技术改造项目资本金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规定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项目资金兴建非生产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实行责任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六)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密切跟踪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产品开发、设计、制造以及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过程中,应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运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同时,应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商务信息的传输与共享,探索电子商务等新的贸易方式。

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加强劳

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二)改革用工制度。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自主决定招聘职工,完善定员定额,优化劳动组织结构;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测定岗位工作量、确定用工人数,实行定岗定员,减员增效,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经培训仍未能竞争上岗的职工,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形成职工能进能出的机制。

(三)改革人事制度。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各类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职数,精简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并实行任期制,不称职的必须及时从管理岗位上调整下来,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

(四)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标准应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效益下降时相应降低岗位工资标准。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实行职工工资收入银行个人账户制度,委托银行代受全部工资收入,严禁违规违纪发放工资外收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五)改革住房分配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加快企业自管公有住房向职工出售的步伐,逐步实现住房供应商品化、住房分配货币化。

(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劳动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保证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可与工会就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事项通过民主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七)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计入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逐步与原企业分离,由社区管理。

(八)建立健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必须与其职责、贡献挂钩。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企业,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经营管理者可以试行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

五、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

(一)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种原材料、能源消耗定额,准确计量验收各项原材料、能源,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如实统计各项指标,建立跟踪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核算体系。

(二)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下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划分、分摊原则,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费用划分标准、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之间的分摊方法、费用分摊期限。合理划分生产费用与非生产费用的界限、期间费用与产品成本的界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与可以分摊计入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费用与支出的界限等。

(三)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固定资产划分原则,制订具体的固定资产标准和目标,作为核算的依据。根据所列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估计各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各方面情况,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作为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不得不提或少

提折旧。

(四)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利息支出。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的,计入财务费用。已经完工的在建工程必须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不得利用拖延办理竣工决算的办法将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项借款利息支出,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必须全部计入财务费用。

(五)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预提费用与实际数额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凡属一次或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分摊,分摊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递延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进行列示,并制定严格的摊销计划,分期进行处理。

(六)按规定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企业应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资产损失预计方法,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实际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除按规定应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的以外,应当制订内部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年度终了前.经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批准后进行处理。

(七)开展目标成本管理。依据产品的市场价格、目标利润和原材料、能源消耗定额等确定目标成本,把目标成本分解到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成本指标,奖罚兑现。对于有市场需求、实际成本高于市场价格的产品必须制定措施,限期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

(八)推行比质比价采购。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9号)。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企业物资采购的具体规章制度,对物资采购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决策透明、权利制衡、比质比价,对损公肥私行为要从严惩处。

(九)大力节能降耗。淘汰原材料、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大

力采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杜绝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现。

(十)降低企业管理费用。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差旅费的开支必须公布标准、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控制在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以内,并向职代会报告支出情况。企业亏损或欠交税费、欠发职工工资、拖欠职工医药费期间,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六、资金管理与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一)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内部各单位实行统一结算。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结算账户统一归口管理,取消内部各单位违规开立的银行账户,杜绝资金账外循环现象。

(二)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保证偿还到期银行贷款。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审议联签制。严格现金收支管理,现金出纳与会计记账人员必须分设。

(三)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企业对外担保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必须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强令企业对外担保。

(四)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的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企业只能设一套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的设置、格式、填报口径、填报时间、报送单位、复核制度、责任制度等建立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合理选择、设置成本费用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内部报表,多种经营的企业还应对其他业务设置相关的报表进行专门反映。

(六)加强财务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并提供给报表使用者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必须向注册会计师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或文件,不得妨碍注册会计师办理正常业务。

(七)加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招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1999〕1162号)进行招标。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质量管理

(一)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有关规定。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树立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要的质量观念,把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积极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实施名牌战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开发生产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提倡企业开展GB/T19000—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大力开展对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行“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经理(厂长)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严格实行

质量否决制度。

(三)加强标准化和计量检测工作。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认证的规定。享受国家贴息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的产品,引进设备、技术和利用外资生产的一般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严格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实施生产全过程的计量检测。

(四)搞好产品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和健全的机构,用科学的市场调研方法,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性能、款式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产品开发设计等部门,按用户要求改进产品设计。

(五)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确保生产设备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纪律。加强现场管理,做到设备良好、物流合理、信息、准确、环境整洁。

(六)强化质量检验。建立健全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原材料和外购件入厂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严格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严格产成品入库和出厂检检,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七)建立健全售后服务质量体系。执行售后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制度。充实售后服务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忠实履行对用户的各项承诺,及时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安装调试和维修服务。

八、营销管理

(一)面向市场制定营销战略。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了解用户需求,进行市场细分,选准目标市场,明确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具有产品出口能力的企业,应当加强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企业应当通过改进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和采取合法的促销手段提高市场占有率。营销行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国家计委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

(二)加强营销机构和营销队伍建设。大型企业应当强化研究市场、开拓市场的职能,建立健全营销网络,积极采用连锁经营、代理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开拓销售渠道,提高物流效率。培养高素质营销人才,对销售人员可以实行工资收入和有关销售费用与产品销售额和货款回笼额挂钩的办法。

(三)加强资信管理。企业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守合同,讲信用,按期交货,不拖欠货款。及时了解和掌握用户资信状况,建立用户资信档案。

(四)加强货款回收管理。严格按合同和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杜绝无合同或不按合同发货。企业应当实行货款两清或不见款不发货。对市场没有销路的产品必须停止生产;对销售不畅或货款回笼差的产品必须限产;对资信下降的用户应及时采取减少发货、实行担保和加强货款催收等措施;对资信差、长期拖欠货款的用户停止发货。

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保证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理(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严格考核与奖惩。

(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企

业必须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四)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依法保护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地区,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时,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施。企业在建设项目中,严禁采用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大中型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应努力贯彻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提倡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七)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决策、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环保责任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津、法规的规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把企业污染治理任务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

十、职工培训

(一)大力开展经营管理者培训。企业应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管理知识培训,掌握现代管理及相关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二)加强职工培训。对新招或转岗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加快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养,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进行企业文化的培训教育,塑造现

代企业的良好形象。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二)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企业文化,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风尚,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三)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制度。工会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管理的企业,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地方管理的企业,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由地方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指导。中央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其改制方案及公司章程由国家经贸委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地方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其改制方案及公司章程由地方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审批。

(二)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企业,应对照本规范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尽快达到本规范的各项要求。其他企业也应认真贯

彻执行本规范,努力达到各项要。各级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参考Word)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它是当前最为发达的一种企业体制。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如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归属的明晰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责任权利的有限性和治理结构的法人性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求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明晰企业的产权划分和归属主体,在此基础上引导出多元化的投资来源。同时,根据投资的多少,确立对称的责任和权利,打破国家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传统体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前提下,企业依照自己的法人财产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规范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国家也不再是企业的惟一投资主体。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所有权属分散的股东,企业通过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运营全部资产。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分散的股东之间,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是明确的。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后,在其内部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部门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产权关系的有效实施。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现代企业组织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原则,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此原则基础上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存的组织机构框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大部分。按其职能,分别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它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以及其他出资者选派代表组成。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最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也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监事会作为公

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1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modern enterprise system):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1-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有限公司在现代企业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好搞活大中型企业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有利于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第二、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第三、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四、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第五、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 1-3 怎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即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各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搞好。 (二)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转机条例》和即将颁布的《监管条例》,把企业各项权利和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目前重要的是企业要转变观念,克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树立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建立起约束激励机制。同时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包括质量、劳动、技术、销售、信息、财务、成本等管理。 (三)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但并不是把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改组为公司。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硬性改为公司,或简单更换名称,搞翻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推进的主要思路可考虑:1一部分企业仍要保持国有国营的形式。如涉及国家安全、国防、

创新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创新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09级经济管理班李中选 一、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及其内容 (一)、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1、管理创新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竞争力。国有企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建设的长治久安,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对发展国民经济意义重大,只有管理创新才能带动企业其他方面的健康发展。企业的任何经营环境都有赖于管理创造的带动而优化,只有国有企业创新管理方式,其他方面就才能取得进展。这样,企业的竞争力必然会有所提高。 2、管理创新还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形象。在我国,国有企业一向以戴着“国有”的帽子而自高自傲,给市场的感觉十分不友好,当一种全新的企业文化形成后,整个国有企业都会把自身真正置于整个市场中,这是有赖于管理创新的。当国有企业自高自傲的态度消失后,更会注重自身建设与发展,自然会提升企业形象,而且国有企业的形象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3、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国有企业对成就的追求、对自我价值实现的向往、对社会责任的道义渴望,更强化了他们创新的冲动。 (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内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必须要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色彩,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度——企业管理的基石。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建立健全一套符合自身发展,且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化管理体系,是难以取得成功的。企业制度的创新,它是指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用人制度的创新,企业文化创新,分配和激励制度创新,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创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创新,企业营销管理制度创新,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过程管理为基础,由领导治厂到科学决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依法治企”阶段等。 本文主要从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分配和激励制度方面阐述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二、、国有企业文化创新的背景和目标 (一)、推动国有企业文化促进和转型的三大背景因素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陈志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什么单位,国企也好,外企也罢,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制度和规章来规范员工们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规章制度有如国家的法律一样承担着神圣的使命,是规范化企业管理的载体,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管理出效益”人所共知,而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规章制度的执行,有人曾把制度喻为降低成本的关键工序、安全生产的保障。 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你对现在公司的各项制度满意吗?你最爱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恨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难以理解的公司制度是什么?现实中许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面,墙上挂的、纸上写的,比比皆是,然而有章不循、半途而废、形同虚设、装潢门面,实际操作起来熟视无睹的,却屡见不鲜。这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在于建立制度文本化的过程有多么高的技术含量,而是在制度推广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事实阻力较大,为什么呢? 这就是首先要探讨的问题,究其原因,乃规章制度本身之弊端所致。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弊端 1、企业制度的系统性不够 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实施科学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在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大型企业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法则。而国有企业,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很少有一套系统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一些已经形成的制度也缺乏科学总结和动态完善,唯以保证制度的连续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企业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不仅可以折射出企业发展的步伐,而且可以让人了解企业的人文、社会等历史面貌。同时,它的生成和发展,必然经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过程。白沙集团是我国著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利税首户,其实施“简单管理”就是由繁到简的较高境界,而许多国有企业连“繁”的水平还未达到。 2、企业制度的民主性不足 其主要表现是国有企业中多数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长官意志起着决定性作用,只要通过几个部门甚至是某个部门的风暴会议形成,经领导象征性会签后即可成文,很少是经过员工或职代会的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的, “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多数国有企业中流于形式、口号化,没有形成真正重视员工、关心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生产工作氛围,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表现为民主性不足,所以国有企业中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度较差、对执行制度的主观自律意识低,仍属必然。 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应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行为规范,其制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得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林毅夫蔡李周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存在的各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 一体。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只有从这种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出发,才能成功地选择正确 的方向。本文拟从对企业制度的总体概括和认识开始,把我国企业改革置于这种现代企业制 度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中进行考察。 一、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选择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十四 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围绕转 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主题展开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更加深入了, 首先是针对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过去几年股份制试验的经验教训所作的阐述。关 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大多数观点认为其与现代公司制度是含义相同的。也就是说,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形式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吴敬琏等,1993 , 第173 页) 。 其次,针对前一时期企业实行承包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企业与国家利益目标不一致,对国 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讨论。问题常常被归结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不明确。一般的 解释是,尽管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产权,但国家却是不明确的概念,最终又要依赖 于各级政府,后者或者说地方和部门都直接管企业,同时又处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之外,结果 是既因信息缺乏问题管不好,又无法避免行政干预,还会使企业资产流失。所以,讨论中涉及 的所谓产权不清晰问题,实际上是对政企不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经营权背离所有权等问题 的一种概括,其中核心是通过何种制度安排使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或所 有者通过何种机制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三,人们普遍观察到,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无论是企业承包制还 是股份制的试验,都使国家在拥有企业经营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内部信息的拥有者即 企业经营者却与国家利益取向不尽一致,因而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发生矛盾。由于这种现 象在转轨过程中俄罗斯和东欧的国有企业中得到最突出的表现,青木昌彦将这种现象表述为 “内部人控制”(参见青木昌彦、钱颖一,1995) 。这种表述及其相关的分析方法引起了我国经济学家的共鸣,不少人从这个角度探讨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并设计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模式,以 3 1997 年第3 期 及从目前的企业模式向不同治理模式的企业制度过渡的具体途径,等等。① 把最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讨论加以归纳,评价各种改革主张的关键在于回答如下 问题: (1)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2) 国有企业面临的真正问题是什么; (3) 产权或所有制改革是否能够解决企业的问题; (4) 在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两者之间,哪一种对 于国有企业是最急需的。 二、两权分离与现代企业制度 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超越了个人的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导致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 公司形式的诞生,因而产生了委托- 代理的问题。斯密最早观察到股份公司中存在的委托- 代理矛盾,并描述了股东因对公司业务所知甚少而导致的监督困难,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 在利益取向上面的差异。伯利和米恩斯则进一步揭示了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企 业的直接经营者在激励与责任方面,与企业的所有者之间的矛盾(Stigler et al. ,1983) 。概括 起来,所有权与控制权在现代公司中被分离之后,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主体,从两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它是当前最为发达的一种企业体制。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如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归属的明晰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责任权利的有限性和治理结构的法人性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求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明晰企业的产权划分和归属主体,在此基础上引导出多元化的投资来源。同时,根据投资的多少,确立对称的责任和权利,打破国家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传统体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前提下,企业依照自己的法人财产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规范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国家也不再是企业的惟一投资主体。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所有权属分散的股东,企业通过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运营全部资产。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分散的股东之间,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是明确的。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后,在其内部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部门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产权关系的有效实施。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前提。现代企业组织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原则,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此原则基础上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存的组织机构框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大部分。按其职能,分别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它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以及其他出资者选派代表组成。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最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也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又一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经理人员是企业的管理阶层,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照公司的章程和董事会的决议行使职权。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实行聘任制,不实行上级任命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既赋予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又切实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它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依托。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一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正确的经营思想和能适应企业内外环境变化、推动企业发展的经营战略;建立适应现代化生产要求的领导制度;拥有熟练地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才和具有良好素质的职工队伍;在生产经营各个主要环节普遍地、有效地使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建设以企业精神、企业形象、企业规范等内容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集体意识。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在企业内部设置科学合理的治理机制,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保障。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框架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1 现代企业制度概述 市场经济国家存在三种基本的企业制度: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现代企业是"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 。现代企业将许多单位置于其控制之下,进行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处理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种主要和有效的组织形式,一般是指由两人以上经营某项共同事业所组成的一个集合体。公司是法人中的一种,具有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服务性活动的权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因此,公司必须依法成立,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浅谈中小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永久课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而且它的作用已经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现实中我们的企业还停留在家庭式管理或是工厂制度阶段。为改变这种现状,我们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要性以及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出如下论述。 一、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是工厂制度。其主要特征是,企业并不具备典型意义上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产需脱节、企业的浪费严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软化、生产效率低下,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针对工厂制度的弊端,从1978年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先后经历扩权让利、利改税、经营承包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四个阶段。从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企业存在的问题,既不是一个简单的放权让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营机制转换问题,而是从产权组织形式、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经营机制等都不合理。要真正搞好企业的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把改革的思路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制度创新思路的根本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是解决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具有两个支柱:一是现代的技术;二是现代化的管理。这是现代企业的最主要的特征。广义地说,任何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的企业都可能成为现代企业,然而,绝大多数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都是公司,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这是因为公司能比其它企业组织形式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发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建立集中统一有权的管理体制,从而占据了社会生产的主导地位。所以,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主要是指现代公司,即拥有现代技术和现代管理的公司。 其一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部分,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宏观调控,最终都要看企业所作出的反应,只有当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利润目标的驱动下,及时对市场信号作出反应,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才有可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赋予企业应有的企业权利。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真正企业。 其二是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就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法人制度,其表现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是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是适合企业集中巨额资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能保证企业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它是现代

为什么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为什么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明确的出资者,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出资者享有企业的产权,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除设立时有资本金外,在经营活动中借贷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但借贷行为不形成产权,也不改变原有的产权关系。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企业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化是我国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大突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法人权责健全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特征就是使企业法人有权有责。出资者的财产一旦投资于企业,就成为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法人财产权也随之确立。这部分法人财产归企业运用,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同时企业要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形成法人权责的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是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出资者的投资不能抽回,只能转让。出资者以其投资比例参与企业利益的分配,并以其投资比例对企业积累所形成的新增资产拥有所有权。当企业亏损以至破产时,出资者最多以其全部投入的资产额来承担责任,即只负有限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体现为法律关系。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经营,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政府调控企业主要用财政金融手段或法律手段,而不用行政干预。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由科学的组织制度

国有平台公司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 印鉴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公章,包括单位公章以及其它专用章,均纳入 机要管理,严加保管。 二、公章确定专人管理。专职人员另有他事,必须指定责任心强、办 事秉公的同志代管或兼管。 三、使用公章的范围: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报告、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以及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 件。 四、盖章必须按批准手续办理。经公司主要领导审阅签署、以公司名义发文,经与签发底稿核对相符后,方可盖用公章;调查证明材料、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章。干部职工个人私事的证明,原则上不得盖用公章。个别特殊情况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可盖用公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 掌握使用。 六、保持公章清洁、干净;印泥的颜色保持鲜艳、有光泽;盖章一般在齐年盖月的部位,保持端正、庄重;印章的字迹要清晰,模糊、重影应 剔除。 七、启用新公章要发文周知。新公章正式启用后,旧印章即予作废。 由局办公室封存或统一销毁。 八、妥善保管印章。应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严禁携带公章外出,确 保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使用应合理安排,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二、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及相 关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三、驾驶员每天要擦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用车单位不予报销过路费、差旅费及交通事 故等费用。 五、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车辆的性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发现车辆有问题后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及领导,应先查明问题,核实原因,确定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指定维修单位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履行节约,反 对浪费。 2、按有关要求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财务审批实行由财务审批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5、差旅费报销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同 意后方可报销。 二、现金管理 1、严格遵守现金出纳纪律。 2、不准白条顶库,严禁挪用现金,对库存现金要日结日清,发现 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3、现金收付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戳记,并及时编制记帐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帐。 三、财务安全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1)知识讲解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存在的各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只有从这种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出发,才能成功地选择正确的方向。本文拟从对企业制度的总体概括和认识开始,把我国企业改革置于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中进行考察。 一、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选择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围绕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主题展开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更加深入了,首先是针对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过去几年股份制试验的经验教训所作的阐述。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大多数观点认为其与现代公司制度是含义相同的。也就是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形式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吴敬琏等,1993,第173页)。 其次,针对前一时期企业实行承包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企业与国家利益目标不一致,对国有企业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进行了讨论。问题常常被归结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不明确。一般的解释是,尽管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产权,但国家却是不明确的概念,最终又要依赖于各级政府,后者或者说地方和部门都直接管企业,同时又处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之外,结果是既因信息缺乏问题管不好,又无法避免行政干预,还会使企业资产流失。所以,讨论中涉及的所谓产权不清晰问题,实际上是对政企不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经营权背离所有权等问题的一种概括,其中核心是通过何种制度安排使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或所有者通过何种机制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三,人们普遍观察到,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无论是企业承包制还是股份制的试验,都使国家在拥有企业经营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内部信息的拥有者即企业经营者却与国家利益取向不尽一致,因而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发生矛盾。由于这种现象在转轨过程中俄罗斯和东欧的国有企业中得到最突出的表现,青木昌彦将这种现象表述为“内部人控制”(参见青木昌彦、钱颖一,1995)。这种表述及其相关的分析方法引起了我国经济学家的共鸣,不少人从这个角度探讨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并设计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模式,以及从目前的企业模式向不同治理模式的企业制度过渡的具体途径,等等。① 把最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讨论加以归纳,评价各种改革主张的关键在于回答如下问题:(1)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2)国有企业面临的真正问题是什么;(3)产权或所有制改革是否能够解决企业的问题;(4)在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两者之间,哪一种对于国有企业是最急需的。 二、两权分离与现代企业制度 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超越了个人的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导致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公司形式的诞生,因而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斯密最早观察到股份公司中存在的委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保障企业可持续地发展,离不开现代的财务管理,而成本控制又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必须认清财务管理的地位,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理清财务管理的关系,加强成本控制。 1企业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 企业成本是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发生的价值牺牲。企业成本的组成部分既包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当期费用,也包括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最终将计入期费用的经营费用等等。经营费用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企业当期发生的支出包括费用性支出、非费用性支出。发生于经营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的各项用性支出就是经营费用,这是企业当期发生支出的主要部分。经营费用本质上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最终应当计入费用要素的各种支出。经营费用通过成本费用等账户的汇集、分配、计算、结转等加工处理而计入各期费用要素。成本费用即成本性质的费用,也即将要计人某个成本计算对象账户的费用。成本费用有多种。以工业企业为例,有材料采购中的成本费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费用、设备安装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等。通过对它们分别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确定应该计人材料采购成本、产品生产成本、设备购置成本的数额,从而确定库存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的成本。可见,经营费用发生后,经过成本费用归集,形成各种资产的成本,将或早或晚被确认为费用要素。生产过程中的费用是企业成本中发生频繁、项目复杂、金额巨大的部分。生产费用也是工业企业费用要素构成中的重要部分。而且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的耗用也将归集到生产费用,再通过”产成品”、“营业成本”而转入费用素。因而对生产过程的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作业成本法,简称ABC法。它是2 0世纪8 0代由美国会计学者创建的。作业成本法是一种以作业为基础,对各种主要的间接费用分别计算其分配率并进行成本分配的成本计算方法。其基本思想是:“作业耗用资源,产品耗用作业;生产导致作业的发生,作业导致成本的发生”。相对于传统成本计算方法,作业成本法可以说是成本计算方法上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作业成本计算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同质的作业成本库,并计算每一个成本库的分配率;第二阶段是利用作业成本库分配率,把制造费用分摊给产品,计算产品成本。 作业成本法的优势 3.1分配方法合理作业成本法能够将企业的间接费用按照资源动因分配到各个作业中,业的成本分配到相应的产品当中,弥补了使用单一标准核算间接 再用各个作费用的不足。 3.2制造费用分配得当 通常,制造业生产企业的制造费用按照生产部门进行归集,大致归为以下3类: ①间接材料和间接人工;②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③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业成本法不对制造费用加以区分,而是将所生产过程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

论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论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一、传统管理与现代管理 从传统管理到现代管理本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实现的。传统管理对于管理对象的认识和处理基本上是静态分析、个态分析、近态分析,把经济系统基本看成一个封闭系统。而现代管理对于管理对象的认识、处理基本上是动态的、系统的、前瞻的,它把经济系统看成一个复杂的耗散结构。两者的思维空间和运作空间大相径庭。传统管理是“基础结构”,现代管理是“上层建筑”。传统管理并不是现代管理的完全对立物,现代管理也并不完全扬弃传统管理,而是包含了传统管理,提升和完善了传统管理。传统管理与现代管理的适用对象不同。传统管理与技术水平较低、规模程度较小的企业相适应,而现代管理与技术水平较高、规模程度较大的企业相适应。同生产力水平的企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能奏效,它并不绝对取决于是否采用了完全的现代管理或曾经非常有效的传统管理。 二、现代管理制度的特点 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知识的更新和西方工业社会产生的巨大变革,已经使人们越来越渴望用一种科学的管理思想和观念来解决当代经济发展中企业管理体制、结构、经营方式等各种新问题。这种管理思想的发展趋向应是:应变、求实、进取、创新、攀高。面对这些,谙熟于中国传统的儒家管理思想显得步履艰难,它其中的负面影响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科学中的障碍,革除它们是当代企业管理者当仁不让的历史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是对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个突破, 它以区别于传统经济体制而显现出新的特征: 第一,现代企业制度是三权并存。三权,即投资者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企业经营权。投资者所有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要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市场主体,必须对自身的商品、自身的财产具有独立的所有权、企业享有法人所有权,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从事法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要摆脱出资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 第二,竞争规律贯穿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内部主要是争夺企业的控制权、决策权和经营权。 第三,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是现代企业共同的特点。 第四,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作为它的前提条件。 第五,现代企业制度在报酬上贯彻效率优先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 三、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企业的管理中不难发现,目前我国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多都是从西方国家照搬过来,而没有结合到我国基本国情和客观条件,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因此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 (一) 未制定企业发展战略 国际上不少企业,特别是一些大的跨国公司,都把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战略视作特别重要的事情。我们的国有企业过去也不是没有战略,但是,或由于研究得不透、战略过于笼统或大而不实;或由于国家宏观环境条件不具备,企业战略不可能制定准确。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我们同国际企业的竞争在所难免,这些都迫使国有企业要有足够准备,而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落实就显得特别迫切。制定战略或建立战略机制主要是三个问题:一是要明确企业的战略目标;二是企业的战略涉及到产业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如何判断和决策;三是企业的战略和企业重组要结合起来。关键在于要从市场需求和自身能力两方面进行分析,权衡利弊,挖掘和发展自

现代企业制度的几种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的几种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modern enterprise system),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公司制、业主制、合伙制。 (1)业主制。这一企业制度的物质载体是小规模的企业组织,即通常所说的独资企业。在业主制企业中,出资人既是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又是经营者。企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经营,并独自获得全部经营收益。这种企业形式一般规模小,经营灵活。正是这些优点,使得业主制这一古老的企业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但业主制也有其缺陷,如资本来源有限,企业发展受限制;企业主要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经营风险大;企业的存在与解散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企业存续期限短等。因此业主制难以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 (2)合伙制。这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并分享剩余、共同监督和管理的企业制度。合伙企业的资本由合伙人共同筹集,扩大了资金来源;合伙人共同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合伙人共同管理企业,有助于提高决策能力。但是合伙人在经营决策上也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合伙人之间可能出现偷懒的道德风险。所以合伙制企业一般都局限于较小的合伙范围,以小规模企业居多。 (3)公司制。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的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来源广泛,使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出资人对公司只负有限责任,投资风险相对降低;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保证了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现代企业制度的出台与形成。 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过程进入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一方面,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伴随开放的扩大,大量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这种变化一方面为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方面使国有企业处于日益严峻的竞争环境之中。面临这种挑战,国有企业原有单一的国有这种产权形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同时,国有企业历史沉淀下来的企业冗员、企业债务、社会保障等问题,使企业在日益加剧的竞争局面中深陷困境。人们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就是制度创新,即实行现代企业制度。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模式。这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沿着这一方向推进,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制度。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十分重要。 (一)要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首先必须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实行股权多元化、国有产权分散化,其中一个重要途径是,发展机构持股或法人持股,特别是企业间交叉持股。具体可包括:一是,改造现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或成立一些新的资产经营公司。将其原来代表国家投资的部分或原国家投资部分,转变成这些投资公司的股权,相应对这类公司实行公司化改造或按公司制组建; 二是,结合结构调整,对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类似的企业实行专业化重组,形成单个企业产品结构与技术装备结构相对集中和专业化,数个企业产品结构与技术结构互补的局面,这几个企业可交叉持股,或共同组建一个合股公司; 三是,选择往来密切、交易相对固定的企业,发展交叉持股,以利于企业发展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是,对一些大集团进行改造,集团内部若干个规模相当的企业交叉持股; 五是,积极探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持股; 六是,发展职工持股,积极探索职工持股会的活动方式,建立职工董事制度,不仅是完善董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是国际上通常做法。例如,德国1976年通过的《共同决定法》把董事会中的工人代表与资方代表的比例从1:2调整到1:1;荷兰

则建立了“工人委员会”,要求董事会的某些重要决定必须通过该委员会批准;法国规定,雇员超过50人的公司的董事会中必须有工人观察员参加。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是不同的概念。公司管理是指在公司边界内的业务运作,如生产、开发、人事、营销、融资等等,而公司治理涉及的内容不是这种管理本身,而是关于在公司边界之外董事如何全面指导企业、监察和控制经理。 (二)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满足股权多元化这一前提条件下,重点是选好董事会,完善其功能。明晰产权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产权行使机制。这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恰当选择董事,确定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比例。 必须改变目前内部董事占统治地位的格局,增加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除股东派出董事、职工选举职工董事外,董事的选择还要考虑其它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成员可以考虑接纳来自主要债权人的代表。与集团有重大交易活动的其他厂商,也可以派出代表进入集团公司的董事会,以强化集团与关联企业的业务稳定性。还可聘请富有管理经验的专家、专业人士、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教授、社会贤达人士等进入董事会。 二是,在董事会下设立一些专门委员会,辅助董事会开展活动。 应采取一些配套安排措施,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具体措施有:第一,设立一些专业委员会。例如,可以设立(1)财务审计委员会,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负责公司财务活动的审查和监督,审核公司内部的财务报告,监督执行审计和会计程序,审核和评价外部会

如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人生的各种经历告诉我,所有能速成的东西一定不是核心竞争力,因为速成,就可以复制。但人的思维无法复制,所以“小胜凭智,大胜靠德”。 今天的主题是“如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小时做透彻的讲解显然不够,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今天我主要围绕在建立企业管理制度中应该用到的指导思想,让大家知道,在企业里要怎样建立适合你企业的制度。 制度的管理解读 举个例子,假设你为你的新员工进行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上岗培训,在培训结束以后,有员工提出,如果在实际工作中真的违反了规章制度,企业将如何待他?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答案能显示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理念。并且,违反规章制度有很多种情况,比如好心办坏事、合理不合法、王子犯法、规章制度已经过时了等。所以,制度在文字方面可以速成,但背后体现的思想性却是构筑核心竞争力的根本。 那么,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你可以告诉员工们,在一般情况下照章处理,在特殊情况下酌情处理。你在管理一个组织,所以你首先要让你的语言滴水不漏,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将来你的企业会很难管。但这是我们经常忽略的。接下来的问题更能体现管理水平。“特殊处理”中什么叫“特殊”?“酌情”又怎么去酌情? 什么是特殊?我梳理出两种。第一种是目标一致,第二种叫规章失效。什么是酌情?就是目标有力。前提是情况紧急且条件确认。后果是责任自负。 比如“红灯停,绿灯行”。能不能闯红灯?不能。是不是绝对不能闯红灯?不是。什么情况下可以闯红灯?特殊情况下,如消防车、救护车等。所以看起来特殊情况有无穷无尽种可能,但我们总能抽象出两种。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工作中老板要做的一定是选择题而不是问答题,员工要屡责,而不是把问题推给上司处理。制度都是大同小异的,但制度背后的解读差别是很大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