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操纵行为人认定

第三章操纵手段认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连续交易操纵认定

第三节约定交易操纵认定

第四节洗售操纵认定

第五节其他手段认定

(一)蛊惑交易操纵认定

(二)抢帽子交易操纵认定

(三)虚假申报操纵认定

(四)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认定

(五)尾市交易操纵认定

第四章不构成操纵行为的情形

第五章违法所得认定

第六章从重处罚情形的认定

第七章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形的认定

第八章证明标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工作,有效打击和防范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以下简称“操纵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证券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遵循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核证据,确认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第四条本指引是证券行政执法的指导性文件,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使用。

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的证券发生操纵行为的认定,适用本指引;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发生的操纵行为的认定,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二章操纵行为人认定

第五条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实施操纵行为,均可认定为操纵行为人。

本指引所称任何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任何自然人和单

位。

本指引所称单位,是指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等。

第六条以单位名义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应认定单位为操纵行为人。

第七条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下列规定认定:

(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操纵市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操纵市场中具体实施操纵市场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用、雇佣的人员。第八条利用他人账户操纵证券市场的,利用人为操纵行为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前款所称利用他人账户:

(一)直接或间接提供证券或资金给他人购买证券,且该他人所持有证券之利益或损失,全部或部分归属于本人;

(二)对他人持有的证券具有管理、使用和处分的权益。

第九条个人利用其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操纵证券市场作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个人为操纵行为人。

第十条盗用单位名义操纵证券市场的,应认定个人为操纵行为人。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明知投资人操纵证券市场,向其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的,可认定为合谋操纵市场。

第十二条管理人或受托人等以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品种、企业年金、信托计划、投资理财计划等实施操纵行为的,应当认定管理人或受托人等为操纵行为人。

第三章操纵手段认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本指引所称操纵手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

第十四条本指引所称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行为人的行为致使证券交易量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

前款所称致使,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证券交易量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的重要原因。

行为人的行为致使证券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致使新股或其他证券上市首日出现交易异常的;

(二)致使相关证券当日价格达涨幅限制价位或跌幅限制价位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相关证券当日交易量异常放大或萎缩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的;

(三)致使相关证券的价格走势明显偏离可比指数的;

(四)致使相关证券的价格走势明显偏离发行人基本面情况的;

(五)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情形;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称异常、虚拟的价格水平、虚拟的交易量水平和明显偏离等,可以结合专家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认定。

第十五条证券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证券市场有关状况或证券市场发展规律,依据普遍的经验法则和证券市场常识,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是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变动的重要原因进行判断,并说明判断的依据和结果。

第二节连续交易操纵认定

第十六条本指引所称连续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十七条本指引所称资金优势,是指行为人为买卖证券所集中的资金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所能集中的资金具有数量上的优势。

证券执法人员可以对行为人在行为期间动用的资金量及其所占相关证券的成交量的比例、同期市场交易活跃程度以及投资者参与交易状况等因素综合地分析判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资金优势。

第十八条持股优势,是指行为人持有证券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具有数量上的优势。

证券执法人员可以对行为人在行为期间持有实际流通股份的总量及其所占相关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的比例、同期相关证券的投资者持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持股优势。

第十九条信息优势,是指行为人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对标的证券及其相关事项的重大信息具有获取或者了解更易、更早、更准确、更完整的优势。

前款所称重大信息,是指能够对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知识的理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事实或评价。下列信息属于重大信息:

(一)《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及相关规定所称中期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事件和内幕信息等;

(二)对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

(三)对证券市场有显著影响的证券交易信息;

(四)在证券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投资者或者证券经营机构的信息;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条联合买卖,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约定在某一时段内一起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

行为人之间形成决议或决定或协议的,应认定行为人具有联合买卖的意图。行为人之间虽没有决议或决定或协议,但行为人之间在资金、股权、身份等方面具有关联关系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联合买卖的意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联合买卖:

(一)2个以上行为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在某一时段内一起买入或者相继买入某种证券的;

(二)2个以上行为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在某一时段内一起卖出或者相继卖出某种证券的;

(三)2个以上行为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在某一时段内其中一个或数个行为人一起买入或相继买入而其他行为人一起卖出或相继卖出某种证券的。

本条所称买卖,包括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不限于实际成交的买入或卖出交易。

第二十一条连续买卖,是指行为人在某一时段内连续买卖某种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一证券2次以上,或在2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一证券3次以上的,即构成连续买卖。

本条所称买卖,包括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不限于实际成交的买入或卖出交易。

第二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连续交易操纵: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

(二)联合买卖证券或者连续买卖证券;

(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单一的行为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是单一行为人连续交易操纵。2个以上行为人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是合谋的连续交易操纵。

第三节约定交易操纵认定

第二十三条本指引所称约定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二十四条与他人串通,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为了操纵证券市场,达成共同的意思联络。

第二十五条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的、由一方做出交易委托,而另一方依据事先的约定做出时间相近、价格相近、数量相近、买卖方向相反的委托,双方相互之间进行的证券交易。

约定的时间,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约定的进行交易的时间。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在时间上相近,就可以构成约定交易的时间要件的充分条件。

约定的价格,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约定的进行交易的申报价格。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在价格上相近,就可以构成约定交易的价格要件的充分条件。

约定的方式,是指2个以上行为人约定的进行交易的申报数量和买卖申报方向。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在数量上相近,就可以构成约定交易的申报数量要件和买卖申报方向要件的充分条件。

第二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约定交易操纵:

(一)与他人串通;

(二)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与他人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四节洗售操纵认定

第二十七条本指引所称洗售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二十八条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是指行为人具有管理、使用或处分权益的账

户,主要包括下列账户:

(一)行为人以自己名义开设的实名账户;

(二)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开设的账户;

(三)行为人虽然不是账户的名义持有人,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管理、使用或处分的他人账户。

第二十九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洗售操纵:

(一)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五节其他手段认定

第三十条本指引所称其他手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的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主要指下列类型:

(一)蛊惑交易操纵;

(二)抢帽子交易操纵;

(三)虚假申报操纵;

(四)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

(五)尾市交易操纵;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其他手段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蛊惑交易操纵认定

第三十一条本指引所称蛊惑交易操纵,是指行为人进行证券交易时,利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前条所称“进行证券交易”是指行为人在编造、传播或者散布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之前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而在编造、传播、散布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及股价发生波动之后卖出或买入相关证券。

第三十三条本指引第三十一条所称“利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具有下列含义:

(一)行为人利用的信息是能够对证券市场上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

(二)行为人具有编造或者传播或者散布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的行为。

行为人可以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的编造者,也可以是其传播者或者散布者。对于重大信息,应参照本指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认定。

第三十四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蛊惑交易操纵:

(一)具有利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的行为;

(二)在编造、传播或者散布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之前或者之后进行证券交易;

(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二)抢帽子交易操纵认定

第三十五条本指引所称抢帽子交易操纵,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但上述机构及其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经公开做出相关预告的,不视为抢帽子交易操纵。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前条所称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

(一)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上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的;

(二)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电子网络媒体上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的;

(三)从事会员制业务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咨询机构,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或利用传真、短信、电子信箱、电话、软件等工具,面向会员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抢帽子交易操纵:

(一)行为人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行为人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

(三)行为人在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前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

(四)行为人通过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相关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

(三)虚假申报操纵认定

第三十八条本指引所称虚假申报操纵,是指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第三十九条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四十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虚假申报操纵:

(一)行为人不以成交为目的;

(二)行为人做出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行为;

(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认定

第四十一条本指引所称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是指行为人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者结算价格或者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影响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者结算价格或者参考价值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本指引所称特定时间,是指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者结算价格或者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对于特定时间,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或者依据发行人、上市公司、相关当事人的公告内容进行认定。

第四十三条本指引所称拉抬、打压或锁定,是指行为人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上涨,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下跌,或者通过发出买入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

第四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

(一)交易时间为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者结算价格或者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

(二)行为人具有拉抬、打压或锁定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三)影响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

(五)尾市交易操纵认定

第四十五条本指引所称尾市交易操纵,是指行为人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前条所称即将收市时,是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收市前的15分钟时间。

对于其他市场的即将收市时,应根据各个市场的具体情况按照个案认定。

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尾市交易操纵:

(一)交易发生在即将收市时;

(二)行为人具有拉抬、打压或锁定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三)影响证券收市价格。

第四章不构成操纵行为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市场参与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下列市场操作的,不构成操纵行为: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为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

(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市场操作。

第五章违法所得认定

第四十九条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实施操纵行为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其所得不正当利益的形式,既可以表现为持有的现金,也可以表现为持有的证券。

第五十条违法所得的计算,应以操纵行为的发生为起点,以操纵行为终止、操纵影响消除、行政调查终结或其他适当时点为终点。

第五十一条在计算违法所得的数额时,可参考下列公式或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公式:

违法所得=终点日持有证券的市值+累计卖出金额+累计派现金额-累计买入金额-配股金额-交易费用

前款所称交易费用,是指已向国家交纳的税费、向证券公司交付的交易佣金、登记过户费、交易中其他合理的手续费等。

第六章从重处罚情形的认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一)涉案金额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二)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

(四)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合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

(五)拒绝、阻碍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恶劣手段干扰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操纵证券市场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又操纵证券市场的。

第七章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形的认定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操纵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操纵行为的;

(三)配合证券监管机关调查且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操纵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第八章证明标准

第五十四条操纵行为的认定,应当适用明显优势证明标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行为人操纵某一证券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其目的在于影响其他证券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该操纵行为由中国证监会参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第五十六条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可以就市场操纵的专业技术问题咨询并采用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本指引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证券行业从零开始,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证券市场从此结束。新中国从此开始考虑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重新设立,这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1950年2月,新中国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52年7月和10月,政府相继关闭了天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58年以后,受当时中国国内外政治局势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更是长期受到摒弃。 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但到了1955年,中国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证券市场才得以逐步恢复。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数百名中外贵宾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的庆典。黄浦江畔一声锣响,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上市交易的有被称为“沪市老八股”的8只股票,“老八股”都是一些集体企业或国有小企业,带有很强的试水性质,试点不成功,也无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改革开放的特区隆重地举行了开业典礼。 这两个特殊的日子,已经作为辉煌的起点,载入了史册。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也象征着中国百年证券的历史长河,千折百回,历经险阻,终于汇流成涛天的大潮,即将朝着无垠的大海奔去。二十年的历史表明,证券市场的诞生顺应了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但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样板,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动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金融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从那之后直至2000年之前,股票发行依靠的是行政审批,投行经历的是“额度制”阶段。 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不仅给“股票市场到底姓社姓资”的争论画上了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现状与发展思路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现状与发展思路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脚步已经走过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十几年来,证券分析师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已经成为普及证券知识、推动理性投资和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当前,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正面临国内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同业竞争的双重挑战,这一新形势既蕴藏着发展的新机遇,又急切呼唤着新的改革。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以管理部门实现监管为标准,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1984—1991)。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的萌芽和孕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证券市场刚刚开始,管理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投资者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全国性的有形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在一些大城市一级半市场上,开始有人研究股市行情,传递信息,指导操作,但尚未形成稳定的证券咨询群体。 第二阶段是自发阶段(1991—1998)。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飞速发展阶段,也是管理部门监管处于真空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成立之时,为适应证券公司的需要,

证券咨询部门纷纷成立,最早是从券商的客户服务部门开始,准确地说是营业部对股民进行的“入门指导”,离严格意义上的咨询业务相距甚远。在这一阶段,证券市场刚刚成立,投资者还比较陌生,此时,证券分析师的作用更多的是起到一个“入门指导”的作用。接着,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过程,由于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弥漫,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基本上是建立在对“政策”“、庄家”、“内幕消息”等概念上,为迎合投资者投机的需要,各类“股评家“”股评人士”“、市场人士”、“证券研究员”活跃在证券交易所和各种新闻媒体之上,新闻媒体也推波助澜,而且市场缺乏政策监管。在这种大环境下,证券分析师行业出现了大量的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是规范发展阶段(1998—至今)。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规范发展的阶段,各类管理法规和条规相继出台,管理部门开始监管。面对证券咨询业的放任自流和大量违规行为的出现,监管层开始引起注意,1998年4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并实施,开始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实行资格审查,加上其后颁布执行的《证券法》,中国证券咨询监管法规在某些方面甚至比香港同类法规还要严格。2000年7月16日我国颁布实行了《中国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并且在2002年12月13日成立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委员会,使证券分析师的管理趋于规范。但是,多年监管空缺造成行业总体素质偏低和短期的投机心态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自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形成,自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就书写着自己曲折甚至稍许离奇的历史,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道路,证券市场开始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健康和稳 定的,因而了解证券市场则是有其必要性的。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定义为: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回顾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事物的发展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在中国证券市场这短暂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册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使得我们党政领导人逐渐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指导其健康发展,避免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出现。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回顾我国这十五年的发展历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1998年)是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这一个阶段的证券市场发展体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分散式柜台交易转向集中撮合方式交易。沪交所和深交所逐渐将柜台交易收权经营,改变原来混乱、控制不便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交易额和交易程序的简捷性。二是扩展局部地区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证券交易环境。经过上海和深圳的试点,我国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渐摸索出自己的道路,这符合我国的政策要求和国情需要,这对下一个阶段工作的进行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三是南巡讲话,培养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对深圳的开发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不仅推动了沿海城市的发展进步,也促使了证券市场在人们心中开始产生的疑虑逐渐消于无形,打破人们对股票的错误认识四是国家监管,建立证券监管体制。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国家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对市场进行宏观监控,使其发展有序、平稳。 第二个阶段(1999-2002年上半年)以证券法的颁布为标志,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体现了法制化的特征。该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为其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规定了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种原则,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财政、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集中统一监管的证券体制。 第三个阶段(2002年下半年至今)是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的时期。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其发展特点表现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监管工作也强化了资本市

我国证券市场现状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证券市场现状 (1) 2.1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1) 2.2我国证券市场发行规模.. (2) 2.3投资队伍壮大以及交易额增加 (2) 2.4证券市场监管法制化 (3) 三、市场存在的问题 (3) 3.1新股发行制度不健全 (4) 3.2市场监督力度不够 (4) 3.3证券市场缺乏诚信 (5) 3.4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 (5) 四、推进证券市场发展的措施 (5) 4.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5) 4.2建立完备的市场体系 (6) 4.3完善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 (6) 4.4加大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7) 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7) 5.1制度创新全面推进.. .................................... (7) 5.2产品创新将系列化 (8) 5.3市场机构创新发展 (8) 5.4证券市场国际化 (9)

一、引言 证券市场是通过有效的竞争买卖证券的场所,是证券交易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成长的证券市场,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证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发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飞跃发展 在交易品种、市场容量、交易手段、监管规则以及清算体系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很短的时间内走完了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历程,确立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回顾十五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 1、市场发展状况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②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 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但是,像杭萧钢构、S T长运之类的,各种形式的坐庄,操纵股价的不规范行为还屡见不鲜。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得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得出现与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得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就是上百年得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得“自然演进”得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得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与发展起来得。 资本市场出现得直接原因就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得犹豫与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就是不就是资本主义独有得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瞧,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得“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得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得监管框架。

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得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得发展轨道.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得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得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与国际化发展得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与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1年9月底。)。 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得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得战略高度。2005年5月启动得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得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得市场,市场得深度与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得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得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得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得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得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得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得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得深刻转变。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初步的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债市场、金融证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组成的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同时在吸收引进外国资金、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过纵观这些年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现在的制度设计,可以很清晰的发现中国证券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证券市场;股票;发展 我国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股票和债券。l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l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l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l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此后,相继出现了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逐渐形成了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一、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发展 今天最能代表中国股市的量化指标是上证指数(上证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100点),它的最初发布日是1991年7月15日,以133点报收,到了年底的12月31日,已是292点。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全面放开股价,上证指数从前一天的623点冲到1,334点,并在5月26日达到全年最高点1,429点。但由于这一年有30多只新股票上市,比1991年增长了3.88倍,对投资者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摘要:市场的表现是远不如过去10年的上升走势,其中的原因可谓是多方面的,但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则是,目前证券市场的特征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而这些特征的变化,又反过来促使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式的调整。现在的投资者,正处在逐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并探求新的、有效的投资盈利模式过程中。证券市场是通过有效的竞争买卖证券的场所,是证券交易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是不可或缺的。 关键字:证券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制度债券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我国证券市场却产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是市场经济的早产儿,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在政府统一监管的前提下,行政手段的过度使用,加上对证券的严格管制使得证券行业基本脱离经营体系,企业融资渠道缺失。而金融开放的现实才凸显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弱小及其难以抵挡外来的压力和竞争的状态。 1、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股市发展史

中国股市历史详述 股市的诞生 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整个社会都弥漫着除旧布新的气息和不破不立的激情,但是同时各种新潮思想也随时要应付相应的政治风险。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构想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非常佩服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部的那20个研究生。他们在1984年写的一篇“中国金融改革战略探讨”引爆金融界。其中第一次谈到了在中国建立证券市场的构想,直接引发了当时的股份制热潮。 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 飞乐当时得天时地利人和,在1984年7月,上海颁布了一个地方性法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规定》,飞乐抓住这一次机会,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发生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中国第一张上市公司股票 就这样,“小飞乐”承担起了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零的突破。 1986年9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曾于1984年公开发行“飞乐音响”股票)开设交易柜台-静安证券业务部,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部诞生,产生了股票交易。 ●这一阶段,涉及到两个重要人物 黄贵显(静安分公司经理,后更名为静安证券营业部)

主导“飞乐音响”股票的发行,在1986年9月静安营业部开设交易柜台批准成立,在他的努力下新中国真正意义上出现了股票交易 黄贵显在静安证券交易部 秦其斌(前飞乐音响董事长) 一个很有想法也很果断的人,跟吴邦国关系很要好,在领导下面自然得做出点成绩来啊,1984年上半年,他便提出了股份制的构想,通过发行股票向其他单位和内部职工集资。 秦其斌在接受采访 量变到质变:由于后续股票交易的火爆,已经越来越多的股份制公司开始发行股票,为了规范化,同时加深金融改革,大的背景是改革开放-证券交易所应运而生。 1990年1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以当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有上证综合指数,俗称“沪指”。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请注意:目前所讲的深指全称为“深证成分股指数”,并不是指“深证综合指数”。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国际上证券交易的交易模式主要有两种: ●口头竞价 ●电子计算机交易系统 尽管上交所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是口头竞价和计算机交易两种方式,其实“宝”全部押在电子计算机交易上。可以讲,这是一种极大胆的、跨越式的发展,因为当时连最简单、

浅谈对股票市场的看法 正文

浅谈对股票市场的看法 股票最早出现于资本主义国家,它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可以公开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权同股。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目前我国股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 1.股权集中,内部监管无力。目前上市公司中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现象特别严重,而且目前国有股、法人股的不流通,使上市公司的民主决策管理形同虚设。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成其“提款机”,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强令上市为其担保,严重干扰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作为内部的监管机构的监事会的虚设,使其的监管的目的不能实现,导致公司的违规违纪不能得到遏制。 2.独董虚设。独董介入上市公司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作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了独董的职责不明了,独董成了“花瓶”的代名词,更有因此与所在公司产生矛盾而闹上法庭。

二、投资主体。在目前法制条件下的中国股市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投资者的投机性很强。在机构投资者与个体投资者的博奕中,个体投资者往往损失惨重。 三、中介机构。中国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时间虽然较短,但发展很快。在目前法制环境下,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的较低,造成中介机构的公信力普遍低下。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处罚乏力。 四、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管经历了一个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但是中国的证券监管机构独立性有待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亟需提高。这不仅是外延的机构的扩张,对于上市的监管,应加强事前预防制度的完善,加强事后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管会作为一个中间机构,应以保护投资者、市场环境为已任。 五、发行交易行为 投机性较强,股票发行价过份的高,市盈率离谱。 六、价格操纵,坐庄现象严重 由于中国股市的投机性强,流通股的份额不多,一些大的机构通过操纵某一公司股票价格,谋取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而由于乏力的监管处罚机制,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关联公司炒作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以谋利的现象也不鲜见。 关于证券市场体系的问题: 美国股票市场具有多层次的市场格局,股票市场通过层次细分可最大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世界上最早买卖股票的市场出现在荷兰,时间是1602年。因为荷兰海上贸易发达,刺激大量的资本投入,因而产生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需求。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备的股票流通市场,更没有独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本地的商人们零星地进行股票买卖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综合交易所里与调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交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资金的巨大需求,国家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开。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于1984年11月诞生。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开始上海股票的柜台交易。1988年,深圳特区尝试对一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试点,其中包括一家由深圳几家农村信用社改组而成的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由此产生了经人民银行批准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第一支股票。同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开始了深圳股票的柜台交易。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仿效上海和深圳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相继设立证券公司或交易部进行柜台交易,提供证券交易服务。 从1990 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 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它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推动国有 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 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对如何完善股票市场还缺乏经验,加上中国进行股票市场实验的独特时代背景和经济背景,致使股票市场的运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扰,阻碍了股票的健 康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已与宏观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中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 以下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2.7%,至2007 年中期上升至10% 左右。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 % 左右;2006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代证券市场发展趋势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研究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中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无论是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还是发展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银行、证券、保险业迅速发展,金融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改革加快推进这表明当今中国金融业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正在成为世界金融格局中的新生力量中国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改革任重而道远要使中国金融企业真正经得起开放条件下市场竞争的考验,经得起经济周期变化的考验,还必须继续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企业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问题,解决方法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它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 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我国证券市场自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开市以来到今年已经是二十一年了,这二十一年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据中国证监会统计资料截止2011年九月上交所上市公司923家,总市值达16.2万亿。深交所上市公司1363家,总市值达到7.97万亿。 1、回顾中国证券市场二十一年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资金的巨大需求,国家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开。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开始上海股票的柜台交易。 1990年,国务院批复上海浦东新区开发政策,同意在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同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国务院授权,人民银行批准,正式宣告成立。第二年,即1991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得到批准正式成立。沪深交易所成立后,本地发行的股票开始进场交易,这就是所谓的上海“老八股”和深圳“老五股”。之后国内其它地方发行的公司股票开始陆续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国内证券交易开始逐步规范化。刚开始,上海交易所对股票的交易价格进行管制,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严格限制在1%以内。1992年1月20日,邓小平南巡,肯定股票试点作用,造就了国内证券市场一轮大行情。由于股票供不应求,市场迅速上升,而股市的上升带来的“财富效应”进一步刺激了投资大众对股票的需求,于是国家开始加大股票供给,以发行股票认购证进行摇号抽签的形式发行新股,沪深股票市场规模开始迅速扩大。1992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放开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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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的出现和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的“自然演进”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是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和发展起来的。 资本市场出现的直接原因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的犹豫和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的“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的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的监管框架。

201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的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的发展轨道。2019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19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发展的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9年9月底。)。 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2019年5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的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的市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的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的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的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的深刻转变。

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认识

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认识 本学期选修了证劵投资这门课,通过学习,我对资本市场有了大概的了解。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认识,通过网上查找资料,了解了许多,下面我会通过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成就、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展望,写出自己的见解。 回顾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萌芽阶段、探索阶段、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 从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起,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的基本任务,改革开放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 1992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邓小平同志南方视察讲话后,中国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从1978年到1992年,资本市场萌芽阶段,源于中国经济转轨过

程中企业的内生需求,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在发展初期,市场处于一种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状态,并且以区域性试点为主。深圳“8.10事件”的爆发,是这种发展模式弊端的体现,标志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规范的管理和集中统一的监管。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区域性试点推向全国,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1997年11月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撤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推动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证券期货市场法规和规章的建设,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使资本市场的发展走上规范化轨道,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从1993年到1998年,市场探索阶段,统一监管体系的初步确立,使得中国资本市场从早期的区域性市场迅速走向全国性统一市场。随后,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出台,资本市场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同时,各种体制和机制缺陷带来的

2020年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2020年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证券公司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网点。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新中 国集中交易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二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 革和市场经济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断健全、体系不断完善、 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 我国证券公司也经历了不断规范和发展壮大的历程。 内容选自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行 业投资趋势调查及盈利空间预测分析报告》 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初期证券市场不够成熟、证券公司经营不够规范,特别是2001年以后股市持续低迷,2002-2005年证券业连 续四年亏损,行业风险集中暴露,证券公司遇到了严重的经营困难。2004年开始,按照国务院部署,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了三年 的综合治理,关闭、重组了一批高风险公司,化解了行业历史遗留 风险,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 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证券业由此步入 规范发展轨道。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证券 公司120家,其中上市证券公司22家、合资证券公司11家;根据交 易所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证券营业部7,199家。2014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共有38家证券公司获得A类评级, 其中,AA级公司20家,A级公司18家;52家证券公司获得B类评级,其中BBB级公司20家,BB级公司19家,B级公司13家;6家 证券公司获得C类评级。 同时,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底,证券公司总资产 为4.09万亿元,净资产为9,205.19亿元,净资本为6,791.60亿元。2014年度,证券业营业收入2,602.84亿元,净利润965.54亿元。

入行10年,说说我对证券业的看法

入行10年,说说我对证券业的看法 经纪人政策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前前后后也了解过很多券商、同行的意见和想法,当然更多的是牢骚。我个人认为券商经纪业务的赢利模式在未来三五年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转型已经迫在眉睫。认清形式、调整自我、应对危机、避免淘汰,才是我们广大业内人士当前最需要做的。 我入行10年,一直运做证券软件、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这三块业务。就证券经纪业务这块,达到年收入百万级也有好多年了。这在业内也不算特别突出,不过我的业务发展有几个特点还算比较另类:1、业务规模是靠服务带动客户转介绍为主做起来的,以户均资产50万的中大户为主。所以既不是靠关系发展几个大户或机构户,也不是靠招一大堆员工用人海战术开发市场,大小客户通吃。2、不打价格战,客户的佣金标准高于目前市场水准的三倍,多年来一直不变。3、08年的大熊市至今对我的业务规模和总收入没有大的伤害,基本保持了07年的水准。 一、经纪人不要怪券商没诚信,这是游戏规则,在网上看到很多责怪券商没诚信的帖子,大家熟知的券商几乎是一网打尽。其实,这是游戏规则,你再骂也改变不了什么,你要改变的只能是你自己。试想一下,随便找一个行业,如果你不能给老板带来新的利润,有几个老板会让你躺着吃饭。所以那些在牛市里拼命工作做了一定规模的经纪人,当市场不好时不能完成任务,被券商一脚踢开的,或提成比例降低的都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你控制不了客户,对公司利润没有影响力,这叫淘汰。何况是小小的经纪人,连券商自己的正式员工都是板上的肉,不知给砍过多少回了。只要随便打听下就会知道,券商多是国有企业,企业内也多有帮派,部门领导常调动,而这会带来分配和激励机制的多变。都知道我们的市场还不成熟,不成熟就意味着多变是常态。所以员工的提成比例有没有、有多少,新政策下来老客户要不要充公,都是上面领导说的算。 我刚入行前两年也是碰上大熊市,也有过被券商黑的记录,所以始终把控制客户看做为比发展客户更重要的环节。这七八年来,市场多变,我们基本没再因为券商出过问题,这既有赖于券商的诚信,更有赖于自身控制客户的能力。 所以你只要做这行,只要不能控制客户,被黑就始终避免不了。直到有一天,券商很难招到经纪人了,才有可能改变。就象民工一样(经纪人别以为自己穿个西服、拎着笔记本电脑就是白领,其实和民工没两样),过去工厂很容易招到民工,那拖欠民工工资就是常态,这是市场行为,因为不诚信的成本太低。直到现在,民工难招了,那工厂才会提高待遇,并诚信的对待民工,以保证自己的信誉也是保证自己能招到工,这也是市场行为。 所以,调侃一句,就当没给黑过的经纪人不算是成熟的经纪人。把被黑当做你成功的新起点吧。 二、不要怪华泰,佣金战永无回头路最近很多券商的朋友都在抱怨佣金越杀越低,特别是营业部的老总几乎都是每周签客户降佣单签到手软。尤其是南京,大家都在抱怨华泰不计较客户大小都是万五来拉客户,甚至万三万四都有,交易量大的,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武汉东湖学院 期末论文 题目: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院系:管理学院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1班 年级: 2012级 学生姓名:孙俊 学号: 2012040111006

目录 内容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1) (一)旧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简史 (1) (二)新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简史 (2) 二、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4) (一)中国证券市场取得的成就 (4) (二)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5) 三、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前景 (6) 四、结论 (7) 参考文献 (8)

内容摘要:30年,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200多年的发展历程,从改革开放开始到现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从幼稚逐步走向成熟。中国证券市场从开始出现的第一天起,就站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沿,推动着资本经济的不断壮大。本文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每个发展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同时也从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这两个方面简要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证券市场发展成就问题前景 Abstract: 30 years, the Chinese securities market has gone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200 years of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o now, China's stock market from childish gradually mature.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day, on the Chinese economic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orefront, and promote the growing capital economy.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course of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of review and summary, for each stage of development of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a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At the same time, it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achievements and problems of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Key words: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Achievement The problem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一)、旧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简史 我国证券,股票属于进口,中国作为这么长时间都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商品经济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的状态,现代帝国主义列强与剥削,证券市场相对较晚出现,证券市场这个早产儿出现在在殖民社会。 鸦片战争时期,帝国主义在中国用大炮打开了门锁,他们使用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大肆侵略中国的土地,经济侵略的步子逐渐加大,野心颇大的洋人们开始在中国开办企业,发行股票,因此在中国出现的第一张股票、债券都是由洋人发行的。中国债券的发行比股票要略晚。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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