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管理计划

项目技术管理计划
项目技术管理计划

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

《技术管理计划》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

目录

一、技术标准规范管理计划 (1)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计划 (1)

三、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1)

四、技术交底实施计划 (1)

五、图纸、设计变更管理计划 (3)

六、技术复核实施计划 (6)

七、测量管理实施计划 (8)

八、试验取样实施计划 (11)

九、资料管理实施计划 (13)

十、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管理计划 (15)

一、技术标准规范管理计划

1、对于适用的国家、行业、企业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将现行采用的技

术标准、规范有效版本的目录清单及时更新。

2、识别珠海的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并发布地方技术规范的有效版本

的目录清单,及时更新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对于作废的标准、规范及时回收销毁并加盖作废标记。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计划

1、项目部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08/150502–2009】及《项目策划书》等方面的要求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内部评审后报企业审批。

2、项目总工程师应本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批次编制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1、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技术施工方案〔D类)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依国家安全法规分为一般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C类)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B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

方案(A类)

2、开工前,项目部应确定所需编制的专项技术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

案的范围,制定《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3、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在专项工程施工前15曰内编制完毕。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人员编制。

4、所有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论证评审,D类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报监理、建设方审核批准;B、C类方案由企业组织评审后报监理、建设方审核批准;A类方案通过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建设方审核批准。

5、项目部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A、B类施工方案,由企业的技术部门负责检查并负责考核执行情况。

四、技术交底实施计划

1、技术交底等同于企业管理标准中的作业指导书,是具体指导施工活动的

操作性技术文件。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项目实施全过程活动包括工程

项目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均应进行技术交底。

当发生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时应重新交底;

2、技术交底工作应在工序施工前进行;

3、技术交底分工

(1) 项目总工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向项目部各管理人员、作业层骨干等进行书面交底。

(2) 项目部各施工员在各工序施工前,应向作业层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技术交底内容

(1) 项目总工交底的主要内容:

1) 设计文件重点及设计变更洽商情况;设计修改、变更的具体内容或应注

意的关键部位。

2) 施工技术关键性的问题,新操作方法和有关技术规定,拟采取的技术组

织措施,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安排。

3) 所用各种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及要求,材料的试验、检验项目。

4) 提出施工图纸上必须注意的尺寸,如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镶

入构件的位置、规格、大小、数量等;混凝土、砂浆、防水、保温、耐火、耐酸、防腐蚀材料等的配合比和技术要求。

5) 总分包配合协作的要求,土建和安装交叉作业的要求。

6) 国家、建设单位及公司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要求。

7) 保证进度、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组织措施。

8) 需要在工程施工做样板的项目(砌筑工程、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门

窗工程、特殊材料的模板工程等),应明确样板间,样板选择应具代表性,不同

材料应分别有样板,交底中对各细部处理有详细的大样图。

(2) 各专业施工员的技术交底内容:

应执行本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相关规定。

5、技术交底形式

(1) 项目总工通过召集会议或现场授课形式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可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也可单独形成交底文件。

(2) 各专业工长应通过书面形式或配以现场口头讲授形式进行技术交底,技

术交底的内容应单独形成交底文件。交底文件应有交底时间,有交底人、接收人的签字,并经项目总工审批。

6、奖罚

(1) 技术交底工作滞后,造成工程施工工期延误,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应追究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各项技术措施、技术交底有误,项目没有执行总工程师和上级部门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意见,造成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总工、专业施工员

应负有主要责任。

(3) 作业层没有按照总工、专业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作业层应负有主要责任。

(4) 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5) 项目部将技术交底管理作为年终技术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图纸、设计变更管理计划

1、为规范项目对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等的管理,

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总工负责本项目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工作;

3、工程施工图纸由项目总工按照业主合同规定的套数和提供时间向业主索取,并由资料员做好登记和发放工作。。

4、图纸应按用途发给项目各相关专业的业务员和施工班组。需要进行过程

设计时,应提供上级技术部门图纸一套。

5、工程图纸发生变更时,项目总工组织资料员、施工员将图纸会审和设计

变更内容标注到现场所有的图纸上,在图纸变更部位加盖变更章,注明“此处有变更”字样,并注明变更通知单编号及图纸会审记录序号。当图纸整张作废时,

由项目总工指定专人换发新图纸,做好作废文件处理记录。

6、项目总工组织、公司技术部门协助各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后组织

会审,土建和专业队之间核对图纸,提出问题,消除差错,协商配合施工事宜等。项目总工和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记录,整理一式四份,提前送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另一份自存作为正式会审的记录原件。

7、正式图纸会审应在开工前进行,项目总工应主动与业主联系确定会审时

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参加正式会审。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图纸会审,公

司总工程师和技术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参加。

8、图纸会审内容

(1) 建筑工程

1)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图纸是否为正式图纸;

2) 审核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是否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

工程师签章、审图章等;

3) 屋面、地下防水等级和结构抗震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规程和当地要求;

4) 有无特殊的施工要求,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5) 使用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其规格品种能否满足;

6) 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7) 建筑、结构、水、电、通风及设备安装等专业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8) 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明确,施工图中所列标准图是否都有,是否有作

废版本;

9) 总图与施工图坐标、标高、图纸尺寸、管线、道路等交叉连接是否相符;

10) 原地下管网位置与施工图有无矛盾;

11)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

12) 建筑物是否配套,建成后能否使用;

13) 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有不便于施工或有明显的不合理等问题,结构设计有不安全疑问时亦应在会审时提出并备案;

14) 有无合理化建议。

(2) 建筑安装工程

1) 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经济政策等有关规定;

2) 施工的技术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当采取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时,现有的技术力量及现场条件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要求;

3) 有关特殊技术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及工

艺规定要求;

4) 建筑结构与安装工程的设备和管线的接合部位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 安装工程各专业之间与建筑、结构专业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6) 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上标注的尺寸、坐标、标高及

地上、地下工程和道路交汇点等有无遗漏和矛盾。

9、图纸会审的记录、整理和发放

(1) 项目总工会同其它专业负责人负责对图纸会审的记录、整理,记录表格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会审记录整理时应留足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并至少保留一份原件(用碳素笔书写或正式打印)。

(2) 整理后的会审记录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将会审记录发至各图纸持有人。

(3) 所有图纸会审记录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

10、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管理

(1)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设计人负责,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业主或监理无权修改设计。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业主或

监理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委托书作为凭证方可生效。

(2) 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

(3)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以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向

设计单位或业主提出修改建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修改手续:

1) 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

不符者;

2) 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 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4) 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原设计时。

(4) “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表格按设计单位要求的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并至少有一份为碳素笔填写。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应及时进行编号并汇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作为施工和竣

工结算的依据。

(5)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和保管,并应下发给项目各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所有设计变更单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和签收工作。

11、工作责任

(1) 施工图纸没有完全到位项目已组织进行施工,发生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首先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2) 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等,应追究项目总工的责任。

(3) 由于项目部管理不善使得设计变更单或工程洽商单丢失或没有发放到

预算人员,竣工结算漏算造成经济损失,应追究项目资料员的责任。

(4) 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六、技术复核实施计划

1、技术复核是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管理人员的工

作质量自行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防止施工中出现差错、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技术复核工作,专业施工员实施技术复核的具体

工作,项目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应配合技术复核工作。

3、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 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引测成果(包括标准桩、成果计算及示意图)。

(2) 基础的灰线,包括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槽底标高、垫层标高)、坡度等。

(3) 桩基的定位。

(4) 模板,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清扫口留置、施工缝留置、模板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等。

(5) 混凝土的配合比、砂石质量、水泥品种和标号、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

钢筋规格、搭接长度。

(6) 楼层放线,包括各层墙柱轴线、边线和皮数杆。

(7) 翻样检查,包括几何尺寸、节点做法等。

(8) 门窗及设备预留洞位置、标高,楼层50线(或1m线)检查。

(9) 预制构件安装,包括轴线位置、构件型号、构件支点的搭接长度、堵孔、清理、锚固、标高、垂直偏差以及构件裂缝、损坏处理等。

(10) 设备基础,包括位置、标高、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等。

(11) 各层间地面基层处理,屋面找坡、保温、找平层、阴阳角处理等。

(12) 安装设备及配件、半成品的品种、数量、规格、材质。

(13) 吊装工程中起重设备的强度、稳定性、起重能力及索具、吊具、地锚

的受力分析。

(14) 设备的安装精度与安装误差方向确定的原则,设备的安装程序及进度。

(15) 管道标高、坡度、受力分析。

(16) 焊接工序的焊接方法、焊接条件及焊接工艺评定检验。

(17) 变电、配电位置、高低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

(18) 其他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拟定复核项目。

4、技术复核要求

(1) 技术复核应在作业层班组长自核后,由专业工程师负责,会同项目质量检查员共同进行复核。重大的、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

应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专业工程师、质量检查员共同进行复核。

(2) 技术复核后,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复核人员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

(3) 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 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施工工长应立即组织纠正,

经纠正再行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 有些技术复核项目可以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一起进行,但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并应分别填写技术复核单和质量评定表。

(6) 技术复核记录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并妥善保存,签字后列入技术档案。记录表格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5、工作责任

(1) 未经过技术复核而进行下道工序,将追究施工工长的责任。

(2) 在作业层提出技术复核要求后,不能及时组织技术复核,造成工期延误

或质量事故的,应追究专业工程师或项目总工的责任。

(3) 技术复核后工序仍发生质量事故等问题,应追究专业工程师或项目总工、质检员等的责任。

(4) 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5) 项目部将技术复核管理作为年终技术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

七、测量管理实施计划

1、施工测量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了能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2、施工测量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建筑物定位、施工过程测量等,高大和特殊建筑物及有相关规定的应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3、所有测量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测量管理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2) 身体健康,有实干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4、测量管理人员职责

(1) 进行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坐标、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对群体工程、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的工程实施施工观测。

(3)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测量放线工作。

(4) 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的检测、使用和管理。

(5) 项目总工授予的其他职责。

5、工程测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1)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时,应对项目测量工作进行策划。

2) 项目总工、项目测量员应在开工前,收集建筑场地的测量控制网资料,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测量委托要求,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 测量工程师根据图纸要求策划测量方案,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4) 测量工程师根据测量方案配备测量仪器,并按相关规定作好仪器的检测

工作,保存检测证书。

5) 项目测量员准备好测量用标桩、标注用工具等。

(2) 工程定位测量

1) 建(构)筑物的定位、测量应从国家标准坐标、水准点引出。工程定位测

量由测量工程师负责实施,项目测量员协助。

2) 定位测量同时,测量工程师应做好记录,完毕后及时编制正式测量成果,交项目总工复核,确认无误后由总工签字并办理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签字手续。

3) 一般工程测量复核,应邀请建设(或监理)单位参加复核,重大工程应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或当地测绘部门共同参加复核。

4) 测量记录表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填写。记录表格应留足

存档要求的数量,其中至少一份为碳素笔填写。

(3) 施工过程测量放线

1) 施工过程测量放线包括基础(基坑、桩位等)测量放线、抄平,结构工程各楼层轴线投测、标高引测、垂准测量以及各工序施工过程的测量。

2) 各工序施工过程测量一般有:模板支设、架子搭设、构件安装、预埋件

布置、楼地面标高、门窗安装、吊顶标高、轻质隔墙安装、幕墙骨架安装以及各

种管道安装等。

3) 总工或专业工程师应提前向项目测量员进行交底。

4) 项目测量员应按交底要求随时配合施工测量。

5) 各施工过程测量后,项目总工应组织进行技术复核。当建设单位(或监理)有要求时,应邀请其共同参与技术复核。

(4) 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1) 下列情况应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a. 群体工程、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的

项目。

b. 在不均匀或软弱地基上的较为重要的建筑物。

c. 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

d. 没有建筑经验的重点建筑的一类建筑物。

e. 经加固处理后的地基、设有沉降缝的地基、建筑物或构筑物各部分高低

或重量相差较大的地基。

f. 深基坑支护和进行地下降水时,应对周围建筑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

2)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沉降观测进行策划。设计有要

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规定时,项目应对沉降观测点标志配置、埋设

位置、观测次数和观测时间等进行规划。当建设单位委托外部进行沉降观测时,

项目部仍应建立自己的观测记录。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沉降观测方案提交公司测量工程师,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

4) 公司测量班(或测量工程师)负责实施测量,项目测量员随时配合。测

量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观测记录,观测记录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不同观测日期,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逐步沉降量的记

录。

5) 沉降观测应固定人员进行。当观测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有观测交接记录。

6) 测量工程师观测后,应整理观测记录成果,交项目资料员列入工程技术

资料。对观测中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项目总工汇报。

6、测量仪器的管理和使用

(1) 公司技术部门应负责对新开项目配置必备的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的购

置、使用、维护和保养,必须符合《项目管理手册》的有关要求。

(2) 在用测量仪器(除5m内钢卷尺)必须由测量员负责使用保管,测量员严

格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其失准,同时做好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清洁处理,存放地点应防潮、防腐蚀、防损坏。

7、工作责任

(1) 测量员由于测量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测量员、总工的责任。

(2) 由于测量设备精度等失误造成测量质量事故,应追究测量工程师和项目测量员的责任。

(3) 无测量员资格证的测量人员进行测量,发生质量事故时,应首先追究人员任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 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八、试验取样实施计划

1、试验管理工作是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之一,是工程质量保证的重

要手段。为加强工程试验管理,保证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2、对涉及到工程质量、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应按照国家、行

业、地方及企业标准、规程规定和局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检验、试验,确保过程质

量和建筑工程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3、试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2) 试验员应有从事试验工作的经历,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有一定的技术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试验员资质。

(3) 身体健康,有实干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4、试验管理人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与试验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并严格执行。

(2) 协助项目总工建立项目试验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各种管理台

帐、各种试验(委托)台帐、检测记录和相关检查记录台帐。

(3) 认真执行单位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试验取样的各项规定,负责落实试验计划,负责原材料及施工试验的取样、委托、报告领取和传递工作,包括见证试

验项目。

(4) 协助建立满足要求的现场试验养护室,具体负责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并按规定记录温、湿度。因百色市规定必须送试验室标养,现场不设标养室。

(5) 负责现场搅拌站及混凝土搅拌物的检查记录。负责环境温度测试和记

录。对现场搅拌站的计量经常检查管理。

(6) 负责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出具的数据可靠、有效。

(7) 协助总工对委托试验室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记录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8) 对试验、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及时报告项目总工,并保存处理记录。

(9) 协助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10) 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本项目外部试验室评价记录台

帐、项目试验员情况台帐和施工试验记录台帐。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签章确认。

(11) 项目总工授予的其他职责。

5、工程试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试验员(需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应对项目需要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填写评价记录。

(2) 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工程施工试验计划,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中。

(3) 必须坚持试验在前,合格后方能使用的原则。当设计采用新材料或以往未使用过的材料,应对该材料的生产工艺进行考察、了解,收集其检验、试验项目,进场验收时应重点控制。

(4) 材料试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材料试验包括各类水泥、钢材、砂、石子、外加剂、砌块、防水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钢筋焊接件、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回填土试验等,取样位置、数量、方法应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2) 项目总工或施工员书面通知试验员进行试验取样。项目试验员接受取样

通知单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执行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表样),并进行核查。

3) 项目试验员取样时,应做好试验取样记录

4) 当要求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时,项目试验员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旁证下

现场进行取样,制备样品,与旁证人员共同封样、试样并连同见证记录送试验室。

5) 试验员在填写试验委托单时,应对检验项目特别是特殊项目的检验提出

要求。

6) 试验员在试样委托期间应保持和试验室的联系,查询试验结果,及时领

取试验报告。

7) 当试验结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再次取双倍试样送检,复检仍不

合格时,应及时通知项目总工进行退货处理。

8) 各项试验完成后,项目总工应及时组织进行技术复核。技术复核项目、

内容及要求应执行《项目管理手册》有关规定。

(5) 结构性能试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结构性能试验包括预制构件、浅层、深层平板载荷、岩基载荷、岩石锚

杆抗拔、土层锚杆、单向竖向静载荷、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等试验。

2) 项目总工应组织制定试验方案,并由试验员委托具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现

场进行试验。

3) 试验员应及时向试验单位索取试验报告,了解试验结果。当试验结果出

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系处理;问题严重时,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6) 施工过程试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试验员应每天测试施工现场环境温度,每天进行四次测温,并做好测温

记录。

2) 当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试验员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测温点,并按要求进行测温,做好测温记录,并随时向总工汇报测温结果。

6、工作责任

(1) 试验员试样制作不准确、取样没有按要求进行,造成试验结果不准确,

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等,应追究试验员的工作责任。

(2) 项目未配备试验员或试验员无证上岗,使得试验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等事故,应追究人员任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 对涉及到结构安全和存在质量隐患的不合格项,项目总工应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擅做记录更改或制造假资料隐瞒不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项目总工的责任。试验员未向总工汇报则应追究试验员的责任。

(4) 新材料或以往未使用过的材料试验,总工未向试验员进行交底,导致试验项目检验不全,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总工的责任。

(5) 造成经济损失时,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6) 项目部将试验管理作为年终技术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

九、资料管理实施计划

1、施工技术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评

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事故处理、鉴定、日后维修、

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能及时、准确收集、保存资料,制定本制

度。

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资料;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节能工程资料;建筑安装室外工程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等。

3、资料管理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2) 资料员应有从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经历,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有一定的技术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料员资格证。

(3) 身体健康,有实干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5、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1) 了解国家规范标准及有关建筑材料检验性能的要求,协助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人员收集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当项目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向公司资料管理员提供当地的有关信息。

(2) 熟悉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内容,了解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进度,掌握工程采用的材料数量、品种规格及性能等。

(3) 具体负责项目所有施工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 检查所收集的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资料问题应及时向项目总工汇报。

(5) 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使用表格的配置工作。

(6) 项目总工授予的其他职责。

6、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1) 工程技术资料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项目总工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总工或专业工程师提供各自的工程技

术资料,项目总工或专业工程师在了解各试验、检查等情况后,及时将资料交资料员保存。

(3) 资料员应对所有资料建立清单,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检查资料是否符

合要求,及时对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到资料清单上,并按类和时间顺序装盒保存。

(4) 工程竣工后,公司资料员应协助项目资料员及时进行组卷、装订工作,

组卷、装订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5) 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后,项目总工按国家规范GB/T50328规定的资料内容及公司与建设单位合同规定的份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并交公司档案室一份。

(6) 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人和负责人签章。

7、工作责任

(1) 资料中出现不合格资料,资料不齐全,影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应追

究项目总工和资料员的责任。

(2) 材料员不及时索要进场材料合格证,或提交的合格证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等,应追究材料员的工作责任。

(3) 试验员不及时索要试验资料,或提交的试验报告检验项目不全,影响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等,应追究试验员的工作责任。

(4) 质量验收、检查、隐检记录不及时办理,或记录不完善,影响工程质量

评定和验收等,应追究项目施工员、质量员的工作责任。

(5) 测量记录办理不及时或记录不完善,影响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等,应追究测量员的工作责任。

(6) 工程资料整理混乱,不能及时收集和归档,影响竣工验收等,应追究资料员的工作责任。

十、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管理计划

1、组建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开发应用小组,把新技术新材料推

广应用情况作为考评项目班子业绩的主要内容。

2、建立技术保证、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系统,使测量、质量、安全、施

工技术等各个部门的有关人员严格要求,积极工作,将动态信息迅速传递到项目决策层,针对问题,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顺利实施。

3、熟悉图纸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4、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科技推广工作计划书》,落实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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